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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6 14:46:52 48 同济大学官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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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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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的100年,是与中华民族命运休戚与共的100年;

同济的100年,是与祖国科教事业心手相牵的100年;

同济的100年,是与上海城市发展相濡以沫的100年。


——摘自习近平同志在同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同心同德同舟楫,济人济事济天下!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经过116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学校始于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中德两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创办的德文医学堂。1908年,德文医学堂更名为同济德文医学堂。1912年与创办不久的同济德文工学堂合称同济德文医工学堂。1917年由华人接办,先后改称为同济医工学校和私立同济医工专门学校。1923年定名为同济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大学,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同济大学经过六次搬迁,先后辗转沪、浙、赣、桂、滇等地,1940年迁至四川宜宾的李庄古镇坚持办学。1946年回迁上海以后,发展成为以理、工、医、文、法五大学院著称的综合性大学。

在始于1949年的全国院系调整中,同济大学原有的文、法、医、理、机械、电机、造船、测绘等优势学科或支援其它高校,或整体搬迁内地。同时,全国10多所大学的土木建筑相关学科汇聚同济,使之成为国内土木建筑领域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工科大学。1978年以后,学校实行“两个转变”——恢复对德交流由封闭办学向对外开放办学转变,拓展学科范畴由土建为主的工科大学向理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学转变。1996年,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和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并入,列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00年,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同济大学。2002年,列为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2003年,上海航空工业学校划归同济大学管理。2004年,列为中管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同济大学始终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努力使每一位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熏陶以后,具有“通专基础、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特质,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创校至今,先后培养了39万余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医学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校友中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有174人。

同济大学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多功能振动实验中心”、国内第一个“地面交通工具风洞中心”、国内第一个“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平台”、国内第一个“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系统”、国内首批标杆“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教育部“细胞干性与命运编辑前沿科学中心”等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先后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科研攻关,取得了大跨度桥梁关键技术、结构抗震防灾技术、遥感空间信息、城市交通智能诱导、国产化智能温室、新能源汽车研发、城市污水处理、大洋钻探、心房颤动分子遗传学等标志性科研成果。

学校长期注重发挥优势学科和基础研究的溢出效应,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形式和领域,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社会建设发展作出贡献,为“一带一路”建设、国内桥梁与隧道、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水环境治理、抗震救灾、洋山深水港、上海世博会、崇明生态岛、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大战略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学校与地方政府联合推动建设“环同济知识经济圈”,正朝着年产值千亿级的目标迈进,开创了“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校地合作的典范模式。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在对德为主的合作基础上,发展为以对欧洲合作为中心,拓展北美、辐射亚非的布局,先后建立了中德、中法、中意、中芬、中西、联合国等12个国际化合作平台学院,与200多所海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大众、西门子、拜耳和IBM等众多跨国企业共建了研究中心。学校先后发起成立了“中国绿色大学联盟”和“国际绿色校园联盟”并担任首届主席,当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大学合作联盟主席,是亚太地区第一所被授予“全球可持续校园杰出奖”的高校。

目前,同济大学设有29个专业学院,11家附属医院,10所附属中小学。有四平路、嘉定、沪西、沪北等4个主要校区和临港、张江等研究基地,占地面积约2.56平方公里,校舍总建筑面积187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457万余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536人,硕士研究生11288人,博士研究生7668人。另有国际学生3160人。拥有专任教师2815人,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109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7人(含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6人(含双聘),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及美国、德国、瑞典等国科学院或工程院外籍院士30人次。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4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3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首席科学家23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154人次,“青年长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四类优秀青年人才26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10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学校学科设置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门类。现有本科招生专业7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流动站30个;6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拥有4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4个其他国家级研究平台以及104个省部级研究平台。入选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获批2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今天的同济大学正朝着“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力前行!

同济大学章程

序言

同心同德同舟楫,济人济事济天下。

同济大学自1907年建校以来,历经建校初期艰难创业的和衷共济、吴淞时期跻身国立的自强不息、抗战时期六次迁校的弦歌不辍、建国初期布局调整的优化重组、改革开放快速发展的全面振兴、新时代“双一流”建设的卓越奋进,积淀了“同舟共济”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校园风气,铸就了“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的优良传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诸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胸怀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类进步的远大理想,弘扬“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同济文化,坚持与中华民族命运休戚与共、与祖国科教事业心手相牵、与上海城市发展相濡以沫,朝着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力前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适用本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同济大学,英文译名为Tongji University,德文译名为Tongji-Universität。学校简称为同济,英文和德文译名为Tongji。

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目前设有四平路、沪西、沪北和嘉定四个校区以及临港、张江等研究基地。学校根据需要,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设立或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五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并由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大学。

第六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在招生、学科与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管理与使用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及学校相应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程序透明、信息公开、民主决策、多方监督的原则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权利行使制度,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校内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

第八条  学校的使命是:追求真理,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服务社会,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交往世界与贡献智慧。

第九条  学校的愿景是: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第十条  学校的校训是:同舟共济;校风是:严谨、求实、团结、创新;新时代文化特质是: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第十三条  学校实施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教育,遵循聚焦主业、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等其他类型的教育。

学校学科与专业主要涵盖工学、理学、医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等门类或领域。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制订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分层分类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向卓越的学者或者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学位。

第二章 教职员工与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成员包括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十六条  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十七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依法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进修、培训、工作机会和条件;

(四)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校内组织、参加教职员工团体与活动;

(五)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科学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六)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七)就职务聘任、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八)学校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权利;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勤奋工作;

(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

(五)不断提高育人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

(七)学校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义务;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学校依法对教职员工进行聘用、考核、晋升、奖惩等,其中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全球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学校依法另行制定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学校为教职员工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学校建立教职员工职业发展制度,支持教职员工进修与培训;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二条  学校规范教职员工的职务行为,引导教职员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与国家、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薪酬与福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教职员工申诉处理机构,依法受理教职员工申诉,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进修教师以及其他形式聘用工作人员,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进修以及其他形式工作活动期间,依据法律规定、政策规定、学校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选择专业,跨学科、学院选修课程;

(三)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四)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五)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科学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

(七)对纪律处分和涉及其权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八)学校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权利;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与实践,完成规定的学业,争取全面发展;

(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与学术规范;

(四)尊敬师长,尊重他人;

(五)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

(七)学校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义务;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考录、教育、管理和奖惩等。

学校本科招生实施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成绩的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研究生招生实施分类考试或审核录取。相关规定由学校或学校授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和实施。

第三十条  学校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为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二条  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应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根据其所修学分情况,依据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依法受理学生申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不具有学校学籍的进修学生、交流学生等其他各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依据法律规定、政策规定、学校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第三章 组织与机构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办学需要,依法自主设置组织与机构,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十)其他需要学校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依据相关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由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学校党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三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由国家监委设立,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

第四十条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等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各项行政事务。

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命,其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三)组织拟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按规定任免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实施学籍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奖励或处分;

(五)组织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校长办公会议依据其议事规则,定期由校长或由校长授权其他的学校领导主持召开,讨论、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四十二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变更或者撤销负责有关行政事务的专项工作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可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内设行政部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其职能。各行政组织机构根据学校的授权,履行各自的职责。

学校建立内部监察、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专门组织或机构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机构。学术委员会依据其章程组建,成员由学校内各学科领域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包括学科、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规划;

(二)审议学校学科、专业、重要学术机构的设置以及其他学术发展的重大措施;

(三)审议学校教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的提名组成人选和工作规则,审议学校教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提交的重大问题;

(四)审定学校教学科研的学术评价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与考核等学术条件;

(五)审定学校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规范,调查和裁决学术争议,调查和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六)组织开展学校学术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为学校学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

(七)承担由学校、各学院(系、所)与附属医院提交需要审议、评议、咨询的重大学术事项;

(八)指导、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

(九)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学校设立教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机构。教务委员会成员由教师以及部分管理机构、学生与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人才培养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二)审定研究生、本科生培养方案;

(三)审定研究生、本科生课程标准,指导课程建设;

(四)领导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五)其他需要教务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决策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原则上在教授中遴选。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学位条例、学位标准;

(二)审定学位授予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审核批准或撤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四)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审议学位授权学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事宜;

(五)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决策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校内各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条例;

(二)审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其他需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四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四)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有关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分别听取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四)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教职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作的咨询机构。校务委员会依据其章程组建,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在职与退休教职员工代表、学生代表以及群众团体和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方案和举措等进行咨询;

(二)受学校委托,对学校工作中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与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自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其他需要校务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五十条  学校各民主党派及群众组织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设立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网络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五十二条  学校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据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五十三条  学校可按照学科门类及学校发展需要设立学部。学部是学校分类建立学术治理体系与实施教授治学的组织,依据其章程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设置若干学院(系),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学校依法对学院(系)进行管理和评估。

第五十五条  学院(系)依法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学校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学院(系)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力,保障学院(系)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和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享有相应的科研自主权。

第五十六条  各学院(系)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学院(系)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学院(系)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等,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十七条  院长(系主任)是学院(系)的行政负责人,受学校委托全面负责学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等工作,代表学院(系)处理各项行政事务。

第五十八条  学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学院(系)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学院(系)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五十九条  学院(系)根据教授治学原则和学校的学术管理规定设立教授委员会等相关学术组织,在学校相关学术组织领导下处理有关学术事务。

第六十条  学院(系)可根据学校整体的发展目标和办学思路,设立教学与研究等下属相关机构,并报学校或学校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章 经费、资产与后勤

第六十一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学校依法多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办学经费,获取社会支持。

第六十二条  学校资产为国有资产,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六十三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努力提高经费与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六十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学校对占有的国有资产实行学校、学院(系)分级监管,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对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合理经营,实现保值增值。

第六十六条  学校不断完善校园基本建设条件保障,合理定位校区功能,科学配备设施设备,建设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活动和便利师生生活的可持续发展校园,注重保护校园文化环境与优秀历史建筑。

第六十七条  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五章 外部关系

第六十八条  学校接受举办者管理、监督和评估。学校举办者及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学校进行管理,核准学校章程,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评价考核学校教育质量,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学术自由,提供充足和稳定的办学资金,维护学校办学环境和办学利益,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

第六十九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名称,需经教育部审批。

第七十条  学校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办学信息,广泛开展社会服务,积极争取社会支持。

第七十一条  学校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与机构的合作,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的开展。

第七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需要发起、组织、参加或退出国际和国内有关教育或科学研究的联盟和合作组织。

第七十三条  学校加强与所在地方、社区的沟通与合作,根据自身条件为所在地方、社区的发展提供服务。

第七十四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根据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依据其章程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社会合作、多渠道资金筹措和办学质量评议等事宜进行审议。

第七十五条  学校校友包括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各类学生和教职员工,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以及经学校认定、热忱关心学校发展并自愿履行义务的人士等。

第七十六条  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校友会。校友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校设立校友工作机构,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优先为校友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服务;定期向校友通报学校发展情况与发展设想,听取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欢迎和鼓励校友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

第七十七条  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校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依据其管理办法吸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的积极作用,增加办学资源。

第六章 学校标识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标是圆形三人划龙舟徽标。

(一)名称。名称是由舒同题写的同济大学,用中文和英文同时标识。中文居上,表明主体性;英文居下,表明国际性。

(二)历史。校标中1907表明建校年份。

(三)文化。校标的图案为三人划龙舟,龙舟为字母“TJ”变化而来;校标的含义是:同舟共济。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徽为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第八十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校标和规定字体的“同济大学”校名。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歌是《同济之歌》。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5月20日。

第八十三条  学校网址是http://www.tongji.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的制定需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征求意见,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最终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后,报教育部核准。

第八十五条  学校指定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提议修订,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章程修订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征求意见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经教育部核准通过后,由学校发布实施。



备注一:本章程于2014年4月24日经教育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5月13日教育部发文核准,核准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9号。

备注二:本章程第一次修正案于2018年11月7日经教育部核准;本章程第二次修正案于2022年11月15日经教育部核准。目前公布的章程是第二次修订后的章程。

历史沿革

1907

10月
德文医学堂
1912
4月
同济医工学堂
1917
4月
同济医工学校
1923
3月
同济大学
1927
8月
国立同济大学
1937
9月
迁浙江金华
11月
迁江西赣州、吉安
1938
7月
迁广西贺县八步镇
迁云南昆明
1940
10月
迁四川宜宾李庄
1946
4月
迁回上海
1949
5月27日
上海解放,6月25日市军管会接管同济大学
9月
文学院和法学院并入复旦大学
10月
新中国成立后,为高教部直属院校
1951
理学院生物系并入华东师范大学
医学院迁往湖北武汉,现为武汉同济医科大学
工学院测量系迁往湖北武汉,现为武汉测绘科技大学
1952
工学院机械系、电机系、造船系并入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大、复旦、圣约翰等11所高校的土建系、科、组并入
1954
恢复研究生教育
由高教部划归城建部和建工部双重领导
1958
改由建工部领导
1960
6月
被列为建工部重点高校
10月
被列为高教部重点工科院校
1966
重新划归高教部领导
1979
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对德联系,成为中德科技、文化交流的窗口
1995
10月
国家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宣布共建同济大学
1996
7月
原上海建材工业学院和上海城建学院并入
2000
4月
原上海铁道大学与同济大学合并
2002
列入"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03
上海航空工业学校划归同济大学管理
2004
列为中组部直管高校
2007
建校100周年
2010
教育部与上海市继续共建
2017
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2022
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校名
校风

严谨、求实、团结、创新

校训

同舟共济

校徽
校歌

《同济之歌》


现任党委领导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现任行政领导

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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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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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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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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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6年同济大学开设经济与管理类课程开始,到1984年建立经济管理学院,再到学科全面发展的今天,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历经六十余年的建设,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经济管理类交叉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倡导“包容、创新、集成、致用”的核心价值观,以“扎根中国大地,用创新性的理念和方法培养高质量优秀人才,造就业界精英;面向世界,建设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应对全球挑战;聚集高层次人才,打造国际一流的学术创新团队和科研中心,创造管理新知;着眼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政府、企业和社会,践行持续发展”为使命,努力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商学院。

我们缅怀先辈们为学科和学院的建设付出的心血和努力,同样期待每一位后来人展现自己的胆识和活力。

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庆幸于时代发展赋予如此难得的历史机遇,深感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助力同济大学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开拓创新。

 

愿景
成为培养卓越管理人才,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知名商学院。

使命
创造管理新知,造就业界精英,践行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挑战。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拥有悠久的历史和雄厚的学科基础。目前设有建筑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3个系。共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设计5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和硕士点。学科配置完整,专业设置齐全,为国内外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进入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分别成为上海市高峰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2023年同济大学“建筑与建成环境”(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QS排名列全球第12位。

院长致辞


百年同济,百年机械。作为同济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学科之一,工科之母——机械,与同济大学一起走过了百年风雨,创造了百年辉煌。

同济大学机械专业源于1912年6月同济医工学堂设立的机电科,1979年8月成立机械工程系,1987年4月升格为机械学院,2005年9月机械工程学院搬迁至嘉定校区,2012年3月更名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涵盖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大一级学科,以及土木工程下的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二级学科,精心打造和建设以“先进制造”、“智能工程机械”、“城市建筑节能”、“城市城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气体燃料在城市城镇利用”为特色的一流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170多人,有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高端人才2名,教授50人,副教授42人,优质的师资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学院共有本科生、研究生近2000人,围绕同济大学“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充分发挥学科优势,逐步形成了“宽基础、重实践、求特色、国际化”的教学理念和“理论教学-实验实践-行业应用-国际视野”四位一体的教学体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栋梁和专业精英。

结合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多年来学院一直秉承贴近工程实践,服务社会的理念,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和产学研结合,积极参与“同济大学太仓高新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沈阳机床研究院”、“同济大学新奥新能源研究院”等产学研合作项目中,并建立了“同济大学-斯来福临数控磨削加工实验室”、“同济大学-帕克液压传动与控制实验室”、“同济大学-西门子机电控制实验室”等多个联合实验室,努力践行大学服务社会的责任。

改革开放后,同济大学恢复了与德国的联系,学院以机械学科为纽带,以德国为起点,辐射欧洲,放眼世界,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建立了“机械与能源学科卓越人才培养实验区”,牵头组织“中欧博士生论坛”,拥有“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意班)”,每年利用寒暑假还积极组织学生到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香港、台湾交流。

百年机械,培养造就了一代代“自强不息”、“济人济事济天下”的社会脊梁与专业精英。在新的百年中,同济机械人必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建设一流的学科,培养一流的人才,积极推进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为中国现代机械的辉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源于同济医工学堂时期的机电科(1912年6月)。1987年11月,机械工程学院正式成立。2012年3月,学院更名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学院下设机械工程系、能源工程系、中德机械工程中心,设有机械设计及理论研究所、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现代制造技术研究所、制冷与低温工程研究所、暖通空调及燃气研究所、热能与环境工程研究所、燃气工程研究所及工业工程研究所等八个研究所以及专业基础教学部、机械实验中心和能源实验中心。另有中国工程机械学会,工程机械研究院,《中国工程机械学报》编辑部,建设部同济大学环卫机械研究所,建设部同济大学中法煤气培训中心,上海建设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学院行政部门包括院办、学工办、教务科等。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共有教师170多名,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高端人才2名,教授50名、副教授42名。学院还聘请了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学者专家为兼职、顾问和荣誉教授。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24名,硕士研究生531名,博士研究生179名,外国留学生15名,在站博士后23名。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机械工程、工业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4个博士点和相关6个硕士点,已形成机、电、液和信息技术一体化发展的以及面向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的学科特色,培养了一大批机械设计制造、热能及暖通制冷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管理等高级人才。

历史沿革


1912年6月 同济医工学堂设机电科

1930年 工科升格为工学院,设有电工机械系

1937-1946年 抗战期间随学校内迁到浙江金华、江西赣州、广西八步、云南昆明、四川李庄等地坚持教学

1952年7月 院系调整,同济大学的机械系、电机系和造船系并入交通大学

1958年 学校成立建筑机电及设备系,简称机电系

1979年8月 学校撤销机电系,成立机械工程系

1987年4月 机械工程系升格为机械学院(筹)

1991年4月 增设汽车工程系

1998年8月 学校调整有关院系机构,机械学院更名为机械工程学院

2000年4月 在同济大学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后,机械工程学院新设机车车辆系

2000年12月 学院设置8个二级学科专业委员会,3个工程硕士专业

2001年2月 机械工程学院成立同济大学路面机械工程中心,同年3月组建同济大学机械电子教研室

2002年4月 汽车工程系划出机械工程学院,另行成立汽车学院

2002年5月 由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改为院-研究所二级管理体制

2002年10月 学院对实验室做了调整,至此,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全部落实

2003年5月 学院增设“工业工程”二级学科硕士点,同年11月,机电车辆研究所转入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所

2004年11月 学院成立专业基础教学部

2005年5月 成立机械工程综合实验中心、先进城市能源及建筑环境控制与安全综合实验中心

2005年9月 机械工程学院搬迁至嘉定校区

2007年 “机械设计及理论”获国家重点学科

2010年 获准成立“重大工程施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11年 中德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与8所德国大学联盟代表共同签署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4+M)”中德合作项目备忘录》

2012年3月 学院更名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4年9月 中德机械与能源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莱茵书院)成立

2016年1月 机械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年 新增“智能制造工程”新专业;与土木学院共建“智能制造”新专业

2019年 成立机械工程系、能源工程系、中德机械工程中心

2020年 同济大学工程实践中心由学院托管

学院介绍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以学院建制成立的环境教育和科研学术机构,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上下水道系及1981年成立的环境工程系。1988年成立环境工程学院,1998年正式更名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2年,为加强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同济大学共同建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使同济大学环境学科跨入了全面国际化环境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新阶段。

学院现设有市政工程系、环境工程系、环境科学系三个系,共有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三个二级学科专业,均具有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流动站完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体系,其中环境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和上海市重点学科,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长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国家气象局上海城市气候变化与应对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化学品分析、风险评估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可持续城市水系统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长江环境样品库、国家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国内最为完善的科研平台。2017年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榜单,学科排名获评A+级;2019年学科国际QS排名首次进入51~100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迈向世界一流学科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环境科学学科进入50~100位。

全院目前在职教师176人,其中专业技术类教师系列135人(含正高78人,副高57人)。两院院士6人(含双聘),长江学者3人,杰青5人,优青、青长、青拔等国家“四青”人才14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选3人,上海领军人才9人,其他省部级人才计划20余人。同时与很多境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有着密切的教学和科研合作,并聘请了前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克劳斯·托普弗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环境领域著名专家作为兼职教授。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环境工程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研究生卓越计划。每年共招收本科生约170人,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230人(含留学生),每年招收生博士研究生约100人。近7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近万名环境保护和水处理领域的高级专业及管理人才。同时通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国际合作,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建立国际化教育模式,为区域和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培养了一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科学技术、企业和政府管理领域的高级人才。

学院的科研领域主要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生态修复、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水资源综合管理与利用、环境规划与管理等。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一批国家及地方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2013年以来,学院取得了一大批重大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与省部级科技奖励33项,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一等奖8项,位居全国高校环境学科前列。年均获国家发明专利70余项,年均发表SCI论文300余篇,在ESI数据库中本学科进入被引次数全球前1%机构行列。

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为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国际化环境教育与研究体系,是联合国环境教育、研究与培训的重要基地之一,积极推动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Virginia Tech)、 波特兰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莫纳市大学、格利菲斯大学、巴黎高科大学集团、图卢兹大学、蒙彼利埃大学、多芬大学、里昂第一大学、丹麦技术大学、斯德哥尔摩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日本东京大学、联合国大学、日本东北大学、意大利威尼斯大学、泰国亚洲理工学院等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机制。学院定期举办各类区域和全球环境研讨会,已成为国际化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科学研究、教育和信息交流的基地。学院的兼职教授克劳斯•托普弗博士先后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和上海市白玉兰奖,并于2011年1月14日荣获“2010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学院一直重视社会服务责任,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针对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重大共性环境污染问题,研发水处理和污染控制先进技术和成套设备,通过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设计院、上海同济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同济科蓝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部等机构对外进行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苏州河水环境治理、太湖和巢湖流域水污染控制等一批国家重大工程以及俄罗斯、非洲、亚太等国家和地区的水处理工程中,建设并运营了一批示范工程,为我国水处理和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提供了技术支撑,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院长致辞


同济大学是一所百年名校,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同心同德,济人济事”,秉承同济校训,医学院“博学笃行”。

医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1907年成立的“德文医学堂”是同济医学专业的开端,也是同济大学的雏形。历经百年沧桑,在新世纪之初,医学重新扎根于同济大学,成为重点建设的学科,走上复兴之路。

学院拥有一批由国内外医学精英组成的师资队伍,包括十多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首席科学家”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同时引进欧美等国家外籍教师加入教学和科研团队。与生命科学及工科和理科院系的合作更彰显同济医学人才培养的特色。多家三甲附属医院具有大批临床专家和丰富的临床资源,为培养未来医学家提供宽广的平台。秉承“精英教育”的理念,医学院通过“分段要求、贯通培养、坚持标准、合理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有社会责任感、能引领学科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选择医学,任重道远;选择同济,精彩纷呈!传承百余年“同舟共济”精神、追求国际化精英教育的同济大学医学院,将带你步入"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圣殿。充实快乐,是我们竭力打造的学习氛围;追求卓越,是我们师生共同的奋斗目标!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上海创办“德文医学堂”,是同济大学的前身,也是同济医学专业的开端。20世纪50年代,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布局调整中,医学院整体迁出至武汉,但同济人医学情结至深,历经百年沧桑后,同济大学在新世纪之初重建医学。2000年4月,同济大学与原上海铁道大学合并,在原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的基础上恢复设立了“同济大学医学院”。

经过快速发展,临床医学专业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排名进入B+,并被列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医学学科的整体水平已跻身全国医学院校前10%。2022年进入教育部直属优质医学院校名单(共18所院校入选)。同济大学医科连续3年位居QS全球医学排名301-350位,稳居中国大陆第12位。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中国学科评级中,各学科优势显著:生物医学工程A,药学A,临床医学A-,基础医学A-,护理学B+。康复物理治疗专业2021年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2022“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专业等级A+。

医学院分布在四平路、沪北、沪西三个校区,有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院(筹)、康复医学院(筹)、药学院(筹)、生物医学工程与纳米科学研究院、十院临床医学院、同济临床医学院、东方临床医学院、肺科临床医学院、一妇婴临床医学院、附属杨浦医院、附属养志康复医院、附属皮肤病医院、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附属普陀人民医院、附属天佑医院(筹)、附属康复医院(筹)、附属脑科医院(筹)、附属眼科医院(筹)以及20余家教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习基地,临床教学资源丰富,附属医院总床位数12 000余张。医学院拥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消化内科、产科、职业病科、呼吸科、中医科、急诊医学、临床护理专业和血液科),和一批上海市重点学(专)科和临床医学中心。

为探寻同济医科的创新发展之路,近年来,同济大学结合世界医学发展前沿、未来趋势以及国家需求,将医科发展重点集中于对接国家重大需求、未来发展前景看好的“干细胞”“肿瘤”“脑与脊髓”“心脏”等几大领域。2010年成立“转化医学高等研究院”,在各家附属医院布局并成立转化医学中心,聚焦四大方向。在建校110周年之际,基于附属医院的特色医疗资源,分别着力建设干细胞、脑与脊髓、心血管疾病、肿瘤生物治疗等四大研究中心,采用灵活的双聘机制,深化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的紧密合作。随着这一战略的深入实施,同济大学在干细胞及转化医学领域的重大研究成果丰硕。同济大学干细胞研究中心,现已成为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学院以引进和培养一流人才为中心,现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共495名(含临床医学院及附属医院)。2001-2021年间,医学院产生或引进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者共132人次,省部级人才计划获得者共百余人次。拥有中科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和“86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2名,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长江学者12名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名,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四青”人才42名。建有以课题组长(PI)为核心的新型学术管理体制,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尤其是在“干细胞/再生医学”领域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多项资助。建有国家基础科学中心、教育部心律失常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脊髓损伤再生修复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干细胞与重大疾病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科技部干细胞转化资源库、科技部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教育部细胞干性与命运编辑前沿科学中心、上海市IV类高峰学科“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上海市重点实验室2个,上海市催化医学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及一批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中心等科技平台。形成了活跃、严谨、浓厚的学术氛围,近五年来累计获批纵向科研项目合计1324项(国家级项目占比87%)、科研经费合计9.3亿元;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项目9项、国自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50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普及一等奖等近21项。累计发表SCI论文4246篇, 20分以上文章26篇。

医学院目前拥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护理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48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300名左右,非全日制学位博100余名。医学院目前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在读研究生约2600余名,非全日制学位博470余名。

医学院现每年招收本科生250名左右,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本博贯通培养30名(医学大类招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120名(单独招生)、临床医学中德实验班15名(二次招生)、基础医学专业(国豪精英班)15名,康复物理治疗专业30名和护理学专业20名、MBBS全英文留学生班20名。目前,医学院在校本科生约1000名左右。

为了更好地发扬医学院中德交流的历史传承、深化及拓展国际化医学教育内涵,2021年起开设临床医学中德实验班,打造中德合作、本研序贯的人才培养体系,并依托东方医院成立同济东方中德医学院。临床医学中德实验班每年招收15名学生,在新生入学后从各大类实验班中择优遴选。研究生阶段,按不同培养途径,可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

医学院秉承“精诚济世,明道致远”的办学理念,建立了以“5+3”卓越医师培养为主体、以拔尖创新医学人才本博衔接培养为突破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推行结果导向的医学教育模式和课程体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着力培养未来可发展成为具备“道术、学术、技术、艺术、仁术”综合素养和能力,能够解决临床疑难问题、引领学科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国际化的拔尖卓越医学人才。学院依托创新基地,通过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等培养医学生开展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近年来,医学院学子先后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华东赛区特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特等奖等奖项。

医学院紧扣国家“双一流”的战略决策,积极与国际一流医学院合作,持续探索建设国际医学院管理、医学教育与研究体系。目前学院已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士等国的知名医学院开展了广泛合作,引进优质师资与课程,搭建合作培养、学生交换、教师互访任教、转化医学研究的国际合作平台。每年约30%的学生有机会赴海外合作学校进行为期1周~3个月的交换实习或临床轮转;毕业生可以申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赴合作学校攻读学位,或赴国外医院接受包括住院医师培养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学习深造。学院常年邀请外籍教授来我院参加医学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和学术交流。国际化已成为同济大学医学院的重要办学特色之一。

医学院率先在国内启动美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国际认证(ACGME-I),成为国内首家对标国际参与ACGME-I项目评估的高校。2019年8月12日,康复物理治疗专业以最高认证等级(五年认证期资格)正式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的国际教育认证,成为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取得该项荣誉并获得最高期限认证的院校。

2021年1月21日,新希望集团向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亿元,用于设立同济大学脑科医学发展基金,专项支持同济大学中德脑科学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中心。近年来,同济医学获得捐赠基金累计签约金额约3.5亿元人民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动同济医科加快向国际一流水准迈进,实现同济医科的复兴。

2020年,校党委在复兴同济医科的道路上做出重大布局,将同济大学沪西校区400余亩土地划归医学发展使用,促进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在产学研、医教研融合创新发展。2021年,学校投入近3亿,改造修缮科研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及生活体育设施空间2万余平方米,未来,将沪西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医学教育培训的高地,医学科学创新的高地,医工交叉创新高地,区域融合产学研转化高地。同时,与市区两级政府深入合作,打造“一核、一城、一岸”,即以同济大学医学院为辐射源,打造生命健康策源核,成为国内一流的环同济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并同步带动建设TOP智创城、苏河生命水岸,初步形成超百亿级环同济医学园区经济圈。

同医人将始终怀揣着“梦自医始”的美好憧憬,秉承“精诚济世、明道致远”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发,为健康上海、健康中国作出新贡献。

 

医院简介

医院目前拥有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口腔医学博士后流动站,依据教育部2009年、2012年、2017年三次学科评估结果,在全国口腔医学院校中位列10名左右。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同时,医院还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副会长单位,第五届口腔种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第四届口腔医疗服务分会主任委员单位,上海市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会长单位;并被任命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基地,和上海市专科医师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是国内五家拥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口腔医院之一,以及六家拥有国家自然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口腔医院之一,拥有集产学研于一体的高水平口腔转化医学实验中心——上海牙组织修复与再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人次参编国家规划教材,其中副主编1人,10人次参编全国规范化培训教材,其中主编1人、副主编1人。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在口腔种植修复、疑难全口义齿修复、前牙美容修复、青少年及成人牙列不齐矫治、正畸正颌联合治疗骨性错颌畸形、先天性唇腭裂、疑难根管治疗、牙体微创美学修复、牙周病系统治疗、儿童龋齿防治、儿童无痛及舒适化治疗、数字化口腔诊疗等方面形成特色。    

医院始终坚持“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服务”的办院理念,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自2009年起开展“关爱自闭症患儿”志愿活动,至今已为3000余名自闭症患儿提供了全方位的诊疗服务,受到患儿家长的热烈欢迎和一致肯定,多次被各类媒体报道。2013年入选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主办的“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微公益大赛”全国百强,并荣获“优秀团队奖”和“优秀组织奖”。2015年被评选为“‘青年影响社会’2015上海十大青年公益项目”。2016年入选国家民政部“关爱孤独症儿童口腔健康”试点项目执行医院。    

医院各项工作受到同行业界和社会大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于2018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先后荣获上海市模范集体、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人文爱心科室等荣誉称号,并被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人才奖、首届“上海市仁心医师奖”提名奖等奖项。    

     历史沿革-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历史沿革-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历史沿革

1982年10月,铁道部批准征地11亩筹建口腔临床教学实习基地。

1983年07月,铁道部教育局正式批复同意成立上海铁道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筹备组;同年9月成立口腔医学专业筹备小组。

1984年10月,国家教育部批复同意筹建口腔医学专业。

1985年04月,教育部批准同意上海铁道医学院增设口腔医学专业;同年6月,口腔医学系正式成立,当年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五年学制本科生31名。

1986年06月,口腔教学实验辅助楼动工。

1987年12月,上海市卫生局批准成立口腔医学临床教学基地“甘泉医院口腔门诊部”。

1988年06月,上海铁道医学院附属甘泉医院口腔门诊部正式开诊。

1991年08月,上海铁道医学院口腔系87年级学生参加华东六省一市8所高等医学院校口腔修复学联考,获总分第一名。

1992年08月,与东日本学园大学签署教育、学术交流意向书。

1993年10月,面积5991平方米的口腔教学实验楼结构封顶。

1994年06月,与日本九州齿科大学缔结为友好姐妹学校;同年儿童口腔医学专业经上海市专家评审,被列为上海市医学领先专业(B 类)项目。

1995年,铁道医学院与铁道学院合并成立上海铁道大学,同年成立上海铁道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1996年,成立上海铁道大学口腔医学院,并成立口腔医学研究所和儿童口腔医学研究所,同年,成为口腔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0年,并入同济大学,更名为同济大学口腔医学院、同济大学口腔医学研究所和儿童口腔医学研究所。经上海市卫生局核准成立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儿童口腔科被评为上海市医学领先专业重点学科。同年11月,主办第二届亚洲小儿齿科学术大会,石四箴教授当选为第二届亚洲小儿齿科会长。

2001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六校合作)。

2002年,与同济大学材料学院、生命学院联合招收博士;成为口腔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基地。

2003年,成为口腔基础医学硕士学位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2004年,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零的突破;举办国际口腔颌面外科暨第四届 《口腔颌面外科杂志》 编委会;举办全国口腔种植义齿修复研讨会,来自德国、日本、泰国、香港及中国大陆的近百余名口腔种植专家参会;与纽约种植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技术合作、学术交流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口腔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同年7月,全面启动学院、医院整体改建工程。

2006年,圆满完成同济大学教学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在全校名列前茅,受到大学表彰;口腔医院获上海市三级专科医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一名;举行院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培育学科公开评选;编写完成《同济大学口腔医学院规章制度及办公流程汇编》一书,规范各部门工作;与井冈山大学医学院口腔医学系及附属医院口腔中心开展对口支援,并签订合作协议。

2007年,院整体改建工程竣工,新增口腔综合科、老年及残障人口腔科;成功举办华东(含部分西南、东北地区)口腔医学院(系)教学研讨会、院整体改建工程竣工仪式、口腔医学院校友会成立庆典大会;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检查及市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检查,获得专家组高度评价。

2008年,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调整口腔医学课程设置、学时分布,使本科生课程、学时安排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与东京医科齿科大学齿学部签约为姊妹学校;开展院训、院徽、院歌征集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凝聚力,构建和谐学院文化。

200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六,学科排名首次进入前十位;被批准为国家民政部李嘉诚慈善基金会联合赞助的“重生行动”项目上海市唯一承办医疗单位,为贫困地区的唇腭裂患儿进行免费治疗;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关爱自闭症患儿”志愿活动;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国家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成立同济大学口腔转化医学中心;完成病房改扩建工程,完善麻醉科、检验科等医疗辅助科室;成为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办“口腔种植专题研讨会”以及“重生行动第二期全国唇腭裂语音康复训练培训班”,进一步扩大学院影响力。

2011年, 口腔修复学科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迎接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导专家组检查,在医院及医疗管理等方面得到了专家和卫生部医政司领导的肯定;启动实施 “口腔医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口腔医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举办首届“同济大学口腔医学院未来卓越口腔医师暑期夏令营”,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兄弟院校间的交流沟通。

2012年, 被批准成为国家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制定医院信息化全面建设方案并启动实施,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开展;制订《同济大学口腔医学院章程》,对已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汇总、补充和修订,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013年,顺利通过201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口腔正畸学科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获闸北区首届领军人才荣誉称号;成立口腔全科门诊,进一步整合各项资源,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组织举办《口腔颌面外科杂志》第六届编委会;先后与台湾中山大学口腔医学院、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口腔医学院签订合作协议;被评选为同济大学“我最喜爱的企业”;荣获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微公益大赛优秀团队奖(全国百强)。

院长致辞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是国家教育部与原国家计委联合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我国首台银河巨型计算机主机系统总设计师周兴铭教授担任首任院长。学院按照周兴铭院士提出的“前沿化、工程化、国际化、基础理论与实践技能协调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基于软件工程科学,面向国家和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基础理论扎实深厚、具有创新潜力,工程型、复合型、国际化的多层次、创新型卓越工程人才培养”为培养目标,秉承“勤奋、改革、开放、创新”的学院文化,力争建设成为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软件学院。

 

目前学院具有同济大学在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之一:软件工程。软件学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一支一流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学院承担国家97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国企攻关项目百余项,国际合作项目十余项,在教育部2003年中期评估和2006年验收总结中,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在全国同类学院中均排名前5位。在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软件工程学科被评为A-。建院十多年来,学院培养了一大批在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优秀人才。

 

目前,信息科学与技术发展迅猛,传感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机器人、网络空间安全、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通信,以及生物信息学等热门应用领域的发展对我们学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软件学院如何应对这些方向和领域的挑战,希望各界专家和朋友今后能给我们献言献策,贡献智慧。全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的高速发展也为广大科学和技术工作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的蓬勃发展需要大量的优秀人才。我们热诚邀请海内外信息科学与技术以及相关领域的高水平人才以及青年才俊加盟学院,同时也热情期盼各界朋友和校友来校参观和指导,热烈欢迎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报考学院。让我们共同努力,实现学院的快速发展,为将同济大学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贡献!

 

  • 学院位于同济大学嘉定校区,院舍面积约8400平方米,各类在册学生3000余人

  • 学院设有——1个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电子与信息学科(软件工程点)工程博士培养领域、1个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软件工程工程硕士培养领域、1个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 专业教师中40余人,博士生比例近90%,其中正高级15人,副高级14人, 40%专职教师能胜任纯英文授课。

  • 与100多家国内外IT企业建立院企关系,签约校级实习基地/校企联盟近40家。

  • 拥有IBM大型机和中小型商用服务器在内的各类主机10台、高配置PC机800多台、其它实验装置180台。


1个学科平台

“智慧城市感知与规划重大工程软件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1个国际合作机构

国际软件测评委员会中国分会International Software Testing Qualification Board(China)

 

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亿贝(eBay)软件工程(中国)有限公司、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1个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同济大学软件工程领域亿贝研究生实践基地

 

4个教研室

软件工程理论与平台、领域软件系统、软件工程技术与管理、媒体艺术与科学

 

4个科研机构

软件质量评估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数字媒体与计算可视化研究中心、移动智能终端软件平台技术研究中心、可信系统与网络软件技术研究中心

 

7个学生科技创新俱乐部

同济大学Apple俱乐部、同济大学IBM技术俱乐部、同济大学Google Camp、同济大学盛大俱乐部、同济大学SAP俱乐部、同济大学ebay俱乐部、同济大学Ericsson俱乐部

 同济汽车专业设立于1988年,汽车学院成立于2002年,坐落于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作为上海国际汽车城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核心功能的承载体,同济汽车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影响力广泛,是同济大学“双一流”建设的特色和优质学科之一。汽车学院以追求可持续发展世界一流学科为发展目标,以科研教学为发展基础,以立德树人为发展根本,是国内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和空气动力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高地。

汽车学院面向汽车、动力和交通等行业,依托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三个学科,针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汽车的专业人才需求,设立了“汽车工程”、“车用能源与动力”、“汽车电子与智能”三大教研室,构建了完备的本、硕、博贯通人才培养体系,以德语、英语的双外语教学为培养特色。拥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车辆工程博士点、动力机械及工程博士点、车辆工程硕士点、动力机械及工程硕士点和车辆工程学士点。

截至2022年底,学院共有在编教职工12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2人,其他12人。学院现有教育部节能环保汽车创新团队1个,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5人,长江学者1人, 973计划和863计划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专家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海外)获得者3人。

汽车学院聚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拥有“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创新引智基地”、“新能源汽车工程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中德汽车联合研发中心”3大国际化科创平台,“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平台—汽车风洞”、“燃料电池汽车及动力系统工程技术中心”4大国家级科创平台,“教育部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交通工具空气与热模拟风洞重点实验室”、“上海电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科创中心-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功能型平台”4大省部级科创平台,积极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前瞻技术研发和重大产品开发,形成了世界一流的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

汽车学院秉承对德对欧的国际合作特色,依托国际化科创平台,先后与AVL、德国大众、舍弗勒、采埃孚、英飞凌、保时捷以及莱英金属7家德国知名企业共建了基金教席;于2010年后成立了Audi-同济联合实验室、JTEKT-同济联合实验室和SAKES-同济联合实验室;同时,学院面向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多年来与欧洲德国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斯图加特大学、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卡尔斯鲁厄工业大学、波鸿鲁尔大学、法国巴黎高科大学、奥地利格拉兹大学等在内的多所知名高水平大学开展双学位硕士培养项目,搭建了全英文课程综合教育平台和多元化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学院书记
姓名职务
曹静党委书记
张立军党委副书记
邓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葛畅党委副书记
学院院长
姓名职务
张立军院长
赵治国副院长
熊璐副院长
吴旭东副院长
历任书记
任期姓名职务
2003-2005陈昌明党总支书记
2006-2012陈翌党总支书记
2013-2018陈翌党委书记
2005-2010钱昕党总支副书记
2010-2012曹静党总支副书记
2013-2014曹静党委副书记
2013-2016钟再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2014-2017史成宇党委副书记
2017-2018曹静党委副书记
2018-2022李红党委副书记
历任院长
任期姓名职务
2002-2004万钢院长
2004-2016余卓平院长
2003-2013孙泽昌副院长
2002-2016马钧副院长
2005-2009李理光副院长
2009-2016吴志军副院长
2013-2016张立军副院长
2013-2020魏学哲副院长
2016-2020钟再敏副院长
2016-2020谭丕强副院长


历史沿革
 1914年,同济大学设立土木科,开设道路、铁路相关交通类课程群

1937年,同济大学在吴淞办学时期末,交通类课程体系初具形态

1948年,土木系四年级学生分为“路工、结构、水利”三个组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圣约翰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并入同济大学,成立“铁路公路系”等五个系

1953年,“铁路系”“公路系”独立建系

1954年,清华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学生调整至同济大学,公路系更名为道路与桥梁系;浙江大学铁路专业并入同济大学铁路系

1956年,城市建设系、城市建设专业、城市建设教研室成立,同济大学开启城市交通研究

1958年,道路与桥梁系和铁路系合并,重组为铁路、公路及桥梁工程系(简称路桥系)

1958年,“上海铁道学院”成立,下设“铁道运输系、铁道电信系、铁道建筑系”

1960年,交通部在同济大学成立上海公路工程研究所

1971年,上海公路工程研究所改组为同济大学公路研究所

1973年,同济大学铁路专业调整到上海铁道学院,同济大学路桥系更名为公路与桥梁工程系

1979年,同济大学成立中国大陆第一个交通工程研究室

1982年,同济大学成立“道路与交通工程系”

1995年,上海铁道学院与上海铁道医学院合并,建制为“上海铁道大学”

1996年,上海城市建设学院、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并入同济大学,相关专业并入道路与交通工程系

2000年,同济大学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融合两校道路与交通工程、运输管理工程、电信工程等系科,成立交通运输学院,铁道工程系科并入土木工程学院

2002年,交通运输学院更名为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道路与交通工程系撤销,“道路与机场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独立建系

2003年,铁道工程系科并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院下设“道路与机场工程系、交通工程系、运输管理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城市轨道与铁道工程系”五个教学系

2005年,学院整体从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搬迁至嘉定校区

2014年,交通信息工程系更名为综合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同济大学交通学科自1914年初创,历经106年,枝繁叶茂;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于2000年成立,至今双十年华,硕果累累。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站在学科第二个百年和学院第二个廿年发展的历史新起点,同济交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的发展愿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四个服务”为导向,以“双一流”建设为牵引,立足同济特色,扎根祖国大地,面向世界前沿,强化战略导向、实施智慧引领、突出综合优势,发展完善“大交通”学科,培养具有战略思维的交通运输领军人才,打造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交通创新基地,提升学科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交通强国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蓝图已经绘就。同济交通将在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管控、交通全息感知及智能应用、全时主动交通安全等领域,推进基础研究,攻克技术难题,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区域经济和交通运输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与兄弟学校和兄弟院系携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同济汽车专业设立于1988年,汽车学院成立于2002年,坐落于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作为上海国际汽车城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核心功能的承载体,同济汽车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影响力广泛,是同济大学“双一流”建设的特色和优质学科之一。汽车学院以追求可持续发展世界一流学科为发展目标,以科研教学为发展基础,以立德树人为发展根本,是国内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和空气动力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高地。

汽车学院面向汽车、动力和交通等行业,依托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三个学科,针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汽车的专业人才需求,设立了“汽车工程”、“车用能源与动力”、“汽车电子与智能”三大教研室,构建了完备的本、硕、博贯通人才培养体系,以德语、英语的双外语教学为培养特色。拥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车辆工程博士点、动力机械及工程博士点、车辆工程硕士点、动力机械及工程硕士点和车辆工程学士点。

截至2022年底,学院共有在编教职工12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2人,其他12人。学院现有教育部节能环保汽车创新团队1个,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5人,长江学者1人, 973计划和863计划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专家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海外)获得者3人。

汽车学院聚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拥有“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创新引智基地”、“新能源汽车工程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中德汽车联合研发中心”3大国际化科创平台,“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平台—汽车风洞”、“燃料电池汽车及动力系统工程技术中心”4大国家级科创平台,“教育部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交通工具空气与热模拟风洞重点实验室”、“上海电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科创中心-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功能型平台”4大省部级科创平台,积极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前瞻技术研发和重大产品开发,形成了世界一流的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

汽车学院秉承对德对欧的国际合作特色,依托国际化科创平台,先后与AVL、德国大众、舍弗勒、采埃孚、英飞凌、保时捷以及莱英金属7家德国知名企业共建了基金教席;于2010年后成立了Audi-同济联合实验室、JTEKT-同济联合实验室和SAKES-同济联合实验室;同时,学院面向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多年来与欧洲德国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斯图加特大学、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卡尔斯鲁厄工业大学、波鸿鲁尔大学、法国巴黎高科大学、奥地利格拉兹大学等在内的多所知名高水平大学开展双学位硕士培养项目,搭建了全英文课程综合教育平台和多元化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学院书记
姓名职务
曹静党委书记
张立军党委副书记
邓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葛畅党委副书记
学院院长
姓名职务
张立军院长
赵治国副院长
熊璐副院长
吴旭东副院长

历任书记
任期姓名职务
2003-2005陈昌明党总支书记
2006-2012陈翌党总支书记
2013-2018陈翌党委书记
2005-2010钱昕党总支副书记
2010-2012曹静党总支副书记
2013-2014曹静党委副书记
2013-2016钟再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2014-2017史成宇党委副书记
2017-2018曹静党委副书记
2018-2022李红党委副书记
历任院长
任期姓名职务
2002-2004万钢院长
2004-2016余卓平院长
2003-2013孙泽昌副院长
2002-2016马钧副院长
2005-2009李理光副院长
2009-2016吴志军副院长
2013-2016张立军副院长
2013-2020魏学哲副院长
2016-2020钟再敏副院长
2016-2020谭丕强副院长

学院概况


       学院设有传播系、音乐与表演系。本科现设新闻大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研究生拥有新闻传播学、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设计专业学位(MFA)、音乐表演专业学位(MFA)、和新闻与传播学专业学位硕士点;并在设计学博士点下设新媒体艺术与理论博士研究方向,招收该方向博士生。艺术与设计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在QS艺术设计学科排名全球第14名,亚洲第1名。


         学院是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广播电视台(SMG)与我校签约部校共建暨院媒合作的单位,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教育部批准的“数字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动画专业被教育部评为“特色专业”。

学院始建于1945年,众多知名学者曾在此任教。解放后几经调整,于1985年恢复应用数学系,2006年定名为数学系,2016年成立数学科学学院。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学院陆续引进了众多国内知名数学家,在新世纪又引进了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一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通过人才培养和引进,学院在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与学术交流、教学研究与教材改革等方面都取得巨大进步,教学和科研方面的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在国内外教育界和学术界有很大的影响力。在2017年底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同济大学数学学科获评A类学科(优秀学科)。学院2019年成立“智能计算与应用”同济大学数学中心,2021年获批上海市智能计算前沿科学研究基地,2023年获批智能计算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00人
学院专职教师
14人
国家级人才计划
7人
上海市人才计划

我院设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统计学”两个本科专业;从1984年至今,数学科学学院先后获得了数学类所有二级学科的硕士点,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及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立了数学博士后流动站。特别指出的是,金融数学方向,在全国独树一帜,该研究团队紧紧抓住世界金融研究的前沿问题,在国内外学术界赢得一定地位。2005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我院成为全国七个国家工科数学课程教学基地之一,2007年获教育部基础数学重点学科(培育)。2019年学院入选教育部强基计划,2019年、2021年“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分别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学院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

学院坚持科研与教学并重。建设了全国工科数学教学基地,积极参加教育部创新人才试验区的工作。获得多项国家级和上海市精品课程,以及国家级和上海市教学成果奖。“高等数学”和“金融数学”课程进入了教育部精品共享课程。注重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数学建模和大学生创新计划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高等数学》等多本教材为国家级优秀教材和教育部优秀教材,在全国有很大的发行量和知名度,2021年同济版《高等数学(第七版)》荣获“全国优秀教材特等奖”。

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科技部973计划、各部委的基金项目近90项;学院教师曾先后获得第七届“华罗庚数学奖”、第四届“CSIAM苏步青应用数学奖”、首届“上海市教学名师奖”、“宝钢特等奖”等奖项;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年超过100篇,并在国际顶级数学期刊例如Invent. Math.等上发表多篇有影响力的论文。

在学生培养方面,学院既重视对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的培养,也重视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的学生获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2009年教育部大学生创新项目第一名。近年来,每年都有多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获得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多名同学多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及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二等奖。

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学院与欧美多所知名高校签订了研究生双学位培养协议,同时每年都有众多研究生和本科生到欧美国家的高校及研究所进行学术交流访问;承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际著名数学家来学院访问交流;举办研究生及大学生国际暑期学校。

本科教学

同济大学始终坚持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与“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新时代同济文化一脉相承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培养具备“通专基础、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素质、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学校现有29个专业学院,本科专业82个,全日制在校生18536人。作为教育部“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有6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基地获批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计划2.0”,6个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学校已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1项、10种教材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其中特等奖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4门、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75门,教育部示范性双语教学课程3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7门、上海来华留学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60项,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27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个、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



以“学术和育人”为第一价值追求,学校立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深入推进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以宽口径、厚基础为特色,学校在2018年设立新生院,构建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和大类管理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推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面向未来打造“共性基础+个性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学校设立国豪书院,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瞄准智能科技、先进制造、数字城市、生命健康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科学基础和专业基础,打破专业壁垒,关注个性发展,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拔尖创新人才。


创校至今,学校已培养了39万余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医学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校友中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有171人。学校位列QS 2022全球毕业生就业力大陆高校第8位。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7.00% 。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成立于2017年,前身为同济大学教务处,是负责统筹管理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指示,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改革,推动教育创新,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确保本科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努力提高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成效。


班子分工

院长:吴志军

工作职责:

全面主持本科生院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本科教学工作的各项指示,全面主持本科生院工作。

2.全面负责本科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创新,努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成效。

3.组织制订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相关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专业设置及调整建议等重要工作。

4.主管本科生院财务和人事工作。

5.协调联络教育部、市教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统筹与校内其他部门的关系。

6.担任机关第十四支部的党支部书记,统筹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支部党务工作。

 

 

副院长、招办主任():周斌

工作职责:

分管招生办公室

1.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等,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分解、落实、监督,制定学校招生办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

3.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政策。负责向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请示汇报本部门工作,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工作。

4.负责招生办公室各项审批工作。负责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5.负责同济大学招生领导、招生工作监督、招工工作小组下设秘书处的相关工作。

 

 

副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宇钟

工作职责:

分管教学研究中心、拔尖创新教学中心、教育技术中心

1.分管本科生培养体系建设、专业建设,组织制定本科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2.分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改革项目,建立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各类教改试点,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3.分管各类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优质课程,组织教学改革论文认定等各项申报和评选管理工作。

4.分管本科生学位建设与评定等相关工作。

5.分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保障和数据服务工作,负责网站和公众号的建设、维护与信息公开。

6.负责组织开展同济大学教务委员会、同济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相关工作。

 

 

副院长:陆伟

工作职责:

分管通识教育中心(课程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1.分管课程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实施通识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推进课程教学方式改革,提升课程教育质量。

2.分管本科生课程思政、通识教育的建设与教学改革各项工作。

3.分管实习实践教育、学科竞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校内外实践基地和工程实践中心建设与统筹,协调公共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4.分管全英语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国际化教学能力建设

5.分管本科生国际交流管理工作,负责留学生学籍管理、学位审核等相关工作。

 

 

副院长:董琇

工作职责:

分管教务管理中心、学务管理中心

1.分管本科生春季、秋季学期课程安排与考核;分管本科生微专业、校内外辅修专业、外语强化班教学与管理;分管公共教室教学安排与借用安排的统筹,确保有序的本科教学运行。

2.分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3.分管新生复查工作,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转专业、选退课管理、成绩与学分管理、毕业审核与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等工作。

4.分管研究生推免工作,协调同济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5.分管国内高校来我校访学交流学生的组织、学籍管理等工作。

 

 

副院长:戴代红

工作职责:

分管综合办公室、嘉定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多种形式办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分管日常行政、文秘宣传、资产设备、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各项综合事务。

  2.协管本科生院人事、财务工作。

  3.分管本科生院跨校区教学事务综合协调工作以及嘉定校区综合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

  4.分管同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协同同济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校语委各成员单位落实上级部门及校语委各项工作部署。

  5.分管多种形式办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管理继续教育领域的非学历和学历教育,协同组织校内各相关办学单位,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各项检查和具体工作部署。

  6.担任机关第十四支部的党支部副书记,协管支部党务工作。

 

 

副院长():单烨

工作职责:

分管教材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教师教学发展工作

1.分管教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组织统筹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成人教育教材的研究、建设、规划、编写、审核、选用、激励等工作,组织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管理等相关文件。

2.分管本科生教材的规划与建设、教材审核和评优等工作。

3.分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工作,制订校院二级导师制实施办法,并推动实施及完善。

4.分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教学型职称评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教书育人奖评选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学校校历


联系方式

部门

日常办理业务

人员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综合办公室

嘉定校区办公室

日常行政、内协外联、统筹宣传、预算与财务、公章用印、信息报送、安全管理、语言文字(语委办)、迎新、工会

孙老师

瑞安楼608

65983872

sundongmei@tongji.edu.cn

公文及OA秘书、人事及退休人员、规章制度、合同登记、设备资产采招、教学经费核算、进修旁听、后勤保障

聂老师

nieyingzi@tongji.edu.cn

跨校区教学事务协调、教学用车安排及用车经费核算报销、非嘉定校区学院教师嘉定校区津贴统计与补登记

归老师

胡老师

嘉定校区

复楼316-2

69589848

91843@tongji.edu.cn

招生办公室

组织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本科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审查报考资格,开展招生选拔与录取、以及新生复查工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审核与监管,做好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招生总结,开展与中学教育的衔接工作,确保本科生源质量。

田老师

瑞安楼

65982643

tjzsb@tongji.edu.cn

教务管理中心

学务管理中心

期末考核、重考、四六级考试、“上信考”、新生分级考试、校历、外语强化班、跨校选修及辅修专业、微辅专业、外聘教师申报、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

郑老师

瑞安楼610

65983634

jwcjwk@tongji.edu.cn

排课、线上课堂申请及调整、研究生助教、本科授课资格入库

张老师

65987453

91788@tongji.edu.cn

重新学习排课、调课、公共教室借用管理、普通话水平考试、汉字水平考试

杨老师

18666566@tongji.edu.cn

转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违纪核实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访学交流学生、学籍管理修订

陈老师

65983963

90535@tongji.edu.cn

学生信息维护、学籍异动、电子注册和学历注册毕业审核、结业换发毕业审核、学历勘误、在读证明认证

朱老师

65982634

11030@tongji.edu.cn

选课、退课、成绩修改审核、成绩认证、学分银行、学分认定、成绩录入

张老师

65983963

16136@tongji.edu.cn

教学研究中心

拔尖创新教学中心

教育技术中心

教研相关事务、教改项目管理、教务委员会、教指委、教学事故

徐老师

瑞安楼708

65988648

xuqin@tongji.edu.cn

拔尖基地;双学士学位项目;实验区;先修课程;学士学位;教学基本状态考核

苏老师

65985363

suxiaojuan@tongji.edu.cn

教学型职称评审、教师竞赛、新教师培训、教学资格审核、教学奖励金

徐老师

65988916

95704@tongji.edu.cn

培养方案、专业管理、课程库维护、教学基层组织、教学成果奖、一流课程申报

闫老师

yanzhiwei@tongji.edu.cn

业务需求梳理、信息系统优化与保障、系统维护、数据统计与分析、数据导入导出与同步、数据后台维护与审计、新系统建设全流程管理

刘老师

瑞安楼618

65980261

javaphoon@tongji.edu.cn

业务需求梳理、信息系统优化与保障、系统维护权限配置、本科生院网站和公众号信息维护与推送、新系统建设全流程管理

林老师

linbin@tongji.edu.cn

通识教育中心

实践教学中心

对外交流合作办公室

课程规划、课程建设标准制定、课程建设组织、检查验收、通识教育讲座、通识课程引进、新开通识课程、通识课程论文大赛

方老师

瑞安楼604

65985427

fxiaonan@tongji.edu.cn

在线课程相关事务(MOOC、SPOC,慕课账号及认证、课程拍摄、平台对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培训、规划)

余老师

yuye@tongji.edu.cn

实习管理(教学任务、排课选课、成绩录入、经费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

王老师

瑞安楼604

65983473

xuanke@tongji.edu.cn

本科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认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同老师

65985425

tongyu@tongji.edu.cn

双语及全英语课程和专业建设、国际学生和交流生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本科生交流项目、本科生短期海外交流项目、对外交流学分认定、国际学生毕业生授予学位

吴老师

瑞安楼618

65980181

09012@tongji.edu.cn

教材办公室

教材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修编、自编教材审核、本科生导师制规章制度、方案制定、教材委员会、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秘书工作

李老师

瑞安楼616

65983336

91092@tongji.edu.cn

教材选用、备案和信息公布、教材选用检查、排查工作、建设教材专家库、马工程师资培训、马工程教材信息报送、教材选用管理委员会秘书工作

张老师

15089@tongji.edu.cn

教材规划选题申报、推荐与管理、教材建设研究基地的申报、评审与建设、教材评优的推荐与评审、出版资助基金申报、立项建设等组织与开展、教材研究和规划专家委员会秘书工作

邹老师

yzou@tongji.edu.cn

多种形式办学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

多种形式办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事务、相关制度文件修编、非学历教育合同初审、开班审核、过程管理及监督检查、非学历教育数据整理、统计、上报、非学历信息化系统建设、内控建设与管理工作

梁老师

瑞安楼810

65984913

13023@tongji.edu.cn

非学历教育过程管理、结业证书审核打印发放、非学历办学资料归档、非学历教育数据整理、统计、非学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

黄老师


支部概况

机关教工第十四支部由本科生院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中共党员组成,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

截至2023年10月,本支部共有正式党员42名。其中,男性党员14名,女性党员28名。支部内校领导党员1名,本科生院教职工党员32名,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职工党员9名;40岁以下青年党员17名,40岁至50岁党员16名,50岁以上党员9名。

2023年9月,中共同济大学机关委员会同意中共同济大学机关教工第十四支部委员会(本科生院、质管办)增补支委请示的批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支部书记、副书记各1名,设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共3名。具体如下:

书  记:吴志军

副 书 记:戴代红

纪检委员:陆雯菁

组织委员:闫志威

宣传委员:顾 敏

哲学哲学 > 哲学类 所属院系:人文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本专业所在的同济大学哲学系创建于1946年,是上海最早的哲学系。1949年本系被整体调入其他院校。本世纪初,同济大学决定恢复哲学系建制,于2003年设立了外国哲学和美学两个硕士点,2004年恢复了哲学本科专业的设置与招生。2005年获批外国哲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7年外国哲学二级学科入选上海市重点学科;2011年获批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且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本专业在哲学八个二级学科的基础上,建立了四个发展模块:中国哲学模块(中国哲学、古典学),外国哲学模块(外国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学),当代哲学模块(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哲学心理学),美学模块(美学、文化哲学)。学科涵盖面广、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每个模块均有该领域的优秀学者来主持。

  本专业培养全面掌握哲学及其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哲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灵活开阔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实行双外语制,英语、德语并重,体现出我校的办学特色。学生就业方向大多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新闻出版、学校从事管理、教学、研究、文秘、采编等工作。本专业毕业生将被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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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经济学 > 金融学类 所属院系: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金融学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科,培养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金融专门人才。

  本专业注重金融理论知识应用与创新能力的养成,是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专业。同济大学金融学本科专业设立于1998年,以卓越人才培育为导向,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借鉴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有着显著的人才培养特色。多年来培养了大量高端金融专业人才,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2019年,金融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 > 政治学类 所属院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拥有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跨学科研究能力、熟悉国家治理和国际事务的精英人才。本专业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选择政治学与行政学方向或国际政治方向,并根据要求修读之后的课程。

  政治学与行政学方向所培养的学生既可以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也可以胜任智库、金融机构的政策分析、投资咨询、风险管理等岗位。本专业的培养特色是:以“治理研究与教学”和“思想史研究与教学”为优势方向,培育政治学理论和比较政治的优秀底蕴;依托硕士点、博士点和国家级科研基地,培养优秀学术创新能力;支持SITP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基层实践和全国调研,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等。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政治学概论、中国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多层治理导论、中国政府与政治、比较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理论与实践、港澳台地区政治与发展、政治传播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公共行政学、地方政府学等。

  国际政治方向所培养的学生能够胜任国际组织、跨国机构、政府涉外部门、智库以及投资机构的行政管理、涉外决策咨询、国际战略评估、对外投资分析等工作。本专业的培养特色是:知名专家领衔,搭建平台呈现大家视野与战略高度;以对外交流培养全球视野;以实践活动夯实专业基础。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中国国际战略导论、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概论、国际政治学概论、外交学概论、国际安全理论与实践、国际关系史、中国外交及思想史、欧盟与欧洲一体化、美国政治与对外战略、新兴国家与全球治理、国际组织与多边外交、大国的海洋战略等。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Scan me!微信扫码阅读/分享走进同济映像同济百年同济实力同济同学同济人文同济大美同济天下同济招生动态招生动态公告通知报考指南人才培养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各地高招咨询奖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网上高招高招直播VR校园录取查询


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 > 政治学类 所属院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拥有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跨学科研究能力、熟悉国家治理和国际事务的精英人才。本专业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选择政治学与行政学方向或国际政治方向,并根据要求修读之后的课程。

  政治学与行政学方向所培养的学生既可以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也可以胜任智库、金融机构的政策分析、投资咨询、风险管理等岗位。本专业的培养特色是:以“治理研究与教学”和“思想史研究与教学”为优势方向,培育政治学理论和比较政治的优秀底蕴;依托硕士点、博士点和国家级科研基地,培养优秀学术创新能力;支持SITP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基层实践和全国调研,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等。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政治学概论、中国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多层治理导论、中国政府与政治、比较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理论与实践、港澳台地区政治与发展、政治传播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哲学、公共行政学、地方政府学等。

  国际政治方向所培养的学生能够胜任国际组织、跨国机构、政府涉外部门、智库以及投资机构的行政管理、涉外决策咨询、国际战略评估、对外投资分析等工作。本专业的培养特色是:知名专家领衔,搭建平台呈现大家视野与战略高度;以对外交流培养全球视野;以实践活动夯实专业基础。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中国国际战略导论、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概论、国际政治学概论、外交学概论、国际安全理论与实践、国际关系史、中国外交及思想史、欧盟与欧洲一体化、美国政治与对外战略、新兴国家与全球治理、国际组织与多边外交、大国的海洋战略等。


英语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所属院系:外国语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专业剖析

  英语是最多国家使用的官方语言(作为母语),是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的第一语言,也是国际组织的官方语言。当今国际化大背景下,英语专业人才对中国持续深入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具有良好思辨能力与国际视野的高级英语专业人才前景良好。

  本专业遵循高等教育发展最新趋势,依托同济大学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的优势,推进通识教育,促进通专融合,以价值引领为导向,以思辨能力与国际视野为核心素养,注重多元文化沟通能力、国际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能力,将学生培养为融通中外、具有创新能力、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毕业后可在国际组织、政府外事部门、全球跨国企业等单位从事高端国际化工作。

  比较优势

 实力雄厚

  1986年同济大学招收英语专业研究生,1993年招收英语专业本科生,同济大学英语系现已形成了从学士到博士、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型学位兼备的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学科布局合理、培养特色鲜明。教师均曾在英美等国作访问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或从事外事工作,并有多名外籍专家从事教研活动。本专业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7-2018)》中被评为5星级专业(最高等级)。

  英语系历经改革、特色鲜明、发展迅速,近年来教学水平及科研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师教书育人、潜心问道,数获教学成果奖、名课优师等荣誉,出版论著、教材、译著及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数量不断攀升。多位教师成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浦江人才等,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中担任要职。学生在国内外高层次学科竞赛及专业四、八级考试中屡获佳绩,位于全国前列。

  精英教育

  英语系根据学科自身特点、核心竞争能力规划、长期发展前景设置了基本技能、学科知识与通识教育结合的课程体系,以思辨能力与国际视野为核心素养,实践能力与理论基础并举,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培养体系。

  英语系设置英语语言文学(硕、博)、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博)、英语口笔译专业(MTI)等深造通道;在人才培养中重视国际合作,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并具有多个双学位培养项目。

  全面培养

  英语系致力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探索卓越英语专业人才的创新培养模式,加强基础阶段语言基本功、高年级阶段综合应用能力训练以及思维能力提升。组织各类活动竞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个人素养,指导学生在“21世纪杯演讲比赛”全国赛区中连年夺冠,此外在“沪台杯辩论赛”、“爱尔兰戏剧大赛暨论坛”等国内外各类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近年来,英语系学生在专四、专八考试中均取得优异成绩,优良率及通过率远高于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平均水平。

  国际化

  英语系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的知名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生在读期间可赴国外高等院校进行交流访学。另外,英语搭乘同济大学对外交流合作的宽广平台,为学生提供赴欧美一流大学学习交流机会。

  未来发展

  英语系毕业生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就业率在全校名列前茅,就业领域覆盖外事、金融、法律、教育、文化、国际交流、新闻媒体等行业,就职单位包括国际组织、国家电网公司、渣打银行、大众公司、联合利华、普华永道、汇丰银行等国内外著名企事业单位。

  境外深造院校

  斯坦福大学

  加州伯克利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莱斯特大学

  柏林洪堡大学

  波恩大学

  伦敦大学学院等

  就业主要方向

  同济大学英语专业良好的生源和高质量的教学为培养优秀的通专融合高级专业人才提供了坚实的保证。毕业生的社会评价高,社会需求量也一直保持在高水平。英语专业不断有毕业生进入知名企事业单位,从事外事、金融、法律、教育、文化、国际交流、新闻媒体等领域的工作。

  本科生就业单位

  外交部

  各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

  中国银行

  汇丰银行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卡夫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大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城乡规划工学 > 建筑类 所属院系: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双一流”建设学科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新时代的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国际视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够胜任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高水平专业人才,以及跨学科的复合型专业领导者。

 特色优势

  师资综合实力最强。1952年,同济大学在全国最早设立城乡规划专业,师资规模大、各专业方向布局齐整,为国家规划和建设事业的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科评估等级最高。在最新一轮的学科评估中获得最高A+评级,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核心引领地位显著。城乡规划学科在城乡发展中具有核心引领地位,基于城乡发展客观规律的深入研究,通过规划编制和管理引导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交流

  本专业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互动频繁。除了国际知名院校和学术机构外,还包括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银行、欧盟、国际燃气组织等)和国际著名的科研基金会(如法国动态城市基金会、美国能源基金会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依托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大平台的广泛影响力,每年学院都有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著名学者来访,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讲座的聆听和互动,成为学生课外自主安排的主动学习。同时,也创造和利用一些机会,例如与欧洲、台湾、香港等高校的交流互换生项目;借国外高校的教授来学院访问之机,安排在理论课程中的客串讲课;毕业设计和课程中引入国际合作研究课题,中外学生在同一个设计小组中交流学习,以及国外高校的教授也参与设计课的指导等。

  未来发展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跨专业的领袖人才潜质,能够跨专业择业。目前很大比例选择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出境留学,就业单位包括各类设计单位(规划设计院或建筑设计院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划局或建设局等)、城投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杰出校友

  杰出校友有邹德慈、吴志强院士,美国伊利诺斯大学芝加哥分校终身教授张庭伟、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广东省建设厅厅长张少康、原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李晓江等。

同济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   对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同济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保送生、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单招、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安排、严格规范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顺序: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和重庆市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或“仅历史”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八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录取过程中,同济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条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资格考生,其录取标准以同济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单招、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以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单招等形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和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由于部分省份选考科目不同,招生阶段,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名称分别设置为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和技术科学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这两个试验班包含的专业、对应的考生录取政策、学费等均一致。入校后学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均一致,一年级统一进入济美学堂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学习,统一进行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同济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类)的体检要求按照《同济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同济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1.一般招生专业(类)预计收费标准为每年6500-8140元,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预计每年16000元。2.艺术类相关专业预计收费标准为每年14300元。3.工科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预计收费标准为每年23100元。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适合不同标准,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条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科部共同倡议和直接经费支持在同济大学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同济)+1(德国/瑞士)进阶式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绩合格者获得同济大学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以及外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同济大学德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均不限制。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或德语。

第三十条   同济大学建立了“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体系,让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促进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十一条   同济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同济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同济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21-65980710

电子邮箱:jcc@tongji.edu.cn 


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1.学校简介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经过116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内地高校前列。

同济大学的前身是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中德两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创办的同济德文医学堂。1923年定名为同济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同济大学经过六次搬迁,先后辗转沪、浙、赣、桂、滇等地,1940年迁至四川宜宾的李庄古镇坚持办学。1946年回迁上海以后,发展成为以理、工、医、文、法五大学院著称的综合性大学。

在始于1949年的全国院系调整中,同济大学原有的文、法、医、理、机械、电机、造船、测绘等优势学科或支援其它高校,或整体搬迁内地。同时,全国10多所大学的土木建筑相关学科汇聚同济,使之成为内地土木建筑领域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工科大学。1978年以后,学校实行“两个转变”——恢复对德交流由封闭办学向对外开放办学转变,拓展学科范畴由土建为主的工科大学向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转变。1996年,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和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并入,列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00年,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同济大学。2002年,列为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2004年,列为中管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同济大学始终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努力使每一位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熏陶以后,具有“通专基础、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特质,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同济大学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多功能振动实验中心”、内地第一个“地面交通工具风洞中心”、内地第一个“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平台”、内地第一个“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系统”、内地首批标杆“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教育部“细胞干性与命运编辑前沿科学中心”等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先后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科研攻关,取得了大跨度桥梁关键技术、结构抗震防灾技术、遥感空间信息、城市交通智能诱导、国产化智能温室、新能源汽车研发、城市污水处理、大洋钻探、心房颤动分子遗传学等标志性科研成果。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在对德为主的合作基础上,发展为以对欧洲合作为中心,拓展北美、辐射亚非的布局,先后建立了中德、中法、中意、中芬、中西、联合国等12 个国际化合作平台学院,与200多所海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众多跨国企业共建多个研究中心。

学校学科设置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门类。现有本科招生专业7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流动站30个;6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拥有4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4个其他国家级研究平台以及104个省部级研究平台。入选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获批2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今天的同济大学正朝着“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力前行!

2.保送条件

符合教育部、澳门教育部门关于澳门保送生条件,品德端正、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凡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有关保送生登记表,并提供本人高中学习成绩证明(含年级排名)、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相关材料。我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文化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

笔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学生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2024年7月中旬正式寄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入学材料。 

4.招生专业

学院

招生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文/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流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学

文/理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城市设计

设计创意学院

工业设计

文/理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地质工程

智能建造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

汽车学院

车辆工程(汽车)

 

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车辆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测绘工程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医学院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生物信息学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地球物理学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工程力学

 

飞行器制造工程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

艺术与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文/理

 

外国语学院

德语

文/理

 

英语

日语

人文学院

哲学

文/理

 

文化产业管理

汉语言文学

法学院

法学

文/理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理

 

中德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中德合作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中外合作办学)

汽车服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注:▲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不招收单色不能识别考生。

如遇招生专业调整,录取专业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5.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计划为10人。

6.其他

澳门保送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具体费用标准按照入学当年学校公示的标准执行。

学校在澳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方案公开、选拔公平、结果公示”的要求。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若教育部、澳门教育部门等政策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7.联系方式

单位: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1-65982643

传真:+86-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200092

8.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成立于2004年,下设西洋管弦乐、声乐(美声)、钢琴等方向。

本专业自创建以来,本着“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宽视野”的办学理念,突出“小而精”的办学特色,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依托同济对外合作办学的优质资源,注重重奏、重唱与独奏、独唱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设立室内乐团、管弦乐团、合唱团,国际交流与合作密切,形成了以中外音乐教育家、演奏家、歌唱家组成的联合教授平台,构建了由来自欧美的专家、国内艺术家以及一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师资团队,与德国、加拿大、奥地利等国的音乐院校建立了本硕层面与师资的合作交流项目。专业毕业去向主要是歌剧院、乐团、学校以及国内外高校深造。

一、招生专业

音乐表演:本科,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招生计划拟定27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省份

科类/

选考科目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声乐

钢琴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长笛

单簧管

大管

圆号

长号

辽宁省

首选历史

2

          

首选物理

1

          

湖南省

首选历史

 

1

 

1

2

    

1

 

上海市

不限

3

2

1

   

1

1

1

  

浙江省

不限

 

1

2

       

1

内蒙古

自治区

文理兼招

3

 

1

  

1

     

安徽省

文理兼招

  

1

        

注:音乐表演(声乐)的专业测试科目要求为美声唱法。其他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专业测试科目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仅可填报一个专业方向,录取时,不同专业方向之间不调剂。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专业测试科目的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的测试科目要求一致。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四、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辽宁省、上海市),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湖南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0。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

1.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2.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3. 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其他主管部门及省级招办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同济大学2023年艺术本科专业(表演类)招生简章2023-06-05 20:00:00 1563次浏览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表演本科专业设于2004年。本专业依托上海深厚的影视文化底蕴以及区位优势,在教授专业知识和提供表演实践训练机会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质与综合表达能力,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从而使他们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现代影视表演行业的需求。专业师资团队力量雄厚,拥有多位活跃在国内戏剧影视表演及导演行业的一流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去向包括各类影视制作公司以及文化和教育事业单位等,大量毕业生从事专业影视剧、广告拍摄工作,并活跃在专业话剧舞台上。

一、招生专业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招生计划拟定17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省份

科类/选考科目

招生计划

安徽省

文理兼招

3

四川省

文理兼招

4

上海市

不限

3

浙江省

不限

3

山东省

不限

2

河南省

文科

1

理科

1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表演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4.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与艺术素质。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生理缺陷。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四、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安徽省、四川省、上海市、山东省),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浙江省、河南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

1.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2.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3. 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其他主管部门及省级招办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同济大学2023年艺术本科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2023-06-05 20:00:00 4243次浏览

同济大学2023年艺术本科美术类招生专业有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由设计创意学院培养,动画专业由艺术与传媒学院培养。

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设计学类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方向,重点培养具有国际化创新思维、宽广知识和出众能力的设计创新领军人才。同济大学设计学学科先后入选上海市Ⅳ类高峰学科计划、国家“双一流”建设计划一流学科。同济大学设计学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 A级(前 2%~5%),在2022年第五轮学科评估中问鼎第一梯队。在2023年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教育及留学机构)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学院在“艺术与设计(Art and Design)”学科中位列全球第10名,连续5年亚洲第一。截至2022年,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4个专业全部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单。学院师资力量强大,众多骨干教师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设计学类专业在国际化设计教育体系下培养学生,以更好地满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国家对可持续设计创新领军人才的需求。学院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升学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在国际设计和创意产业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2016年教育部批准成立“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由同济大学与芬兰阿尔托大学联合发起成立,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截至2023年,学院与40余所世界知名设计院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9个双硕士学位和3个双博士学位项目,为研究型设计人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了得天独厚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同济大学动画专业是国内最早在综合性重点大学建设的动画专业之一,分别获得了“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和“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2022 年“软科” 中国大学动画专业排行榜中并列第四,A+专业,并在2022年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四届动漫奖中获得了 “最佳动漫教育机构”的殊荣。专业依托同济大学强势学科,本着“以原创动画为本、数字创新为纲”的专业发展理念,分为二维、三维与交互媒体艺术三个子方向,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需求。专业聚焦学科交叉、业界融合和国际视野。师资团队分别来自美术、设计、计算机、艺术理论等不同专业背景,30多个不同类别的专业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了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专业学习与创作实践平台,确保专业教学可以紧跟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逐渐形成一套艺术与技术双轨并进的科学动画专业教学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既具有原创动画创作能力又兼具数字媒体设计水平的复合动画创新人才。近年来,同济动画师生获得了包括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全国高校设计艺术大奖、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在内的几百项重要专业奖项,为同济动画赢得了较高的声誉。毕业生除了在国内外知名学府继续深造外,就业单位主要包括腾讯、幻维、水晶石、育碧、EA、网易、奥美、上海广电、华为、大众、平安银行、猫眼娱乐等专业顶级企业及各大专业院校、企事业单位,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一、招生专业

设计学类:本科,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动画:本科,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设计学类招生计划拟定32名,动画招生计划拟定23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省份

科类/选考科目

设计学类招生计划

动画招生计划

四川省

文理兼招

2

 

江苏省

首选历史

1

2

首选物理

3

2

湖南省

首选历史

 

1

首选物理

 

2

广东省

首选物理或历史

4

2

北京市

不限

4

 

上海市

不限

14

7

浙江省

不限

4

3

山东省

不限

 

4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无色弱、色盲。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四、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四川省、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湖南省、浙江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

1.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2.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3. 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其他主管部门及省级招办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设计创意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669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同济大学2023年艺术本科专业(编导类)招生简章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创建于2000年,是上海市重点高校中首批开设的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之一,国家数字媒体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批2021年国家本科一流专业。2017年,依托同济大学新闻传播学学科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广电集团签订部校共建协议,建设视频内容生产、创作人才培养的“学习型”平台。

本专业坚持“科艺融合、产教结合、重基础、强创新”的培养理念,培养既有扎实视听语言理论和表达功底又具备新兴媒体创作思维的面向未来媒介内容创新的复合型人才,为社会输送更多“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目前,已经逐渐形成了面向新媒体技术发展前沿带来的作品形态新变化,突出学生的创作能力培养以及国际化办学的,着力形成“懂传播、会策划、善创作”的融媒体影视创作人才培养体系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其中,着重强调塑造学生的“数智媒体影视作品创作能力”。在全国各主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特色鲜明,优势显著。

本专业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行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有国际视野兼具深厚理论素养和专业扎实技能的人才,尤其着重于学生在数字媒体营销、策划、写作、采编、摄制和理论研究等方面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并积极与主流媒体和具有影响力的新兴媒体进行“产、学、研”合作。目前已经与多家国内主流媒体签约,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使之具有现代理念、社会责任、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素质和才能,以胜任广播、电视和其他新媒体及其节目制作公司的编导人才需求,并进一步成为相关领域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精英和社会栋梁。同济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目前已成为立足广播电视节目创作,面向新兴电子媒介影像创作及传播领域,践行艺术学与传播学相结合,注重新理论与新技能相结合并具备宽广国际视野的专业。

本专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对象包括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法国南特高等学院、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台湾世新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与境内外多所院校签有学生交流学习及教师互访讲学计划。

本专业每年约有50%~60%的毕业生继续在国内外高校深造,在选择深造的学生中,就读的学校除掉本校以外,其他学生全部集中在剑桥大学、纽约大学、UCL、LSE、帝国理工、USC、UCLA、清华、北大、复旦、上海交大、浙大、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内外世界排名前列的大学,以及北京电影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上海戏剧学院等国内学科排名TOP5的院校。

毕业学生的就业单位腾讯、华为、优酷、字节跳动、爱奇艺等业界主流机构。毕业生不仅在传统的广播电视台诸如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上海广播电视台、江苏卫视、浙江卫视、湖南卫视等的采编、管理部门,500强、4A公司的策划、推广部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等单位部门就业,还活跃在腾讯、阿里、华为、字节跳动、优酷等各大门户网站、移动互联网平台,许多已经成长为新闻、综艺、影视剧、公关、新媒体宣传等传媒业界的中坚力量。

一、招生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招生计划拟定42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省份

科类/选考科目

招生计划

黑龙江省

文科

2

理科

1

河南省

文科

3

理科

1

四川省

文科

4

理科

1

江苏省

首选历史

1

首选物理

1

湖北省

首选物理或历史

3

湖南省

首选历史

4

首选物理

1

重庆市

首选物理或历史

2

上海市

不限

13

浙江省

不限

5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编导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四、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黑龙江省、四川省、江苏省、湖北省、重庆市、上海市),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河南省、湖南省、浙江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

1.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2.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3. 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其他主管部门及省级招办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同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在部分专业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二年,招生计划不超过40人。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要求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本科就读学科门类要求

修读课程要求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信息学

0-2

理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工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生物工程类);医学类(基础医学类)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0-4

工学类

需已修读工程制图或机械制图任一课程

土木工程学院

地质工程

0-8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

0-6

理学类、工学类

需已修读线性代数、高等数学、概率论以及至少1门程序设计类课程,如已修读高等代数和数学分析可等同于已修读线性代数和高等数学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0-8

需已修读C语言或C++程序设计课程且成绩“良”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0-6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0-6

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

 

注: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及考生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3年同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学生原就读本科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执行(详见附件2)。考生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1.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

3.身体条件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5月12日至5月26日期间登录我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s://zsb.tongji.edu.cn/tslxzs)(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名材料如下:

1.《同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下载后本人签名并上传);

2.本人身份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证明;

5.本科在读证明;

6.能够体现本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如科研创新、论文发表以及社会活动表现等);

7.所获荣誉证明等。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查看审核结果的当前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四、考核选拔与录取

1.材料审核

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确定参加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公示。

2.考核选拔

考核形式为笔试加面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在报名平台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公示。

五、入校管理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已录取学生入学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半年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体检报告,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如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招收学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同济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4.已录取学生全部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管理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6.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7.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8.软件工程专业每年收费标准为16000元,其他专业每年收费标准为5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不同,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9.录取学生的学习和住宿校区与相应专业本科生一致。

六、监督机制

为确保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七、其他

1.考生不得有伪造有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报名及选拔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专业介绍

一、生物信息学

生物信息学是一门交叉学科,通过综合运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生物学的各种工具,挖掘、阐明和理解生物大数据包含的生物学意义,推动了转化医学、脑科学、新药研发、精准医学等各层次的生物学研究。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在“精准医学”大背景之下,面向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实的数理、生物、计算机和信息科学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人文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的生物信息学专业人才。

二、智能制造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依托同济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紧扣“中国制造2025”战略需求,其培养方案融合了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感知与控制、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等制造智能化关键技术,是涉及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多学科交叉的专业。

本专业依据同济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和机械、信息等相关专业知识及人文职业素养;具备面向工程实践,发现、分析、解决智能制造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并具有国际化视野;身心健康、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精神的人格。毕业生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智能制造相关产品及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开发、科学研究、经营管理等工作,解决智能制造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成为本领域的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具有“通识基础、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特质,成为引领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精英与社会栋梁。

三、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是认识、评价、改造和保护地质环境的学科,是地质学与工程学的交叉学科。同济大学是我国率先开设地质工程专业的高等学校之一,也是目前上海市唯一设置该专业的高等学校。本专业195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经过60余年发展,已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具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在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专业排名”中,全国地质工程专业排名第4(A类专业);最新一期CWUR世界大学工程地质工程专业排名第2。

本专业培养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广、实践能力突出、科学与人文素养深厚,具备地质学和工程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地质工程调查、勘察、设计的专业知识,具备分析解决复杂工程地质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科学与人文素养和良好的实践能力,具备跨界发展能力,能胜任城建、交通、水电、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及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有领导意识、系统思维、创新能力、继续学习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

毕业五年左右,通过继续深造或自主学习,德智体美劳持续发展,具备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能胜任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及相关领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或科学研究等团队骨干的工作,适应行业和科技的最新发展。

四、人工智能

未来世界是人、机、物协同演化的智能世界,大量具有智能能力的装置与系统相互交互以及和人类互动,是未来智能世界组成和运转的基本形式。人工智能始自研究、开发、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以为未来世界提供智慧的大脑为使命,并涵盖自各种嵌入式智能装置到云端数据中心的各种级别和层次的智能原理与技术。

同济大学人工智能专业是全国首批35个人工智能专业之一,于2019年正式招生,传承于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及其下属的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二级学科,近年先后获批教育部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前沿科学中心、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基础科学中心、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目前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办学,秉承“共性基础 + 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举措,致力于培养掌握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和方法,了解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行业进展,能够运用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设计有效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并开发应用,赋能发展具备终身学习的动力和能力、跨行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组织领导能力,能够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并具备国际视野和能肩负社会责任的人工智能领域卓越创新人才。

五、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是应用计算机科学理论和技术以及工程管理原则和方法,按预算和进度实现满足用户要求的软件产品的定义、开发、发布和维护的工程,或以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软件产业是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机器学习、网络空间安全、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通信、传感器,以及生物信息学等目前热门应用领域的基础和核心。

软件工程专业设立于2001年,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2012年,获批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以及工程博士授予点(电子与信息领域-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软件工程专业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A+专业排名第8。2008年,软件工程专业获得了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第二类特色专业项目支撑。2011年,软件工程专业列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9年,软件工程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软件学院入选首批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名单。

软件工程专业基于软件工程学科,面向国家和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基础理论扎实深厚、具有创新潜力,工程型、复合型、国际化的多层次、创新型卓越工程人才,并同时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通专基础、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特质,能在科研、教育、企业和行政管理等部门或单位从事软件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六、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的发展始终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先导和支柱,国民经济和工程技术的进步与腾飞离不开材料学科的支持。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是“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教育部特色专业,也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是研究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加工和应用的学科,涵盖了功能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土木工程材料方向。

本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具备扎实的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知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知识,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活跃的创新思维、突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人文艺术素养,以及团队意识、协作与沟通交流、国际化视野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研究、分析和解决材料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胜任材料相关领域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管理工作,引领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可持续发展的高级技术、研发和工程管理人才。

七、应用物理学

同济大学应用物理学专业于1940年代由王福山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物理学家创立。学院拥有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目前涵盖凝聚态物理、声学、理论物理、光学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一个物理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凝聚态物理学科于1996年被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007年获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先后已培养毕业生近两千人,包括朱洪元、王守武、吴式枢、王守觉、丁大钊、李同保、张耀明等7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同济大学应用物理专业特色明显,在固体物理和声学等多个领域具有国内一流乃至国际领先的水平,并实现科研与应用紧密结合,科研指导应用,应用反哺科研。例如通过对电磁波调控原理的探究,实现电磁透明现象(“隐身术”);通过对声学原理的应用,实现运输工具的降噪、医学和工程中的超声探测以及提高人类居住环境的舒适度。本专业于2019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2020年入选教育部“强基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计划2.0”,在2021年软科排名全国第三位,位列A+专业层次。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面向未来国家发展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既掌握扎实数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又具备较强的电子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在新型功能材料、应用声学等方面从事研究、应用、开发和管理的理工复合型的,知识面宽、基础厚重、素质高、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领导意识,有理想抱负,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社会栋梁和专业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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