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是农业农村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6万亩。校园风景秀丽,景色宜人。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溯源于1905年创办的江西实业学堂,1908年更名为江西高等农业学堂。本科教育肇始于1940年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2年组建江西农学院。1958年创办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1968年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69年江西农学院和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合并。1980年11月更名为江西农业大学。
学校育人体系完备。现设有17个学院,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人。学科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教、艺等9大门类。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61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4个江西省一流学科,11个省级一流专业,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4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
学校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有在职教职工186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教师总数80%以上。拥有以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为代表的国家级人才101人次,以井冈学者特聘教授为代表的省部级人才284人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19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农业农村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4个。
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特色鲜明。现有全国生猪领域唯一一个、江西首个独立组建的猪遗传改良与种质创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国家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产教融合重点创新中心、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41个;拥有全省唯一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拥有省级重点智库等人文社科研究平台6个。
学校办学成就卓著。坚持教学科研共同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37万余人,涌现出13名院士,1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30多位大学党委书记、校长,100多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等杰出人才,毕业生大多数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推广等领域的骨干力量。学校与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战略合作、科技合作关系,推广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及现代农业技术。“十三五”以来,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70余项。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率先在江西省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国家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的突破。
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深入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努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委书记 黄路生
黄路生,1965年生,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现任江西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理事长,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主任,德国哥廷根人文与科学学院通讯院士,德国洪堡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猪遗传改良与种质创新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十五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留联会(欧美同学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家猪的遗传育种研究。在猪重要经济性状的遗传机制解析及其分子育种的基础研究、技术创制、产品创造中取得了国际领先水平的系统性创新成果。全面研究了欧美商业猪种及中国地方猪种生长、繁殖、体型、毛色、抗病和肉质性状的种质遗传特性,并阐明了家猪脊椎数量、肉的品质、胴体长度、抗病能力、毛色、骨骼长短等经济性状的遗传机制,是国际上发现并鉴别家猪质量性状及复杂数量性状因果基因及其因果突变最多的专家。创建的大体格、多排骨、雪花肉、抗病力强基因育种技术获国际发明专利,达国际领先水平并对民族企业全部免费无偿使用,对国家种业破卡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基础研究上,组装了世界领先水平的分相、无盲区家猪基因组;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中国畜牧学科目前唯一《Nature》研究长文。在技术创制上,研发的家猪育种基因芯片“中芯1号” 国际领先,并在全国所有24个生猪主产省份推广应用,成为国家生猪种业“破卡”的主流技术技术保障。在产品创造上,培育的中系大体格山下长黑猪综合生产性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模)、全国创新争先奖。以第一主持人身份,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江西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江西省技术发明一等奖、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以及省部级奖励10项。以通讯作者在Nature, Nature Genetics, Nature Communications, Microbiome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是国际知名动物基因组及遗传育种学家。
校长 魏辅文
魏辅文,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保护生物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兽类学分会理事长、中国生态学会副理事长、国际保护生物学会中国分会主席、世界兽类学家联合会执委;Conservation Biology杂志亚洲区域编委、中国科学生命科学杂志常务副主编、生态环境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等。
长期从事濒危动物演化与保护生物学研究,是国际上濒危动物保护基因组学和宏基因组学研究的主要开拓者,率先提出保护演化生物学和保护宏基因组学新分支学科。重要代表性研究成果分别发表在Science, Nature, Nature Genetics, PNAS, Current Biology, Science Advances, National Science Review, Nature Communication等期刊上。
主要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第一)、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和国际分子生态学奖(Molecular Ecology Prize)等。
校徽是圆形徽标,上方标有“江西农业大学”字样;下方标有“1905”字样;下方边缘为江西农业大学的英文译名。
校旗为长方形旗帜,白底红字,中央印有校名,左上角配以学校徽志。校旗规格选用国旗三号标准,长192厘米,宽128厘米。
南区大门
第五教学楼
一号大门
第一教学楼
拾禄楼
北区运动场
行政大楼
思镜湖
南区图书馆
北区图书馆
早樱盛开
翠湖春景
学生宿舍区
南区田径场
翠湖风光
江农春光
摄影:熊龙彪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升旗仪式
教务处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的职能是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政策,制定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总体发展规划,提出本科教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拟订并组织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本科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育教学研究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处设办公室、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科、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教育技术科和教室管理站共7个科室。
—————————教务处工作职责——————————
1.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协调江西省新农科教育研究中心工作,围绕新农科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推动新农科人才培养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
3.指导教学单位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每学期的教学规划、运行与管理工作。
4.指导教学单位专业建设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等工作,实行专业预警和动态管理;指导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语言文字等教育教学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施方案,组织教学成果项目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评奖工作。
6. 负责组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组织全校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试和重修、补修等考试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管理。
8.负责组织协调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做好教材建设、教材选用、教材征订等工作。
9.负责编制校历、编排本科课表,管理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成绩、学位和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等。
10.负责本科教学信息化建设,维护本科网络教学平台,组织教师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培训,管理教务系统。负责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规划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标准化考场、教学大楼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教室的调度使用等工作。
12.负责本科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信息化管理,汇编全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13.负责受理本科教学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
14.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是江西农业大学二级学院,继续教育是学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源于农业技术培训推广中心,1986年成立函授部,1993年4月在函授部的基础上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1994年1月学校农业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并入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3月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教学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承担了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农业农村干部培训的管理任务。学院现设有党政办公室、财务室、学历教育科(“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管理科)、培训科、后勤服务科、督查科共六个部门,有教职员工38人。拥有三栋独立的培训大楼,教学设备齐全、培训环境优雅。学院依托全校教育教学资源,规范发展函授教育,全力提升“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质量和层次。与此同时,积极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拓展业务范畴,各种省、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反响热烈,国家农业部“头雁”培训项目、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等也正在开展中。学院致力于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现有在籍函授生、自考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培训学员1万余人。
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将坚持抓质量、出特色、促创新的发展道路,立足江西、服务华东、辐射全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培养江西农业农村发展的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系电话:0791-83813540
地 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江西农业大学校内
邮 编:330045
江西农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
(1)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101号
学院:农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林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职业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888号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是农业农村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23年学校共招收56个本科专业(含10个专业方向),除西藏、港澳台地区外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城乡规划和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继续实施六个惟义实验班招生,招生专业为农学、林学、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江西省除设置音乐学普通批平行志愿招生外,还设置钢琴、古筝、扬琴、小号、圆号五个小专业在提前批单志愿招生。
增设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和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招生专业为单列代码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若确实需要使用预留计划或招生计划调整,招生办公室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在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出计划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改革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生源实际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普通类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投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应文件中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报考理工类的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英语、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它专业建议按英语语种报考。
第十五条 江西农业大学部分专业设置相关要求。
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软件工程+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议具有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省外艺术类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江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音乐学专业考生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器乐)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按相关专业省统考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750/450)]。
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含小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西农业大学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招生简章”和“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考生除对“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艺术类考生)不予录取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征求考生意见将其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或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再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被江西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办。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特长奖学金和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当地指定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等。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学生按“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本科文史理工类专业4090-522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大一、大二10000元/年,大三、大四9000元/年);中外高水平大学交流计划班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四年均需向江西农业大学缴纳学费,第三、第四学年赴澳学习,出国费用另计)。本科生在校期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询QQ:2865762301
学校网址:http://www.jxau.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45
学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1-83813487
电子邮箱:ndjw2022@jxau.edu.cn
第三十三条 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 院 | 专业 | 视频介绍 | 学制 | 招生科类 | 学院 | 专业 | 视频介绍 | 学制 | 招生科类 |
农学院 | 四年 | 理工 |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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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视频 | 四年 | 理工 | (土地整治方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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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智慧农业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园林与艺术学院 | 四年 | 理工 |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 四年 | 文史 | ||||
四年 | 工 | 四年 | 文理兼招 | ||||||
五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文史 | ||||||
点击查看视频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艺术 | |||||
四年 | 理工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艺术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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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五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点击查看视频 | 四年 | 理工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工学院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文理兼招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文理兼招 | ||||||
四年 | 理工 | 职业师范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经济管理学院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艺术 |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三校 |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软件学院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四年 | 理工 | ||||||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文理兼招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
四年 | 理工 | 四年 | 理工 |
近日,团中央青年发展部通报表扬一批在2023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集体、个人和项目。我校荣获2023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校团委吴璨获评“优秀个人”(全省10人),生工院微光“童”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获评2023年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工学院暑期“三下乡”农业机械化新技术试用示范与推广应用项目获评“优秀品牌项目”(全省3项),我校获奖总数位列全省高校榜首。本次是我校连续30次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组织的“强国有我、青春有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暨2023年“万名大学生进千站”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行动评选中,我校获得优秀实践成果5项,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指导老师3项,优秀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2项,优秀个人23人。此外,在2023年江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校荣获江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获评优秀实践团队5个,获评优秀个人9人,获评优秀调研报告2篇,“扬帆计划”大学生实习专项优秀个人3人。
从1989年暑假,组织第一支“三下乡”社会实践队走进广阔的农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至今,我校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经坚持开展了34年。从最初的几支队伍几十个学生参与,发展到今年暑假,我校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等9个方面共立项组建了84支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营队、14支“共大文化遗址”调研专项活动营队、12支“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科技小院专项活动营队,共计110支队伍开展相关活动。3000余名师生赴省内外86个县区124个乡镇,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