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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9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700余人,其中教授1400余人,副教授1400余人;教师中有院士18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3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9个。
学校贯彻建设“学生、学者与学术的大学”的教育思想,秉承“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坚持“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建设目标,采取多种举措,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完善充满活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几十年来,70余万毕业生走向社会,遍布全球各行各业。
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精密重力测量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等“四颗明珠”为代表的一批国家重大科研基地,拥有6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集成攻关大平台、1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6个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一批省部级科研基地。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思路,学研产相结合,与地方政府、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设立异地研究院、共建联合研究中心等方式开展科技合作,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41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友好合作。工程科学学院是全国首批四个国际化示范学院之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被列为中欧建交40周年40个典型案例之一。
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是湖北省乃至中南地区的医疗诊治中心。附属梨园医院突出老年病学的特色,是湖北省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正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秉持“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敢于竞争,善于转化,聚精会神,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开创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注:其中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
2000年5月26日,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也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原华中理工大学的前身是华中工学院。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急需专业人才的现实需要,1952年11月,中南军政委员会根据中央关于全国高校院系调整的指示,决定在武汉成立华中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集中原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的机械系全部和电机系的电力部分,华南工学院机械系的动力部分和电机系的电力部分,以及这些院校的部分基础课教师和设备,作为建校基础,开启高起点建设多科性工业大学之路。1960年10月,华中工学院被批准成为全国重点建设高等学校。1988年1月,国家教委批准华中工学院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
原同济医科大学前身为德中双方1907年在上海创办、埃里希·宝隆博士任首任校长的上海德文医学堂。1908年,更名为同济德文医学堂。1927年,更名为国立同济大学医学院。考虑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医疗救治条件落后,1950年2月,中央作出同济大学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整体内迁武汉的决定。1951年9月,同济大学医学院内迁武汉,并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同济医学院。1955年8月,更名为武汉医学院。1985年7月,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学校逐渐从单一的医学院发展为一所综合性的医科大学。
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的前身是中南建筑工程学校。新中国成立伊始,急需一大批城市建设专业人才,1952年8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决定以中南地区六所工程学校的土木市政专业为基础,选址武昌马房山,合并组建中南建筑工程学校。1960年1月,学校更名为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城市建设高等学校。历经时代变迁,伴随对城市建设意义的认识回归理性,1981年,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决定在东湖马鞍山麓新址新建,组建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原三所学校既传承了百年老校的优良办学传统,又体现了与新中国同呼吸共命运、与共和国同频共振的红色基因,历经中国高等教育战线的两次大调整,见证了中国高教事业的两次大发展,被誉为“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缩影”。
华中科技大学章程
(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核通过,根据2022年8月1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华中科技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序言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中理工大学前身为1952年国家筹办、1953年10月开学的华中工学院。1988年1月,学校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2000年2月,原科技部科技干部管理学院并入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前身为德中双方1907年在上海创办、埃里希·宝隆博士任首任校长的德文医学堂,1951年起迁至武汉,更名为中南同济医学院,1955年更名为武汉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1952年12月创建的中南建筑工程学校,1960年更名为武汉城市建设学院,1971年与北京建筑工业学院合并,1981年于东湖马鞍山麓新址重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办学自主权,促进科学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华科大,英文名称为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HUST,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法定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同济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国际医学中心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群英路66号。
第三条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在医学的教育、医疗、科研和社会服务中接受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根中国大地,以建设研究型、综合性、开放式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探索科学与人文前沿问题、满足国家重大需求为己任,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能。
第六条 学校秉承“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敢于竞争、善于转化”的传统,倡导“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坚持“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依法依规自主招收国内外学生,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第八条 学校主要实施普通高等教育,遵循聚焦主业、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适度开展继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主动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为实现办学宗旨与教育目的,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一流的教学服务,开展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多渠道筹措办学资源,保护学校的资产不被侵占、破坏和流失;实行校务公开,提高和维护学校综合声誉。
第二章 治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行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履行党章等规定的职责,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六)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八)加强对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校党委自身建设;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十)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十一)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选举产生,对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由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常委会对学校党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学校党委制定常委会工作规程,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常委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学校党委设立工作机构,保障工作落实。
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学校重要行政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校长办公会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校领导主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会议各项议题具有最终决策权。校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健全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保障会议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设立相关行政机构,保证工作落实。
第十四条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由举办者和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并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任免。
第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高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六条 国家监委驻华中科技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同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第十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设立的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遵守学术规律,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营造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的优良环境;以推动学术进步为宗旨,倡导师生不断追求学术创新,坚守学术责任,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
第十八条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基层学术组织民主推荐、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委员会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专任教授应占多数。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通过相关会议履行职责,每学年应至少举行两次全体会议。学校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设立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保证工作落实。
第十九条 凡应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议题,通过审议后,方可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校学术委员会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授权其处理相关学术事务。
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学术发展规划和重要学术研究计划,对学校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院系的设立、调整等重要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三)评议学校设立的科研项目,评定学术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科研成果奖项、学术人才人选和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人选;
(四)决定学校设立的科研项目和奖项等的学术评价规则;
(五)审议或决定学术类重要校级制度;审议决定学术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
(六)调查认定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行为,裁决学术纠纷;
(七)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八)学校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二十条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与咨询,指导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参与校内教材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在校长领导下,决定学位事务方面的重大事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与学位论文审查、质量监督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审批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并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选名单;
(三)审定学校申请增列或撤销的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四)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检查、监督、评估各级学位授予质量;
(五)研究和处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有争议的问题及其它事项,包括做出撤销已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决定;
(六)审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论文审查委员会、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委员会名单;
(七)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开展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学校教代会的职权包括:
(一)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 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基层单位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5年。教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其工作机构是学校工会。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凡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题必须经其讨论、咨询、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学校审批。
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可由学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其结果应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的咨询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
(二)对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决算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就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提出建议;
(四)对关系学校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党对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支持其依法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坚持学校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充分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以引领凝聚、组织动员和联系服务青年为基本职责,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团章》等相关章程开展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第三章 教学科研组织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学科设置办法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考虑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自主设置院(系)或学术研究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责权限。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或者支持院(系)教师、科研人员单独或者联合设立科研机构,落实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政策制度,积极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科研自主权,不断增强科研创新活力。
第二十八条 院(系)作为基层教学科研组织,是各学科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和主要办学资源的支配单位,在学校领导下,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拟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根据学校规定,设置内部教学、研究单位和各类机构,制定内部工作规章制度;
(三)根据学校规定,遴选和管理本单位各类人员;
(四)考评本单位教职工的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
(五)管理和使用学校核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六)负责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研究拟订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学业标准;
(七)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就学生奖惩提出意见;
(八)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对外交流等活动;
(九)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九条 院(系)设院长(主任)1人,基层党委书记1人,副职职数由学校相应制度规定,实行任期制。各院(系)应设立学术委员会,建立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第三十条 院(系)院长(系主任)是院(系)行政负责人,对院(系)的教学、科研及行政事务行使管理权,并定期向本单位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基层党委全面负责院(系)党的建设,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支持院长(系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院(系)党政领导干部由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
第三十二条 院(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三十三条 院(系)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在职教师民主选举产生,是院(系)办学中重大学术事项的咨询、审议、评定、决策机构。各院(系)自主制订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规程,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 院(系)学术委员会为院(系)发展改革和学科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对重要学术政策的制定进行表决,评价拟进人员学术水平和在职人员学术贡献,对院长(系主任)提出的学术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凡应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的议题,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
第三十五条 院(系)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和学校教代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
第三十六条 为开展重大科学研究、交叉学科研究以及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可设置实体或虚体的直属机构。其中实体机构负责人的遴选、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参照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机构
第三十七条 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党政职能部门,确定其职责。在校领导分管下,党政职能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 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为师生员工提供学术和信息服务,后勤保障机构为师生员工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三十九条 同济医学院为学校统筹、协调、管理医学教育的机构,以学术管理和服务保障为主要职责。
第四十条 直属附属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为学校医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提供支撑,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学校独资的资产公司是学校的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第四十二条管理与服务机构的负责人由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实行任期制。对于未能履行职责或出现严重失误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学校依规依纪依法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学校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服务于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五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四条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由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等组成,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第四十五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获得相应工作、学习、休假的机会和条件;
(二)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涉及个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七)法律及学校规则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指导学生学习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教职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提高业务能力;
(三)接受考核与监督;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五)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
(六)法律及学校规则规定或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关心指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学校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权益保护机制。教职员工可以通过工会、教职员工申诉委员会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章 学生与学员
第四十九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是指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培训等活动、不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五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一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可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学校设立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七章 经费、资产与财务
第五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经费筹措机制。学校经费来源形式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学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保障办学活动正常开展。
第五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行为。结合发展规划、办学绩效等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加强经济核算,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坚持勤俭办学,加强支出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十五条 学校国有资产指学校依法直接支配的各类经济资源,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其他国有资产。
第五十六条 学校负责对取得或者形成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会计监督、财务信息公开等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依法接受外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章 外部关系
第五十八条 学校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围绕国家、地方、行业的重大需求,依托优势和特色学科,构建科技创新链,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力行学研产合作,促进政府科学决策;积极争取政府和业界资源,优化人才培养环境,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五十九条 学校大力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积极推进学术交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充分开发和利用国际优质教育和学术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有关规则及标准制定,加快学校国际化合作平台和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十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作为学校的非行政常设机构,与社会各界建立和发展稳定、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多种形式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对学校发展战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
第六十一条 校友是在我校及其前身学习、任职、任教过的人员以及学校授予名誉学位者和外聘的各类专家、学者等。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法设立校友总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校友总会作为独立法人,其宗旨为:联络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同为祖国的富强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学校依法依规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校友予以表彰。
第六十三条 学校依法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基金会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募集资金,接受社会捐助;资助学生,奖励教师,服务学校建设。
第九章 学校标识
第六十四条 学校徽志内含中英文校名、英文简称、学校所在地及校训,学校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第六十五条校歌为《华中科技大学校歌》。
第六十六条 学校门户网站:www.hust.edu.cn。
第六十七条 校庆纪念日为10月8日。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审定,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六十九条 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须基于本章程来制定、说明和实施。
第七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朱玉泉(2000.05-2008.10)
路 钢(2008.10-2017.12)
邵新宇(2017.12-2021.09)
周 济(2000.05-2001.02 )
樊明武(2001.02-2005.03)
李培根(2005.03-2014.03)
丁烈云(2014.03-2018.11)
李元元(2018.11-2021.10 )
主要工作:公文处理;内外协调;重要接待;督办落实;信息统计;信访维稳;信息公开;制度审核;法律实务;有关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国内合作(含校地校企合作,乡村振兴,高校对口支援)等工作。
负责人:高顺文
联系电话:87542101
主要工作:同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一体化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学校内部巡视工作的日常事务。
负责人:刘继文
联系电话:87543616
负责人:董立
联系电话:87542229
主要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及教育、管理、监督;党校管理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负责人:顾远飞
联系电话:87542301
主要工作:统筹意识形态、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负责人:詹健
联系电话:87542401
主要工作: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
负责人:马彦琳
联系电话:87542801
主要工作: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奖学金与资助工作;就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
负责人:李毅
联系电话:87542128
主要工作:政治保卫;校园治安;校园交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作红
联系电话:87543364
主要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
负责人:马冬卉
联系电话:87556379
主要工作: 共青团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文化活动;指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团校工作。
负责人:罗迪
联系电话:87542103
主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规划;教师培训、管理与服务;职务评聘;人员调配管理;薪酬管理与社会保险、福利;人员考核;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博士后工作;社会用工管理;机构编制管理。
负责人:陈晋
联系电话:87542127
主要工作:保密工作监督指导,保密教育培训及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郑超
联系电话:87558383
主要工作:履行学校二级党委相应职责,负责机关各部门与挂靠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相关事务管理。
负责人:艾一梅
联系电话:87559683
主要工作:制定并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统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的选拔推荐申报等工作。
负责人:钱思
联系电话:87556046
主要工作: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教务与学籍管理、教材课程建设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监控;创新创业教育(启明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化素质教育(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学环境建设与教学楼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人:文劲宇
联系电话:87542123
主要工作: 研究生招生、学籍、培养、学位授予;学位点与导师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创新研究院)。
负责人:朱锦涛
联系电话:87542152
负责人:李震彪
联系电话:87543149
主要工作:科学技术类科技工作管理与服务,包括科技政策制定、科技规划布局、科研基地管理、科技项目组织等;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及服务,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的申报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等;科协工作;学术委员会及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日常事务等工作。
负责人:廖小飞
联系电话:87543137
主要工作: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收入与预决算管理;财务服务与管理;国有事业资产监管;住房资金管理;采购与招标管理。
负责人:易元祥
联系电话:87543468
主要工作: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
负责人:李国成
联系电话:87543716
主要工作:国际交流事务;因公出国(境)管理;引智工作;外籍专家涉外服务;港澳台事务;海外宣传。
负责人:陈洁
联系电话:87542857
主要工作:基建项目计划、报建、实施管理;修缮项目实施管理;校园规划与土地管理。
负责人:高飞
联系电话:87543224
主要工作: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执行与管理;房屋资产管理;公用房屋管理;公有住房管理;家(用、装)具管理。
负责人:汪新军
联系电话:87556864
主要工作:学校总务后勤保障日常工作,负责饮食、物业、园林绿化、水电维修、社区服务、会议服务、市场和超市服务等。
负责人:何流清
联系电话:87541888
主要工作:校友服务联络、教育发展基金管理;校友总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
负责人:黄坤华
联系电话:87542502
主要工作:工会职能规定的各项工作;教代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赵砚
联系电话:87559466
主要工作: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推进、重大改革事项调研论证、“双一流”建设与学科建设管理、学科状态监测与绩效评价、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统筹。
负责人:张凯
联系电话:87559549
主要工作:统筹管理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网络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技术保障(网络与计算中心);学校基础数据管理分析及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数据与应用中心);教育教学数字化环境、资源及应用建设和管理(教育数字化中心)。
负责人:郑小建
联系电话:87544990
主要工作: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规划和政策制定、项目基地成果申报与管理、智库建设与管理(华中智库)、学术交流及社科统计、文科学科建设专项管理。
负责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87543215
主要工作:经营性资产监管;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分析论证、审核企业重大事项。
负责人:夏向东
联系电话:87559431
主要工作:集体制职工人员考核、工资薪酬、保险福利、退休手续、抚恤金丧葬费办理。
负责人:黄伏生
联系电话:87559786
主要工作:基础教育管理、继续教育管理
负责人:董晓林
联系电话:87540769
主要工作: 负责国际医学中心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扬
联系电话:87557028
主要工作:负责协调网安基地校区管理及运行各项日常事务。
负责人:曹锋
联系电话:83372955
主要工作:负责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期间的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扬
联系电话:
----- 学院文化 -----
----- 发展历程 -----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创建于1952年,前身系华中工学院机械工程系,1988年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系,1994年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00年合校之后沿用现在的名称至今。
组建之初,从当时的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等单位抽调的一批精英以及一批从欧、美、日、前苏联等地学成回国的海内外学子汇聚在一起,白手起家、顽强拼搏,打造了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成长的雏形,奠定了今天发展的基础。
伴随着共和国机械工业的成长,经过几代“机械人”的不懈奋斗,今天的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已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学科优势和办学风格,汇聚了一大批在国内外机械制造领域享有盛誉的优秀人才。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发展历程,是华中科技大学成长的缩影;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浓郁的学术氛围,也使其被称为华中科技大学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学院之一。
----- 师资队伍 -----
学院现设有工艺装备及自动化系、机械设计与汽车工程系、机械电子信息工程系、仪器科学与技术系、流体动力控制工程系、工业及制造系统工程系、工业设计系7个系,包含专任教师240余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6名、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名、各类国家级重点人才60余人次,省部级人才50余人次。学院拥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科技部创新团队,7个湖北省创新群体。此外,学院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 立德树人 -----
目前在校就读的本科生近200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博士研究生450余人。本科生培养专业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方向、机器人方向、先进电子制造方向、测控仪器方向)、工业工程、产品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两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设两个特色班(机械卓越计划实验班、机械本硕博实验班)。研究生培养设2个博士点(机械工程学术学位、机械专业学位)、4个硕士点(机械工程学术学位、设计学学术学位,机械专业学位、工业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学院拥有4个国家级教学平台、3个教学科研实验平台,主导或参与建设创新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平台3个。
多年来,学院一贯坚持“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学生教育教学为中心,用一流的教育教学创建一流的本科”。加强学科基础、拓宽专业面向、重视实践创新、培养拔尖人才。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以业界需求为牵引”,培养实学创新人才。积极推广“开放式教学模式”,将课堂教学边界延伸到社会和业界;不断探索“高等工程教育的边界再设计”的教育思想,结合业界需求和学科发展,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12项。
----- 科学研究 -----
面向国家战略行业和新型产业重大需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1”个基础学科方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与制造)、巩固“3”个优势学科方向(机器人化智能制造、高端电子器件制造、高端仪器和医疗装备)、扶持“X”个前沿学科方向(增材制造、超精密加工、仿生/生物制造、共融机器人等),参与国家重大工程,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学院拥有8个国家级研究平台,与6个工业技术研究院,共同构建基础前沿研究、核心技术开发、工程验证、应用推广、成果转化的完整创新链与技术生态。
在社会服务方面,高度重视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的应用推广、成果转化,衍生出以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一批面向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技术转化平台,先后孵化出3个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和30多家成果转化高技术公司。
近十年来,学院承担并完成的国家和企业科研项目千余项,科研经费连续保持华中科技大学前茅;先后获得国家科技奖(其中一等奖两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优秀教材奖等共50余项,省部级科技奖共100余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达1000余项。
----- 国际交流 -----
学院一贯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基于创新引智基地等平台,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广泛而实质性的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学院主办的三本国际学术期刊影响力逐年提升,Frontiers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机械工程前沿》)(工程院院刊)于2021年进入SCI Q1 区,与施普林格·自然合作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t Robotics and Applications(《智能机器人与应用》)于2018年进入ESCI收录、2019年进入SCOPUS 收录,与英国工程技术学会联合创办的Collaborativ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协同智能制造》)于2019年创刊当年即进入EI和SCOPUS收录、2022年进入ESCI收录。创办智能机器人与应用国际会议、柔性电子与软物质力学国际研讨会、智能制造国际会议等有影响力的国际会议。每年邀请百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始创于1952年,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具备独特的学科优势和办学风格、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浓郁的学术氛围,成为华中科技大学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学院之一。
1981年“材料学”获批首批博士点,1988年“压力加工”获批首批重点学科,199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评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括有“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三个二级学科,其中“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为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一流培优行动,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稳居全球前1‰。
学院拥有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字化材料加工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基地、科技部快速原型制造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教育部材料学科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区等多个国家级科研与教学平台,也是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强磁场装置和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级研究平台重要依托学科。学院注重平台建设,已经建成先进的材料分析与测试、材料制备、材料成形等公共科研与教学平台。
学院建有一支由院士和知名教授领衔,“老、中、青”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超40名,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近50名,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
学院目前设有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封装技术3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已通过国际工程专业认证(华盛顿协议),是国家级品牌专业,多年来全国排名第一。学院设有材料加工工程、数字化材料成形、材料学、纳米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电子封装6个研究生专业,并作为主体单位建设材料与化工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近5年来,学院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过1000多项,包括国家973、重大专项、863、支撑计划、ITER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等,累计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30余项,其中牵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实现多宗重要技术成果转化,有利支撑了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大量高质量的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7名教授入选全球高被引学者;出版专著和教材近30部。
(更新2023年11月)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是华中科技大学前身之一的华中工学院建校时创办的院(系)之一,其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是首批一级国家重点学科,是全国三个双一流学科之一,现有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5个二级学科,具有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三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以煤燃烧与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技术研发(实验)中心、能源动力装置节能减排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中心等为支撑的学科体系。
学院主要围绕化石能源的低碳高效安全利用和污染物深度联合脱除、能源终端利用优化与节能、可再生能源、先进动力装置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自2012年来,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名列国内工程热物理及动力工程学科前列,其中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10余项,杰出青年基金6项,优秀青年基金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牵头项目12项,国家支撑计划2项,国家重大仪器专项1项。国际合作成果显著,获得国际合作经费近2亿元。
学院拥有学校工科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并获得滚动支持,教育部首批“985”工程创新团队,56人次分别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家级人才称号。
学院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近五年被SCI收录的论文达近2000篇。其中LBM和煤燃烧相关学科发表论文名列全球第一,近十年发表论文引用对学校工科进入ESI前千分之一贡献名列全校第一,论文单篇最高他引5301次,位列全校第一,授权发明专利100余项/年。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9人,其中教授/研究员共计66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5人,讲师18人。
能源学院现有硕士研究生661人,博士研究生375人,本科生近1200人。已形成了厚基础、宽口径的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优良的学风和浓厚的学术氛围。60多年来,多位杰出毕业生成为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还有大批优秀毕业生已成为欧美和国内著名大学、企业、政府机构中的杰出人才。
学院已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20多个国家的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近年多所国际知名大学校长和百余名境外教授到访,开展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学生。
学院将在应用领先、基础突破、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指导下,努力培养栋梁人才,深入开展科学研究,保持学科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把重点和特色学科建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原华中理工大学(即华中工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成立于1973年),专业建设最早可追溯到1960年夏学校成立的电子计算机专业教研室。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我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入选教育部“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之一。学院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信息安全四个二级学科,其中,计算机系统结构为国家重点学科、湖北省高校特色学科。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7人,其中教授/研究员51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8人,讲师28人,拥有1个基金委创新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团队和1个湖北省创新团队。
学院设有并行分布式计算、数据存储、数字媒体、数据工程、人工智能与优化5个研究所和1个教学实验中心,建有大数据技术与系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11个国家或省部级研究基地,孵化了达梦数据库等4个高新技术企业。学院科学研究始终站在学科前沿,在分布式计算、信息存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现代数据库理论与技术、数字媒体、网络系统、信息安全和NP难度问题求解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积极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内的多项重要科研任务,取得包括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内的一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突出的综合实力。
学院坚持“面向系统,软硬协同”的全栈式系统能力人才培养理念,建设多门线上、线下国家一流课程,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挑战杯金奖、互联网+金奖、世界超算大赛总冠军、SAT国际算法竞赛第一名、图计算挑战赛全球总冠军、EDA工业布局布线设计全球冠军等竞赛成绩,培养了包括华为“天才少年”在内的一大批创新性人才。
学院围绕提升学科国际影响力,扩大学科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推进“一院多校”、“一院十校”联合培养,筹建了华中科技大学霍普克罗夫特计算科学研究中心,与新加披国立大学、悉尼科技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开展长期国际交流合作。
学院坚持植根中华文化、红色文化、校园文化,秉承“敢于竞争、善于转化”的计算机人优良品格,结合学科特色,在新时期形成了“TIME”学科文化,即Teamwork(协作)、Innovation(创新)、Morality(修德)、Exploration(开拓)。
学院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形成了“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全院上下“只争朝夕,不负时代”,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计算机学科努力奋斗。
(相关数据更新至2023年9月)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的前身造船系是1959年4月18日受海军委托而创建(朱九思院长曾兼首任系主任)。经刘颖、程天柱、郑际嘉等船舶领域知名专家以及一批批科技人员的辛勤工作而发展至今。1980年,造船系改名为船舶工程系,1984年改名为船舶与海洋工程系,1997年,以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为主体,成立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年4月8日,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正式成立。
学院分别于1981年、1984年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第一批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1995年建立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流动站,1998年船舶与海洋工程被批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1990年获轮机工程硕士授予权,2000年获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船舶和海洋水动力实验室获批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筹),2008年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被批准为省重点学科,2010年,“船舶和海洋水动力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2013年,获批“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湖北省重点学科。2014年,参与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的“高新船舶与深海开发装备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获得教育部、财政部认定。2015年,参与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的“中国海洋装备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获得中国工程院批准。2016年,获批科工局“船舶设计与制造”主干类GF特色学科。2017年,参与中船重工750试验场牵头的“海洋工程装备检测试验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改委认定。2018年,“船舶数据技术与支撑软件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获得省发改委认定。学院是两大国际组织ITTC和ISSC的成员单位。
学院现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2个本科专业,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二个硕士点和博士点。目前学院有教职工60余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1人,副研究员3人,在校学生800余人。学院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4项,省级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二、三等奖30余项。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现有教职工158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教授51人,副教授53人。拥有“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控制结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数字流域科学与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住建部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检测研究中心”、“数字建造与工程安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土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中欧水电能源技术中心”、“中日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卫星遥感)中心”、“中美国际水安全联合研究中心”、“挪威奥斯陆大学-中国华中科技大学‘大气-水文-陆地界面过程’国际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联合研究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平台,以及住建部批准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中心”。联合主办了武汉数字建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承办了中国工程院主管期刊《工程管理前沿》(英文),该期刊为中国工程院初创的11种期刊之一,已入选ESCI;承办了国家一级权威刊物、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刊《水电能源科学》;承办了《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该学报于200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我国权威期刊。
学院现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智能建造、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5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为国家一流专业,智能建造为全国率先开办该专业的院校之一,交通运输工程为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门国家一流课程,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门湖北省精品或一流课程。
学院拥有“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还拥有土木水利、交通运输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土木工程”下设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智能建造、道路与交通工程等二级学科方向,“水利工程”学科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和水文学及水资源(智慧水利、数字水电)两个二级学科方向。水利工程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土木工程为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桥梁与隧道工程为住建部重点学科。
在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主要研究方向有:智能建造与智慧城市,结构隔震及消能减振控制,结构损伤智能检测与寿命评估,长江中上游巨型水库群水文预报体系,防洪发电航运生态及其互联区域电网调度系统,水资源安全高效利用,大型水电机组运行核心技术,地基处理技术,土-结构相互作用理论与机理、可持续岩土地下工程、大跨度桥梁结构理论与实践,土木新材料与结构体系等。在“建筑物隔震成套技术”、“轨道交通集成建设关键技术”、“流域特大水库群综合调度基础理论、水电生产过程控制与安全高效运行”、“地铁施工安全控制技术”、“工程结构安全评估集成系统”、“拱桥结构分析与设计”、“极端灾害下重点桥隧工程破坏模式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的重要科研成果。2000年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省部级科技奖60余项。年发表论文300多篇,其中被SCI收录200余篇。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国际合作项目等纵向课题项目20余项,还承担“国之重器”三峡工程、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机场的建设、以及长江中上游巨型水库群水文预报体系、防洪发电航运生态及其互联区域电网调度系统研发,年科研经费超过8000万元。
一直以来,学院十分注重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为学生成才创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学院先后与美国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佐治亚理工大学、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英国的伦敦大学学院、曼彻斯特大学,日本的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名古屋大学、九州大学,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技术与经济大学、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大学、新加坡的国立大学、瑞典的皇家理工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及德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著名大学建立了教师和学生交流关系;与美国土木工程协会、德国、日本等国的大公司建立了国际科研合作关系。多次主办/承办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每年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和企业家来我院讲学超过60人次。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于2000年5月合并组建而成。学院设有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设计学系四个系,建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工程景观及室内设计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有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内的八个硕士学位培养点,开设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五个本科专业;建有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拥有《新建筑》杂志社、光影交互服务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城市仿真重点实验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绿色建筑设计培训基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业遗产教席、绿色建筑与城市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字光影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民族特色村镇研究与实训基地以及建筑设计和规划设计2个甲级设计院等学教研平台。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800余人,其中本科生1100余人,研究生700余人。学院秉承“差异型、创新性、开放式、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拥有良好声誉,已与美、英、法、德等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十余所大学建立了联合培养(双学位)和交流合作的机制,一批优秀毕业生前往哈佛、剑桥等世界名校深造,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2000余名优秀人才,一大批校友已成为国内外设计及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0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40人,博士生导师27人, 1/3以上教师拥有海外博士学位或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教师中有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宝钢教育奖获得者1人、“武汉英才”优秀青年人才1人、校教学名师1人、华中卓越学者8人、校学术新人奖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湖北省专项津贴1人,教育部教指委委员4人。教师曾获评巾帼建功标兵、宝钢教育奖、省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另聘有包括院士、大师在内的校外导师135人。
近年来学院学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均排名全国第6(B+)。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入选“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入选“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建筑学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1986年获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具有国际认证的建筑学专业学位(BARCH 及MARCH)授予权。2003 年获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2009 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2011年获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并列第六获得B+,2020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城乡规划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和建设部重点学科,先后四次以优秀成绩通过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评估,被评价为2007年中国大学工学本科114个城乡规划专业中的3个A++之一,2009年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10年获批国家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第四轮学科评估全国并列第六获得B+ ,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风景园林学科2005年获得全国首批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2011年获得全国首批风景园林一级学科硕士点,2017 年获得全国示范性风景园林专业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授牌,2019年获得湖北省首批一流本科专业。
设计学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04年获批硕士点,2014年获批建筑学室内设计二级博士点,2009年获教育部批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9年获批湖北省数字光影技术工程中心,2020年获批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科、国家社科、教育部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5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其他各类科研项目项400余项。先后获得国家勘察设计一等奖1项、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综合奖金奖1项、国家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1项,国家勘察、城市规划设计二等奖4项、三等奖10项,省部级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奖50项;获湖北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将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先后出版专著和教材66本,在本学科学术期刊发表论文700余篇,发表SCI、SSCI、EI和权威期刊论文170余篇。
学院积极发挥学科特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获得良好社会声誉和广泛影响。深度参与云南临沧、山西岚县等扶贫工作,两度获得教育部十大典型项目,获临沧扶贫先进单位(高校唯一);出色完成建国70周年国庆湖北彩车“光耀湖北”彩装制作,打造点亮武汉“长江灯光秀”,极大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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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高〔2001〕6号)的首批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自建院以来,学院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前沿,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高质量软件人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学院始终坚持产学研协同、国际国内合作,坚持质量第一,追求素质与技术并重,落实基础与实践统一,在办学模式、管理体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不断改革和创新。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本科专业,是第一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有电子信息类软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点和博士点,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和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软件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重点学科。学院是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参与建设单位。
学院和国内外一流IT企业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同开设面向前沿技术的特色课程,共建实习实践基地,与30余家企业签订了软件人才联合培养协议。
学院在编专职教师32人,其中教授10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名),副教授18人,讲师4人。多数教师具有实际从事软件工程工作的经验。先后聘请国外兼职教师28人,主要承担专业课程等教学;聘请IT公司的兼职教师30余人,这些企业专家都具有长期从事大型软件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的实际经验。
学院建设了多门高水平课程,其中《数据结构》《软件质量与测试》《计算机图形学》《操作系统原理》《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5门课程获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VB.NET程序设计》获评湖北省高校首批省级本科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计算机及程序设计基础(Python)》获评湖北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近五年来,学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专项等国家级项目,以及大型横向开发项目。软件学院曾担任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会长单位、武汉市三网融合与数字家庭协会秘书长单位。获得省部级奖6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100余篇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
学院历来重视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和参与工程实践,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近年来学生在“互联网+”“创青春”等国际、国内各项大赛中获奖100多人次,其中获得第二届、第八届“互联网+”大赛金奖,2014年、2016年、2018年“创青春”大赛金奖。毕业生中涌现了一批创业明星,多名校友入选福布斯和胡润等“30名30岁以下创业者”名单。
软件学院积极探索办学模式和教学方式改革,培养了一批特色鲜明的高素质创新实践人才,毕业生现已成为我国IT行业特别是软件行业的一支生力军,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始建于1980年。学院始终坚持“理工医交叉”的发展思路,现拥有生物医学工程系、生物科学系、生物技术系、生物信息与系统生物学系、纳米医药与生物制药系等5个系,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要支撑了华中科技大学包括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在内的11个学科进入ESI国际排名前1%。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高校学科评估中,学院两个一级学科:生物医学工程获评A+,生物学获评A-。2018年学院获评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坚持以“尚人文、厚基础、强实践、重交叉、促交流”为培养特色,建有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试验示范基地,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2020年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强基计划和英才计划,2022年获批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3项。学院围绕生命科学前沿研究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置了5个本科专业,建设有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覆盖11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学位硕士点、博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点和硕士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初步形成了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机制。现有在校学生2266人,其中本科生1310人,硕士研究生439人,博士研究生517人,国际研究生留学生76人。学院现有教职工155人,其中教授67人,副教授41人。教师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才,包括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3名美国科学促进会会士、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5名国家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名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7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3名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5名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等在内的优秀人才。先后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基金委创新群体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
学院先后建成包括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生物医学光子学研究部、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在内的10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7个国际科研合作平台。近年来,学院教师3次获评中国十大科技进展,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项13项,在Cell、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发表论文70余篇,获国际国内各类发明专利超200项。
学院一贯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已与法国、美国、瑞典、德国、英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广泛而实质性的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每年定期举办硕士生论坛、博士生学术年会、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和各种沙龙活动,主办或承办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学术交流。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将秉承“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传承好“Leading引领前沿,International放眼世界,Focusing聚焦融合,Endeavoring踔厉奋进”的LIFE文化,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拼搏,为争创世界一流的生命学科而努力奋斗。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是科技部于2017年批准组建的6个国家研究中心之一,其前身为建设十余年的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研究中心聚焦信息光电子、能量光电子和生命光电子三大领域的基础性科学和技术问题,按照“平台、引领、突破、协同”的方针,建设三大基础条件研究平台,凝聚一流人才,围绕八个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创新研究,力争成为在光电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创新中心、学科引领中心、人才培育中心、科学知识传播和成果转移中心。
在信息光电子领域,面向我国高速大容量光通信重大需求,针对高端光电子芯片的“空芯化”和“卡脖子”技术瓶颈,布局集成光子学、光子辐射与探测、光电信息存储三个研究方向,预期在核心光电子芯片/存储器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多维光通信/光处理和非线性/纳米光子器件/新型存储器件/计算与存储高效融合/智能存储等基础前沿研究中取得原创性成果,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封锁,抢占先机实现弯道超越。
在能量光电子领域,面向我国能源结构升级、绿色先进制造与环境保护战略,主要布局激光科学与技术与能源光子学两个研究方向,重点开展超强超快激光光源、极端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以及极端激光制造、光电高效转换与存储等研究,预期在万瓦光纤激光器、激光增材制造和表面工程、大面积高效率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我国相关产业提供源头创新。
在生命光电子领域,为应对“健康中国”战略实施面临的重要挑战,布局生物医学光子学、多模态分子影像、生命分子网络与谱学三个研究方向,主要开展生物光学成像与脑连接图谱、PET/MRI多模态医学影像、基于谱学的生物分子网络构建等研究,预期在绘制国际先进水平脑连接图谱及推进中国脑计划实施、全数字PET/CT、超灵敏核磁共振成像装置、重大疾病诊断和评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国在神经科学研究领域实现引领、临床诊治高端装备打破国外封锁提供技术支撑。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依托华中科技大学,自2012年起在校内已按照二级单位进行实体化运行,建立了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制度与机构体系,2018年按照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成立包括建设运行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研究部、公共实验平台等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进一步推进校内院系与共建单位人员双聘与交流制度。
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自1960年3月开始创办半导体学科及相关专业方向,包括了无线电器件、半导体元件与材料等专业及方向。经过55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拥有了比较雄厚的微电子及集成电路学科基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2014年9月,为了加强微电子学科建设,经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同意,依托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组建武汉微电子学院。2015年7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外专局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相关高校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通知》,我校被批准筹建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
2015年9月8日,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与华中科技大学签订了《关于共建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及推进武汉微电子产业发展的全面合作协议》;武汉市市长万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胡立山、华中科技大学党委书记路钢、校长丁烈云等共同为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揭牌。
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美国新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等单位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建,探索理事会制度,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的协同发展机制。学院理事会单位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美国新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烽火微电子和联发科软件(武汉)有限公司等单位。
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承担建设的“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学院已经建设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本科专业,并支持建设了电子封装技术本科专业,拥有微电子学科相关7个硕士点、5个博士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在校内主要依托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建设。学院拥有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主要发挥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武汉)、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智慧城市研究院及“武汉新芯-华中科技大学存储器联合研发中心”“华中科技大学-Synopsys ARC处理器联合培训中心”等平台优势,探索协同育人机制。学院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公司、韩国SK海力士公司、美国新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华灿光电等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校级工程实训基地。
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学院拥有2位双聘院士领衔的优秀人才队伍,教授、副教授78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名,国家杰基、优青、教育部特聘学者等5名,中组部青年计划入选者7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入选者18人。30多位创业计划入选者、企业高级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受聘为学院兼职导师。
学院已经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东北大学、法国南巴黎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和新加坡数据存储研究院等在微电子工程、存储领域等建立了国际教育合作关系。
学院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武汉区域发展为目标,按照“国际视野、拔尖示范、协同育人、自主创芯、服务地方”的思路,通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国际合作、战略咨询,积极推进国家、湖北、武汉市的微电子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将通过博士、硕士、本科培养及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企业工程师培训、国际联合培训等方式,每年面向社会培养2000多名微电子产业设计、工艺开发、封装测试等研发工程技术人才。
历史沿革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是我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以后最早创办的社会学系之一。
1980年12月成立社会学研究室;
1983年7月成立社会学研究所;
1985年10月成立社会学系;
1985年招收第一届社会学硕士生;
1986年获得社会学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权;
1987年建立社会学本科专业;
1988年招收第一届全日制本科生;
2000年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点;
2001年获得社会保障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权;
2003年获得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权;
2006年获得社会学、社会保障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权,获得社会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2009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MSW)授予权;
2010年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位列全国第十;
2013年5月获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2015年获批社会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5年12月学校撤销社会学系党总支,设立社会学系党委;
2016年5月11日学校批准改系设院,成立社会学院;
2016年10月9日华中科技大学养老服务研究中心获批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019年12月获批人口与家庭发展研究基地;
2020年社会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同年获批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学研究基地”;社会工作专业开始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2年社会工作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学科状况
社会学一级学科(含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社会学一级学科(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人类学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社会保障二级学科博士点;
社会保障二级学科硕士点;
应用心理学二级学科硕士点;
本科专业: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
教师队伍
社会学院现有教师近5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5人,形成了以中青年博士教师为主的教学、科研队伍。
在校学生
社会学院现有在校学生553人,其中博士生68人,硕士生192人,本科生293人。
学科特色
农村社会学与政治社会学方向 主要关注:我国转型时期基层政治权力的运作,政治社会秩序的建构,基层政治与宏观政治制度的关系;我国转型期社会乡土经验及其学理意义,“三农”相关政策的制度化区域差异及评估等;并注重政策服务、社会实验。
社会工作方向主要关注:贫困治理、老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
社会文化与社会心理方向 主要关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同类型人群中的文化和心理的特征及问题,少数民族文化的变迁、碰撞、融合。
人口和社会问题方向 主要关注:社会问题的基本理论,我国的人口政策,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工程移民等转型时期的现实社会问题。
福利社会学方向 主要关注: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政策的特征及社会基础,我国转型时期社会福利学科、社会保障的理论与政策实践。
理论视角、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的特色:注重同一研究领域中社会学、人口学、社会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等不同学科视角、理论、范式之间的对话,形成学科研究的交叉性与融合性,并长期坚持实证研究的取向。
学科平台及支撑:
社会调查研究中心
1996年9月建立华中科技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
社工实验室
社会工作实验室采用的是电视监控辅助教学系统,是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多媒体技术作为辅助教学手段的实验体系,是目前全国最先进的标准社工实验室之一。实验室有群体(小组)工作实验室二间,家庭工作实验室一间,个案工作实验室二间,大型观察室兼多媒体教室一间,可同时进行五项实验,实验过程可实时录制、编辑、切换、播放及储存,并可容纳40名学生进行现场教学实验课。该实验室的使用,使社会工作专业在教育培养中,将专业理论、方法、技能与静态的模拟环境、动态的现实环境有机结合,实现理论与实际结合,成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高级人才的重要条件。它为建立集专业性、创新性与领先性于一体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和科学研究环境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该实验室还兼有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功能,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工作。
专业计算机实验室
实验室结合本院特点,安装了适合本院使用的各种软件,如spss,foxpro等等,使得本院学生问卷与数据处理有了专门的基地。开展了系列大型调查问卷的数据处理工作,极大方便了研究生计算机教学,多次承担“计算机统计软件运用”等课程的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电话访问实验室
运用国际科学研究最先进技术建设国内领先水平的社会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系统,为本学科及社会科学、人文相关学科研究提供的共享的平台,为专业培养提供了先进条件。
学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朱九思、涂又光、姚启和、蔡克勇、文辅相等老一辈学者,敢于竞争,善于转化,在期刊建设、学科建设与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并于1986年和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0年始,以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契机,以新建5100平方米教学办公大楼为基础,在首任院长刘献君教授的带领下,学院各项事业步入快速发展期。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点。
目前,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获批有新型教育智库湖北高等教育研究院以及4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武汉研究基地。同时还设有创新教育与批判性思维中心、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等其他校级研究中心。在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院校研究、工程教育学、教育学原理以及教育心理学6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和培养学术型博士,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2个领域招收教育博士;在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院校研究、工程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7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学术型硕士,在教育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2个领域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教育管理领域招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学院坚持不同于师范大学发展教育学科的道路,注意探索在理工科大学中发展教育学科的经验。在国内率先开展大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是教育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单位;在国内率先倡导开展院校研究,并发起成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在国内于1986年率先创设首个高等教育研究交流平台(全国大学教育思想研讨会)。学院自2010年底以来一直负责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展望未来,学院将借助学校“双一流”建设资源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依托中等规模、团队化与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继续坚持突出应用性、注重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思路,兼顾服务学校与满足国家、区域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需求,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拓展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习科学研究,力争优势特色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学科整体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更新于2023年6月30日)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组建于1979年,经历了由最初的工程经济系、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到管理学院的发展历程。
管理学院拥有一支深谙世界先进管理理念、熟悉中国企业发展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在岗专任教师123人,其中教授56人,副教授40人,讲师27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97%。教师中包括国家级人才19人,省级人才12人,市级人才1人,校级人才32人。此外,学院还聘请了众多学术造诣深厚、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担任管理学院的顾问教授、兼职教授或业界导师。
管理学院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法学等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等7个本科专业及辅修工商管理专业,其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会计学等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财务管理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00年,管理学院MBA在由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前两批试点院校MBA合格评估中排名第7。2002年,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首批EMBA试点单位。2012年,学院首次通过了国际三大认证之一的国际工商管理协会(AMBA)认证,并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再次通过认证,获五年最高认证期限,2020年2月,学院正式通过AACSB国际认证,认证期限为5年。2022年,学院通过EQUIS认证资质预评估,并成功加入亚太管理学院联合会(AAPBS),成为正式会员。201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获得A-,管理科学与工程获B+; 2017、2018连续两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与清华大学并列全国前1%,列全国第2,也是我校进入全国前1%的两个学科之一,并入选学校双一流“管理与传播”学科群建设。在UTD“商学院科研排名”(2015-2019)中,管理学院位列内地高校第9。2021年,在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工商管理位列内地高校第1,管理学在内地高校排名第3-5。在泰晤士第二届中国学科评级中,两个一级学科双双获“A”。
管理学院科学研究实力雄厚,先后承担国家、省(部)级和企业合作的研究课题1700多项,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00余项,其中,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6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2016-2020年,教师发表SCI/SSCI检索论文635篇,发表UT DALLAS经济管理类国际公认权威(顶级)期刊目录34篇。因在863/CIMS的研究中成果突出,获得了CASA/SME颁发的"大学领先奖"。学院ESI学科影响力持续提升,根据《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ESI学科院系贡献度报告(2009-2019)》统计,管理学院发表ESI论文902篇,被引频次9858次,篇均被引10.93次,共涉及15个学科。学院在经济学与商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两个领域中贡献度排名第一,社会科学领域中贡献度排名第二。2005年,学院“现代信息管理研究中心”获批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学院“知识产权与知识创新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战略研究培育基地;2014年,学院获批“湖北省企业技术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除此之外,学院还有中国(南方)减贫与发展研究院(校级)、自主创新与科技奖励研究中心(校级)等30余个研究机构。“湖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计算机模拟分会”也挂靠在管理学院。学院主办的综合性管理学术期刊——《管理学报》,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重要期刊、FMS管理科学高质量期刊;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I)》等国内权威数据库收录。从2014年至今,连续被中国学术文献国际评价研究中心评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评定为“管理学学科最受欢迎期刊”;同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评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重要期刊,并连续获评第8~11届湖北省优秀期刊。
40年来,管理学院已培养各类学生3万余人。在学生培养中,管理学院搭建了“精英意识、全球视野、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四个教育平台提升学生的竞争力,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CIMA国际商业精英挑战赛、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等重大学科竞赛中,连续多年获国家级金、银奖多项。2014年,学生获得CIMA国际商业精英挑战赛全球赛“Future Business Leader”唯一个人奖。毕业生倍受社会欢迎,超过50%的学生在海外名校或国内顶尖大学继续深造。就业学生服务于世界500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及重点单位、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等。
管理学院一直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境外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合作伙伴遍及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香港和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作为专业的管理研究机构,学院积极开展为社会服务的管理咨询与培训项目,领域涉及国家、地区和行业的发展规划、企业战略、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生产运作、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创新管理、财政金融、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正式批准学院设立“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国防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2011年,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经信委批准学院设立“湖北省企业家培训基地”。
管理学院坚持以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管理学院为愿景:至2035年,将管理学院建设为国际知名的商学院。
(注:其中的数据截至2021年7月)
学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朱九思、涂又光、姚启和、蔡克勇、文辅相等老一辈学者,敢于竞争,善于转化,在期刊建设、学科建设与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并于1986年和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0年始,以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契机,以新建5100平方米教学办公大楼为基础,在首任院长刘献君教授的带领下,学院各项事业步入快速发展期。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点。
目前,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获批有新型教育智库湖北高等教育研究院以及4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武汉研究基地。同时还设有创新教育与批判性思维中心、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等其他校级研究中心。在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院校研究、工程教育学、教育学原理以及教育心理学6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和培养学术型博士,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2个领域招收教育博士;在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院校研究、工程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7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学术型硕士,在教育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2个领域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教育管理领域招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学院坚持不同于师范大学发展教育学科的道路,注意探索在理工科大学中发展教育学科的经验。在国内率先开展大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是教育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单位;在国内率先倡导开展院校研究,并发起成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在国内于1986年率先创设首个高等教育研究交流平台(全国大学教育思想研讨会)。学院自2010年底以来一直负责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展望未来,学院将借助学校“双一流”建设资源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依托中等规模、团队化与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继续坚持突出应用性、注重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思路,兼顾服务学校与满足国家、区域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需求,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拓展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习科学研究,力争优势特色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学科整体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更新于2023年6月30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免试招收澳门学生简章》,我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招生简章规定,按照“四校联考”中文、英文、数学正卷三科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拟确定下列同学获得我校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免试招收澳门学生预录取资格(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2937分),公示如下: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日至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馈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拟录取的澳门学生名单报教育部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在7-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免试招收澳门学生简章》,我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招生简章规定,按照“四校联考”中文、英文、数学正卷三科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拟确定下列同学获得我校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免试招收澳门学生预录取资格(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2937分),公示如下: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日至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馈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拟录取的澳门学生名单报教育部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在7-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的意见和推免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国优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校“国优计划”实施方案,从2024年起,通过推免生招生方式,选拔专业成绩优异且乐教适教的优秀理工科学生免试攻读“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具有教育情怀;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符合学校和报考院系招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011数学与统计学院 | 025200应用统计 070100数学 071400统计学 | 6 |
012物理学院 | 070200物理学 | 6 |
013化学与化工学院 | 070300化学 085600材料与化工 | 4 |
170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1000生物学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086000生物与医药 | 5 |
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 3 |
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4计算机技术 | 2 |
420教育科学研究院 | 040100教育学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 4 |
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四、预报名
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在华中科技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hust.form.360eol.com/enroll/318dKiy3)进行。考生应按照报考院系规定的申请时间提交报名申请,填报申请信息时应在专项计划选项中选择“国优计划”。
报考院系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五、复试考核
考生根据报考院系的考核安排参加复试考核,复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从教意愿。
六、待录取
国优计划学生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对已进行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各项要求的材料。
系统开放12小时后,报考院系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考生超出院系规定时间未接受,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同意操作后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院系可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待录取结束后,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根据审核情况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事项
入选“国优计划”的推免生与学校签订培养承诺书,按照“国优计划”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关于“国优计划”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相关院系(区号027)。
院系代码 | 招生院系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01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邓老师 | 87543431 |
012 | 物理学院 | 司老师 | 87559495 |
013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朱老师 | 58868749 |
170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陆老师 | 87792269 |
181 |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 吴老师 | 87792749 |
2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丁老师 | 87543786 |
420 | 教育科学研究院 | 刘老师 | 87543347 |
附件: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4893.htm
- 1 - 学 校 简 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国内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是国家“211 工 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华中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是 1984 年教育部批准试办的首批 22 所研究生院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 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在 1995 年全国研究生 院首次评估中,进入全国十佳研究生院行列;在近年的研究生教育高校竞争力排行榜中稳居前十位。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 7000 余亩,各种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园内树木葱 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 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 地。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 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0 大学科门类和 29 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7 个、二级学 科国家重点学科 15 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7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 科 4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5 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188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201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29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9 个,8 个学科入选国 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 44 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4 个学科进入 A+,A 类学科 14 个,B+及以上学科 33 个。与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文理医工百花齐放、各具优势,各学科大师云集、 平台集聚、成果涌现、人才辈出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3400 余人,其中教授 1200 余人,副教授约 1400 余人。 学校在第三方评价中表现优异。2019 年,我校居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 101-150,列大陆高校 第 5-8;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并列第 7。2019 年 7 月我校 ESI 全领域排名全球第 242 位,前 1%学科领 域数达 15 个;前 1‰学科领域数 3 个,数量并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第 8 位。2018 年 10 月发布的 USNews 全球最佳大学学科排名,计算机科学列全球第 6,工程学列全球第 19,材料科学列全球第 32。2017 年以来,邀请近 70 位境外顶级专家到校开展学科国际评估,对 12 个学科的发展状态进行诊 断性评估,获得高度评价。 - 2 -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 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 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及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筹)、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 大科技基础设施,还拥有 4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1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 个国家专业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 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 书馆三座,馆藏图书文献资源 1098 万余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和一家出版 社。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是湖北省 乃至中南地区的医疗诊治中心。附属梨园医院突出老年病学的特色,是湖北省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 35 个国家 和地区的 100 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约 1600 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 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4 年学校工程科学学院成为全国首批四家国际化示范学院之 一。中欧能源学院、光电国家实验室、脉冲强磁场和精密重力测量中心等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成为 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 - 3 - 华中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 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定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037 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接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在医学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 中接受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在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牵头, 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 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法律法规,制订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 关管理文件,组织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监察处负责对初试考务、命题评卷、复试录 取、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理违纪舞弊、加强风险防控。 第六条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院系、附属医院等二级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 年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硕士研究生 7500 名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700 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400 名左右,非全 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300 名左右。最终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第八条 允许应届生报考的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全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3000 名左 右,最终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院系统考生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 复试前公布的工作细则为准。 第九条 国家专项计划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 学位(各种专项计划须满足各类计划的报考条件),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后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 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专项计划硕士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 第四章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十一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 - 4 -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 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十二条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所有专业的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 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关院系的工程管理专业,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会计专业,软件学院的 电子信息类别(原软件工程)学制为 2.5 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法律硕士、临床 医学各领域、口腔医学和护理的学制为 3 年;其他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2 年。学制年限最终以 2020 年培养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说明,根据自身情况 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 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的人 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 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 绩)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相关学科(类别)、专业 (领域)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 - 5 -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 业后,经 5 年或 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或 2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 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 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生; 3.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的要求(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 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 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到各院系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查,通过 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3.我校 2020 年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为刑法学(030104)的检察专业方向和经济法学(030107)的知识产 权法方向,其他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录取类型均为学术学位定向就业。 第十七条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符 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 第十八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 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接收单位复试。推 免生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院系推免生招生简章。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 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十九条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 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 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及复印件。所有考生需在信息确认(11 月 6 日-11 月 10 日)前准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 - 6 - 行认证报告并记录好认证编号。 第六章 报名及信息确认 第二十条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 2.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报名及信息确认; 3.其他所有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 4.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 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 http://yz.chsi.cn ( 教 育 网 ) 或 http://yz.chsi.com.cn(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 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二天内反馈校验结 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应向报考点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学 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 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名、考试或复试资格。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和华中科技 大学同济医学院考点(4202)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填写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编号。我报考点将核实 其认证报告的真实性后,考生方可进入上传照片页面,若认证报告真实性审查未通过,考生不可继续确 认。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 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开据工资转移介绍信或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全部档案,造成考生不能 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 7 - 或学籍。 第七章 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初试时间及准考证要求 1.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 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2.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 为准。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 复试 1.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 于 120%。初试成绩满足报考院系专业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不予录取。 2.复试一般在 3 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的复试细则及基本要求将提前在我 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 4.其他相关加分和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5.调剂工作根据复试后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发布信息。接收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 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 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 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 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 承担责任。 第八章 学费、资助及就业 - 8 - 第二十七条 2020 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费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详见我校财 务处网站公示信息。 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以我校研究生院及院 系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条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 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录取时签订的用人单位就业合同执行,不进行就业派 遣。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 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处分(处理)等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招生单位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论何 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 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 第三十四条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第三十五条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 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表。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不含拟 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中硕士专业目录查询页面。实际招 生人数以复试细则为准。 - 9 -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87541746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 1037 号 邮政编码:430074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szs.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hust_gszs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欢迎扫码关注留 言。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 踊跃报考! - 10 - 华中科技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的意见》(教民〔2004〕5 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教民〔2005〕11 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的高校之一,为国家培养定向专项人才,每年 的招生任务由教育部下达。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录取人员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 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 50%。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 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 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 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 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 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1.西部 12 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 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7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 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 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 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 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 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 11 - 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 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 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 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安排单独强化基础培训,各招生学校按 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 一致。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 5 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 民族预科培养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 8 年)。 - 12 - 各院(系)联系方式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区号 027)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区号 027) 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邓老师 87543431 400 人文学院 陈老师 87557713 012 物理学院 高老师 87543881 陈老师 87542403 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刘老师 87559334 章老师 87556545 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崔老师 87541744 403 法学院 沈老师 87556343 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老师 87557904 法律硕士中心 沈老师 87557648 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王老师 87557814 404 社会学院 张老师 87543252 122 中欧能源学院 刘老师 87559713 407 公共管理学院 蒋老师 87559344 123 航空航天学院 朱老师 87540293 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陈老师 87543035 MPA 中心 游老师 87556744 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徐老师 87543258 4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卢老师 87544455 151 力学系 程老师 87543238 411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87543339 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陆老师 87792269 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老师 87543347 181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王老师 87543704 431 体育部 童老师 87558789 18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何老师 87558730 440 软件学院 廖老师 87792252 184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王老师 87540131 450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谭老师 87557253 187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胡老师 87793536 510 基础医学院 吴老师 83692627 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郭老师 87556058 513 公共卫生学院 袁老师 83692341 22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胡老师 87559134 514 药学院 汪老师 83692733 24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骆老师 87542231 515 法医学系 刘老师 83692638 26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87792403 51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张老师 83692824 271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程老师 87541142 517 护理学院 郑老师 83692654 300 管理学院 陈老师 87556491 519 计划生育研究所 张老师 83692651 MBA 中心 刘老师 87541915 530 附属协和医院 舒老师 85726337 MPAcc 中心 朱老师 87541911 540 附属同济医院 王老师 83663649 310 经济学院 陆老师 87543251 550 附属梨园医院 江老师 86777897 580 附属武汉儿童医院 吕老师 82308859 92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汤老师 - 13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数学与统计学院(011) 数学(070100) 01(全日制)分形几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数学分 析 ④801|高等代数 02(全日制)几何与拓扑 03(全日制)代数学 04(全日制)泛函分析 05(全日制)微分方程数值解法及其应用 06(全日制)智能计算与图像处理 07(全日制)非线性系统的介观建模与仿真 08(全日制)随机分析 09(全日制)随机动力系统 10(全日制)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11(全日制)调和分析及其应用 12(全日制)动力系统及其应用 13(全日制)优化理论与方法 14(全日制)控制理论及其应用 15(全日制)深度学习的数学理论 统计学(071400) 01(全日制)数理统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数学分 析 ④801|高等代数 02(全日制)应用统计 03(全日制)统计计算 04(全日制)机器学习与模式识别 - 14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数学与统计学院(011) 应用统计(025200) 01(全日制)统计建模与数据挖掘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2|统计学 02(全日制)信息统计 03(全日制)经济与金融统计分析 04(全日制)生物与医学统计分析 05(全日制)社会统计与管理统计 06(全日制)统计计算及应用软件 - 15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012 物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物理学院(012) 物理学(070200) 研究方向 10 的招生人数 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 10%。 01(全日制)理论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2|数学 (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④870|量子力学 02(全日制)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3(全日制)原子与分子物理 04(全日制)等离子体物理 05(全日制)凝聚态物理 06(全日制)声学 07(全日制)光学 08(全日制)无线电物理 09(全日制)精密测量物理 10(全日制)固体地球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2|数学 (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④804|大学物理 或 870|量子力学 11(全日制)天体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2|数学 (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④870|量子力学 12(全日制)生物物理 - 16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化学与化工学院(013) 化学(070300) 01(全日制)无机化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或 622|有机化学 或 623|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 02(全日制)分析化学 ④874|物理化学 或 875|化工原理 03(全日制)有机化学 04(全日制)物理化学 05(全日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6(全日制)化学生物学 07(全日制)材料化学 08(全日制)工程化学 - 17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100) 机械工程(080200) 01(全日制)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02(全日制)机械电子工程 03(全日制)机械设计及理论 04(全日制)车辆工程 05(全日制)工业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68|生产与运作管理 06(全日制)测试技术及仪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07|互换性与技术测量 设计学(130500) 01(全日制)工业设计与产品战略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6|工业设 计史论(工业设计史、工业设计概论) ④505|工 业设计综合(含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方法学、命 题设计) 或 806|机械设计基础 02(全日制)现代展示与景观设计 03(全日制)信息与交互设计 04(全日制)设计教育研究 05(全日制)服务设计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100) 机械(0855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18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0)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新型碳材料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02(全日制)新型能源材料与器件 03(全日制)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 04(全日制)二维纳米材料与器件 05(全日制)新型固体电解质材料与器件 材料学(080502)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新型能源材料及器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02(全日制)纳米材料及器件 03(全日制)新型金属材料 04(全日制)高性能陶瓷材料 05(全日制)新型复合材料 06(全日制)表面科学与工程 07(全日制)非晶及非平衡材料 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现代模具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10|材料成形原理 02(全日制)精密塑性成形技术 03(全日制)液态及半固态金属精密成形技 术 04(全日制)先进连接技术 05(全日制)材料成形 CAD/CAE/CAM 技术 06(全日制)增材制造/3D 打印技术 电子封装(0805Z3)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先进电子制造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10|材料成形原理 或 02(全日制)电子工艺与功能材料 908|电子制造技术基础 03(全日制)电子制造装备与自动化 04(全日制)微纳制造技术 - 19 - 05(全日制)新型器件与封装 06(全日制)封装模拟与可靠性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0) 材料与化工(0856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材料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7|工程材料 51(非全日制)材料工程 - 20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2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01(全日制)工程热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2|传热学 或 813|工程流体力学 02(全日制)热能工程 03(全日制)动力机械及工程 04(全日制)流体机械及工程 05(全日制)制冷及低温工程 Z2(全日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21) 能源动力(085800) 01(全日制)动力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2|传热学 02(全日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3(全日制)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51(非全日制)动力工程 52(非全日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53(非全日制)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21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22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122)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7Z2)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77|新能源基础 - 22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23 航空航天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航空航天学院(123) 机械工程(080200) 01(全日制)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02(全日制)机械电子工程 03(全日制)机械设计及理论 04(全日制)车辆工程 05(全日制)工业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68|生产与运作管理 06(全日制)测试技术及仪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07|互换性与技术测量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23 航空航天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航空航天学院(123) 机械(0855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23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131) 电气工程(080800) 01(全日制)电机与控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电路理论 02(全日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3(全日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4(全日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5(全日制)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6(全日制)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电路理论 或 825|电磁场 07(全日制)电气信息检测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电路理论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131) 能源动力(085800) 01(全日制)电气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4|电路理论 51(非全日制)电气工程 - 24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18|船舶力学基础(含材 02(全日制)轮机工程 料力学、流体力学) 或 819|控制理论基础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40) 机械(0855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船舶与海洋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18|船舶力学基础(含材 51(非全日制)船舶与海洋工程 料力学、流体力学) 或 819|控制理论基础 - 25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51 力学系)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力学系(151) 力学(0801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0|力学基础 02(全日制)固体力学 03(全日制)流体力学 04(全日制)工程力学 - 26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70) 生物学(0710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植物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2|有机化 学 或 628|细胞生物学 ④821|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02(全日制)水生生物学 03(全日制)遗传学 04(全日制)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5(全日制)生物物理学 06(全日制)微生物学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生物医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22|生物化工基础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6|药剂学 或 890|普通物 理 02(全日制)生物制药工程 03(全日制)生物医学光子学 04(全日制)生物信息技术 05(全日制)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70) 电子信息(0854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生物医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36|药剂学 或 890|普通 51(非全日制)生物医学工程 物理 生物与医药(0860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生物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或 338|生物化学 ④822|生物化工基础 51(非全日制)生物工程 - 27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81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181)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01(全日制)电路与系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25|电磁场 或 831|电 02(全日制)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子技术基础 或 909|微波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01(全日制)通信与信息系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02(全日制)信号与信息处理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81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181) 电子信息(085400) 01(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51(非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 - 28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8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182) 光学工程(0803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新型激光技术及应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30|固体物理 或 831|电 02(全日制)光通信器件及系统 子技术基础 或 838|物理光学 或 839|激光原理 03(全日制)太阳能电池 04(全日制)光电测控 05(全日制)微纳光子学 06(全日制)光电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物理电子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0|固体物理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8|物理 光学 或 839|激光原理 或 901|半导体物理 02(全日制)电路与系统 03(全日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4(全日制)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5(全日制)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 06(全日制)半导体芯片系统设计与工艺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8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182) 电子信息(0854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光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7|工程材料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1| 02(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9|激光原理 03(全日制)集成电路工程 04(全日制)软件工程 51(非全日制)光学工程 52(非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 53(非全日制)集成电路工程 - 29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84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184)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01(全日制)智能控制与机器人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电路理论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28| 运筹学 或 829|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控制理论、 现代控制理论)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4|计 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 02(全日制)复杂系统理论与网络化系统 03(全日制)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 04(全日制)信息安全与系统安全 05(全日制)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6(全日制)系统工程与决策 07(全日制)生物信息、控制与计算 08(全日制)公共安全与应急决策系统 09(全日制)物流系统集成与优化 10(全日制)图像识别与智能系统 11(全日制)飞行器导航制导与控制 12(全日制)多谱成像与处理 网络空间安全(083900) 01(全日制)混沌动力学理论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混沌密码的设计与安全 络) 03(全日制)光混沌保密通信技术 04(全日制)网络攻击检测与主动防御 05(全日制)无线移动网络安全技术 06(全日制)工业互联网及系统安全 07(全日制)工业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与信 息安全 - 30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84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184) 电子信息(085400) 01(全日制)控制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14|电路理论 或 824|信 号与线性系统 或 828|运筹学 或 829|自动控制原 理(含经典控制理论、现代控制理论) 或 831|电 子技术基础 51(非全日制)控制工程 项目管理(125602) 51(非全日制)项目管理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31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187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187) 光学工程(080300) 01(全日制)集成光子与光电子器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0|固体物理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8|物 02(全日制)光通信与光网络 理光学 或 839|激光原理 03(全日制)光电医学工程 04(全日制)太赫兹技术及应用 05(全日制)激光科学与工程 06(全日制)激光光谱学 07(全日制)能源光电子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74|物理化学 或 875|化 08(全日制)有机光电子学 工原理 09(全日制)激光材料加工技术 10(全日制)光电材料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01(全日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0|固体物理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8|物 02(全日制)微波光电子学 理光学 或 839|激光原理 03(全日制)生物医学电子学 04(全日制)太赫兹光电子学 05(全日制)印刷光电子学 06(全日制)激光科学与工程 07(全日制)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 08(全日制)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09(全日制)能源光电子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9|材料科学基础 或 874|物理化学 或 875|化 10(全日制)有机光电子学 工原理 11(全日制)激光材料加工技术 12(全日制)光电材料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01(全日制)移动互联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02(全日制)下一代移动通信系统 - 32 - 03(全日制)多媒体通信 04(全日制)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 05(全日制)生物医学健康信息技术 06(全日制)无人机与机器人 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 01(全日制)海量存储系统与云存储服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高性能计算与云计算技术 络) 03(全日制)多媒体计算与网络 04(全日制)多核与虚拟化技术 05(全日制)新型存储技术与器件 06(全日制)嵌入式系统与 SoC 设计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01(全日制)生物医学光子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2|生物化工基础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02(全日制)脑空间信息学 890|普通物理 03(全日制)脑网络成像与人工智能 04(全日制)生物医学图象处理与分析 05(全日制)医学成像技术与应用 - 33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187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187) 电子信息(085400) 01(全日制)光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7|工程材料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1| 02(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9|激光原理 03(全日制)集成电路工程 04(全日制)生物医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22|生物化工基础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9|激光原理 或 890|普通 物理 05(全日制)计算机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络) 06(全日制)软件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7|工程材料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1| 51(非全日制)光学工程 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9|激光原理 52(非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 53(非全日制)集成电路工程 54(非全日制)生物医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22|生物化工基础 或 824|信号与线性系统 或 831|电子技术基础 或 839|激光原理 或 890|普通 物理 55(非全日制)计算机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络) - 34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10) 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 01(全日制)海量存储系统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并行分布式计算 络) 03(全日制)计算机网络 04(全日制)多核与虚拟化技术 05(全日制)新型存储技术与器件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2) 01(全日制)现代数据库理论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中间件理论与技术 络) 03(全日制)软件工程方法与技术 04(全日制)计算优化理论与技术 05(全日制)移动实时计算 06(全日制)系统软件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01(全日制)多媒体信息处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人工智能 络) 03(全日制)知识发现与数据挖掘 04(全日制)嵌入式系统 05(全日制)普适计算 06(全日制)虚拟现实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10) 电子信息(085400) 01(全日制)计算机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51(非全日制)计算机技术 络) - 35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2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20) 建筑学(0813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 基础 ④502|建筑设计(6 小时快题) 02(全日制)建筑历史与理论 03(全日制)建筑技术科学 04(全日制)城市设计 城乡规划学(0833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区域与城镇发展规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6|城市规 划基础 ④447|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02(全日制)可持续城市规划与设计 03(全日制)镇村发展与乡村规划 04(全日制)地域文化遗产保护与再生 05(全日制)空间治理与规划管理 风景园林学(0834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园林与景观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44|风景园 林基础 ④506|景观规划设计(6 小时快题) 02(全日制)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 03(全日制)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04(全日制)工程景观研究 设计学(1305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室内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9|艺术设 计史论 ④501|专业设计(一)(6 小时快题) 02(全日制)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研究 03(全日制)传统建筑装饰艺术设计与理论 04(全日制)信息艺术设计理论与应用研究 05(全日制)新媒体艺术设计理论与应用研 究 06(全日制)会展空间与展示设计理论研究 - 36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22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20) 建筑学(0851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 基础 ④502|建筑设计(6 小时快题)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城市规划(0853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6|城市规 划基础 ④447|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风景园林(0953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44|风景园 林基础 ④506|景观规划设计(6 小时快题)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艺术设计(135108)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③629|艺术设计史论 ④501|专业设计(一)(6 小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时快题) - 37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4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40) 土木工程(0814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岩土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41|工程力学 或 843|工程管理学 或 896|道路 02(全日制)结构工程 与交通工程 03(全日制)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4(全日制)桥梁与隧道工程 05(全日制)智能建造与管理 06(全日制)道路与交通工程 - 38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24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40) 土木水利(0859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土木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41|工程力学 或 843|工程管理学 02(全日制)智能建造与管理 交通运输(0861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道路与铁道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96|道路与交通工程 02(全日制)交通工程 03(全日制)运输工程 04(全日制)交通安全工程 05(全日制)交通管理与控制工程 06(全日制)物流工程 51(非全日制)道路与铁道工程 52(非全日制)交通工程 53(非全日制)运输工程 54(非全日制)交通安全工程 55(非全日制)交通管理与控制工程 56(非全日制)物流工程 工程管理(125601) 51(非全日制)智能建造与工程安全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52(非全日制)智慧城市与管理 53(非全日制)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54(非全日制)建造业产业战略管理 - 39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6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61) 市政工程(081403) 01(全日制)给水排水网络分析理论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02(全日制)水环境转化过程与修复 03(全日制)水健康循环理论与方法 04(全日制)饮水安全保障理论与技术 05(全日制)污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06(全日制)污泥处理与安全处置技术与设 备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 01(全日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2|传热学 或 813|工程流体力学 02(全日制)建筑热湿特性及高性能围护结 构 03(全日制)燃气燃烧与管网输配系统及应 用 04(全日制)绿色建筑与区域冷热源 05(全日制)建筑与空调系统控制及优化 06(全日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及室内空气 品质 环境科学(083001) 01(全日制)环境污染控制化学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或 845|微生物学 或 867| 02(全日制)环境化学与环境监测 环境化学 03(全日制)水环境控制与环境生物技术 04(全日制)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 05(全日制)环境功能材料 06(全日制)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工程(083002) 01(全日制)大气污染控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或 845|微 02(全日制)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 生物学 或 867|环境化学 03(全日制)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 04(全日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控制技术 - 40 - 05(全日制)环境生物技术 06(全日制)环境功能材料 07(全日制)环境化学与环境监测 08(全日制)环境数值模拟技术 09(全日制)环境能源与新材料 10(全日制)环境规划与环境评价 11(全日制)环境生态毒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0830Z1) 01(全日制)环境规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或 845|微生物学 或 867| 02(全日制)战略环境评价 环境化学 03(全日制)环境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建设 04(全日制)生态系统价值补偿机制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26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61) 资源与环境(085700) 01(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2|传热学 或 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或 845|微 生物学 或 867|环境化学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或 845|微生物学 或 867| 环境化学 土木水利(085900) 01(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2|传热学 或 844|水污染控制工程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41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71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271) 水利工程(081500) 01(全日制)区域气候变化与流域水循环响 应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846|工程水文学 或 847|自动控 制理论 或 869|流体力学与水力学 02(全日制)流域梯级水库群防洪发电生态 供水航运多目标调度 03(全日制)水电能源系统优化运行与风险 决策 04(全日制)发电生产过程建模、控制、优 化与故障诊断 05(全日制)水系连通及跨流域调水工程规 划与运行 06(全日制)流域水环境演变与适应性调控 07(全日制)水信息学及数字流域工程 08(全日制)城市水资源及环境评价与决策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271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271) 土木水利(085900) 01(全日制)水电能源系统优化调度与决策 支持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46|工程水文学 或 847|自动控制理论 或 884| 计算机应用基础 02(全日制)水电生产过程控制与故障诊断 03(全日制)水文与水资源 04(全日制)信息化水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51(非全日制)水电能源系统优化调度与决 策支持 52(非全日制)水电生产过程控制与故障诊 断 53(非全日制)水文与水资源 54(非全日制)信息化水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125602)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42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300 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管理学院(300) 经济法学(030107) 01(全日制)知识产权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632|法学综合 ④850|经济法 02(全日制)知识产权法(单独考试)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②240|英语(单独 考试) ③632|法学综合 ④850|经济法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01(全日制)生产运作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51|运筹学(一) 或 852|管理经济学 02(全日制)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3(全日制)网络优化决策 04(全日制)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05(全日制)商务智能与电子商务 06(全日制)管理系统工程 工商管理(120200) 01(全日制)企业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51|运筹学(一) 或 852|管理经济学 02(全日制)技术经济及管理 03(全日制)知识产权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3|数学三 ④899|知识产权 04(全日制)会计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98|会计学 - 43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300 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管理学院(300) 工商管理(125100) 非全日制只招定向生。 01(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5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52(非全日制)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会计(125300) 会计硕士(全日制)仅接 收推免生。 01(全日制)会计(含会计理论与实务、财 务管理理论与实务、成本理论与实务、 ACCA)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02(全日制)审计 03(全日制)税务 04(全日制)资产评估 05(全日制)供应链金融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工程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只招非全日 制定向生。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44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310 经济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经济学院(310) 理论经济学(0201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经济学综合(含微 观、宏观、计量经济学各 占 1/3)。 01(全日制)政治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53|经济学综合 02(全日制)西方经济学 03(全日制)世界经济 04(全日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0202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经济学综合(含微 观、宏观、计量经济学各 占 1/3)。 01(全日制)区域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53|经济学综合 02(全日制)金融学 03(全日制)产业经济学 04(全日制)国际贸易学 05(全日制)数量经济学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310 经济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经济学院(310) 金融(0251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国际商务(0254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45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中国语言文学系(401) 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01(全日制)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③610|汉语言文学基础 ④854|普通语言学 02(全日制)汉语言文字学 03(全日制)文艺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③610|汉语言文学基础 ④855|文学理论 04(全日制)中国古代文学 05(全日制)中国现当代文学 06(全日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中国语言文学系(401) 汉语国际教育(045300) 01(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的理论与方法研 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③354|汉语基础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02(全日制)汉语本体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 03(全日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习得研究 04(全日制)汉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研究 51(非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的理论与方法 研究 52(非全日制)汉语本体研究与对外汉语教 学 53(非全日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习得研 究 54(非全日制)汉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研 究 - 46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3 法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法学院(403) 法学(030100)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或 243|德语 ③611|公法 ④856|私法 02(全日制)法律史 03(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全日制)刑法学 05(全日制)民商法学 06(全日制)经济法学 07(全日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8(全日制)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 09(全日制)刑法学(单独考试)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②240|英语(单独 考试) ③611|公法 ④856|私法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03 法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法学院(403) 法律(非法学)(035101) 全日制法硕不招定向生。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或 243|德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律(法学)(035102) 全日制法硕不招定向生。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或 243|德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47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4 社会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社会学院(404) 社会学(030300) 01(全日制)社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社会学 综合(含社会学概论,人口学概论,文化人类学概 02(全日制)人口学 论) ④857|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03(全日制)人类学 社会保障(120404) 01(全日制)社会保障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5|社会保 障概论 ④871|宏观经济学与公共管理学 02(全日制)社会保障理论 03(全日制)社会保障政策 04(全日制)社会救助 05(全日制)社会保障法律比较分析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04 社会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社会学院(404) 社会工作(035200) 01(全日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 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02(全日制)社会工作实务与方法 03(全日制)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 51(非全日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 52(非全日制)社会工作实务与方法 53(非全日制)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 - 48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6 哲学系)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哲学系(406) 哲学(010100) 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哲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 或 243|德语 或 244|法语 ③613|马克思主义哲学 02(全日制)中国哲学 原理 ④858|西方哲学史 03(全日制)外国哲学 04(全日制)伦理学 05(全日制)宗教学 06(全日制)科学技术哲学 - 49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7 公共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公共管理学院(407) 行政管理(120401)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政府管理与创新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管理学 ④859|西方经济学 02(全日制)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 03(全日制)城市发展与治理 04(全日制)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05(全日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06(全日制)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 土地资源管理(120405)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9|土地管 理概论 ④802|土地经济学 02(全日制)住房政策与房地产管理 03(全日制)国土整治与规划 04(全日制)土地经济与管理 05(全日制)土地信息技术应用 非传统安全(1204Z2)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非传统安全基本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管理学 ④859|西方经济学 02(全日制)科技安全 03(全日制)网络与信息安全 04(全日制)经济金融安全 05(全日制)生态环境与资源安全 06(全日制)文化与社会安全 电子政务(1204Z3)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电子政务理论与方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管理学 ④859|西方经济学 02(全日制)智慧城市政府管理 03(全日制)政府数字治理与服务 04(全日制)政务大数据 05(全日制)系统仿真与决策支持 - 50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07 公共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公共管理学院(407) 公共管理(125200)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51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马克思主义学院(408)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马克思 主义理论综合 ④860|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 02(全日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全日制)思想政治教育 04(全日制)党的建设 - 52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9 历史研究所)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历史研究所(409) 国学(0501Z1) 01(全日制)中国古代史(宋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③636|中国古代史 ④865|中国近现 02(全日制)中国专门史(社会史、思想 代史 史) 03(全日制)史学理论及中国史学史 04(全日制)中国历史地理学 - 53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11 外国语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外国语学院(411)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 01(全日制)英国文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日语(二外) 或 242|俄语(二外) 或 243|德语 或 244|法语 ③616|基础英语 ④861|英语专业综合(英美文 学,语言学) 02(全日制)美国文学 03(全日制)翻译研究 04(全日制)跨文化交际研究 德语语言文学(050204) 01(全日制)德语文学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5|英语 ③617|基础德语 ④862|德语专业综合 02(全日制)中德文学比较 03(全日制)翻译研究与实践 04(全日制)德国文化研究 日语语言文学(050205) 01(全日制)日本语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5|英语 ③618|基础日语 ④863|日语专业综合 02(全日制)日语语言学 03(全日制)日本文化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01(全日制)第二语言习得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日语(二外) 或 242|俄语(二外) 或 243|德语 或 244|法语 ③616|基础英语 ④861|英语专业综合(英美文 学,语言学) 02(全日制)语料库语言学 03(全日制)学术用途英语 04(全日制)认知语言学 05(全日制)翻译研究 06(全日制)跨文化交际研究 - 54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11 外国语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外国语学院(411) 英语笔译(055101) 非全日制英语笔译和非全 日制英语口译专业的专业 课程在周一至周五上课。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 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英语口译(055102) 非全日制英语笔译和非全 日制英语口译专业的专业 课程在周一至周五上课。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 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55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教育科学研究院(420) 教育学(040100) 01(全日制)教育学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1|教育学 专业基础综合 02(全日制)课程与教学论 03(全日制)高等教育学 04(全日制)教育心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2|心理学 专业基础综合 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01(全日制)教育管理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4|教育管 理学 ④864|教育经济学 02(全日制)教育经济与财政 03(全日制)院校研究 04(全日制)高等教育政策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教育科学研究院(420) 教育管理(045101)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 合 ④894|教育管理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科普教 育)考生的本科专业为理 工科背景或科学与技术教 育、教育技术学专业。 01(全日制)科普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 合 ④904|科学技术概论 - 56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31 体育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体育学院(431) 体育教育与社会体育(0401Z2) 01(全日制)学校体育课程与教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4|体育学 基础综合 02(全日制)体育教育与体质健康 03(全日制)学校体育与体育管理 04(全日制)学校体育与大众体育 05(全日制)学校体育与体育市场 - 57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40 软件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软件学院(440) 电子信息(085400) 01(全日制)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软件质量工程与技术 络) 03(全日制)现代数据工程 04(全日制)智能计算技术与应用 05(全日制)数字媒体技术 06(全日制)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 07(全日制)嵌入式系统与应用 08(全日制)数字化技术与领域工程 - 58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50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450) 新闻传播学(050300) 01(全日制)新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0|新闻传 播史论 ④866|新闻传播实务 02(全日制)传播学 03(全日制)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 04(全日制)广告与媒介经济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450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450) 新闻与传播(0552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 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出版(0553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5|出版综 合素质与能力 ④441|出版专业基础 - 59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0 基础医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基础医学院(510) 生物学(071000) 01(全日制)生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0|生物综 合 ④950|生理学 或 95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2(全日制)神经生物学 03(全日制)遗传学 04(全日制)细胞生物学 05(全日制)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基础医学(100100) 01(全日制)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免疫学 03(全日制)病原生物学 04(全日制)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中西医结合(100600) 01(全日制)中西医结合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或 307|临床医 02(全日制)中西医结合药理 学综合能力(中医) 药学(100700) 01(全日制)药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或 755|药学综 合(一) - 60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3 公共卫生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公共卫生学院(51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 01(全日制)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 合 或 757|数学综合 02(全日制)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 合 03(全日制)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4(全日制)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5(全日制)卫生毒理学 06(全日制)卫生检验与检疫 07(全日制)食品安全与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01(全日制)卫生服务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4|卫生统 计学 ④963|管理学基础 02(全日制)循证卫生政策 03(全日制)医疗保障制度 04(全日制)卫生政策与管理 05(全日制)健康教育 06(全日制)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13 公共卫生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公共卫生学院(513) 公共卫生(1053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 合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61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4 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药学院(514) 药学(1007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药物化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5|药学综 合(一) 02(全日制)药剂学 03(全日制)生药学 04(全日制)药物分析学 05(全日制)药理学 06(全日制)中药与天然药物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医药经济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4|卫生统 计学 ④963|管理学基础 02(全日制)药事管理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14 药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药学院(514) 中药学(105600)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中药检验与分析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50|中药专 业基础综合 02(全日制)医院调剂与制剂 03(全日制)药事管理 04(全日制)制药工程与技术 51(非全日制)中药检验与分析 52(非全日制)医院调剂与制剂 53(非全日制)药事管理 54(非全日制)制药工程与技术 - 62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5 法医学系)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法医学系(515) 法医学(100105) 01(全日制)法医病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法医毒理学 03(全日制)法医毒物分析学 04(全日制)法医临床学 05(全日制)法医司法精神病学 06(全日制)法医遗传学 07(全日制)法医分子生物学 - 63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516) 医药信息系统(1201Z2) 01(全日制)医药信息系统与决策支持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951|信息管理概论 02(全日制)电子健康管理 03(全日制)健康数据科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01(全日制)卫生政策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4|卫生统 计学 ④963|管理学基础 02(全日制)卫生经济与政策 03(全日制)卫生资源管理 04(全日制)药物政策与管理 05(全日制)卫生法与管理 06(全日制)心理健康与管理 07(全日制)高等医学教育与管理 医院管理(1204Z1) 01(全日制)医院治理与改革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4|卫生统 计学 ④963|管理学基础 02(全日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03(全日制)医院资源管理 04(全日制)医院评价 卫生信息管理(1204Z4) 01(全日制)互联网医疗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4|卫生统 计学 ④951|信息管理概论 02(全日制)数字化医院与管理 03(全日制)健康医疗大数据 04(全日制)卫生信息资源管理 - 64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1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516) 公共管理(125200)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非全 日制只招定向生。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图书情报(125500)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非全 日制只招定向生。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65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7 护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护理学院(517) 护理学(101100) 01(全日制)社区护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综 合 02(全日制)护理管理 03(全日制)老年护理 04(全日制)临床护理 05(全日制)人文护理 06(全日制)护理教育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17 护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护理学院(517) 护理(1054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综 合 5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66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19 生殖健康研究所)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生殖健康研究所(519) 妇产科学(100211)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 考。 01(全日制)生殖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生殖遗传 03(全日制)节育技术的研究 04(全日制)男科学 05(全日制)生殖疾病 06(全日制)生殖免疫 07(全日制)生殖显微外科 08(全日制)胚胎着床机制 09(全日制)生殖内分泌 10(全日制)植入前胚胎发育 - 67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30 附属协和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协和医院(53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01(全日制)脂质代谢的分子调控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750|生物综合 ④953|医学免疫学 或 954|细胞 02(全日制)心血管表观遗传学 生物学(二) 03(全日制)肿瘤分子生物学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01(全日制)生物医学信息检测与处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61|计算机组成原理 02(全日制)听觉与平衡系统生物医学工程 03(全日制)智能医疗设备 04(全日制)再生医学 05(全日制)组织工程 06(全日制)临床医学工程与医疗器械 基础医学(100100) 01(全日制)免疫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100200) 01(全日制)内科学(心血管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内科学(血液病) 03(全日制)内科学(呼吸系病) 04(全日制)内科学(消化系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5(全日制)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6(全日制)内科学(肾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7(全日制)内科学(风湿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8(全日制)内科学(传染病) 09(全日制)内科学(干细胞) 10(全日制)儿科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11(全日制)老年医学 12(全日制)神经病学 - 68 - 13(全日制)皮肤病与性病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14(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 15(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 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16(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 17(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 18(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血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19(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肝胆) 20(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胃肠) 21(全日制)外科学(普外两腺) 22(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胰腺) 23(全日制)外科学(骨外) 24(全日制)外科学(泌尿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25(全日制)外科学(胸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26(全日制)外科学(心外) 27(全日制)外科学(整形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28(全日制)外科学(手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29(全日制)外科学(器官移植) 30(全日制)外科学(创伤外科) 31(全日制)妇产科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32(全日制)眼科学 33(全日制)耳鼻咽喉科学 34(全日制)肿瘤学 35(全日制)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36(全日制)麻醉学 37(全日制)急诊医学 38(全日制)重症医学 39(全日制)听力与言语病理学 40(全日制)外科学(神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41(全日制)外科学(儿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 69 - 口腔医学(100300) 01(全日制)口腔临床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2|口腔综 合 中西医结合(100600) 01(全日制)中西医结合临床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或 307|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中医) 药学(100700) 01(全日制)药剂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5|药学综 合(一) - 70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30 附属协和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协和医院(530) 临床医学(105100) 01(全日制)内科学(心血管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内科学(血液病) 03(全日制)内科学(呼吸系病) 04(全日制)内科学(消化系病) 05(全日制)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06(全日制)内科学(肾病) 07(全日制)内科学(风湿病) 08(全日制)内科学(传染病) 09(全日制)儿科学 10(全日制)老年医学 11(全日制)神经病学 12(全日制)皮肤病与性病学 13(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 14(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 学) 15(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 16(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血管) 17(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肝胆) 18(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胃肠) 19(全日制)外科学(普外两腺) 20(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胰腺) 21(全日制)外科学(骨外) 22(全日制)外科学(泌尿外) 23(全日制)外科学(胸外) 24(全日制)外科学(心外) 25(全日制)外科学(整形外) 26(全日制)外科学(手外) - 71 - 27(全日制)外科学(儿外) 28(全日制)外科学(器官移植) 29(全日制)外科学(创伤外科) 30(全日制)妇产科学 31(全日制)眼科学 32(全日制)耳鼻咽喉科学 33(全日制)肿瘤学 34(全日制)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35(全日制)麻醉学 36(全日制)急诊医学 37(全日制)全科医学 38(全日制)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39(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 40(全日制)临床病理学 41(全日制)外科学(神外) 口腔医学(1052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52|口腔综合 - 72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40 附属同济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同济医院(54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01(全日制)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750|生物综合 ④953|医学免疫学 或 954|细胞 生物学(二) 基础医学(100100) 01(全日制)免疫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病原生物学 03(全日制)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100200) 01(全日制)内科学(心血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内科学(血液病) 03(全日制)内科学(呼吸系病) 04(全日制)内科学(消化系病) 05(全日制)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06(全日制)内科学(肾病) 07(全日制)内科学(风湿病) 08(全日制)内科学(过敏性疾病) 09(全日制)儿科学 10(全日制)老年医学 11(全日制)神经病学 12(全日制)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3(全日制)皮肤病与性病学 14(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 15(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B 超) 16(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 17(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 18(全日制)外科学(肝脏外科) 19(全日制)外科学(胆胰外科) 20(全日制)外科学(甲乳外科) - 73 - 21(全日制)外科学(胃肠外科) 22(全日制)外科学(器官移植) 23(全日制)外科学(骨外科) 24(全日制)外科学(泌尿外科) 25(全日制)外科学(胸外科) 26(全日制)外科学(心脏大血管外科) 27(全日制)外科学(神外科) 28(全日制)外科学(整形外科) 29(全日制)外科学(创伤外科) 30(全日制)外科学(儿外科) 31(全日制)妇产科学 32(全日制)眼科学 33(全日制)耳鼻咽喉科学 34(全日制)肿瘤学 35(全日制)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36(全日制)运动医学 37(全日制)麻醉学 38(全日制)急诊医学 39(全日制)感染病学 40(全日制)重症医学 口腔医学(100300) 01(全日制)口腔临床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52|口腔综合 中西医结合(100600) 01(全日制)中西医结合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中西医结合临床 03(全日制)中西医结合药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中医) 药学(100700) 01(全日制)药剂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5|药学综 合(一) 02(全日制)药物分析学 03(全日制)药理学 - 74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40 附属同济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同济医院(540) 临床医学(105100) 01(全日制)内科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儿科学 03(全日制)老年医学 04(全日制)神经病学 05(全日制)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6(全日制)皮肤病与性病学 07(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 08(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B 超) 09(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 10(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 11(全日制)外科学(外科) 12(全日制)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13(全日制)外科学(胸心外科方向) 14(全日制)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15(全日制)外科学(整形外科方向) 16(全日制)外科学(骨外科方向) 17(全日制)外科学(儿外科方向) 18(全日制)妇产科学 19(全日制)眼科学 20(全日制)耳鼻咽喉科学 21(全日制)肿瘤学 22(全日制)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23(全日制)麻醉学 24(全日制)急诊医学 25(全日制)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26(全日制)临床病理学 - 75 - 口腔医学(105200) 01(全日制)口腔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 243|德语 ③352|口腔综合 - 76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550 附属梨园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梨园医院(550) 临床医学(100200) 01(全日制)内科学(心血管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内科学(血液病) 03(全日制)内科学(呼吸系病) 04(全日制)内科学(消化系病) 05(全日制)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06(全日制)内科学(肾病) 07(全日制)老年医学 08(全日制)神经病学 09(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 10(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血管) 11(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肝胆) 12(全日制)外科学(骨外) 13(全日制)外科学(泌尿外) 14(全日制)肿瘤学 15(全日制)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6(全日制)麻醉学 17(全日制)急诊医学 18(全日制)重症医学 中西医结合(100600) 01(全日制)中西医结合临床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或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中医) 药学(100700) 01(全日制)药剂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55|药学综 合(一) - 77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50 附属梨园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梨园医院(550) 临床医学(105100) 01(全日制)内科学(心血管病)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内科学(血液病) 03(全日制)内科学(呼吸系病) 04(全日制)内科学(消化系病) 05(全日制)内分泌与代谢病 06(全日制)内科学(肾病) 07(全日制)老年医学 08(全日制)神经病学 09(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 10(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血管) 11(全日制)外科学(普外肝胆) 12(全日制)外科学(骨外) 13(全日制)肿瘤学 14(全日制)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5(全日制)麻醉学 16(全日制)急诊医学 - 78 -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580 附属武汉儿童医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附属武汉儿童医院(580) 临床医学(105100) 01(全日制)儿科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 学综合能力(西医) 02(全日制)外科学(儿外) 03(全日制)妇产科学 04(全日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 05(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 - 79 -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92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920) 网络空间安全(083900) 01(全日制)基础理论与密码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34|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网 02(全日制)网络安全 络) 03(全日制)系统安全 04(全日制)应用安全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2月1日(周五)晚上6:30 | 1号楼1、4—8大,1中;2号楼1、4—10大 |
神经系统应用解剖学 | 12月4日(周一)晚上6:30 | 1号2中 |
心理压力与应对 | 12月6日(周三)下午2:30 | 1号楼1、5—8大,2号楼3—5大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2月8日(周五)晚上6:30 | 1号楼1、2、4—8大,2号楼1、4—8大 |
多元统计分析 | 12月13日(周三)下午2:30 | 1号楼7、8大 |
高级医学免疫学 | 12月14日(周四)上午8:30 | 1号楼7、8大 |
医学免疫学基础 | 12月14日(周四)晚上6:30 | 1号楼7大 |
考试时,请务必携带学生证,否则,考试无效。
分试场名单见附件!
医学研究生处
(一)国家科研基地(27个)
国家研究中心(1个)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个)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1个)
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B类(1个)
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
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个)
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 | 国家智能设计与数控技术创新中心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
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制造装备数字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
国家企业信息化(CAD)应用支撑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 | |
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
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国家医学中心(1个)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
国家能源中心(2个)
国家能源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技术研发(实验)中心
国家能源生物燃气高效制备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实验) 中心
集成攻关大平台(1个)
国家专业实验室(2个)
新型电机国家专业实验室 | 外存储系统国家专业实验室 |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
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二) 国地联合科研基地(12个)
国家其他类别研究机构(4个)
武汉引力与固体潮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 |
武汉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 | J-TEXT托马克核聚变装置(中美联合核聚变实验室) |
省部共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个)
高端生物医学成像省部共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省部共建(国家地方联合)科研基地(5个)
湖北省环境卫生学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 |
新型电机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避孕节育新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 |
数字化材料加工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 | |
大数据技术与系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
智能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光电子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三)省部级科研基地(142个)
国家部委科研基地(39个)
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1个)
国家重大慢性病智能化治理实验基地
国家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1个)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
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
高功率激光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煤清洁利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绿色通信与网络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光电转换与探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感知生物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中英HUST-RRes基因工程和基因组学联合实验室 |
部省级科研机构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2个)
图像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信息存储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生物医学光子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基本物理量测量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器官移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服务计算技术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神经系统重大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生物靶向治疗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肿瘤侵袭转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能量转换与存储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其他部委重点实验室(4个)
建设部给排水重点实验室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吸系统疾病重点实验室 |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效应重点实验室 |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个)
敏感陶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数据存储系统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电力安全与高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新型电机与特种电磁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能源动力装置节能减排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增材制造陶瓷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自主智能无人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部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
国家环境保护煤燃低碳利用与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教育部研究中心(2个)
教育部制造技术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 磁约束核聚变教育部研究中心 |
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3个)
机械设计与制造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 | 生物医学光子学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 |
煤燃烧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 |
部级研究中心(所)(2个)
计划生育研究所 | 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华中地区网络中心 |
湖北省科研基地(103个)
湖北实验室(1个)
湖北光谷实验室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7个)
引力与量子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集群与网格计算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智能互联网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数字流域科学与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肿瘤侵袭转移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电力安全与高效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生物信息与分子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神经系统重大疾病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生物靶向治疗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生物无机化学与药物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材料化学与服役失效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分子影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控制结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天然药物化学与资源评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船舶和海洋水动力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工程结构分析与安全评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药物靶点研究与药效学评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食品营养与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心血管病遗传与分子机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工程建模与科学计算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肝胆胰疾病湖北省重点实验 | 先进存储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再生医学交叉与转化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分布式系统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代谢异常和血管衰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湖北省工程实验室(6个)
避孕节育湖北省工程实验室 | 湖北省先进成形技术与装备工程实验室 |
大数据技术与系统湖北省工程实验室 | 固废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 |
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北省工程实验室 | 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湖北省工程实验室 |
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13个)
新型电机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船舶数据技术与支撑软件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放射治疗与防护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消化道疾病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数字光影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皮肤修复与诊治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生物医用与防护材料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肿瘤靶向生物化疗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血管介入治疗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心血管疾病免疫诊疗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医学检验与主动健康智能装备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机器视觉与智能系统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慢性鼻病精准治疗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
湖北省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先进成形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数据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电子制造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数字PET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数字建造与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城镇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水质安全与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大数据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粒子加速器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食药两用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物联网接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智慧冷链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清洁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微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
肝脏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血栓与止血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妇科肿瘤医学临床研究中心 | 微创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老年病防治与保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脑卒中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糖尿病与代谢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慢性创面及糖尿病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代谢性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脊柱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肿瘤疾病细胞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器官移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血液免疫细胞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先天性巨结肠及同源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重大疾病精准用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麻醉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肾脏替代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病毒性肝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胰腺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泌尿外科微创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影像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肿瘤免疫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鼻部炎症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呼吸重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
智能制造装备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 光电子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
湖北省其他类别科研基地(3个)
华中科技大学工业设计创新研究中心 | 湖北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 |
湖北省卫生技术评估研究中心 |
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1个)
湖北省光电测试技术服务中心
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2个)
电子信息产业智能网络信息融合技术创新基地 | 生物医药产业中药新药关键技术创新基地 |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
湖北省智能制造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聚变与等离子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环境相关疾病防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中美神经系统疾病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图像/视频处理与智能控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智能认知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增材制造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湖北省感染与免疫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四)武汉科研基地(12个)
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
武汉CAD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激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光电测控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信息存储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地源热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危险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增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武汉市避孕节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五)自主设立校级科研机构(9个)
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健康住宅研究中心 | 华中科技大学量子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
华中科技大学第六代移动通信(6G)研究中心 | 华中科技大学细胞架构研究所 |
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测量装备研究中心 | 华中科技大学医养结合研究中心 |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应用学科交叉创新研究院 | 华中科技大学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华中科技大学霍普克罗夫特计算科学研究中心 |
全校各有关院系:
为培养学生全球视野,现拟选派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于2024年寒假参加短期交流项目学习。为做好项目的选派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4.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外语能力,详情参见各项目介绍。
二、交流项目及申请截止时间
1.新加坡国立大学2024年寒假学术课程项目:项目介绍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12-30
2.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2024年寒假学术课程项目:项目介绍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12-30
3.东北大学2024年春季短期日语课程项目:项目介绍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11-17
4.联合国2024年寒假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人才培养实训项目:项目介绍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12-30
5.英国剑桥大学2024年寒假导师制专业项目:项目介绍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11-30
三、申请流程
1.提交校内申请:登录本科生出国(境)交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入项目详情页,点击“立即报名”,填写提交报名表。请关注申请流转记录(平台-个人中心),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申请须通过学院各负责人审批,到达国际交流处待审核;
2.平台将通过微校园消息中心及邮件方式通知校内审核/遴选结果;
3.海外高校/机构最终确定录取名单,获得录取的申请人按照其要求完成后续注册等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87558261 戴老师(美大亚项目)、于老师(欧洲/国际组织项目)
HUST出国交流项目沟通QQ群:73866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