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地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 |||||||||||||||||||||||||||||||||||||||||||||||||||||||||||||||||||||||||||||||||||||||||||||||||||||||||||||||||||||||||||||||||||||||||||||||||||||||||||||||||||||||||||||||||||||||||||||||||||||||||||||||||||||||||||||||||||||||||||||||||||||||||||||||||||||||||||||||||||||||||||||||||||||||||||||||||||||||||||||||||||||||||||||||||||||||||||||||||||||||||||||||||||||||||||||||||||||||||||||||||||||||||||||||||||||||||||||||||||||||||||||||||||||||||||||||||||||||||||||||||||||||||||||||||||||||||||||||||||||||||||||||||||||||||||||||||||||||||||||||||||||||||||||||||||||||||||||||||||||||||||||||||||||||||||||||||||||||||||||||||||||||||||||||||||||||||||||||||||||||||||||||||||||||||||||||||||||||||||||||||||||||||||||||||||||||||||||||||||||||||||||||||||||||||||||||||||||||||||||||||||||||||||||||||||||||||||||||||||||||||||||||||||||||||||||||||||||||||||||||||||||||||||||||||||||||||||||||||||||||||||||||||||||||||||||||||||||||||||||||||||||||||||||||||||||||||||||||||||||||
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设有20个专业学院和荣誉学院——苏步青学院。先后孕育3所本科院校,2011年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举办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温州商学院,2021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转设为温州理工学院。 | |||||||||||||||||||||||||||||||||||||||||||||||||||||||||||||||||||||||||||||||||||||||||||||||||||||||||||||||||||||||||||||||||||||||||||||||||||||||||||||||||||||||||||||||||||||||||||||||||||||||||||||||||||||||||||||||||||||||||||||||||||||||||||||||||||||||||||||||||||||||||||||||||||||||||||||||||||||||||||||||||||||||||||||||||||||||||||||||||||||||||||||||||||||||||||||||||||||||||||||||||||||||||||||||||||||||||||||||||||||||||||||||||||||||||||||||||||||||||||||||||||||||||||||||||||||||||||||||||||||||||||||||||||||||||||||||||||||||||||||||||||||||||||||||||||||||||||||||||||||||||||||||||||||||||||||||||||||||||||||||||||||||||||||||||||||||||||||||||||||||||||||||||||||||||||||||||||||||||||||||||||||||||||||||||||||||||||||||||||||||||||||||||||||||||||||||||||||||||||||||||||||||||||||||||||||||||||||||||||||||||||||||||||||||||||||||||||||||||||||||||||||||||||||||||||||||||||||||||||||||||||||||||||||||||||||||||||||||||||||||||||||||||||||||||||||||||||||||||||||||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重实践、强创新、能创业、善管理、敢担当”的高素质人才,形成了师范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华侨教育三大办学特色。学校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5年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全校在招专业54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12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互联网+思政“一化六制”综合改革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计划”。学校是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被确立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学生近五年共获国际奖项57项、国家级奖项1616项。2019年,学校“挑战杯”竞赛成绩列全国第16位,获得“优胜杯”并蝉联发起单位。2021年,全国“大艺展”获一等奖6项,一等奖获奖数列全国第一,获奖总数列浙江高校首位。学校连续4年获浙江省征兵工作业绩先进单位。 科学研究硕果累累。学校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12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3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级科研重点项目47项,其他国家项目884项。出版各类著作412部。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2个,拥有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4个、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4个。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5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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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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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置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 温州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温州大学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博士后。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研究生导师共有89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90人、副高级职称395人,拥有全职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38人,现有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入选人才186人,获批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拥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国家级教书育人模范。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活动,以“学术文化节”聚焦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创新能力提升,校院联动开展一系列学术文化活动;以“导研共同体”深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和导研文化建设,组织“五好”导研团队立项建设、“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活动;以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校园文化生活,如“研究生十佳歌手大赛”、“篮球联赛”等。为鼓励研究生钻研学术、追求真理,学校设立硕博士“创新基金”、实践创新专项等资助项目,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了稳步提高。 展望未来,我们将朝着高质量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奋勇前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着力造就高水平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地区战略建设。 继续教育学院位于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设施完善。学院现有教职工50人。“规范、内涵、特色、品牌”的理念贯穿于学院发展各办学业务和全过程,质量建设成为学院主体业务的共同追求。 学院办学范围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主要包含函授夜大、远程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历层次涵盖专科、本科、研究生;非学历继续教育为各级各类培训、进修等办学业务,项目有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训、教师资格证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军转干部培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前培训、出国留学语言培训等。截止2022年10月,学院共有函授在籍生17389人,全日制自考助学1039人,职业技能培训生564人,远程教育在籍人数844、非全日制研究生837人,年社会培训近10000人次。 学院努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篮球赛、歌舞组合大赛、十佳歌手大赛、技能竞赛、育英讲坛、毕业生晚会、公寓文化节、新老生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优秀的成绩。 学院继续教育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在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网络招生宣传、多媒体教学、计算机实验室教学、数字报告厅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快了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强化开拓意识,增强开发能力,创新办学模式,不断总结继续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大力推广“送教入企”、“送教进警”、“专本衔接”等办学模式,积极开拓开展新的办学内容,构建功能完善的继续教育平台,营造良好的成人继续教育环境,为全社会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构建学习型社会作出贡献。 温州大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温州大学各级重点建设专业情况一览表
温州大学校训 “求学问是”是高校师生的天职。意为勤奋好学,严谨治学,追求真理。告诫温大人以求真务实、探究学问为毕生事业,努力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不断造就厚德博学的高素质人才。 “敢为人先”是温州精神的精髓。意为开拓进取,敢想敢为,追求卓越。要求温大人敢于迎接新挑战,冲破旧框框,探索新路子,取得新成就,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校训精神体现了温大人特有的文化品质,凝结了学校八十多年办学的优良传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温大人克难攻坚,团结拼搏,铸就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也必将为学校未来的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校歌 ( 温州 形象标识校标 校旗 物质文化校史馆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地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设有20个专业学院和荣誉学院——苏步青学院。先后孕育3所本科院校,2011年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举办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温州商学院,2021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转设为温州理工学院。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重实践、强创新、能创业、善管理、敢担当”的高素质人才,形成了师范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华侨教育三大办学特色。学校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5年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全校在招专业54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12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互联网+思政“一化六制”综合改革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计划”。学校是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被确立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学生近五年共获国际奖项57项、国家级奖项1616项。2019年,学校“挑战杯”竞赛成绩列全国第16位,获得“优胜杯”并蝉联发起单位。2021年,全国“大艺展”获一等奖6项,一等奖获奖数列全国第一,获奖总数列浙江高校首位。学校连续4年获浙江省征兵工作业绩先进单位。 科学研究硕果累累。学校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12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3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级科研重点项目47项,其他国家项目884项。出版各类著作412部。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2个,拥有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4个、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4个。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5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温大风景温州大学招生咨询方式各位考生、家长们: 为更好地帮助考生和家长,做好招生咨询服务,现将招生热线和QQ群等咨询方式公布如下: 1、如需咨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信息,请拨打招生热线:0577-86680800,或加官方QQ群:488041341(浙江省)、909377459(省外)。 2、若需更全面了解专业和学科详情,请拨打学院招生老师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下表)。
温州大学2023年普通类录取情况一览表(省外)温州大学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情况一览表(浙江省)温州大学2023年普通类各专业录取情况一览表(浙江省)温州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录取情况一览表(浙江省)
一、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参加校考情况: 专项报考入围277人。根据章程,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80分,符合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经专家审定后直接获得综合测试资格。未通过审核但符合“自我推荐”要求的考生,自动进入“自我推荐”环节参与评审。经审定,共有277名考生获得测试资格,另有85人进入“自我推荐”环节。 自我推荐入围2586人。通过自我推荐形式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共计2586人,其中师范类823人,非师范类1763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师范类通过书面评审中的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25分,A的个数为5个,语数外等第折合分35分,语文A、数学B、外语B,最后同分同排序同入围。非师范类通过书面评审中的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5分,A的个数为3个,语数外等第折合分30分,语文B、数学B、外语B,最后同分同排序同入围。 二、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填报志愿情况: 今年我校“三位一体”计划招生360人,按照按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按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1:7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最终确定1921名考生获得入围资格。 具体情况如下表:
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教育部院校代码:10351 浙江院校代码:0024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学校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大门类。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18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师范专业认证9个。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高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23年学校将在浙江省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类方式的其中一类方式申请报考。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报考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10分及以上;报考非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初赛和普及组等获奖。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d.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e.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两种报考类别,其中师范类112名,非师范类248名。具体如下: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张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以扫描件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学校盖章(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的申请表; (2)材料2:考生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请表中陈述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参与各类活动证明等支撑材料原件; (4)材料4:按专项条件申报的考生对应佐证材料原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 六、选拔程序 1.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则确定各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学校成立专家组,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7比例确定师范类、非师范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a.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未通过审核但符合自我推荐要求的考生,将自动纳入自我推荐流程参与评审。 2.综合测试: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温州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分组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先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测试类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3日下午16:00; 2.资格评审:3月14日至3月23日; 3.资格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24日至3月30日; 4.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9日至4月21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2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起。 九、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十、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6.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电子邮箱:zs@w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公众微信号:温州大学招生办(wzdxzsb)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 温州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情况一览表(省外)温州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录取情况一览表(浙江省)温州大学2023年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学校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师范专业认证9个。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2.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形式和条件 (一)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教育(师范)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二)我校器乐课程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中阮、打击乐、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慎重报考。 三、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音乐学(师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舞蹈教育(师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4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6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音乐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97年的温州师范学院音乐系,拥有二十多年办学历史。现有教职工78人,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7人,博士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人获中国音乐金钟奖,1人获中国舞蹈荷花奖,1人获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获首届浙江音乐奖艺术“成就奖”,1人获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1人获浙江省万名好党员,另有多人入选温州市杰出人才、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温州市551人才、获温州市优秀教师、温州音乐奖“艺术成就奖”等荣誉。全日制在校生767人,其中本科生(含专升本)639人,研究生128人。学院下设音乐理论、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4个系和国际化教育办公室、继续教育中心、青年艺术剧院等机构,建有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管乐团、舞蹈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和“艺术硕士”(MFA)、“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18年与韩国全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音乐学”博士点开始招生。设有音乐学(师范)本科、舞蹈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收音乐学(师范)专升本。其中音乐学(师范)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术积淀深厚,学科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广泛的美誉度。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8-2019》统计,温州大学“音乐与舞蹈学”全国排名第6,位居前7%。《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温州大学“音乐与舞蹈学”2018年—2022年连续五年全国排名位居前20%。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1个数字音乐教室、1个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和280间琴房。 在学校“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学院坚持科研、教学、展演三位并举,积极打造“三个课堂”(即常规教学的第一课堂,艺术实践的第二课堂,服务地方的第三课堂)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学生在全国、省、市等各项赛事中斩获佳绩,合唱团参加世界合唱锦标赛荣获金奖、中国合唱节比赛荣获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民乐团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学生获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奖、省师范技能大赛一等奖等殊荣。音乐学(师范)专业被评为温州大学最具竞争力专业,就业率与考研升学率等指标位全省前列,为社会各单位、部门与学校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人才。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简介 本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创四连冠的佳绩,获奖率列全省第一;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佳绩。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歌曲作法、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外国民族音乐、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 (三)舞蹈教育(师范)专业简介 舞蹈教育(师范)专业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具有扎实的舞蹈学科知识、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学习与反思、沟通与合作、教研与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小学从事舞蹈教学与教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已培养了十三届音乐表演(舞蹈方向)本科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舞蹈教学、表演等方面的人才。主要课程: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赏析、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单元训练、舞蹈基本技术与技巧训练、浙南民间舞蹈研习、现当代舞技术、独舞编舞技法、双人、三人舞编舞技法、舞蹈剧目编创。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0800 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浙江省)、909377459(省外)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温州大学官方微信号:wenzhoudaxue-1933 温州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号:wzdxzsb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号:yyxyyuefeng 温州大学2023年美术、书法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学校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师范专业认证9个。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2.招生计划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展示设计、鞋靴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进行分专业方向培养:服装设计方向、服装展示设计方向、鞋靴设计方向。 二、报考形式和条件 我校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展示设计、鞋靴设计)、书法学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注:书法学专业在浙江省采用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三、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美术与设计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美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前身是原温州师范学院美术系(设立于1984年)和原温州大学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设立于1988年),属国内同类院校中较早创办美术、设计、服装类专业的院校之一。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00余人,硕士研究生102人。教职工90余人,专任教师7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5人(教授10人、副教授25人),博士16人。 学院设有艺术(美术、艺术设计)、设计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课程与教学论(美术)、学科教学(美术)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中国画学科曾是浙江省重点扶植学科,美术学、设计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学院教师获得国家级课题9项,省部级课题16项。 学院现有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6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为学院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专业,是全国B级专业(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位次为前20%-50%),获评学校“最具竞争力专业”。书法学为新开设专业,是浙南闽北地区唯一的书法学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为全国A级专业(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位次为前2%-10%),获评学校“最具竞争力专业”。环境设计为全国A级专业(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位次为前2%-10%)。服装与服饰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浙江省特色专业、温州市重点专业,是全国A级专业(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位次为前2%-10%)。服装设计与工程入选教育部“卓工计划”试点建设专业,为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浙江省特色专业,为全国B+级专业(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位次为前10%-20%),获评学校“最具竞争力专业”。2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课程。与欧洲设计学院、意大利马兰欧尼学院、意大利新美术学院、台湾大同大学、韩国及泰国等高校艺术学院建立合作交流项目,联合培养交流生、交换生,定期组织专业设计营活动。 学院现有教学用房2万余平方米。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为温州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实验分室50个,教学实验设备总值1200余万元。学院拥有浙江省皮革行业创新服务平台(制鞋方向)、浙江省温州服装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服装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服装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服装技术服务中心)3个技术服务平台,美术创作研究所、创意设计研究所、时尚创新研究所3个校级研究所。学院与地方知名企业共同建立了10余家校企联合研发中心,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院以“强实践、能创新、富有艺术素养和创作能力的专业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好,师生艺术作品成果丰富,各类竞赛连续获国际国内展赛大奖,学术影响和社会效果显著。学生就业率高,毕业生专业性强素质全面,深受用人单位的赞许。学生创业平台好,创业氛围浓厚,创业成果突出。学院在教学质量、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科研创作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学院已成为一所融纯艺术专业、设计应用专业于一体的,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特色鲜明的省内高水平艺术学院。 (二)学院专业(方向)简介 美术学(师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高尚师德与教育情怀、良好的人文与艺术素养,具有一专多能的美术专业能力,扎实的美术教师职业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实践精神,能够从事中学美术教学与研究等相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美术教育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教学法、课堂教学技能训练、国画(工笔花鸟)、山水树石临摹、人物写意临摹、油画静物场景、油画人物头像、版画图式语言、木刻写生、楷书临摹与创作、行书临摹与创作。 书法学:培养具有爱国进取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创新思辨等良好的人文素养,在书法临摹、创作、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等方面具备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思维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美术概论、楷书临摹与创作、篆书临摹与创作、隶书临摹与创作、行书临摹与创作、草书临摹与创作,篆刻史、篆刻临摹与创作。 视觉传达设计: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与文创产品设计领域创新思维和综合设计能力,能在学校、品牌企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数字互联网、文创公司、电视报社媒体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综合数字媒体视觉设计、文创产品设计、品牌设计与策划推广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字体设计、设计思维、图形创意、插图设计、书籍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Ai/Ps/Pr/Ae/C4d/3d/Rhino)、视觉识别设计、广告设计、品牌设计、包装设计、产品快题设计、传统文化再设计、文创产品设计、动态图形影像设计、商业摄影、数字影像、用户界面设计、交互设计等。 环境设计:培养具备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系统基本知识,能在教学科研机构或者室内设计公司、软装设计部门、家居产品设计机构、景观设计公司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部门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软装设计、家居用品设计等实际应用、开发和设计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手绘技法、模型基础、材料与工艺、景观设计、虚拟呈现与交互设计、居室设计、餐饮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建筑空间设计、照明设计、产品设计等。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培养具备服装艺术设计创新思维,熟练掌握服装造型与结构设计原理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技能,能从事服装设计、品牌策划和服装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时装画基础、服装设计原理、服装结构原理与立裁、服装产品数码表达、女装设计、女装结构与工艺、针织服装设计与工艺、服饰品设计、男装设计、创意设计与立体造型、品牌时装企划与项目设计等。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展示设计方向):培养具有展示陈列系统知识和设计实践能力,具备灵活思维和培训沟通能力,面向较宽广的专业口径,能从事橱窗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服装营销策划、展览设计、商业美陈设计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搭配设计、陈列材料与道具设计、服装陈列基础、配饰品陈列、服装陈列设计、陈列效果图表现技法、店堂规划与设计、卖场效果图表现技法、卖场POP设计、陈列管理、展示空间与装置设计、橱窗效果图表现技法、橱窗设计等。 服装与服饰设计(鞋靴设计方向):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具备鞋类及服饰品设计的创新思维和设计能力,能在鞋业、箱包及饰品设计制造企业和设计院校从事鞋类、皮具、箱包和服饰品设计、研究及教学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鞋履工艺学、鞋履样板设计、鞋履款式设计、楦型设计、跟底设计、材料与应用、饰品设计、皮具设计、箱包设计、创意设计、鞋履三维设计、鞋履效果图、产品企划、市场营销、男鞋设计工作室课程、女鞋设计工作室课程、创新鞋类设计工作室课程、皮具设计工作室课程等。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0800 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浙江省)、909377459(省外)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温州大学官方微信号:wenzhoudaxue-1933 温州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号:wzdxzsb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号:arte123456 温州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录取情况一览表温州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教育部院校代码:10351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学校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师范专业认证9个。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精神,为做好温州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温州大学面向华侨港澳台联招计划为5人,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一(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报联招办审核公布为准)。 二、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 考生应按照《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合招生”网站获取详尽信息(http://eea.gd.gov.cn/lhzs/index.html)。 相关情况可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89338633转7)。 三、录取办法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正式录取考生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我校在华侨港澳台联招的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本科批次,无预科计划。 四、学费标准 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入学资格复查与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86-577-86680800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 电子邮箱:zs@w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温州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号:wzdxzsb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政编码:325035)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温州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温州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市。学校有九十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建有温州大学瑞安研究生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与国内外24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博士后。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全职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33人,现有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入选人才180人。全校上下正勠力同心,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进入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全国一流高校行列,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精神,为做好温州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招生名额、专业和考试科目 2023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名额不限。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温州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三、基本学制 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起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科、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关注各报考点的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方式 硕士生的初试时间为4月初,具体初试时间、参加初试考生名单、初试具体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https://yjsb.webvpn.wzu.edu.cn/zsw/) (二)复试时间、方式 复试时间为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地点等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通知。(https://yjsb.webvpn.wzu.edu.cn/zsw/)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7月由我校研招办寄发考生本人。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中旬前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入学后,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复查,均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同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其他奖学金评选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住宿条件 港澳台学生可入住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标准的宿舍,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收费。 十一、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办法 招生单位代码:1035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南校区行政楼714B室) 邮政编码:325035 联系人:吴老师、黄老师、许老师 研招电话:0577-86680868 E-mail:yjs@wzu.edu.cn 纪委电话:0577-86598028 E-mail:jjjc@wzu.edu.cn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b.webvpn.wzu.edu.cn/zsw/ 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也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温州大学,招生代码:10351。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我校全日制报考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金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教育管理、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 第九条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条修业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3年。 第十一条各专业预计招生计划,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基础编制),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我校在报名期间、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会在官网上进行公布,最后一轮公布时间会在网上确认之前,请考生关注我校官网。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十五条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8月底前有效。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六条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七条初试: 1.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统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外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为200分。自命题的业务课中除614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617民俗学(含民间文学)、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49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211翻译硕士英语为100分,其余自命题的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4.参考资料:初试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第十八条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3-4月份(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复试地点: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4.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十九条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费:全日制:8000元/生/年,学费在每学年初缴纳;非全日制(除公共管理硕士外):3万/生,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5.6万/生。学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附后)。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有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1、2024年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有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报名。 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在复试前需交验书面材料。 2、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 3.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3、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4、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4年7月中下旬左右寄达。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奖助体系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奖助体系下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本章程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2024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 4、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邮箱:yjs@wzu.edu.cn 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3年。 三、 申请、选拔流程和所需材料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在复试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 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4.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5.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3年7月下旬(暂定)由我院寄给本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8000元/生/年 新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4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7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8000元。 奖助政策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 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 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③ 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5、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目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招生代码:10351。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报考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金融、公共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机械。 第九条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十条 修业年限:我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3年。 第十一条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以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基础编制),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2023年秋季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含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四条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3年8月底前有效。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七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八条 初试: 1.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统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外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为200分。自命题的业务课中除613教育学基础综合、614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617民俗学(含民间文学)、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49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211翻译硕士英语为100分,其余自命题的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4.参考资料:初试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第十九条 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3-4月份(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复试地点: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4.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全日制:8000元/生/年,学费在每学年初缴纳;非全日制(除公共管理硕士外):3万/生,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5.6万/生。学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附后)。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当理论学习变为艺术熏陶,当绚烂舞台变为思政讲台,当巡演大巴变为流动课堂,当理想信念教育融进歌剧表演……11月29日晚,原创歌剧《五星红旗》在闽江学院融侨文体中心开启全国高校巡演首场演出。作为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歌剧《五星红旗》赴福建、江西、湖南3省进行了为期13天的演出,呈现了六场兼具时代感、青春味、艺术美的思政大课。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景升,井冈山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利民,闽江学院校党委副书记陈曦,温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庄兴忠,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吴少雄,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作曲家张建国,闽江学院音乐学院院长,福建师范大学声乐教授陈俊玲,闽江学院、井冈山大学、中南大学师生代表及温州大学校友会代表共5000余人现场观看演出。 歌剧《五星红旗》是国内首部以国旗为题材的歌剧,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大学、瑞安市委联合出品,精心创排。由中央歌剧院一级导演、“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王湖泉担任导演,国家一级作曲家朱嘉禾负责作曲,青年编剧李长鸿担任编剧,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作品先后获得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第四届中国歌剧节优秀剧目奖等荣誉。歌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设计者、温州大学校友曾联松先生参加革命工作的经历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夕在上海设计国旗的人生历程,描绘了温州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书写的壮丽篇章。 歌剧《五星红旗》于2019年国庆节在温州大剧院首演,座无虚席,好评如潮。为确保巡演的质量与效果,温州大学音乐学院全体创作人员和参演师生呕心沥血地筹备、改编、排演,打造了巡演版歌剧《五星红旗》,时长70分钟左右。由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获得者、青年歌唱家陈大帅老师,第九届“孔雀杯”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展演综合师范院校教师美声组“金孔雀奖”第一名祝海燕老师,美国明尼苏达歌剧院、美国爱达荷歌剧院签约歌唱家张上老师和易雄志、许天鸣老师等担任主演。执行导演李良老师将巡演版歌剧《五星红旗》总结为“简约而不简单”,“巡演版在保证故事性完整、情感性准确的基础上,通过艺术的处理与加工力求呈现最佳效果,其中最重要的是用真挚情感打动每一位观众。” 师生同演一台戏,使艺术教育既发挥显性的智育、美育作用,又以隐性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实现了德育目的。音乐学院23级音乐表演专业韩昊宇是学生版曾联松的扮演者,在井冈山大学和中南大学演出中,因教师版曾联松扮演者陈大帅老师受邀参加国家大剧院新加坡、马来西亚文化交流行活动,韩昊宇由此参与到教师版的表演中。演出结束后他难掩激动之情:“导演与老师们对我的帮助非常大,在舞台调度、人物情感呈现等各个方面,排练的每一刻都是极其难得的实践课堂,观众的热情回应让我也更加充满信心。巡演走进井冈山大学,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让我对人物的揣摩更加深刻,对祖国更加崇敬!”音乐学院22级研究生林方圆饰演学生版项佩瑜,这是她第一次参加歌剧表演,她认为师生合演歌剧中密切的师生互动是成长的催化剂。“我从‘零歌剧表演经验’起步,一遍又一遍练习唱段,在祝海燕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得以进一步走进人物的内心世界,技艺得到了提升,表演也更加自然流畅。”教师版项佩瑜饰演者祝海燕老师指出,歌剧是艺术皇冠上的明珠,为了将故事唱得动人,人物塑造得生动,必须在一次又一次的排练中去修正去提高,“最终圆满地呈现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让台上台下都成为‘剧中人’,共同感受角色的思想和情感,就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李恒子老师是本次巡演的舞蹈编导,她认为本次巡演是一次卓有成效的流动艺术思政课堂。师生同台演出为学生提供了“零距离”向老师学习的机会,而教师也得以手把手教导学生、照亮学生艺术之路,真正达到了教学相长,师生共进。 歌剧《五星红旗》巡演受到专家一致好评。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吴少雄指出歌剧《五星红旗》叙事清晰,通过歌剧讲述中国故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正当其时,很有意义。闽江学院音乐学院院长、福建师范大学声乐教授陈俊玲认为歌剧《五星红旗》作为现实主义题材的歌剧,在歌剧编剧、音乐创作及舞台呈现上都结合得很好,且演员对角色塑造到位。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成莹副教授对于创演团队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学生演员的舞台表现与歌唱技巧。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伍彦谚教授是中国舞蹈美育大辞典美育专家(领军人物)、中国知名梅山学者、瑶族传统舞研创专家,她认为歌剧《五星红旗》有打动人心的力量,全体师生形成了创作的合力,精彩的演出体现了温州大学对实践和创作的态度。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副研究馆员徐欣指出歌剧《五星红旗》题材具有深刻内涵,整体演出节奏流畅,并充分肯定了以歌剧的形式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景升认为,欣赏歌剧《五星红旗》既是给观演的大学生带来艺术享受,更是开展了一次沉浸式的爱国主义教育。 演出结束后,创演团队举办了多场观演交流会,通过互动交流让现场观众强烈体验到历史与现实的交融、台上与台下的交融、艺术与课堂的交融。“曾经,无数像曾联松先生一样敢为人先的革命先辈们,用鲜血与生命为我们绘出了一幅安宁社会的美好图景,汇聚成五星红旗的模样。如今,生在红旗下的我们接过先辈的画笔,应当继续在这片土地上泼墨,让青春之花绽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盛大画卷中!”来自闽江学院人文学院历史学(师范)专业的林同学动情地说。井冈山大学的张湃同学感慨,这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使观众深入了解了五星红旗背后的故事。吾辈新时代青年当游目骋怀,心有鸿鹄之志,扶摇直上,挥斥方遒,以焕然一新的面貌奔赴祖国的星河长明。艺术的星火还点亮了来自中南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孩子们,他们激动地表示,通过演出感受到了红色激情与信仰力量,激发了自身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史的兴趣。 温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庄兴忠表示,歌剧《五星红旗》巡演是一堂流动的艺术思政大课堂,将艺术教育与思政教育相融合,经由师生合演歌剧、台上台下互动,让现场的每个人都成为“剧中人”,共同感受角色的思想和情感,深刻体会设计五星红旗的动人事迹,在浸润式教学中实现教学相长、启智润心,不断增强师生爱国主义的情感。 据悉,近年来温州大学充分挖掘艺术独特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探索艺术思政化、思政艺术化的创新路径,打造综合性大学“艺术+思政”融合教育体系,以艺术之实提升教学内涵,以艺术之行丰富育人实践,以艺术之美浸润时代新人。学校正形成“说《五星红旗》的故事、唱《五星红旗》主题曲《国旗颂》、演《五星红旗》歌剧”的浓厚氛围。接下来,歌剧《五星红旗》还将进社区、进农村、进中小学,给老百姓讲述国旗设计者的感人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