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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12 20:38:06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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筚路蓝缕,栉风沐雨,河南农业大学走过120余年的办学历程,见证了河南近现代高等教育的历史,见证了河南近现代农业教育的历史。学校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1927年与中州大学、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合并为国立第五中山大学,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重新独立建制更名为河南农学院,1984年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成为农业农村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

学校建有郑州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和许昌校区,占地面积264.83万㎡。建有两地三校区互联、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以及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信息共享平台。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8个本科专业。各类在校生33993人。学校在职教职员工253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79人,博士学位143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各级各类人才123人。先后获评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高校、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高校、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

学校大力实施“281”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有神农种业实验室、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等2个河南省实验室,8个国家、国际科研平台,10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5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650余项。2020年以来,学校科研经费连续突破1.9亿、2.4亿、3.7亿元,产出世界上首张黑麦基因组高质量精细物理图谱、首款地方鸡基因组液相芯片等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

学校着力实施“241”学科建设行动,作物学、兽医学学科入选省“双一流”创建工程,现有作物学、兽医学、林学、农业工程4个优势特色学科群,10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22年,学校和3个学科在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成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3个学科被列入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名单。2022年以来,学校新增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累计达到7个。

学校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河南农业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部署,学校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规模与内涵并重,坚持“聚焦农、小综合、大特色、创一流”的发展思路,以改革为动力,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突出办学特色,正在努力建设一所以生命科学及其相关基础学科为先导、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特色明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努力成为河南高级农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农业科技创新的依托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的孵化基地、农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基地,向着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宏伟目标奋力前进。(以上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

  我校作物学学科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也是全国省属农业院校唯一的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

  由我校牵头组建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首批“国家2011”计划,是河南省的唯一。

现任领导

   校党委书记  李成伟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介晓磊

 

校党委副书记游 舸
副校长尚富德
副校长杨喜田
副校长郭战伟
副校长刘晓永
学术副校长王道文
学术副校长汤继华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历任领导

  文化标识


   校名: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源自创办于1902的河南大学堂,其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与中华民族近现代风起云涌的历史休戚与共,沉浮相同。从创办初期的教员20人、学生200人,发展到今天教职员工2517人、各类在校生33319人,校名的更迭见证了曲折、昂扬的发展道路。
  1902年,清政府为挽救统治危机而施行庚子新政,教育改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河南大学堂应时而生,目标定位为“作育人材、修明学术”,成为河南近现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其后,河南大学堂先后改称河南高等学堂、河南高等学校。1912年,民国肇造,河南高等学校结合河南地理、气候和科技强国梦想,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本科),河南高等农业教育自此发轫。1927年,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与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中州大学合并成立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改称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1930年,中山大学改称河南大学,学校名称变更为河南大学农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河南大学农学院独立建院,称为河南农学院,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响应号召搬迁至许昌办学,更名为许昌农学院。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学校陆续回迁郑州,恢复河南农学院名称,并于1984年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河南农业大学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2012年,河南农业大学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2013年,河南农业大学牵头组建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首批“国家2011计划”,这些辉煌的发展成就彰显了学校厚重的办学底蕴,更赋予了“河南农业大学”这一名字更多的意义和期许。

  校徽:
  河南农业大学校徽为正圆形,主色调为绿色,与学校办学特色、校园文化和谐统

logo

一,象征着生机勃勃、开拓奋进的发展活力和河南农大人纯洁、包容的胸怀;校徽中央由金色的麦穗、白色伸展开的书本和白色三角塔型图案构成,代表勤奋学习、丰富知识和科学精神的书本放置于左右对称的麦穗根部,寄以植根沃土,用科学知识推动农业发展,富足人民生活的美好寓意,书本上被麦穗环绕的三角塔型图案,更被赋予河南农大人勇攀高峰、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中心绿色圆形与校徽边缘绿色圆环间白色底纹上,河南农业大学中文校名和英文校名均匀排布,其间以红色五角星相连,庄重大气,严肃认真,展现了学校厚重质朴的内在品格。

  校歌:《绿色颂》
 gepu “滔滔黄河岸边,有我们美丽的校园……”每当《绿色颂》的歌声响起,河南农大人立志兴农报国的质朴情感随着歌声流淌而出。这首旋律优美,歌词质朴,意境高远的歌曲正式发布于1999年,是对学校办学理念、精神信念的高度总结和升华。
  绿色是农作物的主要颜色,是农业文明的代表颜色。在中国文化中,绿色有生命的含义,象征着生机勃勃、清新无邪,选用“绿色颂”作为河南农业大学校歌名称,最能彰显学校特色,最能展现学校风貌,最能吐露河南农大人拳拳学农、爱农、兴农之心,得到师生共鸣和社会各界认可。歌曲内容既包含了学校驻地“黄河岸边”、“中原沃野”等地理特色,更充分表达了河南农大人“甘愿为农业奉献”、“振兴中华担在肩”、“愿为绿色献青春”的胸襟、气魄和志向。整首歌曲结构严谨,曲风朴实,朗朗上口,易于传唱,一经推出便深受师生喜爱,在校园内外广为传唱。 


  办学理念:厚生丰民
  “厚生”,语出《尚书•大禹谟》,“正德、利用、厚生、惟和。”意为使人民生活富足、充裕,此处寓意通过教育提高民众科技文化水平,改善和深厚国民素质;“丰民”,语出《国语•周语》,“以养物丰民人也”,意即养育万物以使民生丰足的人,此处“丰民”寓意通过农业促进百姓富足、社会进步。
  办学理念是一所学校开办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宗旨和目的,河南农业大学“厚生丰民”的办学理念既有浓厚的农业特色,又蕴含河南农业大学立志扎根沃土,以教育、科技振兴农业,泽被苍生黎庶,促进人民生活富足的美好愿望。自学校成立伊始,一代代河南农大人为此目标而殚精竭虑、奋斗不息,为解决河南人民温饱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这一美好愿望也成为河南农业大学和河南农大人铭记于心,始终担在肩上的责任和义务。

  校训:明德自强 求是力行
  河南农业大学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是河南近现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和源头。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开启了河南高等农业教育的历史。根植中原沃野的河南农业大学百余年来薪火相传,弦歌不辍,逐渐形成了“明德自强求是力行”的校训,激励一代又一代农大人躬身耕耘,奉献“三农”。
  1924年,时任校长常志箴先生提出了“奋发自强求实力行”的校训,经过不断丰富和完善,演变为今天的“明德自强求是力行”。这一校训是河南农业大学和农大人心目中最具特质的文化符号,是河南农业大学宝贵的精神财富。
  “明德”语出《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自建校伊始,农大人就辛勤耕耘于中原沃野,与大地最为亲近,孕化出大地般的浩然明明之德。这“明明之德”包含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守诺重信、脚踏实地;弘农爱国、奋发有为等等丰富的内涵,是河南农业大学以及农大人最为鲜明的特质。“自强”出自《易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百年农大成长之路曲折蜿蜒,饱受磨难,唯立志以强国、服务“三农”以报国的自强精神激励着农大人矢志不渝、不屈不饶。“明德自强”其意就在于倡导农大人要立德修身,修明胸怀天下之浩荡精气,弘扬奋发图强之壮阔正气,坚忍不拔,勇担重任,富民强国。
  1902年河南大学堂筹建之初便将“作育人材”、“修明学术”作为其初衷。1912年改建为农专时,时任校长时经训先生慷慨陈词:“河南土宜人性最与农业相宜……河南农业不求改良,无以植工商之基础,即难与世界列国相竞争。”1929年,时任河南中山大学农科主任王陵南教授这样描述学校的使命:“农科是河南全省唯一最高的农业教育机关,也是黄河流域唯一最高的农业教育机关,对于一切农业问题……皆须担起解决的责任,也就是一人衣食不足都是农科的不尽职。”秉承此念,百余年间河南农业大学历经战乱炮火搬迁流离、院系调整割爱援建、文革浩劫十年动乱……数易其址不坠科教之志,几更校名愈彰兴农大任,在中原大地上追逐明德修身、自强爱国的伟大梦想。
  “求是”源自《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求”是人自觉能动性的表现,是人自己对价值、理想或规律的主动追求和探索,“是”是事物的本质、本源和应有的运行规律。“求是”就是探究事物规律,把握事物本质,发现真理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农大人持有的治学和做事态度。“力行”语出《论语》:“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力”是努力去做,“行”是行动,是实践,是亲身体验。农业教育对实践和动手能力的要求很高,“力行”即陶行知先生讲“知行合一”。因此,“求是力行”蕴含的是农大人遵循规律、探究真知的治学精神,因材施教、身教重于言教的育人理念,尽职守责、实事求是的行事准则和不尚空谈、躬身实践的务实风格。
  校训如此,事必应然。上世纪70至80年代,学校胡廷积、苏祯禄等教授主持全省小麦、玉米高稳低优重大协作项目,极大地促进了小麦、玉米大面积增产,解决了长期困扰河南的温饱问题。进入新世纪,河南农业大学连续主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粮丰工程,先后创造了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15亩连片亩产全国最高纪录、小麦万亩核心区亩产全国最高纪录、夏玉米同面积世界最高产量纪录,为支撑河南粮食总产量连续突破800亿斤、900亿斤和1000亿斤大关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校连续获得5项国家科技大奖,主持建设了全省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力推进校地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是全国农业高校和全省高校的唯一。这些骄人的成绩是孜孜以求探寻科学奥秘的博观约取,是脚踏实地以贡献求发展的厚积薄发,这些成绩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恰是“求是力行”最好的注解。正如时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所说:“你们农大人把论文写在了粮食丰产上,写在了祖国大地上。”
  时至今日,在社会快速变革、社会喧嚣浮躁的现代,“明德自强求是力行”的校训更有指导意义,它始终教育我们不为浮华所动,不为投机取巧所诱,保持“默读大海,飞瀑流泉”的自然姿态,坚守大学的安静与朴实,用智慧和汗水浇灌着河南高等农业教育这片园地,书写下以教育和科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不朽篇章。

  农大精神:弘农爱国 求真创新  厚德质朴  包容奋进
  2012年,为庆祝河南农业大学兴办高等农业教育100年,培育和弘扬学校特有的精神品格,建设高品位的学校文化,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学校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经过组织不同层面的专家、老师数次讨论,最终凝练总结形成了“弘农爱国、求真创新、厚德质朴、包容奋进”的“农大精神”。这十六个字是河南农业大学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和概括,推出后得到广大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成为河南农业宝贵精神财富的一部分。
  “弘农爱国”是河南农大精神的内在本质。“弘农”就是以弘大刚毅的决心和意志大力发展农业,矢志兴农,探寻农业现代化之道,是河南农大在百年风雨历程中始终不渝的责任担当和神圣的历史使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爱国”是河南农大人的天然情感和旷世情怀。无论是反美声援北京,还是著名的八教授声援学潮等等爱国行动,都是河南农大人谱写出来的一曲曲可歌可泣的爱国民主壮歌。
  爱国不尚空谈,爱国必有爱国之才,必需恰当的途径。农大人以“弘农”之天职而达“爱国”之意旨,献身农业现代化和农业高等教育,正是此意。“弘农爱国”是河南农业大学最深刻、最显著、最首要的特征,它体现了农大人讲政治、顾大局、树正气、重奉献的时代精神,展现了农大时刻与民族命运紧密相联、心系国家发展、勇担时代使命的决心和勇气,更具有强大的向心力与凝聚力,是农大人发愤图强,争创全国一流农业大学,在世界农业科技创新上不断实现新突破的精神支柱。
  “求真创新”是河南农大学术精神的精髓。“求真”不仅是探究事物规律,把握事物本质,发现真理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更是学者应有的正确的治学态度。“求真”不仅首先在于探索真理,实事求是,还在于体察天道,认识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农大人以农为本,性情最与天地自然接近,为师者谦和纯厚,为学者务实求真,求真,做真人,是农大人的真实写照。

  “创新”是一个形容新生事物生成化育的词汇,就是做出、造就出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东西。“求真”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创新”是求真的目标和归宿。奠定在求真基础之上的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是大学活力之源,它体现了河南农大积极进取、追求进步的精神状态。进入新世纪以来,河南农大以新校区建设为主驱动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取得的成效,如实现河南粮食总产量连续十一年创历史新高,连续获得6项国家科技大奖等等就是这座大学求真创新精神的明证。

  “厚德质朴”是河南农大人鲜明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质。“厚德”是借大地的无比深厚来形容人的德性的淳朴敦厚,实际上就是大德、深厚的恩德、不计个人得失的宽广胸怀。“质朴”,质朴是一种很自然的状态,用来形容人天真自然,不假饰伪,既如仁者乐山又似善者乐水,任生命纵横往来。
  河南农大人百年来辛勤耕耘于中原沃土,与大地最亲近,性情不断得到大自然的洗练和陶冶,孕化出大地般的纯朴厚德。辉煌灿烂的黄河文化不仅为河南农大人提供了施展才艺本领的广阔舞台,而且也培育了河南农大人厚德质朴的优秀品质,孕育了德泽育人、容载万物的独特大学品格。厚德质朴,就是要一诺千金、无私奉献、脚踏实地、严谨科学,就是要安安静静地办学、讲学、求学,像老黄牛一样,用智慧和汗水浇灌着河南高等农业教育这片园地,谱写下以教育和科技改造传统落后农业的不朽篇章。
  “包容奋进”是河南农大精神的状态和风貌。“包容”蕴含的是宽阔的胸怀和气魄,其字面的意思宽容、容纳,实质是“仁”,是爱人,是要用心去爱每一个人。包容是和谐的前提,是大爱之源,是良好环境氛围的内生动力。“奋进”,原意为向前奋进,现引申为振奋向前、奋勇前进、奋斗进取,表示河南农大人积极进取向上的精神状态。
  包容奋进精神,体现着一所大学的胸怀,他是对学术观点、师生个性特点、干事者、探索者、执着精神的包容,是建立在基本底线之上的“自由精神”。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时代,有包容才有奋进,包容成为奋进的必备条件,两者有机结合为具有民族感和时代感的一种精神态势。
  概言之,“农大精神”的整体含义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伟大精神,树立为国家的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而刻苦学习、积极奉献的伟大志向,牢记“行百里者半九十”古训,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以厚德质朴的品格、求真创新的治学态度和包容奋进的状态,努力探求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农业大学步伐,开创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校风:团结勤奋  严谨求实
  传承百年治学风气,作育世纪校园文化。朴素的河南农大人自建校伊始便注重摆正做人、做事、治学、求学的辩证关系,强调胸怀品格、人生态度、治学理念之于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团结勤奋严谨求实”的校风历久弥新,被一代代继承并发扬光大。
  “团结”二字其核心讲的是包容、友善、奉献、集体精神,倡导百家齐鸣百花齐放,倡导助人助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倡导奉公无私不计回报,倡导众志成城戮力同心;“勤奋”一词其核心讲的是拼、韧、坚三个字,展开来讲“拼”就是勇于任事、用尽全力,“韧”就是顽强不屈、愈挫愈勇,“坚”就是认定目标痴心不改。学海遨游、科技兴农唯有“团结勤奋”方能定品性、成大事。
  “严谨”、“求实”二词其实为一个意思,即以严肃谨慎、脚踏实地的态度去探求科学真理、治学教学。科学问题来不得半点虚假,教书育人容不得丝毫偏差,求学求知要不得松垮浮华。我国玉米育种奠基人之一、著名的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河南农业大学老教授吴绍骙先生历来推崇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其在世界上首先在田间证明作物育种“杂种优势”、开创我国“南繁北育”先河的丰硕成就也由此而来。


党政管理机构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
处、武装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机关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科学技术处(“2011”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处
财务处                                
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                                
审计处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学科研平台

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1”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中原农村信息港
动物免疫学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CIMMYT-中国(河南)小麦玉米联合研究中心
国家级动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农业工程训练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

作物学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


一级学科河南省重点学科(16个)

作物学、林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畜牧学、兽医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植物保护、园艺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

作物学、林学、兽医学、畜牧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

作物学、林学、风景园林学、兽医学、农业工程、畜牧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利用、植物保护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

作物学、林学、生态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植物保护、园艺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马克思主义理论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

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


二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58个)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经理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果树学、蔬菜学、茶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细胞生物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土壤学、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植物营养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烟草学、企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

张改平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

张改平 王道文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

马恒运 汤继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

矫永庆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1人)

张改平 刘文轩 王艳玲 马新明 何松林 汤继华 范国强 张龙现 田克恭 彭万喜
殷冬梅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专家(6人)

汤继华 宋安东 张小霞 殷冬梅 赵全志 陈 锋


中原学者(8人)

张改平 康相涛 郭天财 尹 钧 范国强 田克恭 陈彦惠 汤继华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2人)

赵改名(肉牛牦牛) 史莹华(牧草) 高腾云(奶牛)
邓立新(肉牛)   康相涛(鸡蛋) 申进文(食用菌)
王 群(玉米)   宁长申(肉羊) 朴凤植(蔬菜)
王永华(小麦)   李 赫(大豆) 王万章(机械化)


河南省特聘教授(25人)

范国强 尹 钧 马恒运 吴国良 闫凤鸣 刘小军 张 猛 杨国庆 陈彦惠 张龙现
李潮海 汤继华 王 伟 殷冬梅 赵全志 康国章 杜向党 安世恒 张会勇 胡建军
苟明月 陈 锋 冯 伟 王桂凤 胡秀丽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

蒋建平 韩锦峰 崔金梅 李荣幸 张百良 刘玉萃 陈伟程 郑厚旌 王星所 胡玉琪
陈树国 陈照峰 李树人 姚占芳 罗福和 段铁成 赵 理 朱永达 季良越 谷复钧
崔保安 宫长荣 王艳玲 张改平 郭天财 尹 钧 程传兴 范国强 王新庄 汤继华
康相涛 何松林 马新明 陈彦惠 刘文轩 李潮海 田克恭 谭金芳 张全国 张龙现
殷贵鸿

教学工程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高等农业院校思想道德修养课典范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二等奖)

创建校内“三结合”基地的研究与实践(二等奖)

加强创业素质教育 培养农村创业人才(二等奖)

面向21世纪动物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实践(二等奖)

高等院校卓越农林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二等奖)

农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二等奖)


国家级精品课程

兽医寄生虫学、动物微生物学、耕作学、食品工艺学、烟草栽培学、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园林植物昆虫学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园林植物昆虫学、兽医寄生虫学、食品工艺学、烟草栽培学、动物微生物学


国家级教学团队

作物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

农学、动物医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园林、植物保护、林学、烟草学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园林植物昆虫学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作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动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农业工程训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农村发展与管理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

“拔尖创新型”(农学、生物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园林);

“应用复合型”(林学、动物科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园艺)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农学、动物医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信阳蛋鸡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驻马店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浚县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豫中补灌区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省特色专业

农学、林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烟草学、动物科学、园林、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交通运输、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土地资源管理、环境工程


河南省精品课程

农业植物病理学、高等数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普通昆虫学、政治经济学、汽车拖拉机学、有机化学、园林苗圃学、企业管理学、工程热力学、动物微生物学、园艺植物昆虫学、动物遗传学、烟草栽培学、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耕作学、微生物学、作物栽培学


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动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农业工程训练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师资力量

国家骨干教师

王艳玲    张全国


全国模范教师

谭金芳    王川庆    赵全志    马恒运


全国优秀教师

尹新明    张国富


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王川庆


河南省教学名师

宁长申 夏百根 梁保松 张龙现 汤继华


河南省骨干教师(在职88人)

张全国 陈彦惠 李洪连 杨铁钊 谭金芳 许自成 何松林 王川庆 王同朝 赵会杰 
尹新明 茹广欣 李建吾 张龙现 胡攻政 刘 震 王志祥 赵全志 刘圣勇 李炳军 
吴建宇 郭线茹 陈俊国 杨国宇 邓立新 王晓勇 汪耀富 韩燕来 吴明作 宋尚伟 
李云东 席章营 白素芬 艾志录 姚新胜 宋安东 汤继华 申顺善 陈 娱 李永华 
杜向党 刘 斌 潘振良 张世敏 屠 克 王 献 胡秀丽 李永春 魏少敏 麻兵继
许海霞 王 婷 陈 陆 周 琳 夏宗良 谢普会 焦有宙 胡建军 李苗云 陈 锋
杨惠娟 安世恒 胡建斌 张小霞 马冬云 赵翠萍 白海鑫 刘歆立 晋洪涛 库丽霞
杨玉荣 汤清波 孟凡荣 张亚丽 张 静 王风芹 谢黎霞 郑先波 魏战勇 王雷松
刘红恩 张松涛 王秀山 吴刘记 闫东锋 施 艳 王荣军 郭红祥


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培养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负责拟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本科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组织协调教学任务落实。
  (三)负责本科专业申报、建设、评估、调整与认证工作。
  (四)负责本科生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和教学方面违纪处理。
  (五)负责组织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六)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统筹负责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监督和管理,统筹协调劳动教育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组织教学督导,具体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八)负责本科教学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编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分析性建议和对策。
  (九)负责师资培训和教师职业发展,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和教学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教师外出培训、对外汉语教师选派等工作,组织全校教师开展专题研讨、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
  (十) 推进信息技术与本科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智慧教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农科研究分会和新农科建设联盟相关工作。
       (十二) 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实验室是教好动物学“三基本”的重要纽带(1989,优秀奖)
系统论在农科电类课程中的研究与实践(1993,二等奖)
高等农业院校思想道德修养课典范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2001,二等奖)
创建校内“三结合”基地的研究与实践(2001,二等奖)
加强创业素质教育 培养农村创业人才(2005,二等奖)
面向21世纪动物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实践(2005,二等奖)
高等院校卓越农林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2014,二等奖)
农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2014,二等奖)
新农科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融合创新与实践,(2023,二等奖)


国家级精品课程
兽医寄生虫学、动物微生物学、耕作学、食品工艺学、烟草栽培学、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园林植物昆虫学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园林植物昆虫学、兽医寄生虫学、食品工艺学、烟草栽培学、动物微生物学


国家级教学团队

作物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
农学、动物医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园林、植物保护、林学、烟草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园林植物昆虫学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动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农业工程训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农村发展与管理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
“拔尖创新型”(农学、生物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园林)
“复合应用型”(林学、动物科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园艺)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农学、动物医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农学、动物医学、林学、农林经济管理、园林、植物保护 、园艺、烟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种子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管理科学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信阳蛋鸡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驻马店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浚县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农业大学豫中补灌区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河南省教学成果奖
农科类院校“双创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2009,特等奖)
河南省高等学校布局 层次 学科专业结构研究(2009,一等奖)
高等数学“双语教学“模式实现途径研究(2009,一等奖)
农业院校培养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的研究(2009,一等奖)
专业学科互动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研究与实践(2009,一等奖)
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 增强实效性研究(2009,一等奖)
农村发展与管理专业(“村官“专业)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与实践(2012,一等奖)
国内一流农业大学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2012,一等奖)
农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2012,一等奖)
高等院校卓越农林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2014,特等奖)
农林经管专业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2014,一等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大学生主体性培育研究(2014,一等奖)
高校公共体育课实行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的研究(2014,一等奖)
多媒体网络环境下大学生英语学习策略实证研究(2014,一等奖)
农业基础学科与优势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的研究与实践(2016,特等奖)
高等农业院校核心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2016,一等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2016,一等奖)
“互联网+“背景下农科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20,一等奖)
基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2020,一等奖)
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获得感研究(2020,一等奖)
“生态+“背景下农林院校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2020,一等奖)
高等农业院校英语有效教学研究与实践(2020,一等奖)
英语阅读精品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2020,一等奖)
地方农林高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2022,特等奖)
新农科双创人才融合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2022,特等奖)
构建以赛促教的《果树栽培学》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2022,一等奖)
基于河南省风景园林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机制研究与实践(2022,一等奖)
面向以学为中心的项目驱动型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2022,一等奖)
思政教育隐性融入中药质量课程群教学的研究与实践(2022,一等奖)
“四课堂“融合教学法在高校思政课的应用研究(2022,一等奖)
高等农林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2022,一等奖)
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2022,一等奖)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培养卓越畜牧人才研究与实践(2022,一等奖)
动物医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与实践(2022,一等奖)
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研究与实践(2022,一等奖)


河南省特色专业
农学、林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烟草学、动物科学、园林、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交通运输、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土地资源管理、环境工程


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作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植物病虫害防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农业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化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农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动物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河南省精品课程
农业植物病理学、高等数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普通昆虫学、政治经济学、汽车拖拉机学、有机化学、园林苗圃学、企业管理学、工程热力学、动物微生物学、园艺植物昆虫学、动物遗传学、烟草栽培学、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耕作学、微生物学、作物栽培学

国家级一流课程
微生物工程、农业设施工程学、有机化学、麦-玉两熟绿色耕作管理虚拟仿真综合实验、思政课“五位一体”“四四”实践教学、动物生理学、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与应用、环境保护概论、经济地理学、食品分析与检验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6。办学地址: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建有郑州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和许昌校区。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源自于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开始兴办相当于本科层次的高等农业教育;历经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农学院等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11年,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7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9月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2023年3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学校下设21个学院和许昌校区,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河南省高校唯一1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作物学、兽医学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8个本科专业(其中19个国家级和2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建有8个国际、国家级研究平台和104个省部级研究平台;与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郑州大学分别牵头共建省神农种业实验室、省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两个高能级省实验室。学校作为第一主持单位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9项。
       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荷兰等国家的72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与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新西兰、波兰等国家的8所高校签署交换生协议,学生在河南农业大学就读期间可申请赴协议高校交换学习。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251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17人,博士学位13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获国家中华农业英才奖专家4人,国家骨干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1人;中原学者11人,省特聘教授3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2023年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学校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和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各省未完成的计划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动物生产类(包含动物科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饲料工程、生态学、轻工类(烟工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植物生产类(农学类)(包含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植物生产类(园艺类)(包含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林学类(包含林学、经济林)、智慧林业、生物育种科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数字经济、工商管理类(包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类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除特殊说明之外,所有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调剂专业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各省投档的高考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控制分数线,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1.“3+3”和“3+1+2”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其他要求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招生。工商管理专业与加拿大卡普顿大学 (Cape Breton University, Canada)合作办学。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获得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进入外方大学学习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外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软件学院为河南省首批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2023年在许昌校区招生。
       第十九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各招生专业类具体分流专业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普通本科专业为: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部分专业学费在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收取,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官方报考指南。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龙子湖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许昌校区: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范围及标准包括:
       1.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各学院设立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2000元。
       2.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通讯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371-56990360、56990366、56990368、56990389;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河南农业大学繁塔楼A座118;邮编:450046。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所有普通高招录取信息以学校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henau.edu.cn。
       第二十九条  如学校对院(系)设置进行调整,专业隶属关系有所变化的,则按调整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邮箱:hnaujw@126.com,hnndzs@henau.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6。办学地址: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建有郑州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和许昌校区。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源自于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开始兴办相当于本科层次的高等农业教育;历经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农学院等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11年,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7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9月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2023年3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学校下设21个学院和许昌校区,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河南省高校唯一1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作物学、兽医学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8个本科专业(其中19个国家级和2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建有8个国际、国家级研究平台和104个省部级研究平台;与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郑州大学分别牵头共建省神农种业实验室、省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两个高能级省实验室。学校作为第一主持单位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9项。
       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荷兰等国家的72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与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新西兰、波兰等国家的8所高校签署交换生协议,学生在河南农业大学就读期间可申请赴协议高校交换学习。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251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17人,博士学位13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获国家中华农业英才奖专家4人,国家骨干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1人;中原学者11人,省特聘教授3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2023年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学校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和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各省未完成的计划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动物生产类(包含动物科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饲料工程、生态学、轻工类(烟工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植物生产类(农学类)(包含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植物生产类(园艺类)(包含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林学类(包含林学、经济林)、智慧林业、生物育种科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数字经济、工商管理类(包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类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除特殊说明之外,所有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调剂专业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各省投档的高考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控制分数线,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1.“3+3”和“3+1+2”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其他要求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招生。工商管理专业与加拿大卡普顿大学 (Cape Breton University, Canada)合作办学。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获得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进入外方大学学习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外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软件学院为河南省首批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2023年在许昌校区招生。
       第十九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各招生专业类具体分流专业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普通本科专业为: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部分专业学费在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收取,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官方报考指南。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龙子湖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许昌校区: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范围及标准包括:
       1.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各学院设立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2000元。
       2.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通讯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371-56990360、56990366、56990368、56990389;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河南农业大学繁塔楼A座118;邮编:450046。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所有普通高招录取信息以学校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henau.edu.cn。
       第二十九条  如学校对院(系)设置进行调整,专业隶属关系有所变化的,则按调整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邮箱:hnaujw@126.com,hnndzs@henau.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是河南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山东、河南招生,设计学类专业在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四川、云南、青海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子科类如下:
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省统考子科类学历层次学费
舞蹈表演辽宁10(D2)舞蹈表演(国标舞) 本科8000元/生•年
山东20(46)舞蹈类(体育舞蹈)
河南60(C2)国际标准舞
设计学类河北10(MS)美术
安徽10(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山东10(12)美术类
河南180(A)美术类
四川10(A2)设计学类(本科)
云南10(E)设计学类(本科)
青海10(65)美术类
       二、录取规则
       1.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分数线。
       2.投档规则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明确的投档规则执行。
       3.我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录取;云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
       若我校录取依据的成绩并列,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本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
       0371-68555158;56990368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henau.edu.cn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河南农业大学繁塔楼A座117室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学院专业(类)河南省录取批次
农学院植物生产类(农学类)(包含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本科一批
智慧农业本科一批
中药学本科一批
生物育种科学本科一批
林学院林学类(包含林学、经济林)本科一批
生态学本科一批
旅游管理本科一批
智慧林业本科一批
环境工程本科一批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园林本科一批
建筑类(包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本科一批
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本科A段
动物医学院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本科一批
药物制剂本科一批
动物药学本科一批
动植物检疫本科一批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生产类(包含动物科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本科一批
饲料工程本科一批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一批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一批
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本科一批
农业工程类(包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本科一批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一批
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本科一批
经济与金融本科一批
数字经济本科一批
工商管理类(包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本科一批
烟草学院轻工类(烟工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本科一批
烟草本科一批
植物保护学院制药工程本科一批
植物保护本科一批
园艺学院植物生产类(园艺类)(包含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本科一批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一批
管理科学本科一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一批
  人工智能   本科一批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本科一批
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本科一批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本科一批
资源与环境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科一批
土地整治工程本科一批
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一批
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一批
文法学院法学本科一批
社会工作本科一批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一批
行政管理本科一批
理学院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本科一批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一批
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本科一批
日语本科一批
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提前批体育本科
舞蹈表演艺术本科A段
国际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一批
许昌校区城乡规划(美丽乡村方向)本科二批
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决策)本科二批
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经济)本科二批
社会工作(城乡社区工作)本科二批
软件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本科一批
软件工程本科一批


招生热线

  0371- 56990360(招生办)
  0371- 56990366(招生办)
  0371- 56990368(招生办)
  0371- 56990389(招生办)
  0371- 56990096(农学院)
  0371- 63558070(林学院)
   0371- 63555188(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0371- 56990170(动物医学院)
  0371- 56552516(动物科技学院)
  0371- 63558040(机电工程学院)
  0371- 56990014(经济与管理学院)
  0371- 63555713(烟草学院)
  0371- 63558170(植物保护学院)
  0371- 63579623(园艺学院)
  0371- 56990030(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0371- 63555790(生命科学学院)
  0371- 63558150(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0371- 63555504(资源与环境学院)
  0371- 56990082(文法学院)
  0371- 63558881(理学院)
  0371- 56990063(外国语学院)
  0371- 56990195(体育学院)
  0371- 56990270(国际教育学院)
  0374- 7387280  (许昌校区)
  0371- 56990030(软件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02年,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建设有神农种业实验室、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等2个河南省实验室,8个国家、国际科研平台,103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009年成为农业农村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和公开招考人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单列。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本简章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收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我校2024年仅在非全日制相关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拟招收15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当年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说明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3 年 12 月23 日至24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报考点公告或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在复试时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五、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制定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在复试期间我校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不再加试。
       (五)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在复试阶段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以我校公布的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翻译硕士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学制3年。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费用及奖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4年录取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会计硕士25000元/学年·生,其他类别8000元/学年·生。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培养校区及住宿
       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分布在文化路校区和龙子湖校区。所有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具体培养校区及住宿地点以学校最终统一部署为准。
       十三、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他
       (一)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报考流程及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网址:http://gra.henau.edu.cn/)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活动(初试和复试均不提供),也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请考生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宣传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三)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楼406室;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46,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71-56552922。
       (五)本简章未尽事项或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一所拥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十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型农业大学。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动物免疫学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CIMMYT-中国(河南)小麦玉米联合研究中心等7个国际和国家研究平台,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教育部高校林木种质资源创新和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动物生化与营养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97个省部级研究平台。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9月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
       2023年我校不招收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研究生。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含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所有计划。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本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的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硕博连读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拟接收硕博连读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硕博连读
       选拔校内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生,具体报名时间见我校后续通知。
       (二)申请考核制
       2023年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详见各招生学院学科专业的实施细则。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办法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6.在职考生报名登记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无法取消“考试科目”,请“申请考核制”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届时成绩以学科考核成绩计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四)提交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考生姓名+报名号”):
       (1)《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见附件2);
       (2)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学籍证明);
       (5)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仅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
       (7)与所申请学科相关正高职称以上两名专家推荐书(见附件4),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推荐书签字扫描件由专家直接发送到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纸质版密封好由考生综合考核时提交学院;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首页)、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0)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考核时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招生学院进行以上材料初审后,在各自学院网站上公示通过初审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初审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一般在3-4月份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届时须按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密封好的专家推荐书和证书原件提交招生学院审核,招生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考核安排
       详见各学院学科专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及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时间安排。
       四、录取
       根据考核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五、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学〔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收取学费,金额10000元/生.年。
       (二)奖助学金
       博士生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具体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七、培养校区及住宿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分布在文化路校区和龙子湖校区。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具体培养校区及住宿地点以学校最终统一部署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
       (四)如因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http://gra.henau.edu.cn/)。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56552922,56552989
       联 系 人:张老师  郝老师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          
       邮政编码:450046
       九、其他
       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实施细则
农学院王老师0371-56990188nxybgs@163.com
作物学
林学院黄老师0371-68555290linxueyuan2021@163.com
林学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石老师0371-63555188jingyi@henau.edu.cn
风景园林学
动物医学院高老师0371-5699016378598365@qq.com
兽医学
兽医
动物科技学院刘老师0371-56990218boshuailiu@126.com
畜牧学
机电工程学院李老师0371-63558046jdkyxk@henau.edu.cn
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技术与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杨老师0371-569900141197514898@qq.com
农林经济管理
烟草学院张老师0371-68555219ycyb@henau.edu.cn
烟草学
植物保护学院孙老师0371-56552793sunbingjian@henau.edu.cn
植物保护
园艺学院汪老师0371-56552762yuanyikeyan@henau.edu.cn
园艺学
生命科学学院郑老师0371-68555260274240697@qq.com
农业生物技术
资源与环境学院王老师0371- 68555200ndzhxy@henau.edu.cn
农业资源与环境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一所拥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十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型农业大学。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动物免疫学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CIMMYT-中国(河南)小麦玉米联合研究中心等7个国际和国家研究平台,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教育部高校林木种质资源创新和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动物生化与营养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97个省部级研究平台。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9月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
      我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和公开招考人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单列。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及本简章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收人数为我校根据2022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3年专业目录中的非全日制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拟招收13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当年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说明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2 年 12 月24 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报考点公告或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在复试时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制定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按我校规定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再加试。
      (四)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在复试阶段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以我校公布的2023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翻译硕士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学制3年。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费用及奖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会计硕士25000元/学年.生,其他类别8000元/学年.生。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培养校区及住宿
      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分布在文化路校区和龙子湖校区。所有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具体培养校区及住宿地点以学校最终统一部署为准。
      十三、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他
      (一)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209/20220906/2215398338.html)、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报考流程及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网址:http://gra.henau.edu.cn/)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活动(初试和复试均不提供),也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请考生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宣传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三)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楼406室;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电话:0371-56552922,邮政编码:450046。
      (五)本简章未尽事项或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我校在龙子湖校区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推进会。校党委书记李成伟、校长介晓磊、副校长杨喜田出席会议。审核评估指挥中心办公室(调度中心)负责人及全体成员,11个专项工作组组长、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介晓磊主持。

杨喜田宣读了《河南农业大学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线上和入校评估实施方案》,就迎评工作机构、具体人员、任务分工等做了具体介绍,对审核评估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成伟就迎评工作提出要求

李成伟就迎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上要有高度,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二是着眼未来、争创一流上要有态度,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三是价值引领、树立导向上要有深度,牢牢把握评估体系的总体考量。四是加强领导、协调推进上要有力度,牢牢把握步调一致的基本要求。要以迎接此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总结教育教学先进经验与成果,展示学校办学特色与良好形象,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介晓磊主持迎评工作推进会

介晓磊指出,此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已进入攻坚期,要把迎评工作作为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良好、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有效的综合保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充分的展示出河南农业大学的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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