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5.4万平方米(其中本部62.8,暨阳32.6),仪器设备总值超6亿元。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包括1个独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本部设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新工科项目2个,国家新农科项目5个,国家新文科项目1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1个,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个,国际认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含新兴特色)专业9个。现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9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7个,重点培育学科3个。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际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111计划”学科引智基地、国家粮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6个,省部级创新平台52个。
本部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297人、研究生5259人、留学生662人,教职工2313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6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6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4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6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3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4个,省杰出教师1人、省“万人计划”14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20人,省级创新团队17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7人。
近年来,学校获得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9门,省级精品课程4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30门,省级虚拟仿真项目40门;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五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2900余项,其中,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得全国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2项。学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获“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银奖3项,铜奖4项。高质量承办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金奖7项。获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项赛优秀高校集体。获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金奖8项、银奖18项、铜奖16项。涌现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承办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三等奖2项。
学校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3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先后与浙江、福建、广东、江西、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等省的50多个县市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被评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获批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干果科技特派员团队被中宣部列为“最美科技人员”。学校连续3次被评为浙江省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获结对帮扶考评优秀单位,连续14次被评为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先进派出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乌克兰、波兰、澳大利亚等27个国家(地区)的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办学、科学研究等活动,与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赫尔辛基大学等世界名校联合培养人才。学校获批多个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年度可选派50余名师生公派留学,前往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等专业领域国际知名科研院所交流访问或攻读学位。学校国际化氛围浓厚,国际影响力逐步提高。
学校重视生态文化建设,全面实施“生态育人 育生态人”工程,“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求真、敬业”的校训,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聚焦“双一流”目标,激发创造性张力,努力向着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数据截至2023年9月)
浙江农林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院校,以“致力于生态文明、生态科技、生态产品领域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以此服务与引领社会”为办学使命。在这里,有几代浙农林大人的拼搏与努力、坚守与追求。
回眸过去,风雨与硕果同行,沧桑与凯歌同奏。展望未来,浙江农林大学将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引领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全面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创业、文化传承与创新“五位一体”内涵发展,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从“教学研究型”向“研究型”的转型发展。
教育逢盛世,扬帆正当时。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共同关注下,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持“求真、敬业”的校训,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学校精神,满怀豪情、勇担使命,聚焦“双一流”、激发创造性张力,奋力开启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新征程,努力在浙江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展现担当、彰显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党委书记 朱斌 教授 校长 沈希 教授)
1958年,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创办一所高等林业院校,定名“天目林学院”。当年6月,以省林业厅为主,建德地委抽调党政干部,一批知名教授和 留学归国学者共同参与筹建。当时确定专业设置为林业、木材采伐与运输机械化、木材机械加工和林产化学加工工艺专业。招生规模400名。
1959年7月,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温州林学院与天目林学院合并。
1960年2月,省委决定,浙江农学院、天目林学院、舟山水产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农业大学。
1962年2月,省委决定,天目林学院从浙江农业大学划出,归省教育厅领导,党委工作归省高校党委领导。原属省农科院领导的林科所划归省林业厅和天目林学院双重领导。
1966年9月,省人民委员会同意“天目林学院”改名为“浙江林学院”。
1970年7月,省革委会决定,浙江林学院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
1978年4月,省革委会决定,浙江农业大学林学系改为浙江农业大学天目分校。
1979年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恢复浙江林学院。
1981年12月,国务院批准浙江林学院为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6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浙江林学院由省林业厅主管改由省教委主管。
1997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委对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价。
1999年5月,学校制订了《浙江林学院十年改革和发展纲要》。
2000年7月,浙江省林业干部学校整体并入浙江林学院。
2000年12月,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浙江林学院扩建。2001年5月,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方案通过评审。2001年6月6日,新校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2002年10月8日,新校区一期工程竣工启用。2003年7月6日,学校机关整体搬迁至东湖校区。
2003年6月,学校出台《浙江林学院学校定位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3-2020)》。
2003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4年5月,召开浙江林学院第一次党代会。
2007年5月,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08年10月,举行浙江林学院建校50周年庆典。
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6月6日,举行浙江农林大学揭牌庆典。
2010年7月,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第一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把学校初步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发展战略目标。
2010年12月,七届二次教职工暨十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2012年12月,获批“竹资源与高效利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2013年9月,诸暨校区建成启用,天目学院整体搬迁。
2013年9月,与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
2014年2月,学校出台《关于深化与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4年7月,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
2014年10月,获批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5年5月,《浙江农林大学章程》核准颁布。
2015年11月,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第二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战略目标。
2017年3月,获批建设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8月,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2018年5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10月,举行浙江农林大学建校60周年庆典。
2020年12月,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到2035年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
2023年3月,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
党委书记
范兴华 1958.10-1959.07(临时支部)
耿启明 1959.07-1970.07
徐炳全 1978.07-1984.02
赵学廉 1984.02-1988.01
施社模 1988.01-1988.08(主持工作)
方心一 1988.08-1990.10(主持工作)
林华刚 1990.10-1992.10(主持工作)
1992.10-1998.08
陈敬佑 1998.08-2009.09
汤 勇 2009.09-2010.05(主持工作)
宣 勇 2010.05-2016.07
周国模 2017.04-2020.08
沈满洪 2020.08-2023.03
校 长
范兴华 1958.10-1959.07(行政负责)
耿启明 1959.07-1960.11(兼)
赵雨农 1960.11-1970.07
王宪恩 1978.07-1984.02
戎文治 1984.07-1987.01(代院长)
刘茂春 1987.01-1988.09(主持工作)
1988.09-1990.10
忻士文 1990.10-1991.06(主持工作)
1991.06-1992.09(代院长)
田荆祥 1992.09-1998.08
方志刚 1998.08-2000.07(主持工作)
张齐生 2000.07-2008.12
周国模 2008.12-2017.04
应义斌 2017.04-2020.08
|
喻树迅院士,现任浙江农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
喻树迅,男,湖北麻城人,著名棉花遗传育种家。1979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2003年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1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曾担任中国棉花学会理事长、农业部棉花生产专家顾问组首席专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体系首席科学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际棉花基因组指导委员会遗传资源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喻院士长期从事棉花短季棉遗传育种研究,提出了我国短季棉区划和短季棉育种目标,主持或参加育成短季棉品种25个,缓解了我国粮棉争地矛盾,促进了棉花稳产高产;研究转基因技术,主持建立上、中、下游合作机制,培育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抗虫棉品种,基本控制了棉铃虫的暴发为害;主持973计划项目,开展棉纤维发育基础理论研究,成功将海岛棉优质基因片段转移到陆地棉中,大幅提高了陆地棉纤维品质;发起棉花基因组中美联合测序,完成亚洲棉(A基因组)、雷蒙德氏棉(D基因组)和陆地棉(AD基因组)测序工作,为棉花功能基因组学研究和分子改良奠定了基础。
喻院士及其团队,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部级奖8项,2010年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主编、合著《中国短季棉育种学》等著作6部,在《Nature Biotechnology》等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1995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是199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997年农业部“神农计划”提名人,1998年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999年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006年获农业部首届中华农业英才奖,2009年获河南省中原学者称号,2014年获全国杰出技术人才称号;1998年他领导的课题组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8888
现代农学院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光机电工程学院 |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 园艺科学学院 |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 集贤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孔子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农林干部管理学院、乡村共富学院 |
体育军训部 | 暨阳学院(独立学院) |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60余人,高级职称738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4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1个,省杰出教师1人、省“万人计划”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18人,省级创新团队1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5人。
科室 | 姓名 | 岗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郭建忠 | 处长 | 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 | 行政楼-330 | 63743901(9299901) | |
代向阳 | 副处长 | 分管教务管理工作 | 行政楼-331 | 63740358(9296358) | |
吴鹏 | 副处长 | 分管教学研究与建设工作 | 行政楼-331 | 61087358(9297358) | |
陈琳 | 副处长(专聘副职) | 分管实践教学工作 | 行政楼-327 | 63748780(9298780) | |
综合办公室(继续教育科) | 王晓霞 | 主管 | 负责校地、校校、校企、校所、国际合作协同育人过程中本科教学相关管理工作;对外联络、接待;印章管理、文件收发与管理归档;处内计划、通知、报给、总结起草;处内资产管理;处内报销与财务管理;兼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楼-327 | 63748780(9298780) |
蒋莹波 | 职员 | 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负责劳动课程建设;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63742980(9292980) | ||
周美娟 | 职员 | 负责部门档案管理、学生证件补发等工作 | 政楼-325 | 63745770(9295770) | |
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 何玲 | 主管 | 负责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工作;负责起草教学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本科专业建设;负责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楼-329 | 63730964(9293964) |
徐娟 | 职员 | 负责起草和完善学校教材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教学改革、团队等项目的建设与培育;负责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教学成果培育与遴选;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张畅 | 职员 | 负责课程建设;负责教学大纲修订等工作;负责课程平台的相关工作;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实践教学科 | 潘俊杰(徐晨莹代) | 主管 | 负责实践教学工作;负责起草实践教学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实践教学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负责学科竞赛工作;负责劳动(耕读)教育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楼-329 | 63740821(9290821) |
教务管理科 | 丁向鹏 | 主管 | 负责教务管理科工作;负责起草教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网络课程管理;负责学校校历编制;负责学校公共教室管理和调度;负责新生分班;负责学分统计;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楼-334 | 61065170(9295170) |
冯祖琴 | 职员 | 协助主管做好教务管理科的管理工作。负责转专业工作;负责国内交换生管理工作;负责课程免修、替代以及学分认定工作;负责成绩管理工作;负责学院间教学工作量结算工作;负责辅修与微专业工作;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63740308(9298308) | ||
丁向鹏(代) | 职员 | 负责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制作与发放;学历、学位管理和电子注册;负责学籍学历核查;负责高基报表;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63740820(9290820) | ||
周燕 | 职员 | 负责补缓考、期末考试等校内考试;负责省级及以上考试(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负责学生违纪等考风建设;负责缓考审批;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63732725(9292725) | ||
郭渭芳 | 职员 | 负责学期实施教学计划落实与教学任务安排;负责排课、选课工作;负责重补修工作;负责教师调停课;完成处领导和主管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63743905(9299905) |
所在学院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现代农学院 | 1 | 090101 | 农学★ |
2 | 090103 | 植物保护★ | |
3 | 090112T | 智慧农业 | |
4 | 090105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5 | 090501 | 林学★ |
6 | 071002 | 生物技术★ | |
7 | 071004 | 生态学★ | |
8 | 090503 | 森林保护 | |
9 | 071001 | 生物科学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10 | 090201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11 | 081201 | 测绘工程☆ | |
12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
13 | 08250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14 | 082503 | 环境科学 | |
15 | 082502 | 环境工程 | |
16 | 070503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17 | 082402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18 | 082404T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
19 | 070302 | 应用化学★ | |
20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21 | 090502 | 园林★ |
22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
23 | 081001 | 土木工程 | |
24 | 082801 | 建筑学 | |
25 | 082803 | 风景园林★ | |
26 | 130503 | 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 | |
27 | 082802 | 城乡规划 | |
经济管理学院 | 28 | 120301 | 农林经济管理★ |
29 | 120203K | 会计学☆ | |
3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31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
32 | 120801 | 电子商务 | |
33 | 020302 | 金融工程 | |
34 | 120202 | 市场营销 | |
35 | 120204 | 财务管理 | |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 36 | 030101K | 法学☆ |
37 | 120405 | 城市管理 | |
38 | 050303 | 广告学☆ | |
39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
40 | 050201 | 英语 | |
41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
42 | 050207 | 日语 |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43 | 090301 | 动物科学 |
44 | 090401 | 动物医学★ | |
艺术设计学院 | 45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6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
47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48 | 080205 | 工业设计 | |
49 | 130404 | 摄影 | |
50 | 130504 | 产品设计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51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2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
5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54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55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
56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57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光机电工程学院 | 58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9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
60 | 080806T | 智能装备与系统 | |
61 | 081801 | 交通运输 | |
62 | 082302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 63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4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65 | 100801 | 中药学☆ | |
66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
园艺科学学院 | 67 | 090102 | 园艺★ |
68 | 090106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 69 | 090107T | 茶学 |
70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 | |
备注:★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多科性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学校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竹资源与高效利用”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林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理学、工学、农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生导师120余人,硕士生导师792余人,硕、博士研究生4100余人。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面向国家及区域重大战略需求,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强校和与“三地一窗口”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高地。
二、机构设置
研工部、研究生院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培养与学位办公室等四个科室,主要负责研究生思政、招生、就业、培养、学位点申报及学位点管理等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生思政教育、日常管理、评奖评优、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
2.负责研究生的招生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
4.负责学位点申报、评估、学位授予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
6.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 | 姓名 | 岗位职务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址 | 主要工作职责 |
部门领导 | 宋丽丽 | 研工部部长、 研究生院院长 | 0571-63740859 | 行政楼417 | 主持研工部、研究生院全面工作。 |
田海涛 | 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 | 0571-63743992 | 行政楼413 | 协助分管研究生思政、招生、就业工作。 | |
杨胜祥 | 研工部副部长、 研究生院副院长 | 0571-61099331 | 行政楼413 | 协助分管研究生培养、学位工作。 | |
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 | 江惟舒 | 职员 | 0571-63863733 | 行政楼416-1 | 办公室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OA秘书等工作。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鲍晓云 | 主管 | 0571-61066012 | 行政楼414 | 负责研究生思政教育、就业、奖助、心理健康教育、文明寝室建设和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
李佩佩 | 职员 | 0571-63745259 | 行政楼414 | 协助主管完成研究生思政教育、就业、奖助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 |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 王韡韡 | 主管 | 0571-63743970 | 行政楼414 | 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工作。 |
章珊琦 | 职员 | 0571-63730919 | 协助主管完成研究生招生宣传、考务管理以及复试录取等过程管理相关工作 | ||
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 唐慧丽 | 主管 | 0571-63740839 | 行政楼415 | 负责学位点评估及申报、导师管理工作、部门信息化工作。 |
徐 徐 | 职员 | 0571-63793560 | 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 | ||
叶 荟 | 职员 | 0571-63740839 | 负责研究生培养及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
办公室电话:0571-63863733
传真:0571-63730919
邮箱:yjsb@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孔子学院)负责学校留学生招生、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等工作,1999年设立浙江林学院国际教育中心,2002年成立浙江农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学院下设行政办公室、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招生、教务、签证、奖学金管理)、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团队。学院拥有多种层次国际生奖学金,包括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浙江农林大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以吸引世界各国优秀学子来校学习。学院拥有“HSK”“HSKK”考试资质,有相关教学实习和实践基地。
2016年以来,我校留学生规模持续增加,总人数维持在1000人以上,其中学历生人数700人左右。根据省教育厅排名,我校学历留学生人数稳居全省前十。
面向未来,学院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多方参与、多渠道、多视角的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讲好中国故事,形成“1+2+3”的文化育人工作格局,构建具有浙农林特色的外国留学生文化育人体系,培养一批新时代“知华、友华、助华”的国际生力军。
International College(Confucius Institute) of Zhejiang A&F University(ZAFU) is in charge of the enrollment, education and daily management relat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t was initially established as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of Zhejiang Forestry University in 1999,and became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ZAFU in 2002.
The college consists of Administrative Office, Office of Students’Management,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and a team of professional Chinese teachers.Scholarshipsin various level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clude International Chinese Teacher’s Scholarship, Zhejiang Provincial Scholarship, ZAFU’s Scholarship, Corporate Scholarship and so on, which are open to the top international applicants. The collegeis officially approved to hold"HSK" and "HSKK"tests and enjoys relevant practical bases.
Since 2016, the number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has been increasing and remains to be over 1000, including about 700 students of bachelor and postgraduate programs, the number of which ranks among the top ten in Zhejiang according to the data of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The college will continue to foster international students’ability to tell the China stories well, and build up an educational pattern to help international students know more about the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s in a multilateral, multipleand multi-perspective way. Committed to forming a cultural education syste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ZAFU, the college will strain every nerve to cultivate a group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ho "know, befriend, andsupportChina" in the new era.
学 院 简 介
集贤学院成立于2011年,是学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为实施精英教育所建立的荣誉学院,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兼具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双重职能。学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创新创业教研部、创业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机构。
“集贤”意为“精英学子集聚之地,贤达创客孕育之所”。自2011年以来,学院培养了352名优秀毕业生,超过1/3学生考取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就业率一直居于全校第一。为响应国家高等教育“双一流”发展战略,深化卓越人才培养改革,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新要求,在总结原有创新实验班办学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学校举全校之力开设“求真实验班”,着力打造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先行区和本科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区。求真实验班归属集贤学院管理,下设新农科求真实验班、新工科求真实验班和新文科求真实验班。2018年求真实验班首届招生75人,涵盖35个学校优势特色专业。
学院在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模式的同时,持续改革与探索创业教育模式,先后实施了创业试验班、创业班、双学位班等多样化培养模式,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企业家精神。2011-2015年招收四届创业试验班170人,2016-2018年招收三届创业班696人,创业班规模和层次居省内领先;2017年起开设工商管理(创新创业管理方向)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班级,探索创业精英教育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在“一体多翼”双创教育体系、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2018年学院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学院将秉承“守正创新,追求卓越”的院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荣誉学院!
历 任 领 导
现 任 领 导
秦 华:院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办公电话:0571-63748803(9298803)
电子邮箱:qinhua@zafu.edu.cn
徐丽君: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
办公电话:0571-63793974(9294543)
电子邮箱:zoelijun@zafu.edu.cn
童家飞: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建工作,分管学生管理、文化建设、创业实训。
办公电话:0571-63740268 (9290268)
电子邮箱:tjf@zafu.edu.cn
吴 鹏:副院长(兼),协助教学工作。
办公电话:0571-61087358(9297358)
电子邮箱:wp@zafu.edu.cn
机 构 设 置
机构名称 |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内线) |
学院办公室 | 郑丽萍 | 院办主任 | 63704950(9294950) |
田广燕 | 教学秘书 | 61101636(9291636) | |
俞 欢 | 组织员兼教学秘书 | 61101636(9291636) |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张 依 | 学生办主任 | 63704806(9294806) |
方 钦 | 辅导员 | 63704806(9294806) | |
创业实训中心 | 王 康 | 创业实训中心主管 | 61082598 (9292598) |
陈 波 | 创业实训中心职员 | 61082598 (9292598) | |
创新创业教研部 | 张彦娟 | 专任教师 | 61101636(9291636) |
学 院 文 化
【办学使命】
让优秀的孩子更优秀! Good to Great!
【院 训】
守正创新 追求卓越 Integrity and Innovation, Pursuit of Excellence
2018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钱七虎院士与原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题词
【院 标】
释义:
该标志以数字“0”、“1”及字母“N”进行组合设计,代表从0到1,从无到有的创新创业精神;从1到N,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表达了集贤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标志主体造型为简洁硬朗的竖长方形,既稳重又充满积极向上的力量,体现品行方正、顶天立地、勇于担当的人格特征。内部结构为字母“H”和“I”的变形设计,代表荣誉学院(Honors College)及国际视野(International)。
标志颜色采用智慧蓝、生态绿、人文红三色:蓝色代表理性、智慧,寓意学术追求;绿色代表生态、自然,寓意持续发展;红色代表信念、激情,寓意人文情怀。三色融为一体,代表综合性复合型卓越人才的培养理念。
标志整体充分彰显了集贤学院培养具有学术抱负、国际视野、创新创业精神、健全人格和人文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
集贤学院微信公众号
学院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农林干部管理学院、共富学院前身为1987年设立的浙江林学院教务处函授部。1993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部。1998年从教务处分离,2000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浙江省林业干部学校,2005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林业干部管理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农林干部管理学院,2013年学院与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合署,2022年9月学校成立浙江农林大学乡村共富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了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考全日制助学、全日制技能办学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完整继续教育体系。现有校外教学点23个,在籍学生12288余人,累计培养毕业生30000余人。项目组(合作方)全日制技能办学在校生1496人。近5年,开展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750余期56000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院成立了学历教育中心、技能认定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三个中心,重组了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共富学院运营中心。建立了浙江乡村共富研究所和乡村共富数字化教育平台。形成了“两办三中心四主营”“一所一化”的组织机构和建设模式。
学院将继续秉承“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浙江农林大学精神,努力建设致力于全国、全省农民培训的高水平农林特色终身教育平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中心和乡村共富运营示范基地。
科技处是学校科技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综合科,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学报编辑部等四个科室,主要负责学校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积极拓宽科研合作渠道,努力争取科研资源;协调、指导学院开展科研管理的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结题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申报、评审、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高层次创新平台(含团队)培育、建设、管理以及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等工作;
4.负责科协、学会等各类挂靠学术团体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学校科技学术交流工作;
5.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申请、资助的相关工作;
6.负责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7.负责各二级学院科研绩效考核,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认定、核算等工作;
8.负责《浙江农林大学学报》编辑、出版、发行等全部出版工作。
部门简介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规划与制度建设;
2.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及经费管理;
3.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团队、基地等)、智库建设与管理;
4.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科研成果培育与知识产权管理等;
5.负责校社科联日常管理工作。
专业介绍
经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林业局批准,2023年继续由我校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为省内部分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73名,招生专业为林学(林业技术)。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林技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89
二、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基层林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四、招生(招聘)程序
各县(市、区)林业、人力社保主管部门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考生志愿填报需符合我校林学(林业技术)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时,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我校提供名单,我校将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同时将名单抄送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一份。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我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我校,同时将名单抄送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一份。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我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我校抄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的招生(招聘)程序、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事宜。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林学(林业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由省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基层林业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林技岗位由林业主管部门商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基层林业主管部门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基层林技岗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以上政策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七、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计划
经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由我校继续承担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为全省各级粮食物资系统用人单位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90名,招生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生与浙江省粮食物资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企业编制)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考生按户籍报考。省、市、县(市、区)三级粮食物资系统分别按所列计划在全省、市、县(市、区)相应行政区域范围内招生(招聘),并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49。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和专业体检标准,立志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服务,并志愿在粮食物资系统定向就业的考生。体检标准以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三、招生(招聘)程序
省粮食物资局在高考成绩发布前,按照2023年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所有超一段线30分以上(含)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和我校的要求,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我校分级分批提供名单,即先提供省属单位名单,再提供各设区市所属单位名单,最后提供各县(市、区)所属单位名单。我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级粮食物资局。各级粮食物资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用人单位与考生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我校。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则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高考成绩顺延提供考生名单。
我校在普通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级粮食物资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我校抄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定向培养生学习费用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非定向生相同,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按定向培养协议到相应的各级粮食物资系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须按定向培养协议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培养生正式入职后,在校期间学费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定向培养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六、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0249
招生类型: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
招生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
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地区 | 2023年招生计划数 | |
总计 | 90 | |
省本级(工作地点为温州平阳) | 3 | |
杭州市 | 合计 | 7 |
萧山区 | 2 | |
余杭区 | 1 | |
富阳区 | 2 | |
临安区 | 1 | |
淳安县 | 1 | |
宁波市 | 合计 | 12 |
市本级 | 2 | |
镇海区 | 1 | |
北仑区 | 2 | |
鄞州区 | 2 | |
奉化区 | 1 | |
余姚市 | 1 | |
宁海县 | 2 | |
象山县 | 1 | |
温州市 | 合计 | 11 |
市本级 | 2 | |
瑞安市 | 1 | |
永嘉县 | 2 | |
文成县 | 1 | |
平阳县 | 2 | |
泰顺县 | 1 | |
苍南县 | 1 | |
龙港市 | 1 | |
湖州市 | 合计 | 4 |
市本级 | 1 | |
德清县 | 1 | |
长兴县 | 1 | |
安吉县 | 1 | |
嘉兴市 | 合计 | 3 |
平湖市 | 1 | |
海宁市 | 1 | |
桐乡市 | 1 | |
绍兴市 | 合计 | 10 |
越城区 | 2 | |
柯桥区 | 2 | |
上虞区 | 1 | |
诸暨市 | 2 | |
嵊州市 | 1 | |
新昌县 | 2 | |
金华市 | 合计 | 13 |
市本级 | 1 | |
婺城区 | 2 | |
金东区 | 1 | |
兰溪市 | 2 | |
义乌市 | 2 | |
永康市 | 2 | |
浦江县 | 1 | |
武义县 | 2 | |
衢州市 | 合计 | 8 |
市本级 | 2 | |
衢江区 | 1 | |
龙游县 | 1 | |
江山市 | 2 | |
常山县 | 2 | |
舟山市 | 合计 | 3 |
普陀区 | 2 | |
嵊泗县 | 1 | |
台州市 | 合计 | 7 |
市本级 | 1 | |
椒江区 | 1 | |
临海市 | 2 | |
天台县 | 1 | |
三门县 | 2 | |
丽水市 | 合计 | 9 |
龙泉市 | 1 | |
青田县 | 1 | |
云和县 | 2 | |
庆元县 | 2 | |
松阳县 | 2 | |
景宁县 | 1 |
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继续由我校承担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为省内部分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24名,涉及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7个专业。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
二、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三、招生(招聘)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人力社保部门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我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时,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我校提供名单。我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我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我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我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我校抄送当地农业农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中,明确招生(招聘)程序、组织机构、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四、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等4个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3个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农村部门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以上政策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七、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及本招生章程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面积34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是“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311(三位一体招生)。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下设考务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咨询工作组、舆情监控工作组、安全与保障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总计划36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测试类别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 | 招生计划 | 学制 |
A类(1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20 | 四年 |
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 | 5 | 四年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5 | 四年 | |
物联网工程 | 物理 | 5 | 四年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 | 10 | 四年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 | 30 | 四年 | |
土木工程 | 物理 | 10 | 四年 | |
工业设计 | 物理 | 15 | 四年 | |
B类(155) | 园林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15 | 四年 |
风景园林 | 历史或物理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农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植物保护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林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10 | 四年 | |
生物技术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10 | 四年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应用统计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10 | 四年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10 | 四年 | |
中药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生物制药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园艺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10 | 四年 | |
茶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学 | 5 | 四年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 | 5 | 四年 |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 | 10 | 四年 | |
应用化学 | 物理或化学 | 10 | 四年 | |
动物科学 | 物理或化学 | 5 | 四年 |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物理或生物学或技术 | 10 | 四年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化学 | 10 | 四年 | |
C类(105)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或地理或技术 | 15 | 四年 |
测绘工程 | 地理 | 10 | 四年 | |
建筑学 | 历史或地理或物理 | 10 | 五年 | |
城乡规划 | 历史或地理或物理 | 10 | 五年 | |
法学 | 不限 | 20 | 四年 | |
英语 | 不限 | 10 | 四年 | |
农林经济管理 | 不限 | 5 | 四年 | |
工商管理 | 不限 | 5 | 四年 | |
电子商务 | 不限 | 5 | 四年 | |
金融工程 | 不限 | 5 | 四年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限 | 5 | 四年 | |
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 | 不限 | 5 | 四年 |
注:测试类别是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其中一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者。
(二)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无要求,但要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所有奖项仅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浙江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浙江省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或在“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浙江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八名或者一等奖,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获得前八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者取其中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往届生科目不含自选综合模块。
第十二条 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具体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名条件,在普通考生、特长生中选择一个身份,在A类、B类、C类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学校根据考生报名,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19日16:00,材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20日16:00。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进行报名。申请人要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原件(报名网站填写生成后下载打印)(必须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须项);
3.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非必须项,如无则不用上传);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必须项,如无则不用上传)。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材料递交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所有考生都必须将上述1、2、3、4项申请材料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可读,其中没有符合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的考生可不上传第3、4项材料。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报名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准。
第六章 书面评审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材料书面评审,形成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建议名单后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普通考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8倍。特长生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倍,特长生通过书面评审人数不占普通考生的名额比例。
第十四条 书面评审办法。
学校对考生分身份分类别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在符合相应测试类别报名条件和所含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以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以参照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各类竞赛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为辅的原则进行,其优先顺序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2.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的情况下,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和A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B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4.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均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考相关科目等第情况,其中A类和B类优先序列如下: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地理、历史、思想政治;C类优先序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
5.在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均相同的情况下,再考虑考生获得招生章程中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获奖层次高者优先,若考生同时获得多个同层次奖项,则数量多者优先;
6.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相同、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相关科目等第优先序列、专项条件获奖情况也相同的情况下,都列入通过书面评审的名单。
第十五条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预计将于3月27日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要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及时、准确办理网上缴费、抽签、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手续。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经报到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1)专业精神;(2)分析理解能力;(3)沟通表达能力;(4)实践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按测试类别采取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号入场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为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考生于2023年4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长生要求)等材料来校报到确认,熟悉考场,了解综合素质测试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取面试专家组成员对其所评分数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测试类别招生计划的7倍。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19日16:00;
(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20日16:00;
(三)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3月21日—3月26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公示: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16:00;
(五)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6日16:00;
(六)综合素质测试抽签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抽签及自主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8日—4月14日;
(七)报到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综合成绩合成
第二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高考总分须不低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0%,可报考我校。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第二十二条 录取批次为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农林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类别中,并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或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志愿无效。
第八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测试类别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测试类别内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专业调剂仅在入围测试类别内调剂。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也相同的,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学考等第情况也相同的,参考其高考总分位次号。
若学校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均可。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第二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招收高考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拥有宽松的转专业政策,被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多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其中被学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园艺、茶学、动物科学等专业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在学校所有免学费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
第三十条 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优秀学生奖学金、林业英才奖学金、亓汉三英才奖学金和育才助学金等20余种奖助学金。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有关精神和规定,录取到学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园艺、茶学、动物科学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施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三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五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综合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一、院校全称
浙江农林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41
三、校址
东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衣锦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四、层次
本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农林大学
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进校后外语公共课可选择英语或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专业录取时在《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情况的均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三)报考新农科求真实验班、新工科求真实验班、新文科求真实验班和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如遇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四)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学校承担为省内有关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和粮油储检人员工作,分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具体定向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六)协同育人招生情况:学校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承担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本科)工作,其中浙江农林大学2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年,招生专业为林学(林业技术)。该专业学生正式入学后,第1学期至第4学期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5学期至第8学期在浙江农林大学学习。学校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技术),就读地点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八)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中定向招生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新高考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3.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成绩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省统考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省外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同分排位顺序;同分排位顺序也相同,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外语成绩。若外语成绩也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湖南省执行省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4.省内地方专项计划具体计划和投档录取规则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外国家专项计划具体计划和投档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2022年进档录取的预科考生,经预科结业考核合格后录取到预科所录取的具体专业。
6.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2023年各专业参考学费如下:
(一)农学、植物保护、智慧农业、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观赏园艺)、茶学、新农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中药学、生物制药、智能装备与系统、新工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
(三)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学费为10350元/生·学年。
(四)生物技术、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工程、法学、英语、城市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新文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5300元/生·学年。
(五)风景园林、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设计专业,学费为6900元/生·学年。园林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会计学专业,学费为6095元/生·学年。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按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学生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一)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资助体系。通过经济资助、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等导向政策,让每一位学生资助对象健康成长成才。
(二)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农林大学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账号:zafuzsbgf
十七、其他须知
(一)学校拥有宽松的转专业政策,除定向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特殊类型招生外,被我校录取的其他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有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其中被我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茶学等专业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在免学费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被我校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在艺术类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
(二)学校设有集贤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先行区和本科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区。学校开设“求真实验班”,坚持立德树人,以“宽厚基础、差异教育、融通国际”为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人文情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学术抱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学术型创新人才。
求真实验班下设新农科求真实验班、新工科求真实验班和新文科求真实验班3个班级,共涵盖22个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学生入学2年(第四学期末),新农科求真实验班可在农学、智慧农业、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园艺、茶学7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新工科求真实验班可在环境科学与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10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新文科求真实验班可在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法学5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
(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农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五)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及本招生章程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面积34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是“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第六条 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浙江省代码为:0011。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报名资格及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等相关事项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艺术、理工、农学三个招生类别,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最终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参考(元/年) | 英语要求 | 备注 |
1 | 艺术 | 001 | 数字媒体艺术 | 9 | 10350 | 无 | 东湖校区就读 |
2 | 艺术 | 002 | 视觉传达设计 | 9 | 10350 | 无 | 东湖校区就读 |
3 | 理工 | 003 | 生物制药 | 16 | 6000 | 无 | 东湖校区就读 |
4 | 农学 | 004 | 园艺(观赏园艺) | 15 | 5500 | 无 | 东湖校区就读,浙江省户籍考生免收学费 |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第五章 综合测试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若各专业类别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者等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则不组织综合测试,直接录取相应考生。
第十四条 若各专业类别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将组织综合测试。有关综合测试安排将提前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进行公布。
第十五条 入伍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免于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且优先直接录取。入伍期间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组织综合测试,未按要求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的录取环节。综合测试形式为面试(含网络远程面试)。面试主要根据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服役期间的表现,以及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第十七条 各类别专业招生计划数先根据优先录取结果做相应扣减,扣减后的计划为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对同一招生类别内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考生荣立集体军功的高低排序,依次为: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若仍相同,则按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高低排序(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满分5分,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第十八条 若第一院校志愿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第二院校志愿名单按上述流程进行第二轮综合测试,若仍不满足,则继续进行第三轮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免试专升本录取工作进程作相应调整,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
第十九条 参照《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我校综合测试费标准为110元/人,逾期未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拟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 对非应届考生,我校预计于4月底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于7月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持《浙江农林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退役士兵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等事项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住宿费按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拥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学习;同时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参加浙江省2023年免试专升本招生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农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一条 录取考生个人档案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活动中心316办公室。未尽事宜,参见2023年新生须知。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账号:zafuzsbgf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第三十三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免试专升本各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1.数字媒体艺术: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模特与礼仪、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舞蹈编导、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民族传统技艺、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制片管理、影视编导、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音像技术、摄影摄像技术、传播与策划、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2.视觉传达设计: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纺织品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美术、民族传统技艺、文物修复与保护、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传播与策划、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3.生物制药: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4.园艺(观赏园艺):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与装备、休闲农业、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的考生可报考。
附件2:关于2023年免试专升本章程中平均学分绩点的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GPA)=,其中: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百分制 | 课程绩点 | 五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二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合格 | 2.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
60以下 | 0 | 不及格 | 0 | 不合格 | 0 |
备注:如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未实行学分制,则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课程学分计算。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设有20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新文科项目、国家新工科项目、国家新农科项目共9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作物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50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5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5人。
学校位于杭州市,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面积34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是“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录取工作。教务处及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及相关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及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只招收2022届和2023届在浙江、山东、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河南7省和上海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报名时尚未就业的考生。
(三)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2022年)”进行查询,或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四)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录取的要求。
(五)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第一学士学位毕业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2.8(含)以上(在5分制情况下)或平均分78分(含)以上,且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CET-4)达425分及以上。
五、招生报名和考核录取
(一)网上报名与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29日17:00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bd.zafu.edu.cn/)进入“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其中个人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清晰)。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专业。报名全部为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上传: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报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报名网站填写生成后下载打印)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往届生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加盖就读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在读证明(务必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4.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5.本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报考法学专业必须上传)。
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材料不清晰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报名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准。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录取
1.资格审核:对于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名单预计于2023年6月1日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缴费:资格审核公示后,预计6月4日上午9:00至6月7日17:00,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40元/生)。未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已缴纳报名费的均不予以退还。
3.打印准考证:缴纳报名费后,预计从6月8日上午9:00起可以打印准考证。
4.考核办法: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将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面试(含网络远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由各专业所在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录取规则:学校分别按照外校和本校各专业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录满为止。未完成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校和外校间调剂。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6.替补及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学校会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递补名单,替补只进行1轮。请未入围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届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遗漏递补信息,递补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7.最终拟录取名单公布及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从6月23日起在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网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及后续注意事项,预计于7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复查
(一)入学报到
1.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持《浙江农林大学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在报到日前)书面向专业所在学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从新生报到日起计算)。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等事项进行复查。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入学体检复查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个人档案必须调入我校,调档函由专业所在学院开具,不能提供个人档案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凡是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5.其余复查事项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和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制度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在校期间管理事宜,参照普通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报名、面试、拟录取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过相关招考及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获取。
3.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九、招生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账号: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zafuzsbgf)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130
(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解释权属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考试规则,可以帮助你避免因考试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故再次明确:如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设备考试,不论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今年我省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将实行考生手机集中放置、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的举措,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设备;了解考点位置和周边交通状况,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以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 2B 铅笔、0.5 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点将实行手机集中管理措施,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在45个招生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22个,专业学位招生类别或领域23个,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国家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公布在招生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推免生录取、学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课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2024年3月下旬另行公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等信息将于2024年3月另行发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办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
(四)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型 | 专业(类别) | 学费标准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所有全日制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 8000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机械、中药、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图书情报 | 8000 |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会计、法律(法学、非法学)、国际商务、兽医、电子信息 | 10000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农业、林业 | 10000 |
风景园林、兽医 | 15000 | |
会计 | 30000 |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一等奖 | 一志愿考生 | 10000 |
二等奖 | 调剂考生 | 8000 | ||
2-3年级 | 一等奖 | 20% | 12000 | |
二等奖 | 80% | 8000 | ||
社会奖学金 | 1-3年级 | 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荣誉奖学金 | 2-3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 1000 | |
备注:学校另设有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取得高水平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根据考生学业背景及水平评定,奖励标准:2000 元/人。 |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6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3年级(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 Ⅰ类 | 100% | ≥3000 |
Ⅱ类 | ≥2000 | |||
Ⅲ类 | ≥1000 | |||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 2-3年级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12000 |
3.鼓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升学: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为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升学补贴1000元/人。
4.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外,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5.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
项目名称 | 留学单位 | 年度选派类别 | 选派留学专业 | 资助范围 |
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 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 | 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 农林类、环境资源类 |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学费、生活费和一次性往返旅费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英国雷丁大学; 意大利图西亚大学;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 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 | 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 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中药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土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学、作物学等专业大类,详细专业小类以当年项目通知为准。 |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生活费和一次性往返旅费 |
6.硕士研究生出国(境)学期交流项目
序号 | 国外合作院校 | 合作专业 |
1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 该校林学院专业 |
2 |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 该校农学、生命及环境科学学院专业 |
3 |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 | 该校所有研究生专业 |
4 | 英国雷丁大学 | 该校农业、政策与发展学院专业 |
5 |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 该校农林学院专业 |
6 | 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 | 该校所有专业 |
7 |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 | 该校开设的英文授课课程 |
8 | 澳大利亚默道克大学 | 该校商科、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 |
注:具体出国(境)交流项目及信息以当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
(一)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三)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zs@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 传 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s://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五)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区号:0571) | 网址 | 办公地址 |
1 | 现代农学院 | 毛老师 | 63745905 | https://nxy.zafu.edu.cn | 学15-607 |
2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63742023 | https://sky.zafu.edu.cn | 学6-503 |
3 |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 | 郭老师 | 61067735 | https://et.zafu.edu.cn | 学7-503 |
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胡老师 | 63740063 | https://gc.zafu.edu.cn | 学9-317 |
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胡老师 | 63741161 | https://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63743312 | https://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7 |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 赵老师 | 63732737 | https://wf.zafu.edu.cn | 实验大楼615(衣锦校区) |
8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王老师 | 63740823 | https://cast.zafu.edu.cn | 学2-306-1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韩老师 | 63740508 | https://marx.zafu.edu.cn | 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罗老师 | 61067825 | https://art.zafu.edu.cn | 学5-418 |
11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童老师 | 63741870 | https://ie.zafu.edu.cn | 学11-313 |
12 | 光机电工程学院 | 傅老师 | 63743321 | https://gjdxy.zafu.edu.cn | 学14-507 |
13 |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 王老师 | 61080337 | https://spjk.zafu.edu.cn | 学9-507 |
14 | 园艺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63746879 | https://yyxy.zafu.edu.cn | 学15-610 |
15 |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 张老师 | 63745923 | https://tsc.zafu.edu.cn | 学16-106 |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研招办对报考我校的网上报名数据进行了审核,且已经在10月20日及10月24日通过中国研招网站内信功能发送两批次的核对及修改提醒信息。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
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发现问题要在网报系统关闭前(10月25日22:00前)及时修改或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因不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信息核对,报名数据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1.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未正确选择“定向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学籍学历信息校验未通过。
考生可通过登录研招网自行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如对校验结果有疑问,可咨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根据错误信息提示及时更正或提前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如已核准更正网报信息,则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反馈最新校验结果为准。
3.不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请查看《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未缴费。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请考生务必在10月25日22:00点前完成缴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在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农林经济管理6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人左右(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专业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50%,确因生源优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突破比例。招收在职人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30%,其中招收本校在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8%。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为定向就业,或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退学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第1、3、4、5条规定外,还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英语水平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A类)≥5.5分或CET-6≥425分或WSK(PETS 5)合格,或在SCI、EI、SSCI收录期刊(中科院预警期刊除外,以中科院最新版国际预警期刊名单为准)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学位认证。
(四)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术水平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近5年至少有1项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提供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第一完成人为导师,本人为第二完成人的视同第一完成人),学术论文须发表在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中科院预警期刊除外,以中科院最新版国际预警期刊名单为准),研究课题、科研奖励须为厅局级及以上。
(五)考生还需满足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点击跳转)。
四、报名流程
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考核、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仔细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
硕博连读: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申请考核:2023年12月5日-2024年2月29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缴纳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三)网上确认
硕博连读: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5日
申请考核: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不予安排考核。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以及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则上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硕博连读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本人英语水平证明:CET、TOEFL、IELTS、WSK(PETS 5)成绩等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证明格式不限,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外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6、8、9扫描成pdf格式(内容须清晰可见),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科研成果至少上传1项),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完整的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考生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与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二)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4年1月,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4年3月-4月,具体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提前在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七、录取
(一)录取程序
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制与入学时间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基本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制加3年。入学时间2024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及激励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类别 | 等级(类别)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 | 国家下达比例 | 30000 |
国家助学金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15000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 | 15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 100% | 人文社科类5000以上; 自然科学类8000以上 |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 ≥30小时/月 | 一定比例 | 4500-12000 |
社会奖学金 | 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5000 | |
荣誉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 1000 | |
激励政策 | |||
1.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全额返还报名费用。 2.鼓励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本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奖励3000元/人(硕博连读考生参照执行)。 3.除学校奖助体系外,相关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
十、违纪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前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前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通讯(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咨询(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s://yjszs.zafu.edu.cn/
(二)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网址 | 办公地址 |
现代农学院 | 毛老师 | 0571-63745796 | https://nxy.zafu.edu.cn | 学15-607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姜老师 | 0571-63742023 | https://sky.zafu.edu.cn | 学6-503 |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 | 郭老师 | 0571-61067735 | https://et.zafu.edu.cn | 学7-503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胡老师 | 0571-63740063 | https://gc.zafu.edu.cn | 学9-317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汪老师 | 0571-63740071 | https://laas.zafu.edu.cn | 学4-403-3 |
经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0571-63743312 | https://em.zafu.edu.cn |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 拟招生导师(按姓氏笔画排序) | 学院归属 |
090100 作物学(联系人:毛老师 0571-63745905) | ||
01 作物优异种质创制与利用 | 戎均康、刘庆坡、刘兴泉、吴文革、张传清、陆国权、杨虎清、周国鑫、郑志富、赵光武、喻树迅、曾大力 | 现代农学院 |
090700 林学(联系人:姜老师 0571-63742023) | ||
01 林木遗传育种 | HEIKKI J P HANNINEN、王义平、王文杰、王正加、王懿祥、卢孟柱、申亚梅、冯海林、刘北东、孙学鹏、 杜华强、李彦、杨琪、吴文武、吴家胜、吴鸿、应叶青、闵伟红、沈锦波、宋丽丽、宋新章、张立钦、张进、张俊红、张新凤、张璐、陈东红、陈安良、陈健、邵继锋、林新春、金孝锋、金松恒、周旭东、周国模、周明兵、郑炳松、赵宏波、胡加付、胡军国、胡耀华、柳参奎、娄和强、姚立健、桂仁意、桂金山、顾翠花、徐侠、徐爱俊、黄华宏、黄坚钦、章成君、斯金平、童再康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联系人:郭老师 0571-61067735) | ||
01 土壤学 | 王翀、冯华军、朱祝军、李永夫、李永春、吴丰昌、吴家森、余兵、张小川、陈俊辉、陈亮、郑华宝、赵科理、柳丹、秦华、曹玉成、崔霞、章海波、惠国华、傅伟军、蔡延江 |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 |
082900 林业工程(联系人:胡老师 0571-63740063) | ||
01 木材科学与技术 | 马中青、冯海林、孙庆丰、孙芳利、应义斌、李延军、李兵、杨胜祥、吴纯正、吴强、余肖红、沈哲红、陈浩、罗锡平、金春德、胡军国、胡耀华、俞友明、姚立健、徐爱俊、钱孟波、郭明、郭建忠、雷洪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086200 风景园林(联系人:汪老师 0571-63740071) | ||
01 园林植物种质资源与创新利用 | 王欣、申亚梅、包志毅、齐锋、池方爱、李健、张璐、金松恒、金荷仙、赵宏波、顾翠花、徐文辉、徐丽华、鲍沁星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联系人:王老师 0571-63743312) | ||
01 林业经济与管理 | 王成军、王磊、尹国俊、孔凡斌、石道金、龙飞、朱臻、刘梅娟、祁慧博、吴伟光、沈月琴、沈满洪、张俊飚、项本武、顾光同、潘伟光 | 经济管理学院 |
备 注 : 报 名 前 请 主 动 联 系 意 向 导 师 , 拟 招 生 博 导 信 息 详 见https://yjszs.zafu.edu.cn/dsxx/bssds.htm
浙江农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孔子学院)负责学校留学生招生、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等工作,1999年设立浙江林学院国际教育中心,2002年成立浙江农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学院下设行政办公室、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招生、教务、签证、奖学金管理)、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团队。学院拥有多种层次国际生奖学金,包括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浙江农林大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以吸引世界各国优秀学子来校学习。学院拥有“HSK”“HSKK”考试资质,有相关教学实习和实践基地。
2016年以来,我校留学生规模持续增加,总人数维持在1000人以上,其中学历生人数700人左右。根据省教育厅排名,我校学历留学生人数稳居全省前十。
面向未来,学院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多方参与、多渠道、多视角的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讲好中国故事,形成“1+2+3”的文化育人工作格局,构建具有浙农林特色的外国留学生文化育人体系,培养一批新时代“知华、友华、助华”的国际生力军。
International College(Confucius Institute) of Zhejiang A&F University(ZAFU) is in charge of the enrollment, education and daily management relat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t was initially established as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of Zhejiang Forestry University in 1999,and became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ZAFU in 2002.
The college consists of Administrative Office, Office of Students’Management,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and a team of professional Chinese teachers.Scholarshipsin various level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clude International Chinese Teacher’s Scholarship, Zhejiang Provincial Scholarship, ZAFU’s Scholarship, Corporate Scholarship and so on, which are open to the top international applicants. The collegeis officially approved to hold"HSK" and "HSKK"tests and enjoys relevant practical bases.
Since 2016, the number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has been increasing and remains to be over 1000, including about 700 students of bachelor and postgraduate programs, the number of which ranks among the top ten in Zhejiang according to the data of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The college will continue to foster international students’ability to tell the China stories well, and build up an educational pattern to help international students know more about the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s in a multilateral, multipleand multi-perspective way. Committed to forming a cultural education syste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ZAFU, the college will strain every nerve to cultivate a group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ho "know, befriend, andsupportChina" in the new era.
学院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农林干部管理学院、共富学院前身为1987年设立的浙江林学院教务处函授部。1993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部。1998年从教务处分离,2000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浙江省林业干部学校,2005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林业干部管理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农林干部管理学院,2013年学院与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合署,2022年9月学校成立浙江农林大学乡村共富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了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考全日制助学、全日制技能办学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完整继续教育体系。现有校外教学点23个,在籍学生12288余人,累计培养毕业生30000余人。项目组(合作方)全日制技能办学在校生1496人。近5年,开展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750余期56000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院成立了学历教育中心、技能认定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三个中心,重组了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共富学院运营中心。建立了浙江乡村共富研究所和乡村共富数字化教育平台。形成了“两办三中心四主营”“一所一化”的组织机构和建设模式。
学院将继续秉承“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浙江农林大学精神,努力建设致力于全国、全省农民培训的高水平农林特色终身教育平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中心和乡村共富运营示范基地。
求真 敬业
【校训释义】
凡吾校师生定当:
修身养德,学做真人;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师法自然,恪守真实。
学精业广,敬畏为基;乐群笃行,敬尊为怀;经世致用,敬崇为宗。
【释义说明】
1.修身:《大学》:“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2.学做真人:陶行知名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3.敬:“所谓敬者,主之一谓敬”;
4.敬业乐群:《礼记》:“三年视敬业乐群”;
5.经世致用:又称经世致用之学,一般认为肇始于南宋陈亮、叶适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提倡经学研究要结合当前社会问题并为之探索解决方案。明清时期,一些学者继而提倡“实学”,就是“实习、实讲、实行、实用之学”,体现经世致用的精神。
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
【学校精神释义】
欲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欲立大业者,不惟有超越之思,亦必有不断超越之行。
【释义说明】
1.苏轼《晁错论》:“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2.郑燮《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
3.“坚韧不拔”与“坚忍不拔”,异形词。(《汉语成语大词典》,中华书局,2002年)。两者也有区别:①来源方面:“坚忍不拔”语本《史记》:“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忍”,后苏轼在《晁错论》中有“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的语;而“坚韧不拔”出现较晚,丁玲《根深叶茂》中有“是……坚韧不拔……的北大荒人”。②语义方面:“坚忍不拔”在字面上看,较强调主观意愿;而“坚韧不拔”更强调持久性和一贯性。
4.相关的名言谚语:
任何人只要注意观察和坚韧不拔,便会不知不觉地成为天才。(布尔沃·利顿)
失败是坚韧的最后考验。(俾斯麦)
熊熊的热忱、有用的知识与坚韧不拔,是造就成功的品性。(戴尔·卡耐基)
5.高远、高超:三国 魏 刘劭《人物志·体别》:“休动之人,志慕超越。”宋叶适《胡壡名说》:“思致超越,学而不倦。”
6.超过、胜过:《三国志·魏志·管宁传》:“圣敬日跻,超越周成。”宋叶适《与赵丞相书》:“盖前日之忝窃科第,视其等伦,已超越甚矣。”
7.跨过、越出:《三国志·魏志·蒋济传》:“常有超越江湖吞吴会之志。”《法苑珠林》卷九五:“除去烦恼垢,超越生死海。”
8.跳越、跳跃:常用以谓习武。汉桓宽《盐铁论·和亲》:“丁壮弧弦而出鬭,老者超越而入葆。”唐康骈《剧谈录·田膨郎》:“勇力过人,且善超越。”
9.轻疾貌:《文选·谢灵运<游赤石进帆海>诗》:“溟涨无端倪,虚舟有超越。”李周翰注:“超越,轻疾貌。”
10.越级提升: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中》:“惟陛下绝慢游之戏,念官人之重,割超越之恩,慎贯鱼之次,以慰遐迩愤怨之望。”晋葛洪《抱朴子·刺骄》:“低眉屈膝,奉附权豪,因缘运会,超越不次。”
肯干 实干 能干
【“三干”品质释义】
肯干:任劳任怨,精益求精,有事业心;
实干:讷言敏行,心志刚毅,有责任感;
能干:技能精湛,道器兼备,有创造力。
【释义说明】
1.“三干”品质的产生背景
自1958 年建校,浙江农林大学在半个世纪的办学过程中,历经坎坷,本着自身的学科特色和行业特点,始终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重视培养学生“肯干,实干,能干”的良好品质。全校师生以严谨求实的作风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推动学校不断发展,这种品质一直延续了至今,成为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
2.“三干”品质的形成过程
浙江农林大学从建校始,就注重养成学生的吃苦耐劳品质,20世纪60年代,学校向每位新生发一把锄头、一个水壶和一双劳保鞋,让学生到农村到企业去锻炼,去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专业技能;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学校要求学生成为掌握理论和生产技术的“高等科学技术人才”;20 世纪90 年代,学校则将培养目标定为“高级应用型科学技术人才”;21 世纪初,学校把人才培养定位提炼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浙江农林大学在人才培养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很重视将教学和科研、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学校最初的几幢教学大楼的设计,校园道路、绿化的施工也是由师生合力完成,即使做实验要用的接种箱等设备,也是由师生自己动手制作的;学校要求师生深入一线获取一手资料,有了跋山涉水、风吹日晒的经历,教育锻造了师生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坚韧不拔的精神,引导师生树立肯下基层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和掌握一定技能、适应农林生产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的能力。经过半个世纪的坚持和积淀,“三干”品质已经成为浙林学子的标志,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也明显加强。
3.“三干”品质已成为学校风格
“肯干、实干、能干”——已成为千千万万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的典型风格。不管就业形势多么激烈,社会发展如何变化,只要拥有“三干”品质,一定能得到社会认可,一定能在工作岗上为社会作出有益的事。
浙江农林大学文明行为规范
讲诚信 知礼义 求真知
崇自然 倡低碳 致和谐
《浙江农林大学文明行为规范》适用于浙江农林大学全体师生,基本内容共18个字。阐明师生的基本素养,要诚以待人,信以立身,明礼知义,笃行致真,学会做人做事做学问;凸显师生的生态素养,要尊崇敬畏自然,爱护绿色环境,倡导低碳生活,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集贤学院和环资学院联合推荐的项目《灵丰垦荒“牛”—唤醒空心村撂荒地的共富先行者》,历时两年培育和打磨,在总决赛现场以小组第一的成绩获得红旅赛道创业组金奖。林生学院推荐的项目《金果子——四十年传承小小山核桃,让数万农民鼓起腰包》经过四年多的培育和提升,获红旅赛道公益组金奖。化材学院《植木科技——国内首个木质结构仿生重构技术供应商》获得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银奖。
优异的成绩离不开学校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我校十分重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参赛工作,校党委书记朱斌、校长沈希多次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指导,要求相关部门和学院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和项目打磨工作。副校长沈月琴全程参与竞赛组织各个环节,主持召开国赛工作推进会,现场指导、看望慰问参赛团队。教务处、集贤学院为全面提升项目质量,早部署、早挖掘,深打磨、多演练,认真制定详尽计划、组织训练营、开展导师一对一辅导,以全国总决赛标准进行全流程实战演练。
本届大赛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吸引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共有386个项目、5208人次在大赛官网报名参赛,在校生参赛率达25%,参赛人数创历史新高。集贤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培训工作,会同相关学院先后组织了2轮重点项目征集,6期大赛集训营强化营,60余场项目一对一打磨、100余次线上线下模拟答辩,持续强化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在全校形成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据悉,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由教育部等12个部门会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大学承办。今年共有来自国内外151个国家和地区5296所学校的421万个项目、1709万人次报名参赛,充分展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丰硕成果,全面展示广大青年学生敢闯会创、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