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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19:07:33 39
招生电话:0731-58273804,0731-58273805,0731-58273808
电子邮箱:zsb@hnust.edu.cn

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3.88亩,建筑面积116.2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5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750万余册。设有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海洋装备与工程技术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齐白石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学院、师范学院、黎锦晖音乐学院、昭潭书院等23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1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国防特色学科。拥有97个本科专业,2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2731人,其中专任教师1761人,正高职称337人,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约69%。拥有特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4人,万人计划入选者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优青1人,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时代楷模、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10余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4993人、在校研究生6317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157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6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93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12门省级一流课程,74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4项。

学校有41个国家、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18个省级社科类研究基地。“十二五”以来,承担“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877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11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3019项,转化科技成果198项。《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高校权威社科期刊。《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精品期刊、教育部优秀科技期刊。《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扩展期刊、RCCSE中国准核心学术期刊(B+)、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学校领衔研发的“海牛Ⅱ号”海底大孔深保压取芯钻机系统,刷新了世界深海海底钻机钻深纪录,打破了我国可燃冰勘探技术装备对国外的长期依赖,为我国海洋矿产勘探技术和装备研发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瑞典、西班牙、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越南以及我国台湾、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0多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校训精神,大力实施“353”战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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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徽释义:
   湖南科技大学标志为象征“科技之峰”、“以人为本”的图案。该标志以“Technology”的第一个字母“T”字和汉字“人”字为设计元素,以三角形构图,巧妙地构成了稳定的“山峰”造型,简洁明快,稳重大方。同时象征“科技之峰”、“以人为本”的标志图形,辅以叠影,动静相生,催人奋进,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充分体现了学校“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办学理念。重叠的峰峦,连绵不断、由近及远,形象地表现出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学科林立、实力雄厚、与时俱进的发展态势;相聚的人群,稳健有力、跨步向前,生动地展现出历代科大人的不懈追求和以诚相待、聚精会神、全力以赴的精神风貌。

校训释义: 

“唯实惟新”中的“唯”、“惟”相通,是“独、只有”、“为、是”之意。“唯实”指严谨治学,体现了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惟新”是追求创新之意,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至诚致志”中的“至诚”,指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强调以诚相待,和谐相处。“致志”指聚精会神,含咏孕育,尽心尽力,从而实现确立的志向和目标。

“唯实惟新,至诚致志”倡导严谨治学,坚持与时俱进,崇尚以德为先,强调全力以赴,传承了湖湘文化传统,彰显了现代大学精神,是过去几十年学校办学传统和校园文化的凝炼,更是学校办学理念和精神风貌的体现。

湖南科技大学章程

(2023年修订)


序  言


湖南科技大学办学起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湘潭师范学院的前身湘潭师范专科学校在此建立。2003年,湖南科技大学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湘潭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原名湘潭煤炭学院,是原煤炭工业部部属本科院校;1981年更名为湘潭矿业学院,1997年更名为湘潭工学院;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体制。湘潭师范学院创建于1958年,原名湘潭师范专科学校,198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湘潭师范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校训,坚持创新引领、对标一流、特色发展、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创新科大、人文科大、奋进科大、幸福科大建设,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是:到2025年,学校整体实力稳居省属高校领先行列、接近国内一流大学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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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亚阳 /校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外事工作,审计工作,法律事务工作,保密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计处,法律服务中心。联系土木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洋矿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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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泽龙 /副校长

    负责国际教育工作,图书情报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医院工作,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党总支),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联系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矿业工程研究院),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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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琳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离退休工作,工会工作,继续教育工作。分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工会,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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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湘岳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负责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创新创业工作,校友工作,武装、保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体育工作,共青团工作,潇湘学院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前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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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卫军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负责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工作,“双一流”建设工作,科研、军工工作,期刊工作,省部共建工作。分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作办公室、科技成果转换与知识产权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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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前程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负责基建工作,后勤工作,校地合作工作,雨湖校区工作。分管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基建党总支),校地合作办公室,湘潭文庙管理服务处。联系机电工程学院(未来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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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时印 /校党委委员、校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湖南科技大学监察专员

    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督查工作,协管干部工作、审计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督查办公室,协管审计处。联系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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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慧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负责组织工作,党校工作,机关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人事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档案工作,统战工作,财务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机关党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职称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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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智华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教学督导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工程训练中心,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文学院,...

备注:以上为校长、校党委副书记暂未到位时的校领导班子分工。

学科设置

学科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系统工程,处于龙头地位,是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能的主要载体。学校坚持“创新引领、对标一流、特色发展、重点突破”的工作方针,以创建一流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突破口,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截至2023年10月,学校有97个本科专业覆盖10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1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国防特色学科。拥有2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将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聚焦学科高质量发展。按照学科专业差异化发展的思路,进一步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重点推进,打造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高峰学科和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高原学科,不断提升学科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完善学科建设评价体系,构建与一流大学建设相适应的学科生态体系,形成重点明确、结构协调、互为支撑的高质量学科发展新格局。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学院专业名称学制学科门类专业类
1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采矿工程四年08工学0815矿业类
2安全工程四年08工学0829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3环境工程四年08工学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4应急技术与管理四年08工学0829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5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四年08工学0810土木类
6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四年08工学0810土木类
7工程力学四年08工学0801力学类
8工程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9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08工学0810土木类
10智能建造四年08工学0810土木类
11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08工学0802机械类
12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08工学0803仪器类
13车辆工程四年08工学0802机械类
1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08工学0802机械类
15工业工程四年12管理学1207工业工程类
16智能制造工程四年08工学0802机械类
17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08工学0806电气类
18自动化四年08工学0808自动化类
19电子信息工程四年08工学0807电子信息类
20通信工程四年08工学0807电子信息类
21机器人工程四年08工学0808自动化类
2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08工学0809计算机类
23网络工程四年08工学0809计算机类
24信息安全四年08工学0809计算机类
25物联网工程四年08工学0809计算机类
26软件工程四年08工学0809计算机类
27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年08工学0809计算机类
28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四年07理学0703化学类
29应用化学四年08工学0703化学类
30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08工学0813化工与制药类
31制药工程四年08工学0813化工与制药类
32能源化学工程四年08工学0813化工与制药类
33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07理学0701数学类
34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07理学0701数学类
35应用统计学四年07理学0712统计学类
36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物理学四年07理学0702物理学类
37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四年08工学0807电子信息类
38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年08工学0807电子信息类
39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四年08工学0807电子信息类
40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四年07理学0710生物科学类
41生物技术四年07理学0710生物科学类
42生物工程四年08工学0830生物工程类
43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学五年08工学0828建筑类
44城乡规划五年08工学0828建筑类
45工业设计四年08工学0802机械类
46园林四年09农学0905林学类
47视觉传达设计四年13艺术学1305设计学类
48环境设计四年13艺术学1305设计学类
49产品设计四年13艺术学1305设计学类
50风景园林四年08工学0828建筑类
51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四年05文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52历史学四年06历史学0601历史学类
53广告学四年05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类
54新闻学四年05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类
55外国语学院英语四年05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
56汉语国际教育四年05文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57日语四年05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
58翻译四年05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
59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四年03法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60教育学院教育学四年04教育学0401教育学类
61教育技术学四年04教育学0401教育学类
62应用心理学四年07理学0711心理学类
63小学教育四年04教育学0401教育学类
64商学院经济学四年02经济学0201经济学类
65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02经济学0204经济与贸易类
66会计学四年12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类
67财务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类
68工商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类
69市场营销四年12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类
70物流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6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71旅游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9旅游管理类
72人力资源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类
73电子商务四年12管理学1208电子商务类
74金融工程四年02经济学0203金融学类
75数字经济四年02经济学0201经济学类
76齐白石艺术学院美术学四年13艺术学1304美术学类
77雕塑四年13艺术学1304美术学类
78绘画四年13艺术学1304美术学类
79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四年04教育学0402体育学类
8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04教育学0402体育学类
81运动训练四年04教育学0402体育学类
82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四年03法学0301法学类
83公共事业管理四年12管理学1204公共管理类
8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08工学0802机械类
85金属材料工程四年08工学0804材料类
86材料化学四年08工学0804材料类
87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08工学0804材料类
88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08工学0804材料类
89智能材料与结构四年08工学0804材料类
90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四年07理学0705地理科学类
91地理信息科学四年07理学0705地理科学类
9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四年07理学0705地理科学类
93测绘工程四年08工学0812测绘类
94勘查技术与工程四年08工学0814地质类
95资源勘查工程四年08工学0814地质类
96黎锦晖音乐学院音乐学四年13艺术学1302音乐与舞蹈学类
97舞蹈表演四年13艺术学1302音乐与舞蹈学类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3.88亩,建筑面积116.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13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743万余册。设有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海洋装备与工程技术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齐白石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学院、师范学院、黎锦晖音乐学院、昭潭书院等23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7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1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国防特色学科。拥有2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特色专业,2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人,其中专任教师1679人、正高职称350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65%。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海外杰青、国家优青、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26人次。拥有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2557人、在校研究生5943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604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7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10门省级一流课程,74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4项。

学校有39个国家、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15个省级社科类研究基地。“十二五”以来,承担“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810余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11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2924项,转化科技成果186项。《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精品期刊、教育部优秀科技期刊。学校领衔研发的“海牛Ⅱ号”海底大孔深保压取芯钻机系统,刷新世界深海海底钻机钻深记录,吹响了向“深海”进军的号角。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越南以及我国台湾、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0多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校训精神,大力实施“353”战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10534;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第三条颁发证书: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概况: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专升本等招生类别。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加强招生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日常工作电话:0731-58290670,录取期间电话: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传真:0731-58290147,学校网址:https://www.hnust.edu.cn,招生网址:https://zs.hnust.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审定的分专业计划,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各省(区、市)生源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学校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信息资料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

第六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九条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区、市)专业成绩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二十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组织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二条 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相关事宜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三条 港澳台考生考核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 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当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具体要求可查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区、市)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三十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名录取,在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第三十三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湖南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及台湾学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费总额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七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构建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矿业工程)、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矿业工程、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化学、土木工程)、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教育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等19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拥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学位授权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在办学定位上,向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全面转型;在人才培养上,向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全面转型;在发展方式上,向高质量发展全面转型。现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99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40人。导师中有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最美教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21人次。近两年获批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11人、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6个。

学校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着力打造以“唯实·创新”学术论坛、“智德拼博”学科竞赛节、“知行合一”素质拓展等为品牌的系列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现有在校研究生5000余人,每年招收研究生近2000人。学校获批国家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在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教育硕士培养特色被全国教指委专家组总结为“湖南科技大学模式”;近年来获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创新引领、对标一流、特色发展、重点突破”工作方针,全力构建“学校主导、学院主体、学位点主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体系,坚持更加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研创新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主战场、大学文化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系统化谋划、精准化对接、项目化推进、平台化运作,全力推进校地、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发展,研究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不断提升。

近五年来,研究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68项、省部级奖励162项,其中5次获得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021年获奖比例和数量均居湖南高校前列,创下参加该项赛事以来的历史最佳成绩;“数学建模科技创新团队”获评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学校涌现了一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机电工程学院2019级研究生唐文波作为“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下潜科考队员,圆满完成全海深沉积物气密取样器取样作业;艺术学院2019级研究生彭雅婷作为“心与馨”志愿支教服务队主要成员,其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红网等十余家主流媒体多角度报道;毕业研究生李敏2019年入选德国“洪堡学者”;2016届研究生何平荣登《中国研究生》封面人物,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2016级研究生宋琼身残志坚,获得全国第十三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自强不息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3个国家的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设立了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定期派遣师生赴国(境)外学习深造,鼓励研究生到海外开展联合培养。

展望未来,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始终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校训精神,坚持“四个面向”,践行“四个服务”,在全面开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新征程中奋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一、招收推免生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24届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须满足以下条件: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且所学专业原则上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我校岗位的学科一致。

3.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

除教育管理[045101]、公共管理[125200]外,我校其他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参见《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收推免生程序

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教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2023年9月28日起(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9月28日-10月7日登陆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缴费金额、时间及流程

缴费金额:120元;

缴费时间:10月8日9:00-17:00(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用本人学籍号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

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点击同意复试。

⑴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教学院另行通知。

⑵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到电子邮箱yjsc@hnust.edu.cn: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④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材料;

⑤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硕师计划”推免生还需提供《202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教师聘用合同》的电子档。

⑶复试内容

专业笔试: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由各教学院参照《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组织,复试内容可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开卷。

综合面试:由各教学院组织。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⑷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⑸拟录取手续办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点击同意拟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于复试前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体检报告给相关教学院。

四、奖助学金

2024年推免生奖助学金政策依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规定发放,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申请人提交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拟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电话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31-58291000

5.监督电话

湖南科技大学纪委办、监察专员办:0731-58291312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09-27


一、招收推免生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24届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须满足以下条件: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且所学专业原则上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我校岗位的学科一致。

3.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

除教育管理[045101]、公共管理[125200]外,我校其他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参见《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收推免生程序

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教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2023年9月28日起(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9月28日-10月7日登陆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缴费金额、时间及流程

缴费金额:120元;

缴费时间:10月8日9:00-17:00(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用本人学籍号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

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点击同意复试。

⑴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教学院另行通知。

⑵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到电子邮箱yjsc@hnust.edu.cn: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④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材料;

⑤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硕师计划”推免生还需提供《202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教师聘用合同》的电子档。

⑶复试内容

专业笔试: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由各教学院参照《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组织,复试内容可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开卷。

综合面试:由各教学院组织。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⑷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⑸拟录取手续办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点击同意拟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于复试前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体检报告给相关教学院。

四、奖助学金

2024年推免生奖助学金政策依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规定发放,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申请人提交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拟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电话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31-58291000

5.监督电话

湖南科技大学纪委办、监察专员办:0731-58291312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服务社会需求,在人才培养上向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全面转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三)在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得到所在单位认可。

二、申请步骤

(一)网上申请

1、网报时间

全年接收网上报名。

2、网报说明

依据《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目录》(附件1),选择合适专业。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二)现场确认

1、资料准备

申请人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照片与上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照片同底。

2、确认时间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0日-30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0日-20日。

申请人根据报名时间,任选其一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3、具体流程

(1)初审

各学院(详见附件1)负责初审。收取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科技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复审。

(3)缴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两个阶段缴费,学位申请人须按阶段、按时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审批备案标准为准。

第一阶段学费(学位课程学习阶段):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一次性缴纳,其中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专业学费为2.4万元,其他类专业为2.2万元。

第二阶段学费(学位申请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部分学科)全国统一考试后,在批准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缴纳,费用为1.2万元。

缴费流程:申请人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选择学生业务-自助缴费-登录,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学费”,自助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不接受退费申请。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三、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学位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学位申请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1~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形式为面授教学或网络教学;面授教学的上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必须在6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部分学科)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方能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总共不超过八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应延期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申请无效。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招生、培训及收费等事宜。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四)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58290938 刘老师


湖南科技大学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4亩,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1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640余万册。设有20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8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和计算机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以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3个国防特色学科,1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2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2571人,其中专任教师1645人、正高职称328人、博士学位教师1068人。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最美教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22人次。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9867人、在校研究生4897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781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7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10门省级一流课程,74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4项。

学校有38个国家级、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13个省级社科类研究基地。“十二五”以来,承担“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近800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88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2517项,推广新技术136项。《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均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入选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学报。学校领衔研发的“海牛Ⅱ号”海底大孔深保压取芯钻机系统,刷新世界深海海底钻机钻深记录,标志着我国在这一技术领域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台湾、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0多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校训精神,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大力实施“353”战略,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22年7月18日)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三种。

“硕博连读”制是指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后,直接确定为博士研究生的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试点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是指符合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三)学历要求(满足条件1或2)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3年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四)原则上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五)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七)报考人员身心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八)不接收已被国内外高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九)“硕博连读”制的报名条件另见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4号)及相关学院“硕博连读”制实施细则。

(十)“申请—考核”制的报名条件另见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6号)及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系统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30日。

2.普通招考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2月13日。

3.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报名费

1.收费标准:350元/人。

2.缴费时间:

“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2日缴纳;普通招考考生于2023年2月16日-17日缴纳。

3.缴费方式:考生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网址:http://szpt.hnust.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硕博连读”制考生用本人硕士学号+姓名登录,点击“学杂费”,选择“博士报名考务费”自助完成缴费;“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使用本人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本人姓名登陆,点击“学杂费”,根据界面提示自助完成缴费。注意:①报名号填在登录界面的“学号”栏内;②报名号后须加上2023。

(四)资格审查

1.“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查详见相关学院通知;

2.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在2023年2月26日前,必须将如下材料寄送(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要求及顺序(不装订)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和学位查询,并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代理机构: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116082。

(4)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5)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6)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附件4)。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准考证打印

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内容:

1.英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三小时。

(二)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5-16日(若有变动,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招生计划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博士学位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以普通招考方式完成。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经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七、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为全日制,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四年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依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相关规定发放。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同时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八、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联系(附件7)。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邮政编码:411201,联系电话:0731-5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01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181                联系人:吴老师

081900 矿业工程

01 矿物资源开采

朱川曲    李青锋

11

1121英语

②2401矿业综合

③3501岩石力学

3502通风安全学

(二选一)

02 岩石力学与岩层控制

王卫军    朱永建 万 文

03 矿山灾害预防与控制

赵延林    张道兵

04 矿物加工与综合利用

余伟健    吴   海 戴德求

05 矿山环境保护

任伯帜    王艳军李朝奎

001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181                联系人:吴老师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01 防火防爆与应急处置

施式亮     鲁   义 叶   青     周福宝贾真真

6

①1121英语

②2402安全科学与工程综合

③3503流体力学

3504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 (二选一)

02 矿山动力灾害与预防控制

李树清    李   贺

03 作业环境安全与职业防护

游   波     王  欣   王鹏飞    张  勇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02 土木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052              联系人:白老师

081400 土木工程

01 岩土与地下工程

陈湘生     胡   伟 陈秋南    马缤辉 安永林

5

①1121英语

②2403土木工程综合

③3505力学基础(含动力学)3508流体力学

(二选一)

02 结构设计理论与施工控制

祝明桥    汪建群 陈 林

03 防灾与减灾工程

戴益民    孙洪鑫 禹见达    李永贵

04 人居环境营造与污染防控

郝小礼    邓仁健朱国成    杨   健

曾超峰    侯保林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03 机电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124                 联系人:熊老师

080200 机械工程

01 海洋资源开发装备设计理论及关键技术

万步炎    金永平

刘德顺

12

1121英语

②2404机械工程综合

③3506机械系统动力学与控制

02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蔡志华    吴亮红

03 复杂装备智能诊断与健康维护

赵前程  宾光富沈意平    王   宪

陈安华

04 机电液系统动力学与控制

戴巨川   黄良沛冯和英  杨书仪郭   勇   周  兰   刘繁茂

05 绿色高效精密加工与智能制造

邓 辉       陈   冰

唐思文    牛秋林

李鹏南  伍济钢 万林林  李时春 卢立伟  陈宇强 唐昌平    刘   筱  颜建辉    刘文辉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0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190                联系人:谢老师

083500 软件工程

01 软件服务工程

刘建勋     曹步清

文一凭     唐志军

8

1121英语

②2405高级软件工程

③3507高级数据库技术

02 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

陈超洋     王晓亮

何   勇     李冬梅

03 软件工程技术

李冠憬   梁  伟 龙四春

04 领域软件工程

李   涛     熊乃学

胡勇华     詹   杰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06 化学化工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045                  联系人:曾老师

070300 化学

01 环境功能高分子材料化学

周   虎   周智华刘清泉     曾坚贤

5

①1121英语

②2406化学综合

③3509高等有机化学

3510物理化学

(二选一)

02 有机化学

唐子龙   谢文林曾望东     周再春

03 物理化学

李筱芳  张少伟 谢国锋    刘云新

04 分析化学

黄昊文   陈   建陈  述    张培盛邓克勤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793                联系人:李老师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颜中军     陈春萍

13

1121英语

2407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③35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刘建武   刘正妙 黄   海     吴毅君

廖和平

03 思想政治教育

唐亚阳   宋劲松 喻   军   禹旭才 颜   柯   刘宇文 李海萍     周险峰

04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黄利新   谢   忠宋智敏     米   华

徐德刚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考试科目

备 注

015 商学院                            咨询电话:0731-58290119                         联系人:周老师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1 区域经济学

刘友金   叶文忠 曾祥炎

11

1121英语

2408宏观、微观经济学3513应用经济学综合

02 产业经济学

戴魁早   成鹏飞 刘莉君   曾世宏 贺胜兵     张志彬

03 国民经济学

肖国安   潘爱民 李石新

04 经济统计学

刘东海    邓淇中

05 国际贸易学

仇    怡    吴建军

注:1.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导师)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计划后确定,请考生考前及时与导师联系相关事宜。

2.拟招生人数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拟招生人数。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考书目

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

参 考 书 目

1121

英语

不指定参考书

2401

矿业综合

1.《采矿学》(第三版),杜计平、孟宪锐,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9.

2.《选矿学》,谢广元,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6.

2402

安全科学与工程综合

1.《安全系统工程》(第三版),徐志胜、姜学鹏,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

2.《安全学原理》(第三版),林柏泉,煤炭工业出版社,2018.

2403

土木工程综合

1.《隧道工程》(第二版),陈秋南、安永林等,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2.《钢筋混凝土原理》(第三版),过镇海,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3.《桥梁工程》(第五版),邵旭东,人民交通出版社,2019.

4.《当代给水与废水处理原理》,许保久、龙腾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5.《建筑环境学》(第四版),朱颖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

6.《土木工程概论》(第五版),叶志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2404

机械工程综合

1.《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第三版),张鄂,科学出版社,2019.

2.《现代制造技术》(第二版),王细洋,国防工业出版社,2017.

3.《工程材料及应用》,周凤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2405

高级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实践者的研究方法》 (第八版),Roger S. Pressman,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2406

化学综合

1.《无机化学》,宋天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2.《有机化学》,李景宁,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分析化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2407

毛泽东思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1.《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集》《邓小平文选》.

2.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二十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4卷).

2408

宏观、微观
经济学

1.《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九版),哈尔R.范里安著,费方域、朱保华等译,格致出版社,2015.

2.《宏观经济学》(第十二版),鲁迪格·多恩布什、斯坦利·费希尔、理查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3501

岩石力学

《岩石力学与工程》(第二版),蔡美峰,科学出版社,2013.

3502

通风安全学

《通风安全学》(第二版),张国枢,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1.

3503

流体力学

《流体力学泵与风机》流(第五版),蔡增基、龙天渝,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0.

3504

工程热力学与

传热学

《热工基础》(第三版),张学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3505

力学基础

(含动力学)

1.《结构力学》(第五版),包世华.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

2.《结构动力学》(第二版),克拉夫、彭津,王光远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506

机械系统动

力学与控制

1.《机械振动》(第二版),张义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

2.《现代控制理论》(第三版),刘豹、唐万生,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507

高级数据库技术

《数据库系统概念》(第六版),Abraham Silberschatz 等,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3508

流体力学

《高等流体力学》,伍悦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2013.

3509

高等有机化学

《高等有机化学》,汪秋安,化学工业出版社,2017.

3510

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南京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35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

主义发展史研究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

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列部等,人民出版社,2007.

3.《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顾海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513

应用经济学综合

1.《区域经济学通论》,安虎森,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产业经济学与组织》, 多纳德·海、德里克·莫瑞斯,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3.《国民经济学》(第三版),林木西、黄泰岩,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4.《统计学》,袁卫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5.《国际贸易》中文版(第十五版),托马斯·A·普格尔著,赵曙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6. 《国际贸易》英文版(第十七版),托马斯·普格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学院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从事继续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现有继续教育包括高等函授教育、中学校长与中学教师培训、行业培训等多种办学形式。学院位于湖南科技大学校本部,地处湘潭市北二环九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生活设施齐备,教学设施完善,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院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2人。              
      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1985年创办以来,依托学校的办学资源,致力于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形成了以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为主体、行业培训为重点的多元化继续教育体系。学院先后举办了函授、夜大、成人教育脱产班、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先后承担了中学校长和中学骨干教师培训、煤炭行业“653工程”培训、矿长培训和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等多种培训项目,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              
      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教育质量第一”的办学宗旨,按照“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兼顾效益、稳步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科学调整函授站(点)布局,深入厂矿企业宣传发动生源,积极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招生政策支持等多种措施,实现了稳步发展的目标。目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设有高升本、专升本、高升专三个层次,包含函授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2021年计划49个本、专科专业招生。学院现有30多个函授站(点),分布湖南、广东、新疆、广西、福建、云南、贵州、山西、山东、海南等10个省(区),各类在籍学生近3万人,形成了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特色鲜明的成人高等教育格局。              
       教师教育和矿业工程教育是湖南科技大学的办学特色。长期以来,学院在中小学教师培训和煤炭行业培训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积累了丰富的培训资源和经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培训体系。目前,学院承担的培训类型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的教育部“国培计划”和教育厅的 “省培计划”,矿业工程教育领域的煤炭行业培训等。截止2021年6月,学院先后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项目100余项,培训人员1万余人。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煤炭成人教育先进集体”、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子项目实施工作先进集体”、 “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  

学校党校2023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培训班开班仪式在黎锦晖音乐厅举行。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谢慧出席。开班仪式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张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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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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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慧讲话


谢慧希望广大学员带着问题学,对着标准做,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培训纪律,明确自身定位,深入学习党的最新创新理论,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有所成,学有所获。


张琳说,预备党员不仅要在思想上入党,更要在实践中展现自身过硬素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小光对本期培训工作作了说明。郝书敏作为学员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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