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Email:

医嘱查对制度

2024-10-13 08:42:07 32

一、医嘱查对制度

(1) 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 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你、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需签名。

(3) 临时执行医嘱,需经第二个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 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 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个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室,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三、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室、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符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四、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 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住院号。

②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生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 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病人与验单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请、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五、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应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医嘱查对制度的内容:1、医嘱需医生下达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2、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应即刻据实补记;3、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4、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连班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二次。及时整理医嘱,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4、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双签字、签全名。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接清楚,并在护理记录单注明。 6、医嘱核对要登记,每班进行医嘱核对,盖核对章并签字,白班用蓝笔填写,夜班用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清楚。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注射时须携带注射卡、发药卡,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核对,确认无误,向病人解释清楚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和剂量,无误后方可输入。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对无菌包外的消毒日期、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消毒标准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送前填写标本登记本并签字。  

医嘱的查对与执行作为护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要求护士熟悉掌握。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浓度、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应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起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和病历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径。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 术切皮前,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急诊手术外,均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6)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
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输血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起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重。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与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 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7.医学影像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 康复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消毒供应中心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  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单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选择样式

选择布局
选择颜色
选择背景
选择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