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经全国院系调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1999年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教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5038人,其中本科生2909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948人,继续教育类学生23697人。现有教职工2566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134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40余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山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人才110余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及培育学科,农林学科入选QS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200强,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植物与动物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6个农业农村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农村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个科技部、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国家小麦育种栽培技术创新基地,1个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定位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7个农业农村部、人社部、科技部、教育部培训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8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4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1个国际联合科研平台,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新型智库,1个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1个省级科教基地,5个省级培训基地,1个省级培训示范基地,1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省级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学校有90个本科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340.13亩,建筑面积118.1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6亿元,图书馆藏书301万册,电子图书188万册。
学校设有齐鲁学堂、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林学院、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21个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3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振声、印象初、朱兆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束怀瑞、山仑、于振文、李玉、李培武,4位“长江学者”,12位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不断传承和弘扬优良文化传统和崇高精神品质,提出了“学用结合、学以实为贵,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登高必自”的校训,凝练了以“树人、求真、包容、开放”为核心的大学文化,铸就了“爱国爱校、质朴厚德、求真创新、实干奋进”为核心元素的农大精神。
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肯塔基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荷兰应用科技大学、荷兰拉德堡德大学,比利时列日大学,俄罗斯彼尔姆国立大学,希腊亚里士多德大学,希腊雅典农业大学,斯洛伐克农业大学,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新西兰皇家植物与食品研究院,加纳海岸角大学,多哥洛美大学,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韩国国立济州大学,日本山口大学等70余所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截至2023年10月15日)
山东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名校。其前身是1906年(清光绪32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1913年改名为山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1926年,公立农专与其他五所专门学校合并,成立了省立山东大学,其中公立农专成为省立山东大学农学院。1928年改为国立山东大学农学院,迁址青岛。1937年因抗战爆发,学校由青岛迁四川万县办学,1946年迁回青岛复校。当时的山东大学农学院设农艺、园艺、水产三个系及一个农场。同一时期,1947年山东省立农学院在济南原公立农专旧址宣告成立,设有农艺、园艺、森林、农业经济四个系,后改名为山东农学院。1952年10月,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院系调整的意见,山东省立农学院与当时的山东大学农学院合并,同时调入齐鲁大学农业专科、金陵大学园艺系、南京大学园艺系果树组,组成了新的山东农学院,校址在济南。新的农学院汇集了陈瑞泰、李家文、丁巨波、王清和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经他们数十年不懈的努力,为学院和学科的发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58年,学校迁址泰安,由山东农学院、山东林学院、山东畜牧兽医学院、泰安农业专科学校、泰安水利学校合并建立山东农业大学,1959年改称山东农学院。此后几十年,虽然也有过一些调整,但学校的主体没有大的变动。1983年9月,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农学院改名为山东农业大学。
1999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将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水利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5年的山东省济南水利学校,1958年校址迁至泰安,同年10月与山东农业大学合并,改为山东农业大学水利系。1959年与山东农业大学分开,12月改为山东省泰安水利学校。198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水利专科学校。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发展,至1999年12月合校前,学校有教职工42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0人,全日制在校生2,489人。学校设有水利工程系、水资源系、建筑工程系等3个系,社科部、基础部2个教学部和水利工程、水资源与水文、房屋建筑工程等15个专业。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0所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之一。建校以来,共培养大中专毕业生1万余人,培训各类在职人员7000余人。
山东省林业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五所中等林业学校之一,校址位于泰安县北关玉皇阁。至合校前的47年中,学校曾六易其名,先后为:林业部泰安中等林业学校、山东省泰安林业学校、山东省泰山林业学校、山东林学院、山东农业大学中专部、山东省林业学校。学校占地208亩,分南北两院,校舍建筑面积65,093平方米。教学实验实习条件优越,80亩的树木标本园有木本植物498种,草本植物312种,有实验林场20,000余亩,木材蓄积量7万立方米。截止合校前,学校有教职工341人,其中高级讲师39人,讲师69人。学校设有林业、森林保护、经济林、桑蚕等4个专业,其中林业、森林保护为国家重点专业。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大中专毕业生5,360余人,培训在职干部5,570余人、农民林果技术员1,300余人。
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教务科、学籍与质量管理科、教学与教材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考试管理科、南校区教学管理部、东校区教学管理部等7个科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⒈拟定本科教学发展规划,提出本科教学改革目标和方案,确定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科教学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带有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
⒉负责本科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⒊负责三校区本科教学运行管理。
⒋负责本科教学考试管理,以及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组织工作。
⒌负责本科教学评价等管理工作。
⒍负责本科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
⒎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及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本科实践教学运行和质量管理。
⒏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鉴定和推广等工作。
⒐负责本科教学教材建设工作。
山东农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54年,1978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6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5年,被批准建立山东省省属高校首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博士生教育涵盖农、理、工、管四大学科门类,硕士生教育涵盖农、理、工、管、经、文、法七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多元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6个农业农村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农村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个科技部、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国家小麦育种栽培技术创新基地,1个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定位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7个农业农村部、人社部、科技部、教育部培训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8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4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新型智库,1个省级科教基地,5个省级培训基地,1个省级培训示范基地,1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省级科协科普教育基地。良好的研究平台和科研条件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校在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研究生招生人数由2005年的571人增加到现在2300人,研究生在校规模由2005年的2035人发展到现在的5579人。研究生已成为我校科研工作的生力军,学校获得的多项成果和专利中,研究生作为主要研究力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全校共同努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无论是学科结构、学生规模还是人才培养质量都得到长足发展,初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实现学校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2月)
山东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历史悠久,早在1911年,作为学校前身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就陆续开设了农林讲习所、农业教官讲习班和蚕学讲习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60年,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期间,教务处业余办公室、训练室、成人教育处等部门先后主管成人教育工作;1993年组建成人教育学院;2007年8月,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建设全民学习型社会的需求,学校将成人教育学院正式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继续教育先后培养学员20万余人,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继续教育学院设有院办公室、函授部、培训部和远程教育办公室等四个科室。现有函授教育专业58个,函授站28个,省级数字化精品课程26门。是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分院、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科技部“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全国农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8年被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授予“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标杆院校”。2021年获批国家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获批山东省首批大数据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牢固树立终身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以培养培训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实用人才为重点,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学校继续教育逐步建立了以学历教育为优势,以干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创业培训、扶贫培训等非学历教育为特色,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体系,成为学校服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
“十四五”期间,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学校提出的争做两个“排头兵”的要求,依托“农林”学科优势和特色,按照“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为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贡献力量。
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学堂是学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的优势与特色,建立的跨学科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一、培养模式及特色
齐鲁学堂集中优质资源,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配备一流师资,创造一流学习条件,营造一流学术氛围,实施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小学期制、学分制、导师制、书院制“三化四制”培养模式,强化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国际化教育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全球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人才。
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齐鲁学堂招生选拔报名:
(一)对生命科学和农业科学有浓厚兴趣,并立志从事农业科学、生物科学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
(二)基础知识扎实,高考成绩优异。
(三)具有较高英语水平,高考英语分数优秀。
如曾获得省级以上生物、化学竞赛三等以上奖励或其它科技方面专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与选拔
齐鲁学堂2023级将从农学(新农科实验班)、植物生产类B(植物保护、应用生物科学)、植物生产类C(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和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择优选拔招收100名左右。具体选拔人数如下:
选拔专业及类别 | 选拔人数 |
农学(新农科实验班) | 25名左右 |
植物生产类B | 20名左右 |
植物生产类C | 25名左右 |
生物科学类 | 30名左右 |
说明: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新生在报到前登录齐鲁学堂官方网站上报名系统并在系统内提交相关报名佐证材料;齐鲁学堂根据初审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经复试考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一)报名时间:收到录取通知书到新生入学第一周。
(二)初审时间:新生入学后1-2周。
(三)复试时间:新生入学后2-3周。
(四)复试形式:采取面试的形式,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创新精神、发展潜质以及意志品质等。具体报名、选拔考试通知及注意事项均以齐鲁学堂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年选拔方案确定后,由学生自愿申报,学堂资格审查、考核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进行选拔。齐鲁学堂成立选拔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察,选拔工作小组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538-8242206
齐鲁学堂网址:http://qiluxuetang.sdau.edu.cn/
齐鲁学堂官方微信公众号:见贤则思齐
齐鲁学堂联系电话:0538-8246066/0538-8249066
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山东农业大学,1043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E-mail:zsb@sd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普通本科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六条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2个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英合作)、土地资源管理(中英合作)、动物科学(中美合作)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批次,除因专业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选考科目不符等特殊原因,投档考生不退档;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即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视其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我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3.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专业清”。
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录取规则
1.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2.山东省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音乐、体育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相应批次按综合分投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教育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设中德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MOE37DEA02DNR20030057O),招生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四年学业全部在国内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开设中英合作办学(批准书编号:MOE37UK2A20121342N),招生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四年学业全部在国内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设中英合作办学(批准书编号:MOE37GB2A20101007N),招生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四年学业全部在国内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开设中美合作办学(批准书编号:MOE37US2A20181953N),招生专业为动物科学专业,学制四年,四年学业全部在国内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勤、助、补、贷、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本科学生,提前修满学分按有关规定可提前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农业大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要求,制定《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与计划
(一)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武术(套路),共计招收72人。其中,田径限以下小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铁饼、铅球。
(二)招生计划
项目 | 小项 | 计划 |
男篮 5人 | 后卫 | 2人 |
前锋 | 2人 | |
中锋,身高2米(含)以上 | 1人 | |
女篮 5人 | 后卫 | 2人 |
前锋 | 2人 | |
中锋 | 1人 | |
武术 6人 | 男 | 3人 |
女 | 3人 | |
田径 56人 | 100m、200m、400m、110m栏(男)、100m栏(女)、400m栏 | 23人 |
800m、1500m、3000m、5000m、10000m | 23人 | |
铁饼、铅球 | 10人 |
备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生源及测试情况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特别说明
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因参加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要求,凡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考我校篮球项目。(经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同意或选派并采用备案制者不受此限)
三、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9日9:00—2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且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或场上位置。考生登录网址http://202.194.131.151:9000/login.html,按要求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
2.特别说明:报考田径、武术项目的考生除在以上系统报名外,还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注册、报名、交费,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项测试。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有关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
3.上传材料清单
(1)《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字;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2)考生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3)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4)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认证结果截图(考生须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并截图);
(5)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成绩册封皮及本人获得名次的页面、获奖证书扫描件,上述材料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三)审核
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试。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2月8日9:00—2月9日12: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查看报名状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原因。在此期间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中注明的未通过审核原因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824219039@qq.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号+姓名申请复核材料”,每一份材料以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补充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9日17:00,过期不再接受材料补充。我们将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可于2月1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审核结果,请及时关注。
四、现场确认及测试安排
(一)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2月16日(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现场确认时间将另行通知)
地点: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到山东农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测试费共计120元。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将现场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材料不实或不全、无保险者不能参加测试。
(二)现场测试
时间:2023年2月17日(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现场测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地点: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三)特别说明
1.田径、武术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我校不再组织测试,报考田径、武术项目的考生不用到我校现场确认,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参加测试。
2.考生报到时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篮球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进行资格认定并公示高水平运动员入选考生名单。
(二)入围公示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类优惠等级:
A类:对体育项目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考生需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要求为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要求为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备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三)A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高水平文化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我校根据办学规定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此类考生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
(四)对入围的考生,学校将与之签订《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明确录取优惠等级和协议生效条件,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入围的A类考生还须填写《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1式2份)和“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在学校规定时间前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习工商管理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具体专业在签订招生协议时由学生自行确定。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三)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四)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
(五)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38-8247689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538-8242206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篮球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别 | 专项素质 | 专项素质 | 实战能力 | |
考核指标 | 摸高 | 投篮 |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 比赛 |
分值 | 20分 | 20分 | 20分 | 40分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索质
摸高
1.考试方法:考生助跑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助跑距离和起跳方式不限。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评分标准:见表1。
表1 摸高评分表
分值 | 成绩(米) | 分值 | 成绩(米) | 分值 | 成绩(米)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20.00 | 3.45 | 3.00 | 14.30 | 3.26 | 2.81 | 8.60 | 3.07 | 2.62 |
19.70 | 3.44 | 2.99 | 14.00 | 3.25 | 2.80 | 8.30 | 3.06 | 2.61 |
19.40 | 3.43 | 2.98 | 13.70 | 3.24 | 2.79 | 8.00 | 3.05 | 2.60 |
19.10 | 3.42 | 2.97 | 13.40 | 3.23 | 2.78 | 7.70 | 3.04 | 2.59 |
18.80 | 3.41 | 2.96 | 13.10 | 3.22 | 2.77 | 7.40 | 3.03 | 2.58 |
18.50 | 3.40 | 2.95 | 12.80 | 3.21 | 2.76 | 7.10 | 3.02 | 2.57 |
18.20 | 3.39 | 2.94 | 12.50 | 3.20 | 2.75 | 6.80 | 3.01 | 2.56 |
17.90 | 3.38 | 2.93 | 12.20 | 3.19 | 2.74 | 6.50 | 3.00 | 2.55 |
17.60 | 3.37 | 2.92 | 11.90 | 3.18 | 2.73 | 6.20 | 2.98 | 2.54 |
17.30 | 3.36 | 2.91 | 11.60 | 3.17 | 2.72 | 5.90 | 2.96 | 2.53 |
17.00 | 3.35 | 2.90 | 11.30 | 3.16 | 2.71 | 5.60 | 2.94 | 2.52 |
16.70 | 3.34 | 2.89 | 11.00 | 3.15 | 2.70 | 5.30 | 2.92 | 2.51 |
16.40 | 3.33 | 2.88 | 10.70 | 3.14 | 2.69 | 5.00 | 2.90 | 2.50 |
16.10 | 3.32 | 2.87 | 10.40 | 3.13 | 2.68 | 4.70 | 2.88 | 2.48 |
15.80 | 3.31 | 2.86 | 10.10 | 3.12 | 2.67 | 4.40 | 2.86 | 2.46 |
15.50 | 3.30 | 2.85 | 9.80 | 3.11 | 2.66 | 4.10 | 2.84 | 2.44 |
15.20 | 3.29 | 2.84 | 9.50 | 3.10 | 2.65 | 3.80 | 2.82 | 2.42 |
14.90 | 3.28 | 2.83 | 9.20 | 3.09 | 2.64 | 3.50 | 2.80 | 2.40 |
14.60 | 3.27 | 2.82 | 8.90 | 3.08 | 2.63 | 0 | 2.80以下 | 2.40以下 |
(二)专项技术
1.投篮
(1)考试方法:如图1所示,在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5.5米为半径所划的弧线上设置五个投篮点(球场两侧0度角处、两侧45度处和正面弧顶),每个点位放置5个球,共25个球。考生须从第1投篮点或第5投篮点开始投篮,按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依次投完每个点位的5个球。测试时间为1分钟。要求考生必须在弧线外投篮,球出手前双脚不得踩线,若踩线投中则计为无效投篮,不得分。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每投中1球,得1分,投中20球(含)以上为满分20分。
图1 投篮场地示意图
2.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1)考试方法:如图2所示,考生在球场端线中点外出发区持球站立,当其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的垂直面时开始计时。考生用右手运球至①处,在①处做右手背后运球,换左手向②处运球,至②处做左手后转身运球,换右手运球至③处,在③处做右手胯下运球后右手上篮。球中篮后方可用左手运球返回③处,在③处做左手背后运球,换右手向②处运球,在②处做右手后转身运球,换左手向①处运球,在①处做左手胯下运球后左手上篮。球中后做同样的动作再重复一次,最后一次上篮命中后,持球冲出端线,考生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垂直面时停止计时,记录完成的时间。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篮球场地上的标志①、②、③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圈。①、③圆圈中心点到端线内沿的距离为6米,到边线内沿的距离为2米。②在中线上,到中圈中心点的距离为2.8米。
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方可运球变向,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运球上篮时必须投中,若球未投中仍继续带球前进,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考生在运球行进的过程中不得违例,每次违例计时追加1秒;必须使用规定的手上篮,错1次,计时追加1秒;胯下变向运球时,必须从体前由内侧向外侧变向运球换手,且双脚不能离开地面,错1次计时追加1秒。
(2)评分标准:见表2。
图2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示意图
表2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评分表
分值 | 成绩(秒) | 分值 | 成绩(秒) | 分值 | 成绩(秒)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20.00 | 35.00 | 38.00 | 13.20 | 43.50 | 46.50 | 6.40 | 56.00 | 57.00 |
19.60 | 35.50 | 38.50 | 12.80 | 44.00 | 47.00 | 6.00 | 57.00 | 58.00 |
19.20 | 36.00 | 39.00 | 12.40 | 44.50 | 47.50 | 5.60 | 58.00 | 59.00 |
18.80 | 36.50 | 39.50 | 12.00 | 45.00 | 48.00 | 5.20 | 59.00 | 60.00 |
18.40 | 37.00 | 40.00 | 11.60 | 45.50 | 48.50 | 4.80 | 60.00 | 61.00 |
18.00 | 37.50 | 40.50 | 11.20 | 46.00 | 49.00 | 4.40 | 61.00 | 62.00 |
17.60 | 38.00 | 41.00 | 10.80 | 46.50 | 49.50 | 4.00 | 62.00 | 63.00 |
17.20 | 38.50 | 41.50 | 10.40 | 47.00 | 50.00 | 3.60 | 63.00 | 64.00 |
16.80 | 39.00 | 42.00 | 10.00 | 47.50 | 50.50 | 3.20 | 64.00 | 65.00 |
16.40 | 39.50 | 42.50 | 9.60 | 48.00 | 51.00 | 2.80 | 65.00 | 66.00 |
16.00 | 40.00 | 43.00 | 9.20 | 49.00 | 51.50 | 2.40 | 66.00 | 67.00 |
15.60 | 40.50 | 43.50 | 8.80 | 50.00 | 52.00 | 2.00 | 67.00 | 68.00 |
15.20 | 41.00 | 44.00 | 8.40 | 51.00 | 52.50 | 1.60 | 68.00 | 69.00 |
14.80 | 41.50 | 44.50 | 8.00 | 52.00 | 53.00 | 1.20 | 69.00 | 70.00 |
14.40 | 42.00 | 45.00 | 7.60 | 53.00 | 54.00 | 0.80 | 70.00 | 71.00 |
14.00 | 42.50 | 45.50 | 7.20 | 54.00 | 55.00 |
|
|
|
13.60 | 43.00 | 46.00 | 6.80 | 55.00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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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战能力
1.考试方法:按照篮球比赛规则,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比赛时间10分钟。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3),独立对考生动作的正确、协调、连贯程度,技、战术运用水平以及配合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表3 实战能力评分细则
等级(分值范围) | 评价标准 |
优(10-8.6分) | 动作正确,协调、连贯、实效;技术运用合理、运用效果好;战术配合意识强、实战效果较好。 |
良(8.5-7.6分) | 动作正确,协调;技术运用较合理、运用效果较好;战术配合意识较强、实战效果较好。 |
中(7.5-6分) | 动作基本正确,协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运用效果一般;战术配合意识一般、效果一般。 |
差(6分以下) | 动作不正确,不协调;技术动作不合理、运用效果差;战术配合意识差、效果较差。 |
注:体育专项考试同分排序规则为:篮球在体育专项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成绩、专项技术投篮成绩、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成绩、专项素质摸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
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开办艺术类专业的艺术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背景和深厚的办学基础,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特色名校的资源优势,坚持特色办学,在与其它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中,逐步形成与国内同类专业不同的人才培养体系,积累了丰富的艺术教育经验。
为推动校园美育工作开展,着力选拔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类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要求 | 生源 范围 |
美术类 | 180 |
| 山东省 | |
音乐类 | 录音艺术 | 50 |
|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30 | 技能1须为声乐 | ||
音乐学(器乐方向,不招收古筝、箜篌) | 35 | 技能1须为器乐,不招收古筝、箜篌 |
说明: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考试办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本科合格线。
四、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
五、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8800元,按年度结算。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最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顶替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4.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s.sdau.edu.cn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2.2024年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及人数请参阅《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详情见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2024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与招生学院联系,招生学院安排复试的具体事宜。(复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底至10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请咨询学院)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者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拟录取名单后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院将面试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与备案。
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学制、学费
学制、学费、奖助学金与统考生一致。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8-8242639,邮箱:yzb2008@sdau.edu.cn。
山东农业大学纪委:0538-8242260,邮箱:jiwei@sdau.edu.cn。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一、培养目标
山东农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和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招生专业查询方式: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查看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计划
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30人。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确认录取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接收推免生情况、教育部2024年实际下达的招生指标情况、各专业报考人数及上线情况再做调整,会有增减,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农业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我校农学院农艺与种业专业(095131)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考生毕业专业仅限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烟草、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智慧农业、菌物科学与工程、农药化肥、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
以上所列门类包括的专业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七)报考我校植物保护学院植物保护专业(090400)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095132)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应具有以下专业学习背景:(1)农学(所有专业门类);(2)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3)工学(化工与制药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4)医学(中药学类、药学类、基础医学类)。
以上所列门类包括的专业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八)报考林学院风景园林(086200)、林学(090700)和林业(095400)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风景园林(086200)
(1)0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方向:仅限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报考。
(2)02园林植物方向:仅限园林、风景园林、林学、园艺、农学专业报考。
3.林学(090700)和林业(095400)
仅限林学、生态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园林、风景园林、蚕学、木材科学与工程、森林保护、经济林、园艺、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动物科学、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植物保护、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专业报考。
以上所列门类包括的专业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九)报考我校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园艺学专业(090200)、农艺与种业(园艺)(095131)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应具有以下专业学习背景:(1)农学(植物生产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林学类、草学类);(2)理学(生物科学类);(3)工学(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生物工程类)。
以上所列门类包括的专业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十)报考我校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畜牧(095133)、兽医(095200)、渔业发展(095134)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应具有以下专业学习背景:(1)农学(所有专业门类);(2)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3)工学(化工与制药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4)医学(所有专业门类)。
以上所列门类包括的专业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十一) 报考我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095136)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应具有以下专业学习背景:考生毕业专业仅限工学、农学、理学(数学类、物理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生物科学类、统计学类)、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以上所列门类包括的专业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十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农业管理、兽医、畜牧等3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考试流程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自命题。
(十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与同等学力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满足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如若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确定是否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须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期间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山东农业大学研招办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造假、使用假证件等行为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及时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报考点选择、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均须征得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在山东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有关考生在学校公布成绩之日5天内,按照学校指定方式和要求提出加分项目申请,学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所有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原则上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一)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等网站公布。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九、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应按要求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学习形式、学制、学费与资助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同时国家和学校设立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创新人才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延期资助等多元奖助贷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金融(025200)、会计(125300)、农业管理(095137)、英语笔译(055101)等四个专业学制为2年;除前述四个专业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会计(125300)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一)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在部分专业试点“项目制”招生,招生项目主要有:科技小院项目、小麦产业研究院项目、设施园艺产业研究院项目、“振兴菁英”项目、科教产教协同育人专项、结对帮扶专项以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设置的项目。“项目制”招生所涉及的招生专业在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进入复试范围内的考生在复试前可自愿报名1个招生项目,学校将分批组织复试。
(二)考生应当诚信应考,杜绝作弊、造假、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不配合考试安检等行为,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试和考场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完考试者,将按规定取消初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风景园林设计》考试说明:1.《风景园林设计》考试时间为3小时;2.考生自带图板、丁字尺、比例尺、三角板、透明胶带或图钉、彩笔等制图用具;3.图纸要求:2号图幅大小硫酸纸,不少于2张;图纸由考生自备。图纸上除图框外,不得绘有任何标识及签名(包括各类设计院、所标志);4.图纸表现方法不限,考生可根据情况自备炭笔、铅笔、墨线笔、马克笔、彩色铅笔等表现工具;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及草图进入考场;6.考生将考号及姓名写在每张图框外的左上角处,不得在图纸上作标记。不要影响画面效果;7.为便于存档,图纸背后不用衬纸;8.考试完毕后,把图纸按图号顺序订在一起。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七)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仔细认真阅读本章程,并严格遵循本章程规定,如遇在当面咨询、电话信息咨询、人工咨询出现与本章程规定不同,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农业大学。
(八)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4
单位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联系部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电话:0538-8242639(各学院联系电话请具体参考专业目录)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da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和各博士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部署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方式为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且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考核:考生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校相应学院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考核。
(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取得学位后方可报考。
5.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6.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学籍或学历信息未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者,不得报考。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申请-考核
具体要求见《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
(三)硕博连读
具体要求见《关于进行2023年硕博连读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后续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gms.sdau.edu.cn/pas/),点击“博士考生登录”注册账号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分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报名费22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我校硕博连读生推荐选拔工作于2022年12月底结束,由于导师招生名额有限,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且导师是否同意考生报考,以免影响参加考试与录取。
(三)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材料初审与考核要求见《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
(四)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办法
1.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http://renzheng.cscse.edu.cn/)。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
五、申请考核时间与方式
申请考核基本要求见《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其他要求见各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的生源及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名额,遵循稳定基数、动态调节的基本原则将名额分配到招生学院。
(一)硕博连读录取
有关硕博连读录取详见《关于进行2023年硕博连读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考核录取
有关申请考核录取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①考核单项成绩不及格者;②考核成绩不及格者;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④体格检查不合格者;⑤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⑥因违反国家、省和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⑦其他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不适合录取者。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生学费为10000元/年。同时国家和学校设立助学金(仅限非定向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贷体系,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八、学习形式与学制
我校2023年所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制3-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九、其他
我校可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对考试、考核方式与内容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提前通知。
我校2023年如有新增博士研究生招生项目,报名时间、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另行通知。
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者,须在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已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报到资格或报到手续无效,待考生个人档案按要求转入我校后,再行办理。若因未办理报到手续而导致无法注册学籍进而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考生及其利益相关人进行考试咨询时,如遇相关人员的解释与本方案不符或含糊不清的,以本方案为准。未尽事宜及相关情况,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4单位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联系部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71018
电话:0538-8242639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d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