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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21:34:18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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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先进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和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学生公寓均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及冷热水洗浴设施。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其中,成立有芯片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数字艺术产业学院等4个现代产业学院和1个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000余人,国际学生近10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800余人,国家级人才28人(次),省部级人才159人(次)。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多位院士在内的兼职教授400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9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湖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习实训基地等20个。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省级一流课程66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项。学校获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4个,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教材建设奖1项。近年来,大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和文体活动中成绩优异,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单》中排名第67位,《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60位,其中,在《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16位。

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聚焦湖北省五大优势产业发展需要,持续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鲜明特色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和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前1%,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学校建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现代产业学院、1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5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6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41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在湖北各地市州成立有1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40多个国家的16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举办有1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及4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联合培养硕博层次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学校获批设有科技部/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4个、湖北省国际科研合作基地2个。学校常年聘请有外籍专家、教师50余人,其中外籍院士10人。学校积极推进中非战略合作,成立有“湖北工业大学中非工业创新合作中心”,是国家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全国首批协作网络单位之一;学校与南非文达大学合作共建的绿色科技孔子学院被列入习近平主席对南非国事访问成果清单,是全球首个以绿色科技为特色的孔子学院。

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数字农业与智能农机》《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入选EI源刊目录,连续12年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多次被评为“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全国百强科技期刊”。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全面发展,国际视野”的治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传承“因工而生、因工而兴、因工而强”的家国情怀,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面,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

领导介绍


湖北工业大学章程

序 言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的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办学历史溯源于1952年湖北省创办的武昌农业学校。1957年武昌农业学校与武昌农业机械化学校、武昌畜牧兽医学校、湖北省农业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湖北省农业学校,1958年湖北省农业学校分拆成立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1984年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与湖北轻工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北工学院,2004年湖北工学院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

学校以“厚德博学、求实创新”为校训,以“绿色工业”为学科特色,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和“立足湖北、服务工业”的办学定位,努力将学校打造成工程师的摇篮,建成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制度,是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基本依据。学校各级各类组织机构、教职工和学生均负有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义务。

第三条  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性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管理、监督与考核,举办者和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办学。

第五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权利行使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  学校中文名称:湖北工业大学,简称“湖工大”;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缩写为“HBUT”。

学校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学校另有马房山校区、大学科技园。学校根据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http://www.hbut.edu.cn。

第七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社会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活动

第九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为国家、社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第十条  学校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一条  学校以绿色工业和传统工业绿色化发展为导向,以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鼓励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彰显“绿色工业”办学优势和特色,努力成为推动工业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不断提升科技服务湖北的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传承工业文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建设具有绿色工业文明特色的校园文化和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适度发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十四条  学校学科设置以工学为主,协调发展文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教育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根据国家需要、社会发展和办学实际,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科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不同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和调整选拔学生的标准和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自主开展招生活动。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社会需求,自主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定期公布教学质量报告,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

学校可以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学位。

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依法自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教育国际化。

第二十条  学校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努力为各类考生提供接受良好高等教育的机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一节    学校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和社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湖北工业大学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对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主动协调学校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委副书记协助学校党委书记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纪委由党代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六)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第二节   校 长

第二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设校长1人。校长由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产生,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任命。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人。副校长按规定程序产生,协助校长分管有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的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学校行政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授权副校长主持相关行政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未经校长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订立合同。

第三节   学校决策机制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学校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形式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条  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基本决策制度。

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全委会,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党委全委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第三十一条  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党委常委会作为常设机构行使职权,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党委常委会对学校党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党委常委会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常委会委员提出,学校党委书记确定。表决事项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党委常委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第三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学校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按照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方式对讨论研究的事项进行决策。

校长办公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第四节   内部机构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由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组成。

教学科研单位包括学部、学院和具有独立建制的部、中心、科研院所等。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内部组织机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校、学院(部)两级管理体制,保障和支持学院(部)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办学。

学校推行试点学院综合改革,逐步扩大学院自主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发挥学院办学的主体作用。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在学院(部)设立党的委员会,在其他有关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

学院(部)党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部)行政根据学校的规定或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院(部)实际,制定学院(部)发展规划;

(二)组织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活动;

(三)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及其他学术活动;

(四)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五)根据学校授权,设置内部机构,就学院(部)人员的聘任与管理提出建议;

(六)制定内部工作规则;

(七)管理和使用学校核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八)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院(部)长是学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部)的教学、科研等行政事务负责。学院(部)设副院(部)长若干名,协助院(部)长分管有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院(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根据其议事规则,对学院(部)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四十条  具有独立建制、设有党委(党总支)的部、中心、科研院所、馆等机构,参照学院(部)的管理模式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管理。

学校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实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校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学校规定及单位章程等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置非常设机构。校级非常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根据其职能,报请相关校领导审批,特别重要的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节   学术组织

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学术委员会由校内各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具体人选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学术委员会人数为不低于19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或经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四十三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学校学位的授予及撤销,处理学位授予中有争议的问题,开展学位点建设等相关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委员由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的学者担任。委员的具体人选由主席提名,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十四条  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评定教学成果和评价教学质量,开展教学评估检查,指导教学管理和教学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教学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和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教学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十五条  学院(部)设立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是在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等的领导下、在学院(部)党的委员会和行政指导下,行使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事务决策、咨询和参谋权的机构,是实现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四十六条  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其他学术组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六节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形式,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则行使职权。

学校在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单位等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

第四十八条  中国教育工会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学校建立健全校院(部、机关等)两级工会组织。

第四十九条  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第五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主要担负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等工作任务。

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立学生和教职工的团的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是在校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五十二条  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是我校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依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定期召开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十三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及社会团体依据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社会团体成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五十五条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学校对教师实行分类管理,为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五十六条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和合同聘用制度。

第五十七条  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聘任、晋升、确定绩效工资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学术自由;

(二)依规依约“按工作职责和贡献”申请并合理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和荣誉称号;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对职务、福利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九)学校规章制度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诚教育事业,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四)珍惜和捍卫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六)学校规章制度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条  学校保障和支持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工会等形式依法参与学校管理。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教职工正当的申诉、申辩权利,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   学生、学员

第六十二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依规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六十三条  学生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重新选择专业,跨学科、学院(部)、学校选修课程;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历及学位条件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科技文化等活动;

(六)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

(七)根据规定申请各级各类资助及学校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

(八)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教学活动及管理、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四条  学生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完成学业,修德践行,完善人格,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二)爱校荣校,珍惜和捍卫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三)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行为规范;

(四)遵守学校考试制度和获得学历学位的相应规定;

(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各级各类资助后的相应义务;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七)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五条  学校引导学生养成热爱祖国、诚实守信、爱护自然、热心公益等良好品性。

第六十六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十七条  学校关心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学生,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创业就业指导与就业推荐等服务。

第六十九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生权利申诉委员会,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七十条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经过学校批准成立。学校授权学校团委指导其在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七十一条  学校保障和支持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依法参与学校管理。

第七十二条  学员是指依照协议在学校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学员按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六章   理事会、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七十三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

理事会由政府部门、学校相关负责人,校学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关心学校发展的各方面人士组成。理事会是凝聚各类资源、开展社会交流的桥梁与纽带,旨在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共同为国民经济、教育事业和区域发展服务。

理事会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七十四条  学校设立校友会。

校友会是学校和校友发起设立、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校友是指曾在学校学习、工作过或曾被学校授予各种名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人士。学校鼓励校友关心、支持和参与学校建设,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地域、行业、届别等特点的校友分会。校友分会在校友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活动。

校友会依据国家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七十五条  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学校设立,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学校接受社会组织和社会人士捐赠的主体。教育发展基金会遵循捐赠自愿的原则,尊重捐赠方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意愿,坚持专款(物)专用、账目公开,接受税务、财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财务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据国家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七章   资产、财务、后勤、校园

第七十六条  学校资产属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受法律保护。学校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对其依法自主管理、保护和使用。

第七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学校资产经营实行归口管理,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七十八条  学校经费来源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学校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努力增加办学经费,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依法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和募集各类奖助基金。

第七十九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保证资金运行安全,维护学校财经秩序。

第八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财务监管体系,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十一条  学校深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规范、优质、安全、便捷的后勤保障服务。

第八十二条  学校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设施以及自然与人文景观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信息化校园、生态校园和人文校园。

第八章   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学校徽志为圆形。环形上方为毛体中文校名,下方为英文校名,中间图案由两个黄鹤图形构成的“工”字和位于其两侧的环形带组成,中间图案下方标有学校创办时间“1952”。

学校徽章为教职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佩戴底色为红色,校名文字为白色的徽章;学生佩戴底色为白色,校名文字为红色的徽章。

第八十四条  学校校旗为白色长方形旗帜(长与高之比为1.5:1,旗面尺寸分四种,分别为288厘米×192厘米、240厘米×160厘米、192厘米×128厘米、144厘米×96厘米),中央印有蓝色毛体校名,校名上方配以学校徽志。

第八十五条  学校校歌为雷子明作词,王原平、彭志敏作曲的《湖北工业大学校歌》。

第八十六条  学校确定每年的10月6日为校庆日。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校内其它规章应依据本章程制定、修改。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征求意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核准。

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十条  本章程自湖北省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名


中文标准字


英文标准字


建校年字体


湖北工业大学中英文校名在学校的形象识别系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本字体为湖北工业大学中英文名称字体使用规范,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本规范。

湖北工业大学中文校名标准字体为毛体,英文字体根据校徽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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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徽模式组合:


可点击全屏看图

校训释义:

厚德:宽厚之德,语出《易经》。《易·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境界之大,可与宇宙共存,这是古人对德的深博的赞美和向往。教育和科学体系博大精深,惟其博大,更需厚德以载,是寓意我们致力于培养的高素质人才还需具有大地般深厚能载育万物的德行和情操。

博学:学问广博。博,丰富,通晓;学,学问,学识。《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礼·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强调有厚实的文化底蕴和宽口径的专业基础,此为大学育人之本,授渔之基,人才培养与文化传承是大学创立的原本,学识教化是学人理应具备的素质。

求实:求,探索、研究、追求;实,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实,就是探索、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追求和捍卫客观真理,它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精髓与前提。高校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的前沿,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党政管理,都必须求真务实,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创新:就是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包括发现新事物、揭示新规律、创立新理论、构建新机制、创造新方法、发明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解决新问题等等。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也是教育的灵魂,是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高校必须以创新的观念、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和社会服务以及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改革。

要履行“厚其德、博其学”使命,在全校大力倡导做人讲人格修养,做事讲职业操守,治学讲学术道德,以开放、执着、谦逊的态度,矢志不渝地追求学问、探求真理;就是要大力弘扬“求实”的优良传统,讲求实际,做实事,求实效。崇尚敢为人先精神,敢于打破常规,摆脱条条框框的束缚,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发展。

本字体为学校校训中文标准字体,配有标准方格制图,制图时应严格按照提供的方法绘制。

机关部门

1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关党委)2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3 党委组织部、党校4 党委宣传部5 党委统战部6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7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8 保卫部(处)9 工会10 团委11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12 教务处13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1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15 人事处16 财务处17 审计处18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1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2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1 基建处22 离退休工作处23 后勤管理处24 社会资源处

教学单位


直属单位


科研平台


管理机构:教务处 https://dean.hbut.edu.cn/ )


管理机构:研究生院 https://yjs.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简介

来华留学办学历史

1998 年,湖北工业大学(原湖北工学院)经原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具备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资格,是湖北省较早培养来华留学生的高校之一。2014 年学校正式成立国际学院,负责来华留学教育。现建有湖北省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4 门,并设有汉语考试考点。2019年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是湖北省第一批通过教育部正式认证的高校。

来华留学发展概况

经过20 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湖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国际化人才培养规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管理服务水平、国际化保障支撑条件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升,构建了完备的来华留学教育体系。

来华留学办学层次

湖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办学层次涉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进修生、研究学者等4 大类型,其中本科专业10个(全中文授课专业3个),硕士研究生专业15个(全中文授课专业3个),在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生物质化学与工程以及蛋白质工程四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

来华留学学生类型

2019年底,我校来华留学生人数达到峰值,为1035人。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校来华留学生在籍人数保持在532人,学生主要来自摩洛哥、津巴布韦、喀麦隆、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学历教育学生占比超过 70%。学生中自费生比例为 94%,奖学金生比例为 6%。2016 年我校与南非自由州省政府签署人才合作培养协议,由自由州政府设立全额奖学金培养该省来华留学生;从 2018 年开始,承担湖北省政府“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招收培养硕士层次来华留学生。

来华留学教学特色

学校高度重视文化育人和专业实践教学,以增强师生的文化自信。为打造“留学湖工”品牌,培养“知华、友华、爱华”国际学生,2021年学校专项投入建立了四间中国传统文化实验室,即传统乐器实验室、传统书法实验室、传统手工实验室和传统茶艺实验室,主要用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体验与实践,用体验式教学法与文化沉浸的方式来提升文化教学的有效性。

结合来华留学生教育的特点,学校联合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凌云集团有限公司、晶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共建来华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聘请知名企业高级工程师、企业高管担任兼职教授,发挥其丰富的现场经验和工程素养传、帮、带的示范作用,指导来华留学生专业实践教学。

来华留学活动品牌

湖北工业大学一直立足于面向来华留学生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国形象、展现中国风貌、传递中国声音、阐释中国精神、传播中国方案,立足于让广大来华留学生成为中国故事的讲述者、中国声音的传播者,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学校历来重视国际学生活动建设,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以形成了丰富多元、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经典活动系列。“党史学习教育”、“留动中国”等中国国情体验活动;“共话新年,同贺新春”等中华文化体验活动;书法、茶艺、剪纸、中国结等中华传统文化实践;“丝路杯”汉语演讲比赛;“毕业感恩远航”为主题的毕业季系列活动;以榜样力量为驱使的新年晚会与颁奖典礼;以体育人的校运会系列等等。上述各类活动培养了国际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兴趣,加大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推广,增强了国际学生在中国学习和生活的归属感以及文化认同感,让学生感受“留”学中国的归属感和学在湖工的自豪感,培养了来华留学生友华爱校情怀。

来华留学组织与管理

来华留学工作组织结构:学校成立了来华留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际学院是来华留学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学院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校内职责分工负责涉及来华留学生的事务。

2020年,国际学院规范管理,出台修订相关规章制度,新增了《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班主任工作职责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国际学生之星”评选办法》、《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工业大学优秀国际学生毕业生评选办法》等。

2021年新增《湖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培养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湖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新增《国际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规定,促进来华留学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服务国家政治外交

来华留学教育服务国家政治外交,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和援非建设。学校依托工科优势,立足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环境工程、新能源等工科领域为“一带一路”国家和非洲国家培养现代化建设者。学校主动与海外中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来华留学生海外实习就业平台,他们作为中国与本国友好交流的纽带,也为双方关系友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2019年与长飞光纤非洲光缆有限公司建立海外实习实践基地。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贴近国家战略、密切联系行业、坚持“产教融合”。围绕“一带一路” 战略,结合专业特色,聚焦“一条主线、两个平台、三个阶段”的强化工程素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按照学校“立足湖北、服务工业”的总体办学定位,我校来华留学教育主动加强与在鄂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积极服务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我校与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长飞光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良好的产学研关系,加快推进湖北省通信产业发展。积极联合知名企业共建国际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实习实践基地。

服务学校事业发展

来华留学教育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助力学校国际化办学。一方面对学校扩大开放办学、促进教育国际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逐渐增强,创造了湖北来华留学教育“南非现象”:南非共和国林波波省政府主要官员先后两次访问我校,洽谈联合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共建林波波省湖北学院;南非共和国夸祖鲁省、西北省也积极与我校开展交流合作;学校出访津巴布韦大学、毛里求斯大学、德班理工大学并签署合作备忘录,探寻合作潜能;同时,我校正在与德国斯图加特大学和多特蒙德大学积极互动,探寻新的合作模式。另一方面,来华留学教育推进学校双向留学提质增效,教学改革创新、英文授课课程与专业建设等,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管理机构:国际学院https://sie.hbut.edu.cn/

继续教育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承担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直属单位。

学校于1958年举办成人教育,1982年开办成人高等教育,1988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5年学校设置培训部负责成人教育工作;1992年,培训部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5年,成人教育处更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学校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合并成立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两院”合署办公;2015年,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办公。

继续教育学院现设有党政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培训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及学生档案室等部门。学院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越条件,成人高等函授教育共开设10个高中起点本科专业,28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设18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学院在积极稳妥发展各类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大力发展了职业技能培训、留学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评价服务工作。经过几十年发展沉淀,逐步形成各种办学形式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互协调的继续教育发展新局面。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厚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办学业务不断拓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服务不断规范,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办学优势和特色不断凝练,已累计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合格人才19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自领域的重要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机遇和挑战,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办学、合作办学、开放办学”道路,推动我校继续教育持续、稳健向前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https://ce.hbut.edu.cn/

学科建设


学校学科发展新阶段始于1986年首个理论电工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获仳。经过30多年优化调整、交叉融合、提档升级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绿色工业为特色,工学为主,文、理、艺、经、管、法、教育等8个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的多学科发展体系。“十二五”末以来,学校主动融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建设,聚集绿色工业战略定位,大力实施“135+”学科发展战略,以“节能、减排、降耗、增效、提质”为主题,立足湖北,服务工业,围绕生物制造、新能源、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等3大领域和5大研究方向,融合互联网+,在轻工、土木、机械、设计、材料、电气、工管等领域形成了明显的优势和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10个)

优势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

特色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设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重点(培育)学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

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

轻工技术与工程

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

绿色建筑与城市生态环境、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生物与化学制造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

轻工技术与工程、机械工程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

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能源动力硕士、土木水利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交通运输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学校建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8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41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16家产业研究院等各类科研平台。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围绕绿色工业发展“节能、减排、降耗、提质、增效”主题,持续深入实施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

2012年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2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50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450多部;收录高水平论文3000余篇,其中SCI论文1700余篇;有效授权专利26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67项,其中国家科技奖1项,国家专利优秀奖2项,省部级科研一等奖26项,省级专利金奖1项。

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立足湖北、服务工业”的办学定位,主动对接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推进学校与区域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在主动服务、支撑、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湖工大的责任和担当。

学校紧紧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对接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创建政产学研联动新机制,大力推进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工程化平台建设,紧密对接基础研究成果,打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试研究—成果转化”创新链条,推动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转化。学校已建有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与襄阳、荆门等地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16家、校企研发中心和企校联合创新中心75家,直接服务湖北企业超过2000家,深度合作湖北企业超过500家,科技服务湖北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服务湖北企业创新发展,实施科技人员蹲点新举措,通过实施“三百”工程(百名博士进百乡入百企),支持科研人员长期驻点企业,主动把科技服务送到湖北县市企业和生产一线。学校选派253名“三百工程”教师、91名科技特派员与湖北企业结对服务,受到省委人才办表扬和地方政府、企业的高度评价;选派优秀科技人才参与申报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组织的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入选人数连续三年稳居全省高校首位。

2020年10月,学校作为湖北唯一试点入选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学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职务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创新环境得到优化,有效的调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各要素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湖工做法”和“湖工经验”受到科技日报、长江日报、湖北省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受到企业和社会的支持和赞誉。学校走上了一条以行业需求为核心,产学研深度合作的成果转化良性循环发展之路,2021年学校科研到账经费突破2亿元大关,为学校“十四五”开新局、谋新篇打下坚实基础,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湖工力量。

学校将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给科技人员减负,给经费管理松绑,给项目管理放权,给人才流动清障,以“人才活”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满盘活”,加速让更多的“纸”,变成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钱”。

张改平,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动物免疫学与生物技术专家。1993年获英国哈特大学细胞与分子免疫学博士学位。现任河南农业大学校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科协副主席,农业部动物免疫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咨询专家;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畜牧兽医会副理事长。长期从事动物病毒致病机制、动物重大疫病快速监测技术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建立了以抗原、抗体和半抗原为靶标的三大免疫试纸快速检测技术体系,研制的多种快速检测试纸产品为国内外首例,其经典代表产品是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为我国食品安全监测与检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系统开展了动物免疫球蛋白Fc受体研究,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人类自身免疫病药物研发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开展了动物病毒的免疫识别研究,建立了动物病毒免疫组学研究平台,绘制了主要动物病毒蛋白的B细胞识别图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免疫潜力和超级疫苗的新概念,为未来疫苗研究指明了方向。

多年来,张改平院士及其团队主持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公益性行业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科技项目40多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各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获授权专利52项;获国家二类新兽药3个、兽药残留检测试剂备案4项,发表研究论文400多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00多篇;受美国Humana出版集团邀请为Biosensors and Biodetection一书撰写了Immunochromato-graphic Lateral Flow Strip Tests,这是该技术首次被正式列入科研和教学工具书。

2017年1月,张改平院士受聘为湖北工业大学“双聘院士”,并由其团队五位骨干成员专家组成了湖北工业大学“免疫学”院士团队。自受聘以来,张改平院士及其团队积极参与和指导我校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临床诊断试剂团队的免疫学检测技术研究,积极指导我校开展学科建设,帮助并指导我校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课题工作,帮助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培养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人事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教职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确定单位人员进人计划,进行人员招聘、引进、考核、流动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博士后队伍建,负责教职员工的薪酬、福利和考勤,负责教职工的培训,组织专业技术职务及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负责学校工资计划制定及各类工资报表填报等工作。

人事处致力于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结合我校发展目标,建设服务型组织,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近年来,人事处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和管理理念,积极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来盘活人力资源存量,着力体现按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和按全成本核算配置人力资源的理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教职工的潜力,不断完善奖惩激励和精神激励体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劳动纪律,强化师德教育,把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质作为员工考核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强化对教职工的聘期考核,特别注重对团队的考核,实现动机、行为和结果统一考核、定量和定性综合考核。

三、部门领导

(一)处长——付泽武(男、行政楼B208室、办公电话027-59750171

1.全面负责人事人才工作。

2.分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副处长——田遐(女、行政楼B206室、办公电话027-59750176

1.组织落实学校教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

2.分管办公室、劳动工资科和社会保障科。

(三)副处长——王硕(男、行政楼B210室、办公电话027-59750172

1.协助处长做好党支部工作。

2.组织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职称改革、人事调配、岗位设置、教职工考核和评先表彰等工作。

3.分管人事调配科和师资办(职改办)。

四、机构设置

科室(办公室)名称

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简要)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刘华曦

1.负责统筹本处文秘工作,起草本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协助制订有关人事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2.负责本处公文转递管理,来函、来电处理。
3.负责本处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及经费管理。
4.负责本处的接待、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本处印章管理。
6.负责人事处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7.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及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建章立制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教职工退休审核工作。

11.负责学校教职工防疫工作。

12.负责学校人才公寓的运营和管理。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楼B203

59750188

人事调配科(人才交流中心)

尤俊

1.负责人事调配管理工作,办理全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及校内调配手续。
2.负责学校年度进人计划和中、长期进人计划的拟定。
3.负责校聘社会用工人员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
4.负责教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借调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聘期期满考核工作;负责学校涉密人员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信息管理与报送工作。
7.负责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残疾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各类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楼B205

59750175

师资办(职改办)

周旭

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等工作。
2.负责专任教师招聘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更新等工作。
3.负责教师国内外研修派出手续办理及经费报销工作。
4.负责预聘制人员协议签订及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学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等工作。
6.负责专任教师年度(聘期)考核相关工作。
7.负责外聘兼职教师工作和教授延聘、返聘工作。
8.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楼B207

59750178

人才工作办公室

章芬

1.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发展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及人才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包括引进上会、合同签订、待遇落实、考核管理等工作。

3.负责人才培育工作。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选拔、过程管理、聘任考核;校内各类人才计划的遴选、培育、管理及考核工作。

4.负责人才服务工作。包括协调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为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相关配套经费的落实等。

5.负责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推荐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三百工程”、省经信厅“科技副总”、省人社厅“院士专家企业行”等科技服务工作。

7.负责博士后队伍建设相关方案的制定,博士后管理工作条例的制定;

8.负责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招聘宣传,协助流动站做好博士后进站考核、中期考核、出站考核,以及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博士后进、(退)出站手续办理,负责博士后工作协议签订、档案接收转移、相关配套经费的落实等工作。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楼B209

59750186

劳动工资科

冯常梅、聂盼

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奖酬金和津贴的评定工作。
2.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工资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及未参保去世教职工抚恤金、丧葬费等核算及发放工作。
4.负责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申报和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楼B204

59750180

社会保障科

尤俊、胡立志

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核缴工作。
2.负责全校参保教职工退休档案审核及社保待遇申领工作。
3.负责全校参保教职工工伤认定、生育津贴申报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等相关工作。
4.负责退休去世教职工慰问工作,负责参保去世教职工抚恤金、丧葬费等申报及发放工作。

5.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完善。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楼B205

59750175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0),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

第三条 学校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条 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 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所属省(区、市)美术基础统考。

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国家或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在湖北省属本科普通批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区、市)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

第十七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

第十九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共有四个大类招生专业,实施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过程塑造,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电话:027-59751111

学校邮编:430068

学校网址:https://www.hbu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but.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3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先进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和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学生公寓均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及冷热水洗浴设施。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800人,国家级人才25人(次),省部级人才157人(次)。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多位院士在内的兼职教授400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湖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习实训基地等20个。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单》中排名第67位,《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60位,其中,在《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16位。

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聚焦湖北省五大优势产业发展需要,持续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鲜明特色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和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前1%,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学校建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现代产业学院、1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5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6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41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在湖北各地市州成立有1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的14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举办的“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专注于培养国际化绿色工业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获批设有科技部/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11基地”)2个,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3个。学校还积极推进中非战略合作,成立有“湖北工业大学中非工业创新合作中心”,是国家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全国首批13家协作网络单位之一。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全面发展,国际视野”的治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传承“因工而生、因工而兴、因工而强”的家国情怀,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力开创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面,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

二、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指定网站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详见《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083208.html)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人。招生专业参考湖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hbut.edu.cn/page/detail/QXALHX/11636/3757),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术科考核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作品和获奖证书。其中作品包括素描(人像、静物、风景均可)、色彩(人物、静物、风景均可)和速写(人物)等三个类别;获奖经历包括获奖时间、获奖作品名称及获奖等级等,同时提供获奖作品和获奖证书的照片。

2.考核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下载《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艺术类术科考核信息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随其他材料一同于5月1日前寄达我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术科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术科考核合格名单并于5月下旬进行公示。

五、录取

1.联招办于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我校只录取普通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

2.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其他事项

1.通过联招考试录取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说明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学费与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与内地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与内地学生同等管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我校内地招生体检标准,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予以处理。

4.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联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671(传真)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教7楼3楼A325室

  邮政编码:430068

  电子邮箱:admission@hbu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hbut.edu.cn/

  国际学院网址:https://sie.hbut.edu.cn/index.htm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0),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

第三条 学校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条 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 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所属省(区、市)美术基础统考。

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国家或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在湖北省属本科普通批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区、市)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

第十七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

第十九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共有四个大类招生专业,实施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过程塑造,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电话:027-59751111

学校邮编:430068

学校网址:https://www.hbu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but.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3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先进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和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学生公寓均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及冷热水洗浴设施。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800人,国家级人才25人(次),省部级人才157人(次)。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多位院士在内的兼职教授400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湖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习实训基地等20个。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单》中排名第67位,《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60位,其中,在《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16位。

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聚焦湖北省五大优势产业发展需要,持续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鲜明特色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和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前1%,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学校建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现代产业学院、1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5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6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41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在湖北各地市州成立有1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的14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举办的“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专注于培养国际化绿色工业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获批设有科技部/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11基地”)2个,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3个。学校还积极推进中非战略合作,成立有“湖北工业大学中非工业创新合作中心”,是国家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全国首批13家协作网络单位之一。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全面发展,国际视野”的治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传承“因工而生、因工而兴、因工而强”的家国情怀,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力开创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面,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

二、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指定网站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详见《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083208.html)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人。招生专业参考湖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hbut.edu.cn/page/detail/QXALHX/11636/3757),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术科考核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作品和获奖证书。其中作品包括素描(人像、静物、风景均可)、色彩(人物、静物、风景均可)和速写(人物)等三个类别;获奖经历包括获奖时间、获奖作品名称及获奖等级等,同时提供获奖作品和获奖证书的照片。

2.考核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下载《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艺术类术科考核信息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随其他材料一同于5月1日前寄达我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术科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术科考核合格名单并于5月下旬进行公示。

五、录取

1.联招办于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我校只录取普通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

2.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其他事项

1.通过联招考试录取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说明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学费与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与内地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与内地学生同等管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我校内地招生体检标准,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予以处理。

4.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联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671(传真)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教7楼3楼A325室

  邮政编码:430068

  电子邮箱:admission@hbu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hbut.edu.cn/

  国际学院网址:https://sie.hbut.edu.cn/index.htm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继续招收202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武汉市,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学校整体在一本批次招生,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专业35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

学校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主导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3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学”4个学科进入ESI前1%。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确立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教师国际能力提升工程”及“学生国际视野拓展工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14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免试生15人,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参见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hbut.edu.cn/page/detail/QXALHX/11636/3757  ),2023年专业目录尚未最后确定,录取专业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报名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台湾地区当年学测,且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3.报名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测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注意事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阶段: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学校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远程视频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知程度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3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学校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七、收费标准

台湾免试生的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入学报到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体检。申请学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九、其他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联系人:柳老师、王老师

电话/传真:0086 27 59750671

邮箱:admission@hbut.edu.cn

网址:https://www.hbut.edu.cn/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hbut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近年来在CUBA以及各类乒乓球竞赛中均取得骄人战绩。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文件精神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50人以内。

项目

位置

计划

备注

男子篮球

(5人制)

共5人

后卫

0-3

 

前锋

0-3

 

中锋

0-3

身高2米以上

女子篮球

(5人制)

共5人

后卫

0-3

 

前锋

0-3

 

中锋

0-3

身高1.85米以上

男子乒乓球

单招考试测试组

0-2

 

高考成绩录取组

0-21

 

女子乒乓球

单招考试测试组

0-2

 

高考成绩录取组

0-15

 

(二)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录取及二本线65%(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录取至历史/文科专业;达到生源省份二本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不受限(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所有运动员高考科类(历史/文科、物理/理科、综合改革)及拟报考专业需在报名时予以确定。

二、招生范围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文理兼收。

 

三、招生对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报考男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报考女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说明: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报名。】

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3年1月7日8:00—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报名。

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扫描件;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主力队员证明;

4、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学历证明及高考报名表扫描件;

7、其他获奖证书等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扫描件。

【特别说明:1、考生报名时请写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名称及名次。2、考生请务必注明高考报考的文化课科类:历史/文科、物理/理科、综合改革,如信息错误一切后果考生自负。3、请务必慎重确定拟选报我校的专业,一旦选定后期不得更改且最终被我校录取后进校不得转专业。没有明确拟选专业者视为报名无效。】

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在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初审: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审核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与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参加测试的名单、时间及具体安排2月13日后在招生官网予以公布。

(三)测试:

1、篮球:篮球项目测试时间拟定于2月25日(准确时间和具体事宜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测试通知为准),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共同组成考核测试组,对考生的基本功、能力、水平进行测试和考核,其中篮球项目考生不分运动级别统一进行各位置测试。测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男子篮球仅设单招考试测试组一个组别,按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女子篮球分单招考试测试组、高考成绩录取组两个组别,报名务必选择相应组别(只能选其中之一,确认后不得更改),统一测试,分组别按成绩分开排序。

2、乒乓球: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水平运动队乒乓球项目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采用委托院校实施的分区统考方式,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均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发布。我校认可统考测试规则和测试成绩,并分性别按测试成绩排序。

初审合格的乒乓球项目考生须按下列时间节点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并参加统测。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乒乓球项目专项测试时间、内容见体育单招管理系统的通知。

(四)公示:考核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各项目以考生最后测试专项总分进行排序。

(五)确定名单: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合格名单,报送湖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

1、对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健将级或一级高水平运动员,需另外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必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我校在教育部公布相关文化成绩后,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划定文化课合格线及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非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入围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向省招办申请、公示,符合有关录取标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4、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五、监督与处罚

(一)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

(二)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高考体育测试现场进行调研和反兴奋剂抽测的通知》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在专项测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之间除比赛过程中的接触以外不得相互交流,有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的争议、申诉等问题,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建立仲裁小组,及时受理并调查反馈。仲裁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学校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430068

咨询电话:027-59751111(招生办公室)  027-59750618(体育学院)

监督电话:027-59750247

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一月

 

后附: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选专业

 



附件: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选专业

科类

专业代码

专业

所属学院

物理/理科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120701

工业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产品质量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英合作办学)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803

机器人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801

自动化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7

电子信息类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701H

电子信息工程(中英合作办学)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4

材料类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数字化成型)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1701

轻化工程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物理/理科

081302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物理/理科

083002

生物制药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物理/理科

083001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物理/理科

071002

生物技术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物理/理科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物理/理科

0809

计算机类

计算机学院

物理/理科

081001

土木工程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120103

工程管理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082502

环境工程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081104

水务工程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082801

建筑学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082802

城乡规划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080712

智能建造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082803

风景园林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物理/理科

1202

工商管理类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理科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理科

020301

金融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理科

120801

电子商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理科

020106

能源经济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理科

120108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理/理科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学院

物理/理科

08071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理学院

物理/理科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学院

物理/理科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学院

物理/理科

071202

应用统计学

理学院

物理/理科

080205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学院

物理/理科

050201

英语

外国语学院

物理/理科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职教师资班)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物理/理科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职教师资班)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物理/理科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教师资班)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物理/理科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职教师资班)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物理/理科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美合作办学)

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物理/理科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中美合作办学)

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物理/理科

080902H

软件工程(中美合作办学)

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物理/理科

082502H

环境工程(中美合作办学)

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历史/文科

1202

工商管理类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科

120402

行政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科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科

020301

金融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科

120801

电子商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科

050201

英语

外国语学院

历史/文科

050262

商务英语

外国语学院

历史/文科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外国语学院

历史/文科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职教师资班)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坐落在武汉市武昌南湖之滨,武汉创意产业聚集带的核心区域,是一所设计学学科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一本高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校园占地面积1500余亩,在校本科学生近2万人,研究生7000余人,国际学生近1000人。学校设有58个本科招生专业,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前1%,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教学及后勤服务设施,是艺术考生首选的、中南地区极具影响力的艺术设计院校之一,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面向湖北、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省(区、市)招生,预计招收600人左右。

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分三个学院进行招生培养,其中艺术设计学院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数字艺术产业学院包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工业设计学院包含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

 

二、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创办于1978年,是国内理工科院校第一批设立设计学的三所院校之一。1996年在省内率先获批设计学硕士授权点,2008年获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2年获批教育部中美合作办学单位等。学院现设有3个专业6个方向,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将努力建设成省内领军、国内领先、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设计学院。

四十余年励精图治,“学设计,到湖工”已成为特色鲜明的设计教育品牌,在区域高校艺术设计教育领域起着示范作用。学院学生获得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挑战杯金奖、大广赛国家级一等奖、红点、IF等国家、国际级奖390多项,省级奖项1000余项。2022年,学院获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艺术类竞赛指数A+等级,进入TOP2%。

学院国际交流合作成果显著,是“国际设计院校联盟”成员单位之一。与美国威斯康星洲密尔沃基大学、德国工程技术学院等美术学院、意大利布雷西亚自由美术学院、匈牙利佩奇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学院每年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讲座四十余场,已成功举办四届中德设计教育学术论坛、九届“面向未来的可持续设计国际设计论坛”等大型国际学术论坛。

学院始终瞄准世界设计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致力于培养优秀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者、创意经济与设计艺术的融合者,塑造直接服务国家新兴支柱产业建设、经济文化转型的拔尖设计人才。

1、视觉传达设计: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研究方向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国际文化设计视野,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品牌、包装、广告、出版、及数字媒体等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现状,具备较强的专业设计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能与交叉学科共同完成整体创意设计,能在企业、出版、传媒、设计机构等领域从事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设计理论研究、设计管理等复合型专门人才。

(2)广告设计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广告与营销传播的理论知识和设计创新表达能力,掌握传播学、营销学、社会学、心理学、视觉传达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系统的广告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具有品牌整合传播能力,会设计、精策划、善写作,能在社会机构、新闻媒介广告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经营、广告策划和设计、品牌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环境设计: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研究方向

(1)环境设计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艺术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相关专业知识,接受空间创意设计思维能力培养、设计方法技能训练和实践与竞赛锻炼,具备综合设计观念及设计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机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研究及设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展示设计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艺术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展示设计、大型展览空间设计、展示策划、公共室内空间设计相关专业知识,接受空间创意设计思维能力培养、设计方法技能训练和实践与竞赛锻炼,具备综合设计观念及设计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机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外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公共艺术: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研究方向

(1)公共艺术专业方向

本专业注重素质教育、专业教育、知识传授和实践动手能力。发掘地域性文化遗产,关注在地性公共艺术设计,注重传统手工艺的当代公共艺术设计转换,强化设计创新思维,注重实践实操,培养能够达到专业与社会需求相接轨,在室内外公共空间塑造环境美学和人文关怀需要的公共艺术与设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工艺美术专业方向

以“传统手工艺的当代设计转化--手工艺文创与公共空间设计”为理念,以“创物、创业、创新”为工艺美术设计实践教学目标,以“厚基础--宽口径--强手工--重实践--求创新”为特色培养路径,紧密围绕湖北省传统手工艺的特色--楚漆楚陶汉绣,促进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传承、转化与活化、创新。提倡新材料、新技术的介入,强化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具有传统手工艺技艺与公共空间创新设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4、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本专业是由湖北工业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联合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掌握中西方现代视觉传达设计观念、方法和技能,精通英语,能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双语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数字艺术产业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数字艺术产业学院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于2022年3月在全国率先创办的前沿型学院,办学目标定位为“建成国内一流、产业认同、特色鲜明、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艺术产业学院”。

学院以2001年湖北省“楚天学者”创办数字媒体设计研究与教学中心为起点,依托湖北工业大学设计学科四十余年的深厚积淀和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学科优势,整合各方优势资源,聚焦未来创新型产业技术人才需求,将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和具有教育情怀的行业领先企业进行产教深度融合。学院将围绕动漫、游戏、影视、虚拟现实、数字孪生、人工智能艺术等开展产业研究,布局元宇宙,眺望产业前沿,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推进“以项目为中心”的产业实践训练,强化有针对性的项目能力训练,打造数字创意教育高地和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在学院筹建过程中,于2022年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获批教育部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入选院校;在2021年的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数字媒体艺术获A级专业,位列全国同类专业第19名;同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项目;学院秉承“强基固本、交叉融合、科教协同、引企入教、国际视野”的新文科教育理念,旨在围绕数字艺术产业的核心战略方向,充分发挥资源聚合优势,立足湖北,服务工业,融入产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跨学科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数字创意产业领军人才。

专业设置按动漫、游戏、元宇宙产业对人才的技术需求,紧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产业公司岗位技能进行规划,并且能够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留出拓展空间,能够适应产业变化甚至引领产业专业发展。为了因材施教,精准培养出高水平的人才和优秀的交叉融合型团队,我们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分为以下三个专业方向。

1、数字媒体艺术: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研究方向

(1)动画影视专业方向

本专业是以良好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为核心,掌握动画及影视的创意策划、基本知识和技能,旨在培养具备影视动画制作与设计、审美修养和创意表达能力,具备从事动画设计、漫画、插画、影视制作与后期合成、制片管理等工作的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游戏艺术专业方向

本专业主要学习游戏开发、设计及制作方面的知识,熟悉游戏产品开发制作流程,掌握游戏设计开发中的工具软件操作与应用,能熟练应用CG软件进行游戏创作,掌握相对比较全面的手机游戏和次时代游戏项目的基本设计与制作能力,以及现代游戏项目策划、游戏形象设计、游戏项目制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具备游戏美术设计制作、游戏模型设计与制作、游戏特效制作、游戏引擎初级应用等能力,具有数字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游戏美工、角色场景建模、游戏特效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3)3D动作表演专业方向

本专业主要学习使用3D软件进行角色骨骼的绑定,能够使用IK、骨骼系统制作复杂角色动画,掌握动作捕捉与动作数据修复技术。具备良好的动作表演感觉、对于人物、动物的肢体、表情语言、节奏感有敏感的理解能力,能够表现流畅、自然的动画效果。能够从事三维动画的动作设计、游戏动作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四、工业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78 年的工艺美术专业,是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在国内理工科院校中最先创办产品设计专业的院校之一。

学院学科以设计思维整合机械工程、材料与科学、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和创新创意,通过 Technology Design(科技设计),实现艺、工协同创新发展。学院以“可持续设计”为理念,以“智能设计”和“服务设计”为抓手,培养具有深厚工程背景的“工业设计工程师”和“工业产品设计师”。学院注重建立以培养成长性人才为目标的培养模式,通过系统性、递进性的课程体系,将一个大一的学生,从设计者逐步培养成为设计师。近年来,学生参加专业国际竞赛获红点\IF等大奖40余项、获全球包装设计大赛(PENTAWARDS)“NXT-GEN”全球唯一金奖,获国家级以上奖项约100余项,获省级以上奖项约300余项。

本学科经过40多年建设,先后被评(或批准)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湖北省“学科优势与特色领域”、湖北省“重点学科”、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单位、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特色学科”、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湖北省“名师工作室”。2020年,产品设计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产品设计课程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建设试点,学院现有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2017年湖工设计学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27名,获评B-。2022年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发布的“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产品设计专业全国排名11,专业排名A类。40多年来,本专业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秀工业设计创意与管理人才,“湖工设计”也成为特色鲜明的设计教育品牌,具有免试招收港澳台学生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在湖北省高校设计教育领域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1、产品设计: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研究方向

(1)产品设计专业方向(可持续智能家居设计)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综合性创新设计思维与团队协作精神的复合型智能家居设计创新人才。毕业生能在科技公司、事业单位、设计机构、科研院所从事可持续智能家居产品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展示设计等相关领域的设计、研究、策划、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2)产品设计专业方向(可持续智能交通工具设计)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现代设计思维、熟练掌握工业产品与汽车造型的设计人才。专业强调艺术与技术、理论与设计实践相结合,毕业生具备综合考虑社会需求、技术走向、环境保护等诸多因素,与工程技术人员合作研究开发及设计可持续交通代步工具及周边产品的能力。

(3)产品设计专业方向(交互与信息产品设计)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信息技术与艺术融合的复合型创意设计人才,为信息时代的用户创造更高效、舒适、便捷的软硬件设计。毕业生具备科技与艺术方面的整合能力、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设计策划能力以及结合信息产业和社会需求探寻新的解决方案的创意能力,借助数字化的手段,以界面、产品或环境为媒介,为用户创造和谐的交互方式和体验。

(4)产品设计专业方向(智能玩具设计)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一定的美学及设计学修养,能从事玩具产品设计、智能化编程、策划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为中国玩具协会理事单位,具有丰富的行业资源,注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具备掌握玩具产品设计、原创IP开发、游戏及娱乐产品设计等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能力。

(5)产品设计专业方向(智能机电产品与装备设计)

本专业方向立足为装备产品提供工业设计支持,强调培养“2025国家战略”背景下工艺融合、以工为主的“智能制造”应用型人才。通过从产品的造型、环境、人机等层面入手实现工业产品的优化升级和创新研发,力求培养具有卓越装备设计与创新能力的“工业设计工程师”。

2、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本专业是由湖北工业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联合培养具有宽知识面、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熟练掌握中西方工业设计理论、设计技法,能面向国际从事各类产品造型设计、设计艺术教学和科研的高级人才。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全国)

艺术设计学院: 

序号

专业

所含专业方向

层次

计划

学费

1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15

10350

广告设计

2

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

本科

115

10350

展示设计

3

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

本科

55

10350

工艺美术

4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

55

35000

 

数字艺术产业学院:

序号

专业

所含专业方向

层次

计划

学费

1

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影视

本科

80

10350

游戏艺术

3D动作表演

 

 

工业设计学院: 

序号

专业

所含专业方向

层次

计划

学费

1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可持续智能家居设计)

本科

115

10350

产品设计(可持续智能交通工具设计)

产品设计(交互与信息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智能玩具设计)

产品设计(智能机电产品与装备设计)

2

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

55

35000

注:招生计划以后期各省(市、区)招办核准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美术类统考达到本科合格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

 

七、录取原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未改革省份文理兼收。

2、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若投档成绩换算标准有变,按省招办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位优先录取。

3、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进行折算,若湖北省换算标准有变,参照湖北省标准执行】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后期招生官网最终发布的2023年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430068

咨询电话:027-59751111

监督电话:027-59750247

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 

 

部门职责

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安全稳定、学术科技与实践、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就业指导等工作,服务研究生全面成长发展,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制定、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研究生党组织建设系列创新工程,培养、教育、选树先进研究生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个人;

3.负责指导各培养学院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4.负责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指导各培养学院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5.负责研究生奖励体系建设,负责评定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比表彰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资助等工作;承担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相关职责;

6.负责指导研究生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活动(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等),负责研究生学术科技平台、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与有关部门协同负责校研究生会建设;

7.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负责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并妥善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

9.负责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开展毕业派遣、就业核查工作,指导学院建设研究生就业基地等;

10.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毕业、学位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编制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及考试考务工作;

3.负责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师生创新项目培育、拔尖创新人才特区项目建设;

4.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研究等,保障研究生教学运行;

5.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研修和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组织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工作,负责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管理工作;

7.负责学位点评估工作、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负责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

9.负责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等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10.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1998 年,湖北工业大学(原湖北工学院)经原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具备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资格,是湖北省较早培养来华留学生的高校之一。2014 年,学校正式成立国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0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合同制8人,外籍专职辅导员1人,负责全校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和来华留学教育,现设有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考点。

我校2012年获批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合作举办的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3年和2014年分别获批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的电子信息工程和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9年审批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于2020年起,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软件工程等四个专业招生,每年计划内招生名额300人。截至2022831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94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562人,全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规模为1356人。

我校来华留学教育经过20年的建设与发展,在国际化人才培养规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管理服务水平、国际化保障支撑条件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升,构建了完善的来华留学教育体系。来华留学以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为辅。学历教育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学历教育包括进修生和研究学者。学校开设有7个英文授课本科专业,12个英文授课硕士研究生专业,8个英文授课博士研究方向。

2019年底,我校来华留学生人数达到峰值,为1035人。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校来华留学生在籍人数保持在532人,学生主要来自摩洛哥、津巴布韦、喀麦隆、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学历教育学生占比超过 70%。学生中自费生比例为 94%,奖学金生比例为 6%2019年,学校通过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后的首次国家级认证,我校是湖北第一所首批通过认证的高校。

“十四五”期间,围绕我校“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办学实力持续增强,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的总目标,通过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高等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努力开创我校国际教育新格局。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教育合作,提高学校办学的国际化水平,推动国际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打造“留学湖工”品牌,为实现总目标保驾护航。

公室

地点

工作人员

办公电话

工作范畴

学院办公室

7A-329

陈鸣

027-59750667

1.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协调和督办;
2.
本院的财务审批、年度预/决算工作、学院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管理、职工福利发放等工作;
3.
学院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主要包括涉及学院整体的重要综合性材料、报告,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制度汇编和大事记等;
4.
公文处理和用印管理工作,包括上级文件的分发、传阅以及其它部门的各类通知落实,院级文件的审核、电子公文管理以及所有文件的立卷归档等;
5.
各办公室人员管理、行政规章制度的建设、职工人事考勤及学院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办公室

1.来华留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学籍注册、学籍异动等;
2.
处理各类来华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3.
来华留学生学位生学信网学籍注册;

 

1.来华留学生语言生、本科生教学任务下达及排课管理;
2.
来华留学生语言生、本科生毕/结业等工作;
3.
来华留学生本科生学位授予、相关证书及电子数据制作和报送工作;
4.
来华留学生语言生结业证书制作;

汤莉

027-59750672

1. 来华留学研究生教学任务下达及排课管理;
2. 
来华留学研究生导师管理;
3. 
来华留学研究生开题、盲审、预答辩及论文答辩等组织统筹工作;
4. 
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证书及电子数据制作和报送工作;
5. 
来华留学生毕/结证书管理及发放;

国际中文教育系/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办公室

熊惟杰

027-59750389

1.来华留学生汉语与中国文化类课程教学工作;
2.
国际中文教学相关的课程开发与教学研究工作;
3.
来华留学生汉语言类赛事活动的指导工作;
4.
相关中文教学业务合作单位的对接与我校HSK考点的日常运行;
5.
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贺宇静

张倩

郭睿

来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7A-323

王晓莉

027-59750673

1.来华留学生日常管理
2.
来华留学生大型活动
3.
来华留学生新闻宣传
4.
来华留学生就业及创新创业实践
5.
留管办年度工作计划及规范化管理
6.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霍莹

027-59750662

1.来华留学生缴费事务。
2.
来华留学生对外活动对接事务。
3.
来华留学生日常管理。
4.
来华留学生保险办理等事宜。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公室

7A-327

刘小林
 (
计划外)

027-59750670

1.出国留学项目整体规划落实与协调;
2.
出国留学项目教学质量监管;
3.
出国留学项目合作协议的修订与审核;
4.
出国留学项目宣传材料的审核;
5.
出国留学项目的开发及外方沟通交流。

廖嫣然
 (
计划内)

027-59750665

1.教育部评估、年报、学生名单录入等;
2.
项目语言教学、外方教学计划落实及质量监控,协助项目联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审核;
3.
项目宣讲会、出国留学咨询、境外学生防疫日报等;
4.
与校内各部门和合作院校协调沟通项目日常管理事务;
5.
协助教务处完成项目学生转专业、学历学位证书授予工作,协助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等。

资产档案室

7A-330

王崇鞠

027-59750676

1.试卷归档指导收缴催缴核查工作。
2.
档案立卷归档整理分类排序编目等管理
3.
配合学校档案馆做好文件材料纸质电子双归档
4.
文化教室使用管理及制定规章制度
5.
资产入库标识领用维护清查登记处置等管理

留学生招办

7A-325

柳志鹏

027-59750663

1.来华留学生签证事务。
2.
来华留学生招生事务。
3.
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评审。
4.
来华留学生日常管理。
5.
港澳台侨学生招生事务。

王霜

027-59750671

1.来华留学生招生事务
2.
来华留学生日常管理

胡阳

1.国际学生招生及湖北省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
2.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和对台学测免试招生

宿管中心

7学生中心

027-59830300

1.国际学生公寓管理与运作
2.
国际学生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处理
3.
国际学生日常管理
4.
国际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5.
国际学院隔离点工作

PETER

027-59830300

1.国际学生公寓管理与运作
2.
国际学生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处理
3.
国际学生助理团队管理与考核

我校与南非文达大学合作共建的绿色科技孔子学院在文达大学隆重揭牌。校党委书记彭育园率队赴南非出席揭牌仪式。中国驻南非大使馆教育参赞李旭东、南非林波波省教育厅厅长拉马肯娅、文贝市市长孔度、文达大学董事会主席莱葛塔、荣誉校长甘比、校长伯纳德及全体校领导班子等300余位中外嘉宾出席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葛瑞红与南非文达大学市场品牌沟通处处长扎卡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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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南非特命全权大使陈晓东、南非高教科创部部长恩兹曼德、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赵灵山通过视频致辞。

12月5日南非时间上午10点,揭牌仪式在充满喜庆氛围的文达大学大礼堂以一段充满非洲风情的热舞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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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达大学校长伯纳德首先代表孔子学院南非主办院校致欢迎辞。他回顾了两校的合作历程,对湖北工业大学与文达大学的深入合作及战略伙伴关系给予高度评价,对中南两国社会各界给孔子学院筹建给予的鼎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展望了孔子学院的未来发展目标及发展前景,尤其对孔子学院在可再生能源等绿色科技领域促进中南双方合作寄予厚望。

中国驻南非特命全权大使陈晓东视频致辞,代表中国驻南非大使馆对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习近平主席今年8月对南非成功进行国事访问,与拉马福萨总统共同引领中南关系进入“黄金时代”。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的设立被列入此访重要成果之一。这所孔子学院是目前全球500多所孔院中唯一以“绿色科技”为主题的孔院,成为中南人文交流中的一大亮点。他希望绿色科技孔子学院发挥特色优势,根据当地民众需求多设计“中文+科技”项目,为中南开展绿色科技领域合作提供助力。

南非高教科创部部长恩兹曼德视频致辞,代表南非政府对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高等教育合作是增进中南两国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绿色科技孔子学院的成立将为南非带来新起点、新机遇、新成果,助力林波波省绿色可持续发展。南非高教科创部将全力支持绿色科技孔子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搭建中南两国中文教育、文化交流、绿色科技合作的桥梁。

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赵灵山视频致辞,代表基金会对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南非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为中南人文交流注入了新动力,他希望湖北工业大学与南非文达大学充分依托孔子学院平台,以中文教育为主线,以绿色科技为特色,全力打造一个具有品牌效应的特色孔子学院,培养“中文+”复合型人才。

彭育园代表孔子学院中方主办院校致辞。他指出,湖北工业大学与南非文达大学于2019年12月达成共建孔子学院的意向,种下合作的种子。经过4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今天终于迎来了孔子学院的揭牌庆典,昔日种下的种子终于发芽了。他表示,南非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作为习近平主席对南非国事访问成果清单项目,肩负着加强中南两国教育文化交流的重要使命,两校将倍加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科学谋划孔院建设,践行孔院基本宗旨,促进两国人民民心相通,文化互鉴;同时两校将发挥各自学科优势,秉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中文+绿色科技”的发展思路,在完成孔子学院语言教学及文化交流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两校科技创新合作,彰显绿色科技发展特色,共同助力“绿色非洲、健康非洲、数字非洲”建设;争取用3-5年时间,建成国际中文教育与文化交流、科学研究、产业合作全方位协同发展,绿色科技特色鲜明的新型示范性孔子学院。

南非林波波省教育厅厅长拉马肯娅、文贝市市长孔度分别致贺词,对孔子学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文达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及中南两国社会各界对孔院筹建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他们表示,绿色科技孔子学院的成立对促进林波波省及文贝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波波省政府及文贝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全力支持孔子学院的建设。

湖北工业大学国内师生代表通过视频为学校首个孔子学院揭牌送上了热情洋溢的祝福。

随后,彭育园与伯纳德共同签署三项校际合作协议:湖北工业大学与文达大学关于共建中非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合作备忘录;湖北工业大学与文达大学关于本科生2+2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协议、湖北工业大学与文达大学关于博士生2+2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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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彭育园代表中国教育部语合中心向孔子学院捐赠了中文教材及教辅资料,并代表湖北工业大学向孔子学院捐赠了学校师生、校友及学生家长创作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精美的文创作品引发了与会嘉宾阵阵由衷赞叹。文达大学校长伯纳德向中方代表团赠送了当地艺术家制作的非洲传统木雕“非洲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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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上,我校国际学院中文教师熊惟杰现场展示了一堂以“爱”为主题的中文教学示范课。当课堂上文达大学学生用朗朗中文说出“我爱南非”“中非友谊,非比寻常”时,现场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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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达大学荣誉校长甘比、副校长费扎致答谢辞后,全场嘉宾移步绿色科技孔子学院办学场地——原文达大学艺术展览馆,为孔子学院举行剪彩及揭牌仪式。李旭东、彭育园、伯纳德及莱葛塔等嘉宾分别代表中南双方共同为文达大学绿色科技孔子学院剪彩并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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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嘉宾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孔子学院的办学场地。为迎接孔子学院揭牌,文达大学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了艺术展览馆的改建翻新。新落成的孔子学院绿柱红顶,典雅别致。学院内部规划了功能齐全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自习室及活动场所,添置了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窗明几净,动静结合,是语言学习及文化交流的好地方。来自中国的书法、绘画、剪纸等作品与来自南非的传统文化展品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传递出中南两国人民民心相通、文化互鉴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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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结束后,彭育园与李旭东到孔子学院教师宿舍进行了实地考察,对中方院长及教师进行了慰问及勉励。彭育园高度肯定了葛瑞红作为孔子学院首任中方院长所体现的勇气、热忱与担当,并强调,孔子学院作为习近平主席对南非国事访问成果清单项目,要主动承担起中南两国教育交流合作及文化互学互鉴的光荣使命,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的平台作用,务实推进绿色科技领域合作落实落地,立足文达,服务地区,辐射全国,争取产出标志性成果。彭育园还对中方教师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殷殷嘱托。李旭东肯定了两校为孔子学院筹建付出的辛苦努力,对湖北工业大学的工作效率表示赞赏,他代表大使馆表态将全力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不遗余力地为孔子学院发展壮大提供坚强后盾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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