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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24 16:52:52 15
招生电话:021-61655278

  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5年1月升格为本科,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学校沿革

  学校创建于1951年,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0年属地化管理。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学校获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面向“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构建“一网两侧”能源电力学科体系,建设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高校。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59.3%。目前有双聘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全国优秀教师称号等国家级人才8人,教育部优秀人才奖励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11人,上海市曙光学者等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70余人次。另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5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上海市“四有”好教师1人,上海市宝钢优秀教师奖7人,上海市育才奖33人次。

学科与教学

  学校设有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含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和人文艺术学院共13个二级学院和40个本科专业。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12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中本贯通”试点专业4个。2010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院校,目前共有5个本科和2个硕士试点专业。2017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20年“自动化”专业、2023年“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的共认证,标志着两个专业的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2021年“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2022年“信息安全”专业、2023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电子工程”专业通过ASIIN认证,并获得欧洲工程师项目(EUR-ACE)认证。拥有上海市III类高峰学科1个,IV类高峰学科2个。目前拥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机械、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工程管理、材料与化工、翻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8年我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电气工程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6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在近两届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奖20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6项。学校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1项、上海市“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1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19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优质在线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43门,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139门;国家级规划教材及上海市优秀教材28本、上海市教学团队4个。获批上海高校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3门、上海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门、上海课程思政示范团队7个、上海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位。首届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展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累计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1项,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2项。累计获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优胜奖7项。累积获得“智慧树”课程思政示范案例教学大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累积获得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优胜奖3项。有国家级实践(实验)基地(中心)2个、省部级实验示范基地(中心)3个、省部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5个、校外实习基地240多个。

科学研究

  学校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源泉和动力,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牵引,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学校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及17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学校积极服务于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构建了由上海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上海电力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能源电力管理与发展战略研究智库组成的“三中心一智库”,成立上海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全面服务于地方与行业发展。

  近年来,学校科研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研总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项目三千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项项目、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项目、启明星项目、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浦江人才计划、曙光计划、晨光计划、阳光计划等多种类高水平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700余项;近年来,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78项,其中国家奖3项。学校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入选首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许多成果在生产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项科研成果获奖,并拥有千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权威检索机构收录的科技论文数量连续攀升,多篇论文入选ESI论文。

国际合作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学校与亚洲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推动智能电网在亚洲区域的发展。我校是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主席单位。现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副主席单位。学校倡议与10所国外名校联合成立了“ADEPT国际电力高校联盟”,被推举为永久理事长单位,联盟高校有英国思克莱德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动力学院、德国科特布斯勃兰登堡工业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马来西亚国能大学、巴西坎皮纳斯大学等。2018年10月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电力高校联盟”“一带一路电力产学研联盟”,与菲律宾八打雁大学、泰国苏兰拉里大学、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控股巴西CPFL公司等20多所以电力为特色的国外大学及企业合作,共商能源电力行业与高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多所院校建立了友好互惠的交流关系,签署了校际交流、合作办学等实质性合作协议。每年聘请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和科技专家来校担任名誉教授、海外名师,进行讲学及合作研究。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倡议,结合自身特色,成立“‘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分别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成立“菲律宾能源电力国际实训基地”和 “印尼能源电力国际技术培训中心”。学校举办“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高级研修班”、“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商业模拟大赛”及能源电力企业培训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能源电力企业及高校中取得较高声誉。

  学校注重国际人才培养。与美国、英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推动暑期游学、海外实习、硕士双学位等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每年均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长短期项目,且派出人数日益增多。学校目前有来自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孟加拉、摩洛哥、泰国、越南、刚果(布)、老挝、俄罗斯、也门等35个国家的长期留学生。

毕业生就业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下,学校确立了“就业主导、举校联动、巩固电力、拓展纵横、两形并重、确保五率”的就业方针。通过全程化的职业发展教育、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规范化的就业服务,为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学校借助广泛的校友网络和多年来与行业用人单位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举办全国电力人才招聘大会(上海站)等各类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近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维持在93%以上,研究生毕业就业率近100%,学校致力于行业合作,实施了“3+1订单模式”培养模式,行业内就业率显著提高。

发展目标

  2018年6月,学校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了学校“分三步走”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到 2020年前后,建成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学校综合实力、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到2025年前后,建成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能力明显增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成效初现,优势学科更加突显,主要可比性指标再上新台阶,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更加突出,办学综合实力整体提升;到2035年前后,优势学科进入一流学科行列,办成中国知名的地方高水平大学。

  走进新时代,学校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帮助下,在所有上电人的共同努力下,迈步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飞跃。

领导职务姓名分管工作
党委书记李明福全面主持党委工作
分管:组织、统战、老干部、关工委、国家安全、保密
联系基层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自动化工程学院党委
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和兴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分管:综合治理、校园信息化、人事、校友、审计、发展规划、综合改革、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
联系基层单位:电气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办
联系二级党组织: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党委副书记翁培奋分管:宣传、思政、文明创建、教师工作、对口支援、退休
协助管理:人事
联系基层单位: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离退休工作党委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徐凯分管:安全稳定、学工、研工、共青团、保卫武装、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工会、绩效考核
协助管理:组织、发展规划、综合改革
联系基层单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仰颐全面主持纪委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巡察
联系基层单位:人文艺术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副校长封金章分管:基建、后勤、产业、节能、红十字会、党史、校史、档案、信访
协助管理:综合治理
联系基层单位: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资产经营公司(产业办)
联系二级党组织: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
副校长符杨分管:科研(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能源电力科创中心、海上风电研究院)、学科建设、图书馆
协助管理:保密
联系基层单位:数理学院、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图书馆、海上风电研究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数理学院党委、联合党总支
副校长黄冬梅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语言文字、体育、艺术教育
协助管理:校园信息化
联系基层单位: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工程训练中心
总会计师张川分管:财务、资产管理 、实验室建设、教育发展基金会、妇工委
协助管理:审计
联系基层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总支
领导职务姓名分管工作
党委书记李明福全面主持党委工作
分管:组织、统战、老干部、关工委、国家安全、保密
联系基层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自动化工程学院党委
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和兴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分管:综合治理、校园信息化、人事、校友、审计、发展规划、综合改革、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
联系基层单位:电气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办
联系二级党组织: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党委副书记翁培奋分管:宣传、思政、文明创建、教师工作、对口支援、退休
协助管理:人事
联系基层单位: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离退休工作党委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徐凯分管:安全稳定、学工、研工、共青团、保卫武装、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工会、绩效考核
协助管理:组织、发展规划、综合改革
联系基层单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仰颐全面主持纪委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巡察
联系基层单位:人文艺术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副校长封金章分管:基建、后勤、产业、节能、红十字会、党史、校史、档案、信访
协助管理:综合治理
联系基层单位: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资产经营公司(产业办)
联系二级党组织: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
副校长符杨分管:科研(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能源电力科创中心、海上风电研究院)、学科建设、图书馆
协助管理:保密
联系基层单位:数理学院、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图书馆、海上风电研究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数理学院党委、联合党总支
副校长黄冬梅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语言文字、体育、艺术教育
协助管理:校园信息化
联系基层单位: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工程训练中心
总会计师张川分管:财务、资产管理 、实验室建设、教育发展基金会、妇工委
协助管理:审计
联系基层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二级党组织: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总支

历任校党委书记

胡永畅

书记
1951.10-1952.5

仇启琴

书记
1952.8-1953.3

董一博

书记
1953.3-1955.6

褚干臣

书记
1955.6-1956.2

叶枫

书记
1958.8-1962.12

阎学谦

书记
1962.12-1964.5

左凤阁

副书记 (主持工作)
1964.5-1966.10
书记
1966.10-1970.4

任伯祥

书记
1970.4-1978.5

程重远

书记 (兼)
1979.7-1983.8

李营

书记
1983.8-1985.7

许英才

书记 (兼)
1985.7-1987.9

胡三梅

副书记 (主持工作)
1987.9-1991.4
书记
1991.4-1995.12

周光耀

副书记 (主持工作)
1995.12-2000.4
书记
2000.4-2013.7

成旦红

书记
2013.7-2015.11

李明福

书记
2016.9-至今

历任校(院)长

李汉杰

校长 (兼)
1951.10-1952.5

董一博

校长
1953.4-1955.6

仇启琴

校长
1955.6-1960.8

程重远

校长 (兼)
1960.7-1963.3
1978.5-1983.3

吴晨平

校长
1963.3-1968.3

陆楚龙

校长
1983.3-1985.7

许英才

院长 (兼)
1985.7-1987.9

兰之达

副院长 (主持工作)
1987.9-1989.8
院长
1989.8-1995.12

陈大森

院长
1995.12-2004.6

曹家麟

院长
2004.6-2011.1

李和兴

院长
2011.1-至今

1985年至今 砥砺奋进——上海电力学院时期 

  随电而进、升格本科、开拓局面、全面发展。1985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上海电力学院,办学层次再上一个台阶,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学校确立了面向21世纪,主动适应电力事业发展需要,培养电力工业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目标。1989年,学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学校新建了国顺东路校区,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1994年,随着国家电力部对部属高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学校进入华东电力集团,实行部、电力集团共同领导,以电力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

  面对电力事业蓬勃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学校进一步明确了“高质量,有特色”的办学定位,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被教育部列为“九五”时期产学研合作教育试点单位,在高等教育界产生了良好影响。199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办学合格性评估。成人教育办学规模和层次也不断提升,同年,被评为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良学校。2000年,学校开始建设南汇新校区,后被市教委列入新的上海高校布局结构方案,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学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此学校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新世纪以来,学校积极应对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实施“三大工程”建设:以迎接教学评估为重点的教学质量工程、以申硕为重点的学科建设工程和以长阳路新校区建设为重点的校区建设工程。在全体师生的努力下,学校2006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以优秀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5年,长阳路新校区建设工程正式启动。2006年,学校建立上海电力科技园,并于2009年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2010年,学校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院校。学校的教育事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经过60余年的办学,学校凝练出了“爱国、勤学、务实、奋进”的校训、“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以及“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形成了拥有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5大学科门类,涵盖31个专业的本科办学格局,以及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涵盖个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研究生办学格局。学校主动围绕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以学科专业群对接“电力产业链”,形成了能源与动力工程、化学与环境工程、电气工程、控制与仪器、信息与计算机技术、管理与经济、基础及人文7个主干学科专业群。

  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临港新校区正在规划筹建中。杨浦校区为电力特色专业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电力系统中高级培训、电力科技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孵化基地;浦东校区为本科、高职教育基地和中外合作教育基地。2014年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荣获六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2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全校师生员工正向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电力大学的目标砥砺奋进。

砥砺奋进之学校发展详史

1985年 批准进入本科办学层次,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

1989年 批准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6年 教育部本科办学评估合格

2000年 学校划归上海市管理

2006年 教育部本科办学评估优秀

2006年 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60-1985年 经历曲折——上海电力专科学校时期 

  倚电而立、艰难办学、曲折发展、探索前进。1960年后,随着电力工业发展对大专办学和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学校开始了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探索,实现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较大提升。学校新增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电厂化学、热工测量仪表及自动化三个专业;制定了半工半读的教学计划和“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以适应电业生产需要;主编了水电部组织修订的十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成为水利电力中等专业学校发电厂电力网与电力系统等四个专业教学研究组的组长或副组长单位;学校成人教育也有了新发展。“文革”期间艰难办学,学校始终坚持服务电力行业的传统,以教学小分队和专业培训班的形式走进基层电力单位,培训了大批企业技术人员,并于1972年和1973年,举办两届电力技工班,培养了538名发供电技术工人。1974年7月,华东电业管理局将学校改办为华东电业管理局“七二一”工人大学,共招生两届学员277名。

  1978年改革开放后拨乱反正,学校进入上海电力专科学校复办、振兴和发展的新阶段。学校探索有专科特色的办学道路,在实践教学、教材编撰、学生培养上体现行业特点和专科特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走上正轨,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适应电力工业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合格人才。科研和校办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一批科技项目荣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1983年国家发明四等奖、1981年水利电力部科技成果三等奖、1978年上海市重大科技奖(协作)等。这一时期,学校加强基础建设,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并复办了高等专科函授教育,深受电业单位欢迎。学校专科教育的振兴和发展,为日后升格为本科院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历经曲折之学校发展详史

1960.08-1965.04 上海电力工业专科学校

1965.04-1974.07 半工半读上海电力专科学校

1974.07-1979.02 华东电业管理局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9.02-1985.01 上海电力专科学校


1951-1960年 筚路蓝缕——上海电业学校时期

  缘电而生、注重应用、面向一线、工读结合。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电力工业建设和发展。针对建国初期电力人才奇缺的现状,提出了培养人才、培训职工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1951年10月15日,上海电业学校缘电而生。建校初期,学校的干部和教职员工艰苦办学,严谨治学,崇尚理论联系实际,早期的毕业生成为新中国电力事业的栋梁。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1952年6月,上海电业学校改办为上海电力工业学校;1953年11月又改名为上海动力学校。从1958年开始,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开始脱离苏联办学模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中等技术学校办学路子。这一时期,在中国电力工业发展要求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的新形势下,1958年按照水利电力部的要求,在上海动力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上海电力学院;1960年,华东电管局先后将上海业余动力学院和上海电力工业专科学校并入我校。两校并入后,学校更名为上海电力工业专科学校。1960年为贯彻中央“调整”方针,停止学院筹建工作。但通过筹建与合并,学校调进了一批具有高等教育教学经验的师资力量,校舍总建筑面积也得到了扩大,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从此,学校进入到大专和中专兼容,以大专为主,高等专科教育逐步取代中专教育的新阶段。

筚路蓝缕之学校发展详史

1951.08-1952.10 上海电业学校

1952.10-1953.10 上海电力工业学校

1953.10-1955.09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上海动力学校

1955.09-1958.02 中央人民政府电力工业部上海动力学校

1958.02-1959.08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电力部上海动力学校

1959.08-1960.08 水利电力部上海电力学院

杨浦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
临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近年来,上海电力学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把”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位一体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手段,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水平高、特色强”的高质量师资队伍。

  截至“十二五”末,学校共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7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4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54%。近年来,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学者和毕业的优秀博士陆续充实教师队伍,使教师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目前师资队伍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高端人才”1人,全国劳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奖励计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上海市“高端人才”2人;另有上海市劳模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2人,上海“高端人才”(“青年高端人才”)特聘教授18人,上海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70余人次。学校已形成以博导、硕导、教授为核心,以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为骨干的学科学术梯队。学校还聘请了二十余位包括“两院”院士、高端人才、杰青和企业的著名专家作为学校的名誉教授、顾问教授或兼职教授以及40余位“海外名师”。

  学校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实施了“1+4人才计划”(即《上海电力学院领军人才造就计划》、《“光明学者”引进和培养计划》、《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英学者”培养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和 “汇智工程”,以及后续进一步实施的“54321“人才高地建设计划,通过”引才、育才、聚才“三方面体制机制建设,做到”人才引进与教师培养相结合“、”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相结合“、”国内进修与国外培养相结合“、”岗位培养与特色培养相结合“、”面上推进与特区建设相结合“的五个”结合“,使师资队伍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科研处(科创办)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是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全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与管理;科技项目合作规划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研基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科创中心建设及科技创新管理;上海电力大学学报编辑与管理;为教师提供科研活动中的相关服务和支持等。科研处(科创办)下设七个科室:综合办公室、科技发展部、科技服务部、项目管理科、科研成果科、基地与平台建设科及学报编辑部。

    在当前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和上海建立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背景下,在电力行业技术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高水平复合型电力人才的新形势下,上海电力大学的科研和科技创新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将秉承“服务、责任、质量”为工作理念,以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学校科研工作和科技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科研处(科创办)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是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全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与管理;科技项目合作规划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研基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科创中心建设及科技创新管理;上海电力大学学报编辑与管理;为教师提供科研活动中的相关服务和支持等。科研处(科创办)下设七个科室:综合办公室、科技发展部、科技服务部、项目管理科、科研成果科、基地与平台建设科及学报编辑部。

    在当前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和上海建立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背景下,在电力行业技术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高水平复合型电力人才的新形势下,上海电力大学的科研和科技创新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将秉承“服务、责任、质量”为工作理念,以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学校科研工作和科技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5年1月升格为本科,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学校沿革

  学校创建于1951年,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0年属地化管理。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学校获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面向“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构建“一网两侧”能源电力学科体系,建设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高校。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59.3%。目前有双聘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全国优秀教师称号等国家级人才8人,教育部优秀人才奖励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11人,上海市曙光学者等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70余人次。另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5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上海市“四有”好教师1人,上海市宝钢优秀教师奖7人,上海市育才奖33人次。

学科与教学

  学校设有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含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和人文艺术学院共13个二级学院和40个本科专业。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12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中本贯通”试点专业4个。2010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院校,目前共有5个本科和2个硕士试点专业。2017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20年“自动化”专业、2023年“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的共认证,标志着两个专业的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2021年“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2022年“信息安全”专业、2023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电子工程”专业通过ASIIN认证,并获得欧洲工程师项目(EUR-ACE)认证。拥有上海市III类高峰学科1个,IV类高峰学科2个。目前拥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机械、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工程管理、材料与化工、翻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8年我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电气工程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6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在近两届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奖20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6项。学校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1项、上海市“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1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19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优质在线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43门,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139门;国家级规划教材及上海市优秀教材28本、上海市教学团队4个。获批上海高校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3门、上海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门、上海课程思政示范团队7个、上海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位。首届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展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累计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1项,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2项。累计获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优胜奖7项。累积获得“智慧树”课程思政示范案例教学大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累积获得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优胜奖3项。有国家级实践(实验)基地(中心)2个、省部级实验示范基地(中心)3个、省部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5个、校外实习基地240多个。

科学研究

  学校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源泉和动力,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牵引,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学校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及17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学校积极服务于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构建了由上海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上海电力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能源电力管理与发展战略研究智库组成的“三中心一智库”,成立上海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全面服务于地方与行业发展。

  近年来,学校科研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研总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项目三千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项项目、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项目、启明星项目、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浦江人才计划、曙光计划、晨光计划、阳光计划等多种类高水平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700余项;近年来,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78项,其中国家奖3项。学校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入选首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许多成果在生产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项科研成果获奖,并拥有千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权威检索机构收录的科技论文数量连续攀升,多篇论文入选ESI论文。

国际合作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学校与亚洲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推动智能电网在亚洲区域的发展。我校是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主席单位。现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副主席单位。学校倡议与10所国外名校联合成立了“ADEPT国际电力高校联盟”,被推举为永久理事长单位,联盟高校有英国思克莱德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动力学院、德国科特布斯勃兰登堡工业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马来西亚国能大学、巴西坎皮纳斯大学等。2018年10月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电力高校联盟”“一带一路电力产学研联盟”,与菲律宾八打雁大学、泰国苏兰拉里大学、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控股巴西CPFL公司等20多所以电力为特色的国外大学及企业合作,共商能源电力行业与高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多所院校建立了友好互惠的交流关系,签署了校际交流、合作办学等实质性合作协议。每年聘请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和科技专家来校担任名誉教授、海外名师,进行讲学及合作研究。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倡议,结合自身特色,成立“‘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分别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成立“菲律宾能源电力国际实训基地”和 “印尼能源电力国际技术培训中心”。学校举办“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高级研修班”、“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商业模拟大赛”及能源电力企业培训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能源电力企业及高校中取得较高声誉。

  学校注重国际人才培养。与美国、英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推动暑期游学、海外实习、硕士双学位等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每年均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长短期项目,且派出人数日益增多。学校目前有来自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孟加拉、摩洛哥、泰国、越南、刚果(布)、老挝、俄罗斯、也门等35个国家的长期留学生。

毕业生就业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下,学校确立了“就业主导、举校联动、巩固电力、拓展纵横、两形并重、确保五率”的就业方针。通过全程化的职业发展教育、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规范化的就业服务,为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学校借助广泛的校友网络和多年来与行业用人单位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举办全国电力人才招聘大会(上海站)等各类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近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维持在93%以上,研究生毕业就业率近100%,学校致力于行业合作,实施了“3+1订单模式”培养模式,行业内就业率显著提高。

发展目标

  2018年6月,学校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了学校“分三步走”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到 2020年前后,建成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学校综合实力、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到2025年前后,建成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能力明显增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成效初现,优势学科更加突显,主要可比性指标再上新台阶,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更加突出,办学综合实力整体提升;到2035年前后,优势学科进入一流学科行列,办成中国知名的地方高水平大学。

  走进新时代,学校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帮助下,在所有上电人的共同努力下,迈步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飞跃。

专业一览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

本科

四年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自动化工程学院

自动化

本科

四年

自动化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四年

自动化工程学院

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工程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网络工程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安全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四年

数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科

四年

数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本科

四年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本科

四年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本科

四年

国际交流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四年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应用化学

本科

四年

15

英语

本科

四年

25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0232139:00-21:00214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3216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别划定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2023225-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在自主测试阶段,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综合考察考生社会责任感、学业成绩、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自主测试专家将根据学生自主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分。没有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考生,需在2023221日前向我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方式:电子扫描版本发送至招生办邮箱suepzsb@126.com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英语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应用化学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8-9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取考生的材料同时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规定的其他考试。

2)入学后相关事项: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时间、地点、公示、录取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有关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文化考试、录取确认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及时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类别

计划

男子足球(后卫)

A

3

男子足球(守门员)

A

1

男子足球(前锋)

B

2

男子足球(中场)

C

4

男子足球(守门员)

C

1

击剑(男子重剑)

A

1

击剑(男子重剑)

B

1

击剑(女子重剑)

B

1

击剑(男子佩剑)

B

2

击剑(女子花剑)

B

2

击剑(女子花剑)

C

2

击剑(女子重剑)

C

1

击剑(男子佩剑)

C

1

击剑(女子佩剑)

C

2

击剑(男子重剑)

C

2

合计

26

招生计划说明:

(一)男子足球

1.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场上位置。

2.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3.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4.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足球(十一人制)》(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

(二)击剑

1.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2.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击剑》(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招生人数为5人。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8人。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13人。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四)报名条件

1.男子足球项目

1.1非守门员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全国性比赛是指:中国足球协会全国青少年超级联赛、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锦标赛、中国足球协会杯U系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非社会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联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

B类、C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二次及以上冠军。

省级比赛是指: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球协会、省学生体育协会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1.2 守门员

A类:守门员位置报考我校的高水平男足运动员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报名。

C类:守门员位置报考我校的高水平男足运动员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报名。

备注: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获得A类报名资格的考生,同时获得B类和C类报名资格。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甲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均不得报名。

2.击剑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九、选拔方式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s://zs.shiep.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日期为202336日至 2023310日。

2.邮寄申请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3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学术楼106室本科招生办收。

所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1)“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样表见招生简章“十六其他须知”;

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3)学历证明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招生简章“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3.考生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邮寄方可获得初审资格。202347日前,我校对考生报名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初审结果将在本科招生网查询。

(二)现场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方式关注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1.足球、击剑项目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

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及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其中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时间及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需有体育局竞赛处盖的红公章;

3.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本人身份证;

(三)专业测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2023年击剑、足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号)。

请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考志愿为上海电力大学。报名时间为202331日至310日。报名同学按照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测。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上海市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市统测,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四)文化测试

1. 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 31日至310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23415日至16日。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2. 统一高考

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和运动队团队结构需要,按照考生参加全国统测的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若某项报考生源不足,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类别和人数。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招生计划中的“A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

2.招生计划中的“B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招生计划中的“C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必须参加各项目的全国统测,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办公室将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审核公示。如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16550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hiep.edu.cn/

体育部官网:http://tyb.shiep.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新生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5. 如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6. 样表

1)《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doc

2)高中学历毕业证明高中学历证明.doc

7.以上未尽事宜经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8.如因疫情防控情况影响本方案,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数

退役士兵

招生计划

信息安全

专升本

2

7

 

工商管理

专升本

2

 

2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

 

13

智能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

 

13

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升本

2

 

13

1.信息安全专业(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限报的专科相应专业代码及名称:6102 计算机类所含专业。

2.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单列,专项专用。建议具有专业基础的考生填报。

无男女比例限制;信息安全专业(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专升本”。

我校信息安全专业限招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中要求的专科(高职)专业的毕业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一、普通考生考试时间:202348日上午9:00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48

专业综合

 

48

计算机水平考试

参试人员:没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

注:考试地点在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

二、退役士兵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执行。

注:退役士兵考试地点在上海杉达学院。

十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考生录取规则

1.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2.我校安排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

3.同分规则:参考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分高者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考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原则予以录取。

2.同分规则: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3.调剂规则: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布的专业目录顺序依次调剂。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科([沪价费(20028][沪财预(20028])共40/人。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

(一)新生录取、注册

录取后插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注册有关事项及时间详见入学报到须知。

(二)入学后相关事项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工商管理

本科

4

5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工商管理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13-14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20日(星期六)

地点:杨浦区平凉路2103

考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

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考试安排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职业技能测试的单科成绩须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提出本科专业保送申请。

四、同分规则:按数学、管理学原理、外语、语文、市场营销学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建议有工商管理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七、其他须知

1.我校三校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中本贯通”转段办法

一、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二、2023年中本贯通本科阶段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

招生人数

层次

学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不超过16

本科

四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

不超过16

本科

四年

环境工程

不超过20

本科

四年

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选拔对象

本校中本贯通转段考试招生仅限上海电力工业学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上海市环境学校环境治理技术专业中本贯通试点的中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五、考试安排

1. 2023513-14日,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即“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课考试由“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数、外三门科目组成,每门100分,满分300分。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2023520,技能水平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满分300分。技能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所学专业涉及的基础理论知识、职业素养、实践操作以及解决实际问题所需知识与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包括两门考试内容:理论基础(150分)、专业基础(150分)。具体内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考试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规则

1. 作为录取依据的转段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满分600分。

2. 考生转段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

3. 转段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将不予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1)考生须完成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合格;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满分300分的60%,即180分。

3)考生的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组织实施的技能水平测试合格线和单科线。具体内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中本贯通”招生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及技能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https://zs.shiep.edu.cn/sxs/list.htm

4.对未达到转段资格线、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控分线、技能水平测试合格线、技能水平测试单科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转段)。

七、其他事项:

1.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2.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中本贯通本科阶段转段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4. 转段录取的学生将与当年通过秋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报到入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均通过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6. 本转段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关于中本贯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电力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致力于建立一支品行高尚、能力卓越、勇于担当、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思想政治素质评估及师德师风建设方案;负责全校人事人才工作,制定全校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管理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组织实施各类引智计划和人才计划,受理各类人才引进和招聘;提供教职工职业发展和业务进修培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级和工人等级的聘任与晋升;实施教职工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定实施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薪酬政策;管理人事服务、人员调配和退休调出等事务;开发与维护人事信息系统,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思政科。

   科研处(科创办)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是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全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与管理;科技项目合作规划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研基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科创中心建设及科技创新管理;上海电力大学学报编辑与管理;为教师提供科研活动中的相关服务和支持等。科研处(科创办)下设七个科室:综合办公室、科技发展部、科技服务部、项目管理科、科研成果科、基地与平台建设科及学报编辑部。

    在当前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和上海建立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背景下,在电力行业技术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高水平复合型电力人才的新形势下,上海电力大学的科研和科技创新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将秉承“服务、责任、质量”为工作理念,以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学校科研工作和科技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现任领导

姓名

职务

主要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李琦芬

处长(主任)

全面负责科研管理及科技创新发展等总体性工作。

临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

1010室

liqifen@shiep.edu.cn

周振

副处长(副主任)

分管基地与平台建设、学科建设、科技服务、技术转移等工作。

临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

1006室

zhouzhen@shiep.edu.cn

夏能弘

副处长(副主任)

分管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学报编辑部等工作。

临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

1006室

xia_nh@shiep.edu.cn

 近年来,上海电力学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把”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位一体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手段,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水平高、特色强”的高质量师资队伍。

  截至“十二五”末,学校共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7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4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54%。近年来,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学者和毕业的优秀博士陆续充实教师队伍,使教师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目前师资队伍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高端人才”1人,全国劳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奖励计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上海市“高端人才”2人;另有上海市劳模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2人,上海“高端人才”(“青年高端人才”)特聘教授18人,上海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70余人次。学校已形成以博导、硕导、教授为核心,以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为骨干的学科学术梯队。学校还聘请了二十余位包括“两院”院士、高端人才、杰青和企业的著名专家作为学校的名誉教授、顾问教授或兼职教授以及40余位“海外名师”。

  学校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实施了“1+4人才计划”(即《上海电力学院领军人才造就计划》、《“光明学者”引进和培养计划》、《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英学者”培养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和 “汇智工程”,以及后续进一步实施的“54321“人才高地建设计划,通过”引才、育才、聚才“三方面体制机制建设,做到”人才引进与教师培养相结合“、”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相结合“、”国内进修与国外培养相结合“、”岗位培养与特色培养相结合“、”面上推进与特区建设相结合“的五个”结合“,使师资队伍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上海电力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致力于建立一支品行高尚、能力卓越、勇于担当、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思想政治素质评估及师德师风建设方案;负责全校人事人才工作,制定全校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管理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组织实施各类引智计划和人才计划,受理各类人才引进和招聘;提供教职工职业发展和业务进修培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级和工人等级的聘任与晋升;实施教职工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定实施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薪酬政策;管理人事服务、人员调配和退休调出等事务;开发与维护人事信息系统,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思政科。

 

专业一览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

本科

四年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自动化工程学院

自动化

本科

四年

自动化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四年

自动化工程学院

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工程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网络工程

本科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安全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本科

四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四年

数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科

四年

数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本科

四年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本科

四年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本科

四年

国际交流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四年

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招生章程(秋季高考)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和省级高招办的投档模式及相关政策来确定。

2.我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即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4.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1)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序分(号、位次)。若该省无投档位序分(号、位次),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2)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依次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以“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调剂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6.对于省级招办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特殊政策和要求,我校遵照省级招办政策和要求执行。

7. 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学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二、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2.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3.中外合作专业(中英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021-35303361(暑假期间)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暑期电话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十六、其他须知

各省市招生录取情况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实时查询。







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类别

计划

男子足球(后卫)

A

3

男子足球(守门员)

A

1

男子足球(前锋)

B

2

男子足球(中场)

C

4

男子足球(守门员)

C

1

击剑(男子重剑)

A

1

击剑(男子重剑)

B

1

击剑(女子重剑)

B

1

击剑(男子佩剑)

B

2

击剑(女子花剑)

B

2

击剑(女子花剑)

C

2

击剑(女子重剑)

C

1

击剑(男子佩剑)

C

1

击剑(女子佩剑)

C

2

击剑(男子重剑)

C

2

合计

26

招生计划说明:

(一)男子足球

1.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场上位置。

2.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3.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4.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足球(十一人制)》(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

(二)击剑

1.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2.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击剑》(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招生人数为5人。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8人。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13人。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四)报名条件

1.男子足球项目

1.1非守门员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全国性比赛是指:中国足球协会全国青少年超级联赛、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锦标赛、中国足球协会杯U系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非社会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联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

B类、C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二次及以上冠军。

省级比赛是指: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球协会、省学生体育协会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1.2 守门员

A类:守门员位置报考我校的高水平男足运动员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报名。

C类:守门员位置报考我校的高水平男足运动员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报名。

备注: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获得A类报名资格的考生,同时获得B类和C类报名资格。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甲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均不得报名。

2.击剑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九、选拔方式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s://zs.shiep.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日期为202336日至 2023310日。

2.邮寄申请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3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学术楼106室本科招生办收。

所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1)“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样表见招生简章“十六其他须知”;

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3)学历证明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招生简章“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3.考生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邮寄方可获得初审资格。202347日前,我校对考生报名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初审结果将在本科招生网查询。

(二)现场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方式关注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1.足球、击剑项目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

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及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其中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时间及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需有体育局竞赛处盖的红公章;

3.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本人身份证;

(三)专业测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2023年击剑、足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号)。

请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考志愿为上海电力大学。报名时间为202331日至310日。报名同学按照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测。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上海市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市统测,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四)文化测试

1. 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 31日至310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23415日至16日。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2. 统一高考

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和运动队团队结构需要,按照考生参加全国统测的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若某项报考生源不足,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类别和人数。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招生计划中的“A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

2.招生计划中的“B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招生计划中的“C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必须参加各项目的全国统测,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办公室将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审核公示。如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16550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hiep.edu.cn/

体育部官网:http://tyb.shiep.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新生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5. 如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6. 样表

1)《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doc

2)高中学历毕业证明高中学历证明.doc

7.以上未尽事宜经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8.如因疫情防控情况影响本方案,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专升本(退役士兵)预录取名单

 

一、录取最低排名:

 

序号

专业

录取最低排名

类型

1

工商管理

461

退役士兵计划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48

退役士兵计划

3

智能科学与技术

291

退役士兵计划

4

信息与计算科学

398

退役士兵计划

二、拟录取公示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录取专业

1

S230090

刘天顺

智能科学与技术

2

S230144

刘国兴

智能科学与技术

3

S230156

刘春雨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S230233

李建均

智能科学与技术

5

S230285

杨亮

智能科学与技术

6

S230301

向淄铭

智能科学与技术

7

S230492

徐俊涛

智能科学与技术

8

S230515

杨文豪

智能科学与技术

9

S230518

杨文强

智能科学与技术

10

S230553

俞海

智能科学与技术

11

S230678

李长春

智能科学与技术

12

S230772

蒋涛

智能科学与技术

13

S231104

张忠豪

智能科学与技术

14

S230032

陈锐

信息与计算科学

15

S230097

高勤祥

信息与计算科学

16

S230202

万志鹏

信息与计算科学

17

S230237

许新源

信息与计算科学

18

S230310

郑金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19

S230423

刘子瑜

信息与计算科学

20

S230444

朱赵赵

信息与计算科学

21

S230452

徐震

信息与计算科学

22

S230669

王东杰

信息与计算科学

23

S230718

谢育鑫

信息与计算科学

24

S230719

王小龙

信息与计算科学

25

S230894

刘浪

信息与计算科学

26

S231210

杨朝辉

信息与计算科学

27

S230019

唐成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8

S230046

韩鹏宇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9

S230067

董伟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0

S230119

陈乃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1

S230177

朱勇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2

S230216

赵世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3

S230429

田梓锐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4

S230478

黄涛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5

S230552

郭帅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6

S230558

吴宇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7

S230735

吴浩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8

S230860

杜文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9

S230999

丁京迪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0

S230071

秦佑品

工商管理

41

S230082

赵沈逸

工商管理

42

S230091

诸煜敏

工商管理

43

S230100

刘功伟

工商管理

44

S230145

陈宗盛

工商管理

45

S230290

徐伟斌

工商管理

46

S230291

王鑫涛

工商管理

47

S230352

武文昌

工商管理

48

S230395

李浩明

工商管理

49

S230396

孙骞

工商管理

50

S230427

丁悦洲

工商管理

51

S230510

王鹏举

工商管理

52

S230549

俞江

工商管理

53

S230574

魏晓凯

工商管理

54

S230641

先文桥

工商管理

55

S230667

蒋乐峰

工商管理

56

S230677

王飞翔

工商管理

57

S230803

张宁宇

工商管理

58

S230813

韩齐

工商管理

59

S230821

肖淇元

工商管理

60

S231035

李润昊

工商管理

61

S231069

刘之帆

工商管理

62

S231138

邹轶健

工商管理

63

S231161

江莱

工商管理

64

S231162

张佳伟

工商管理

65

S231251

黄新凯

工商管理

三、公示时间:2023428日—58

招生办电话:021-61655278

招生办邮箱:suepzsb@126.com

监察处电话:021-61655040888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数

退役士兵

招生计划

信息安全

专升本

2

7

 

工商管理

专升本

2

 

2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

 

13

智能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

 

13

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升本

2

 

13

1.信息安全专业(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限报的专科相应专业代码及名称:6102 计算机类所含专业。

2.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单列,专项专用。建议具有专业基础的考生填报。

无男女比例限制;信息安全专业(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专升本”。

我校信息安全专业限招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中要求的专科(高职)专业的毕业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一、普通考生考试时间:202348日上午9:00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48

专业综合

 

48

计算机水平考试

参试人员:没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

注:考试地点在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

二、退役士兵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执行。

注:退役士兵考试地点在上海杉达学院。

十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考生录取规则

1.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2.我校安排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

3.同分规则:参考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分高者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考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原则予以录取。

2.同分规则: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3.调剂规则: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布的专业目录顺序依次调剂。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科([沪价费(20028][沪财预(20028])共40/人。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

(一)新生录取、注册

录取后插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注册有关事项及时间详见入学报到须知。

(二)入学后相关事项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近年来,上海电力学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把”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位一体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手段,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水平高、特色强”的高质量师资队伍。

  截至“十二五”末,学校共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7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4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54%。近年来,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学者和毕业的优秀博士陆续充实教师队伍,使教师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目前师资队伍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高端人才”1人,全国劳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奖励计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上海市“高端人才”2人;另有上海市劳模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2人,上海“高端人才”(“青年高端人才”)特聘教授18人,上海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70余人次。学校已形成以博导、硕导、教授为核心,以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为骨干的学科学术梯队。学校还聘请了二十余位包括“两院”院士、高端人才、杰青和企业的著名专家作为学校的名誉教授、顾问教授或兼职教授以及40余位“海外名师”。

  学校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实施了“1+4人才计划”(即《上海电力学院领军人才造就计划》、《“光明学者”引进和培养计划》、《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英学者”培养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和 “汇智工程”,以及后续进一步实施的“54321“人才高地建设计划,通过”引才、育才、聚才“三方面体制机制建设,做到”人才引进与教师培养相结合“、”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相结合“、”国内进修与国外培养相结合“、”岗位培养与特色培养相结合“、”面上推进与特区建设相结合“的五个”结合“,使师资队伍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科研处(科创办)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是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全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与管理;科技项目合作规划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研基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科创中心建设及科技创新管理;上海电力大学学报编辑与管理;为教师提供科研活动中的相关服务和支持等。科研处(科创办)下设七个科室:综合办公室、科技发展部、科技服务部、项目管理科、科研成果科、基地与平台建设科及学报编辑部。

    在当前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和上海建立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背景下,在电力行业技术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高水平复合型电力人才的新形势下,上海电力大学的科研和科技创新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科创办)将秉承“服务、责任、质量”为工作理念,以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学校科研工作和科技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应用化学

本科

四年

15

英语

本科

四年

25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0232139:00-21:00214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3216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别划定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2023225-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在自主测试阶段,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综合考察考生社会责任感、学业成绩、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自主测试专家将根据学生自主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分。没有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考生,需在2023221日前向我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方式:电子扫描版本发送至招生办邮箱suepzsb@126.com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英语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应用化学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8-9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取考生的材料同时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规定的其他考试。

2)入学后相关事项: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时间、地点、公示、录取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有关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文化考试、录取确认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及时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和省级高招办的投档模式及相关政策来确定。

2.我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即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4.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1)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序分(号、位次)。若该省无投档位序分(号、位次),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2)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依次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以“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调剂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6.对于省级招办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特殊政策和要求,我校遵照省级招办政策和要求执行。

7. 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学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二、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2.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3.中外合作专业(中英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021-35303361(暑假期间)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暑期电话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十六、其他须知

各省市招生录取情况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实时查询。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类别

计划

男子足球(后卫)

A

3

男子足球(守门员)

A

1

男子足球(前锋)

B

2

男子足球(中场)

C

4

男子足球(守门员)

C

1

击剑(男子重剑)

A

1

击剑(男子重剑)

B

1

击剑(女子重剑)

B

1

击剑(男子佩剑)

B

2

击剑(女子花剑)

B

2

击剑(女子花剑)

C

2

击剑(女子重剑)

C

1

击剑(男子佩剑)

C

1

击剑(女子佩剑)

C

2

击剑(男子重剑)

C

2

合计

26

招生计划说明:

(一)男子足球

1.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场上位置。

2.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3.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4.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足球(十一人制)》(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

(二)击剑

1.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2.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击剑》(2023版)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招生人数为5人。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8人。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13人。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四)报名条件

1.男子足球项目

1.1非守门员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全国性比赛是指:中国足球协会全国青少年超级联赛、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锦标赛、中国足球协会杯U系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非社会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联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

B类、C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二次及以上冠军。

省级比赛是指: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球协会、省学生体育协会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1.2 守门员

A类:守门员位置报考我校的高水平男足运动员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报名。

C类:守门员位置报考我校的高水平男足运动员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报名。

备注: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获得A类报名资格的考生,同时获得B类和C类报名资格。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甲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均不得报名。

2.击剑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207月—20232月)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九、选拔方式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s://zs.shiep.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日期为202336日至 2023310日。

2.邮寄申请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3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学术楼106室本科招生办收。

所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1)“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样表见招生简章“十六其他须知”;

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3)学历证明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招生简章“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3.考生须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邮寄方可获得初审资格。202347日前,我校对考生报名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初审结果将在本科招生网查询。

(二)现场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方式关注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1.足球、击剑项目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

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及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其中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时间及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需有体育局竞赛处盖的红公章;

3.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本人身份证;

(三)专业测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2023年击剑、足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号)。

请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考志愿为上海电力大学。报名时间为202331日至310日。报名同学按照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测。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上海市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市统测,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四)文化测试

1. 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 31日至310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23415日至16日。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2. 统一高考

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和运动队团队结构需要,按照考生参加全国统测的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若某项报考生源不足,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类别和人数。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招生计划中的“A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

2.招生计划中的“B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招生计划中的“C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必须参加各项目的全国统测,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办公室将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审核公示。如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16550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hiep.edu.cn/

体育部官网:http://tyb.shiep.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新生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5. 如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6. 样表

1)《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doc

2)高中学历毕业证明高中学历证明.doc

7.以上未尽事宜经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8.如因疫情防控情况影响本方案,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数

退役士兵

招生计划

信息安全

专升本

2

7

 

工商管理

专升本

2

 

2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

 

13

智能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

 

13

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升本

2

 

13

1.信息安全专业(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限报的专科相应专业代码及名称:6102 计算机类所含专业。

2.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单列,专项专用。建议具有专业基础的考生填报。

无男女比例限制;信息安全专业(普通应届生招生计划)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专升本”。

我校信息安全专业限招收“七、招生计划及说明”中要求的专科(高职)专业的毕业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一、普通考生考试时间:202348日上午9:00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48

专业综合

 

48

计算机水平考试

参试人员:没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

注:考试地点在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

二、退役士兵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执行。

注:退役士兵考试地点在上海杉达学院。

十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考生录取规则

1.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2.我校安排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

3.同分规则:参考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分高者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考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原则予以录取。

2.同分规则: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3.调剂规则: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布的专业目录顺序依次调剂。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沪价行(2000120]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科([沪价费(20028][沪财预(20028])共40/人。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

(一)新生录取、注册

录取后插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注册有关事项及时间详见入学报到须知。

(二)入学后相关事项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工商管理

本科

4

5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工商管理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13-14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20日(星期六)

地点:杨浦区平凉路2103

考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

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考试安排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职业技能测试的单科成绩须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提出本科专业保送申请。

四、同分规则:按数学、管理学原理、外语、语文、市场营销学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建议有工商管理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如有政策变化,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沪教委财(2012118]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七、其他须知

1.我校三校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

科室设置及职责:

科   室

职    责

德育中心

负责研究生思政教育、学风建设、社团建设等工作

资助中心

负责研究生三助、各类奖助学金发放、日常资助事务、宿舍管理、学籍等工作

就业中心

负责研究生档案、就业等工作

研招办

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宣传、组织、审核等工作

培养办

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务、成绩管理等工作

学位办

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学位管理与审核、学位委员会等工作

教改中心

负责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教动态、培养质量与年报等工作

学科办

负责学科规划、学科建设管理,负责学位点建设、申报、管理等工作

评估中心

负责学科评估,学位点评估,学科发展质量报告等工作

双创中心

负责研究生双创教育(含项目及竞赛)、双创基地、暑期学校、学术论坛等工作

校外基地管理中心

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外培养点、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管理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

负责对外接待、部处日常事务管理、经费管理、综合统计、考核以及发文、国际化等工作


办公地址:杨浦校区一教301;临港校区学术楼3楼。

上海电力大学考点考前提示 |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上海电力大学考点考生: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

2.考试地点: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校外考生务必从此门进入考点)。

具体考场教室:12月21日(周四)9时起考生可登录https://yjszs.shiep.edu.cn/yjszs_xsb/,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建议考生至少于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抵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避免因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3.出门前仔细检查证件和考试用品是否齐备,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出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纸质版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注意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建议考生多份打印、多处备份。

4.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本次考试将增设智能安检门检查。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服从安排、有序入场,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1)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饰品与衣物,如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2)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3)严禁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须服从考点管理,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暂存在考点指定的寄存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4)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都将按违规处理。

5.考点空间有限,不对考生提供停车服务,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合考试当天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试期间注意防寒保暖。

6.学校向校外考生提供餐饮服务,食堂位于平凉校区第二教学楼附近的三好堂,考试期间可供考生用餐,非本校应届考生可在考研专窗扫码购买。

7.本考点开放大礼堂(平凉校区三好堂三楼)供考生午休,午休时间为12月23日、24日中午11:00-13:30。

为进一步丰富临港新片区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区域内单位沟通交流、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探索政教企卫资源整合,携手打造临港“大健康”生态圈的创新实践,12月19日晚,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电信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和我校共同举办的“数智赋能大健康  ‘翼’起 ‘电’亮新片区”——2023首届“信港杯”羽毛球联谊赛在我校临港校区体育馆二楼举行。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唐浩,我校总会计师张川,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奚益群,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电信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军等领导出席本次活动。各单位派出的40余名优秀运动员选手参与了本次比赛。

张川代表我校向全体参赛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她说,我校是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体育局批准成立的首批“职工健身驿站”,一直致力于教职工健康保障服务,力争在推进职工健身场地建设、完善地区体育服务配送体系、培育职工体育人才队伍、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方面先行先试。本次赛事,是一次携手兄弟单位,用数字技术赋能职工大健康的有益尝试。通过创新型的数字化服务加上数字化的基础建设,我们可以创造更为健康的职场环境,促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双赢”。她希望以我校的职工健身驿站为平台,更多地为临港地区企事业单位的大健康服务,为促进临港区域内单位的沟通交流、协同创新出力。

奚益群表示,教企卫积极探索、整合资源,携手举办本次羽毛球联谊赛,打造临港“大健康”生态圈,此举措非常振奋人心。六院临港院区作为临港新新片区内唯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自2012年建院以来,便主动承担起为守护区域内百姓健康、为自贸区临港的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医院秉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一方面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医疗质量内涵提升,打造成为高品质的区域医疗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六医院也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的工作实效,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贡献更大力量。

刘军介绍了比赛背景和比赛流程。唐浩宣布比赛开始。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机关工会主席林发明和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内二部门工会主席刘华一同为本次比赛开球。

经过两个小时男双、混双团体比赛的激烈角逐,最终临港新片区机关荣获最佳活力奖、我校荣获最佳奋进奖、浦东电信局荣获最佳拼搏奖、第六人民医院荣获最佳风采奖。

本次比赛,活动运营方为参赛职工度身定制智能健康管理平台,全程采用数字化设备,通过线上小程序+线下实景设备同步管理的方式,开展了职工赛前身体健康评估、AI建模人体机能测试、赛中体适能测试、风险诊断评估;赛后身体各项机能指数变化评价、智能运动设备体验嘉年华活动,全方位服务职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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