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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19:01:33 30
招生电话:027-87002966
电子邮箱:zsb@wit.edu.cn

学校简介

伏虎山麓、南湖北畔,四海俊彦聚化苑;大江奔流、黄龙山映,桃李芬芳溢天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学校面向全国一本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000余人、本科生20000余人。学校与国外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现有留学生近300人。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教学、科研、文体、生活设施齐备,学生宿舍均配有空调和热水供应。图书馆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306余万册,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图书馆”和“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有73个本科专业,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45位;在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世界排名第935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8名。

学校实施质量强校战略,坚持树立“全面成才、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两型两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20项,国家级奖644项、省部级奖项1581项。本科生就业率达96%,每年到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企业等知名公司就业的比例约占就业人数70%,毕业生升学率32%以上。50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20万余名毕业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校友,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学校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效果、就业工作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现有在职教职工2255人,其中专任教学科研人员1721人,高级职称教师842人,占比63.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98人,占教师总数的68.2%。有引进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各类有关重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

学校实施科技强校战略,坚持把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建有1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三峡实验室、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7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与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中国矿物加工大会等高层次学术会议。2012年以来,学校承担原973计划、原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69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各类奖项222项。学校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实施特色强校战略,坚持 “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服务面向,以“大化工”为主线,守正开新,追求卓越,化育天下,建立“一主引领、四轮驱动、多极协同、交叉融合”的学科发展新格局。强化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优势,引领中部地区化工学科发展。学校现有1个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实施创新强校战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向纵深推进,构建了以《武汉工程大学章程》为核心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学校先后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红旗团委”“团十八大以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湖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创先争优’先进高校”“湖北省‘两访两创’先进高校”“湖北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 “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校园”“湖北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博士服务团’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湖北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实施文化强校战略,坚持把文化作为根脉和灵魂,厚植校风和学风,凝练了“学科为首、学者为大、学生为本、学术为基、学风为范、党建为魂”的价值理念,打造了“以学为宗、以师为主、以生为本、以创为魂、以和为贵、以校为荣”的办学氛围,立德树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大道不孤:中国价值的跨文化传播》入选为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被列入湖北省委书记向全省干部群众重点推荐的书单。教师获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刘耀东同学荣获中宣部、教育部2021年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仅10人,湖北省唯一)、多名学生被评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等。为抢救3名落水少年而光荣献身的全国优秀大学生许志伟,“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快乐天使韦庆秀、刘健,乐于助人的优秀大学生李孟、李炳昊,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带着妈妈上大学的“豆腐女孩”贾鑫和舍己救人的吴达,他们的感人事迹在校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坚守初心弦歌不辍,筚路蓝缕笃行致远。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格物明理 致知笃行”的校训和“艰苦奋斗 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朝着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阔步前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工程大学力量。

(数据更新截至2023年6月)

历任校党委负责人

姓名职务任职
宫雨屏书 记1972.09-1974.12
李康德书 记1978.11-1983.12
亓国治书 记1983.09-1987.08
李康德顾 问1984.01-1985.12
吕福利书 记1987.08-1991.02
陈古圣书记(代)1991.02-1992.09
蒋子铎书 记1992.09-1995.12
何定雄书 记1995.12-2006.12
吴元欣书 记2006.12-2016.11
程幼金书 记2017.04-2023.03
陈复兴副书记1972.09-1982.12
金蔼堂副书记1972.09-1974.05
孟占勇副书记1974.12-1978.11
罗斌洲副书记1975.04-1976.10
李康德副书记1975.11-1978.11
臧之昭副书记1981.07-1985.12
李鸿义副书记1986.01-1991.07
梅介人副书记1991.07-1995.01
何定雄副书记1992.09-1995.12
桂昭明副书记1995.01-2004.01
刘孔皋副书记2000.09-2005.08
周应佳副书记2004.01-2006.08
叶 芃副书记2006.01-2009.09
田辉玉副书记2010.04-2017.03
郑丹凤副书记2018.08-2023.08

历任院行政负责人

姓名职务任职
孟占勇院 长1978.11-1983.09
陈古圣院长(代)1983.09-1985.12
陈古圣院 长1985.12-1993.10
蒋子铎院长(兼)1993.10-1995.12
蒋子铎院 长1995.12-1997.02
钟康年院 长1997.02-2002.12
吴元欣院 长2002.11-2006.12
吴元欣校 长2006.12-2007.06
李 杰校 长2007.06-2013.06
陈复兴革委会副主任1975.12-1978.11
孟占勇革委会副主任1975.12-1978.11
洪板桥革委会副主任1975.12-1978.11
刘宿贤革委会副主任1976.02-1978.11
刘宿贤副院长1978.11-1979.11
洪板桥副院长1978.11-1983.09
洪板桥顾 问1983.09-1985.12
王虎臣副院长1980.10-1983.09
王荣桂副院长1981.07-1983.03
李定或副院长1983.09-2000.07
梁仲理副院长1983.09-1988.05
韩公权副院长1983.09-1984.10
胡贵明副院长1984.12-1997.02
蒋子铎副院长1988.05-1992.09
钟康年副院长1992.09-1997.02
黄士南副院长1995.12-1996.09
吴元欣副院长2000.06-2002.11
叶 芃副院长2001.11-2006.01
刘 羽副校长1995.12-2007.04
桂昭明副校长2004.01-2007.06
田辉玉副校长2007.03-2010.04
冯碧元副校长2006.01-2011.03
汪建华副校长2001.11-2015.11
陈再平副校长2011.02-2018.07
陆培祥副校长2015.03-2019.04
张文学副校长2011.06-2019.11
张彦铎副校长2009.10-2022.07
吴 峰副校级干部2013.07-2016.01
涂方剑副校级干部2013.03-2019.10
李世荣副校级调研员2011.08-2022.07

领导题词

单位名称单位职能办公电话
校长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

协调与督办、文秘与信息、会务与接待、信访、对外联络、事务管理和其它工作;网络信息中心、居委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027-87905138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负责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负责专任教师的引进与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政和管理服务工作等相关工作。                

027-87905079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学生思想引领、教育阵地建设,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三支骨干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奖、贷、补、助、减、免、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负责学生评优评先、表彰和违纪处理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                

027-87992189            
保卫处

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校内户籍和流动人员的管理,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平安建设工作。

027-87992067            
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综合改革;目标管理;校本研究;综合统计;政策法规。                

027-81347262            
教务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政策,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教学运行、教学建设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管理、教学信息化等工作。027-81349405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本科毕业生管理、就业指导、就业方案编制、毕业生派遣,举办各类型供需见面会等工作。                

027-87002966            
科学技术发展院

制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平台基地建设,科研项目、专利与成果的申报与管理,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信息统计分析。                

027-65520180
研究生院

学位点的扩点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与学位、就业管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管理。                

027-87002605            
计划财务处

财务管理与服务;开支的预决算;资金效益分析;负责学生贷款的争取。                

027-81340139            
审计处

财务收支和财经法纪、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与改扩建工作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027-8134950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协调与指导、咨询与联络;国际(境外)交流与合作;外籍教师及专家工作;出入境事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等。

027-81780375
后勤保障处

下设十个三级单位(含校医院挂靠),负责学校的水电供应,餐饮服务,校园绿化管理,公共部位卫生保洁,学生宿舍管理,教室服务,公车管理及用车调度,教职工子女和适龄幼儿学前教育,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医疗保障,社区医疗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报刊信件收发管理。

027-81624621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房产、设备的调配及管理工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027-65523163            
基建与维修处

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施工过程及项目后期的管理工作;维修管理及服务工作。                

027-81624631            
招标采购处

学校货物、服务与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027-81624665            
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

校友联系和服务工作;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管理工作;校友总会办公室及教育发展基金秘书处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027-87905335            

单位名称单位职能办公电话
校长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

协调与督办、文秘与信息、会务与接待、信访、对外联络、事务管理和其它工作;网络信息中心、居委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027-87905138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负责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负责专任教师的引进与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政和管理服务工作等相关工作。                

027-87905079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学生思想引领、教育阵地建设,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三支骨干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奖、贷、补、助、减、免、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负责学生评优评先、表彰和违纪处理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                

027-87992189            
保卫处

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校内户籍和流动人员的管理,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平安建设工作。

027-87992067            
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综合改革;目标管理;校本研究;综合统计;政策法规。                

027-81347262            
教务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政策,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教学运行、教学建设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管理、教学信息化等工作。027-81349405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本科毕业生管理、就业指导、就业方案编制、毕业生派遣,举办各类型供需见面会等工作。                

027-87002966            
科学技术发展院

制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平台基地建设,科研项目、专利与成果的申报与管理,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信息统计分析。                

027-65520180
研究生院

学位点的扩点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与学位、就业管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管理。                

027-87002605            
计划财务处

财务管理与服务;开支的预决算;资金效益分析;负责学生贷款的争取。                

027-81340139            
审计处

财务收支和财经法纪、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与改扩建工作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027-8134950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协调与指导、咨询与联络;国际(境外)交流与合作;外籍教师及专家工作;出入境事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等。

027-81780375
后勤保障处

下设十个三级单位(含校医院挂靠),负责学校的水电供应,餐饮服务,校园绿化管理,公共部位卫生保洁,学生宿舍管理,教室服务,公车管理及用车调度,教职工子女和适龄幼儿学前教育,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医疗保障,社区医疗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报刊信件收发管理。

027-81624621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房产、设备的调配及管理工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027-65523163            
基建与维修处

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施工过程及项目后期的管理工作;维修管理及服务工作。                

027-81624631            
招标采购处

学校货物、服务与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027-81624665            
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

校友联系和服务工作;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管理工作;校友总会办公室及教育发展基金秘书处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027-87905335            

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生培养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现下设综合事务中心(综合管理岗)、教学与考试调度中心(教务管理科)、注册与学务中心(学籍管理科)、数字化课程中心、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材建设与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等八个管理服务部门。

教务处现有管理人员24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1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7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管理人员总数的100%,40岁以下人员15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较高、学科背景多样、年轻化、专业化的教学管理队伍。 此外,教务处合署办公的创新创业学院、工程教育与实践中心现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化工”工程化实训中心),有专业技术人员18人,拥有校内工程实训及创新创业训练基地11800平方米, 向全校开展工程实训等实践教学工作。

地     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办公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综合楼4楼

联系电话:详见部门分工

网     址:http://jwc.wit.edu.cn

E–mail  :witjwc@wit.edu.cn

邮政编码:430205 

教务处领导岗位分工一览表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

 
 

岗位人员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教务处处长

 

 
 

全面主持部门党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岗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

 
 

王海晖

 
 综合楼楼406   

87195399            

 
 

教务处副处长

 
 

分管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

 
 

周德红

 
 

综合楼407

 
 

81349129              

 
 

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兼)

 
 

负责工程教育与实践中心工作;分管实践教学工作。

 
 

于传浩

 
 

综合楼408

 
 

87998658              

 
 

教务处副处长

 
 

分管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学信息化等工作。

 
 

张 峰

 
 

综合楼403

 
 

87993595              

 

 

 





















部门简介

                                     

   研究生院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负责研究生教育、硕、博士点申报和建设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生院机构职能

1、研究生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考试及复试;研究生录取、注册工作;审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组织管理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

  2、研究生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制订(修订)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工作的管理及指导;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联合培 养 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3、硕士点建设工作:加强已批准的硕士点建设,积极培养、申报新增硕士点;监督检查各硕士点所属单位制订的硕士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开展已批硕士点的自评工作,并协助硕士点所属单位做好各级学位办安排的评估工作;遴选、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

  4、博士点申报工作:博士点申报工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和与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申博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上报;会同各有关单位分析、确定博士点的申报方向、学术团队的组建、科研成果使用等方面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为申博服务的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工作。

  5、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学科结构调整;制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管理规章、政策、预算方案等。

  6、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职能:研究生学籍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及评优工作;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工作;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班导师队伍建设;各类评优、奖学金发放;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职能: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编制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和相关手续办理;研究生课外活动管理工作(含宿舍管理、文体活动等);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职能:研究生教学安排;制订研究生教学管理文件;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与评估;研究生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档案管理;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职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活动等的组织与实施;研究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三助”管理;研究生宿舍管理等日常事务;研究生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学生违纪处理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理。

   六、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能:负责重点学科规划、遴选、申报、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了解学校各学科点的发展动态和建设中的困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

武汉工程大学国际学院成立于2006年,2011年开始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201711月独立设置国际学院。国际学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致力于学校教育国际化,主要承担来华留学教育、涉外项目合作、国际汉语教学与推广、中国文化传播等工作。

  

现阶段以举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为主,同时还举办其它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目前在学校相关部处和专业学院的支持下,国际学院持续推进全英授课专业建设,开设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制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开设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和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4个全英文授课硕士专业。10余年来已培养近千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历生、交流交换生、进修生,留学生主要来自新加坡、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卢旺达、孟加拉国、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南非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学院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展与英国、马来西亚以及泰国等高校的留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采用国内外协同教育培养的方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高起点的复合型人才。

  

国际学院积极落实学校对外交流战略,重点做好东南亚、中亚等沿路国家来华留学生工作,实现引进输出双向共进,达到走出去引进来的全球化战略,搭建培养国际化人才的学习平台,助力学校的国际化进一步发展。

序号专业计划招生数科类招生批次招生类型年度生源地备注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2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含智能装备与控制、新能源装备方向)1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3化学工程与工艺(智能化工、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方向)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4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字媒体技术)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5生物工程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6生物技术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7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8通信工程(5G移动互联网方向)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9制药工程2物理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10工商管理(数智化人才管理方向)4历史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11经济与贸易类(含经济学(大数据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方向))4历史本科批普通文理2023江苏
12产品设计4艺术本科批艺术类2023江苏
13动画4艺术本科批艺术类2023江苏
14环境设计4艺术本科批艺术类2023江苏
15视觉传达设计4艺术本科批艺术类2023江苏
16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4物理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2023江苏

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0490”,法人代表王存文,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学校设有武昌校区(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和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其招生工作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执行。

第五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文理类(含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高考生。

第六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三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学校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专业。其他省份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按考生当地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总成绩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为化学工程与工艺,本项目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可申请调整至其它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一般不超过20分。对于符合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s://zsb.wit.edu.cn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代收费。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代收费等按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缴费说明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应当取消学籍,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可按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进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或社会助学金。同时,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手册》实施。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7-87002966,招生信息网:https://zsb.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且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二、招生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科类为文理兼收(物理或历史均可),具体以考生所在省公布的为准;

2.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4.2023年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专业联考总成绩为准;

5.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招生地区及专业计划

2023年我校面向江苏、山西、河北、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九省(区)招收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四个艺术类专业考生,学制四年,计划招生约3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

四、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下设工业设计系、环境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动画系、数字媒体传播系、基础部等6个系(部)和实验教学中心。学院拥有湖北省普通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生态环境设计研究中心。

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艺术硕士(专硕)、工业设计工程(专硕)、设计学(一级学科学硕)、设计管理(二级学科学硕),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开设工业设计(工)、广告学(文)等2个普通本科专业和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动画等4个艺术设计类本科专业。在职教职工84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0人,在校硕士生301人、本科生1560人。

经过二十余年的办学,学院逐渐形成“一个核心,两个基石,三个抓手,四个面向”的办学特色。各专业就业前景好,大批学生就职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校,如腾讯、快手、海尔、格力、烽火科技、中建三局、英格索兰、中国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很多成长为行业领军人物;相继有近百名学生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英国皇家艺术大学、帝国理工大学、伦敦艺术大学、维也纳应用艺术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深造。

五、艺术类专业介绍

1.产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以“服务社会生态”的理念为引领,贯彻学校“两型两化”人才培养总定位,结合跨学科创新教学生态系统,形成以社会问题意识、跨学科和多元化为特征的复合型设计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责任意识与理性判断、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能够关注社会生态问题,掌握相应的设计思维与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以设计为手段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承担企业、中等院校及其他设计机构的相关工作,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复合型设计人才。

毕业生可在设计机构、企事业单位或教学科研部门从事产品设计、交互设计,以及用户研究、商业策划等工作或自主创业,如字节跳动、快手、格力、东风汽车、方太、海尔等知名企业设计部门。

本专业开设两个方向:产品创新设计方向和可持续产品设计方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产品创新设计:侧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使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创新设计的内涵,学习创新方法、开拓创新思路,提高创新设计能力。课程体系围绕“人文素养与设计基础”、“新能源应用与可持续设计”、“信息技术与资源整合”、“服务设计与商业生态”、“产品设计与传统文化”五大核心课程群。

可持续产品设计:侧重培养学生思考“设计-消费-环境-人文”之间的关系,尊重自然、生态,重视人和产品与未来的可持续设计意识,能够构建及开发可持续解决方案的设计策略,均衡考虑经济、环境、道德和社会问题。设计实践领域不仅包括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也包括社会、文化的可持续。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历经了20年的发展后,形成了以地域文化视觉设计与数字化传播为特色的城市与品牌视觉形象系统设计、信息设计以及数字媒体设计与传播等核心教学内容,为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的数字化发展和武汉“设计之都”的内涵建设输送人才。专业建设有湖北高校首批省级本科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校级在线开放示范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很多毕业生进入复旦大学、中南大学、福州大学、旧金山艺术大学、米兰理工大学、德国基尔艺术学院、布列塔尼欧洲高等艺术学院等高校读研;在华为、腾讯、百度、阿里、网易、京东、小米等百强企业,潘虎包装设计实验室、ETU Design等公司,湖北日报、湖南卫视、新华社浙江分社等机构就业。

本专业开设三个方向:视觉信息设计方向、设计管理方向和新媒体设计与传播方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视觉信息设计方向:侧重培养学生在信息科技与艺术方面的整合能力、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设计策划能力、以及结合信息产业和社会需求探寻新的解决方案的创造能力。视觉信息设计是在信息社会、时代经济、文化与科技的条件下,借助数字化的手段,以简洁优美的信息界面、以新媒体为媒介,为用户创造和谐的交互方式和体验的学科领域。

设计管理方向:围绕专业设计公司、工业制造企业、设计工程施工企业、新媒体行业等行业需求,培养复合型设计管理精英人才,主要从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产品开发管理、环境设计工程管理、品牌传播管理、数字媒体设计项目管理等相关设计行业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新媒体设计与传播方向:培养以新媒体为平台,以设计和传播为手段的新型专业人才。本方向的学生是具有新媒体视野,掌握数字媒体处理、前端设计与开发、融媒体设计与制作等新媒体设计知识,以及新媒体策划与传播、品牌新媒体策划、新媒体平台运营等相关技能的应用型复合人才。本专业方向的就业范围包括新媒体平台及传统媒体相关部门的策划、运营,商业品牌的新媒体策划与传播,整合营销,媒介公关等。

3.环境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目前是“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在2021年软科中国高校401个同类专业排名156,B+专业级别。现有专业教师1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人;具有硕士生研究生导师资格10人。

环境设计专业以“绿色生态”及“可持续设计”为理念,培养具备完善的设计素养,掌握现代设计手段,同时兼具创新意识,有独立解决问题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民用建筑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等设计及研究工作,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积极拓展与公司、企业横向的交流与联合,建构综合性、应用性实践平台,因地制宜地开展灵活多样的产学研合作实践,有效地保证了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特色,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等教育模式。现有“空间设计研究”、“乡村振兴景观设计研究”、“生态营造与设计文化研究”、“家具设计”等特色工作室,建设有“建筑信息模型与技术”实验室、“空间造型设计”实验室、“西厢房乡建联合”实验室、“植被再造设计与监测”实验室。

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设计研究院、室内装饰设计或工程公司、景观设计工程公司等各类相关行业企业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和建筑设计工作,可在高校等教育单位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工作,也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政府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应用工作。

本专业开设两个方向:室内设计方向和景观设计方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室内设计方向:主要侧重培养应用型室内设计人才。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多媒体教学和专业实习等教学手段,通过开设家具设计、建筑装饰材料与构造、家居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及商业空间设计等专业课程,使学生熟练掌握各种室内设计理论与方法,具备专业的室内设计技术及相应的实践能力,成为能从事室内设计、室内陈设、家具设计及技术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景观设计方向:主要侧重培养应用型景观设计人才。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多媒体教学和专业实习等教学手段,通过开设植物种植与搭配设计、居住区景观设计、滨水景观设计、城市空间景观设计等景观设计专业课程,使学生熟练掌握景观设计的理论与设计方法,并具备专业的景观设计技术及相应的实践能力,成为能从事城市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以及技术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4.动画专业

动画专业是以动画创作为基础,集影视、数字媒体、游戏、工程于一体的综合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制定了科学、专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度实施“课程项目化、课堂实战化、能力复合化”,拥有湖北高校重点人文设计基地项目“生态环境设计研究中心”动画研究所。拥有“用户研究”实验室、“虚拟仿真设计”实验室、“非线性编辑技术应用”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动画拷贝”实验室。设有博思中国(上海)校内实践基地、校企共建了武汉荟聚传媒工作室。

毕业生可从事戏原画师、动画师、视觉设计、动画导演、分镜指导、插画师、玩具设计师、导演助理、电视编导、后期制作、游戏策划、三维游戏美术、游戏设计师、新媒体运营、游戏建模师、影视特效、UI设计师、交互设计师等岗位。

本专业开设两个方向:影视动画方向和数字媒体方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影视动画方向:以培养原创动画人才为目标,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动画创作,用世界通行的视听语言讲好中国故事,对传统文化的现代性阐述。要求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熟悉传统动画及数字动画制作流程,具备较高艺术修养和创作能力,掌握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影视特效制作等前沿技术,注重艺术与技术的融合。     

数字媒体方向:主要学习面向互联网、大数据、游戏等行业的UI设计、交互设计、信息设计、新媒体设计、游戏策划、游戏美术设计等知识,以及面向数字娱乐产业的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计和娱乐内容制作,培养学生在互联网、新媒体、游戏、数字娱乐产业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六、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按2023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2022年艺术类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咨询电话:027—87002966、027-87992149

网址:http://zsb.wit.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ads.wit.edu.cn/index.htm(艺术设计学院官网)

邮箱:zsb@wit.edu.cn

邮编:430205

                                     

   研究生院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负责研究生教育、硕、博士点申报和建设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生院机构职能

1、研究生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考试及复试;研究生录取、注册工作;审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组织管理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

  2、研究生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制订(修订)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工作的管理及指导;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联合培 养 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3、硕士点建设工作:加强已批准的硕士点建设,积极培养、申报新增硕士点;监督检查各硕士点所属单位制订的硕士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开展已批硕士点的自评工作,并协助硕士点所属单位做好各级学位办安排的评估工作;遴选、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

  4、博士点申报工作:博士点申报工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和与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申博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上报;会同各有关单位分析、确定博士点的申报方向、学术团队的组建、科研成果使用等方面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为申博服务的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工作。

  5、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学科结构调整;制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管理规章、政策、预算方案等。

  6、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职能:研究生学籍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及评优工作;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工作;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班导师队伍建设;各类评优、奖学金发放;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职能: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编制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和相关手续办理;研究生课外活动管理工作(含宿舍管理、文体活动等);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职能:研究生教学安排;制订研究生教学管理文件;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与评估;研究生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档案管理;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职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活动等的组织与实施;研究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三助”管理;研究生宿舍管理等日常事务;研究生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学生违纪处理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理。

   六、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能:负责重点学科规划、遴选、申报、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了解学校各学科点的发展动态和建设中的困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

欢迎报考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红旗团委”,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平安校园”“文明单位(校园)”“依法治校示范高校”“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一级单位”。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培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200余人。

学科特色显。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5个,学位授权点实现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全覆盖。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4‰。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 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2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其中矿业工程为省属高校唯一进入世界百强学科。

导师队伍优。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255人,其中专任教学科研人员1721人,高级职称教师842人,占比63.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98人,占教师总数的68.2%;博士生导师98人,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引进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各类有关重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在斯坦福大学发布的2022年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中,分别有6位和25位学者入选“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和“2022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居省属高校第一。2017年以来,学校先后涌现“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荆楚好老师”“武汉市抗疫先进个人”等优秀教师群体。

科研实力强。学校现有1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三峡实验室、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7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与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91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69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各类奖项22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专利授权1736项。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收录7000余篇。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

育人质量高。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思路,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年均获奖120余项。机器人足球队共荣获2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研究生就业率稳步提升,达98.2%,高质量就业率60.51%。涌现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

社会评价好。经过五十余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先后与11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同新西兰梅西大学、英国邓迪大学等高校签订“1+1+1”双硕士项目校级合作协议开展国际联合培养,并于每年选拔优秀硕士在校生赴国(境)外参加短期国际研学或学期交流,创新硕士研究生的国际交流和培养模式。学校位列CWUR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世界第1214位,国内高校第187位,湖北省属高校第三;位列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世界第935位,国内高校第98位,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位列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第145位;位列校友会2023中国大学排名第178位。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一)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三)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标准(万元/年)

非全日制标准(万元/年)

学制(年)

0251

金融

1

3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8

1.2

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

3

055101

英语笔译

1

1.5

3

0854

电子信息

1

3

0855(不含085507)

机械(不含工业设计工程)

1

3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1.2

1.8

3

0857

资源与环境

0.8

1.2

3

0859

土木水利

1

3

0860

生物与医药

1

3

0861

交通运输

1

3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8

1.2

3

1251

工商管理

2.4

3

1253

会计

2

2.4

3

1256

工程管理

2

3

1357

设计

1.2

1.8

3

其他

0.8

3

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未按规定网上确认、缴纳报考费的考生 ,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国家政策和要求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可作为相关人才予以引进。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地址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661

屈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

QQ群:542860486

邮箱:405559068@qq.com

102机电工程学院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流芳校区4A实验楼208室

QQ群:736498861

邮箱:576087826@qq.com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电话:027-87195652

彭老师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6室

QQ群:864280897

邮箱:2913340578@qq.com

104电气信息学院

电话:027-87992157

魏老师

流芳校区4B实验楼321室

QQ群:695798080

邮箱:412052982@qq.com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电话:027-87992128

卢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QQ群:661898889

邮箱:witcsyjs@qq.com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电话:027-87194882

孙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5室

QQ群:698463453

邮箱:85116862@qq.com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89

周老师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楼2213室

QQ群:676431803

邮箱:644304835@qq.com

108管理学院

电话:027-81624580

于老师

(学硕)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QQ群:550130792

邮箱:witglxy@126.com

电话:027-87992119

胡老师

(MBA)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邮箱:491529812@qq.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pacc)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QQ群:797488341

邮箱:1798108562@qq.com

109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电话:027-65524927

穆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QQ群:162498175

邮箱:witfsyjs@163.com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27-65522537

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209室

QQ群:668172466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405室

QQ群:258117149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外语学院

电话:027-87992165

徐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QQ群:668450245

邮箱:wyxywit2023@163.com

114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27-87992105

崔老师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学院314室

QQ群:916510342

邮箱:1019016890@163.com

115体育部

电话:027-87992030、17507134828

刘老师

流芳校区体育部118室

QQ群:613309669

邮箱:275846441@qq.com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2073

靖老师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

QQ群:692038804

邮箱:whgchsxyyz@163.com

118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电话:027-87193799

傅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QQ群:610021377

邮箱:174659857@qq.com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电话:15102753892

马老师

武昌校区西配楼

520

QQ群:553669482

邮箱:94300914@qq.com

药物研究院

电话:15208215504

汪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室

QQ群:955846301

邮箱:wang520520wei@163.com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18171336927

张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8

QQ群:126862108

邮箱:55748016@qq.com


,学校2022-2023学年度“双评”总结表彰大会在流芳校区大礼堂隆重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存文,校党委副书记(正厅长级)潘慧明,校党委副书记李志旭,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喻发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小龙,副校长姚槐应,校党委常委敖荣军,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全体学生政工干部,班主任、学生导师以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表彰大会。

大会在舞蹈《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优美的旋律中拉开序幕,分《强国有我》《使命在肩》《逐梦工大》三个单元依次进行。

李志旭致辞。他指出,一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学校建设和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始终贯彻“全面成长,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年里,工大学子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竞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展示了工大青年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奋力拼搏的昂扬之姿。面对新的变化、新的要求,他希望广大同学要将自身价值实现与世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谋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促进国家社会的进步,在追求学业的实践中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要坚定理想信念,把牢青春航向,做心系家国的“追光者”,把青春故事融入中国故事中,将个人远大抱负同祖国前途、党和人民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要练就过硬本领,激荡青春力量,做勇攀高峰的“破浪者”,保持青春应有的韧劲和拼劲,积聚青春搏击的不竭力量;要敢于自找苦吃,擦亮青春底色,做堪当重任的“奋斗者”,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

喻发全宣读了学生有关表彰决定,马小龙宣读了教师有关表彰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此次评选表彰中共有39名本科生获得国家奖学金,702名本科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9个本科班级获得“优秀班集体”,152名本科生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745名本科生被评为“三好学生”,1542名本科生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2442名本科生获得综合奖学金,123名本科生获得精英奖学金。有4名博士研究生、64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5166名研究生获评学业奖学金,292名研究生被评为“优秀研究生”、87名研究生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干部”。共有334名教师获评优秀班主任、百佳导师、辅导员年度人物、十佳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2020级能源与动力工程01班段懿桐、机电工程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齐丛正作为学生代表分享了各自的成长经历和感悟,激励着在场每一位学子。十佳班主任、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董维老师分享了自己的育人故事,让在场师生感受到教育的力量和师生之间的深厚情谊。

大会最后,师生代表演绎歌曲《有我》。与会嘉宾一起与获奖师生代表合影留念。

本次“双评”总结表彰大会旨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共谋发展,通过优秀师生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校师生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凝心聚力。学工战线将以此为契机,以问题为引、目标为航、效果为尺,坚守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初心使命,矢志不渝地践行“尊重学生、善待学生”工作理念,持续优化“六个一”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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