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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官网网站

2023-11-25 22:48:13 48 武汉大学官网网站

官方网站:http://aoff.whu.edu.cn/http://www.whu.edu.cn/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8年,毛泽东主席亲临武大视察。1993年,武汉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合校二十多年来,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22年,学校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57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中位列101-150位,国际教育研究机构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94位。

回眸过去,筚路蓝缕,励精图治,玉汝于成。珞珈山上风云际会,周恩来、董必武、陈潭秋、罗荣桓曾在这里指点江山;辜鸿铭、竺可桢、李四光、闻一多、郁达夫、叶圣陶、李达等曾在这里激扬文字。一百多年来,武汉大学汇集了中华民族近现代史上众多的精彩华章,形成了优良的革命传统,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培育了“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大学精神。

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学校占地面积5195亩,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古朴典雅,巍峨壮观,26栋早期建筑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4个学院以及3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133个本科专业,6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4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1个“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学校现有11位中国科学院院士、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科研实力雄厚,成就卓著。学校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2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高端智库、2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还拥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0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1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定期公开出版36种专业刊物。

2000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三大奖88项,SCI论文数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均位列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获奖数居全国高校前三位,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社科课题均居全国高校前列,并有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学校连续十余次荣获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成交奖)和优秀组织奖。

武汉大学积极利用自身的科技、智力资源优势,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方式,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共同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平台,联合创办了7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学校参与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电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在南北极科学考察、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等科技攻关中不断取得新的突破,马协型、红莲型杂交稻、高频地波监测雷达、GPS全球卫星定位与导航、高性能混合动力电池等应用型科技成果不仅具有重大的科学理论价值,还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人文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积极探索关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智力支持。

求知在武大,成才在珞珈。武汉大学率先提出“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理念,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70余万各类人才,仅两院院士就有100余人,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令人瞩目的高水平办学成就,为武汉大学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学校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310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百余年的风雨,百余年的砥砺,百余年的辉煌。武汉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谋求人类福祉、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为己任,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全面开启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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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9年新中国成立,学校更名为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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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校徽为正圆形,内圈正中为老图书馆线条造型,表达学校独有地标特征和文化标志;中间下书阿拉伯数字“1893”,为武汉大学前身自强学堂创办时间;内外圈间,上方为武汉大学英文名称“WUHAN UNIVERSITY”,下方为中文汉字毛体校名。标准校徽为双色校徽,由珞珈蓝(R:0 G:37 B:84;C:100 M:79 Y:12 K:59)和珞珈绿(R:17 G:87 B:64;C:89 M:19 Y:72 K:60)两种颜色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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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标是一个平衡的整体,为适应不同场合和环境,特规定了校徽与标准字等多种常用组合方案,以确保学校视觉形象传达的清晰、完整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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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武汉大学新校训定为:自强 弘毅 求是 拓新。

  “自强”语出《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为自尊自重,不断自力图强,奋发向上。自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就事业当以此为训。我校最早前身为“自强学堂”,其名也取此意。

  “弘毅”出自《论语》“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一语。意谓抱负远大,坚强刚毅。我校30年代校训“明诚弘毅”就含此一词。

  用“自强”、“弘毅”,既概括了上述含义,又体现了我校的历史纵深与校风延续。

  “求是”即为博学求知,努力探索规律,追求真理。语出《汉书》“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拓新”,意为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概言之,我校新校训的整体含义是: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伟大精神,树立为国家的繁荣昌盛刻苦学习、积极奉献的伟大志向,以坚毅刚强的品格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努力探求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办好社会主义的武汉大学,不断为国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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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校旗旗面为红色(R:222 G:41 B:16;C:0 M:82 Y:93 K:13),正中为毛体“武汉大学”四字,左上角为标准双色校徽。规格为长192cm、高128cm和长240cm、高160cm两种,可在不同环境下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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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名徽章以标准校名为基础进行设计制作。共有两种形式:白底红字为学生佩戴;红底白字为教职工佩戴。校名徽章的规格为长50mm、宽15mm、厚度1.2mm,用于重大场合佩戴使用。

  现行武汉大学校歌为1998年所征集,陈望衡等作词,陈国权谱曲,歌词为:

  东湖之滨,珞珈山上,

  这是我们亲爱的学堂。

  百年沧桑,弘毅自强,

  根深叶茂育桃李,满园芬芳。

  啊,美丽的珞珈山, 多少雄鹰竞翱翔。

  扬帆长江,奔向海洋,

  这是我们成长的地方。 德业并进,求是拓新,

  大同寰宇向未来,我创辉煌。

  啊,心中的珞珈山,

  今朝多磨砺,明日作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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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总督张之洞上奏《设立自强学堂片》,光绪帝朱批有“该衙门知道”的奏折

  1893年11月29日,湖广总督张之洞向光绪帝上奏《设立自强学堂片》,并获得批准,自强学堂(武汉大学前身)正式创办。后来,学校将11月29日定为武汉大学的校庆日。

  武汉大学标准色是珞珈蓝(R:0 G:37 B:84;C:100 M:79 Y:12 K:59)和珞珈绿(R:17 G:87 B:64;C:89 M:19 Y:72 K:60)。为满足不同情况下使用需要,提供珞樱粉、东湖蓝、秋桂黄、春藤紫、黉瓦绿、霜叶红、晨雾灰等7种颜色作为辅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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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助图形主要有珞珈青瓦守端纹、珞珈山海祥云纹、珞珈展翼歇山纹、珞珈书韵云雷纹、珞珈紫璃攒尖纹等5种,使用时应遵守辅助图形规范。

百年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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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学校概况
  3. 百年校史

武汉大学的前身是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893年创办的自强学堂。1902年更名为方言学堂。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以方言学堂为基础,于1913年建立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更名为国立武昌师范大学,1925年又更名为国立武昌大学。1926年武汉国民政府将武昌大学与其他几所学校合并,组建国立武昌中山大学。1928年7月,国民政府改组武昌中山大学,组建国立武汉大学。1932年春,全校师生迁入珞珈山新校舍。抗日战争期间,武汉大学迁至四川乐山。1946年10月迁回武昌珞珈山。至1946年底,学校已设有"文法理工农医"六大学院,包括21个系和8个研究所,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武汉大学成为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领导的重点文理综合大学。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发展速度加快,总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现已形成多学科综合发展、多种办学层次并存的格局。

189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创办自强学堂,开设方言(即外国语言)、算学、格致、商务四门,专门培养外语和商务人才。

1896年,矿务、化学学堂并入自强学堂。

1902年,自强学堂迁至武昌东厂口,改名为方言学堂。

1911年,方言学堂被迫停办。

1913年,以原方言学堂的校舍、图书、师资为基础,改建成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设英语、博物、数学物理、历史地理等四部。

1922年,改四部为8系,即教育哲学系、国文系、英语系、数学系、理化系、历史社会学系、生物系、地质系。

1923年,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改名为国立武昌师范大学。

1925年,国立武昌师范大学改名为国立武昌大学。

1926年,国立武昌大学、国立商科大学、省立医科大学、省立法科大学、省立文科大学以及私立文华大学等合并,建立国立武昌中山大学。设有大学部和文、理、法、经、医、预6科、17个系2个部。

1928年,改组国立武昌中山大学,组建国立武汉大学。下设文、理、工、法四个学院。

1932年,由武昌东厂口迁入珞珈山新校舍。

1936年,成立农学院,成为有文、法、理、工、农5个学院15个系以及2个研究所的综合性大学。

1938年,学校西迁四川乐山,农学院并入中央大学。

1946年,恢复农学院,设立医学院,武汉大学迁回武昌珞珈山。设有文、法、理、工、农、医6个学院21个系8个研究所。

1950年,湖南大学水利系划归武汉大学,与土木系水利组合并,成立水利系。武汉大学医学院从武汉大学分出,与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合并成中南同济医学院。

1952年,河南大学等校的水利系划归武汉大学,与武汉大学水利系合并成水利学院。武汉大学农学院从武汉大学分出,与湖北农学院合并成华中农学院。哲学系并入北京大学,矿冶系调入中南矿冶学院。

1953年,工学院从武汉大学分出,成立华中工学院。

1954年,水利学院从武汉大学分出,成立武汉水利学院。

1956年,恢复哲学系。

1958年,恢复外文系。

1966年,在鄂西北襄阳隆中建立襄阳分校。

1970年,在湖北荆州地区建立沙洋分校。

1977年,襄阳分校、沙洋分校停办。

1978年,从理科中分出三个新系,即计算机科学系、空间物理学系、病毒学及分子生物学系。

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成立研究生院的院校之一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图书情报学院。

198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分为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成立法学院。

1988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建筑学系。

1990年,成立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992年,成立政治与行政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1993年,百年校庆盛典。

1994年,空间物理学系与无线电信息工程学系合并,成立电子信息学学院。

1995年,成立新闻学院。

1996年,成立旅游学院、律师进修学院、哲学学院。

1997年,成立文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

1998年,成立历史文化学院、留学生教育学院。

1999年,院系重组,由16个学院、3个直属系改组为9大学院,即:人文科学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大众传播与知识信息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00年8月2日,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成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章程

20147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核通过,根据20221115日《教育部关于同意武汉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序言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创办的自强学堂,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武汉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秉承“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精神,以谋求人类福祉、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为己任,引领学术发展,不断改革创新,矢志追求卓越,着力培养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民族情怀、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大学”,中文简称“武大”,英文名称为“Wuh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WHU”。

学校法定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学校网址为:www.whu.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学校接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经举办者批准,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及办学地点。

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名称以及终止,须经举办者批准。

第四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基本职能。

第六条  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其他形式的办学活动。

学校实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依法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第七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教授治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第八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依据国家政策自主制定招生方案;

(二)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依法制定学位授予办法;

(三)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目标,按照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办学质量管理体系;

(四)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开展教学设施建设;

(五)瞄准学术前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学研用合作,依法保障科研自主权,增强创新活力,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六)自主开展与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七)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八)自主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接受捐赠财产等资产;

(九)依法享有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权力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创造自由、平等、公正的育人环境。建立健全保障学术自由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质询制度、问责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第十条  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为国家以及地方和区域建设发展提供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扩大社会合作,争取社会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成员

第十一条  学校成员包括学生和教职工。

学校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校训精神,维护学校声誉和权益,共同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而努力。

学校成员根据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尊重和维护学校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师生员工权益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学生

第十二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使用学校教育资源;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选修课程,在品德、能力和学业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满足学历、学位条件后,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在校内组织或参加学生团体,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职业生涯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四)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

(五)对评优评奖、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申请退学和依照规定转学;

(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八)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努力学习,完成学业;

(三)尊敬师长,尊重劳动,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团队精神和行为习惯;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和相关费用;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六)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学校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教育和服务,不断完善教育教学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节  教职工

第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第十七条  教师是指学校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第十八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规定和工作需要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照法律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享受薪酬、医疗、休假、保险等待遇;

(五)公平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六)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就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福利、评优评奖、处理、处分以及其他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以及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学生进行科学文化、民主法治、人文情怀、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生命价值、生态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

(七)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努力探索教育规律。

第二十条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享有和承担与教师相同的权利与义务,但专属教师职责的权利与义务除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实行岗位聘任制度:

(一)教师实行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与岗位聘任制度;

(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度;

(四)工勤人员实行技术等级聘任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引导、鼓励教师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尊重教师在科学研究领域的创造性劳动,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学校充分发挥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的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职业道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解聘、晋升、奖励或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法履行对离退休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学校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内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宪法、法律、科学、历史、文化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六)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设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八)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接受中央巡视,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和内部巡视上下联动;加强对学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九)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支持和保障国家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十)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十一)讨论决定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以由其他党委常委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常务委员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时,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可召开。重大问题的决议须有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及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学校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重要事项由党政领导班子按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设纪委书记。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监委驻武汉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学校纪委书记按规定担任国家监委派驻学校监察专员,代表国家监委履行“上对下”监察监督职责。

第三十条  学校党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设立学院(系)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第二节  校长及行政机构

第三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

学校设置副校长,协助校长行使职权。

校长、副校长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按一定的组织程序遴选任免。

第三十二条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并履行相应职责:

(一)对外代表学校;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根据党委的决定,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筹集办学经费,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办出学校特色、争创世界一流;

(七)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学生、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八)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九)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十)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在会前向校长请假。

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师生代表列席。

校长办公会议出席人员应当对议题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校长应当最后表态。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责是审议招生政策、制度,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学部、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科研辅助机构、职能机构、后勤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

第三节  学术组织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校对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和审议权。

第三十七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学科专业设置;

(二)审议学校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三)审议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学历教育的招生、培养标准及教育教学方案,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学术标准;

(四)审议学校学术评价标准、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

(五)评定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和奖励;

(六)评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人选、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七)就学校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咨询意见;

(八)就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以及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出咨询意见;

(九)审议、评定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就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凡属于学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的事务,在提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前,应当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咨询、评定或审议。

第三十八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和其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委员由校长和各学部、科研管理部门推荐、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

学校学术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四十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全体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就有关事项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评价委员会、学术伦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在学部设立学部学术委员会,授权学院(系)教授委员会行使相应职能,以上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分别由各自章程确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各专门委员会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授权有关专门委员会就专项学术事项召开会议、履行相应职责。

第四十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和其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校长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根据工作职能分设学士学位评定专门委员会。在学部设立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院(系、所)设立学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上委员会的职能、职责、议事规则等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予以确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学位工作的政策和制度;作出授予或撤销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决定;依法依规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

第四十四条  学校根据学科布局设立学部,可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

学部的主要职能是推进学科交叉和融合,协调跨学科研究,统筹学部内学术事务,其职能由学部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承担。

第四十五条  学校根据医学教育的特殊规律,赋予医学部相应的协调和管理职能。

第四节  教学科研机构

第四十六条  教学科研机构是指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学科属性和科学研究需要设置的学院(系),以及直属学校的研究机构。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教学科研机构设置。

第四十七条  学校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系)、直属学校的研究机构相应的管理权和自主权,为其履行学校授权提供保障和服务,并按照机构性质实行分类考核。

第四十八条  学院(系)、直属学校的研究机构按照学校的规定和授权,依法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

学院(系)、直属学校的研究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要求;

(二)制订本单位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实施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的引进、培养、管理;

(五)围绕学科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

(六)按照学校规定负责学院(系)人事聘任和管理;

(七)按照工作程序,负责本单位内设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调整及其组成人员的选任和管理;

(八)负责内部事务、资产和财务管理;

(九)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  学院(系)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应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工作以及离退休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

第五十条  学院(系)通过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应经学院(系)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五十一条  学院(系)设立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根据其章程开展工作,决定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并接受上级学术委员会或相应专门委员会和学院(系)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十二条  学院(系)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涉及学院(系)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需经学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三条  学校根据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需要,设置和调整跨学科、跨学院(系)研究机构;根据需要可与政府、企业等联合设立教学、研究机构等,并按照机构性质实行分类管理、评估和考核。

第五节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规定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第五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设执行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

第五十六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本科生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自主管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五十七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学校与学生权利有关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改革发展问题的决策;

(二)参与讨论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和事务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修订等事项,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三)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制定和修改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并监督实施;

(五)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征集、汇总提案,递交提案报告并反馈相关提案的处理情况;

(七)讨论、决定有关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是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其授权履行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职责。

第五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学校应充分听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第五十九条  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条  学校各民主党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章  资产与校园管理

第六十一条  学校资产与校园管理工作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

第一节  经费来源

第六十二条  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形式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接受社会捐赠等途径的经费筹措机制。

第六十三条  学校鼓励学院(系)、科研机构以及教师申报和获得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鼓励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途径获取收益,支持办学。

第六十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学校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实施绩效管理,完善内控体系。

第二节  资产管理

第六十五条  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

第六十六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使用和规范管理学校资产。

(一)学校资产使用首先保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由学校统一合理配置,建立高效、共享、有偿使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明晰产权关系,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节  校园规划与管理

第六十七条  学校校园主要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育人功能。

第六十八条  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校园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与建筑风格的协调,注重保护山体、湿地、名木古树、历史建筑与文物。

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根据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第六十九条  学校按照校园功能分区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  校友与社会

第七十条  凡在学校学习、进修或工作过的人士,以及学校聘请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和名誉教授等,均为学校校友。

第七十一条  校友是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学校就发展规划、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征询校友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向校友通报学校重大事项。

第七十二条  学校设立校友总会,负责学校联络校友的工作。学校支持校友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地区、行业等校友会。

第七十三条  学校对为人类进步、国家富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校友依法依规予以表彰。

学校依法依规对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予以表彰,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办学。

第七十四条  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以支持学校事业发展为宗旨,负责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捐赠项目和款物等工作,并开展必要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十五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作为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咨询机构,由学校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学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各方面人士组成。理事会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七十六条  学校设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附属医院等附属机构,面向师生员工和社会提供服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

第七十七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教育、科研、学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办学需要,发起、组织、参加或退出国际国内有关联盟和组织。

第六章  校训、校标、校旗、校歌和校庆日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训为“自强、弘毅、求是、拓新”。

第七十九条  校标主要包括题名、徽志、徽章等。

题名为繁体汉字毛体“武漢大學”。

徽志为正圆形,内圈正中为老图书馆线条造型,中间下书阿拉伯数字“1893”,为武汉大学前身自强学堂创办时间;内外圈间,上方为武汉大学英文名称“WUHAN UNIVERSITY”,下方为中文汉字毛体校名。

徽志色彩是珞珈绿(R:17,G:87,B:64)、珞珈蓝(R:0,G:37,B:84)。

徽章是印有题名、徽志的徽章。

第八十条  校旗旗面为红色,正中为毛体“武汉大学”四字,左上角为校标。规格为192*128cm和240*160cm。

第八十一条  校歌是1998年征集的《武汉大学校歌》。

第八十二条  校庆日为每年的11月29日。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是学校建设、发展和管理的根本规则,是制订其他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制订和修改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学校党委会审定,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大学历任校长

当时校名

职务名称

姓名

任期


自强学堂

创办人

张之洞

1890年


总办

蔡锡勇

1893年--1897年


总办

张斯枸

1897年冬--1899年5月


提调

钱 恂

1893年--1898年9月


提调

汪凤瀛

1898年--1899年4月


提调

程颂万

1899年4月--1902年10月


方言学堂

提调

程颂万

1902年10月--1905年春


监督

馨 龄

1905年春--1911年


监督

曾广镕

1905年春--1911年


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

校长

贺孝齐

1913年7月--1914年11月


校长

张 渲

1914年11月--1919年9月


校长

谈锡恩

1919年9月--1922年1月


校长

张继煦

1922年6月--1923年8月


国立武昌师范大学

校长

张继煦

1923年9月--1924年9月


国立武昌大学

校长

石 瑛

1924年12月--1925年12月


校长(代)

张 珽

1926年2月--1926年5月


校务维持会主任

李汉俊

1926年5月--1926年10月


校务维持会主任

黄 侃

1926年5月--1926年10月


国立武昌中山大学

校务委员会主任

徐 谦

1927年2月--1927年12月


国立武汉大学

校长(代)

刘树杞

1928年7月--1929年春


建筑筹备委员长

李四光

1928年7月--1938年4月


校长

王世杰

1929年2月--1933年4月


校长

王星拱

1933年5月--1945年6月


校长

周鲠生

1945年7月--1949年8月


武汉大学

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邬保良

1949年8月--1952年11月


校长

李 达

1952年11月--1966年8月


校长

庄 果

1980年6月--1981年6月


校长

刘道玉

1981年7月--1988年4月


校长

齐民友

1988年4月--1992年10月


校长

陶德麟

1992年10月--1997年1月


校长

侯杰昌

1997年1月--2003年7月


校长

刘经南

2003年7月--2008年11月


校长

顾海良

2008年11月--2010年12月


校长李晓红2010年12月--2016年11月

校长

窦贤康

2016年12月--2022年11月


校长

张平文

2022年12月--至今



 

武汉大学历任党委书记(含党组书记)

姓名

职务

任期

徐懋庸

党组书记

1949年--1953年10月

张勃川

党组书记

1953年12月--1955年4月

刘仰峤

党委书记

1958年1月--1960年12月

朱劭天

党委书记

1961年1月--1965年4月

庄 果

党委书记

1965年4月--1970年2月

纪 辉

党委书记

1974年12月--1980年6月

庄 果

党委书记

1981年12月--1984年7月

任心廉

党委书记

1988年2月--2001年12月

顾海良

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2008年11月

李 健

党委书记

2008年11月--2013年2月

韩 进

党委书记

2013年2月--2023年2月

黄泰岩

党委书记

2023年2月--至今

党委书记

黄泰岩

校长

张平文

党委副书记

党委常务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武汉大学监察专员

张平文

沈壮海

万清祥

赵雪梅

屈文谦

万清祥

副校长

周叶中

唐其柱

李资远

宋保亮

朱德友

龚威

党委常委

黄泰岩  张平文  沈壮海  万清祥  周叶中  赵雪梅  唐其柱  李资远  屈文谦  宋保亮  朱德友

校长助理

陈慧东  徐东兴  何 莲

 校园面积(亩)5195
 建筑面积(平方米)2960805
 图书(万册)722.13
 院系设置34
 本科专业133
 重点学科
   “双一流”建设学科11
   国家重点学科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7
 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1
 硕士专业学位37
 博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3
 博士专业学位5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6
 三级甲等附属医院3
 中国科学院院士10
 中国工程院院士6
 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9
 国家级教学名师15
 科研机构
 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4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
    2011 协同创新中心2
    国家高端智库2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
    国家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10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
    公开出版专业刊物36

(备注:统计时点2022年12月)

中国科学院公布2023年院士增选名单,选举产生中国科学院院士5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4人。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院长、工业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刘胜教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胜,武汉大学教授,斯坦福大学博士,ASME会士和IEEE会士,微纳制造领域专家,国内芯片封装技术的引领者,在微纳制造科学与工程技术方面(涉及集成电路、发光二极管(LED)、微传感器及电力电子IGBT等芯片封装)取得了系统的创新成果。以第一完成人获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6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5年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2018年电子学会技术发明一等奖、2009年IEEE国际电子封装学会杰出技术成就奖(全球每年1人,国内首人)、2009年中国电子学会特别成就奖、1997年国际微电子及封装学会(IMAPS)技术贡献奖、1995年美国总统教授奖(当年30人),1999年入选首批国家杰青(海外)项目(当年仅7人)。发表SCI论文424篇、SCI他引6600余次,出版专著6部(英文4部),授权发明专利196件。

刘胜热爱祖国、治学严谨。早期研究航空复合材料结构力学和设计方法,成绩斐然;在国外求学时认识到国家在芯片封装领域落后现状和预感未来发展需要,毅然转入新兴的芯片封装领域,93年在中国共同发起IEEE芯片封装顶级国际会议,推动当时国内刚起步的封装行业与国际接轨。2006年放弃美国终身教职回国,已为国内培养博硕士130余人,为改变我国芯片封装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此外还有5位校友当选。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校友为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主任、科技部973(纳米重大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唐智勇(1989年至1996年,环境科学系本科、硕士)。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校友为同济大学副校长童小华(2001年至2003年,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深圳大学党委书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副理事长李清泉(1981年至1988年,测绘学院本科、硕士,1993年至1998年,遥感学院博士),南昌大学流域碳中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周创兵(1987年来校任教,1991年至1995年,水利水电学院博士)。当选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的校友为国际电化学能源科学院创始人、主席兼总裁张久俊(1985年至1988年,化学系博士)。

唐智勇,1971年3月生。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科技部973(纳米重大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Nanoscale顾问编委。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科学系,1996年在武汉大学环境科学系获理学硕士学位。

唐智勇长期从事功能纳米材料的可控制备、性能调控及其实际应用。提出了利用单个无机纳米粒子内在的物理化学性质,自组装构筑结构可控纳米粒子集合体的理论。先后系统地构建了具有良好电学、光学活性和机械性能的零维纳米粒子、一维纳米链和纳米线、二维纳米片、三维有序纳米结构及多维度纳米粒子超结构组装体,为无机纳米粒子自组装的研究工作及将来纳米粒子器件的实际应用提供了依据与理论基础。曾获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化学系授予“亚洲杰出科研工作者”“第十一届中科院杰出青年奖”,中国化学会-巴斯夫公司青年知识创新奖等。

童小华,1971年2月生。现为同济大学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副校长。航天测绘遥感与空间探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2001年至2003年于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作博士后。

童小华研究领域方向为获取精准的遥感空间信息,提升空间数据质量。其研究成果推动了测绘遥感从地球到深空天体、从广域到实时的技术发展,取得了系统性创新成果并支撑多项重大工程,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等重要奖项。我国首次“嫦娥三号”着陆探测器软着陆避障探测关键任务、我国第一颗民用立体测绘卫星“资源三号”颤振下高精度测图,以及“嫦娥四号”探测器自主着陆在月球背面南极-艾特肯盆地内的冯·卡门撞击坑内等,都有童小华团队的贡献。

李清泉,1965年1月生。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深圳大学党委书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副理事长,973首席科学家,“十一五”科技部863计划现代交通领域专家组成员,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第三批“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2000年至2012年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

李清泉长期从事动态精密工程测量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工作,将测绘、信息技术与工程应用结合开展学科交叉研究。构建动态精密工程测量理论与方法,创建了道路高精度动态检测、文化遗产数字化复原、城市动态变化规律探测等重大工程应用的成套技术方法,在中国精密工程测量领域产生广泛影响。先后主持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科研项目50余项。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创新团队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

周创兵,1962年11月生。南昌大学流域碳中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水资源工程与调度全国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兼任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大坝工程学会库坝渗流与控制专委会主任。2000年至2003年任武汉大学科学技术部部长,2003年至2013年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3年至2022年11月任南昌大学校长。

周创兵长期从事水工岩石力学与库坝安全研究,是该领域学科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0多年来,周创兵围绕渗流与变形诱发的库坝安全问题,创建了“一个理论、两项技术”,即水工岩体渗流与变形耦合分析理论,以及库坝渗流精细模拟与多层次控制技术、坝区高边坡立体加固与协同控制技术,成果成功应用于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在我国200米级及以上特高坝工程中推广应用占比达80%,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均排名第一),为我国库坝渗流与高边坡变形稳定控制作出了突出贡献,推动我国库坝工程安全与防灾减灾水平迈上了新台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中国岩石力学学会科技进步特等奖等。

张久俊,1956年生,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国际电化学会会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国际电化学能源科学院创始人、主席兼总裁,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院长。1985年-1988年于武汉大学化学系攻读博士学位。

张久俊主要研究领域为电化学能源存储和转换,包括燃料电池、高能电池、H2O/CO2/H2电解和超级电容器等;至今已发表论文及科技报告700余篇,编著书28本,书章47篇,被引用77000多次,2014年起连续10年被评为全球科技工程界论文高被引科学家,曾被商务和专业智能信息提供商汤森-路透集团(Thomson Reuters)评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科学家之一。2018年,张久俊教授被国际电化学能源科学和技术大会(EEST2018)授予终身成就奖。目前担任中国工程院院刊《Frontiers In Energy》副主编,中国化学化工出版社大型丛书《电化学能源储存和转换》和《氢能技术》主编及多个国际期刊的主编或编委。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是国内最有影响的哲学院系之一,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在全国各类评估中名列前茅,也是国际知名大学哲学院系。在最新国际QS排名中,世界排名第43,位列国内高校第一。20世纪初期,众多著名哲学家,如熊十力、方东美、洪谦、朱光潜等人在这里任教。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达先生,曾任恢复重建的哲学系系主任,并为20世纪后叶哲学学科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

学科优势突出。有哲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哲学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心理学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哲学为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哲学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设有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设哲学系、宗教学系、心理学系,下设10个教研室,学院设有2个省级科研基地,14个校级研究平台。武汉大学国学院挂靠哲学学院。有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与文学院、历史学院共建)。全院共有11个二级学科点,其中哲学二级学科8个,心理学2个,国学1个。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宗教学、逻辑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国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11个硕士点,有10个博士点。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45人、讲师8人。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和新世纪优秀人才11人,湖北省彩虹学者1人,湖北省楚天特聘教授2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人,湖北省楚天学子3人,“武汉英才”计划3人,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4人,武汉大学珞珈学者特聘教授12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1人,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13人,有9名教师获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引进外籍教师6人。

学术成果显著。2012-2022年,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00余篇,出版著作480余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56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普及奖2项。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5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4项。主办国内外学术会议140余次。

教学水平一流。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站在教学第一线授课。采取原典教学、双语教学、名师授课、国外专家授课、国内外专家讲座等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有5位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建设首席专家,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慕课平台课程,4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全英文课程和4门双语课程。2020年,哲学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首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首批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专业(简称“强基计划”),心理学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建设点。

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已经与美、日、澳等国的高校签订培养协议,每年选送一批本科生到世界名校交流。学院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鼓励教师在国际学界发表论著,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拓展,大力支持本院学生海外研修和留学,努力吸引海外优质留学生生源。2013年以来新进教师中80%具有国外名校学习经历,现有5名外籍教师和1名外籍博士后。每年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讲座60余场,选送一批教师出国(境)研修或参加学术活动。目前,国际化程度居于国内高校哲学院系前列。

学生活动丰富多彩。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实践,打造了关注我们的精神家园、经典教读、本科生辩论赛等文化活动品牌,培养了学生的创造、创新、创业能力。

学院人才培养成就卓著。创建近百年来,学院为祖国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6千余人,他们在党、政、军、学、商、文各界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近年来,近一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统考考取硕士研究生。10%以上的学生到国外、境外继续学习深造。多名学生被国际名校直接录取为博士生。学生就业领域广阔,大多分布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部队、大中型公司企业,口碑良好。

武汉大学国学院以悉心培养国学的读书种子为唯一宗旨或目标。院训取自《论语·述而》篇,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武大国学院是目前中国大陆仅有的“国学”本科、硕士、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教学研究单位。

【国学本科人才培养】

国学本科试验班已连续11年招生,该班旨在培养一批对我国传统经学、史学、子学、文学、小学的基本知识、基础典籍和治学门径有深刻理解,能熟练阅读中国古典文献,至少掌握两门外文,且熟悉当今世界人文学科走向的复合型人才。2010年12月,“国学”专业作为全校唯一的人文学术实验班纳入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成立“弘毅学堂”国学班。该班秉承“根基经典,回归传统,面向现代”之教育理念,标举“知识与价值并重”的传统,奉行学术精英教育。国学试验班50%以上的毕业生可被推免攻读硕士学位或硕博连读。

武大国学试验班探索一种新的人文学人才的培养道路,在教学模式上参酌中国古代书院和牛津、剑桥等国际名校导师指导阅读及讨论的方法;在教材选用上力求直接采用原典原著;在考核方法上采用闭卷与课程论文写作相结合的形式;在师资的聘用方法上尽量采用灵活的方式,邀请校内外、国内外名家授课或做专题讲座。

国学本科试验班的专业主干课程有:国学通论、国学研究方法论、古典目录学、四书研读、诗经(附楚辞)研读、周易研读、礼记研读、史记研读、老庄研读、荀子研读、文选研读、文心雕龙研读、说文解字注导读、广雅疏证导读、史学和社会理论、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古代文体和辞章、古代经学和经典注释学、中国古代小学源流、清代考据学研究、海外中国学研究、基督教思想史、印度佛教与早期经典、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逻辑学导论,还有英语、日语、书法等课程。

【硕博士人才培养】

国学本科试验班的创办是我国大学培养国学人才的有益尝试,也是培养跨学科人才的有力举措。但是,由于国学学科的特性,学生的学习和研究也有其特定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不可能在本科期间一蹴而就。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学研究和教学,同时为有志于国学研究的学子提供继续深造的专业平台,武汉大学于2007年底自行增列了国学专业的硕士点与博士点,于2008年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2009年正式招生。目前,武汉大学国学硕士、博士点下设有:1、经学研究方向;2、子学研究方向;3、史部典籍研究方向;4、集部研究方向;5、佛教与道教研究方向。武汉大学国学硕士、博士点得特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多学科交叉。在设置研究方向和配备师资上努力打破原有的文、史、哲学科划分的限制,根据国学学科自身的特点,初步确定了五个研究方向,横跨文学、历史学、哲学、宗教学、艺术学武大学科,实现了诸学科的真正的交叉融合。在师资方面,该校组织有实力的专家担任国学点硕、博士生导师,并拟进一步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加盟该博士点,联合指导。对硕、博士生也拟采取适当“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校际、国际学生交流。

第二,强调原著经典的创造诠释。原著经典是我们研究国学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根源,国学硕、博士点拟在突出小学训练和古文献训练的基础上,加强外语、中外学术之方法学训练与国学典籍的创造性诠释,重视海外中国学成果的研讨,重视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训练学生创造性诠释与研讨的能力。

【校内外结合的师资队伍】

武大国学院集中了包括唐明邦、郭齐勇、陈伟、徐少华、徐水生、吴根友、王兆鹏、陈文新、程水金、杨逢彬、杨华、于亭、何德章、谢贵安、丁四新、俞汝捷、景海峰教授在内的近30位学者,承担本科生课程,并分别在经学、子学、史学典籍、集部、佛教与道教五个研究方向担任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

国学专业设置以来,我们还先后聘请南京大学周勋初、复旦大学章培恒、台湾学者黄俊杰、龚鹏程、林庆彰、蒋秋华、李明辉、唐翼明、林安梧,美国哈弗大学杜维明、夏威夷大学安乐哲(Roger T.Ames)、成中英、德国特里尔大学卜松山(Karl-Heinz Pohl)、德国波恩大学顾斌(Wolfgang Kubin)、美国芝加哥大学夏含夷(Edward L.Shaughnessy)、日本东北大学中嶋隆藏、挪威奥斯陆大学何莫邪(Chritoph Harbsmeier)教授等海内外专家为国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上课或演讲。

【成绩与展望】

武汉大学国学班的创建于实践的经验不仅在武汉大学得到推广,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反响。2006年,教育部本科评鉴专家组对武汉大学进行评估考察后指出:“武大国学试验班在国内是首创。”武大国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武汉大学国学班的创建与实践”获2009年度湖北省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复旦大学国学班等国学教育机构在创办过程中也都参考了武汉大学国学试验班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及其课程设置方案。

近年来,中国大陆有十余所高校成立了国学研究院或者国学院,挂靠哲学等一级学科办起了国学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对中国传统的经史子集以及学术思想进行综合研究。目前,武汉大学国学院以及中国大陆国学学科发展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学科体制问题。“国学”或者“经学”还没有作为一个正式学科被纳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国大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由国务院学位办发布,全国及省市级重点学科、各级重点研究基地、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全国和地方各类纵向基金的评审以及政府各级学术奖的设立等等,都以《学科目录》作为基本的分类标准。如果一个学科不能进入《学科目录》,就很难获平等发展的机会,这是国学学科发展所碰到的瓶颈。目前,国内各高校同仁正在努力争取、积极呼吁,期望在今后数年能将“国学”或“经学”纳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实现国学学科在体制内的良性发展。

文学院下辖中国文学系、汉语言文化系、古籍整理研究所、《长江学术》杂志社、《写作》杂志社等机构。除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直属的古籍研究所之外,学院拥有的省部级重点基地和平台还有:教育部语信司和武汉大学共建的中国语情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高端智库、湖北省语言信息研究基地、湖北省现代人文资源整理调查基地、中国语言文学实践教学中心(省级示范中心)及9个校级研究机构。

学院设3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和湖北省品牌专业、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汉语国际教育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强基计划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于2020年开始招生。

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下设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写作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古典文献学十个二级学科,涵盖了国家核定的学科目录中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之外的所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中国现当代文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中国古代文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湖北省特色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101人,其中专任教师80人,含教授30人,副教授27人,教师中有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10名,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00余人。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学院拥有政治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均为全国同类学科建设最早单位之一。其中政治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公共管理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门类齐全,覆盖所有二级学科门类。学院还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单位之一。


学院学科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点,11个硕士点,5个本科专业。经过近四十年的建设,学科平台已愈加完善,形成了完整的国家治理理论与实践学科群,整体实力处于全国前列。在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学科评为A档。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等五个本科专业均已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共管理和政治学一级学科均为湖北省重点学科,社会保障二级学科为此领域全国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和湖北省优势学科。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家(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社会保障研究创新平台)、湖北省十大重点新型智库1家、湖北省十大改革智库1家,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家,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为基础、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为支撑、以省部级智库为依托的重创新、可持续的学科发展平台。


学院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师资力量强。现有教师98人,其中教授26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43人、特聘副研究员4人,讲师13人、聘期制讲师11人。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4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3人,教育部高校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政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人,湖北省人才计划3人,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2人,珞珈杰出学者1人,珞珈特聘教授2人,珞珈青年学者3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武汉大学教学名师1人。有多位教师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


截至2023年9月,学院拥有学生1786余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36名(含留学生20名、港澳台学生17名)、研究生1106名(含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3名、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人、学术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9、留学生17名;MPA研究生599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27名、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6名、港籍博士生1名、留学生7名)。  


学院追求“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发展愿景,按照“教学立院、科研强院、改革兴院、民主办院、制度治院”的办院宗旨和“政治与公管并重、科研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应用并重、质量与效益并重”的发展方略,牢牢把握“办一流学科、育一流人才、建一流智库、出一流成果、创一流效益”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国际化发展为平台的发展思路,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富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基本情况一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Ι类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社会保障研究创新基地


985工程”二期拓展项目
政治文明与民主政治建设研究


湖北省重点智库
湖北政治建设研究院

湖北省改革智库
武汉大学政府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武汉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学科
社会保障

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
政治学
  公共管理

湖北省优势学科
社会保障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政治学  公共管理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政治学  公共管理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国际关系  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应急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硕士学位点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国际政治  国际关系  行政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应急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普通本科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  外交学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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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简介

数学与统计学院是武汉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办学单位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卓越的学术声誉。1893年,武汉大学前身自强学堂创办时设立算学门1914年,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设立数学物理部1917年改名为数学理化部1922年成立数学系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数学系设于理学院。1998年改名为数学科学学院1999年再改名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01年,新武汉大学组建后,又改名为数学与统计学院

筚路蓝缕,名师荟萃。作为武汉大学最早创立的学科之一,130年来,几代数学人薪火相传兴学育才。黄际遇、陈建功、汤璪真、李华宗、吴大任、孙本旺等知名数学家曾在学院任教,曾昭安、萧君绛、李国平、熊全淹、张远达、余家荣、路见可、齐民友等著名数学家终身在学院执教。学院培养出丁夏畦、王梓坤、陈希孺、沈绪榜、张明高等两院院士以及陈善广(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夏小华(南非工程院院士)、陈晓红(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姜钟平(欧洲科学院院士)、魏军城(加拿大皇家学会科学院院士)、麻小南(ICM报告人、法国科学院Sophie Germain奖和德国Gay-Lussac-Humboldt奖获得者)等一批杰出人才。

继往开来,励精图治。1980年,教育部批准设立武汉大学数学研究所。1981年,基础数学获准为全国第一批博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132014年,学院先后获批成立数学协同创新中心和计算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学院成立国家天元数学中部中心。2020年,科技部批准学院成立湖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成为首批获准建设的十三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之一。经教育部审批,学院先后设立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学“强基计划”和拔尖计划数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入选国家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砥砺奋进,人才强院。学院设有基础数学系、应用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概率与统计科学系,拥有数学和统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专任教师105人,其中,教授47人,博士生导师56人。学院35人次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工程项目,13人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学院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9人、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22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1人。新世纪以来,学院获得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ICCM数学银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教学成果奖40余项。

立德树人,潜心育才。学院培养出一大批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3人荣获中国数学 会钟家庆数学奖2人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学院承担全校数学公共课,培育各学部学生的数理思维和能力,指导全校各专业学生在国内外各类数学学科竞赛中成绩斐然。学院在读本科生910余人,研究生450余人。学院获批建设武汉大学教育教学协同育人特色基地,注重成人教育和成才教育有机结合,促进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教育与教学融会贯通,通过党团建设、烛光导航、教研教改等多种渠道,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国际交流,深度合作。学院与境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交流活跃,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和讲座教授,广泛开展联合培养和合作研究工作。1980年,按照中法两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在武汉大学开办中法数学班,其办学模式成为中国教育改革的典范,其育人成果备受国际数学界赞誉。学院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和法国图卢兹三大等高校签署交流协议,每年可以选派学生前往合作培养和留学。每年都有毕业生到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纽约大学和英国帝国理工学院、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法国巴黎高等综合理工学院等国际知名高校交流学习。

立足新时代,把握新机遇,学院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以人才强院战略为牵引,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矢志奋斗开拓进取,为人类福祉、社会进步、科教发展和国家富强作出更大贡献!





 

研究院简介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of Wuhan University,简称高研院IAS)为直属学校相对独立运行的科研机构,成立于2014年4月,中国科学院院士朱玉贤教授担任首任院长。

  高等研究院优先发展生命科学、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及相关研究领域,强调以基础研究为主,聚焦学科前沿,倡导学科交叉,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探索研究。高等研究院以武汉大学雄厚的基础学科为基础,发挥多学科优势,将建成学科交叉研究的基地、高水平研究人才的特区、科研资源共享和国际学术交流的平台。

  高等研究院汇聚了一批在相关学术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成果和重大贡献,学术造诣高,得到国内外同行的普遍认可的中青年学者。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重点引进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现有专兼职研究员40人。

  高等研究院努力探索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多学科、国际化教师队伍优势,试行导师和学生的团队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培养环境。面向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招收优秀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30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73人、硕士研究生131人(截至2023年1月)。

  高等研究院位于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将建设核磁中心、电镜中心、质谱中心等大型仪器平台和资源共享系统,为研究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卓越的支撑条件。

  高等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全面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行和发展的相关事务。同时,为确保高等研究院瞄准国际学术前沿、科学规划战略发展方向、保持良性可持续发展,于2015年成立了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涵盖全国相关领域的顶尖专家,就研究院发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承武大理学之厚重,聚四方英才共前行。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全体师生正以满腔热忱开拓前路、砥砺前行,力争早日将高等研究院建成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的理学研究机构,进一步提升武汉大学基础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The Institute of Technological Sciences of Wuhan University)为直属学校独立运行的科研机构,成立于2017年4月。学术委员会主任现由华中科技大学丁汉院士担任,指导专家委员会主任现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朱荻院士担任,毛明院士担任院长,刘胜教授担任执行院长。


工业科学研究院以武汉大学工程学科为基础,汇集多学科高端人才,面向航空航天、先进制造、新能源,以先进制造与协同设计方法;先进制造与产线技术;宽禁带半导体高端装备;微纳制造、器件、封装与集成;“双碳“能源环境材料与工程等为主要发展方向,依托武汉大学多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的优势,探索研究工程学科前沿科学问题。


工业科学研究院围绕工程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根据现代工程科学的特点建立开放、流动、共享的学科交叉平台,形成一支高水平学科交叉研发队伍,申请系列专利、发表系列高水平论文、开展相关应用研究,把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研发单位,使武汉成为先进制造、新能源、先进材料和航空航天研发的一方重镇,推动武汉大学主流工科及相关学院的发展,提升武汉大学工科的影响力,并积极开展相关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工业科学研究院将建成多学科复合交叉型人才培养基地、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和高新企业的孵化基地、高水平研究人才特区、科研资源共享和国际学术交流的平台。


工业科学研究院汇聚了一批在相关学术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成果和重大贡献,学术造诣高,得到国内外同行的普遍认可的教授、学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美国白宫总统教授奖获得者。


工业科学研究院将面向世界招聘30个不同职级的教授或研究员,引进先进制造、先进能源、先进材料及应用、航空航天等工程学科的杰出年轻学者加盟。通过灵活多样的人才聘用模式、薪酬激励机制、绩效考评方式和资源配置渠道,吸引和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和团队,打破人员聘用终生制,保持研究人员的流动性和科研积极性。


工业科学研究院将积极探索交叉学科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多学科、国际化教师队伍优势,试行导师和学生的团队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培养环境。面向全球招收机械制造、能源、先进材料、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学科优秀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全球有识之士的加入!

武汉大学药学院成立于2001年5月,前身为原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药学系和医学院药学系(均从1994年招生)。目前下设药物科学系、生物药学系、药物工程系、临床药学系和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现有教职工90多人,其中教授38人,包括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领军人才3人、科技部重点专项首席3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珞珈学者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导师36人。

 

学院现有药学和生物制药两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内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药事管理学、临床药学等二级学科。目前每年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00名左右、硕士生100名左右、博士生约30名,还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外国留学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等等。

 

学院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资源优势,不断丰富完善课程体系,倡导创新学习,建有省级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开放实验室,先后与10多家科研机构、医院、企业联合建立了实习实践基地,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践、学科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拔尖人才。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在学校名列前茅,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

学院拥有组合生物合成与新药发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剂三级实验室、湖北省有机氟类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药物及药用材料研发推广中心等科研平台,是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组建单位之一,参与了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的建设,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和“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等科研项目,产出了一批重要学术成果,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地方建设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已经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等10多所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既选派学生到国外学习交流,也接受外籍学生来校交流学习,还邀请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国际顶级学者来访讲学授课,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研究,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

 

学院将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紧扣国家社会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提升学科水平为核心,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不断提升学院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国家药学人才培养和药物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

武汉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始终把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创新型复合人才作为本科教学的目标,致力于推行“三创”(创造、创新、创业)教育,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重视本科教育的内涵建设,坚持以优质教学资源为核心,以自我建设为基础,以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内容,构建了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资源建设体系,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

武汉大学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努力为追求不同成才目标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基础上的学术精英、高端应用、跨学科复合及面向国际等多校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管理机构:本科生院

研究生教育
  1. 首页
  2. 人才培养
  3. 研究生教育

武汉大学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地,是首批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近年来,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在研究生招生、培养、专业学位、就业、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发表的国际论文数量逐年增加,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科研课题,成为繁荣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生力军。

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3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7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近年来,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人数和研究生招生总数居于全国高校前三名。据统计,武汉大学公派出国人数在全国高校中名列第三,其中公派到法国留学人数名列第一。

管理机构: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历史悠久,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是我国最早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院校之一。五十多年来,武汉大学留学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先后有来自世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千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学校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最大的国际学生留学目的地之一。

近年来学校按照“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留学生教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来华留学教育工作,开设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科及硕士培养项目。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韩国、越南、泰国等国家及地区的高校合作开展了“2+2”或“2+2.5”国际学生本科生、普通进修生、实习生和短期班项目,并开设有临床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国际关系、国际法、工商管理、水利水电等数十个全英文授课项目。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达2800余人,覆盖30多个院(系、研究中心等)200多个专业。

武汉大学也是国内较早开展出国培训工作的院校之一,十余年来,我校大力引进国内外的优秀智力资源及其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在互利双赢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多元化的国际教育交往,先后成功地与法国、英国、爱尔兰、加拿大、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十多所知名高校签订了双边合作及联合培养协议。2014年度,武汉大学出国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学生达2000余人。

管理机构:国际教育学院

简介

2006年7月,根据武大党字[2006]68号精神,学校整合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将原挂靠在武汉大学财务部的武汉大学学生贷款中心、原挂靠在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的武汉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合并成立新的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部。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含校园地、生源地贷款),本科生奖助学金(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和服兵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社会资助等工作。 中心按照“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工作理念,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援助,目前,已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资助主体,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辅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

 

主要职责与任务

1.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

2.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及资助网相关内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3.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含校园地、生源地贷款),本科生奖助学金(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和服兵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社会资助等工作。

4.负责全校年度贷款、勤工助学等专项拨款的预算工作;提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监督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多渠道筹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

5.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

6.指导、监督、检查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学院(系)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中心设置

中心设有主任1人、副主任3人,内设机构的副主任1人,是武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

主任:王红

副主任:王晓毛 何群艳 王欣

联系我们

资助网址:http://zzgl.whu.edu.cn

工作邮箱:zzzx@whu.edu.cn  qgzx@whu.edu.cn

工作电话:国家奖助学金、社会资助:王 欣 68753507
       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王晓毛 68755287
       生源地贷款:      汪 炼 68753237
       困难生认定、勤工助学: 何群艳 68752867

地  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南楼四楼

 

“2011计划”全称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的第三项国家工程,旨在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建立起能冲击世界一流的新优势。该战略工程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启动。

自从实施“2011计划”以来,学校先期培育组建了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将其作为机制体制改革的特区,“先行先试”,并先后出台了人事、财务、科研组织、研究生培养和资源配置等一系列协同创新管理办法。2013年4月,国家教育部公布“2011计划”的首批入选名单,我校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协同单位。2014年10月,我校牵头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和“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of Wuhan University)(简称高研院IAS)为直属学校相对独立运行的科研机构,成立于2014年4月,中国科学院院士朱玉贤教授担任首任院长。高等研究院优先发展生命科学、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及相关研究领域,强调以基础研究为主,聚焦学科前沿,倡导学科交叉,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探索研究。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 Wuhan University)成立于2014年4月,坐落于武汉大学医学部的双湖实验综合大楼,总面积约15000㎡,由武汉大学副校长舒红兵院士兼任首任院长。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是武汉大学高水平人才的科研创新特区,发展目标是聚集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整合学科资源优势,促进基础和临床医学的结合与转化研究,进一步提升武汉大学医学学科的学术实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医学研究基地。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The Institute of Technological Sciences of Wuhan University)(简称ITS)成立于2017年4月,坐落于武汉大学雅各楼,为直属学校相对独立运行的科研机构。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院长刘胜担任执行院长。工业科学研究院以武汉大学工程学科为基础,汇集多学科高端人才,以先进制造、新能源、先进材料和航空航天为主要发展方向,依托武汉大学多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的优势,探索研究工程学科前沿科学问题,协助解决工业共性难题和产生颠覆性新行业。进一步提升武汉大学工学学科的学术实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工学研究基地。

  武汉大学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China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Planning,Wuhan University)(简称CIDSP)为直属学校相对独立运行的科研机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武汉大学于2017年4月共同发起成立(原名武汉大学中国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院)。武汉大学副校长李建成院士任院长。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聚焦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制定、空间发展战略与空间格局优化、城镇化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评估分析等领域,开展经济、环境、规划、测绘遥感、法律、政策等多学科交叉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性研究、培训和教学工作。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Institute of Water Engineering Sciences,Wuhan University)(简称IWES)成立于2021年1月,为直属学校相对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是武汉大学联合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跨学科研究平台。中国工程院院士钮新强教授担任首席科学家。水工程科学研究院旨在通过多学科交叉,发挥校企合作技术开发、工程实践等优势,开展科学研究,服务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中国水网构建等重大国家战略。

  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Taikang Center for Life and Medical Sciences ,Wuhan University)(简称WTCLMS)成立于2021年12月,为直属学校相对独立运行的实体科研机构,由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宋保亮教授任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是武汉大学高水平人才的聚集地和科研体制改革的试验区。中心面向人类疾病与健康的前沿领域,加速推进生命科学和医学学科的创新发展,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研融合、协同发展”新机制,以卓越的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带动生命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建设国际一流的“医教研”一体化平台。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Academy of Advanced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简称AAIS)成立于2023年7月,为学校新体制二级单位,兼有职能部门、学院和研究机构等多项职能。中国科学院院士周翔担任首任院长,余向红同志任党委书记。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交叉学科领域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探索等工作,旨在构建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新机制,加快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和创新极。

  武汉数学与智能研究院(Institute for Math & AI, Wuhan)(简称IMAI)成立于2023年6月,为校内实体科研机构,由武汉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平文担任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鄂维南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武汉数学与智能研究院聚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网络空间安全等核心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交叉研究,致力于建设中部地区人才高地,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研究中心,建设具有底层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创中心和应用落地示范基地。

 

序号

刊物名称

刊 号

刊期

主办单位

创刊时间

邮发代号

1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ISSN1672-7320

CN42-1071/C

双月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学报编辑部

1930年

38-7

2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以书代刊

半年刊

哲学学院

2001年

3

哲学评论

以书代刊

半年刊

哲学学院

2001年

4

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

以书代刊

年刊

哲学学院

2009年

5

写作

ISSN1002-7343

CN42-1088/H

双月

文学院

1981年7月

38-63

6

长江学术

ISSN1673-9221

CN42-1754/H

季刊

文学院

2002年

38-432

7

法国研究

ISSN1002-0888

CN42-1087/D

季刊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983年3月

38-88

8

新闻与传播评论

ISSN2096-5443

CN42-1900/G2

双月

新闻与传播学院

1930年

38-340

9

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

以书代刊

年刊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5

10

传播创新蓝皮书:中国传播创新研究报告

以书代刊

年刊

新闻与传播学院

媒体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

11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以书代刊

年刊

历史学院

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

1979年

12

简帛

以书代刊

半年刊

历史学院

简帛研究中心

2006年

13

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

以书代刊

年刊

历史学院

2009年

14

Bamboo and Silk

ISSN2468-9246

半年刊

历史学院

简帛研究中心

2017年

暂无

15

经济评论

ISSN1005-3425

CN42-1348/F

双月

经济与管理学院

1980年

38-204

16

珞珈管理评论

以书代刊

半年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7年

17

法学评论

ISSN1004-1303

CN42-1086/D

双月

法学院

1983年

38-107

18

Climate Law

ISSN1878-6553

季刊

法学院

环境法研究所

2017年1月

暂无

19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ISSN2468-6034

半年刊

法学院

环境法研究所

2017年7月

暂无

20

环境法评论

以书代刊

半年刊

法学院

环境法研究所

2018年

21

社会保障研究

ISSN1674-4802

CN42-1792/F

双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2008年8月

38-275

22

文化软实力研究

ISSN2096-1987

CN42-1878/G0

双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4月

未申办

23

图书情报知识

ISSN2095-2171

CN42-1085/G2

双月

信息管理学院

1984年

38-108

24

信息资源管理学报

ISSN1003-2797

CN42-1812/G2

季刊

信息管理学院

2011年6月

38-544

25

出版科学

ISSN1009-5853

CN42-1618/G2

双月

湖北省编辑学会

信息管理学院

1993年

38-439

26

Data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SSN2543-9251

季刊

信息管理学院

2017年

暂无

27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以书代刊

半年刊

国际法研究所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1998年

28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ISSN(print):1540-1650

ISSN(online):1746-9937

季刊

中国国际法学会

国际法研究所

2002年

暂无

29

武大国际法评论

ISSN2096-3777

CN42-1893/D

双月

国际法研究所

2016年11月

38-461

30

宏观质量研究

ISSN 2095-607X

CN42-1848/C

季刊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宏观质量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3年3月

38-453

31

边界与海洋研究

ISSN2096-2010

CN42-1877/D

双月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1980年6月

38-108

32

人文论丛

以书代刊

半年刊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1998年

33

儒家文化研究

以书代刊

不固定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07年

34

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

ISSN1671-8836

CN42-1674/N

双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30年

38-8

35

武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英文版)

ISSN1007-1202

CN42-1405/N

双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96年

38-314

36

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

ISSN1671-8844

CN42-1675/T

月刊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57年

38-18

37

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

ISSN1671-8860

CN42-1676/TN

月刊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57年

38-317

38

武汉大学学报(医学版)

ISSN1671-8852

CN42-1677/R

双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58年

38-403

39

地球空间信息科学学报(英文版)

ISSN1009-5020

CN42-1610/P

季刊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98年

 

40

Cell Insight(细胞洞察)

ISSN2772-8927

 

双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2021年

41

测绘地理信息(原名测绘信息与工程)

ISSN2095-6045

CN42-1840/P

双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76年

38-316

42

生物资源

ISSN2096-3491

CN42-1886/Q

双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

1975年

38-309

43

数学杂志

ISSN0255-7797

CN42-1163/O1

双月

数学与统计学院

1981年

38-71

44

数理医药学杂志

ISSN1004-4337

CN42-1303/R

双月

数学与统计学院

1988年

38-174

45

分析科学学报

ISSN1006-6144

CN42-1338/O

双月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1985年1月

38-202

46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ISSN1007-2284

CN42-1419/TV

月刊

水利水电学院

1959年

38-49

47

节水灌溉

ISSN1007-4929

CN42-1420/TV

月刊

水利水电学院

1976年

38-17

48

水电与新能源

ISSN1008-1305

CN11-3918/TV

双月

水利水电学院

1987年1月

22-654

49

Global Health Research and Policy

ISSN2468-9246

月刊

健康学院

全球健康研究中心

2016年

暂无

50

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

ISSN1007-2659

CN42-1421/R

双月

人民医院

1987年4月

38-145

51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

ISSN1006-7299

CN42-1391/R

双月

人民医院

1993年7月

38-224

52

微循环学杂志

ISSN1005-1740

CN42-1321/R

季刊

人民医院

1991年8月

38-201

53

卒中与神经疾病

ISSN1007-0478

CN42-1402/R

双月

人民医院

1994年3月

38-305

54

医学新知

ISSN1004-5511

CN42-1220/R

双月

中南医院

1984年

38-339

55

口腔医学研究

ISSN1671-7651

CN42-1682/R

月刊

口腔医学院

1985年6月

38-119

56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

ISSN2096-0417

CN42-1869/R

半月刊

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993年

38-534

孔子学院
  1. 首页
  2. 交流合作
  3. 孔子学院

  巴黎七大孔子学院创办于2006年10月,是武汉大学承办的第一所孔子学院,也是中国在法国巴黎开办的最早的孔子学院。巴黎狄德罗大学孔子学院位于巴黎市中心东南区塞纳河畔,依托于巴黎狄德罗大学优越的地理位置与人文科学汇集点,具有浓郁的文化学术氛围与优良的教学环境。

  匹兹堡大学孔子学院创办于2007年5月,由武汉大学与美国匹兹堡大学合作成立,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第一所孔子学院,也是学校承办的第二所孔子学院。

  鲁尔都市孔子学院创办于2009年11月,由武汉大学和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合作建设,是学校承办的第三所孔子学院。鲁尔都市孔子学院位于杜伊斯堡科技中心大楼和大学校区。

  阿伯丁大学孔子学院创办于2013年9月,由武汉大学和英国阿伯丁大学合作建设,是学校参与建设的第四所孔子学院。

20世纪30年代武汉大学早期全景

武汉大学早期建筑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之滨的珞珈山、狮子山等十余座起伏的山丘之间。工程于1930年3月开工建设,1936年竣工,主要有文、法、理、工四个学院大楼和图书馆、体育馆、华中水工实验所、学生宿舍、饭厅、俱乐部、名人故居以及国立武汉大学牌坊、六一纪念亭等15处26栋建筑,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占地面积200多公顷。建筑群特点是将中国传统建筑理念与西方建筑技术、古典建筑艺术融为一体;在建筑单体造型上,更是因山就势、形式各异、布局精巧、气势恢宏。武汉大学早期建筑是中国近代唯一完整规划和统筹设计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大学校园建筑,是全国最大、最美的一组近代高校建筑群,堪称我国近代大学校园建筑的佳作和典范。

  武汉大学图书馆以其历史悠久、藏书丰富、建筑宏伟、环境幽雅而闻名于世。图书馆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自强学堂图书室,1917 年正式建馆,1928 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图书馆。1935 年启用坐落在东湖之滨、狮子山顶的老图书馆大楼。武汉大学图书馆老馆及其周围的建筑群,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5年在校园中心又建成了一座新图书馆。2000年8月,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四校图书馆也相应合并为新的武汉大学图书馆。2011年10月,总建筑面积为35548平方米的武汉大学图书馆(总馆)新馆落成启用,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全校现有图书馆馆舍面积为62403平米,资料室为15601平米,总面积达到 78004平米。改扩建的信息科学分馆新馆投入使用后,全校图书馆馆舍面积将达9万平米。

  全馆现设文科分馆、理科分馆、工学分馆、信息科学分馆和医学分馆等五个分馆,均为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全校35个院系、研究中心及实验室设有图书资料室,在业务上由总馆统一领导,共同组成学校的文献服务网络。

  截止至2014年12月,文献资源总量达1569万余册。印刷型文献共698万册,其中图书582万册,报刊合订本94万册,声像缩微资料22万件;2014年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455个,中外文电子书刊达871万册,其中电子图书741万册,电子期刊120万册;图书馆藏有古籍20余万册,有300多种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61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学科覆盖面广,遍及文、理、工、农、医等各个领域,其中尤以我校重点学科文献的收藏最为完整。

  2013年11月28日,始建于1917年的樱顶老图书馆经过一年多的整修,以武汉大学校史馆的身份重新呈现在世人面前。

  校史馆一楼保留了举办“珞珈讲坛”的功能,负一楼、四楼和五楼为校史展区,分为通史展和专题展两部分。通过文字、实物、图片、多媒体、虚拟影像等多种方式,再现从1893年创办湖北自强学堂至今的120年办学历程。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国民政府西迁武汉,武汉成为全民族抗战指挥中心。12月,中共中央在武汉设长江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周恩来从延安来到武汉,主管军事和统战工作,并任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1938年5月至9月,周恩来、邓颖超夫妇居住在“珞珈山十八栋”27号,即第19栋别墅。

  周恩来在寓居“十八栋”期间,组织领导“抗日活动宣传周”“七七抗战一周年纪念”等系列抗日宣传活动,先后在武汉大学做了3次演讲,给军官训练团授课,会见国民党高级将领、民主人士、文化界和新闻界的知名人士,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因此,这里有着“国共合作抗日小客厅”之誉。

  武汉大学周恩来故居因其重要的历史与文化价值,于1983年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汉大学万林艺术博物馆位于珞珈山麓,由中国当代著名建筑师朱锫设计,外形设计酷似一颗闪耀的钻石,是一座在校园布局中有颠覆性的建筑。它在以传统建筑为主题的校园中心设置了一个全新的现代空间,让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的魅力相得益彰。

  万林艺术博物馆建筑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主要用于艺术展览、艺术文化交流、考古成果展览、教学及学生活动等。 万林艺术博物馆由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校友捐资建设,以其父的名字命名。2013年11月28日,武汉大学万林艺术博物馆举行封顶仪式。

  宋卿体育馆位于狮子山西部南坡底,坐东朝西,是武汉大学早期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馆建于1935年,由黎元洪(字宋卿)之子黎绍基和黎绍业将其筹建江汉大学的基金十万大洋(中兴煤矿股票)转捐给武汉大学而建造。

  该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长35米,宽21.3米,高15.1米,建筑面积2748平方米,建筑层数两层,上层为球场,下层为健身房。屋顶结构采用三绞拱钢架与钢筋混凝土相结合组成大跨度空间,别具一格的山墙,孔雀蓝琉璃瓦屋顶随三绞拱的弧线轮廓而转折,形成轮舵式的山墙和三重檐歇山顶,四隅设亭,二层内有看台,外有观景台,利用密檐高差采光通风。整个体育馆融使用功能、建筑艺术和当时先进的建筑技术为一体,堪称我国20世纪30年代体育馆建筑经典佳作。

敬业乐群,求是创新;百卅珞珈,测绘启新。11月19日,纪念夏坚白诞辰120周年暨测绘学科发展高端论坛隆重举行。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仁,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经南,中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建成,夏坚白先生家属代表夏明述,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管委会委员、历届获奖代表,以及相关兄弟单位的负责人等出席活动。测绘学院院长姚宜斌主持仪式。

论坛开幕前,与会嘉宾和专家学者专程前往信息学部天文台瞻仰夏坚白先生铜像并敬献花篮,共同缅怀夏先生的测绘人生,表达对夏坚白的崇高敬意和深切怀念。

论坛开幕式上,万清祥致辞,深情回顾了夏坚白先生的卓越成就和测绘人生,号召大家学习和弘扬夏坚白先生的教育家和科学家精神,奋力谱写测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篇章。

李建成生动介绍了夏坚白先生光辉的一生,追忆了他对我国测绘事业的卓越贡献,介绍了“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设立的背景与初衷,肯定了该奖项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对推动我国测绘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父亲为孙女取名‘振华’——努力发展测绘事业、为振兴中华而奋斗,这是他的嘱托和毕生心愿。”夏明述回忆了印象中的父亲并感谢社会各界对夏坚白先生的尊重和纪念。他表示,父亲最大的寄托就是我国的测绘事业,希望他的这份付出能够成为推动武汉大学测绘学科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

李德仁、同济大学教授李博峰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夏坚白先生的贡献与成就,对测绘学科的发展进行展望,呼吁光大以夏坚白先生为代表的科学家精神,共同推动我国测绘教育科技事业发展。

“夏坚白奖”获得者、欧亚科学院院士党亚民发言,表示将秉承夏坚白先生的优良传统,为测绘学科的繁荣发展不懈努力。

本次论坛特别邀请刘经南院士做了一场关于测绘学科发展的专题报告,他深刻总结了当前测绘学科的现状,并对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给出了指导意见。

交流发言环节,测绘行业知名专家纷纷建言献策,畅言数字化背景下测绘学科的转型发展。大家表示,在武汉大学百卅校庆之际,纪念夏坚白先生,研讨测绘学科的转型发展非常有意义。在新形势下,把武汉大学测绘学科建设好、拓展好、发展好既是共同的责任,也是对夏坚白等老一辈测绘学者最好的纪念,要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时空信息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使命,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为推动武汉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校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本次论坛是学校百卅校庆系列活动之一,由武汉大学和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管委会共同主办,测绘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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