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Email:

上海理工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08 21:12:34 56
招生电话:021-55270799
电子邮箱:zhaoban@usst.edu.cn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的办学文脉可追溯到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1906年,美国基督教南北浸会在上海浦江之滨创建沪江大学。1928年,刘湛恩担任沪江大学首任华人校长,学校全面纳入中国国民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后,沪江大学相关系科调整至华东各大学校,同时在沪江大学校址(今军工路校区)创办上海工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专科学校(1959年)、上海机械学院(19601994年)、华东工业大学(19941996年)。1907年,德国医生宝隆博士创建德文医学堂,1912年增设工学堂。1922年,中法政府在德文医工学堂的原址(今复兴路校区)上合办中法国立工学院。抗战胜利后,与由重庆迁沪的国立高级机器职业学校合并,成立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制为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831996年)。1996年,华东工业大学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上海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由国家机械工业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3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划出组建上海健康医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巍巍学府,沧桑百年,薪火相传,弦歌不辍,孕育了一大批爱国青年和志士仁人,滋养了一大批学术精英、工程专家和社会翘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专业人才,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学校在融合传承创新中凝练形成“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激励新时代的上理人守正出新,砥砺奋进。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1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73人次,省部级人才267人次,高级职称教师949人,博士生导师430人。 

学校长期依托、服务和引领行业产业发展,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出版印刷行业骨干高校。近年来,学校学科布局不断优化,现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上海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拥有20个国家级和52个省部级教学平台,7个国家级和4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计算机科学学科、环境/生态学学科、农业科学学科、物理学学科七个学科位居ESI全球前1%行列。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上海战略需要,以未来光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与康复工程3大国际实验室和系统管理1个特色平台为载体,建设光学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6大一流学科,并持续支持各支撑学科发展。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依托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学校持续贯彻“对接行业,改造专业,引导就业”的理念,本科教育强调“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研究生教育注重“跨学科、重创新、贴行业”。学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是国内最早开办国际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国际学生近600人,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等3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建有中英国际学院和中德国际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是沪港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协同发展的办学战略。与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江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共建“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与上海公共外交协会共建上海公共外交研究院;与中国心血管医生创新俱乐部、东方脑血管创新俱乐部联合成立上海理工大学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与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共建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联影、微创等单位合作建设上海高端医疗装备创新中心;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电气集团中央研究院等共建“机械工业共性技术上海研究院”和“机械工业上海研究生院”;与中国商飞、上海电气、光明食品(集团)、华为等企业开展全面合作。依托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分布在长三角区域的近40个科技转移工作站,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与杨浦区合作推进环上理创新街区发展,与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黄浦区等和苏州、台州等地方政府围绕创新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良好合作。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力争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引领产业技术进步的创新型大学,进而建设成为特色显著的一流理工科大学。

 

                                       (数据截至20238月底)


党委书记:  王凌宇

校       长:  丁晓东

纪委书记:  赵   宁

党委副书记:丁晓东  顾春华  孙跃东  盛  春  赵  宁   

副  校  长:  陈   斌  蔡永莲  盛   春  张   华  

总会计师:  赵   明  

党委常委:  王凌宇    丁晓东    顾春华   孙跃东   盛   春   赵   宁  

                   陈   斌     蔡永莲   赵   明    孙   红   叶   磊  



上海理工大学章程

序言

上海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办学文脉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学堂。20世纪50年代初,根据国家工业化发展要求,原沪江大学和原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在原德文医学堂校址)改建为两所新型工科学校;其后,两所学校分别更名为上海机械学院(华东工业大学,19941996)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合并组建为上海理工大学。

1998年,学校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划转至上海市管理;2003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

长期以来,学校秉持“信义勤爱、思学志远”校训,倡导“海纳百川、求实创新”校风,遵循“凝炼特色、追求卓越、提升活力、科学发展”方针,已发展成为上海市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学校的目标定位: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显著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

学校的发展愿景是建设成为引领产业技术进步的创新型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上海理工大学(英文全称为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USST”。学校网址为http://www.usst.edu.cn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学校设立军工路516号校区、军工路334号校区、军工路1100号校区和复兴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复兴中路1195号),其中军工路516号校区为主校区。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规划,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调整校区。

第四条学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使命:追求真理,培养人才,学术研究,服务社会,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为国家、区域和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人才及科技支撑。

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按照“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要求,发扬依托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培养厚基础、强实践的工程型、创新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学校发展定位和“紧贴行业需求、聚焦优势特色、注重交叉融合、加强科技创新”的学科发展战略,依法确定办学规模,优化学科结构。

第九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党委(全称“中国共产党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师生为本,尊重学术自由,保障教授治学,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监督,实行现代大学制度。

第二章功能与教育形式

第十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投入,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与专业。

学校建立科学的招生体系和招生监督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教育,并根据社会需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校依法自主确定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第十二条学校依法对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且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学位申请者授予学位。

第十三条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鼓励与行业结合的协同创新、自由科学探索和技术研发,对接行业、汇聚人才、强化优势、凝炼特色,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第十四条学校以增强服务国家与区域经济、科技及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导向,面向先进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大力推进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服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谋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学校百年文化精髓,弘扬科学与人文精神,建设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

第十六条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高等教育的模式与标准,构建有效支撑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教育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以提高办学质量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上海理工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领导职责主要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领导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与机制,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建设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职责由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常委会)履行。党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决议贯彻落实。

第二十条中国共产党上海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机构,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主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对学生实施学籍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奖励或处分。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七)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依据其议事规则,定期由校长或由校长授权学校其他领导主持召开,讨论、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校务委员会依据其章程组建并运行,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方案和举措等进行咨询和审议。

(二)受学校委托,对学校工作中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与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自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需要校务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依据其章程组建并运行,成员由学校内各学科领域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以连任,但连任人数应不高于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连任委员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包括学科、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规划。

(二)审议学校学科、专业、重要学术机构的设置以及其他学术发展的重大措施及学科资源配置方案。

(三)审议学校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以及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工作的学术规则,讨论其提交的重大议题。

(四)审定学校教学科研的学术评价标准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岗位(职务)聘任与考核等学术条件。

(五)审议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六)审议学位授予标准,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七)审定学校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裁决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当和学术不端行为。

(八)组织开展学校学术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为学校学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

(九)指导、促进学科交叉与学术交流,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

(十)受理需要学术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依据其工作条例组建并运行,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人才培养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二)审定研究生、本科生培养方案。

(三)审定研究生、本科生课程标准,指导课程建设。

(四)领导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五)受理需要教学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其工作条例组建并运行,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学校学位条例。

(二)审定学位授予标准,负责学位评定、授予和撤销。

(三)审核批准或撤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四)审议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相关事宜。

(五)受理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依据其工作条例组建并运行,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工作条例。

(二)审定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受理需要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学校章程、重大改革和发展等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重大改革改制方案等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审议通过学校制定、修订的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和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六)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开展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活动。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领导机构。

(二)听取学校有关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四)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教职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生会、研究生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章内部组织机构

第三十一条学校根据需要依法自主设置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科研公共服务机构、职能机构、后勤服务机构等内部组织机构,决定其职权和职责。

教学科研单位是指学校内部教学科研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学校直属的学院(系、部、教学中心)、研究院(所、中心)。

第三十二条学院是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主体,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自主管理。

其他直属教学科研单位相关权责及治理形式参照学院规定。其他独立建制教学科研单位,由学校依据其职能赋予相关的职权和职责。

第三十三条学院实行以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或审定重要学术事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治理形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依据其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

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党政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决定与计划;定期向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院工作。

第三十四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学院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

学院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学院院长和行政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并依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或计划,对其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十五条学院根据教授治学原则和学校学术管理有关规定,设立学院学术委员会等相关学术组织,并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以及相关章程开展活动,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院学术委员会等相关学术组织可根据不同工作要求,组织分支机构按相应规章处理相关事务。

第三十六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领导下,依据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听取、审议或者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对学院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和评议;支持学院院长和行政机构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立图书馆、档案馆等教学科研公共服务机构,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三十八条学校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五章教职员工

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四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公开招聘制度,对经公开招聘在事业单位编制内录用的教职工,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队伍结构。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依法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获得学校能够提供的进修、培训等职业发展机会和条件。

(四)知悉教学科研考核规则,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五)知悉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就岗位(职务)聘任、薪酬福利、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七)学校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学校教职员工除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三)遵守职业道德。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

(五)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六)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七)遵守师德规范、教学规范、学术规范。

(八)学校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学校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教师依法享有教学、研究和从事其他学术活动的自由。教师应为人师表,恪守师德,教书育人,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第四十四条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教职员工聘用、考核、晋升、奖惩、解聘等规定并组织实施。

学校为教职员工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建立与国家、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薪酬与福利制度和职业发展制度。

第四十五条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申诉机构及程序,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学校的兼职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人员,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进修及其他形式工作活动期间,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六章学生

第四十七条学生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学校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八条学生除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申请选专业,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

(三)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心理咨询与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四)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相关补助。

(五)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知悉学校改革与发展等重大事项,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

(七)对纪律处分和涉及其权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八)学校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九条学生除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努力学习与实践,完成规定的学业,实现全面发展。

(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与学术规范。

(四)尊敬师长,尊重他人。

(五)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

(七)学校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服务,按规定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形式。学校积极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尊重并保障学生在学习和研究方面依法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学校为学生组织社团、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提供物质保障。

第五十一条学校按规定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学校按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权益的保障机制、申诉机构及程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学校支持学生组织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经学校批准成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服从学校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对于不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由学校依法另行制定相关规定,该类受教育者依照相关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七章经费、资产与后勤保障

第五十五条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不断加大办学投入。

第五十六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管理制度,防范与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五十七条学校资产为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学校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第五十八条学校后勤工作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服务并接受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建立并不断完善校园公共安全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八章外部关系

第六十条学校接受举办者管理、监督和评估。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法对学校进行管理,核准学校章程;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评价考核学校教育质量;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学术自由;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对确需保障的教育支出优先安排;维护学校办学环境和办学利益,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

第六十一条学校的分立、合并以及终止等重要事项,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学校积极开展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等的合作,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

第六十三条学校加强与国际教育界及其他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参与并引领国际教育、科研、产业等各方面活动与组织,增强学校国际影响力,支持师生参与国际活动。

第六十四条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法发起、组织、参加或退出国际和国内有关教育或科学研究的联盟和合作组织。

第六十五条学校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管理。学校遵循“协同办学、协同创新、协同发展”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与行业、区域的互动融合。

第六十六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办学信息,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

第六十七条学校可设立董事会(简称校董会)。校董会是由热心高等教育,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咨询机构,依据其章程对学校改革与发展、外部关系和多渠道筹措资金等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校董会章程另行制定。

第六十八条学校校友包括在学校发展各时期学习或工作过的各类学生和教职员工,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以及经学校认定、热忱关心学校发展并自愿履行义务的人士。

第六十九条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校友会,校友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校制定校友会章程,校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各类校友活动,促进海内外各领域、各行业校友组织发展。学校广泛联络和服务校友,向校友通报学校发展情况与发展规划,听取校友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校友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

第七十条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校制定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学校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吸引社会捐赠、资金募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展办学资源,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

第七十一条学校依法并按相关规定,向为促进社会进步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或其他荣誉称号。

第九章标识和校庆日

第七十二条学校校徽为双圆套圆形徽标,内圆外侧上方是学校中文校名,内圆外侧下方是学校英文校名;内圆内侧是由“USST”组成的盾形主图案,下方是“1906”字样,代表学校办学文脉的起点。

第七十三条学校校歌为《上海理工大学校歌》。

第七十四条学校校庆日为每年十月最后一个星期六。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由校长签发,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修改,由校长办公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经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递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由校长签发,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校内其他规章制度应符合本章程。

第七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由党委常委会行使。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学院概况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是目前国内从事能源、动力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单位之一。二十世纪10年代设置蒸汽机室和内燃机室,20年代设置机械电气科,开设汽机等课程,30年代设置机电专业开展蒸汽机、煤气发动机、水利发动机等课程;50年代设置锅炉制造、汽轮机制造等科;1960年设置动力机械工程系。1986年9月,经原机械工业部批准成立上海机械学院动力工程学院,2008年12月动力工程学院更名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院拥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工程热物理”、“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储能科学与工程”等9个博士点和“流体力学”等8个硕士点,以及“动力工程”工程硕士点。一级学科博士点“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是第1期上海市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博士点“制冷及低温工程”是第2期和第3期的上海市重点学科。“动力机械及工程”和“制冷及低温工程”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学院在能源动力装备制造技术、大型电站锅炉、两相流在线测量及颗粒测量、清洁燃烧、动力机械内部流动规律、环保制冷剂、低温生物医学、食品和药品的冷冻干燥、特殊用途的制冷低温装置、高效换热器、计算流体力学和传热学、微纳米制备及应用等方面形成鲜明的研究特色。学院承担973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面上项目等100余项,省部级项目200余项,企事业项目600多项。学院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等国家、省部级奖励90多项;《叶轮机气体动力学基础》获全国高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低温生物医学技术》获全国高校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荣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市优秀教材一等奖等教学成果奖30多项。

      学院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双聘)1人,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2人,此外,学院还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首批教学名师、中国动力工程学会理事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审组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专家。

  学院每年招收300余名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340余名本科生;设立“热能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新能源科学与技术”、“储能科学与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新能源科学与技术”是我国首批的我国战略新兴产业本科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上海市教学高地建设点。学院与法国、德国、日本等大学开展学生交流学习,每年推荐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并接受国外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来学院学习。

  学院现设有8个研究所,有能源与动力工程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中国机械工业“环保制冷剂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中美沼气制油研究中心、多相流与测量研究中心、动力工程实验中心和能源岛关键技术试验基地等教学科究基地。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由原光学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9992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原仪器仪表学院和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合并组建)和原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于200810月合并组建。

学院现有各类全日制学生3300余人,其中本科学生1600余人,研究生17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275人,其中专任教师220余人,教授56人,副教授82人,沪江博士后15人,87.5%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拥有工程院院士2人(含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1人,省部级人才30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4人。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教风优良、精干高效、结构合理、适应教学与学科发展需要的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下设4个系—光电信息工程系、测试与信息工程系、控制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和1个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光电信息实验中心。

另外,学院还设有上海太赫兹波谱与影像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医用光学仪器与设备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光学仪器与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上海机械工业精密光电测试技术与仪器重点实验室、工业过程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共建)、上海市太赫兹技术创新国际联合实验室、上海市现代光学系统重点实验室、上海市超精密光学加工与检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太赫兹波谱与影像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LED器件检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极端光学制造与检测”工程研究中心。学院还是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理事长单位,国家光学仪器产品质量监督及检测中心、国家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委员会、上海理工大学太赫兹技术创新研究院、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光学仪器分会和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光学仪器分会挂靠单位。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莫斯科大学建立“太赫兹技术创新国际联合实验室”,“太赫兹精准生物医学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成功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国家111计划”)。

学院矩阵式构建一体化 “三全育人新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推进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将育德育才作为立院之本,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办学生命线,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科学思维、工程能力、完善人格工科人才为中心,以发挥党建优势为政治保障,以课堂育人为主渠道,矩阵式构建富有工科特色的学生、学术和课程为一体的三全育人新模式,实现对学生的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2018年成功获批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学院学科领域宽广,目前拥有光学工程和控制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同时光学工程学科还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该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上海市重点学科和上海市III类高峰学科。学院还拥有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信号与信息处理等6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还拥有计算机技术、光学工程、控制工程和仪器仪表工程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

学院现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电子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1个本科专业。20143月,“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通过德国权威认证机构ASIIN和欧洲工程教育认证联盟(ENAEE)专业认证,成为国内首个获得欧洲工程教育认证联盟质量标签EUR-ACE的专业。2016年“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18年“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院十分注重科研。近五年来,年均科研经费超5000万元,年均新增纵向项目5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7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 5项;论文质量也不断提升,年均发表SCI论文约150篇,其中一区、二区高水平论文占比逐年稳步提升。

学院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正在实行“因材施教”的分层次教学模式,全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工程应用型人才。学院努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已与德国、美国、法国和爱尔兰等十几个国家的高校和企业建立各种合作关系,每年选送优秀学生和教师到国外交流学习。 

学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教育理念,围绕科研教学型学院建设目标,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凝聚办学特色,全力推进卓越工程教育和国际化办学,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稳步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

  • 上海理工大学校长致辞

1V2A3153_副本.jpg

丁晓东 教授

上海理工大学校长

当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浪潮方兴未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国际舞台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世界发展格局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不断加深中国与世界融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我们的国家迫切需要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跨文化领导力的创新型人才。

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大使命,是推动产业变革、社会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引擎。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是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途径。  

中国高等教育正面临着新时期做好对外开放的重要任务,从“请进来”到“走出去”,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大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广大中国学生及家长提供了更为多元的成才道路选择,发挥着促进中外人文教育交流,提高中国高等教育质量的积极作用。

上海理工大学具有110余年悠久历史,自诞生起便深深烙印着“中西合璧、海纳百川”的鲜明特色。为顺应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迫切需求,以及上海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引进国际先进创新要素提出的要求,2006年,学校携手谢菲尔德大学、利兹大学等英国著名大学,创办了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借鉴英国先进的教学模式和管理经验,整合中英两国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学校致力于将中英国际学院打造成为立足上海、面向全球、水平一流的中外合作办学学院。

自成立之初,学院确立了明确的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

· 致力于培养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独立学习者

· 致力于提升学生适应高速发展社会的人生技能

· 致力于拓展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空间

· 致力于发展学生多元文化融会贯通的能力 

办学十余年来,得益于中英两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中英合作双方的学术资源优势,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激情创造,倾力奉献,在人才培养、学科创新、合作交流、校园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日益完善和成熟。

站在新的起点上,在中英两国政府和合作双方的大力支持下,中英国际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提出的规定和要求,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办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为推动中外人文交流,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是教务处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教务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各类会务安排和接待、联络工作;

2.公文、信息、宣传工作;

3.公务费管理和组织人事工作;

4.治保工作、资产管理、设备维护;

5.教务处用印、信件管理;                          

6.档案管理工作;

7.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

8.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9.学生手册、教学日历、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等教学材料修订、制作;

10.教务处信息化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55272404、55271516 

教学研究科


教学研究科是教务处下属机构,负责本科专业建设和培养计划的管理、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奖励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1.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包括新增、撤销、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等;

2.本科培养计划的制定及修改工作;新增课程、课程教学大纲管理;

3.本科专业评估及认证工作;

4.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及验收工作;

5.本科各级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

6.教学成果奖等各类教学获奖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55273186、55271782、55273185

上海理工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学校研究生培养始终围绕质量主线,立足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以高层次的学科建设推动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目前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校研究生10000余人,硕博研究生导师2000余名。

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下设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质量评价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理念,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挖掘专业课程的育人元素,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要求,办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由党委书记、校长为新生开讲第一课。相继开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程伦理课程。学校以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为抓手,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激发党建活力,拓展党建阵地,通过研究生党支部沙龙、党建评优、党团骨干培训和党建一院一品牌交流思想,形成了党群同心,满怀信心带领研究生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学校注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营造氛围、出台措施、搭建平台,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研究生创新创业潜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学校“秋炫沪江”研究生科技文化节自2004年创办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七届,累积参与师生数万人次。20192020年连续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第十七届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总分排名全国第一,取得历史性突破。近五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数大幅提升,A类论文近五年增幅达159.1%SCI论文数连续四年增速超过40%,近五年增幅达106.4%2010年实施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至今,我校连续 9年抽检结果全部合格。2020年研究生就业率为98%,高于上海市研究生平均就业率,高质量就业率为94.82%

学校发扬依托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培养工程型、创新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始终坚持协同发展的办学战略。与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江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共建“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电气集团中央研究院等共建“机械工业共性技术上海研究院”和“机械工业上海研究生院”。 学校从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深化双导师制度、加强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培训、推进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更有力地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立项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上海市示范级3项、市级17项,连续四届获得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共7人(每年全国评100名)。经过7年探索和实践,多元驱动“差别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在着力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重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促进多元协同育人等方面起到一定示范作用,该成果荣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学校提出“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的发展理念,创新性地将医工交叉与研究生培养有机结合,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军军医大学分别成立“医工交叉创新研究院”、“医工交叉研究生院”,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打造医工交叉“2+1”全新课程体系,建立医工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交叉卓越人才培养体系。以项目为载体,立项、跟踪服务交大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医工交叉项目已达200余项。在“双导师制”指导下,医工交叉研究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中,同时解决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医疗装备技术创新两大难题。

未来,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和上海市“双一流”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围绕“工程型、创新性、国际化”人才培养定位,以“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制度激励、改革推动发展”为改革主线,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职能介绍

招生办公室(徐亮亮、毛睿胤、王干)              招办楼3楼

培养办公室(林佳、孙烁橦、耿君尧)      老图书馆楼407

电话:55272521    电子邮件:yzb@usst.edu.cn

电话:55273454    电子邮件:stsun@usst.edu.cn

主要工作内容:
   1
、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制定
   2
、研究生招生宣传
   3
、考生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
   4
、招生考试的命题、阅卷及组织工作
   5
、研究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
、组织和协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2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及教学检查
   4
、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资料管理

   5、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

   6、研究生教学改革

   7、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组织实施

   8、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

   9、研究生学籍管理(耿君尧)

学位办公室(田野、黄钰)                         老图书馆楼406

专业学位办公室(赵洁)                       老图书馆楼407

电话:55271841    电子邮件:usst_xwb@163.com

电话:55273454    电子邮件:foxriver.jie@qq.com
主要工作内容:
   1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及学位审核工作
   2
、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及研究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3
、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发放工作
   4
、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5
、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管理工作
   3
、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管理及培训工作
   4
、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的组织、申报工作
   5
、专业学位合格评估、水平评估等相关工作
   6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制研究及质量监控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张帆、王娜、李晓庆、周锟广)

综合办公室(刘琼、何路遥)                  老图书馆楼401

电话:55275438    电子邮件:yjsxgb@usst.edu.cn(研工办)   老图书馆楼408
电话:55511500    电子邮件:slyjsjyb@163.com(就业办)   老图书馆楼410

电话:55272623    电子邮件:yjsy_zhb@usst.edu.cn

主要工作内容:
   1
、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派遣(王娜)
   2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3
、研究生奖、助、贷等工作
   4
、研究生宿舍管理
   5
、研究生个人档案管理

主要工作内容:
   1
、各类经费管理和日常行政事务
   2
、文件、信件的收发和归档工作
   3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4
、做好对外联络工作
   5
、安全、卫生、防火、防盗

综合办公室(信息管理)(王亚东)        老图书馆楼406

学科建设办公室(马珂)                       老图书馆楼401

电话:55271841    电子邮件:yjsxt@qq.com

电话:55277500    电子邮件:xkb@usst.edu.cn、563168010@qq.com

主要工作内容:
   1
、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2、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3
、信息相关软硬件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
、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2
、学科、专业的评估工作
   3
、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学院介绍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生8600余人。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66人次,省部级人才237人次,高级职称教师952人,博士生导师375人。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

学校的继续教育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并于1988年正式批准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教育的初心和使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信义勤爱,思学志远”校训,树立以人为本和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培养引领职业发展方向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2008年至今,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累计向社会输送26910名毕业生。多年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数次获评“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集体”。2020年,学院又被授予“上海市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称号”。2021年,学院获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特等奖、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第一届院校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誉。2022年,学校教师获上海市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课。师生个人多次荣获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鲍利军、宋姗姗、雷雨等同学曾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名“百姓学习之星”、上海市成人高校“十佳学习标兵”和上海市“百姓学习之星”。


学院简介


 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始于2002年,是国内较早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高校之一,也是上海市首批创业教育试点实施高校。学校自2010年起,在国内率先设立工商管理(创业方向)本科专业,开设创业班,制定独具特色的培养方案,培养创业方向专业人才,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为进一步整合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强化管理,学校于2017年3月2日正式成立创业学院,2019年1月2日更名为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大学生创业基金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院负责整合、组织、协调全校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

创新创业学院聚焦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特色显著的一流理工科大学为目标,整合社会、企业、校友及学校资源,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学院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改革,将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了课堂教学-创新实践-创业培育-企业孵化“四位一体”的系统化、递进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专业能力+创业精神”兼备的特色鲜明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学院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建立课内课外、校内校外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实施与孵化等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近年来,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显著,在2019年、2020年第五届、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获得全国金奖。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三结合、三递进、三协同’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分别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创新成就梦想,创业引领未来”,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砥砺前行,致力于打造融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实践和服务为一体的高起点、重实践的教育生态,努力建设成为理工科特色鲜明、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研究高地。 

 创新创业平台:

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7年,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07年,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08年,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

2012年,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2007年,上海市首批高校创业教育试点实施高校

2016年,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示范校(重点建设单位)

2006年,上海市首批授权受理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高校

2013年,上海市首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建设单位

2016年,上海市首批高校创业指导站建设单位

学校大力提升科技竞争力,依托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近三年,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奖项44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230余项;ESI高被引论文4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600余项。在2011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中,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全国第6名的成绩被评价为A类(优秀);在2015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中,学校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以全国第21名,上海市第2名的成绩获评优秀。学校具备军工科研资质,积极为国防建设服务,2014年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一、学科概况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是研究能量以热和功及其它相关的形式在转化、传递过程中的基本规律,以及按此规律有效地实现这些过程的设备及系统的应用科学及应用基础科学。
常规能源的日渐短缺,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使节能、提高能效和发展新能源及其它可再生能源成为本学科的重要任务。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促进用能设备和系统的总能化、集成化、自动化、无污染化以及向多元化能源结构转移的趋势。
  本学科包含了6个二级学科。它们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推动,使本学科成为内容丰富、应用广泛、持续发展,不断更新的应用体系。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柱,是一切生产活动和科学、文化活动的驱动力,是社会日常生活的必要保证。能源与材料、信息一起,组成了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基本要素。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应用于交通、工业、农业、国防领域,与人类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并成为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综合体现,同时又几乎与所有的科学技术领域密切有关,推动人类利用能源与现代动力技术的发展。本学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将日益加强和突出。
光学工程(0803)

  一、 学科概况
  光学工程是一门历史悠久而又年轻的学科。它的发展表征着人类文明的进程,它的理论基础-----光学,作为物理学的主干学科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道路,铸造了几何光学、波动光学、量子光学及非线性光学,揭示了光的产生和传播的规律与物质相互作用的关系。在早期,主要是基于几何光学和波动光学拓宽人的视觉能力,建立了以望远镜、显微镜、照相机、光谱仪和干涉仪等为典型产品的光学仪器工业。这些技术和工业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世纪中叶,产生了全息术和以傅立叶光学为基础的光学信息处理的理论和技术。特别是六十年代初第一台激光器的问世,实现了光亮度和高时---空相干度的光源,使光子不仅成为了信息的相干载体而且成为了能量的有效载体。随着激光技术和光电子技术的崛起,光学工程已经发展成为以光学为主的,并与信息科学、能源科学、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精密机械与制造、计算机科学及微电子技术等技术等学科紧密交叉和相互渗透的学科。它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新兴学科分支,如激光技术、光通信、光存储与记录光学信息处理、光电显示、全息和三维成像、薄膜和集成光学、光电子和光子技术、激光材料处理和加工、弱光与红外热成像技术、光电测量、光纤光学、现代光学和光电子仪器及器件、光学遥感技术以及综合光学工程技术等。这些分支不仅使光学工程产生了质的跃变,而且推动建立了一个规模迅速扩大的前所未有的现代光学产业和光电子产业。
  近些年来,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信息载体正在由电磁波段扩展到光波段,从而使现代光学产业的主体集中在光信息获取、传输、处理、记录、存储、显示和传感等的光电信息产业上。这些产业一般具有数字化、集成化和微结构化等技术特征。在传统的光学系统经不断地智能化和自动化,从而仍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对集传感、处理和执行功能于一体的微光学系统的研究和开拓光子在信息科学中作用的研究,将成为今后光学工程学科的重要发展方向。
  本校光学工程专业设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国内较早设立该专业的高校之一。本校于1998年获光学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也有硕士学位授予权(1981年获批)。学科带头人是著名光学专家庄松林院士。现有博士生导师6人,还有一批高学历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分别致力于光学工程领域的不同方向上。我校光学工程学科也紧跟国内外工程光学学科发展的主流,在学科方向、科研项目、课程设置方面都有不断的更新。目前已逐步建立了几个有显著特色的研究方向,包括信息光学、光电精密测试技术、光通信器件及集成光电子技术等。本学科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历年来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市、部级的纵向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年均科研经费五百多万左右。学科师资力量比较强,有院士1人,正高级9人,副高级19人。
   二、 培养目标
   应在光学和光学工程专业的研究领域中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及国际的学术研究前沿,能够从事理论和实验研究并作出创造性的结果,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科研、教学、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三、业务范围
   (一)学科研究范围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覆盖光学仪器、光电子技术、光信息、光电检测技术等学科。这些学科所包含的范围大致是:
   1.光学仪器:光学仪器学,光电检测技术,光学系统设计,光学元件加工工艺学,薄膜光学及技术,近场光学及纳米检测技术,辐射度学和色度学,光谱技术,红外技术,空间光学,海洋光学,天文光学,生物医学光学及视觉光学,非光波段的光学仪器和光学综合装置及工程设备,还有一些新型的高精度的光机电一体化的仪器,如亚微米级光刻机,光盘存储器,纳米扫描探针显微镜,激光武器等。本专业主要研究现代光学仪器设计理论和方法,近代光学和光信息处理,视光学及眼科光学仪器。光学仪器的图象融合、处理、理解和识别技术,光学仪器的特种工艺技术。
   2.光电子技术:激光器及其单元技术,激光雷达,激光材料处理和加工;激光应用,微结构光学和光学集成,光纤光学及技术,非线性光学技术,光电材料,器件及技术上。我校光电子技术主要研究光纤技术应用,光通信技术,薄膜波导技术,超高速大容量光通信器件技术,集成光回路技术,微光器件,光学及传感器等特种材料研究,液晶光电子器件,光纤传感器等。
  3.光信息技术:光通信器件和系统,成像技术,机器视觉,光学信息处理,遥感技术,显示技术,光存储与记录,全息术和三维成像,光计算,自适应光学。   
   4.光电检测技术:光电检测技术是同时采用现代光学技术和电子学技术的手段结合计算机技术对各种对象实施检测的综合技术。本学科研究方向是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科重要研究运动目标速度与位移检测、零部件尺寸与表面质量检测、光散射颗粒检测技术、光信息获取技术与装置。
  (二)课程设置
   与博士学位研究领域有关的专业课:高等光学、导波光学、颗粒测量技术、光纤与通信技术、光波导耦合理论、现代光学技术与传感器等;另外与博士学位研究工作有关的国际发展动态综述,由教授主持,博士研究生定期报告研究工作的进展。
  应具有坚实的系统工程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并撰写论文摘要;具备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技术从事科学研究或实际工程工作的能力。
  三、业务范围
  (一)学科研究范围  系统工程理论与方法,复杂系统行为分析,社会经济系统工程,系统建模与仿真,运筹与决策,最优化理论与应用,人一机系统综合集成。
  (二)课程设置  运筹学,控制理论,管理学,系统科学,决策分析,管理信息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交通工程,人工智能,系统动力学原理,信息工程,算法分析与设计,模糊统计与模糊决策,组合优化,随机过程,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系统建模与仿真,计算机网络理论与技术,复杂系统分析,经济系统分析(宏观和微观)等。
  四、主要相关学科
  系统科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应用数学,应用经济学。
  四、主要相关学科
  物理学,仪器科学和技术,电子科学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系统工程(081103)
  一、学科概况
  系统工程是为了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实践问题而形成的从整体出发合理组织、控制和管理各类系统的综合性的工程技术学科。系统工程技术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它的作用将更加重要和突出。系统工程以工业、农业、交通、军事、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领域中的各种复杂系统为主要对象,以系统科学、控制科学、信息科学和应用数学为理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为基本工具,以优化为主要目的,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集成方法,研究解决带有一般性的系统分析、设计、控制和管理问题。系统工程与控制科学、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经济学和计算机科学有密切的联系。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从事各种系统的组织管理,包括规划、计划、调度、预测、决策、优化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
  一、学科概况
  制冷及低温工程学科主要是研究获得、并保持低于环境温度的原理与方法,实现该条件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低于环境温度的条件下工程应用。根据温度的不同,它又可划分为制冷工程和低温工程两个领域,前者涉及低于120K的问题,后者涉及高于120K的问题。本学科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它的地位越显重要。本学科在机械、冶金、石油、化工、食品保存、人工环境、生物医学、低温超导以及航天技术等诸多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二级学科与相邻几个二级学科有共同的学科基础和内在联系,但又有区别于相邻学科的研究内容。本学科的有些研究内容与流体机械及工程以及化工过程机械的有些研究内容比较接近,学科间相互交叉渗透。
  我校在1981年和1986年先后获得国内首批“制冷及低温工程”的硕士学位点和博士学位点。并在1988年培养出国内第一位获“制冷及低温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本专业为省部级重点学科,科研成果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原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一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奖励。教学方面曾获全国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上海市优秀教材一等奖等多项奖励。
  本专业除招收制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外,特别欢迎及其他跨学科的考生和有关产业、研究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前来报考。
  二、培养目标
  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实的制冷与低温工程学科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近代制冷与低温技术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动向;掌握制冷与低温领域中的测试、信息处理和分析技术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从事科研的能力;能解决制冷和低温工程领域理论或实践方面的问题并有新的见解;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硕士学位获得者可胜任本学科或相邻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或相应的科技管理工作。
  三、业务范围
  (一)学科研究范围 
  制冷低温设备与系统,冻结和冻干过程机理,低温生物医学技术,冷量储存及输送技术,制冷及低温系统的自动控制及计算机模拟,制冷及低温工程的测量技术和测试设备,制冷、空调与低温技术在有关领域中的应用以及节能。
  (二)课程设置
  基础理论课 现代数学方法概论,现代测试技术,制冷与低温技术,低温生物医学技术,制冷与空调应用新技术,动力工程学术报告,高等热工学,数值传热学。
  专业课 制冷换热器传热强化,制冷系统测试与控制,制冷压缩机新技术,环保新工质,药品与食品冷冻干燥技术,药品与食品冷冻干燥技术,制冷与空调装置仿真,吸收吸附制冷原理及应用,热泵技术,食品冷冻冷藏装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加强理论基础,拓宽专业知识,提高实验操作能力
  四、主要相关学科

  本一级学科内的二级学科: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与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相关一级学科中的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等二级学科。

  印刷工程

印刷出版重点学科介绍
  一、学科概况
  印刷出版重点学科设有光学印刷工程、传媒管理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传播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属的数字传播实验室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重点实验室,现代传播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是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6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出版印刷学院。学院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出版高级人才培训基地,是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上海研究基地。上海印刷集团、上海烟草工业印刷厂等多家大型出版印刷集团、公司、出版社等在我院设立技术研发、产学研和人才培训基地等。
  本重点学科涵盖我校印刷工程、包装工程、数字印刷、出版编辑学、传播学、广告学、动画等本科专业,并与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密切相关。印刷工程专业的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上海印刷学校的印刷技术专业。编辑出版学的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出版专业。数字印刷专业是由我校申请设立的目录外专业,也是目前我国唯一独立设置该专业的院校。
  印刷出版学科主要是研究现代印刷技术、现代出版与传播与印刷光学工程等领域的现代技术、工作原理与方法,研究现代印刷出版与传播的工作装备、仪器与设备及其最优工作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的最佳工作条件等。本学科围绕数字印刷、数字出版和印刷出版数字化等领域的前沿技术与应用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人均拥有图书量或印刷用纸消耗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学科涉及“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的九大领域中的七个,也涉及国家重点推进的四大文化产业项目,是我国尤其是上海、北京等中心城市21世纪重点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文化生活的发展提高,学科地位将越显重要。本学科涉及新闻媒介、移动流媒体、数字印刷与出版、按需印刷与出版、新媒体、知识产权(版权)、出版文化与经济、中国优秀文化传承及其光学工程、机电一体化、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等诸多领域。
本学科围绕纸质出版物、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媒介出版物,以印刷复制技术为纽带,把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意设计、版权服务、发行与传播等形成有机的整体,实现学科内各专业领域的融合与交叉渗透,凝练本学科特色,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本学科现有我国新闻出版业领军人才4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18名,副高职称专家近37名,聘有行业知名专家、学者、教授20余名。本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成员的科研成果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原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等多项奖励。教学方面曾获全国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上海市优秀教材奖等多项奖励。
  二、学科主要研究范围
  现代印刷技术、防伪印刷技术、印刷光学工程、包装创意产业、出版文化与出版史、出版产业经济、数字传播、数字印刷与出版、按需印刷与出版、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动漫画产业与政策、印刷集成系统、复合出版系统、绿色出版与印刷、印刷装备制造与自动化等。
 
医疗器械工程
  2005年9月,“医疗器械工程”被批准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我校医疗器械学科在全国最早开展医疗器械专业人才培养,在行业内声誉很高。在近年的学科建设中,学院通过筛选队伍、优化人选、引进人才,形成了包括生物力学与医械工程技术、医学信息与医学仪器、医疗器械热科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科研梯队。同时,引进博士学位人才十几人。
  主要研究方向的优势、特色及发展前景
  1、生物力学与医疗器械工程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生物力学为基础,研究生物力学、热力学在血流循环系统、人工心脏瓣膜测试、人体假肢、药物制备技术及消防医学等方面的应用。本研究方向在心肌桥模拟、内皮细胞应力培养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形成机理等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属于国内外这一领域创新性的研究;在人工智能下肢、新型药物制备工艺等领域亦具有一定的研究特色。生物力学、热力学是医疗器械工程的重要基础,其与医药工程结合在血流循环治疗与检测仪器、人工假肢及新型药物制备等医药装备的开发应用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医学信息和医学仪器
  医学信息和医学仪器方向主要研究对人体生理病理信息进行检测和成像,并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处理、分析和交换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为理解生命过程和提高临床诊断水平提供新的手段。近年来在上述有关领域已经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其中在医学高频超声成像、医学图像的计算机辅助诊断、核磁共振功能成像(MRI)及其处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一些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用于医学信息检测和成像的医学诊断仪器是医疗器械的重要内容,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医疗器械热科学
  医疗器械热科学应用低温工程学与生物医学相结合进行细胞/组织保存、肿瘤冷热治疗、医疗器械开发等方面的基础性与应用开发研究。生物系统热科学及低温生物医学在我校已具有20多年的历史,在低温冷刀优化设计、血管低温断裂的防止、量热式生物传感器测量技术、生物活体低温保存、低温医学手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居国际先进水平。这一方向为医疗器械的设计与改进、组织器官的保存、药品的开发与储存等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理论依据,且在多个领域保持了技术优势,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预期成效
  力争通过三年的学科重点建设,提升学科的整体实力,并实现硕士点的突破。
  培养出多位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和成果的青年学术骨干,以及一支以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为主的学术梯队,为进一步的学科发展构筑坚实的人才高地。
  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学科交叉的实验研究基地。建设公共基础研究实验平台(包括医学、力学、热学和机、光、电等专业基础学科)和专业研究实验平台(包括生物力学与医疗器械工程、医学信息与医学仪器和医疗器械热科学)。
  力争在三个研究方向各培育出一到两个在该方向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特色科研项目。

  使本学科在科研经费、高质量论文、研究成果的转化率以及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处于国内同类学科院校的前列。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同上)
光学工程(0803)  (同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一、学科概况
  管理科学与工程是管理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该学科侧重于研究同现代生产经营、科技、经济、社会等发展相适应的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应用现代科学方法与科技成就,阐明和揭示管理活动的规律,发展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工具,提高管理的效率。并针对由于世界经济不断变化所产生的新的管理问题,研究创新建立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推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上海理工大学(原上海机械学院)1984年设立系统工程硕士点、1991年设立工业工程硕士点,1998年设立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是上海市非重点院校中唯一设有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校。
  本学科点现拥有教授20名,其中博士导师16名,副教授10名。该学科点与美国、德国、加拿大及台湾和香港地区开展广泛的合作、学术交流。本学科十分重视科研活动,曾先后完成国家863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及各类省市级基金项目50多项、在二级学术刊物以上发表论文500多篇、获得国家级科技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20项,目前在研项目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10多项。
  二、培养目标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是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该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研究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有宽广坚实的管理理论基础,掌握系统深入的管理知识,并能正确地运用管理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方法解决管理方面的有关理论与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广泛了解国际上有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正确的观点、理论、方法或科学地利用最新的研究成果创造性地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工作、教学工作和从事相关的科学研究,并具有继续学习、创新、提高的基础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种主要外语阅读本学科的文献资料,并撰写专业论文,具有较好的听说能力,具备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所需的水平。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三、业务范围
  (一)学科研究范围
  我校本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有:
  1. 管理科学:运筹学算法及其应用软件研究、组合优化的智能算法研究,特别是蚁群算法研究、决策科学中的方法论研究,特别是模糊决策方法研究、企业生产(运作)管理与控制研究、与物流及交通相结合的智能装载与配送算法及其软件研究。
  2.工业工程:先进制造技术理论与应用研究、企业知识管理理论、方法、工具与应用、企业管理模式、复杂制造系统运作管理、现代设备维修管理研究、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
  3.管理工程(含工商管理): 管理工程与行为科学的交叉研究、管理工程与经济学的交叉研究、知识评价研究、管理机制的设计技术研究、具体行业的管理工程方法研究。
  4.系统工程: 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研究、区域规划、复杂系统建模与优化、系统动力学、城市交通污染控制
  5.信息管理及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分析方法与工具、知识获取、挖掘、评价、管理、互联网上供需网络研究及应用、信息安全管理。
  6.科技管理: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技术创新机制研究、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研究、知识管理等
  (二)课程设置
  管理学前沿,经济学前沿和科学研究方法论。
  四、主要相关学科
管理学门类下设的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及有关二级学科;经济学门类下设的应用经济学及有关二级学科;理学门类数学科学下设的运筹学与控制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系统科学及下设二级学科。


上海理工大学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平台
序号类别类别名称所属学院负责人
1国家级平台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过程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光电学院王亚刚
2国家工程实验室分子免疫诊断试剂国家工程实验室版艺学院蔡锦达
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
4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太赫兹波谱与影像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光电学院庄松林
5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111计划”)太赫兹精准生物医学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光电学院朱亦鸣
6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太赫兹科学技术前沿基础科学中心光电学院朱亦鸣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电学院黄卫佳
8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医用光学技术与仪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学院张学典
9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现代光学系统重点实验室光电学院庄松林
10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动力工程多相流动与传热重点实验室能动学院张华
11上海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太赫兹技术创新国际联合实验室光电学院朱亦鸣
12民政部重点实验室民政部神经功能信息与康复工程重点实验室健康学院喻洪流
13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重点实验室新闻出版总署数字传播科学重点实验室版艺学院蔡锦达
14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版艺学院蔡锦达
15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可信数字版权生态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版艺学院施勇勤
16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精密磨削技术重点实验室机械学院李郝林
17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环保制冷剂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能动学院张华
18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汽车底盘机械零部件强度与可靠性评价重点实验室机械学院郑松林
19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数控机床优化技术重点实验室机械学院丁晓红
20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精密光电测试技术与仪器重点实验室光电学院庄松林
21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煤(气)高效燃烧与超低排放重点实验室环建学院张道方
22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厂房大空间健康环境与节能重点实验室环建学院王昕
2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现代微创医疗器械及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健康学院宋成利
2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光学仪器与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光电学院张大伟
25新闻出版总署工程研究中心新闻出版总署数字印刷工程研究中心版艺学院蔡锦达
26上海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极端光学制造与检测工程研究中心光电学院张大伟
27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粉末冶金汽车材料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材化学院薛裕华
28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数控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学院李郝林
29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康复器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学院喻洪流
30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微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学院艾连中
31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介入医疗器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学院程云章
32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快速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学院徐斐
33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环境生物安全仪器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电学院张大伟
34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高性能医疗器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化学院刘平
35省部级平台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生物物质成药性评价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理学院张淑平
36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超精密光学加工与检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光电学院张大伟
37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LED器件检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光电学院戴博
38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生物资源低温保存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健康学院刘宝林
39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可靠性评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机械学院郑松林
40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水下工程检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机械学院朱大奇
41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新能源智能运维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机械学院张建平
42上海市xxxx基地超精密光学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光电学院张大伟
43上海市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市类脑光子芯片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光电学院顾敏
44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太赫兹波谱与影像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光电学院庄松林
45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肿瘤能量治疗技术与器械协同创新中心健康学院刘宝林
46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上海高端医疗装备创新中心材化学院刘平
47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粮食产业(城市粮油保障)技术创新中心健康学院管骁
48交通运输部研发中心卫生防疫技术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能动学院张华
49省部级文科基地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重点培育)学校
50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中国周边经济研究中心管理学院魏景赋
51“十四五”上海民政科研基地“十四五”上海民政科研基地(民政事业殡葬研究方向)管理学院鲁虹

科技发展研究院

科技发展研究院是学校负责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政策,组织申报、管理和验收各类科技项目、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资源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开展科技创新团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科技成果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经纪等工作。负责学校5种期刊的管理、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科技发展研究院领导

姓名

职位

工作职责

电话

刘宝林

科技发展研究院院长

全面负责科技发展研究院工作

55273786

黄烜

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

负责先进技术科研、期刊管理工作

55396993

徐斐

科技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负责纵向、基地平台等工作

55276415

付莹莹

科技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负责横向、成果等工作

55276415




科技发展研究院内设科室

内设机构名称

内设机构职能描述

科室成员和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

负责教委科技年报统计、科技部专项统计、科委科技资源统计、内部经费资产、年终考核、科技简报等。

黄凯、沈晓萍(格致堂301室)

35310902

计划管理科

负责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以及校内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经费配套、验收结题等。

詹伟、黄婕(格致堂301室)

55274272

成果管理科

负责科技报奖申报及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申请及相关工作管理等。


叶锦涛(格致堂301室)

55270566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论文、专著审核统计及相关工作管理等。

曹栩秋(格致堂301室)

55397528

横向管理科

负责技术合同的审批、认定登记申请、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各类大型国际展会,如工博会等;以及产学研交流、技术经纪等。

黄卫东,丁雨鸽(格致堂301室)

55271925

基地管理科

负责重点学科、基地平台建设管理等。

章韡,潘嘉屹(格致堂301室)

55270537

先进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先进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金卡,殷亮,吉莉(格致堂303室)

55271685

期刊管理中心

负责征稿、审稿、定稿、修改、编辑加工、版式处理、发排、校对、征订、发行等一系列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期刊的社会影响,增强办刊实力等。

董伟,石瑛,丁红艺,朱渭波,刘铁英,程爱婕,张磊,毕莉明,黄春燕,何代华

33817286,55270110,55277251,55272843,

55781550

技术转移中心

负责管理学校无形资产、多元化推进和实施成果转化等技术管理与服务工作,通过技术转移工作站等创新模式,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合作、科研载体建设、国际合作交流等职能。

廖玉清,闵华,代昕(格致堂403)

55270890


              庄松林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          

  庄松林,1940年8月生,江苏溧阳人。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上海理工大学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国际光学工程学会和美国光学学会资深会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光学学会荣誉理事、探月计划专家组成员。

   长期从事应用光学、光学工程和光电子学的研究,设计了百余种光学系统及仪器,是国内率先开展光学系统CAD的研究者。主持完成了国内最大的光学仪器设计软件系统,在统计试验总极值最优化方法及公差的非线性模型等方面取得独创性成果。在光学像心理物理实验研究方面开展了国内首创性的工作。他对非相干光学信息处理及彩虹全息技术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被誉为“现代白光信息处理的主要贡献者之一”。在复物体的位相恢复研究中提出多种光学方法,开创了该领域研究的新方向。所研制的CdSe(硒化镉)液晶光阀达到了当时国际先进水平。在梯度折射率光学材料、光栅衍射矢量模态理论,高速光学多通道模/数变换、光通信无源器件和高密度光存储技术等研究中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了国家973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上海市重点基金项目,包括“人眼视觉修复”、“光学成象矢量场理论”、“波导光存储”及“光频左手材料”等基础研究。近年来领导的重点实验室在太赫兹技术、光学超分辨成像、微纳光学工程及医用光学工程等国际前沿领域的研究及产业化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先后在国内外重要刊物Nature Photonics、PRL、Opt.Lett.、Opt.Exp.、Sci.Rep.等发表论文300余篇,著有《光学传递函数》一书。  

   在教学和培养人才方面,为学生开设多门有关光学课程和指导论文工作,1998年以庄松林院士为学科带头人的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博士点获得批准,多年来他亲自指导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四十多名,毕业生在国内外光学工程领域做出很多贡献,指导的博士论文获选2009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和2013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所主持的“光信息技术”获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在教学上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受到学生和各级领导的赞誉。




              顾  敏           

              校务委员会执行主席          

顾敏院士是首位华裔澳大利亚科学院院士、澳大利亚技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士。201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曾任澳大利亚斯威本大学副校长及杰出教授、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主管科技创新创业的副校长及杰出教授。现任上海理工大学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授,并出任校务委员会执行主席。

顾敏在三维光学显微成像和多光子纳米光子学的研究和工程应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是公认的三维光学成像理论的国际权威和先驱者之一,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同行的普遍公认,对现代光学显微成像术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他是双光子荧光共焦显微学的发明者之一,该技术被生物学界视为非常重要的高空间分辨显微技术;顾敏首次在聚合物材料中实现了五维光存储,突破蓝光DVD存储的技术瓶颈,在大数据时代实用意义巨大。他的双光束超分辨存储专利已成功转让给美国(Facebook)、中国等公司;在多维光子晶体、激光光镊和非线性光学内窥镜等方面,取得国际领先水平的系列成果。在Nature Science、 Nature PhotonicsNature Communications等国际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460余篇,出版专著四部,一百四十多次应邀在国际会议上报告。2011年以来先后获得澳大利亚光学学会颁发的Beattie Steel奖章、澳大利亚科学院的Ian Wark奖章、澳大利亚物理学会的Boas奖、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的科学创新奖。

顾敏多年来致力于推动中国光科技发展以及中澳之间的科技合作,他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创建国际一流研发基地和研究平台、合作承担国家“973”和“863”重大项目以及联合发展产业,卓有成效地推动了中国生物光子学和纳米光子学工程科技的成长和发展。


              汪应洛
              管理学院院务会主任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内著名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的专家。50年来一直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应用,致力于我国管理工程、系统工程和工业工程学科的发展与融会贯通。他应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参与完成了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战略规划”、“三峡工程综合经济论证”等研究;较早地将战略理论和战略决策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模型,参与研究“陕西经济发展战略”和“关中高新技术开发带的发展战略”

   他在国内最早提出从有工程实践的人员中培养高级管理人才,是我国管理工程学科第一位博士生导师,培养博士生近百名,主持了十余项国家重大课题的研究,创建了崭新的方法论和模型体系,是国内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和现代管理理论、方法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一位开拓者。他出版著作22部,教材8本,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8项,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



      郑  平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际知名工程热物理学家。现任国际传热传质期刊(Int. J. Heat Mass Transfer)和国际传热传质通讯(Int.Communications Heat Mass Transfer)两份国际期刊中国地区主编,以及其他十二份国际传热和能源类期刊编委。

 长期从事多孔介质传热、辐射传热和微尺度传热三个传热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及其在地热能源的开发、航天热控、燃料电池性能的评估、微电子芯片冷却的应用研究。先后获美国航空航天学会颁发的热物理学奖(AIAA Thermophysics Award)、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传热学纪念奖(ASMEHeat Transfer Memorial Award)、ASME传热学经典论文奖(ASME Heat Transfer Classic Paper Award)、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和美国化学工程学会共同颁发的马可杰克纪念奖(ASME/AIChE Max Jakob Memoiral Award)、日本机械工程学会(JSME)颁发的热能工程国际奖、上海市科技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等,迄今在国际传热和能源期刊共发表SCI收录论文180余篇,SCI他引4400余次,h-指数为39,单篇论文SCI他引最高和次高分别为400余次和390余次。

校名


校徽





校训


校歌

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2023年招生专业(类)目录及专业介绍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机构。

七、招生计划

 

普通类计划5名,其中文史类3名,理工类2名。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科类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数

文史类

会计学

4

3

新闻传播学类

理工类

工业设计

2

工业工程

说明:

(1)新闻传播学类含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3个专业。

(2)录取进入新闻传播学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联招办投档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到专业,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中文、英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新闻传播学类、会计学、工业工程每生每学年6500元;工业设计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教委财〔2012118)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五、其他须知

被录取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部分中德合作专业为德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对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办协商后另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其他选考科目要求的,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其他省份: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2.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经济管理试验班每生每学年6500元,工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每生每学年7000元,专业分流后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收取学费。(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    英语(中美合作)、工商管理(中美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10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 〔2019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教委财〔2012118)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科学共18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包含系统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共14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医理工综合类)包含应用化学、交通工程、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共4个专业。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共2个专业。

经济管理试验班包含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共6个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共3个专业。

设计学类包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共5个专业。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以及部分特色专业等按专业招生。

3.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报名条件

当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保送生、港澳台侨生、民族预科生和中本贯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一年级所修课程平均绩点须达到绩点满分值的60%,即平均绩点/绩点满分≧0.6,学生报名时出具的成绩单也须满足上述条件;

3.学籍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注: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试点高校,学生学籍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位学生出具1份相关证明。

七、招生计划

院系

专业

学费

(元/年)

计划数

(人)

材料与化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5000

12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规则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3512-16日在上海市插班生招生统一报名平台https://cbs.fudan.edu.cn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下述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报名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打印,须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④《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须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2.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试

①考试时间:2023527日上午9:00开考(具体安排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②考试科目:英语、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

4.录取原则

①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及以上者,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合成总分=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

②对于同分考生,按高等数学成绩、高考数学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数学总分比值逐一比较排序。

③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就读,入学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十一、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三、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四、其他须知

1.插班生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将于入学报到时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3.我校不提供住宿,所有插班生新生在校本部走读,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4.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选拔专业所需生源,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

本科

4

3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合作高校为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

本科

4

25

说明:

1.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含系统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4个专业。

2.录取进入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

3.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工作组、考试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策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3.命题工作组

工作职责:学校自主测试的命题及自主测试评分细则的制定。

4.考试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5.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自主测试程序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且已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还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测试。

1.测试时间

自主测试分为2023225日上午、225日下午、226日上午、226日下午四个时间段进行。

每个考生参加的具体时间段由考生于202321618:00-1717:00在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上选定(具体操作办法届时详见网站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选择自主测试时间段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测试时间段。

特别提醒:选定上午时间段的考生请于当日7:30前到达测试地点,选定下午时间段的考生请于当日12:30前到达测试地点。若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上午7:45,下午12:45)仍未到达测试地点,则不准进入考场,将被视作放弃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2.测试地点

我校测试地点在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第一教学楼三楼。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统一考试笔试考试通知单》(以下简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3.现场抽签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在测试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抽签号。抽签号用于确定测试考生的考场号和测试顺序,并作为测试过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识别信息。

 五、自主测试科目及要求

1.测试形式及考察范围

我校自主测试形式为面试。我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面试方式。面试将重点考察考生接受工程教育所必需的知识面、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和语言能力,同时参考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21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zhaoban@uss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春招自主测试。所需材料如下:①《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个人信息表》(见附件),考生需如实填写并将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信息表扫描成PDF格式;②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与《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个人信息表》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

我校面试分两个环节,分别为①英语应用能力测试,面试时间10分钟;②学习与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时间15分钟。每个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为25分钟,考生须参加全部两个环节的测试。每个环节含两部分答题形式:第一部分,考生需回答题库中随机抽取的指定数量的题目;第二部分,面试专家将根据考生的临场表现等情况,提出一定数量且有针对性的问题,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

2.分值

考生在两个面试环节中的得分满分值分别为:英语应用能力测试60分、学习与综合能力测试90分。在各个面试环节中,每位专家依据考生的答题表现评分(学习与综合能力环节的专家将同时参考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

六、相关提示

1.考生考试前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入场核验身份环节外,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当日,考生须佩戴口罩,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从我校杨浦区军工路516号校门进入,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考生入校时若两次测量体温均≥37.3℃,须听从学校安排在指定考场或场次进行考试。

5.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须听从学校安排,按要求进行考试。

6.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学校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从军工路516号校门原路离开。

7.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学校周围人群聚集,送考人员与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我校。

8.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和考试期间避免参与聚集性活动,非必要尽量不外出,并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健全保障机制 

1.我校自主测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2.测试当天,从专家库中抽签确定正式面试专家和候补专家,自主测试所用试题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签决定。

3.所有参加春招的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都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参加培训。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其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的,均须主动申请回避;在测试过程中,面试专家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以应考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若违反保密及回避制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每场测试开考前,考生须在候考室阅读考场规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5.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八、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内容

2139:00-21:00

2149:00-16:00

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16

学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

21618:00-1717:00

考生在学校网站上选择自主测试时间

225-26

学校组织自主测试

31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开通自主测试成绩查询,并开始录取

31-7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38-9

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报名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中具备保送资格的202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英语(科技翻译)、英语 (中美合作)、日语、德语。考生只能填报取得保送生资格语种的相应外语类专业。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择优录取。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届时详见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报名通知。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类信息,各项报名材料均需分别扫描为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报名材料包括:

(一)《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保送生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二)学生高中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四)如有获奖,可上传证书。

六、选拔程序

(一)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学生进行面试,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报考。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将公布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二)学校将根据面试情况,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

(三)拟录取的保送生公示无异议后,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一)上海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各个环节,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55270716

(二)学生所在学校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参加保送生招生工作,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保送学生的保送资格。

八、其他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二)本简章发布后,选拔程序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出台有关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拟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市)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或相关)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2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

(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四、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 (沪教委财〔2012118)

六、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5527071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

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0人,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适当调整。田径项目同一小项A类与B类累加录取名额不超过2人。具体情况如下:

招生项目

小项/位置

项目

总计划

A

B

C

男子田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

015

01

06

08

女子田径

014

01

06

07

男子足球

守门员

01

01

0

0

非守门员

010

05

0

05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各项目的具体报名要求

1.田径: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者。不接受以接力赛获得名次的考生报名。

2.男子足球: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比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三项赛事中,获得过一次前三名成绩的;

2)在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比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三项赛事中,获得过二次前六名成绩的。

3)守门员位置仅限符合足球项目报考条件(1)的考生报考。

注:符合报名要求的比赛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四、选拔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221226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指南(附件1)。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类信息,各项报名材料均需分别扫描为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附件2)。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高中阶段比赛最好名次的成绩册和秩序册。

足球项目还需主力上场队员证明(附件3,由赛事组织单位或所在学校盖公章),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三项赛事的须上传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

成绩册和秩序册须包含封面页、有本人姓名和成绩的页面,在个人信息处划线标注,并盖有体育局竞赛处或所在学校公章。

(二) 资格初审

学校对考生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环节。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体育专项测试

田径和男子足球项目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测。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进行注册报名,报考志愿为上海理工大学。全国统测报名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信息为准。

田径项目全国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为93分,二级运动员为72分。考生按招生项目(男子田径、女子田径)和招生类别,以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田径项目同一小项A类与B类累加录取名额不超过2人。

男子足球项目全国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按守门员位置、非守门员位置,以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同分排序规则:

1.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在田径项目中,若出现不同小项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评分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考生提供的高中阶段比赛最好名次的成绩评分高低排序。

(四) 现场报到

凡通过我校资格初审且全国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报到。未参加现场报到视为放弃报考。现场报到安排在全国统测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到须携带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的原件。如不能提供成绩册或秩序册原件,则须在复印件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分别加盖体育局竞赛处或所在学校公章。其他事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要求执行。

(五)文化测试

1.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拟竞争A类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四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信息为准。

2.全国统一高考

BC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五、录取规则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运动队项目需要,按照考生全国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田径项目同一小项A类与B类累加录取名额不超过2人。获得ABC类资格的名单报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一)获得A类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二)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三)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杨浦区军工路516

体育教学部:021-55270975

招生办公室: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55270716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八、其他须知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可转专业。

(三)若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要求有变化时,则按新要求执行。

(四)本简章发布后,选拔程序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五)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生8600余人。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66人次,省部级人才237人次,高级职称教师952人,博士生导师375人。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

学校的继续教育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并于1988年正式批准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教育的初心和使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信义勤爱,思学志远”校训,树立以人为本和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培养引领职业发展方向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2008年至今,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累计向社会输送26910名毕业生。多年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数次获评“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集体”。2020年,学院又被授予“上海市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称号”。2021年,学院获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特等奖、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第一届院校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誉。2022年,学校教师获上海市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课。师生个人多次荣获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鲍利军、宋姗姗、雷雨等同学曾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名“百姓学习之星”、上海市成人高校“十佳学习标兵”和上海市“百姓学习之星”。


12月7日下午,党校第二期青年教师培训班学员论坛在德国文化交流中心举办。学校党委书记王凌宇出席论坛并讲话。论坛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孙跃东主持。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红、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李川、党校教务长任惠兰及全体培训班学员参加论坛。

全体学员结合自身成长发展过程中教学、科研的经历,聚焦学校和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与对策,分别从优化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完善对专任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接国家和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的科研创新、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交叉、校企合作等多个方面展开交流研讨。

王凌宇认真听取了学员发言,并就青年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交流意见。他对青年教师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对培训班全体学员寄予厚望:一是要勇攀高峰,着力啃下科研攻关“硬骨头”,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多技术领域集成创新,锻造解决“真问题”“大问题”的本领,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二是要加强合作,撬动科技成果转化“支点”。不断拓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合作边界,聚焦问题产出导向,推动学校科研工作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实现从“实验室”到“田间”“工厂”的应用转化,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三是要激发主体意识,走出“小空间”融入“大家庭”。要充分发挥“80后”“90后”“青椒”的活力和创新力,树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自身的发展融入学校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到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对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充分激发青年教师对推动学校发展的“源动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培训班现场

青年教师积极发言交流



选择样式

选择布局
选择颜色
选择背景
选择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