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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19:56:02 44
招生电话:0391-3986000,0391-3986111,0391-398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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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1909年,河南理工大学(简称“河南理工”;英文: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文简称“HPU”)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在黄河之滨、太行之阳的焦作诞生,成为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历经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简称“焦作矿院”;英文:Jiaozuo Mining Institute,英文简称“JMI”)和焦作工学院(简称“焦工”;英文:Jiaozu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简称“JIT”)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

 20世纪上半叶,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工矿泰斗孙越崎、地质学家翁文灏和张仲鲁、张清涟、张伯声等众多学者先后执校任教,引领学校承载起培养工矿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的历史责任,为民族工业振兴、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特殊贡献。历经时艰形成的“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办学精神和“明德任责”校训、“好学力行”校风更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拓宽学科专业领域,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特色高水平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扎实基础、宽阔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学校现有南校区(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北校区(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西校区(焦作市建设西路55号)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设有23个教学学院、诚正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创新创业学院;8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法、文、教、艺、医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4万人,研究生5800余人。现有来自近30个国家的在册留学生100余名。学校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举办4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河南理工大学利莫瑞克国际学院。入选教育部“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建有电工电子、工程训练中心等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含项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8.84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达25.98亿元,纸质图书360万余册,电子图书487万余册,实现教学科研条件现代化。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建成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省级“众创空间”;拥有3座图书馆、2所附属医院;万兆校园网实现无线全覆盖,建成云平台、信息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高性能计算平台等智慧校园基础设施,荣获教育部“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称号,入选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示范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有一座大型现代化体育馆,运动场馆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多次承办CUBA、CUFA等大型体育赛事,是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学生公寓和食堂分别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示范性学生公寓”和“示范性学生食堂”。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3279人,其中高级职称1250人,具有博士学位1357人。两院院士7人(含双聘),国外院士5人,国家级人才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学者、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建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47个。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2‰;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矿业工程学科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河南省高校唯一世界30强学科;建有5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3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并实施本硕、硕博连读人才培养,入选“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获批全国工程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有9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建有国家级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4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10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8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32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项;获得100余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为国家安全生产、能源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撑。新时代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774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2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3项,国家社科基金57项,累计获得科研经费30.8亿元;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0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SCI收录论文5781篇,“三报一刊”、CSSCI来源期刊及SSCI收录论文1035篇;发明专利授权2521项,获中国专利优秀奖3项,位列河南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高校第二位,居全国高校百强,有效专利持有量2198项。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人文社科基地等69个。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已成为国家煤炭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一个多世纪以来,百年理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余万缤纷桃李,造就了以张沛霖、李恒德、师昌绪、刘广志、傅恒志、张铁岗等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科学家、教育家,以武胡景、郭洪祥、陈学斌、钟力生、尚海涛、李金明、王明义、宋德福、赵铁锤、王祥喜、霍金花、巫家世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省部级领导干部,以郑炳旭、杜波等为代表的众多杰出企业家,以及一大批市厅级地方党政和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他们在不同历史时期,为祖国建设各行各业竭忠尽智,发光发热,传递着母校的价值和情怀,成就着母校的光荣与梦想。

 百年栉风沐雨,世纪锦绣华章。站在振兴百年理工新的起点上,全体理工人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传承兴学育人、强校报国的价值追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强不息,砥砺前行,全面加快“双一流”创建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续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壮丽诗篇。


 (注:以上数据截止到2023年6月底)

历史沿革

1909年2月25日,清政府河南交涉局与英国福公司签订《河南交涉洋务局与福公司见煤后办事专条》,其中第八条规定:“路矿学堂,议定本年春季开办。” 
1909年3月1日,英国福公司按上述条款规定,创办焦作路矿学堂。田程为首任监督(校长),设矿务学门,首批招收学生20人。
1915年5月7日,英国福公司与华商中原公司合组福中公司,学校更名为河南福中矿务学校,归外交部河南交涉署直辖。 
1919年,学院易名福中矿务专门学校。 
1921年,学校易名福中矿务大学。 
193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易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学校成立校董会,河南省主席刘峙任主席。 
1933年,焦作工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改科为系,设置采矿冶金系和土木工程系。 
1936年5月,焦作工学院调整系科,采矿冶金系分为采矿系、冶金系,土木工程系分为路工系、水利系。 
1937年10月,抗日战争爆发,学院西迁陕西。 
1938年7月,教育部决定将焦作工学院与北平大学工学院、北洋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合组成立国立西北工学院。 
1946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焦作工学院在河南洛阳关林暂行复校。 
1949年9月,焦作工学院迁回焦作,更名为国立焦作工学院。 
1950年1月,焦作工学院划归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领导。 
1950年3月,华北煤矿专科学校并入焦作工学院。 
1950年9月,焦作工学院根据燃料工业部的通知,改名为中国矿业学院。 
1951年2月,中国矿业学院主体迁往天津,原校址继续办学。 
1958年9月,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建立焦作矿业学院,中共焦作市委第一书记、市长张超兼焦作矿业学院院长。 
1959年3月,焦作煤矿学校并入焦作矿业学院。 
1959年9月,焦作矿业学院归属煤炭工业部领导。 
1961年10月,郑州煤炭工业学院并入焦作矿业学院。
1995年4月5日,经国家教委批准,焦作矿业学院恢复焦作工学院校名。 
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焦作工学院更名为河南理工大学。
 

现任领导

校党委书记 邹友峰
男,汉族,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十届、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联系资源环境学院。

校长 党委副书记 赵同谦
男,汉族,1969年生,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现任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信访与法律事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创建领导小组秘书处、对外合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研究生院、审计处。代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课程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平煤工程技术学院、利莫瑞克国际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联系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代为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校党委副书记 解伟
男,汉族,1971年生,法学硕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校工会、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处;联系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诚正书院。

副校长 翟耀南
男,汉族,1965年生,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工作办公室)、基建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联系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未来储能技术学院)。

副校长 朱建光
男,汉族,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财务处、社会科学处、图书与档案馆、学术出版中心、校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及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协管审计处,联系医学院(基础医学部)、医学中专部。

校纪委书记 赵晓军
男,汉族,1975年生,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纪委书记,主持校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联系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音乐学院。

学术副校长 王建平
男,汉族,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副校长,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正厅级)。

学术副校长 金双根
男,汉族,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欧洲科学院院士,美国电磁科学院院士,欧洲人文与自然科学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土耳其科学院院士,IUGG会士,IAG会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等。现任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副校长,分管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协管“双一流”创建领导小组秘书处;联系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与信息工程学部办公室)。
历任领导

王少安 党委书记
王少安(1954—),湖北郧西人。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十七大代表。1996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焦作工学院副院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焦作工学院党委副书记;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任焦作工学院党委书记;200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河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现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

袁世鹰 党委书记、院长
袁世鹰(1940—),重庆璧山人。电机工程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4年11月至1995年4月, 任焦作矿业学院院长;1995年5月至1998年6月,任焦作工学院院长;1998年7月至2003年2月,任焦作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曾任河南省九届政协常委、科教文卫体专委会副主任。

石廷轩 党委书记
石廷轩(1938—),河南长垣人。1994年11月至1995年4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1995年5月至 1998年7月,任焦作工学院党委书记。曾任全国煤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高校党建学会常务理事。

薛象恒 院长
薛象恒(1928—),北京通县人。机械震动与噪声控制专家、教授、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3年6月至1990年11月,任焦作矿业学院院长。曾任煤炭工业部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协会理事等职。

罗开顺 党委书记、院长
罗开顺(1931—2017),男,浙江上虞人。1983年6月至1994年11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1990年11 月至1994年11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曾任中共焦作市委委员。

宋之春 党委书记
宋之春(1912—1985),河北保定人。1980年1月至1983年3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曾任燃料工业部党委常委、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等职。

郭景涛 院长
郭景涛(1918—2007),山东掖县人。1980年7月至1983年3月,任焦作矿业学院院长。曾任南阳地委统战 部部长。

樊道远 党委书记
樊道远(1919—2000),河南镇平人。1977年12月至1979年7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曾任郑州 大学校长、党委书记,河南省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

党若平 党委书记
党若平(1913—1988),河南唐河人。1975年7月至1977年12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曾任商丘地委书记、河南省委宣传部 副部长等职。

齐齐 党委书记
齐齐,1972年1月至1973年4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

邓英 党委书记
邓英(1915—2009),山西临汾人。1965年6月至1967年10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

王际岩 院长
王际岩(1917—2002),山东淄博人。1963年10月至1967年10月,任焦作矿业学院院长。曾任安徽省 教育厅副厅长、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等职。

谭源 党委书记、院长
谭源(1925—2013),1959年11月至1962年6月,任焦作矿业学院代理书记;1962年6月至1963年10月,任 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1963年10月至1965年6月,任焦作矿业学院党委书记。曾任中南煤管局政治部副主任、河南财经学院院长等职。

张超 院长
张超(1917—2003),山西武乡人。著名书法家。1958年9月至1958年12月,任焦作矿业学院院长。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务院机械委委员等职。

张清涟 院长
张清涟(1896—1979),河南南阳人。著名工程教育家、冶金学家。早年留学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哥 伦比亚大学等校。1933年7月至1938年7月和1946年7月至1950年4月两度任焦作工学院院长。

朱端 校长
朱端,1928年11月至1931年3月,任福中矿务大学校长。

李善棠 校长
李善棠(1894—1960),河南襄城县人,教育家。1926年7月至1928年11月,任福中矿务大学校长。

张仲鲁 校长
张仲鲁(1895—1968),河南巩义人。早年留学美国科罗拉多矿务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23年11月 至1926年7月,任福中矿务大学校长;1931年4月至1933年7月,任焦作工学院院长。曾任河南大学校长、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副 局长、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河南省第一副主席等职。

凌涛 校长
凌涛(1888—1958),河南固始人。美国孟坦那矿务大学毕业,采矿学学士。1923年7月至1923年11月 ,代理福中矿务大学校长。曾任河南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工业厅煤矿管理局总工程师等职。

李鹤 校长
李鹤,1920年11月至1923年7月,任福中矿务大学校长。

周振先 校长
周振先,江苏无锡人。1920年9月至1920年11月,任福中矿务专门学校校长。曾任台湾中华文艺界联谊 会会长。

程世济 校长
程世济,1920年4月至1920年9月,任福中矿务专门学校校长

许沅 校长
许沅,江苏丹徒人。1919年2月至1920年4月,任福中矿务专门学校校长。曾任河南交涉署驻矿交涉员 。

杜鸿宾 校长
杜鸿宾,1918年10月至1919年2月,任福中矿务学校校长。

王法歧 校长
王法歧,1915年6月至1918年10月,任福中矿务学校校长。

田程 校长
田程,1909年3月至1915年6月,任焦作路矿学堂校长。曾任外交部特派河南交涉员。
·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专员办-巡察办· 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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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处· 研工部-研究生院· 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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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处· 后勤保障部· 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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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学术出版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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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理工大学一附院· 河南理工大学二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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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中专部· 鹤壁工程技术学院· 平煤工程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普通高招、成人高招)工作和全日制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本专科分类型(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本专科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报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负责拟定、报批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本专科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

五、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本专科录取工作;受权组织开展学校本专科单独招生、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六、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新生录取信息的统计、整理、上报及新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协助做好本专科新生复查工作。

七、负责学校学生就业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市场建设以及双向选择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十、负责学校毕业生信息的统计上报及就业调查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及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招生就业处相关网站,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的运行与维护。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全日制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本专科分类型(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本专科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报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负责拟定、报批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本专科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

5.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本专科录取工作;受权组织开展学校本专科单独招生、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新生录取信息的统计、整理、上报及新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协助做好本专科新生复查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就业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8.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市场建设以及双向选择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10.负责学校毕业生信息的统计上报及就业调查工作。

11.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及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工作。

12.负责招生就业处相关网站,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的运行与维护。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14.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处长  张光胜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2

办公电话:0391-3987381

负责招生就业处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二)副处长  曹中秋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6

办公电话:0391-3987384

负责招生宣传与就业管理工作,分管招生宣传科、就业管理科。

(三)副处长  司朝霞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1

办公电话:0391-3987221

负责招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分管招生管理科、就业指导科、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

(四)招生宣传科

科室人员:李佳雨 张亮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3

办公电话:0391-3987225398722639860003986111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招生政策、规章和决议决定,负责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制度。

2.负责拟定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方案,选拔、培训招生宣传人员,并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

3.负责甄选招生宣传媒体、拟定招生宣传内容、编印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做好招生宣传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创新招生宣传方式方法。

4.负责招生宣传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现场咨询等工作。

5.协助做好学校招生信息网的建设管理。

6.组织开展生源基地建设活动。

(五)招生管理科

科室人员:杜文 杨雪 吴岚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4

办公电话:0391-3987227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招生政策、规章和决议决定,拟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发展规划、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待学校审定后报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来源计划,向招生省份报送招生章程、招生来源计划、收费标准等。

4.组织实施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按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招生省份报送招生数据等。

5.拟定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录取信息的核实、整理、保管和发布。

6.协助做好新生报到、复查工作,负责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手续。

(六)就业管理科

科室人员:丁蕴哲 周申华 徐园园 酒俊霞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105

办公电话:0391-39873833987098

1.拓宽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逐步建立稳固的就业基地,促进毕业生就业。

2.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学校有关就业市场开发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毕业生资格初审、毕业生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4.印制、发放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

5.组织举办各类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双向选择洽谈会;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内招聘活动。

6.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落实情况。

(七)就业指导科

科室人员:郑钧予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5

办公电话:0391-3987390

1.指导各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各学院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举办职业规划大赛、就业报告会、就业讲座等,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

(八)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

教研室人员:张润华 付生德 张国宏 严鸿雁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5

办公电话:0391-3987382

1.对在校生进行就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能力测试以及职业辅导等。

2.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课堂理论教学、科学研究、就业指导师资的校内外培训等工作。

(九)综合科

科室人员:高庆华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5

办公电话:0391-3987390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招生就业政策、规章和决议决定,起草招生就业处管理规章、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报告。

2.负责招生就业处办公自动化的管理,上级文件和学校文件的催办、上报,以及处室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督办和进度管理。

3.负责招生就业处有关经费的初步预决算,以及单位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招生就业处举办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做好招生录取现场、招生考试现场、招聘会现场等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招生就业处公章、招生录取专用章等的管理。

6.协助做好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的评价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

1.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课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7个科类。

3.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通过省际联考方式实施,具体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单报一类也可两类兼报。两类兼报的考生,音乐表演类的专业方向(声乐或器乐)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器乐科目限一种乐器(中西打击乐除外),器乐考生应使用报名时所选的乐器种类进行演奏。

(2)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

(3)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单报一个方向也可兼报不同方向。

(4)统一组织笔试的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二、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高校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一)专业省级统考

1.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笔试科目、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一组织,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实施考试;舞蹈类全省集中设点考试,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考点进行;表(导)演类专业个体测试科目全省集中组织,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考点进行。各类别专业总分均为300分,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6。

2.除表(导)演类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个体测试实行现场考试外,其余类别(方向)均实行考评分离。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照相)、违规物品检查,艺术省级统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点。

4.省级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百分制计分。

音乐类和表(导)演类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对标分类、集体定档、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

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表(导)演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实行网上评分;表(导)演类专业服装表演方向实行现场评分。

所有评分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各专业评分工作科学严谨、公平公正。

5.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兼报不同方向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试一次,考试成绩通用。相同科目按考生原始成绩在不同方向中的分值占比折算最后成绩。

6.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4年1月5日公布,其他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系统推送的成绩信息。

7.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各地汇总后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8.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二)高校校考

1.经教育部批准可单独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规定办理。校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考试地点、考试成绩、合格名单等招生考试信息由高校确定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2.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高校校考成绩复核事宜按照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行发布。

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

报考普通高招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使用我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相关专业的考生(以下简称“高考体育类”),以及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类型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23日17:00。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24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问答》。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高考体育类”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1.“高考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我省2024年体育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拟于2024年3月-5月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为:100米、原地掷铅球、立定跳远三个项目。

3.成绩计算办法:每项50分,总分150分。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为整数,总分合成后,小数点后十分位四舍五入取整。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

(一)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体育类”本、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12个志愿,“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考生在本、专科提前批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志愿。

(二)投档办法

1.“高考体育类”本科:由招生院校选定本校在我省体育类各专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别计算出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按招生院校最终确定的计划数或调档比例及单科最低分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检索完毕后,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由院校审核录取。

2.“高考体育类”专科:按照我省统一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生院校计划的100%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院校,由院校审核录取。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每名考生只允许有一个考生号,报考“体育单招”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报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只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

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并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考生不需要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我省2024年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但须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只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

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不需要参加我省2024年体育专业统一考试。

(三)兼报类型的考生

“体育单招”考生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如兼报“高考体育类”,须按“高考体育类”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我省2024年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其中“体育单招”考生还须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并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

2024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问答

1.问: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网上报名时间?

答: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网上报名时间:

艺术类为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为11月8日9:00至11月23日17:00。

2.问: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保送生,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盲聋哑残疾生单招等)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3.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4.问:哪些人员不得报名?

答:(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5.问:报名方式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

6.问: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如何进行?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问:现场信息采集及确认是如何安排的?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审核通过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具体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8.问:报名点是如何设置的?

答: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往届生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9.问:考生应该在何地报名?报名时提供何种手续?

答:(1)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4)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档案资料等。

(5)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10.问: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2024年招生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余6个科类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兼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音乐表演的专业方向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方向。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因省统考笔试时间相同,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艺术类考试文件为准。

11.问:体育类专业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12.问:报名过程中发现学籍异常情况时应该怎么做?

答: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13.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如何进行?

答: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14.问:往年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应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15.问:哪些考生需要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如何进行?

答: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完成后,政策性照顾对象、申报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资格条件申报开始与截止时间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6.问:政策性照顾对象资格条件申报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6)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9)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0)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1)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17.问:符合多项资格条件的,能否同时申报?

答: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报。

18.问:填报重点高校招生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9.问:残疾人考生资格条件申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

20.问: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条件申报如何进行?

答: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21.问:每名考生是否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院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报考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详细规定及要求另行通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费用标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2.问:报名考试费如何上缴?

答: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另外,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报名类别(方向)收取艺术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统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及其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上缴。

23.问:考生忘记考生号或密码如何处理?

答:考生如果忘记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菜单栏的“忘记考生号”和“忘记密码”菜单项找回自己的考生号和重置密码。

24.问:如何获取最新报名信息,报名过程中考生咨询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我省普通高招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报名动态。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地址、电话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机构介绍—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系方式”栏目),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英文译名: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460。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管、文、法、经、教、艺术、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第七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第八条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校址位于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学校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有南北西三个校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河南理工大学医学院、文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软件学院办学地点在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北校区)。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河南理工大学平煤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河南测绘技术产业学院办学地点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第十六条 设计学类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专业课成绩占60%和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总成绩=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

第十七条  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要求主科成绩不低于主科总分值的80%),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舞蹈编导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各占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30%]

即: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093+专业成绩*0.2

第二十条 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执行,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本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调整计划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2023年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每生每年(下同)80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8000元;护理学、药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55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8000元;软件学院本科专业(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12000元;文科类本科专业4400元,其中会计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理工类本科专业5000元,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11个专业学费为5500元。专科类理科专业学费为4200元。学校住宿标准暂定:平煤工程技术学院为每生每年1000元(四人间),其他均为每生每年800元(六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途径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问题。

学校历来注重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为主要激励方式,以校友和社会捐资助学为补充,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基础帮困手段,以减、免、补、偿为重要辅助措施”的立体、多元的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生/年,3300/生/年,2300/生/年三档资助;特种奖学金是社会各界和校友支持学校办学,为学校捐资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如姚晓峰余丽奖学金、九鼎科技奖学金等),资助标准由对应评选文件规定;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代偿和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勤工助学资助标准,按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三档。特殊困难补助标准及金额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六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等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3年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454003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zsglk@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3986000  3986111  3987225  3987226 

科室人员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李雅莉 办公地点:1号综合楼216 电话:0391-3987235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科员:颜少鸽 办公地点:1号综合楼216 电话:0391-3987235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决议,负责制定(修订)学校论文管理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进展、抽检评审、公开答辩、学位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全链条质量管理和监控工作;

三、负责校级、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推荐工作;

四、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项目管理;

五、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服务师生学位授予政策指导和业务咨询;

六、负责学位证书的制作、管理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和报备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务。

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冬季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学科、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2‰;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矿业工程学科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全球第18名;建有5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2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并实施本硕、硕博连读人才培养,入选“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获批全国工程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有10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建有国家级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4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10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8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32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项;获得100余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人文社科基地等69个。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已成为国家煤炭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2024年博士研究生冬季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方式

我校冬季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其中申请-考核方式原则上只招收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对于条件特别优秀的国内毕业考生,在毕业时间上可放宽至2023年7月1日。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见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冬季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为本次冬季拟招生人数,具体各招考方式拟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结合本学院学科发展确定。全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导师简介见研究生院主页导师队伍栏。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四、报考及选拔条件

(一)申请-考核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其所获学位学科(专业)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3.英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

(2)托福(TOEFL):成绩≥72 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分。

(4)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

(5)GRE≥260分。

(6)近3年在英语国家、地区具有1年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

4.近 3年来,学术业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依据《河南理工大学高质量论文认定办法(试行)》(豫理工科〔2021〕7 号),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八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含有 DOI 编号未正式出版的论文)。

(2)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3)省部级三等(含)以上政府科技奖励(限前五名)。

(4)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以上学术业绩,第一导师为第一、研究生为第二的,视同研究生第一,第二导师与研究生合作的学术业绩不计入。

如果以上条件仅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二)硕博连读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从二年级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修完规定课程,在已修课程中无不及格现象,且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优秀。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近三年在英语国家、地区具有1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

4.在硕士学习期间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意推荐,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接收。

5.考生博士阶段的研究内容应来源于拟报考导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具备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和条件,研究经费充足。

6.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7.申请硕博连读学科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且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科为同一个一级学科,申请者只能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

8.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申报须经原单位同意。

9.学院规定的其他限定条件,具体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五、报考流程

我校博士报名主要分网上报名、材料提交两个阶段。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考信息(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非定向就业”),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用)。填报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最后须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名流程(确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重复报名的考生请确认其中一条信息作为最终报名信息,否则,我们不清楚考生到低报考哪一个专业或哪个导师,将视为无效报名。

注:材料提交系统中仅显示已确认的报名信息,请务必点击“确认”完成报名流程。

(二)材料提交

所有考生请务必于11月5日至12月10日通过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所有申请电子材料不退还。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考生填报的申请表须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申请-考核

(1)《河南理工大学“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报考博士生登记卡》(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常用下载-招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各级学位、学历证书(请考生按照从高到低、先学位后学历的顺序,将各级学位、学历证书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的学位证明拥有同等效力,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

(6)专家推荐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

(7)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证明本人科研业绩的材料;

(9)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

(10)考生自述(不少于1000字,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

信息简表或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应届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明确意见、签字(手签)、加盖公章。

2.硕博连读

(1)《河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报考博士生登记卡》(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常用下载-招生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5)英语六级证书;

(6)两名校内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

(7)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8)考生自述(不少于1000字,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

(9)其他能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三)资格审核及评议

(1)形式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基本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材料转至报考学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予准考。

(2)初审。招生学院依据相关文件,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并对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和学术业绩进行量化积分,进行统一排序,按比例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公示。材料评议成绩合格的考生将进入复试环节,研招办对进入复试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考核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考生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通过初审的申请者,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面试方式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40分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

2. 学术素养。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考核时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在该研究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和表现,重在考核能够体现申请者培养潜质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3. 研究内容。主要考核申请者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研究计划、预期目标,以及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4. 综合素质。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素质等。

采取线下考核形式,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给出上述四项考核内容的成绩(评价与测试结果得分按百分制设置),并提出拟录取人选。以上四项内容任何一项考核成绩中有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连读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面试方式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同申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科研能力、论文研究工作前景等)、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学习态度、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等,其中,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40分钟。

采取线下考核形式,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给出外语水平、科研潜质、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四项考核内容的成绩(评价与测试结果得分按百分制设置),并提出拟录取人选。以上四项内容任何一项考核成绩中有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细则详见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七、录取

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按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考生档案须转入学校。

八、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收费与奖助政策

(一)报名费

免收报名费。

(二)体检费

由校医院收取。

(三)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分学年缴纳,按在学实际年限收取。

(四) 奖助政策

1.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000元/学年•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多类型资助。

3.学校鼓励各培养学院、学位点、平台积极创造全日制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全日制研究生短期访学最高资助5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0元。

十、联系我们

1.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与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adge.hpu.edu.cn/zsgz2/bszs.htm)查阅2024年冬季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上述网页实时发布。

2.考生可登录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常用下载招生栏目,下载考生所需要的相关表格。

3.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安全学院

沈老师

0391-3986288

能源学院

康老师

0391-3987910

资环学院

单老师

0391-3986996

测绘学院

谢老师

0391-3987695

机械学院

曹老师

0391-3987506

材料学院

王老师

0391-3986909

电气学院

郭老师

0391-3987566

土木学院

洪老师

0391-3987639

计算机学院

吴老师

0391-3987750

化工学院

郭老师

0391-3986809

工商学院

李老师

0391-3987625

研招办电子信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联系电话: (0391)3987234

十一、其他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2. 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或以上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3.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调档造成不能被录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 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造成不能被录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5. 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6.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7.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或我校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最新政策执行。

8.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拥有对本简章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QQ群

考试大纲链接地址

001

安全学院

沈老师

13569179065

719178957

http://www6.hpu.edu.cn/safe/info/1033/3114.htm

002

能源学院

康老师

0391-3987910

645994625(矿业、资环)
1131982502(交通)

http://sese.hpu.edu.cn/zsjy/yjszs.htm

003

资源环境学院

单老师

0391-3986996

929822641

http://rei.hpu.edu.cn/info/1056/2869.htm

004

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

谢老师

0391-3987695

658413526

http://chxy.hpu.edu.cn/info/1056/4597.htm

00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曹老师

0391-3987506

907511442

http://smpe.hpu.edu.cn/info/1122/6136.htm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391-3986909

438390180

http://www6.hpu.edu.cn/mse/info/1083/7192.htm

007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郭老师

18603912411

1135650906

http://www6.hpu.edu.cn/seea/info/1077/3282.htm

008

土木工程学院

洪老师

0391-3987639

818785850

http://civil.hpu.edu.cn/info/1052/4169.htm

0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吴老师

0391-3987750

917568470

http://cst.hpu.edu.cn/info/1033/6138.htm

010

软件学院

赵老师

0391-3986880

363110508

http://ss.hpu.edu.cn/info/1129/1698.htm

01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李老师

18239190656

912522620

https://math.hpu.edu.cn/info/1126/3475.htm

012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张老师

0391-3986820

251212359

http://wdxy.hpu.edu.cn/info/1050/3485.htm

013

化学化工学院

郭老师

0391-3986809

720029501

http://hxhg.hpu.edu.cn/info/1038/2031.htm

014

工商管理学院

李老师

0391-3987625

766487919

http://www6.hpu.edu.cn/gsxy/info/1035/4674.htm

015

财经学院

刘老师

0391-3986515

658168492

金融http://cjxy.hpu.edu.cn/info/10453/90564.htm

会计专硕http://cjxy.hpu.edu.cn/info/10453/90562.htm

会计学硕http://cjxy.hpu.edu.cn/info/10453/90560.htm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解老师

王老师

0391-3987760


http://www6.hpu.edu.cn/mks/info/1037/2551.htm

017

应急管理学院

郭老师

0391-3986569

389619991

http://yjglxy.hpu.edu.cn/info/1058/4433.htm

018

文法学院

刘老师

0391-3986652

471777623

http://wenfa.hpu.edu.cn/info/1038/3164.htm

019

外国语学院

任老师

0391-3987778

883802396

http://www6.hpu.edu.cn/sfs/info/1059/5113.htm

020

体育学院

任老师

0391-3987525

617925922

http://tyxy.hpu.edu.cn/info/1073/4007.htm

021

音乐学院

庞老师

0391-3987185


中西方音乐史 http://yinyue.hpu.edu.cn/info/1148/3084.htm

和声与曲式分析http://yinyue.hpu.edu.cn/info/1148/3083.htm

022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王老师

0391-3986815

218217194

风景园林http://jzys.hpu.edu.cn/info/1033/2827.htm

设计http://jzys.hpu.edu.cn/info/1033/2828.htm

建筑学http://jzys.hpu.edu.cn/info/1033/2829.htm

023

医学院

张老师

0391-3986839

965282321

http://yxy.hpu.edu.cn/info/10504/88703.htm

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推免生生源质量,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超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的50%。具体接收专业和人数可查询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拟招生人数,具体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三、申请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填报志愿,学生所报3个志愿中的1个为河南理工大学的,即视为申请我校。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发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我校所发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复试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并通知申请者。复试前,申请者须将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生证、身份证、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复试小组审核。复试内容为: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复试表和复试汇总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研招办将复试结果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通过后,根据学院所报复试结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将及时进行答复。

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工作于10月20日结束。

五、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校区

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在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生。

2.奖助政策

(1)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000元/学年•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多类型资助。

(3)学校鼓励各培养学院、学位点、平台积极创造全日制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全日制研究生短期访学最高资助5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0元。

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及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并在推免生招生的各个环节(复试、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或取消学籍资格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5.本章程如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执行。

、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网站为: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adge.hpu.edu.cn/zsgz2.htm、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

2.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来函、来电或发邮件,与我校研招办及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招办电话:0391-3987234

各招生学院电话:见《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纪委信访电话:0391-3987239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推免生生源质量,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超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的50%。具体接收专业和人数可查询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拟招生人数,具体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三、申请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填报志愿,学生所报3个志愿中的1个为河南理工大学的,即视为申请我校。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发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我校所发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复试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并通知申请者。复试前,申请者须将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生证、身份证、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复试小组审核。复试内容为: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复试表和复试汇总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研招办将复试结果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通过后,根据学院所报复试结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将及时进行答复。

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工作于10月20日结束。

五、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校区

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在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生。

2.奖助政策

(1)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000元/学年•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多类型资助。

(3)学校鼓励各培养学院、学位点、平台积极创造全日制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全日制研究生短期访学最高资助5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0元。

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及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并在推免生招生的各个环节(复试、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或取消学籍资格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5.本章程如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执行。

、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网站为: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adge.hpu.edu.cn/zsgz2.htm、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

2.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来函、来电或发邮件,与我校研招办及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招办电话:0391-3987234

各招生学院电话:见《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纪委信访电话:0391-3987239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分会场:首批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应急管理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

12月15日-16日,应急管理学科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学校举办。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讨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提升应急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推动高校增强服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能力。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郝军辉,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孔军出席15日上午的全体会议并讲话。

郝军辉指出,河南理工大学长期积淀办学优势、厚植特色底蕴,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各方努力,应急管理学科体系初见雏形,人才培养规模持续提升,省部共建特色院校卓有成效。他强调,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现实要求,是解决应急管理人才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的迫切要求。要扎根中国大地,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复合型、应用型要求,强化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适应应急实战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他希望各有关方面凝聚合力,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学科研究,努力推动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吴孔军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致辞中指出,应急管理学科发展战略研讨会的召开,将进一步强化河南理工大学的特色优势,加快学校与行业和地方的深度融合,促进学校更好服务应急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希望河南理工大学深入落实部省共建的各项任务,聚焦国家应急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突出行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加快推进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在大安全大应急领域展现新作为。

研讨会期间,国务院原参事闪淳昌作了专题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康红普、中国矿业大学党委书记刘波、河南理工大学校长杨小林、西安科技大学副校长邓军,分别就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河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邹友峰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共建的高校,标志着河南理工大学事业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全校上下将以此次“应急管理学科发展战略研讨会”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部共建意见,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通、谋划新发展,主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需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家应急管理领域的人才培养重地、科技创新高地、教育培训基地。

研讨会由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和河南理工大学共同主办,为期两天,设置特邀专家报告、应急管理学院院长会议、首批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应急管理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报告等4个板块,聚焦推动应急管理学科发展和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举办专题讲座近20场。来自有关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领导、院士、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互学互鉴、深入研讨,共同为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焦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路红卫,应急管理部人事司、科技和信息化司负责人,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负责人,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负责人等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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