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9月1日,时名“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1999年原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昆明理工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嵩明四个校区,占地3915亩(不含嵩明校区),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经过69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齐全的重点大学,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重要科技成果,其中屈维德教授首创“冲击消震原理”,应用于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研制;李梦庚教授发明的“粗锡电热连续结晶机除铅铋工艺及设备”,被西方冶金界誉为“20世纪锡冶金最伟大的发明”,与戴永年教授发明的“焊锡真空分离铅锡技术”联合构成了现代火法锡精炼技术,推广至全球炼锡厂;刘北辰教授发明了世界首座倒张拱钢索桥。同时,学校发明的“内热式多级连续真空蒸馏金属分离技术”世界领先,“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微波冶金反应装置”实现万吨级成套装备自主创新,“顶吹熔炼-闪速熔炼-自热熔炼三炉系联动的镍冶炼创新技术体系”属世界首创,复杂锡合金真空蒸馏新技术和新装备将世界锡精炼水平发展到新高度,贵金属合金真空气化分离关键技术构建了新一代绿色高效提炼贵金属技术,灵长类靶向基因编辑技术被评价为人类疾病模型研究的里程碑性工作……,为国家乃至世界科技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5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云南科教资源比较丰富,既有像昆明理工大学这样的全国著名高校,也有像中科院昆明分院这样的高水平研究机构,省属科研院所也不少。要把这些条件利用好,扎扎实实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来。要集聚创新人才,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补上云南创新人才缺乏的短板。” 这既是总书记给全体“昆工人”的崇高荣誉,更是总书记为学校指明的发展方向。遵循总书记的嘱托,昆明理工大学立足云南、融入云南,面向全国、服务行业,辐射南亚东南亚,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开放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做强优势学科,做特支撑学科,做优新兴学科,做精人文学科,以积极有为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成效,为全国及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昆明理工大学下设1个学部、28个学院、7个研究院、14个临床教学基地(含10个附属医院、3个教学医院、1个实习医院),3个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设有研究生院。现有教职工4103人,其中,专任教师2850人,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1827人。现有“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邀教授入选者、“杰青”等127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等省部级人才921人次。现有在籍学生5.3万余人(含留学生583人),其中本科生32923人(含留学生198人),研究生19354人(含留学生385人)。
昆明理工大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学、农业科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共10个学科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9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有91个本科专业(在招),在全国设有37个函授站(点),43个夜、函大本专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个省级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数字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2000年以来,昆明理工大学创新发展成果亮点纷呈。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8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9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牵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480项;出版论著2472本、专利授权17116件;建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04个,地厅级平台64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省创新团队等65个,甲级资质的设计研究院1所。2022年科研总规模27.49亿元。
昆明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入选学校,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金奖1项、银奖12项、铜奖29项;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18项;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和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学校。目前学校有32个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评估),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3个;已建成国家级一流课程33门、教材10部、教学团队3个、教师团队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中心)16个、国家级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2项、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立足学科、地缘优势,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学校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110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与老挝苏发努冯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是云南-泰国大学联盟的中方牵头高校,在泰国设置了三个境外办学学院。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地方高校新建基地,学校外籍专家先后荣获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在面向周边国家的工程及管理人才培养、国际技术转让,面向发达国家的高水平合作研究与师生交流方面,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影响力。
新的历史时期,昆明理工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根植红土、情系有色、坚韧不拔、赤诚报国”的精神和“明德任责、 致知力行”的校训,坚持内涵发展、开放发展,以团结之心、实干之力、拼搏之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双一流”创建和特色鲜明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为谱写昆明理工大学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砥砺奋进。
唐家华(党委书记): 全面负责学校党委工作;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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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华(党委副书记、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分管审计处;联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民航与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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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金红(党委副书记):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学生工作、学生就业、共青团、工会等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含新闻中心、云南省南亚东南亚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含“易班”发展中心)、校工会(校妇联,含调解委)、校团委;联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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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富楼(党委副书记): 负责基层党建、干部工作、统一战线、安全保卫、保密、维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保密办、维稳办、国安办)、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保卫部、党校、云南工业干部培训基地、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离退休教职工党委、校友会办公室、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城市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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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健宏(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留学生教育、楚雄州与临沧市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含中外合作项目办公室)、国际学院;联系直属部门党委、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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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光荣(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昆明理工大学监察专员): 负责纪检监察和党委巡察工作;分管纪检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巡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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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 斌(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行政办公管理、人事与绩效改革、财务、普洱市与西双版纳州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社会合作办公室,含法律事务办公室)、人事处(含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财务处;联系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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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启梁(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人文社科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学报、后勤保障、文山州与红河州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院(含各类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平台、智库)、质量发展研究院、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管理与经济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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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学军(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科技与科技产业(含各类科技平台)、校友工作、保山市与德宏州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科学技术院(先进技术融合创新办公室,含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云南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云南产业发展研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含设计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联系医学部党工委、体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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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 波(副校长): 负责本科教育(含创新创业教育、高职本科教育、体育教育、素质教育)、继续教育、迪庆州与丽江市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含课程中心)、城市学院、体育学院、素质教育中心、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工程训练中心、计算中心;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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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昱宇(副校长): 负责国有资产、实验室管理、采购招标、乡村振兴、生命科学与医学协同发展、传染性疾病防治与疫情防控、大理州与怒江州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云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校医院;联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部及各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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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殿文(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学生管理及就业(含本科生、研究生)、安全保卫、离退休、莲华校区日常事务、曲靖市与昭通市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学生处(含学生中心)、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应急处置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部)、津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联系机关党委、校团委、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昆明理工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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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 涛(副校级领导): 协助校长负责基本建设、校园规划建设、基础教育、新迎校区与嵩明校区日常事务、昆明市与玉溪市校地合作等工作;协助校长分管基建处、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昆明理工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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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党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 | 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 |
发展规划处 | |||
保卫处(部) | |||
专门党务和群团部门: | 党校 | 机关党委 | 直属部门党委 |
离退休教职工党委 | |||
校友会办公室 | |||
直属附属部门: | 云南产业发展研究院 | 人文社科研究院 | |
素质教育中心 | |||
附属小学 |
业务机构: | ||
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
内设机构: | 党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 | 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 |
发展规划处 | |||
保卫处(部) | |||
专门党务和群团部门: | 党校 | 机关党委 | 直属部门党委 |
离退休教职工党委 | |||
校友会办公室 | |||
直属附属部门: | 云南产业发展研究院 | 人文社科研究院 | |
素质教育中心 | |||
附属小学 |
党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 | 65916696 |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 65198154 |
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 65916977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65920570 |
纪检处 | 6591691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65920508 |
党委组织部 | 6591555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5109952 |
党委宣传部 | 65916567 |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 65153408 |
党委统战部 | 65915553 | 机电工程学院 | 65933119 |
发展规划处 | 65920581 | 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65916596 |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 65916662 | 建筑工程学院 | 65916810 |
财务处 | 65916488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65916871 |
审计处 | 65916884 | 化学工程学院 | 65920171 |
教务处 | 65916082 | 交通工程学院 | 65920069 |
科学技术院 | 65916002 | 电力工程学院 | 65916829 |
学生处(部) | 65916730 65916976 | 民航与航空学院 | 65919580 |
研究生院 | 65915828 |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 | 65107860 |
研究生工作部 | 现代农业工程学院 | 65920379 | |
保卫处(部) | 65916131 65123437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65920216 |
对外合作交流处 | 65915366 65915166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65170901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65916973 | 理学院 | 65916456 |
基建处 | 65916070 65193099 65130942 | 医学院 | 65936267 |
离退休工作处(部) | 65144525 | 法学院 | 65916560 |
党校 | 65915456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65916790 |
机关党委 | 659169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5916860 |
直属部门党委 | 65916979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65916132 |
离退休教职工党委 | 65141109 | 城市学院 | 63363605 |
校工会 | 65916882 | 国际学院 | 65173675 |
校团委 | 65916889 | 体育学院 | 65916102 |
校友会办公室 | 65173919 | 继续教育学院 | 63304183 63304185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65915898 | 云南工业干部学院 | 65916069 |
云南产业发展研究院 | 65124781 | 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65952802 |
人文社科研究院 | 65933415 | 校医院 | 65153220 |
图书馆 | 65146512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63304085 |
档案馆 | 65103445 | 昆明理工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5114708 |
学报编辑部 | 65192954 65190023 | 附属中学 | 65109628 |
就业指导中心 | 65915551 | 附属小学 | 65114276 |
素质教育中心 | 65916869 | ||
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 65916129 | ||
工程训练中心 | 65916770 | ||
计算中心 | 65916108 | ||
分析测试中心 | 65111358 | ||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 65916037 65194291 | ||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 65136626 65916917 |
学校现有教职工4053人,其中,专任教师2643人,高级职称人员182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720人。学校现有院士9人,其中,全职两院院士2人,外籍院士7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4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基金及教师奖获得者6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7人,云南省“兴滇人才奖”3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6人,云岭学者20人,云南省文化名家1人,云南省高端外国专家11人,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8人,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5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4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8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2人,云南省“产业创新人才”29人,产业人才2人,云南省首席技师3人,云南省杰青2人,云南省优青20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4人、后备人才42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15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356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人,云南省教学名师15人,省科学家工作室1个,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17个。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
中国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何梁何利奖”获得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
“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南省“兴滇人才奖”等 |
“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南省“兴滇人才奖”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等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产业创新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兴滇英才...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项目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产业创新人才等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等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等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云南省教学名师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产业创新人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等 |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等 |
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云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等 |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教务处各科室工作的协调管理;
2.教务处印章和档案管理工作;
3.处内办公用房和资产管理工作;
4.各类文件和通知的管理工作;
5.会议及宣传管理工作;
6.财务及审计管理工作;
7.信访接待工作;
8.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工作;
9.公务接待和公共服务工作;
10.教务处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工作;
11.各级人事聘任和考核,职工职责奖和贡献奖的核定管理;
12.教学管理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13.教务管理人员动态信息管理;
14.教务处内党务工作;
15.教务处内非编人员及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06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1-65916082
昆明理工大学国际学院成立于2007年,学院以“外树形象,内建规章,完善机构,大胆创新”为方针,以“提升我校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和层次,扩大并规范我校中外学生双向交流,从而提升学校国际形象、提高学校国际化水平为己任,励精图治,实现了学院稳定快速发展,
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留学生招生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全院90%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交流背景。
目前学院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是1、全校所有类别、各层次留学生的管理工作;2学校各类外国留学生招生及外事管理工作;3、学校境外办学点,孔子学院管理;4、留学生汉语教学及本程一年课程的教学与日常管理;5、汉国国际教育本科和硕士专业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国际学院将充分利用昆明理工大学对外合作交流资源,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方向的对外合作交流的可能性,继续拓展更加灵活样、有效的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共享国内外高校教育资源,努力把学院办成云南省高等院校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一)学院历史
昆明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开办于1963年,1999年原昆明理工大学和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后,学校十分重视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办学、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之一,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继续教育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58年来,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秉承“教书育人,助您成才”的办学宗旨,忠实履行党的教育方针,诚信务实,规范办学,因材施教并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整体素质的协调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有用的人才,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深受社会好评,2001年至今共培养毕业生12万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41人,设有5个部室,独立完成各类成人学习形式的招生、教学教务、学籍、证书、档案、自学考试、非学历培训、学生管理等办学全部环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学生2.5万余人。
(二)办学特色
昆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昆明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育培训、自学考试的主管部门和办学实体。学院根据市场与社会发展需求,以“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改革创新、办出特色”为指导方针,充分利用学校品牌影响力、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积极推行开放办学,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在云南、新疆、山西、贵州、广西、广东、四川、海南、福建等省、自治区设有37个函授站(点)。
学院办学立足有色、冶金、电力和建筑四大行业,同时兼顾社会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以函授办学形式为主,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等多种办学层次的学历教育以及岗位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并举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格局。专业设置涵盖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门类近70个本科、专科专业,同时学院共设14个自学考试助学中心,承担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个专业的主考工作。
面对自2017年以来国家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的新要求和新变化,学院提出以创新教学管理模式为抓手,规范合作办学过程为导向,积极构建学院自有网络学习平台和教学资源,创建“线上学习+线下精讲与考试为一体”混合教学管理模式。截至2021年9月“网络学习与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基本完成,设备软件完成安装,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学院自有网络学习平台已上线161门网络课程,有效缓解了学生的工学矛盾。
(三)获得荣誉
在58年的办学历程中,获得了国家、省级的多项奖励,1997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评估中,原昆明理工大学被云南省教委授予成人高等教育优良学校称号,原云南工业大学被云南省教委授予夜大学优良学校称号;2002年,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学院被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2021年5月,1门课程作为云南省唯一的入选国家级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四)办学愿景
昆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继续依托学校的整体办学优势,开拓进取,求真务实、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努力为社会和国家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合格人才。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53号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主楼7楼
邮 编: 650093
2023年普通本科各学院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 |||
学院 | 招生专业 | 咨询电话 | 网址 |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0871-65153379,0871-65153408 | https://gzy.kust.edu.cn |
测绘工程 | |||
地质工程 | |||
资源勘查工程 | |||
采矿工程 | |||
矿物加工工程 | |||
土地资源管理 | |||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 冶金工程 | 0871-65154062 | https://yn.kust.edu.cn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0871-65939800 | https://jdxy.kust.edu.cn |
智能制造工程 | |||
机器人工程 | |||
工业工程 | |||
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0871-65916609,0871-65916600 | https://xzy.kust.edu.cn |
电子信息工程 | |||
通信工程 | |||
自动化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物联网工程 | |||
生物医学工程 | |||
电力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71-65916833 | https://pwee.kust.edu.cn |
水利类 | |||
交通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0871-65920085 | https://fte.kust.edu.cn |
交通运输类 | |||
物流工程 | |||
物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0871-65920530 | https://ese.kust.edu.cn |
资源环境科学 | |||
化学工程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0871-65920215 | https://hg.kust.edu.cn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油气储运工程 | |||
轻化工程 |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0871-65948984 | https://mef.kust.edu.cn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工商管理 | |||
会计学 | |||
质量管理工程 |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力学 | 0871-65916822 | https://jg.kust.edu.cn/ |
智能建造 | |||
土木工程 |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工程管理 |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0871-65916786 | https://lxy.kust.edu.cn |
应用化学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法学院 | 法学 | 0871-65916559 | https://law.kust.edu.cn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传播学 | 0871-65916795 | https://art.kust.edu.cn |
工业设计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0871-65920382 | https://spxy.kust.edu.cn |
现代农业工程学院 | 农业工程类 | 0871-65920379 | https://ngxy.kust.edu.cn/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0871-65109892 | https://clxy.kust.edu.cn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
功能材料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制药工程 | 0871-65920533 | https://life.kust.edu.cn |
生物工程 |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0871-65919422 | https://fflc.kust.edu.cn |
国际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0871-65939731 | https://gjxy.kust.edu.cn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0871-65917110 | https://med.kust.edu.cn |
护理学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建筑学 | 0871-65916870 | https://arch.kust.edu.cn |
城乡规划 | |||
风景园林 | |||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 | 安全工程 | 0871-65189502 | https://aqyjxy.kust.edu.cn |
民航与航空学院 | 机械工程 | 0871-65950023,0871-65950027, 招飞0871-65953560 | https://mhhk.kust.edu.cn |
交通运输 | |||
飞行技术 | |||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 |||
体育学院 | 运动训练 | 0871-65916102 | https://tyxy.kust.edu.cn/ |
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人工智能 | 0871-65916609,0871-65916600 | https://xzy.kust.edu.cn/rgzn/index.htm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对应招收专科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类别代码 | 招生专业类别名称 | 学费 | 学制 | 毕业专业代码 | 毕业专业名称 | 备注 |
081401
| 地质工程
| 72
| 地质
| 8500
| 2
| 42010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 呈贡校区
|
420102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
420104 | 矿产地质勘查 | |||||||
4201_01 | 矿产地质与勘查 | |||||||
420201 | 工程地质勘查 | |||||||
420202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
420204 | 钻探工程技术 | |||||||
420205 | 岩土工程技术 | |||||||
420206 | 地球物理勘探技术 | |||||||
420207 | 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 | |||||||
420208 | 环境地质工程 | |||||||
420501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 |||||||
420601 |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 | |||||||
420602 | 矿物加工技术 |
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考生查询链接
http://lqcx.kmust.edu.cn
http://lqcx.kust.edu.cn
https://lqcx.kmust.edu.cn
https://lqcx.kust.edu.cn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将实施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范围
所有符合教育部、云南省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要求,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生源范围选择昆明理工大学(5307)作为报考点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
1、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
10月30日8:30-11月3日17:30
2、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11月4日 17:00之前。
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11月4日17:00之前)修改、补充材料,逾期不补充或者补充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须于11月3日17:3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须于11月4日17:00前完成补充材料上传。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提交材料审核(若不符合要求须按时重传),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建议考生不要在审核期最后一天才提交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确认。
请广大考生遵守报名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3、现场材料审核(仅限接到报考点通知的少量考生)
时间:11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公教楼4楼435室。
三、确认方式
我省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材料,各报考点将进行网上审核并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反馈审核结果。
四、网上确认网址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网上确认系统建议使用手机端进行操作,二维码:
五、网上确认流程及材料
(一)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点击“开始网上确认”。
(二)认真阅读报考点网报公告后,点击“我已经阅读完毕”。
(三)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
(四)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我已确认以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继续”(考生如发现已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请考生在材料审核时间内咨询报考点申请修改)。
(五)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六)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4、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上述(五)至(六)项为所有考生必传材料,以下第(七)项材料考生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按要求上传。
(七)上传个人材料
1、身份证核验未通过及报名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上传上传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在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学生证(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参照往届考生要求办理。
3、户口在昆明的往届考生:本人户口本(簿)(公安部门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
4、工作单位在昆明市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工作有关材料(以下四种中的任一种):①昆明市居住证(非暂住证);②确认时近3个月在昆明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页);③本人在昆明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本人在昆明的房产证(尚未拿到房产证的提供房产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等)。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6、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出具的业务方面证实性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扫描件。
7、以下情况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
(1)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a. 本科毕业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 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 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1),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d.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尚未取得毕业证[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本科考生:自考成绩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2)。
f.尚未取得毕业证[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2)。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
(2)因确认期间身份证丢失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考生:《云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3)、带本人照片的户口证明或临时身份证。考生须按承诺书要求及时办理身份证和相关事项,在考试入场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报名无效,造成后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非应届)还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的,应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报考,须上传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原件照片及所在部队开具的单位证明。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仔细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并确保上传的材料照片真实有效,网上确认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上传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造成确认不通过或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根据本公告要求及时下载有关承诺书附件,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时上传提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3、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及时关注确认系统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凡研招网上确认系统中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报名成功;显示“待补充材料”即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根据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确认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研招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显示“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确有异议的,可在材料审核时间内及时咨询报考点审核事项。
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根据网上确认审核意见,确需至确认点现场审核的, 根据收到的短信通知到确认现场审核。请考生尽量采取电话咨询方式,随时关注网上确认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6、在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缴费的考生,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成功但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审核通过的,都属于无效报名。
7、关于退费问题。网上报名成功但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审核通过的,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款项将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退款到账工作将于年底前陆续完成。
七、其它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云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云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充分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云南省报考点的各项要求,并积极配合我报考点的审核工作。考生须保证研招网报名预留的手机畅通, 及时查看研招网提示信息,密切关注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相关通知,不要设置电话和短信拦截以免影响信息收取。因考生未查看通知、短信、研招网站内信而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咨询电话:0871-65112931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管理
推免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推免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免生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负责推免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接收类别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学校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1.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非全日制不接收推免硕士生。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推免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2.直博生接收及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符合要求的各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推免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奖助政策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推免硕士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3.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五、申请条件
1.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2.申请考生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4.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的其他相应要求。
六、推免程序和要求
1.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收推免生受理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学校相关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推免硕士生须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学校基层党委部门印章)交所在学院审核和存档,并按规定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普通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3.直博生按以下要求办理:
申请直博生除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提交和接收外,还需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121.37.89.85:1074/)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要求后续通知。主要材料包括:
(1)《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纸质版考生自行打印)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 (需要2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应为前四年)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CET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证明,或其它能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材料;
(5)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物、获奖证书、工作成果证明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6)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
(7)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8)报考费用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先通过管理系统上传,面试考核时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核查和存档。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公示。
6.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录取资格。
7.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截止规定日期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规定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开除学籍。
2.被确定为直博生的必须重视和加强后续本科阶段的学习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直博生资格,改为硕士研究生录取。
3.直博生招生计划数占用学校分配给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直博生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
5.直博生学制为6年。中期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考核未通过者,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硕士研究生毕业。
6.直博生在读期间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如按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须退还在学期间享受的博士生助学金、奖学金与硕士生助学金、奖学金的差额。
7.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
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处;邮政编码:650500。
8.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9.其它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生简章》规定和要求执行。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申报昆明理工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培养质量、科研经费、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
2.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3.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单独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4年我校预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约4500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50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约30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4.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符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1. 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 全日制专业硕士:资源与环境(0857)、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交通运输(0861)8000元/生·学年,国际中文教育(0453)9000元/生·学年,建筑(0851)、城乡规划(0853)、设计(1357)、戏剧与影视(1354)、法律(0351)、翻译(0551)、风景园林(0862)、会计(1253)、金融(0251)、新闻与传播(0552)、临床医学(1051)、工程管理(1256)12000元/生·学年。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1251)30000元/生·学年,建筑(0851)、城乡规划(0853)、设计(1357)、戏剧与影视(1354)、工程管理(1256)18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0854)8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设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
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学制内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和在读第二学位等非应届本科考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10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未完成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转为普通计划招生。
(四)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有限定报考要求,限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的按报考条件(二)要求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我校非全日制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定向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不予报名确认和考试。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报名时未提交上述信息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9.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1.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单独考试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
12.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6.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和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一般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居住证、工作证明有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本人户口本(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材料。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交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出具的业务方面证实性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02、503、504的建筑类作图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3. 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 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2.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日期截止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直博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直博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直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国家线基本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领域)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可能会高于B类国家线基本要求,下同】且满足调入专业成绩要求。
4.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1. 非全日制调剂,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及接收专业报考条件等要求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
12.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和学校届时公布的调剂规定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届时在学校官网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所学专业、学科背景、报考专业(领域)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筛选,择优选拔。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选人原则和标准由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要求和特点情况确定。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国家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领域)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比例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加分范围和标准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复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三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一般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四条 录取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按照专业(领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具体权重复试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学院、专业(领域)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官网届时发布的通知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定向生(不含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转人事档案。
第二十七条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三十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 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
2. 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非全日制学生)、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医学院(专硕)。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全日制学生)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学硕)、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民航与航空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
2. 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相关环节时间节点,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处;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ust.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一、英语水平考核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考试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公教楼,具体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请考生于2023年12月1日-8日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含英语水平考核免试考生)。
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121.37.89.85:1074/
4.请考生认真阅读《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法》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节选)。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2B铅笔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有关考务规定。考试作弊或违纪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以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5-10分钟左右的PPT讲解和展示材料,着重展示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方面内容。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时考生须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时系统上传的报考材料原件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核查,进行人脸、人证识别,核实考生身份、报考材料和缴费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其它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名公告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考。招生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
1.“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3.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术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4.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选拔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5.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选拔参照“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6.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主要针对部分优秀导师,按“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7.工程博士招考,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三个主要环节。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术博士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博士计划和专业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工程博士招生人数为空的学院招生导师,其导师招生人数在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中公布,双方共用。招生人数为“0”的,本年度该导师在该专业暂停招生。
3.2024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480余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300余人,工程博士180余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
2.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设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限国内硕士培养单位,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学制内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学科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7. 其他要求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7. 以硕博连读考生身份报考的学生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 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限国内硕士培养单位,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人员;
(2)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代表作2篇以上(由报考领域所在学科认定);
(3)重大项目、重大成果的负责人或参与者,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突出贡献人员(由报考领域所在学科审定)。
4. 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具体情况由报考领域所在学科审定)。
5. 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6. 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7. 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并签订特类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报考资格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及初审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或材料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考生先通过《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上传报考材料扫描或拍照PDF版,面试阶段再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核查和存档。
各类招生报名大概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直博生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左右,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份左右,学术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2月下旬左右,工程博士招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和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上传和装订):
(1)《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纸质版考生自行打印);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报考费用缴费凭证。
(15)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学士博士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学制内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第七章 考核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官方网站可查询到本人信息);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第十四条 “申请—审核制”
一、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程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第十五条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 录取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成绩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九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处: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处;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us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我校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结束,按照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规定和要求,经导师考核、专家组审核和考核、学科审议、学校审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予录取梁兴昆等63人为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或学校纪检处反映。
公示期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月2日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
2. 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
3.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
请拟录取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请拟录取考生网上下载培养协议书(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考生下载《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生培养协议书》,其他考生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并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书(一式二份)后于2023年11月2日以前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请拟录取考生登录《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7.89.85:1074/)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学校,逾期档案不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与普通招考相同,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通知书》预计将在2024年6月下旬左右与普通招考录取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我校2024年继续在部分优秀导师中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提前选拔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5.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6.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申请人须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通过导师考核。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还须按要求提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导师和招生人数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材料
报考材料包括内容如下(按编号顺序上传和装订):
1.报考导师填写的《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昆明理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纸质版考生自行打印);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报考费用缴费凭证。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安排和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及初审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或材料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9日-20日,逾期不再办理。
(2)网上报名系统:《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121.37.89.85:1074/
2.报考材料提交
(1)报考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9日-21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材料提交方式:考生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考材料扫描或拍照PDF版,面试阶段再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核查和存档。
3.报考费用
网报和报考材料提交完成后,报名考生需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285元,否则报名无效。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日登录《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面试考核前登陆《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22日开通)。
5.考核安排
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考核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
五、考核办法
1.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包括5-10分钟左右的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方面的PPT讲解和展示,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考核等】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上述审核结果,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六、录取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专家组审核评定的综合成绩,以导师为单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审核结果,并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与普通招考相同,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左右完成。《录取通知书》预计将在2024年6月下旬左右与普通招考录取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七、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
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按我校硕博连读学制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毕业、就业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等与其他全日制同类型博士研究生相同。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昆明理工大学国际学院成立于2007年,学院以“外树形象,内建规章,完善机构,大胆创新”为方针,以“提升我校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和层次,扩大并规范我校中外学生双向交流,从而提升学校国际形象、提高学校国际化水平为己任,励精图治,实现了学院稳定快速发展,
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留学生招生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全院90%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交流背景。
目前学院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是1、全校所有类别、各层次留学生的管理工作;2学校各类外国留学生招生及外事管理工作;3、学校境外办学点,孔子学院管理;4、留学生汉语教学及本程一年课程的教学与日常管理;5、汉国国际教育本科和硕士专业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国际学院将充分利用昆明理工大学对外合作交流资源,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方向的对外合作交流的可能性,继续拓展更加灵活样、有效的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共享国内外高校教育资源,努力把学院办成云南省高等院校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管理学生就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就业、职业规划指导及教育研究等管理服务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就业工作管理
1.负责学校就业工作管理,统筹协调学院(研究生院)就业工作,理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工作机制。
2.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为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3.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派遣方案,负责就业数据统计上报、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各类就业手续办理等毕业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负责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核、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上报和发放工作。
(二)就业服务
1.统筹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维护,优化毕业生就业招聘模式,组织开展各类毕业生招聘活动。
2.负责做好基层就业项目、扶持自主创业等政策性就业项目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建立就业帮扶体系,开展精准化就业帮扶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发放、毕业生档案转递、离校相关手续办理、应征入伍、招生就业联动机制数据支持等工作。
5.负责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就业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三)就业指导和教育
1.宣传落实国家、云南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组织、管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组织和实践活动。
3.开展就业咨询与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方面的教育实践活动。
4.配合做好创新创业教育有关工作。
(四)就业研究
1.组织协调各学院、部门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做好各类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
2.组织撰写并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为学校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3.组织开展就业工作理论研究,提高就业工作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其他工作
1.做好有关档案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2.做好相关数据资料统计上报工作。
3.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4.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加强对云南省社科界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激发全省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11月29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昆明市举行云南省首届最美社科人发布仪式,授予10人云南省首届 “最美社科人”称号。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孙永河教授获此殊荣。
发布仪式上宣读了对孙永河教授的颁奖词,发布了个人宣传片,孙永河教授发表获奖感言。孙永河,1978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9年入职昆明理工理工大学以来,一直奋斗在教学科研一线,坚持立德树人、潜心研究,团结同事、关爱学生成长与发展,长期从事复杂管理决策、绿色能源管理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2018年12月入选首批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哲学与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项、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咨询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院士及科技领军人才专项—院士自由探索项目子课题1项,省院省校人文社科合作等项目近20项,通过深入研究,在复杂系统管理、复杂决策分析领域提出了系列复杂决策算法、方法、模型,并将这些理论模型大量应用于解决现实情境下的复杂系统、大健康管理决策问题、烟草系统可持续发展、公务用车改革等社会经济问题。
近年来,孙永河与中国工程院马洪琪院士团队合作,通过重大项目合作方式系统开展绿色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预测及路径选择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致力于解决新时代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能源安全、低碳转型等重大需求问题;在国内外权威/重要学术刊物(《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uzzy Systems》《控制与决策》《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和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近100篇;获得云南省哲学社科二等奖1项(论文)、三等奖2项(专著和论文奖各1项),出版专著7部,副主编教材3部,培养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90余名。
孙永河致力于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普工作。他矢志不渝地打造优秀社科团队,担任云南组织行为与复杂行为决策创新团队负责人、云南省博士生导师团队“组织行为与复杂行为决策”首席教授、昆明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创新团队“能源复杂系统及绿色能源管理创新团队”负责人,他带领团队发扬“博采众长、特色鲜明、自成一家”的团队文化,经过近10年的建设发展,形成老中青有机结合、以老带新的梯队格局,团队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2022年,作为社科专家寻访人,他录制了“用实践回答(第二季)—绿色能源引领绿色发展”科普宣传片,在云南卫视、学习强国、云岭先峰等媒体平台播出,为云南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打造绿色能源强省贡献学者智慧和力量。
孙永河团队一直坚持理论与实践相融合,作为高校智库积极服务社会,结合团队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重大课题的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企业建言献策,部分研究成果已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团队研究完成的9篇咨询报告/院士建议先后获得时任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省长王予波的肯定性批示和时任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副省长杨斌、张治礼的肯定性批示或圈阅,为共筑“中国梦”积极献智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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