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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21:48:01 39
招生电话:0532-88957996
电子邮箱:zsb@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双50强高校”,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历史底蕴厚重,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沈阳轻工业高级职业学校,1956年迁至青岛,更名为青岛橡胶工业学校;1958年升格为山东化工学院,1984年、2002年先后更名为青岛化工学院和青岛科技大学,至今形成了“五校区一基地”的办学格局。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拥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其中化学学科首次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住鲁院士2人、聘任院士10人,国家杰青5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5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国家优青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全国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0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6人。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现有本科专业79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个。17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国家级项目213项、省级项目139项。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先后获得1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现有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合物加工技术及其相关热物理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生态化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性能聚合物及成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态化工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孵化器等13个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与成果转移转化载体。通过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或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而上市的公司已经达到了9家(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集团、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首个以山东省高校命名的卫星——“青科大一号”卫星发射升空;2021年5月,“天问一号”安全着陆火星,学校提供自主导航关键核心技术。学校专利转让数列全国高校第52位,获批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单位、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因“政产学研融合”而闻名的“青科大模式”广受社会赞誉,并被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参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以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深度报道。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同22个国家和地区的130余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获批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形成了涵盖理、工、艺等学科专业多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格局。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倡议,与德国帕德博恩大学合作成立的中德科技学院,纳入中德两国政府间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典范。牵头共建的泰中国际橡胶学院,是山东省首个理工科类本科境外办学机构。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深化人才强校、构筑学科高峰、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奋斗目标,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定位、全方位要求和全过程引领。学校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科大精神”、践行“橡胶品格”、贯彻“五有理念”,实施人才强校、学科筑峰、质量管理“三大战略”,加快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篇章。

(数据截止至2023年8月)

现任领导
  • 李兴伟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干部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克正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人才、审计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济南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联系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性能聚合物及成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绿色轮胎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李勇 党委副书记

    负责宣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基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保卫处、基建处、教科产融合学院(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管理委员会),联系化工学院。

  • 沈文青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统战、工会、治理体系建设、信访、法律事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侨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女委员会)、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德校区管理委员会、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中德科技学院、国际学院、泰中国际橡胶学院、中德工程学院。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工作。

  • 吕万翔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财务、校办产业、对外合作、校友联谊、教育发展基金会、离退休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处、科技产业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气候变迁与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 丁林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共青团、创新创业、后勤管理服务、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团委、后勤管理处,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先进电工材料研究院。

  • 李志波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研究、继续教育、图书资料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联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李少远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学科规划与建设、研究生教学与招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学科建设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系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大数据学院。

  • 刘明永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青岛科技大学监察专员

    主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巡察日常工作。

  • 罗细亮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普通本专科生教学与招生、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高密校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 张洪坤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持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日常工作。协助李勇副书记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学生)。

  • 朱敬义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主持党委组织部(党校)日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干部工作,协助校长负责人才工作。

  • 秦姣 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主持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丁林副校长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 聂广明 校务委员

    负责校友工作办公室、合作发展处、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工作。协助李勇副书记负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 李兴伟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干部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克正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人才、审计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济南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联系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性能聚合物及成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绿色轮胎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李勇 党委副书记

    负责宣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基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保卫处、基建处、教科产融合学院(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管理委员会),联系化工学院。

  • 沈文青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统战、工会、治理体系建设、信访、法律事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侨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女委员会)、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德校区管理委员会、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中德科技学院、国际学院、泰中国际橡胶学院、中德工程学院。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工作。

  • 吕万翔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财务、校办产业、对外合作、校友联谊、教育发展基金会、离退休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处、科技产业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气候变迁与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 丁林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共青团、创新创业、后勤管理服务、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团委、后勤管理处,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先进电工材料研究院。

  • 李志波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研究、继续教育、图书资料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联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李少远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学科规划与建设、研究生教学与招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学科建设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系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大数据学院。

  • 刘明永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青岛科技大学监察专员

    主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巡察日常工作。

  • 罗细亮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普通本专科生教学与招生、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高密校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 张洪坤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持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日常工作。协助李勇副书记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学生)。

  • 朱敬义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主持党委组织部(党校)日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干部工作,协助校长负责人才工作。

  • 秦姣 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主持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丁林副校长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 聂广明 校务委员

    负责校友工作办公室、合作发展处、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工作。协助李勇副书记负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

校园美景

青岛科技大学学院设置

中德国际合作区

中德工程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学院设置

中德国际合作区

中德工程学院
师资队伍

青岛科技大学学院设置

中德国际合作区

中德工程学院

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处作为学校主管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为: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有组织科研”。

2.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发展目标拟定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

3.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校改革发展目标拟定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并执行。

4.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5.负责省部级、市厅级纵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6.负责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组织遴选推荐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学校科技创新荣誉体系建设。年度及聘期科研量化考核工作及科研奖励工作。

7.负责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的培育、申报、组织、统计、管理、咨询等工作。

8.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学校各级技术转移机构和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横向理工技术合同、科技合作协议的审核、签订、日常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资料归档及后续跟踪等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机构管理,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和科研创新团队的考核与培育。

11.负责学校各类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申报、建设、管理等工作。

12.负责科技学术交流工作和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科技统计和科技年报的编报,科技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各类军工资质的申请和维护,军工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军工平台的申报与管理,军工科技奖励的培育与申报,军民融合组织实施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平台

国家工程实验室

•  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  青岛市生态化工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高性能聚合物及成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橡塑材料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聚合物高性能化及循环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生化分析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多相流体反应与分离工程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分子材料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烯烃催化与聚合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山东省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山东省化工过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山东省塑料高性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山东省天然资源化学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山东省橡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

•  山东省聚合物加工工程实验室
•  山东省先进橡胶材料与加工技术工程实验室
•  山东省海洋环境腐蚀与安全防护工程研究中心
•  山东省新型光电材料与技术工程实验室

 

“十二五”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校生命分析化学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校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校热能工程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校纳米材料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校高性能聚合物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高校清洁化工重点实验室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实验室

•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混炼工程重点实验室
•  全国石油化工行业碳四碳五烯烃聚合物重点实验室

 

青岛市重点实验室

•  青岛市新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
•  青岛市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
•  青岛市工业信息化技术重点实验室
•  青岛市生态化工重点实验室
•  青岛市化工火灾预防与安全重点实验室
•  青岛市页岩油气增产地质与开采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青岛市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青岛市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青岛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  青岛市聚合物加工与循环利用及热物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  青岛市海洋环境腐蚀与安全防护工程研究中心
•  青岛市新型光电材料与技术工程实验室
•  青岛市软件技术与医疗健康工程研究中心

 

青岛市行业技术中心

•  青岛市高分子材料行业技术中心
•  青岛市纳米材料行业技术中心
•  青岛市聚合物成型行业技术中心



学报(自然版)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创刊于1980年,因学校名称的变更曾用《山东化工学院学报》、《青岛化工学院学报》刊名,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式出版物,国内外公开发行。《青岛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主要刊登化学化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生物工程与制药、环境科学、机电工程、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及信息工程、数理科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近年来,学报质量建设有了较大提高,成为美国《化学文摘》(CA)、英国《科学文摘》(SA)、俄罗斯《文摘杂志》(AJ)、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波兰《哥白尼索引》(IC)的来源期刊,并进入美国《Ulrich期刊指南》。本刊还是《中国化学化工文摘》、《中国无机分析化学文摘》等的来源期刊,并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台湾华艺数位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电子期刊服务(CEPS)数据库”等多家收录。学报在2002、2006、2011年连续3届获“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期刊奖”,2004、2007、2009、2011年连续4次获山东省报刊评估优秀,2009、2012年连续2届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奖”,2008年获教育部科技司评选的“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奖”,2009年获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评选的“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2011年入选“中文核心期刊”,2012年荣获教育部科技司评选的“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

青岛科技大学学校概况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高密校区: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动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学校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朝鲜语的外语公共课。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2.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4.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按专业组进行投档省市,在同一专业组内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

6.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音乐类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且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进档且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的考生中,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分数=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班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的考生,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青岛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办公电话:0532-88957996

2. 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3. 招生网址:zs.qust.edu.cn

4. E-mail:  zsb@qust.edu.cn

5. 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6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请问青岛科技大学是什么性质的高校?

青岛科技大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重点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双50强高校”,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请问青岛科技大学地处什么位置?

学校位于世界“帆船之都”——青岛市,青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闻名中外的风景旅游胜地。市区依山傍海,山、海、城景色浑然一体,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交相辉映,是一座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素有“东方瑞士”的美誉,是久负盛名的海滨旅游城市和疗养避暑胜地,也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唯一伙伴城市。

学校现有青岛市崂山、四方、黄岛三个校区,潍坊高密校区和济南校区共5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

崂山校区位于景色宜人的青岛市石老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依山傍海,风光秀丽;

四方校区位于老城区,建筑古朴典雅,交通便利,绿树成荫、四季常青,文化气息浓厚;

2019年青岛市黄岛区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生态园校区)投入使用;

高密校区位于山东省高密市密水街道杏坛西街1号,紧邻高密市政治经济商业中心,毗邻高密市植物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是莘莘学子读书治学,成长成才的理想园地,

济南校区在2016年由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整建制并入,成为青岛科技大学的科研机构。

请问今年本科招生有多少个专业,有何变化?

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是67个,2023年新增合成生物学、能源化学、储能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招生,计划全部投放山东省内;停止轻化工程、城市管理、朝鲜语、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四个专业招生,暂停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汉语言文学、机器人工程等四个专业招生。其中,2021年取消了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方向)、机械工程(高分子加工机械方向)的招生,分别合并到了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专业中;2022年所有英才计划专业不在招生计划中,高密校区的国际经济与贸易(校企合作)专业转为普通类专业(非校企合作),暂停了包装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等三个专业的招生。

请问贵校学科特色与本科培养质量如何?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拥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硕士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现有本科专业79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个。15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获得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国家级项目213项、省级项目139项。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专业(群),1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7个省级教学团队;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3门省级精品课程;105门省在线联盟开放课程,16名省级教学名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请问贵校今年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动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学校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朝鲜语的外语公共课。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请参考学校招办网站公布的《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0名左右(其中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300名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人,该计划招生暂不限定招生专业,并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合格线,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2024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继续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其中: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预计招生计划为40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70702海洋化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701数学。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预计招生15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35软件工程和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预计招生30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855机械、0858能源动力、0856材料与化工和0854电子信息等专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预计招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为0860生物与医药。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具体要求如下:①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②通过进修、自学考试或函授进行过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5门(含5门)以上本科课程的学习,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须提交成绩单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书面材料)。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符合我校各专业特别要求、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信息如电话等应仔细核对并保持畅通,联系地址应填写2024年6月中旬可收取快递的准确地址。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3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2. 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凭个人有效信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

(二)复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4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和崂山校区。复试内容参照我校当年复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将在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调剂

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说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为2024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报考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咨询报考学院。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2000元/生•年。

以上两项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的覆盖面为100%。学校还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调整资助标准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7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

一志愿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为70%,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四)学校和学院还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了企业奖学金,欢迎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联系学院咨询。

十一、其他问题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而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26  

联系部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杜老师 陈老师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邮  编:26604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邮  编:266061

电话传真:0532-88957382、84022989     E-mail:yzb@qust.edu.cn    

我校主页:http://www.qust.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的调整,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重新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085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1万元/生˙年;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0.8万元/生˙年;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1万元/生˙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我校培养成本、学习方式和学科特点,结合专业所在学院调研相关学校收费情况,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学制三年专业类别收费标准

艺术硕士:2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6万元;

翻译硕士(MTI):1.5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4.5万元;

会计硕士(MPAcc):2.6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7.8万元;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1.4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4.2万元;

出版硕士:1.8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5.4万元;

电子信息:1.2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3.6万元;

生物与医药:1.2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3.6万元;

其他专业类别(领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3万元。

2.学制两年专业类别收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MBA):3.9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7.8万元;

社会工作硕士:1.4万元/生˙年,学制内收费2.8万元。

二、学费收取办法

研究生学费原则上按学年收取,也可本着学生自愿原则一次性付清全部学费。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因故延期毕业的,学校可在基本学制年度学费标准内,根据学生课程延期修读情况适当收取学费。

三、其他说明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2022】63号)同时废止。

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1 编辑:研招办


一、招生规模

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0名左右(其中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300名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人,该计划招生暂不限定招生专业,并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合格线,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2024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继续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其中: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预计招生计划为40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70702海洋化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701数学。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预计招生15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35软件工程和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预计招生30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855机械、0858能源动力、0856材料与化工和0854电子信息等专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预计招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为0860生物与医药。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具体要求如下:①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②通过进修、自学考试或函授进行过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5门(含5门)以上本科课程的学习,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须提交成绩单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书面材料)。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符合我校各专业特别要求、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信息如电话等应仔细核对并保持畅通,联系地址应填写2024年6月中旬可收取快递的准确地址。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3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2. 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凭个人有效信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

(二)复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4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和崂山校区。复试内容参照我校当年复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将在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调剂

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说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为2024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报考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咨询报考学院。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2000元/生•年。

以上两项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的覆盖面为100%。学校还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调整资助标准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7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

一志愿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为70%,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四)学校和学院还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了企业奖学金,欢迎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联系学院咨询。

十一、其他问题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而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26  

联系部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杜老师 陈老师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邮  编:26604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邮  编:266061

电话传真:0532-88957382、84022989     E-mail:yzb@qust.edu.cn    

我校主页:http://www.qust.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的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4名,学校将根据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情况适时调整普通招考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在国家核心期刊以上水平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列首位的证明材料);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4.入学后全日制在校就读。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报考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8.报考的导师应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第(一)部分1、3、4、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

1.报考人员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见《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9〕69 号)。

2.报考的导师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45 号)中“导师招生条件”要求。

(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第(一)部分1-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

1.报考人员应为应届或近三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所申请专业在考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且硕士毕业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申请理工类专业的,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申请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在 SSCI/CSSCI(不含扩展版)/SCI 收录期刊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所在一级学科根据招生方向指定的中文顶级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

②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获得者。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TOEFL≥72或IELTS ≥5.5 或CET-6≥426。其它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4.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酌情降低外语成绩要求。但要求CET-4≥426且至少发表2篇二区(或1篇一区和1篇三区)及以上学术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报考的导师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45 号)中“导师招生条件”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网站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简表》;

  2.专家推荐书;

 3.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费用

初试费用为220元/生,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收费标准按《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执行。

(三)报名时间

采取按报考方式分阶段报名,考生应根据报考方式在下列规定的时间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

报名时间:

硕博连续:2023年4月4日—4月7日

申请考核:2023年4月4日—4月12日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6日

纸质版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以收到为准)

2.普通招考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4日

缴费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9日

纸质版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以收到为准)

五、资格审查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普通招考方式考试安排

(一)初试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初试主要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2.普通招考方式初试科目:外语(仅设置英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的考生在通过初试后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相关信息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时间约为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内容。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录取

(一)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型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考生拟录取结果可于4月下旬上网查询,普通招考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上旬上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份发放,以上信息公布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四)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中全日制在校就读的考生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达(送达)我校研招办,否则一律按委托培养进行管理。

九、学费及奖助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3〕5 号)等相关制度执行。

十、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院网站进行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本简章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松岭路99号

电话及传真:0532-88957382,17554210730(仅限接收快递填写,不接受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编:266061;

网址:http://grad.qust.edu.cn

报名缴费网址:https://yjsfs.qust.edu.cn/roleLogin;jsessionid=32300ECB6245A30F474E558256FC4421?redirectUrl=http%3A%2F%2Fyjsfs.qust.edu.cn%2Flogin%2FenterMain%2FzsKszhMng%2FenterKszhMng

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学院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一考试科目二考试科目三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院陈克正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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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鲁华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李镇江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刘健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王霞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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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涛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宋彩霞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闻新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纳米材料制备及性能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学院段咏欣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贺爱华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华静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李速明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李志波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刘恒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刘绍峰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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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全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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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成中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化学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丁乃秀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杜爱华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段咏欣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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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新妍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孙举涛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王辉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王庆国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王伟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吴宁晶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辛振祥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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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业海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杨文君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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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昌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张建明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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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健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赵永仙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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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成中英语聚合物结构与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学院刘福胜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项曙光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于世涛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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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恩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吕志果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盖恒军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金欣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王英龙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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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培哲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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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陈夫山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解万翠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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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雁涛英语工业有机合成 或 化工热力学应用胶体化学 或 催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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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Z1制药工程李雁涛英语工业有机合成高等生物化学
李金恒英语工业有机合成高等生物化学
夏亚穆英语工业有机合成高等生物化学
宿烽英语工业有机合成高等生物化学
张媛媛英语工业有机合成高等生物化学
吴祥根英语工业有机合成高等生物化学
070300化学化学院李志波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杨道山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詹天荣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吕健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叶素娟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徐继香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王晓春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丁彩凤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于凤丽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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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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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峰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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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茹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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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敏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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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红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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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旭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李春芳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李东祥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高洪涛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范高超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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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应用化学袁冰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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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英语高等有机化学高等综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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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Z1安全与环境功能材料环境学院匡少平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安全与环境化学
王发园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安全与环境化学
张杨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安全与环境化学
王磊英语材料现代测试方法基础安全与环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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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0机械工程机电学院汪传生英语先进制造技术聚合物加工原理 或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杨卫民英语先进制造技术聚合物加工原理 或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尹凤福英语先进制造技术聚合物加工原理 或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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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生英语先进制造技术聚合物加工原理 或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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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马连湘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何雅玲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曹炳阳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于  伟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刘志春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杜东兴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刘治明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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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成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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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振亚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胡德栋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赵远扬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刘科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何  燕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李连生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吴俊飞英语高等传热学高等工程热力学
0817Z2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经管学院罗公利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李勋来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董华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杨皎平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赵宏霞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邱立新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杨友才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吕承超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张同功英语化工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0807Z2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数理学院杨树国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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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Z1节能减排信息工程程远志英语高等传热学机器学习
王景景英语高等传热学机器学习
杜军威英语高等传热学机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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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0机械工程自动化学院邵巍英语先进制造技术聚合物加工原理 或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0807Z2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李少远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池荣虎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刘喜梅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丁锋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黄彪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王涛英语高等传热学线性系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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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81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办学能力与办学质量不断得到加强与提升,在山东省内设有二十余个校外教学点,开设40余个本、专科专业,在籍学生数4000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0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0人,本科学历12人,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3人;学院下设业务科室9个,综合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合作与发展办公室、教学教务管理中心、学籍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资源建设中心、管理平台运行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为主,承担着自学考试职业类机电、电脑艺术等专业主考院校全部课程的主考任务。

学院秉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精致育人”理念,打造具有青科大特色的继续教育品牌。

在学生管理方面,学院强调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生管理模式适度接轨,建立虚拟班级,聘任学生干部,设立了包括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开学典礼、返校之旅等系列学生工作活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在教育教学方面,以因需施教、因材施教、因用施教、灵活施教为指导,以单元式、模块化、应用型为依托,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在此基础上,学院不断加大资源投入力度,聘任优秀教师,致力于网络精品课程建设,使得我校所有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都能够利用现代化工具进行学习。

在校外教学点建设方面,我们本着办大学的精神与理念进行了示范教学点建设工程,实施了《青岛科技大学示范教学点建设办法》,对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招生管理办法以及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规范管理办法和优质服务标准。学校不断加大对示范校外教学点建设资金投入,为提高办学能力与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

经过努力,学院的办学层次与声誉、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得到提升。面对前路,我们将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精神,砥砺前行。

学校在崂山校区举办首届书香海岸出版论坛。中宣部出版局、山东省委宣传部、全国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联络处、全国出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编辑学会、韬奋基金会、青岛出版集团相关领导,青岛科技大学校长陈克正出席开幕式,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少远主持开幕式。

陈克正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特色,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出版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不仅为社会公众提供精神产品,更为生产力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提供智力支持,从而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这也是学校举办这场论坛的初衷与目的所在。陈克正指出,欢迎大家共同参与到学校出版学科的建设中来,构建大平台、组成大团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出版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出应有贡献。

李少远表示,优化出版业界与学界的互动,提升出版人才的培养质量,优化学科体系建设,推动出版学科的中国化建设,助力文化强国战略的实现,是所有出版人共同关注的话题。希望通过此次学术交流和深入讨论,激发更多新的观点和思路,促进出版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发展,为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青岛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贾庆鹏在致辞中表示,出版是一个专业的领域,需要专业的构建、科学的布局,需要专家领导的指导引领。近年来,青岛出版集团正在努力推动“书香海岸”建设,在青岛沿海一线布局集阅读推广、文化活动、文创展示、沉浸体验于一体的新型阅读空间,打造富有学术高度、人文内涵、海洋特色、城市特质的“书香海岸”风景线,为城市增加文化基础设施。

中国编辑学会会长郝振省作《全民阅读与编辑阅读》的主旨演讲。他从全民阅读为编辑阅读给出的定位、对编辑阅读制高点的逻辑要求、编辑阅读的近水楼台效应几个方面指出编辑阅读的重要性,强调编辑应尤其要注重阅读经典,感悟时代集大成者的魅力。

学术交流环节由青岛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张文彦主持,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刘志国作出版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王余光、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周蔚华、中国编辑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乔还田、韬奋基金会副秘书长刘国辉分别发言,围绕汇报主题深入开展学术交流。

下午的出版学科研讨环节,由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文会学者特聘教授刘耀辉主持。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出版研究院院长教授张久珍,南京大学出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信息管理系教授张志强,武汉大学数字出版研究所所长、信息管理学院教授徐丽芳,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教授张毓强,北京印刷学院出版学院教授张新华,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出版研究中心主任编审李建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杂志社编辑韩博先后发言,围绕传媒学院出版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建设展开交流研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许多富有价值的对策及建议,对学位点建设凝练特色、指明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论坛由青岛科技大学与青岛出版集团共同主办,论坛聚焦出版行业发展前沿,以阅读推广、出版学科建设及出版人才培养为主题,论坛分为学术交流和学科研讨两部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印刷学院、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杂志社等多家院校和机构的近20位专家学者参会。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人文社科处、传媒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和师生代表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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