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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14 21:57:39 43
招生电话:028-84078927
电子邮箱:zs@cdut.edu.cn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6年的成都地质勘探学院,是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三所地质院校之一。1958年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2001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学校先后由地质部、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直属,2000年划转地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办学体制。2010年学校成为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9年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学校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成都理工大学矢志报国、上下求索,风雨兼程、耕耘不辍,为社会培养了近30万名优秀人才,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当中涌现出一批知名学者、专家和管理人才,其中有两院院士5人。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穷究于理、成就于工”的校训、“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

成都理工大学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487亩,校舍建筑面积134.6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繁花似锦,是读书治学的美好园地。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373人,其中本科生30161人、研究生8065人。学校设有20个教学学院、1个沉积地质研究院、1个地质调查研究院、1个产业发展研究院、1个行星科学国际研究中心。另有1所独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校先后入选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强、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强。

成都理工大学学科优势特色鲜明,以理工为主,地质、石油、资源、核技术、环境为优势,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管理为特色,经管、文法、外语、艺术、体育等协调发展。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有1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有5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进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成都理工大学有67个本科招生专业(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2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一流专业48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3个。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有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含独立招生方向)7个。学校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高校。拥有各类国家级一流课程17门,各类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2门。获得8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成都理工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3031人,其中教授(级)511人、副教授(级)799人。获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和荣誉224人次,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IEEE Fellow入选者1人、其他国家院士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全国创新争先奖2人、光华工程科技奖1人、何梁何利基金奖2人、科学探索奖1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5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人。获省部级人才项目、称号和荣誉541人次,其中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人、四川省杰出人才奖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2人次、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6人、天府学者3人、地矿部优秀教师6人、四川省教学名师9人、四川省优秀教师4人、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3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四川省“四有”好老师1人、四川省劳动模范2人,四川省先进工作者2人,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刘宝珺院士担任学校名誉校长。以柔性引进等方式聘请王成善院士、多吉院士、崔鹏院士、胡瑞忠院士等两院院士35名。学校现有4个院士工作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5个四川省科技创新团队(创新研究群体)、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

成都理工大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勇攀科技创新高峰。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有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四川省等部省级科技平台33个。学校参与天府永兴实验室建设,成功获批碳汇与地质固碳研究部。牵头成立国际大型滑坡研究协会(iRALL)等国际学术组织,承担深时数字地球(Deep-time Digital Earth,简称DDE)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在宜居地球演化和行星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论文发表于《Nature》《Science》正刊。学校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地调计划、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等一大批重要项目。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等奖项共计1087项(次),其中国家级奖项有: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7项。

成都理工大学与成都市在校内共建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理工大学博物馆),馆藏世界知名“合川马门溪龙”化石等6万余件标本。图书馆馆藏印刷型书刊299万册,拥有数字资源数据库96个、电子图书263万册、电子期刊137万册。档案管理达到“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一级”标准。学校主办公开出版发行学术期刊6种,其中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种、CSCD收录期刊2种、科技核心4种,并与Elsevier合办国际期刊《Ore and Energy Resource Geology》。学校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育廉馆”等平台。

成都理工大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资源、能源、环境、建筑、军工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国家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等多个国家公派项目实施单位,先后与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意大利等国家的18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获批实施英国牛顿基金会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英合作项目等国际项目。学校举办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四川省属高校中首个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都理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学院。

学校始终秉持奉献国家、服务人民的情怀,坚守开拓创新、科技报国的本色,彰显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担当,为国家、行业、地方建设发展积极贡献智慧与力量。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筑大平台,组建大团队,产出大成果,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川藏铁路、油气勘探、能源开发、矿产勘探、大型水电、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新能源和新材料应用等工程建设,并在旅游与城乡规划、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繁荣、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作为。成理人始终用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为国家强盛、社会繁荣、人民幸福贡献着成理力量。

当前,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在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成都理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部、省、市、校共同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平台上,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优势特色更加显著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

现任领导
成理标识
校名
校训

 

成 都 理 工 大 学 校 训 释 义

 

 

校标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校标
管理服务机构
教学科研单位
教学辅助单位
其他单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成都理工大学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强校之本,坚持把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兴校之基,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对标“四有”好教师标准,以“立师德、提总量、调结构、重培养、转机制、强服务”为工作思路,通过深化人才引培制度改革、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激励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迅速成长为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一批学科队伍成长为优秀创新团队,一批综合素质优良的青年人才补充到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发展呈现量质齐增的良好局面。

截至2023年10月,现有教职员工3031人,其中教授(级)511人、副教授(级)799人。获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和荣誉224人次,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IEEE Fellow入选者1人、其他国家院士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全国创新争先奖2人、光华工程科技奖1人、何梁何利基金奖2人、科学探索奖1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5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人。获省部级人才项目、称号和荣誉541人次,其中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人、四川省杰出人才奖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2人次、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6人、天府学者3人、地矿部优秀教师6人、四川省教学名师9人、四川省优秀教师4人、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3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四川省“四有”好老师1人、四川省劳动模范2人,四川省先进工作者2人,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近年来,学校先后制定了《成都理工大学珠峰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成都理工大学珠峰攀登计划实施办法》等人才引育新政策,创新实施珠峰人才工程,实行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聘期制、长期教职制及新老机制转换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引人用人机制,为人才开路,为发展蓄能。

学校将持续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高端引领、协调发展、人尽其才的工作原则,继续推进人才引育、人才评价、绩效分配制度等各项改革进程,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相对稳定、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优势特色显著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建校初期五大学科奠基人

双聘院士或柔性引进院士

院士有效候选人

其他国家院士

        李天斌,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西充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988年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现任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兼任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下工程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学会工程地质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黄汲清青年地质科技奖、詹天佑大奖、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22全球2%顶尖科学家等称号获得者、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

长期从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和隧道工程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重大工程实践经验。主要研究方向:隧道及地下工程稳定性与灾害防治,斜坡地质灾害防治与工程高边坡稳定性控制。先后主持和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国家重点研发、教育部和国家重点工程以及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科研项目80余项。在“岩体浅表生改造”理论与工程应用,滑坡实时跟踪预报理论与方法,岩质工程高边坡稳定性及其控制,高寒高海拔地区岩质边坡生态防护,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与地下工程综合超前地质预报,地下工程岩爆与大变形灾害防治,隧道工程围岩稳定性及抗减震技术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研究特色,取得了多项创新性成果,为推动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研究成果不但在理论和技术方法上有创新,而且在水电、公路、铁路等领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已出版《岩质工程高边坡稳定性及其控制》《高地应力隧道稳定性及岩爆、大变形灾害防治》等学术专著7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50余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先后主讲了《岩土工程设计》、《斜坡地质灾害防治》、《高等地下结构》、《隧道与地下工程专论》、《土木工程前沿》等9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培养博士生30余名,硕士生140余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流学科”简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流学科”源于1956年建校之初设立的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石油地质、石油物探、放射性地质与勘探等学科专业。作为国家老地矿行业三大院校之一,应国家需要而“生”,顺国家发展而强。该学科1981年获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石油地质、工程地质二级学科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1991年设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依托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流学科”,已经形成了以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引领、20余个省部级实验室(中心)为支撑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体系。

本学科充分发挥学校地处“青藏高原东缘”的区位优势和“地矿油核”优势特色,持续围绕青藏高原及周缘地学领域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形成了地球系统动力过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质工程与环境、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4个稳定的学科方向。瞄准地质灾害防控与地质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地质安全、油气储层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核技术等重点领域,发挥学科、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能源矿产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川藏铁路等国家重大工程和减灾防灾重大任务,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其中2项为独立完成)、二等奖8项。

办学60余年来,本学科已为社会输送6000余名研究生,他们深耕专业,活跃于国家建设发展各条战线,为学校赢得了口碑与赞誉,涌现出以多吉院士、王成善院士、崔鹏院士、胡瑞忠院士等为代表的杰出科技人才,黄润秋、胡昌升等优秀校友。


重点学科

国家重点学科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含“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三个二级重点学科)

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重点培育)

 

省部级重点学科

081704应用化学

083002环境工程

070801固体地球物理学

081401岩土工程

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7090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70904构造地质学

070902地球化学

082002油气田开发工程

070905第四纪地质学

080502材料学

082703核技术与应用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070104应用数学(重点培育)

 学位授权点

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科门类学科代码学科名称一级学科获批时间二级学科获批时间
理学0708地球物理学20112003
0709地质学20001984
工学0814土木工程20112003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19981984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0181998
0827核科学与技术20182006
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20122012
合计7


现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021年11月更新)

序号专业学位类别类别代码获批时间
1资源与环境08572021
合计1


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23年9月更新)

学科门类学科代码学科名称一级学科获批时间二级学科获批时间
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20112011
法学0301法学2019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20112006
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20212001
0503新闻传播学20212006
理学0701数学20111996
0702物理学2019
0703化学20112001
0705地理学20112003
0708地球物理学20111998
0709地质学20001981
工学0801力学2021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20111996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20061996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20111996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12001
0814土木工程20111996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20111996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20111996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19981981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0111996
0827核科学与技术20181998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20112001
0839网络空间安全2021
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9981998
1202工商管理学20182003
合计26


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及交叉设置二级学科

学科代码学科名称设置时间
0708Z1岩石物理学2011
0709Z1沉积学(含:古地理学)2011
0709Z2矿产资源化学2011
0818Z2核资源与核勘查工程2011
99J1环境地质学2011
99J2应用地球物理2011
99J3矿物材料学2011
99J4金属矿产与金属材料学2011
99J5非常规油气地质学2011
99J6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2011
99J7数学地质2011
99J8资源与环境遥感2011
99J9地下水科学与工程2011
合计13


现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023年9月更新)

序号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名称类别(领域)代码获批时间
1金融
02512014
2应用统计
02522014
3国际商务
02542021
4法律
03512018
5翻译英语笔译0551012010
英语口译0551022010
6电子信息
08542019
7机械
08552019
8材料与化工
08562019
9资源与环境
08572019
10能源动力
08582019
11土木水利
08592019
12生物与医药
08602019
13风景园林
08622014
14会计
12532019
15工程管理
12562010
16戏剧与影视
13542023
17设计
13572023
合计17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一览表
序号编号专业名称级别
1GTS2007-31-1勘查技术与工程国家级
2GTS2007-25-1资源勘查工程国家级
3GTS2007-25-2地球物理学国家级
4GTS2008-21-1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级
5GTS2008-21-2土木工程国家级
6GTS2009-16-1地质学国家级
7GTS2009-16-2地球化学国家级
8TS12421核工程与核技术国家级
9STS2007-511-1石油工程省级
10STS2008-422-1英语省级
11STS2008-422-2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
12STS2008-422-3工商管理省级
13STS2009-00-1化工与制药省级
14STS2009-00-2测控技术与仪器省级
15STS2009-00-3信息与计算科学省级
16STS2009-00-4测绘工程省级
17STS2010-00-1地理信息系统省级
18STS2010-00-2环境工程省级
19STS2010-00-3信息工程省级
20STS2010-00-4电子商务省级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职能及组织机构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是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教学与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学事务中心、质量工程建设科、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科、综合管理科、教材建设与管理科、创新创业教育科。


教务处主要职责:

l 负责教学运行组织、学生成绩与学籍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审定、教学工作量核算

l 负责各专业招生计划拟定

l 负责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条件、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的规划与组织实施;

l 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统筹规划与调配;

l 负责组织进行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定;

l 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l 负责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学及教学管理、教辅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l 负责教学运行状态数据的收集、核定、发布;组织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

l 组织进行涉及本、专科生的各类考试;

l 组织并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l 负责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遴选和转专业组织;

l 负责辅修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组织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要职责:

l 负责双创教育相关制度体系建设;

l 负责创新创业通识必选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l 负责各级双创孵化示范载体和平台建设;

l 负责组织管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l 负责组织“互联网+”大赛等创新创业综合竞赛;

l 负责组织开展校地、校企、校际联合培养双创人才项

l 负责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机构图

17625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现任处领导

处领导

办公室

办公电话

工作内容

处长:曾国强

行政楼103

028-84078880

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

副处长:宋荣彩

行政楼101

028-84079978

负责教务处日常教学事务运行、本科实验室建设和实践教学等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主任:何志华

致远楼501

028-84078343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科室设置

教学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028-84074243028-84079520028-84079495

办公地点:第一行政楼109 第一行政楼110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制定和修订教学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本科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任务落实

负责本科课程的课表编排、学生选课

负责各类考试组织与安排、学生成绩管理

负责课程重修组织与管理

负责考风建设,处理考试作弊等违纪事件

负责研究生推免工作

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算

负责教室借用与审批

负责教务系统和自助打印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学籍科

联系电话:028-84078882

办公地点:第一行政楼106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本、专科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负责本、专科学生日常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本、专科学生数据信息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负责本、专科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本、专科学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管理

负责组织本、专科学生学籍档案材料的建档、整理和归档工作

负责辅修学士学位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和指导学生转专业工作

负责研究和制定本专科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质量工程建设科

联系电话:第一行政楼105

办公地点:028-84078883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各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项目的申报、检查及评审工作

负责专业建设工作,包括组织新专业申报、专业评估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的拟定

负责组织全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其管理和实施

负责组织全校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和审定工作

负责组织教学日历和全校教学执行计划的编排

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全校课程管理和建设工作

负责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课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

负责其他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负责研究和制定有关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科

联系电话:028-84078931

办公地点:第一行政楼107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实验室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审核实验室的设立、调整、更名、撤销

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

负责国家及学校设备购置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可行性论证、购置计划、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负责实验教学组织与管理,包括实验计划、实验排课、实验数据统计与分析

负责实验课程体系建设,包括实验课程设置、实验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实验课程规划建设、实验项目规划建设、实验教材规划建设等

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考核指标体系方案,定期修订考核评价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完善实验室开放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审核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进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状况,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效益评价

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构建实验教学管理系统

负责规划和建设综合实验大楼

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及其他实践育人平台包括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建设


本科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028-84078931

办公地点:第一行政楼108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组织各学院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和创新

负责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推进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制定并完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

负责规范实践教学秩序,协调实践教学运行,建立健全实践教学档案,组织实施实践教学环节检查与质量监控

负责实验教学组织与管理,包括实验计划、实验排课、实验数据统计与分析

负责建设和管理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院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负责实习基地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峨眉、马角坝实习基地的利用并制定教学计划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及其他实践育人平台包括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建设

负责审核教学实验室建设、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立项,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进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状况,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效益评价

负责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布置各阶段任务、过程管理与监控、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网上管理、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抄袭检测等工作

负责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工作,包括学科竞赛项目的规划与立项、经费审核、获奖统计及奖励工作

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负责推进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构建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及学科竞赛管理系统

负责建设与维护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工作

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电话:028-84078905028-84079924

办公地点:第一行政楼1056B107-2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协助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立项等方案,制定、完善教材管理规章制度,经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负责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优秀教材评选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负责组织教材出版及资助的推荐评审工作

负责组织教材成果的认定工作

负责组织教材选用与审核工作

负责组织教材征订计划的统计工作

负责教师及本科生教材的发放管理工作

负责教材款的清理结算工作

负责教材库房的日常管理与安全工作

负责协助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完成教材服务招标工作


综合科

联系电话:028-84079517

办公地点:第一行政楼106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本科教学工作会等各类教学会议会务安排,组织开展各类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负责文件收发、归档,会议组织、记录和印章管理

负责处内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负责教务处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教务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

负责教务处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本科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遗失、补办事宜

负责学生转学手续的办理和退学手续的审核


创新创业教育科

联系电话:028-84078348

办公地点:致远楼301

科室主要工作:

负责双创教育相关制度体系建设

负责双创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负责各级双创孵化示范载体和平台建设

负责组织管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类学生双创类竞赛

负责组织开展校地、校企、校际联合培养双创人才项目

负责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

部门介绍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3月15日。2010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12月26日,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生、博士生的高等院校之一, 196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家恢复学位制度后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同意我校试办省级研究生院。先后称谓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部)。2019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恢复成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下设综合科、培养科、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等5个科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经过66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批权。

学校目前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8个,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校基本上形成了学位授权层次齐全,学位授权布局点多面广,学位点结构优化合理,导师队伍实力强劲,研究生规模稳步壮大,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日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健上升的良好局面。

工作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负责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制定管理规章制度。

2.全面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的思想、行为、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调研以及研究生德育工作研究;组织实施研究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新生入学教育等活动。

3.协助党委组织部、校团委指导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及研究生违纪的处理;做好研究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处理。

5.指导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

6.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制定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各类别研究生招生工作。

4.负责各类别研究生教学、培养与试卷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申报、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

6.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复审工作。

7.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及学位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9.负责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10.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评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一览表
序号编号专业名称级别
1GTS2007-31-1勘查技术与工程国家级
2GTS2007-25-1资源勘查工程国家级
3GTS2007-25-2地球物理学国家级
4GTS2008-21-1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级
5GTS2008-21-2土木工程国家级
6GTS2009-16-1地质学国家级
7GTS2009-16-2地球化学国家级
8TS12421核工程与核技术国家级
9STS2007-511-1石油工程省级
10STS2008-422-1英语省级
11STS2008-422-2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
12STS2008-422-3工商管理省级
13STS2009-00-1化工与制药省级
14STS2009-00-2测控技术与仪器省级
15STS2009-00-3信息与计算科学省级
16STS2009-00-4测绘工程省级
17STS2010-00-1地理信息系统省级
18STS2010-00-2环境工程省级
19STS2010-00-3信息工程省级
20STS2010-00-4电子商务省级
人文社科

成都理工大学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17〕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川委发〔2017〕38号)精神,以学校“双一流”建设为指引,以“五高”为目标,立足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推动学校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师资队伍:截至2018年,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外国语学院、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等8个文科学院,在编在岗的人文社科专任教师655人,占学校教师总数的35%。其中具有硕、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为523人,占人文社科专任教师总数的8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272人,占人文社科专任教师总数的41.5%。在学校人文社科专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8人,四川省先进工作者1人,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天府菁英1人,四川省优秀教师2人。

团队建设:目前学校拥有各类人文社科教学与科研团队24个,其中,“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2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团队”2个,校级教学科研团队19个。

学科分布:目前学校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等一级学科5个,拥有企业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传播学、旅游管理、科学技术哲学等二级学科5个。博士一级学科在研学生24人,学硕一级学科在研学生256人,学硕二级学科在研学生243人,专业硕士在研人数232人。学校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

平台建设:学校目前拥有四川矿产资源研究中心、国家公园研究中心(扩展)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拥有“资源与环境经济普及基地”等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校级重点研究基地7个。拥有四川省新型智库“自然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研究智库”1个。其中自然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研究智库和四川矿产资源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自然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研究智库还被评为中国智库索引(CTTI)高校百强智库。

科学研究:2011年以来,我校共获批立项国家级项目4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6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33项,其中年度项目24项,各类专项9项;省级项目148项,经费423.1万元。

科研成果及获奖:截至2018年,我校共发表SSCI期刊论文14篇,CSSCI检索论文614篇,出版专著147部,获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6项;获批社会应用5项。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获得快速发展,目前已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发展潜力及努力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实践指引;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38号),构成推动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四川篇章;新时代、新理念、新问题的理论研究,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巨大现实需求;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快速发展和世界“双一流”学科建设为加快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虽然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起步晚、底子薄,人才瓶颈和学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还十分突出,但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学校也将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指导地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着力点,着力推动学校在“高水平科学研究、高水平成果产出与应用、高级别成果获奖、高级别科研平台、高水平人才培养”五个方面取得更大成就。

自然科学

成都理工大学涉及自然科学类教学和科研的学院有地球科学学院、能源学院、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院、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管理科学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牛津布鲁克斯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生态环境学院、数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沉积地质研究院等13个学院。学校重点研究领域有地球科学基础理论、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油气地质与勘探开发、地球探测及核技术方法与应用、行星科学、深时数字地球、材料与化工、旅游地质等。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自然科学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2个自然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3个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个生态环保部重点实验室、1个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4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个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5个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厅级实验室、6个校企合作共建科技基地、6个校内科技基地。

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优青、国际合作等)、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地调计划等一大批重要项目。2022年新上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984项,合同经费达6.02亿元。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等奖项共计1040项(次),其中国家级奖项有: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7项。

学校始终秉持奉献国家、服务人民的情怀,坚守开拓创新、科技报国的本色,彰显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担当,为国家、行业、地方建设发展积极贡献智慧与力量。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筑大平台,组建大团队,产出大成果,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川藏铁路、油气勘探、能源开发、矿产勘探、大型水电、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新能源和新材料应用等工程建设,并在旅游与城乡规划、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繁荣、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作为。成理人始终用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为国家强盛、社会繁荣、人民幸福贡献着成理力量。

科研基地

自然科学科技基地

国家重点实验室

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地球勘探与信息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地质灾害防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构造成矿成藏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深时地理环境重建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

地震震中区地质灾害—四川汶川野外基地

攀枝花钒钛磁铁矿—四川攀枝花野外基地

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自然资源部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控与生态修复技术创新中心

自然资源部复杂构造区页岩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参与)

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监测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参与)


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

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

滑坡灾害风险预警与防控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数学地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地学核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天府永兴实验室碳汇及固碳研究部(地热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研究中心、固碳与生态修复研究中心)

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智能监测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地理国情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

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油气地质成都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四川省工程实验室

四川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工程实验室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

四川省地质环境脆弱区生态修复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四川省地热能勘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四川省油气钻完井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

四川省数控装备超精密驱动与传动工程研究中心

四川省新制式轨道齿轮传动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参与)


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地质灾害防控协同创新中心

攀西战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

四川盆地及周缘优质页岩气资源潜力评价协同创新中心


厅级实验室

矿产资源化学四川高校重点实验室

四川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安全重点实验室

在川高校玄武岩纤维协同科创平台


校企合作共建科技基地

四川盆地沉积与岩性古地理研究中心

AAPG成都研究中心

油气地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川东北高含硫气田勘探开发技术研究中心

非常规油气藏地球物理联合研究所

碳酸盐岩储层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分室(与中石油共建)

校内科技基地

地热资源研究中心

成都理工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

青藏高原资源环境研究院

成都理工大学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行星科学研究中心

数字胡焕庸线研究院

人文社科科技基地

四川省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矿产资源研究中心

国家公园研究中心

四川省高校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与新经济研究中心

西部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青藏高原及其东缘人文地理研究中心

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

四川省儿童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

巴蜀文化国际传播研究中心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研究中心

学术期刊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cience & Technology Edition))

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科技期刊世界影响力指数报告来源期刊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创办于1960年,原名《成都地质学院学报》(1960~1993年)、《成都理工学院学报》(1994~2002年),200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出版周期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成都理工大学校长许强教授担任期刊主编。

本刊主要刊登地质与矿产、油气地质与勘探、水文与工程地质、核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化学与应用化学等学科的研究论文和综述文章。

本刊是“四川省自然科学学术类质量一级期刊”;先后多次在国家部委和四川省组织的科技期刊评比中获奖,包括教育部(原国家教委)组织的科技期刊评比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优秀科技期刊奖 、精品科技期刊奖等。本刊也多次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四川省高校精品科技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和“中国高校百佳科技期刊”等荣誉和称号。

收录本刊全部或部分论文的科技文摘期刊和数据库主要有:(1)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3)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4)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5)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6)中国地质文摘;(7)中国石油文摘;(8)古生物学文摘;(9)PЖ (AJ) 文摘杂志(俄);(10)Scopus;(11)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12)Chemical Abstracts 化学文摘(美);(13)Petroleum Abstracts;(14)Bibliography and Index of Geology等。

本刊支持中国知网网络首发。热忱欢迎各位专家学者赐稿!

投稿地址:https://cont.cdut.edu.cn/jx_cdlgzr

箱地邮址:xuebaoz@cdut.edu.cn

联系电话:028-8407928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cience & Technology Edition))

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科技期刊世界影响力指数报告来源期刊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创办于1960年,原名《成都地质学院学报》(1960~1993年)、《成都理工学院学报》(1994~2002年),200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出版周期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成都理工大学校长许强教授担任期刊主编。

本刊主要刊登地质与矿产、油气地质与勘探、水文与工程地质、核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化学与应用化学等学科的研究论文和综述文章。

本刊是“四川省自然科学学术类质量一级期刊”;先后多次在国家部委和四川省组织的科技期刊评比中获奖,包括教育部(原国家教委)组织的科技期刊评比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优秀科技期刊奖 、精品科技期刊奖等。本刊也多次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四川省高校精品科技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和“中国高校百佳科技期刊”等荣誉和称号。

收录本刊全部或部分论文的科技文摘期刊和数据库主要有:(1)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3)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4)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5)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6)中国地质文摘;(7)中国石油文摘;(8)古生物学文摘;(9)PЖ (AJ) 文摘杂志(俄);(10)Scopus;(11)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12)Chemical Abstracts 化学文摘(美);(13)Petroleum Abstracts;(14)Bibliography and Index of Geolog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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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

成都理工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介

成都理工大学自1991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来,博士后工作已有30余年的发展历程,目前设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地球物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作为国内较早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始终坚持将其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平台,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的重要途径,促进学科交叉和拓宽研究领域的重要手段,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成为科研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在2020年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中,我校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优秀等次,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良好等次。其中,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连续2次被评为优秀等次。截至20222月,学校已累计招收各类博士后研究人员330余名,其中,外籍博士后10余名,已累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200余名。

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以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兄弟院校流动站的共同支持下,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的途径,与众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地质、石油、能源等行业的30余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辐射作用,形成了引导优秀博士在产学研结合中创新创业的良好局面。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学校对博士后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持续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支持力度,创新管理理念、运行模式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博士后事业,进一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聘规模,进一步增加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投入,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和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推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学校博士后事业的发展,使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学校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重要基地。


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616。学校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成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宜宾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7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要求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授位条件的,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填报。按国家统招录取至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我校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需要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设计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40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省的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

体育类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限2023年使用,此后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校区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地质学类(地质学、地球化学)

成都校区

52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成都校区

5200

行星科学

成都校区

5200

测绘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地理信息科学

成都校区

5200

资源勘查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石油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土木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地质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工程力学

成都校区

5200

勘查技术与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地球物理学

成都校区

5200

空间科学与技术

成都校区

5200

核工程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成都校区

52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成都校区

5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成都校区

5200

机械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工业设计

成都校区

5200

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人工智能)

成都校区

5200

应用物理学

成都校区

5200

应用统计学

成都校区

52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成都校区

5200

电子商务

成都校区

4800

工商管理

成都校区

4800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成都校区

4800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

成都校区

6600

旅游管理

成都校区

48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成都校区

52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应用化学

成都校区

52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成都校区

5200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成都校区

5200

思想政治教育

成都校区

4800

社会学

成都校区

4800

公共事业管理

成都校区

4800

法学

成都校区

4800

英语

成都校区

4800

翻译

成都校区

4800

日语

成都校区

4800

会计学

成都校区

4800

经济学

成都校区

4800

投资学

成都校区

4800

市场营销

成都校区

48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

成都校区

5200

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成都校区

4800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成都校区

63000

会计学(中英合作办学)

成都校区

68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成都校区

68000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成都校区

68000

广播电视编导

成都校区

12000

表演

成都校区

12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成都校区

10000

视觉传达设计

成都校区

8000

体育学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

成都校区

48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宜宾校区

52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宜宾校区

52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宜宾校区

52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宜宾校区

5200

计算机类(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宜宾校区

5200

油气储运工程

宜宾校区

5200

电子信息工程

宜宾校区

5200

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宜宾校区

4800

商务英语

宜宾校区

4800

物流管理

宜宾校区

4800

工程管理

宜宾校区

4800

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在部分专业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及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责任担当、国际视野、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生对象

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及2022届、2021届目前未就业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可在学信网查到注册信息);

3.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查询)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专业、计划与学制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学制

学位授予门类

本科专业类

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20

两年

理学

地理科学类

地球科学学院

应用化学

20

两年

工学

化学类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地质工程

10

两年

工学

地质类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资源勘查工程

10

两年

工学

地质类

能源学院

石油工程

10

两年

工学

矿业类

能源学院

地球物理学

10

两年

理学

地球物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院

电子商务

30

两年

管理学

电子商务类

管理科学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10

两年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管理科学学院(宜宾校区)

会计学

30

两年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商学院

经济学

30

两年

经济学

经济学类

商学院

英语

30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学院

旅游管理

30

两年

管理学

旅游管理类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风景园林

20

两年

工学

建筑类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30

两年

理学

数学类

数理学院

应用统计学

30

两年

理学

统计学类

数理学院

信息工程

30

两年

工学

电子信息类

机电工程学院

注:1.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招生专业学费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2.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621日起至6302400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邮箱地址见后)。

(三)材料提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jwc@cdut.edu.cn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成都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单(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提供平均学分绩点、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我校2023届毕业生不需提交);

5.未就业证明相关材料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6.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7.近三个月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执行高考体检项目);

8.本人证件照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JPG格式,宽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

9.《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EXCEL格式,附件3)。

注: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材料除第(8)、(9)项,其他材料均要求按以上顺序扫描为一个清晰、彩色的PDF文件,统一压缩打包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名称与此同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可于202377日前到所报专业学院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录取与入学

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记为考核成绩。

2.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依据考生考核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审核,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开学报到时间及要求详见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核。

1)本人签字确认的《成都理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成都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所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由学院留存。

七、培养与管理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当年学费不退,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4.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第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相关规定有调整或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最新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4078882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收类别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有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普通计划(无专项计划)等三种专项类别,请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前了解专项详情,知晓自身权责。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接收学科(专业)

1.硕士推免生:我校除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等领域不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外,其余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硕师计划仅限接收河南师范大学推荐的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

2.直博生: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见“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3.报名参加我校夏令营,院系考核(复试)合格的考生,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考生还需登陆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推免接收志愿。

4.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直博生应具有扎实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4.仅限四年制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直博生。校内生源考生限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校外生源所属专业应有与我校同等或以上的专业培养水平。考生所读本科专业应与其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等外语应用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另行通知)。

五、申请程序

1.取得资格: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注册账号: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填报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并网上缴费。然后将报名信息打印连同报名材料一起邮寄(或送达)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具体另行通知。

4.院系审核,并发出复试通知:接收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及复试要求和时间报研招办,由招生培养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平台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

5.考生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6.招生院系组织复试:同意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培养单位确定的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

7.招生培养单位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按照择优录取的结果,招生培养单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

六、复试安排

1.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原则上进行一次。为方便考生,各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两批次复试。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由学院和推免生双向选择,可以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复试为综合测试,其中专业学位需进行技能测试并邀请校外导师参与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2.各招生培养单位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具体复试安排由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如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者,须于20244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予办理相关手续。

2.硕师计划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定向单位为考生签约的学校,若学校未定,可与县教育局签约),其他为非定向研究生。

3.推荐免试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研究生同时发放,时间为20246月下旬。

八、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家规定,2024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缴费,收费标准见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等,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正式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等次的学业奖学金(硕师计划除外),以后各学年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2.直博生学费为每年1万元。在学制年限内,学校免除直博生学费。直博生在第一学年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学制年限内,自第二学年起正常参评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博士生助学金,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师大研〔20229号)。

九、其它事项

1.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从研究生入学起开始计算,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5.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

6.咨询及申诉渠道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0373-3329034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箱:hnsfdxyzb@163.com

河南师范大学纪委监督电话:0373-3328280

为了做好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59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81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1407名(含硕师计划16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64名。

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不接收应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它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为了分类管理招生计划,我校将研究生招生分为四类,即全日制学术学位(A类)、全日制专业学位(B类)【不包含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硕师计划(C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D类)。各单位拟招生计划见表1,总规模中包括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推免录取结束后(预计在2023年10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实际录取名额。推荐免试中A类、B类为预计招生数,C类按所列计划招生。

表1:硕士研究生分学院(部)分类别拟招生计划

特别提醒: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以及我校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订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二、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

国际教育学院的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上级批复的标准执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发布。

硕师计划按教育部规定:前3年利用暑假完成课程学习,第4年脱产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学费按2学年收取,每学年8000元。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见表2,各领域的学习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表2: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说明:标注“★待定”的专业学位学费,按上级批复的标准执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发布。

三、报考条件

所有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报考条件的规定。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权责。河南师范大学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前来报考。

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的考生,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035102法律(法学),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明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它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等。

六、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领域)详见专业目录。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具体实施办法预计将于明年3月中下旬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学习方式及住宿

全日制为全脱产学习,学校提供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时间一般为周六、日或寒暑假,具体请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九、诚信要求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十、其他说明

有关专业及参考书目方面问题,请直接与各单位联系,我校不提供参考书,考生需自行购买。

特别提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不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仅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以上内容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许多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发布,研究生院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htu.edu.cn/yjsxy

 电子信箱:hnsfdxyzb@163.com

 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纪委申诉渠道:0373-3328280


各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说明

   2、招生专业目录

   3、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4、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该计划仅供参考,其中推免、农村师资以11月份实际录取数为准,届时将在此更新分专业推免数据)

河南师范大学 2023年外国硕士学位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专业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培养体系完备。设有26个学院(部),8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 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类学生7.5万余人。拥有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A类学科4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8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5个学科持续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地球与环境科学、物理学等3个学科持续进入本领域自然指数内地高校百强学科榜单。 

佩皮尼昂大学(L’Université de Perpignan Via Domitia)位于法国南部东比利牛斯省首府、具有1000多年历史的佩皮尼昂市,是由巴塞罗大伯爵皮埃尔先生于1350年建立,是法国最古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拥有近千名学科专业教师及研究人员,在校学生10000余名。目前,佩皮尼昂大学设有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与经济学院、理学院、企业管理学院、工程师学院、法国—加泰罗尼亚跨边境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等7个教学研究机构,拥有2个博士生院、22个实验室和研究所。佩皮尼昂大学—奥代约国家科研中心(工艺、材料和太阳能实验室)是欧盟重点实验室,也是法国最大的太阳能研发基地。依据法国教育部2014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682号法令,佩皮尼昂大学加入朗科多.鲁西荣联盟大学(法文名为Comue Languedoc-Roussillon Universités)。据美国权威媒体US News 2020年世界最佳大学排行榜的评选结果,朗科多.鲁西荣联盟大学位列世界第190名,位列全法第9名。

参与本项目的旅游学硕士专业(旅游目的地与旅游经营者管理方向MDOT) 是佩皮尼昂大学企业管理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管理学院是法国IAE联盟成员其学科获国家Qualicert教学质量认证,2017年被法国高等教育、研究、创新部以及法国外交部等多部委列入“卓越旅游学科联席会” (国际CFET:www.cfet.info)进入法国卓越旅游学科计划并获得CRESEM(地中海社会与环境研究中心)国家实验室的研究支持。硕士项目授课团队(包含学科专业教授、副教授12人、语言文学教授3人、国际讲座教授2人)在国际旅游学方面拥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并不断为法国国内及国际旅游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管理人才。在完成学业时,学生将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能够了解旅游机构从业环境以及国内外客户期望的变化与发展,精通企业的社会经济、法律和财政环境,可助力学生成为各种旅游组织(旅游地管理组织、酒店业、露营业、旅游住宅业、旅行社和会展机构、咨询和审计公司等)内的执行官或经理,并规划实现成功的职业融入。

二、项目概况及培养目标

河南师范大学和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合作举办旅游学专业(旅游目的地与旅游经营者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批准信息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网站上公布的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机构及项目名单中进行查询(批准书编号:MOE41FR1A20232341N)。

本项目以“文化旅游+数字技术+法语”交叉学科培养为突出特色,充分体现“新工科”与“新文科”融合发展的优势,贯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深化科研合作的有效路径,培养服务于国际旅游组织等的数字文旅高端创新型人才和行业精英。

报考本外国硕士学位项目者须参加由河南师范大学和法国佩皮尼昂大学联合组织的自主选拔入学考试(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具体报考流程须遵循本简章的相关规定。

三、招生计划

2023年自主招生30人。

四、学籍、学制与学位授予

1. 学籍:学生入学后注册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学籍,同时在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注册系统中注册学生信息(不纳入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

2. 学制:学制两年,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全部在河南师范大学完成学业。

3. 学位:按要求完成联合培养方案,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法国佩皮尼昂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法国佩皮尼昂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所获硕士学位证书可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4. 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校组织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学历学位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五、学费

1. 2023年外国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改委最终学费批复为准。

2. 住宿费: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宿舍分配,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2023年7月之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及以上,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法语成绩在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等级及以上(或相当水平的法语语言能力)或本科为法语专业。

七、入学申请

1. 申请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6月4日。

2. 申请材料

将以下材料合并于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旅游学外国硕士申请材料”,发至_gjjyxy@htu.edu.cn__。

(1)硕士项目报名表.docx

(2)*中法文学业规划(PDF格式);

(3)*个人身份证1:1高清彩色扫描件(或9月1日前提供);

(4)*中法文简历电子版(PDF格式);

(5)*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英文版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6)*往届学生提供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其英文翻译件(须加盖公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中英文本科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8)法语语言证书扫描件。

注: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以上带“*”内容为必须提供材料,其它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联系方式:

1. 项目咨询:河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

3. 邮政编码:453007

4. 联系电话:0373-3325026   0373-3326120

5. 电子邮箱:_gjjyxy@htu.edu.cn_

6. 官方微信公众号: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二维码请见下方图片)


 


   7. 相关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https://www.crs.jsj.edu.cn/

(2)河南师范大学:https://www.htu.edu.cn/main.htm

(3)河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https://www.htu.edu.cn/gjjl/main.htm

(4)法国佩皮尼昂大学:https://www.univ-perp.fr/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项计划内容)(2月21日更新)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根据国家政策已制定完毕,现予以发布。

2023年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附件:

  一、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

  二、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四、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

  五、专家推荐书

六、资格审查表(思政专项专用)

特别说明:

1.请各位考生按简章要求将纸质材料准备好,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具体的提交方法及步骤请参阅“博士研究生报名流程及材料提交方法.pdf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完成交费并确认报名信息,我们将于3月1日开始,每周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更新已确认报名的考生信息,方便考生注册上传报考材料。

2.本校考生注意,需我校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报考登记表,统一在3月1日后到文渊楼117办理。

2月21日更新内容:

3.马克思主义学院拟招生计划为10人,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3人(在研招网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无”,“资格审查表”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与其它材料一并提交)。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收类别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我校有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普通计划(无专项计划)等三种专项类别,请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前了解专项详情,知晓自身权责。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接收学科(专业)

1.硕士推免生:我校除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等领域不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外,其余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硕师计划仅限接收河南师范大学推荐的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生。

2.直博生: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3.报名参加我校夏令营,院系考核(复试)合格的考生,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考生还需登陆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推免接收志愿。

4.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直博生应具有扎实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4.仅限四年制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直博生。校内生源考生限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校外生源所属专业应有与我校同等或以上的专业培养水平。考生所读本科专业应与其所报考专业相关。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另行通知)。

五、申请程序

1.取得资格: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注册账号: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填报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并网上缴费。然后将报名信息打印连同报名材料一起邮寄(或送达)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具体另行通知。

4.院系审核,并发出复试通知:接收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及复试要求和时间报研招办,由招生培养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平台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

5.考生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6.招生院系组织复试:同意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培养单位确定的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

7.招生培养单位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按照择优录取的结果,招生培养单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

六、复试安排

1.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原则上进行一次,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两批次复试。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由学院和推免生双向选择,可以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复试为综合测试,其中专业学位需进行技能测试并邀请校外导师参与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2.各招生培养单位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具体复试安排由各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如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者,须于20234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予办理相关手续。

2.硕师计划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定向单位为考生签约的学校,若学校未定,可与县教育局签约),其他为非定向研究生。

3.推荐免试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研究生同时发放,时间大约在20236月下旬。

八、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家规定,2023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缴费,收费标准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等,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推荐免试生录取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等次的学业奖学金(硕师计划除外),以后各学年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2.直博生学费为每年1万元。在学制年限内,学校免除直博生学费。直博生在第一学年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学制年限内,自第二学年起正常参评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博士生助学金,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师大研〔20229号)。

九、其它事项

1.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从研究生入学起开始计算,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5.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

6.咨询及申诉渠道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0373-3329034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箱:hnsfdxyzb@163.com

河南师范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373-3325862

河南师范大学纪委举报邮箱:hsdjw@htu.cn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99日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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