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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23 14:47:11 37
招生电话:022-60600336,022-28113336
电子邮箱:zszx@tust.edu.cn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生物工程学院 > 海洋与环境学院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文法学院
 > 人工智能学院 > 理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体育教学部

管理机构


科学研究学研究

历史与特色

《天津科技大学学报》(ISSN 1672-6510,CN 12-1355/N)是以本校重点学科为支撑的综合性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本刊创刊于1986年,其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学报》,由于主办单位的更名,经主管部门批准,从2004年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学报》。本刊为双月刊,逢双月末出版。

天津科技大学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多科性大学,依托天津科技大学雄厚的科研实力,《学报》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本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务实求真,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提倡科学民主、学术自由,实事求是地探讨学术问题,为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服务,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主要刊登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机械及自动化、海洋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理论及应用的研究论文、研究报告。

《学报》坚持刊登高质量的学术论文,除了发表本校的优秀论文,更面向国内外公开征稿。本刊一直被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编辑委员会作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并且是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俄罗斯《文摘杂志》(AJ)、《中国生物学文摘》等多家文摘的期刊源。《中国期刊网》(CNKI)、《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VIP)全文收录,被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评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20)”,是“中文核心期刊(2014年版)”、“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管理机构

姓名: 吴振军

职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处长(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工作职责:主持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 022-60602237

电子邮箱: rudder@tust.edu.cn


姓名: 王娜

职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工作职责:国际交流与合作、留学生等

办公电话: 022-60600237

电子邮箱: wangna@tust.edu.cn


姓名: 赵佩钦

职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工作职责:国际交流与合作、教师因公出国(境)、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引进国外智力、国际会议、国际中文教育、合作办学等

办公电话: 022-60602237

电子邮箱: zhaopeiqin@tust.edu.cn


姓名:张爽

职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科科长

工作职责:留学生工作

办公电话:022-60600174

电子邮箱:zhangshuang@tust.edu.cn


姓名: 南方

职务:引进国外智力科科长

工作职责:国际交流与合作、教师因公出国(境)、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引进国外智力、国际会议、国际中文教育、合作办学等

办公电话: 022-60602237

电子邮箱: nanfang@tust.edu.cn


姓名:马文婷

职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科科员

工作职责:留学生工作

办公电话:022-60600174

电子邮箱:mawenting@tust.edu.cn


姓名:李强

职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科科员

工作职责:留学生工作

办公电话:022-60600237

电子邮箱:liqiang@tust.edu.cn


姓名:刘韬

职务:引进国外智力科科员

工作职责:教师因公出国(境)、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合作办学等

办公电话:022-60602237

电子邮箱:liutao@tust.edu.cn


姓名:杨刚

职务:引进国外智力科科员

工作职责:长短期外籍专家及博士后聘请、外专人才项目、引智项目、合作办学等

办公电话:022-60600237

电子邮箱:yanggang@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学校实际,参照《天津科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主动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1. 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 学校代码:10057

5. 学校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

6. 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首批四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学校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学校地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现有滨海、河西2个校区,共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学校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总建筑面积约90.25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部),图书馆馆藏图书204万余册。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60人。现有院士6名(含双聘)、国家级人才20余名、省部级人才100余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40余支。累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1.5万余人。获评天津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评价优秀单位,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7个,另有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个。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高分子科学、食品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在U.S.News学科排名中分别位居全球第21位、第38位。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天津市顶尖学科,工业生物技术、药食同源、化工新材料、智能轻工装备制造、近海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大数据与智能汽车6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

学校建有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源纤维制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平台47个。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首批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并获绩效评价优秀等次。获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通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是天津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中首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高校。获批天津市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学校在天津市率先启动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出台选课制、弹性学制、导师制、学分互认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智能科学与先进制造实验班”培养项目,培养创新型和跨学科卓越人才。以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等为载体,构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地融合的创新共同体,促进学科链、专业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与美国、英国、加拿大、芬兰多所高校签订“3+1+1”“2+2”“1+2+13+1本硕连读”等联合培养人才协议,与多个国家相关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3年面向31个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九条 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 号)文件执行。学生按学校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不含辅修、重修及超出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多修的学分学费)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中日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项目22000//学年;中英合作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项目24000//学年;中澳合作财务管理项目25000//学年。

第十条 住宿费:4人间为1200//学年,6人间为1000//学年,依据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收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面超过30%。现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和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等十余项专项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和个人赞助的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多项助学金。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或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区、市),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除日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外,其余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专业和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专业对英语学习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招生执行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认可招生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具体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执行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依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归属学院所在校区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材料,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学生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有相关规定和以中外合作办学形式、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或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应修订并依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获取有关报考信息。有关录取信息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途径、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学校网址:https://www.tust.edu.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022-28113336

邮箱:zszx@tust.edu.cn

监督电话:022-60600330

2023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首批四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现有滨海和河西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教职工21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5人、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百余人。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建有专业学院14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7个,另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个。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特制订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招生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本科招生计划拟定484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政治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检合格。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专业对应的统考子科类以我校向各省备案为准。

四、学费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

专业学费(元/年)

产品设计

8000

视觉传达设计

8000

环境设计

8000

公共艺术

8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8000

动画

11000

若主管部门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五、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招生相关规定,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分,以“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 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备案的为准。

2.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

3. 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

(三)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六、其他说明

学校艺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授艺术学学士学位。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七、监督与复查

(一)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s://zsb.tust.edu.cn

学院及专业介绍:http://ysxy.tust.edu.cn/index.html

招生办邮箱:zszx@tust.edu.cn

政策咨询电话:022-60600336

监督电话:022-60600330

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首批四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现有滨海和河西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教职工21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5人、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百余人。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建有专业学院14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7个,另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个。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文件有关规定,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将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证件须与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3年学测,且语文、数学(具体专业对应数学A或数学B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为准)、英文考试科目中须有两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3年招生计划为3人,计划数在各招生专业间打通使用,同时视生源情况,经学校审议批准,计划可适当增加。

招生专业及数学科目要求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类)

招生科类

数学科目要求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数学A

2

生物工程

理科

数学A

3

包装工程

理科

数学A

4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数学A

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理科

数学A

6

数字媒体技术

理科

数学A

7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数学A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数学A/B均可

9

财务管理

文理兼招

数学A/B均可

10

英语

文理兼招

数学A/B均可

三、收费标准

(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制度,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二)住宿费依实际住宿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材料

请考生提前准备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按系统要求的格式提交,确保清晰可读。

以下为报名系统所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近期免冠1寸照片,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4.“学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内容包含各科目成绩、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5. 本人亲笔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除1-5基本材料外,以下6-8项为申请我校的附加材料,请考生在报名系统“附加材料”处提交:

6. 本人亲笔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7. 个人申请陈述(包括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天津科技大学学习的原因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8. 其他材料。如有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可主动提供;如没有,可不提供。如a.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大赛等;b.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c.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以上内容请提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有关证明材料(需有公章)的扫描件。

五、审核、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核

学校将在2023年4月1日—4月21日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面试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并于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二)面试考核

报名资格审核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4日前开展,具体形式及安排请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tust.edu.cn)有关公告通知。

(三)录取安排

学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录取确认后,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将于2023年7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及面试环节费用。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以两周为限。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报名工作安排如有变化,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七、监督与复查

(一)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s://zsb.tust.edu.cn

招生办邮箱:zszx@tust.edu.cn

政策咨询电话:+86-22-60600336

监督电话: +86-22-60600330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天津双城之“滨城”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

       学校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获上级重点支持并入选天津市高校顶尖学科培育计划。现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土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排名接近前1‰。高分子学科在USNews学科排名中位居全球第21位,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软科排名世界第40位。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教授、副教授737人,校内外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60人。拥有双聘院士6名、“国家特支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5名、天津市杰出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45名、教育部创新团队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36支,涌现出了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

       随着学校高水平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科研事业等工作的长足发展,我校研究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2023年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突破2000人,目前在校研究生总人数5800余人。2012年新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16年新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以上两类计划考生报考。我校具有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我校制定实施了《天津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暂行规定》,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学校秉承"尚德尚学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训,培养研究生具有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本学科领域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学校被教育部列为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为了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多措并举。对于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采取校企“双导师”办法,建有大型综合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合作单位为滨海新区全国500强大型企业及国家级科研院所,双方互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共享国际先进大型仪器设备优势资源,全面提高研究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多个基地被列入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截至目前,我校累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近万人。设立了《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具有较高水平基础理论研究和较好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的博士论文进行深入研究,争取获得新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我校连年获得天津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已获得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近50余篇。学校重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与多个国家相关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

       我校高度重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全方位育人工作理念,不断从制度上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系框架,有力保障了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及创新活动。学校特别重视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氛围营造,研究生的学术思想道德水平和学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优势,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能力不断加强;加强研究生活动载体建设和活动内容设计,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研究生群体中不断涌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全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天津科技大学考点2024年研考考场分布及入场安排等考前温馨提示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在我校滨海校区和河西校区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场分布:

滨海校区考点:3号考试楼:1-62考场

5号考试楼:63-82考场

9号考试楼:83-98考场、125考场(第三天)

河西校区考点:主楼:99-124考场、126-128考场(第三天)

校外考生均在滨海中校区参加考试。考生可从学校南门、西门入校,南门至3、5号考试楼步行约需5分钟,步行至9号考试楼约需10-15分钟;从西门入校步行至3号、5号、9号考试楼约需10-15分钟,请考生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物品存放、安检和入场。进校路线、非考试物品存放处、考试楼位置、就餐食堂、午休教室等如下图所示:


二、考前重要提示:

1.请考生确保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建议校内考生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前往考场,建议校外考生尽量不要携带包、手机和智能手表等非考试物品。

2.本考点已为考生准备考试文具套装(含黑色签字笔、涂卡笔、橡皮、直尺、小刀),考生不得自带基础考试文具。

3.12月22日18:00后,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分布,也可在18:00—20:00凭准考证入校查看考试楼位置(考场封闭,不允许入内),熟悉周边环境。

4.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试楼前须进行物品存放、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检查,为确保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至少于考前1小时(上午7:30、下午13:00)到达考试楼外排队等待安检入场(尤其是首场考试),以免影响考试。

5.所有考场均配有时钟,禁止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等非考试物品入场。

6.我校考点不允许考生车辆驶入,请校外考生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并预留充足的时间,如开车来校,可按照交管部门的引导,将车辆沿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停放。

7.近期我市遭遇严寒极端天气,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

 

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考提示


发布日期:2023-10-24 | 作者: | 阅读次数: 1336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报名前准备

考生符合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政策要求,经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获得少民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并领取《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报名

考生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根据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要求,领取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校验码(领取方式查看各省招考公告或联系报考点)。

考生凭校验码网上报名(只能选择发放校验码所在省报考点),报考类别为定向,若为非在职,定向单位请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参见少民登记表公章),若为在职,定向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请与单位确认是否能全脱产学习),其余报名流程同普通考生。

3.招生计划数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为8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2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6名。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为18名,含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6名。根据教育部计划下达的要求,初试阶段仅接受新疆、内蒙古、云南、广西共四个省份具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报考。

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待复试时提交给报考学院。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报名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一般在证书左上角)必须填报完整准确,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计划数

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预计招收14人左右(具体以明年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考提示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报名前准备

考生符合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政策要求,经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获得少民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并领取《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报名

考生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根据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要求,领取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校验码(领取方式查看各省招考公告或联系报考点)。

考生凭校验码网上报名(只能选择发放校验码所在省报考点),报考类别为定向,若为非在职,定向单位请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参见少民登记表公章),若为在职,定向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请与单位确认是否能全脱产学习),其余报名流程同普通考生。

3.招生计划数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为8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2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6名。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为18名,含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少民骨干招生计划6名。根据教育部计划下达的要求,初试阶段仅接受新疆、内蒙古、云南、广西共四个省份具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报考。

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待复试时提交给报考学院。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报名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一般在证书左上角)必须填报完整准确,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计划数

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预计招收14人左右(具体以明年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扎实过硬的实践技能,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三、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培养,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非全日制的招生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学费与奖励资助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3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学年缴纳。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提供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响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五、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领军或技术骨干作用。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四)报考考生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国(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较好的工程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基础,由单位推荐,一般应承担过工程应用类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3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当职称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工程类课题。

提示: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对应学科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加试成绩合格,加试方式及成绩认定由学院确定。须提交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五)非应届报考考生须有一定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或者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一项;

(3)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者拥有发明专利2项或者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规程。

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效益,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术改良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六、报考流程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 申请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8:00-2023年4月16日18: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费:14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综合考核费90元,综合考核时由博士招考学院统一收取。

4.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材料提交

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其他要求详见报考学院实施细则。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

(2)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证明,以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3);《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附件4)

(4)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根据教育实际提供相应材料);

(8)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

(10)单位推荐信(推荐单位须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等项目)。

(11)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审核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初审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A类学术类)≥5.5或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或WSK(PETS5)≥60视为英语成绩合格。

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无时间限制;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应为近三年取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按照各博士招生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七、其他说明

1.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6.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受理邮箱:tjkdyz@tust.edu.cn(优先)

受理电话:022-60600279,022-60600124。

九、联系方式

1.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2.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网址

生物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601995

http://swxy.tust.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60600676

http://qgxy.tust.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912584

http://spxy.tust.edu.cn/

化工与材料学院

孟老师

022- 60602737

http://hgxy.tust.edu.cn/

海洋与环境学院

马老师

022-60601894

hyxytust@163.com

人工智能学院

于老师

022-60602036

ybk1984@tust.edu.cn

3.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言泉楼202室;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

咨询电话:60600124(王老师)/022-60600279(史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为2023年9月,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8 年。

三、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四、学费及奖励资助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学费按学年缴纳。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提供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五、报考条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博士招生学院制定的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6.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7.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8.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所列条件。

(二)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见各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所列条件。

六、报考流程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4月16日18: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费:14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综合考核费90元,综合考核时由博士招考学院统一收取。

4.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需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材料初审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要求见各博士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注意: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和地址寄送,并注明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提交材料包括:

(1)《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申请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申请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四)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A类学术类)≥5.5或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或WSK(PETS5)≥60视为英语成绩合格。

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按照各博士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

(三)录取阶段

1.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2.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身份及档案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其他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124;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1.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2.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网址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2-60600720

http://jxxy.tust.edu.cn/

化工与材料学院

孟老师

022- 60602737

http://hgxy.tust.edu.cn/

生物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601995

http://swxy.tust.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60600676

http://qgxy.tust.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912584

http://spxy.tust.edu.cn/

3.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言泉楼202室;咨询电话:022-60600124(王老师)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咨询电话:022-60600279(史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为2023年9月,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8 年。

三、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四、学费及奖励资助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学费按学年缴纳。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提供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五、报考条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博士招生学院制定的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6.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7.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8.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所列条件。

(二)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见各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所列条件。

六、报考流程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4月16日18: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费:14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综合考核费90元,综合考核时由博士招考学院统一收取。

4.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需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材料初审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要求见各博士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注意: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和地址寄送,并注明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提交材料包括:

(1)《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申请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申请2023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四)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A类学术类)≥5.5或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或WSK(PETS5)≥60视为英语成绩合格。

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按照各博士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

(三)录取阶段

1.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2.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身份及档案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其他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124;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1.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2.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网址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2-60600720

http://jxxy.tust.edu.cn/

化工与材料学院

孟老师

022- 60602737

http://hgxy.tust.edu.cn/

生物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601995

http://swxy.tust.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60600676

http://qgxy.tust.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912584

http://spxy.tust.edu.cn/

3.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言泉楼202室;咨询电话:022-60600124(王老师)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咨询电话:022-60600279(史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另行公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 “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其中,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2022年9月,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考类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申请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四、报考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博士招生学院制定的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2年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

3. 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6. 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7. 报考“少民骨干”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8.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所列条件。

(二)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见各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所列条件。

五、学费及奖励资助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奖助学金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个部分: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以上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同时学生还可以参加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等的评选。

我校开辟有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考试安排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8:00-2022年4月2日18:00

2.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除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费:14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综合考核费90元,综合考核时由博士招考学院统一收取。

4.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应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 初审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要求见各博士招生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注意: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和地址寄送,并注明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提交材料包括:

(1)《2022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申请2022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2022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2022年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四)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12)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 综合审核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1)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A类学术类)≥5.5或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或WSK(PETS5)≥60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按照各博士招生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

(三)录取阶段

1.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2.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身份及档案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 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60600124;受理邮箱:tjkdyz@163.com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二维码请见下)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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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联系方式及网址

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网址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2-60600720

http://jxxy.tust.edu.cn/

化工与材料学院

孟老师

022-60602744

http://hgxy.tust.edu.cn/

生物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601995

http://swxy.tust.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60600676

http://zzxy.tust.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60912584

http://spxy.tust.edu.cn/index.html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2-60600279(史老师)/60600124(王老师)

研究生院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言泉楼202室;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行政办公楼三楼西厅。

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是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学校目前设有滨海、河西2个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图书馆馆藏图书195万册,教学、科研设备总值7.18亿元,体育场馆和专项训练设施齐全,建有较高水平的校园网,各项生活设施齐备。

天津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创办以来,伴随着学校的成长,现已发展成为以专升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同时并举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体系,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和管理机制。多年来,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依托,充分发挥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优良和图书资料丰富等优势,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级各类人才,成绩显著,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被天津市教委确定为计算机应用能力“定点培训单位”。与滨海新区结为“区校终身教育联合体”。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20号楼

联系电话:60601263(学籍、招生工作)、60601262(学生、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2023年12月19日,校党委书记白海力、党委副书记贾启君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调研。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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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海力对马克思主义学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院所展现的勤勉敬业态度、良好工作氛围和积极向上风貌表示赞赏。白海力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承载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承担着学校思政课的教学任务,是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当前,学院正处于“量的快速积累和水平的快速提升”的发展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建强第一学院、第一学科、第一主课、第一队伍上下更大功夫,抓住天津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机遇,依托教育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等重要平台,争取更多资源支持,全面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针对学院下一步发展,白海力强调四点工作意见。一是要在马言马讲政治。要坚持政治引领,引导政治理论课教师旗帜鲜明讲政治,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二是要育人育才担使命。要充分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坚持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三是优师优教强队伍。要注重引育高层次人才,建强师资队伍梯队,将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为思政课教学资源,加强磨课练兵,推动思政课入耳、入脑、入心。四是聚心聚力抓党建。要坚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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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座谈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学院历史沿革,全面汇报了学院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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