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历史沿革:197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上海交通大学机车车辆系和同济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入上海铁道学院,更名为华东交通大学,迁往江西。1978年,华东交通大学与上海铁道学院各自继续办学。学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办学条件:学校坐落在“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南昌。学校临江怀湖、依山傍水,校内百鸟齐鸣、百花争艳、百树竞发,是一所宜学、宜教、宜研、宜居的山水学园。占地面积2816亩,各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图书馆收藏纸质图书241万册,电子文献233万册。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029人,其中专任教师1345人,正副教授653人。拥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中宣部“四个一批”文化名家、江西省“双千计划”入选者、“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主要学术与学科带头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300余人次。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团队入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5个团队入选省级示范研究生导师创新团队(并列全省第三);涌现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省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江西省“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西好人”、江西省优秀志愿者(抗疫类)省级示范研究生导师创新团队、“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等优秀教师(团队)。
学科专业:学校涵盖工、经、管、文、理、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3个学科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4个学科成为江西省学科联盟牵头学科,具有1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50余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2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专业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1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评估)。获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5门,主持获批教育部新工科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各1项,1个专业入选教育部新文科建设试点专业。在第二轮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我校45个参评专业中41个专业被评为星级专业点,其中17个专业为五星级专业点,24个专业为四星级专业点星级专业点,星级专业点占比率为91%。在全省41所参评高校中,星级专业点占比率排名第2,五星级专业点占比率、星级专业点总数均排名第3。
教育教学:学校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各类学生3万余人。2014年,学校面向基层一线多维互动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先后获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推动育人理念从“本科教学”转变为“本科教育”,主体地位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方法从“教为主”转变为“学为主”。自2015级学生起实施完全学分制,大力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成立现代产业学院,开设“詹天佑班”“茅以升班”“卓越工程师班”“中铁国际班”等特色班级;不断更新育人理念,实施“天佑学子培育计划”,成立天佑学院,发挥天佑学院作为本科教育改革特区和试验基地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具有领袖、领军潜质的拔尖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近年来,培养了以“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江西首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学生典型和先进集体;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等为代表的国家级奖项1300余项。
科研创新:学校践行科技强国使命,在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高级别科研项目承接、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突出业绩: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江西省首个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等标志性奖项;实现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高铁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国家社科领军人才项目等高水平项目承接的突破;学校现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高校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自然科学类省部级科技平台33个,省级重点智库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5个;近5年,承担各级科研项目38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50余项,省部级项目700余项,横向项目2000余项;入选“江西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TOP10”(全省仅三所高校入选),获批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1000余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6项,其中一等奖9项,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2022年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数量并列全省高校第一;获社会力量奖19项,其中一等奖10项,包括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吴文俊人工智能一等奖等。
招生就业:学校面向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招生,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在16个分批次招生的省份中,均参加一本批次招生。近年来录取分数线逐年攀升,生源质量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学校连续20年获全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评(批)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南昌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党支部获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就业创业类课程获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全国就业创业金课(全国仅21门);获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事三等奖及江西省赛事一等奖(第一名)、江西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等奖(总成绩第一名),入选江西省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近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全省第一,江西省、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多次来校调研。每年两成以上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四成以上到国企就业,85%以上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毕业生形成了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干得好、上得来的“五得”和厚实有谱学得好、踏实靠谱干得好、朴实不摆谱合作好”的“三实三谱”华交学子特质,深受用人单位青睐。
开放办学:学校作为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坚持贯彻服务轨道交通国家大行业和江西地方大产业两轮并转战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学校先后与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中国通号等集团结成战略伙伴,实现与原铁道部各行业领域战略合作全覆盖,并且积极与广州地铁、南昌轨道集团、东莞轨道公司、南宁轨道集团、宁波轨道集团等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开展合作,全面提升学校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影响力。同时,积极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地震局、南昌市人民政府、赣州市人民政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铃集团、江西地建投集团、中国瑞林集团等江西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合作,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以科技创新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学校与进贤县人民政府、江西青花九龙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三方合作办学协议,建立华东交通大学进贤教学点,进一步实现地方繁荣、企业发展与高校建设和谐共存、齐头并进的“三赢”局面。学校广泛搭建校友合作平台,积极引入校友、社会、企业等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方式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三请三回”、“三企入赣”要求,为江西地方经济和学校事业的共同发展注入新鲜动力。
党建思政:学校党委坚持将党建思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火车头”党建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全力打造“火车头”党建品牌,学校被列为首批全省高校党建品牌重点打造对象,获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各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4个,实现了院系党委以及专任教师、教职工、学生党支部国家级荣誉全覆盖。培育了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典型。
社会声誉:学校是江西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全国绿化300佳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文明校园。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江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拓展及实训中心、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先后落户学校,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多次获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培养出世界田径锦标赛女子马拉松冠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太极拳冠军,多名学生获奥运会前八、世界举重锦标赛冠军、亚洲田径锦标赛冠军,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连续19年获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近5年来,系列改革经验和发展成效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50余次,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重要媒体广泛报道。
“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50多年来,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强化内涵特色发展,以特色塑优势,聚优势创一流,以一流理念、一流思维、一流眼光,全力建设一流学科专业和有特色高水平交通大学,围绕铁路特色、发挥铁的优势、展现铁的作为、彰显铁的担当,全力服务轨道交通大行业与地方大产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华东交大人将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昂扬斗志,铁心铸忠诚、铁血报家国、铁肩担使命、铁手创大业,大力弘扬“火车头精神”,塑造“新铁军形象”,做新时代的铁人铁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奋力建设行业标杆、区域领先、国内一流、全球知名的特色高水平大学,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精彩华章的华交篇章!
一、科发院职责
紧紧围绕“服务更到位、管理更精细、职能再拓展”的定位,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管理职能、拓展新职能,着力实现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服务科研的新格局;进一步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整合全校的资源,以“平台、基地、团队、项目”为依托,以“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为引领,构筑大平台、凝聚大团队、承接大项目、培育大成果、实现大转化。
(一)主要职能
1、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以及常规的项目、经费、基地、成果、条件平台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
2、服务职能:为我校高水平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良好的服务,具体包括全新的科技统计与信息服务、科技宣传与成果转化服务、科研资质服务、科研政策服务、科研监理服务、科研劳务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法务服务等。
3、开拓职能:准确把握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立足国际科技前沿,挖掘科研潜力,整合校内资源,推动跨学科组织申报重大项目。在项目、基地、科技奖、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做到“能策划、拿得下、组织得了”。促进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加强学校组织项目能力和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建设能力,推动科技管理体制和评价激励机制改革,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引入市场机制,促进科学研究与成果产业化相结合。
(二)主要职责
根据科发院的定位与职能,其重点职责包括:
1、科研项目、基地、团队、经费的管理与服务
2、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与服务(包括提供科研设备服务、资质服务、科技劳务服务、科研监理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法务服务等)
3、专业化、职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4、协同创新中心管理与服务
5、重大项目组织策划服务
6、专职科研编制人员管理与服务
7、科技信息决策支持服务与科技政策研究服务
8、制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方案
一、机构及人员设置
科发院下设综合事务与成果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平台基地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部4个职能部门,人员编制15人(含院领导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综合事务与成果管理部(编制5人):
1.主要负责科发院日常行政管理和保密管理;行政文秘工作和对外公文收发;设备及财产管理;
2.科研信息、公文和各类资料的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3.负责科技宣传,各类通知、新闻采编与发布工作;
4.科技网站信息管理、科研管理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
5.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6.各级各类学术交流管理与服务工作;各级各类协会、学会管理工作;
7.各级各类科技数据统计工作和科技年鉴编撰工作;科技帮扶工作;
8.博士启动金的管理和经费分期划拨工作;华东交通大学科协日常事务;
9.科技人才建档和一对一帮助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各级各类专家库;
10支部党建思政工作;
11.负责学校重大科技活动策划和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提供政策支持和决策分析服务。
12.负责与海外政府、研究机构、企业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管理工作。
13加强成果管理,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负责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核、认定和管理工作;
14. 科技/社科奖励的申报工作;
15. 各级各类人才评聘业绩审核;
16. 校学术委员章程管理、学术议题及活动管理、委员管理;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事务;负责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与查处;
1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项目管理部(编制3人):
1.负责各级政府科技/社科基金、各级政府科技/社科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及结题;
2.科技人才相关业务;各类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及结题;
3.校社科联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三)平台基地部(编制2人):
1.国家级科研平台管理各级科研平台管理;包括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申报、管理、考核和政策制定;
2.专职科研编制人员管理与服务;
3.科研基地、团队、经费的管理与服务;
4.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与服务(包括提供科研设备共享与服务、资质服务、科技劳务服务、科研监理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法务服务等);
5.负责校内研究机构的论证、审批、建设与管理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四)技术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部(编制2人):
1.负责全校横向项目合同的审核、登记、统计、结题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
2.对外科技服务;全校知识产权与专利相关事务;
3.负责统筹学校各类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技术转让、转化及科技服务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工程技术服务等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和合同签订及经费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类事项管理;负责编制学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计划;
6.负责国内企业科技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
7.组织学校有关教师走访相关企业,促进校企、校地产学研项目合作;
8.负责宣传学校科技成就、组织参加各类科技成果展示会、洽谈会和推介活动;
9.协助有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做好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含职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进贤教学点(职业教育)。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如对投档成绩相同分专业有明确要求的按当地省(市)政策执行,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次参考数学加语文两门合计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
第十八条 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为适应市场需求,学校铁路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单位推荐就业,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建筑学专业进校需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考生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份的录取最低分)。
第五章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成绩均合格者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后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标准为:汉语言文学专业4380元/年,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建筑学专业720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类专业10000元/年,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学(特许公认会计师)、会计学(特许管理会计师)、会计学(美国管理会计师)专业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专科专业5000元/年。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科专业、理工科专业、建筑学专业、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类专业自2022级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分100元。我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700元/年-1000元/年。
第七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办咨询电话:0791-87046576
传真:0791-87046574
纪委监督电话:0791-87046333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学校网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jc.ecjtu.edu.cn
E-mail:ecjtuzsk@ecjtu.edu.cn
邮编:330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含职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进贤教学点(职业教育)。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如对投档成绩相同分专业有明确要求的按当地省(市)政策执行,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次参考数学加语文两门合计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
第十八条 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为适应市场需求,学校铁路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单位推荐就业,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建筑学专业进校需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考生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份的录取最低分)。
第五章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成绩均合格者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后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标准为:汉语言文学专业4380元/年,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建筑学专业720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类专业10000元/年,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学(特许公认会计师)、会计学(特许管理会计师)、会计学(美国管理会计师)专业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专科专业5000元/年。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科专业、理工科专业、建筑学专业、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类专业自2022级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分100元。我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700元/年-1000元/年。
第七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办咨询电话:0791-87046576
传真:0791-87046574
纪委监督电话:0791-87046333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学校网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jc.ecjtu.edu.cn
E-mail:ecjtuzsk@ecjtu.edu.cn
邮编:330013
招办咨询电话:0791-87046576、87046650、87046868
传真:0791-87046574
纪委监督电话:0791-87046333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学校网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jc.ecjtu.edu.cn
E-mail:ecjtuzsk@ecjtu.edu.cn
考 生 须 知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初试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复试加试一门专业课);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招考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1.考生报名时间及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在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考生登录”进行网报http://yz.chsi.com.cn/)。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有关表格。
(2)报名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递交报考材料(含电子版),报考材料为《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考生填好表格并按表格目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系统下载);
②考生基本信息表;
③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④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⑤体检表,见附件2《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
⑥准考证(必须粘贴照片);
⑦身份证、研究生证(应届生)复印件;
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供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其他考生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培养部门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⑨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阶段提供原件作审核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及论文开题证明(中外合作办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承认的合作办学批文的复印件);
⑩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学位(往届生)查询认证;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电子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按目录顺序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见,以“报名号+姓名”的命名方式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邮箱:yzb@ecjtu.edu.cn。
(4)以上报名材料(含电子版)上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报考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5)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研究生院将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中考生所在单位同意的报考类别必须与网报信息保持一致。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了解导师当年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情况。特别注意:专业课二如报考少于三人,该科目考生将调整至其他科目考试。博士生导师会根据本专业(方向)具体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终审。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考试前统一通知前来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与地点
博士研究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年5月初。复试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英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人员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考试科目具体详见《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4.考试形式
初试一律为笔试,复试为面试(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人员根据要求须加试一门专业课,加试科目具体详见《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5.录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2)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其档案及人事关系须在拟录取前,转入我校;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成绩均须≥60分方可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考生中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报考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相关具体说明事项详见《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硕博连读: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历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中“硕博连读”的考生,相关具体说明事项详见《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三、学费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4.江西省政府奖学金:20000元/年。
其他奖助学金及奖励: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企业、学校或导师进行奖励资助。
(注: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奖助对象、名额和评选方式等以学校最终文件为准)
五、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4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7046551、0791-87046600
联 系 人:匡老师
电子邮箱:yzb@ecjtu.edu.cn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址:http://yjsy.ecjtu.edu.cn/
七、学科联系方式
(一)交通运输工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330013
联系电话:18970047659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 rw.ma@ecjtu.edu.cn
(二)土木工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330013
联系电话:15797639961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 jizhang@ecjtu.edu.cn
(三)控制科学与工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330013
联系电话:0791-87046182、13707092426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子邮箱: cedarxu@163.com
(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有关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亲爱的新同学:
为方便办理入学及报到手续,请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报到日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于9月2日来校报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9月3日来校报到,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校报到时间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报到时间 |
1 | 土木建筑学院 | 9月3日 |
2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9月3日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9月23日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9月3日 |
5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9月3日 |
6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9月3日 |
7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9月23日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月9日、9月10日 |
9 | 外国语学院 | 9月3日 |
二、后续报到安排请同学们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主页(http://yjsy.ecjtu.edu.cn/)或我校研究生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通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报到前向录取学院说明情况并请假。根据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华东交通大学微信公众号)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三、档案仍未转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请尽快办理调档手续(调档函请与录取学院联系),否则将直接影响您的奖助学金发放。如需办理委托培养的新同学,请将《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定向委培协议书》(研究生院官网《关于发放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附件下载)填写完毕并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四、报到时需持、交物品及学费等注意事项
(一)录取通知书
新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报到。选择乘坐火车来校的同学,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铁路车票。录取通知书原件请复印2份,以备入校后使用。
(二)户口迁移证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按下列要求准备材料: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请需落户同学准备好以上材料,开学时交至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会楼一楼)。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7046668。
(三)全日制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党组织关系转接:江西省省内和已成功开通实现线上转接的外省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操作即可,因特殊情况需开纸质介绍信的,同省外组织关系转接;未实现线上转接的江西省省外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抬头是“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去处详见我校《2023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对应表》(附件1)。入学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研究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到各学院党委办理相关手续。
团组织关系转接:各学院团委于新生开学一周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并导入新生班级团支部;新生于开学两周内将团员证、团员档案及相关材料统一交至班级团支部书记,并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发起本人团组织转出申请,转入本学院所在团支部;团支部书记核查转入本团支部成员的团员信息,经辅导员确认,学院团委审核无误后,智慧团建系统内同意本支部团员转入。
(四)学费、住宿费等
入学时需交本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方式见附件《2023级新生缴费指南》(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工商管理、翻译、艺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金融、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学费为12000元/学年,其它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新生入校须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700-1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16000元/学年不等[体育、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费为12000元/学年,英语笔译学费14000元/学年,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技术、电气工程、控制工程、轨道交通运输专业学位学费为16000元/学年]。
(五)按照国家规定,生源地贷款只面向全日制研究生,需到生源所在地办理贷款手续,办理时所在学院一栏请填写录取所在学院。
(六)入学资格复审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根据《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以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和集中安排体检。请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及体检表原件,交由录取学院审验。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亦可与我校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或录取学院联系。
五、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 所属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工作职责 |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 匡老师 | 0791-87046551 0791-87046600 | 招生服务 |
培养办公室 | 魏老师 万老师 | 0791-87046548 0791-87046545 | 教学、学籍管理 | |
研究生事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 张老师 | 0791-87046549 | 学生事务 奖助学金 | |
思政教育与就业服务办公室 | 赖老师 | 0791-87046785 | 思政工作 就业服务 | |
土建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李老师 | 0791-87046029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机电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王老师 | 0791-87046124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电气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彭老师 | 0791-87046408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经管学院 | 学院研究生管理负责人 | 雷老师 | 0791-87045318 | 研究生管理 |
学术型教学管理中心 | 陈老师 | 0791-87045038 | 研究生管理 | |
MBA教育中心 | 周老师 | 0791-87045057 | 研究生管理 | |
会计硕士教学管理中心 | 陈老师 | 0791-87045211 | 研究生管理 | |
应用统计、金融硕士教学管理中心 | 黄老师 | 0791-87045084 | 研究生管理 | |
信息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彭老师 | 0791-87046272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体健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刘老师 | 0791-87046295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理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揭老师 | 0791-87046326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人文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黎老师 | 0791-87045417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软件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郑老师 | 0791-87045810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交通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杨老师 | 0791-87045128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马老师 | 0791-87045472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外语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朱老师 | 0791-87046379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材料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甘老师 | 0791-87046759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艺术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邱老师 | 0791-87046453 | 学院研究生管理 |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交通大学党委研工部
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参照2024年接收推免工作章程执行,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工作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2024年下达的推免文件为准。
华东交通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本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本校就读按照我校推荐办法执行,以下仅针对接收在外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应届生能报考的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最多不超过我校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红章;
3.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根据根据推免工作安排的网上报考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我校志愿,复试成绩合格且在我校体检合格者,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工作。
五、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2024年5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通知;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将在2024年6月份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4.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1.土木建筑学院0791-87046029;
2.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0791-87046124;
3.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0791-87046408;
4.经济管理学院0791-87045318;
5.信息工程学院0791-87046272;
6.体育与健康学院0791-87046295;
7.理学院 0791-87046326;
8.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791-87045417;
9.软件学院0791-87045810;
10.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791-87045164;
11.马克思主义学院0791-87045472;
12.外国语学院0791-87046379;
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791-87046759;
14.艺术学院0791-87046453;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地址:江西南昌双港东大街808号,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人: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046600、87046551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将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招生,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可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其中研招网填报系统中的招生人数为学校2024年拟招生计划人数,仅供参考。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及我省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专用,该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7、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现役军人如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六、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按照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初试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501 快题设计Ⅰ(6 小时)》
《502 设计创意(3 小时)》和《503 素描创意(3 小时)》在 12 月 25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八、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4年4月。我校会根据当年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确定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由我院(或我校相关培养单位)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复试内容、方式及有关要求于复试前告知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定。
九、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上旬结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十、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对于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或1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会计、工商管理、翻译、艺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汉语国际教育、金融、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费为12000元/学年,其它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新生住宿费700-1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学费12000-20000元/学年不等(详见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
十一、有关注意及说明
1、上述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我校南、北校区进行培养。
3、为鼓励研究生学习与科研活动,学校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在校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另外还设有“三助”岗位,专项奖学金等(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详见各学院官方网站)。
注:各类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政策综合确定。
4、我校研究生教育情况及后续相关招生信息可见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4
地 址:江西南昌经开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7046600、87046551
联系人:匡老师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址:http://yjsy.ecjtu.edu.cn/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电子邮箱:yzb@ecjtu.edu.cn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hdjdgu
十三、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电话 | 网址 |
001 土木建筑学院 | 0791-87046029 | |
002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 0791-87046124 | |
003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0791-87046408 | |
004 经济管理学院 | 0791-87045318 | http://jgxy.ecjtu.edu.cn |
005 信息工程学院 | 0791-87046272 | |
006 体育与健康学院 | 0791-87046295 | |
007 理学院 | 0791-87046326 | http://lxy.ecjtu.edu.cn |
00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791-87045417 | |
009 软件学院 | 0791-87045810 | |
010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791-87045128 | |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791-87045472 | |
012 外国语学院 | 0791-87046379 | http://wgy.ecjtu.edu.cn |
0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91-87046759 | |
014 艺术学院 | 0791-87046453 |
机关党委开展机关青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分享会,推动机关青年以学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校党委副书记肖长春出席分享会并讲话。
肖长春指出,分享会给青年干部搭建了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形式新颖,实现了以赛促学。他强调,要从政治、理论、实践三个维度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干劲和标准,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华交力量”。
经机关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评选,最终10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现场分享学习体会。
机关党委委员以及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参加分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