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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07 20:04:53 41
招生电话:0411-84727233,0411-84724303
电子邮箱:bkzs@dlmu.edu.cn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年停办,1929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年再度停办,1939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航务学院与发端于1927年东北商船学校的东北航海学院合并组建大连海运学院,同年,发端于1920年集美学校水产科的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航海类专业实施半军事管理。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学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2000年,大连海运学校“划归管理”。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国际联合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人文社科研究院(航运发展研究院)、留学生教育中心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70年来,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十余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54个本科专业,19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际互认)专业,2个英国轮机工程师及海事科技学会认证(国际区域认证)专业,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门国际海事组织(IMO)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科),1个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8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6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4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含国家级),23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5种辽宁省优秀教材,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4位省级教学名师,1位“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9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交叉学科,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以学科内涵发展为主线,坚持“一流牵引、强化特色、夯实基础、交叉突破”,聚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领域,围绕海洋运输安全与保障技术、高效海运物流系统与运营管理技术、船舶污染防控与节能技术、智能船舶开发及运用技术、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和国际海事规则与海法创新等六大主攻方向,强化工程类、信息类、人文社科类学科群建设。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建有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4个辽宁省一流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生态、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大连海事大学坚持统筹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布局、培育和建设,围绕“双一流”重点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装备精良、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科研基地集群。截至目前,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60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33个市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按照“搭平台,建团队,育人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学校不断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努力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全力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引擎注入强劲动力。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62名,其中教授374名,专职博士生导师205名,聘任二级教授46名,三级教授97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通过共享院士、讲座教授等形式聘任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44人,定期邀请名师大家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在校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45个国家和地区的160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党委书记、校长孙玉清教授作为亚太及大洋洲唯一代表入选国际海事大学执委会。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 (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栉风沐雨百十载,桃李芬芳续华章。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发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的海大传统,致力于引领海事教育,推动交通发展,以“造就业界精英、社会栋梁,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为使命,向着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以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许民强许民强党委书记
性 别:男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9年07月籍 贯:福建 泉州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离退休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党委政策研究室,离退休工作处。联系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单红军单红军校长、党委副书记
性 别:男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8年11月籍 贯:山东 曹县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事业发展规划、质量管理、校友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校友事务与合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外国语学院。
罗钟山罗钟山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性 别:男民 族:满族
出生日期:1972年04月籍 贯:辽宁 丹东
主持纪委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审计、宣传、统战、思想政治、工会、图书与档案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审计处),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工会,体育工作部,图书与档案馆。联系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理学院。
赵友涛赵友涛党委常委、副校长
性 别:男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籍 贯:山东 莒县
负责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本科教学、国际交流合作、继续教育等工作。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联合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留学生教育中心。联系航海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王小勇王小勇党委常委、副校长
性 别:男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4年10月籍 贯:湖北 仙桃
2023年7月,赴新疆挂职,挂职期间不承担学校工作。
赵宝刚赵宝刚党委常委、副校长
性 别:男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7年12月籍 贯:辽宁 兴城
负责学生、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基建、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团委,附属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联系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法学院。
初北平初北平党委常委、副校长
性 别:男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2年5月籍 贯:山东 莱阳
负责科研、研究生培养、财务、信息化建设、学术期刊、产业等工作。分管科技处,研究生院,财务处,人文社科研究院(航运发展研究院),网络信息与综合服务中心,学术期刊中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轮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单位


部门简介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总体的本科生教育发展规划。

2、制定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分专业(类)计划,组织本科专业(类)设置与调整的审核、论证工作,指导学院开展专业评价、评估、认证等工作,拟定专业(类)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学校本科生的通识教育工作。

3、开展学校现代化教学课程资源的开发建设、运行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学院开展课程建设。

4、制定学校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本科教材申报立项、审核出版、选用等工作。

5、组织各专业(类)本科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硕士研究生推免、转专业、大类分流等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开展课程安排、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教学检查等教学工作。

6、负责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修购项目的论证、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实践教学、毕业实习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监督、抽检和管理,负责本科生船舶适任资格培训、评估、考试等组织工作。

7、负责校级考试中心工作,做好本科生校内外各类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8、负责组织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教学改革工作和建设性项目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及其评奖评优培育和申报工作。

研院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校之一,是我国最早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交通系统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研究生教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1954年,为培养航海教育师资人才,学校开始试办研究生班。1981年学校成为恢复研究生教育后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轮机管理工程、船舶电气管理工程、船舶无线电导航技术获得首批硕士学位授权,1984年船机修造工程获得博士学位授权。1984年成立研究生部,2005年更名为研究生院。

    大连海事大学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截至2021年10月,全日制在读研究生6963人,其中博士生1023人,全日制硕士生594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1071人。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99名,其中教授366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95名,聘任二级教授47名,三级教授99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

机构设置

现任领导班子:

院长:纪玉龙(联系电话:0411-84729635);

副院长:康健 (学位与质量、行政)(联系电话:0411-84723809);

副院长:杨家轩 (教务与教研、学籍管理、专业学位教育)(联系电话:0411-84729380)。


研究生院下设5个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组织复试、命题、调剂及录取,接收推荐免试生、硕博连读生及申请-考核生,组织招生宣传及咨询,开展招生工作改革探索与实践。

研究生教务与教研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课程建设、教学管理、课程安排、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教育教学奖项评选、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预警、成绩管理、各类研究生等级考试、研究生院网站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位论文外审、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监督、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证书管理,优秀博士论文项目评审与管理、各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导师培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研究与建设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与实践基地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实践基地建设及运行,行业认证及案例教学改革,行(企)业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籍学历电子信息注册工作。

综合业务办公室主要负责院务管理及档案工作,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文件与档案管理,新闻宣传与信息交流工作,年鉴数据统计,印章管理、设备与资产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组织,日常接待与会议组织。

机构人员



本科项目
2013年,大连海事大学将有11个院系、48个本科专业招收外国留学生。本科留学生学制一般为4年,采用中文教学(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培养计划,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研究生项目
2013年,大连海事大学将有12个院系的37个硕士专业招收外国留学生,并有8个院系的17个博士专业招收外国留学生,其中有2个专业开设了全英文硕士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至2.5年;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培养计划,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除全英文授课项目以外,研究生项目一般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双语教学。

全英授课项目
大连海事大学现设有2个全英本科项目及2个全英硕士项目。全英本科项目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最低开班人数为10人;全英硕士项目为工商管理、物流工程及管理。全英授课项目的学制与中文授课项目一致,申请者应于入学申请时提供雅思或托福成绩单。无雅思或托福成绩者须参加大连海事大学的英语水平入学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我校学习全英授课项目。

预科项目
预科项目针对想要在大连海事大学攻读本科项目但没有汉语基础的留学生而开设。预科生在一年时间里将系统学习汉语、中国文化、数学、英语、物理等课程,并参加各种形式的语言实践、社会考察等教学活动;通过一年的学习,预科生能够掌握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化知识,具备一定的汉语言语交际及跨文化交际能力,基本具备在中国大学攻读本科所需的各种能力。学生在大连海事大学预科学习结束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直接进入大连海事大学本科学习:1. 达到预科班结业标准;2. 获得HSK4级证书。

专业进修项目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丰富的课程教学资源和先进的科研设备与条件,可接收外国学生(包括来自伙伴学校的交换学生)进修部分专业课程或开展合作研究。专业进修生分为普通进修生(进修本科课程)及高级进修生(进修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限一般为1个学期至2个学年。进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进修证书,提供成绩单,不授予学位。

汉语培训项目
大连海事大学汉语培训项目分入门、初级、中级、高级四个教学阶段,提供口语、听力、综合汉语、阅读、写作、中国概况、在华法律基础等必修课程。为满足不同需求,还设有HSK考试辅导、太极拳、书法、茶道等选修课。
汉语培训项目长期班以学期为单位,春季学期为3月至7月,秋季学期为9月至次年1月。每周安排20-22课时必修课,2-4课时选修课。汉语培训项目短期班一般在寒、暑假中举办,时间为2-4周。短期班的具体开课时间及教学内容均可根据申请者的要求酌情安排,最少开班人数为每班6人。

学习之旅项目
大连海事大学一般在每年3月及9月开设学习之旅项目。学习之旅的时间通常为1至4周。具体开课时间、教学内容及活动安排均可根据申请团组的要求酌情安排。学习之旅的内容涉及中国历史、语言、文化、中国美食、茶道、陶艺等多个方面。这些学习内容旨在为外国学生提供更多了解传统中国和现代中国的途径。

科研概况

大连海事大学始终坚持“立足航运、服务交通”的发展理念,贯彻“提高科研质量、强化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面向“四个交通”建设需求,聚焦国家交通运输、海洋与海事领域和地方经济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特色,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加快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在国家交通、海洋与海事等领域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方面支撑引领能力。


近年来,在全校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科技工作呈现“量增质升”的良好态势,科研活动规模、人均科研到款,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科技获奖数量,发明专利、学术著作、论文产出数量,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科技人才等体现科技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核心指标不断突破,优势特色科研领域的学术竞争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以来,全校科技活动经费总规模15.17亿元。共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3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07项,其中科技部、工信部、军委科技委、军委装发部、国防科工局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32项;获得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8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5项,其中重大项目8项、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2项,其中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


“十三五”以来,共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111项,其中,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特(一)等奖24项。累计申请专利1634项、授权专利702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363项、授权439项。国内外检索系统(SCI、SSCI、EI、CPCI、CSSCI)收录学术论文共计4500余篇。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迅速提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28项,其中,依托“高品质航海模拟器”发明专利成立“大连海大智龙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已占领国内80%的市场份额,并进入国际市场;依托“下一代海上通信系统”发明专利,联合中国航天火箭研究院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的科技公司,已成功研制出了中国第一片全协议栈AIS芯片和第一套全自主知识产权的VDES船-岸通信和服务平台系统。


学校坚持统筹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围绕“双一流”重点领域,布局并形成了特色鲜明、装备精良、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科研基地集群。截至目前,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9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持续强化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重大领域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团队2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6个,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3人、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13人,“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22人。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校内外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机制,年均举办各类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近200场,“青年学术沙龙”100余期;定期举办“科技工作活动月”,全面提高科研工作内涵和科研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校园科技文化建设。


目前,学校科技工作呈现快速、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征程中,学校将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聚焦重大任务、提升创新能力、引领行业发展,做大科研体量、做亮科研特色、做高科研水平、做强科研能力,为不断开创学校科技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以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

科研基地概况

近年来,学校坚持统筹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布局、培育和建设,以国家级科研平台为牵引,围绕“双一流”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梯次明晰、特色鲜明、装备精良、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科研基地集群,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平台保证。截至目前,学校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60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35个市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

按照“搭平台,建团队,育人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学校不断创新科研组织模式,稳步推进实体科研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全力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引擎注入强劲动力,为服务交通强国、航运强国战略,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科研基地概况

近年来,学校坚持统筹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布局、培育和建设,以国家级科研平台为牵引,围绕“双一流”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梯次明晰、特色鲜明、装备精良、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科研基地集群,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平台保证。截至目前,学校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60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35个市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

按照“搭平台,建团队,育人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学校不断创新科研组织模式,稳步推进实体科研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全力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引擎注入强劲动力,为服务交通强国、航运强国战略,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2018年12月,教育部发布2018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我校牵头组建的“辽宁海洋运输绿色与安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围绕海洋运输相关领域,学校于2011年8月正式启动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工作,并作为牵头单位,联合行业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10家单位共同签署协议,开展协同攻关合作。面向国家和辽宁海洋运输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需求,中心设置了六个研究方向,分别是:船岸信息一体化航海安全保障技术方向、绿色船舶节能减排新技术方向、海运系统优化理论与低碳高效运营技术方向、智能船舶开发及运用技术方向、海底工程技术方向、国际海事规则与海法创新方向。

中心自组建以来,坚持以协同创新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全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提升,先后在船舶压载水检测和处理、船舶安全保障、深海救助打捞等领域取得关键突破,并进一步促进了重大成果转化和高水平团队培育。

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

2020年2月1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文公布了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的认定结果。作为我国业内首个重点科研平台无人船舶实验室,将由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船级社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共同开展后续的建设工作,这是我国无人船事业的重要开端。

无人驾驶船舶技术与系统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围绕着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开展①无人船舶智能决策与自主运行控制技术、②岸基遥测遥控、岸基信息支持与通信保障技术、③无人船舶智能设备感知与能效管理技术、④无人船舶人工智能理论与法律法规研究等。

无人货物运输船舶不仅仅涉及设计建造问题,还需要解决无人船舶的运用、维护保养、航行保障、法律法规保证及人才培养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实现全生命周期内的智能化、无人化和安全运行,保证服务于交通运输行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根据无人船舶的技术发展趋势,为了更好地开展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的研究,本实验室设立了9个研究方向:主要开展①船舶智能航行技术与系统研究;②船舶远程监控与岸基支持研究;③无人驾驶船舶智能通信导航技术研究;④无人驾驶船舶智能运维技术研究;⑤无人驾驶船舶智能能效技术研究;⑥无人驾驶船舶电力系统技术研究;⑦无人驾驶船舶高效设计与结构强度监测研究;⑧无人驾驶船舶基础理论研究;⑨无人驾驶船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研究。

本实验室在无人驾驶船舶领域处于国际前沿,具有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条件。本实验室人员包括国家级科技专家、参加IMO技术工作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以及其他各类科技人才等。近3年来本实验室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1项、大连市科技奖励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0余项,软件著作权10余项;承担了国家级项目25项、省级重要项目9项、大连市以及企业项目等30余项,科研经费达1.5亿元;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SCI收录论文80余篇、EI收录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3部。

近3年在无人驾驶船舶领域,本实验室作了大量工作,与海军共同开发无人船项目,与中国船级社合作开发智能能效管理系统,为海兰信公司研发智能机舱,承担工信部项目无人船国际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适用性研究课题,在无人驾驶船舶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本实验室参与了《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的制定工作和《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的编写工作。向交通运输部提交了“无人货物运输船舶关键技术研发”建议书,向科技部提交了“关于推进无人驾驶船舶研发的建议”,得到了两部的认可。举办了两次无人船国际学术会议,扩大了国际影响。

学校概况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年停办,1929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年再度停办,1939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航务学院与发端于1927年东北商船学校的东北航海学院合并组建大连海运学院,同年,发端于1920年集美学校水产科的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航海类专业实施半军事管理。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学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2000年,大连海运学校“划归管理”。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国际联合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人文社科研究院(航运发展研究院)、留学生教育中心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70年来,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十余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54个本科专业,19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际互认)专业,2个英国轮机工程师及海事科技学会认证(国际区域认证)专业,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门国际海事组织(IMO)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科),1个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8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6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4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含国家级),233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5种辽宁省优秀教材,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4位省级教学名师,1位“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9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交叉学科,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以学科内涵发展为主线,坚持“一流牵引、强化特色、夯实基础、交叉突破”,聚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领域,围绕海洋运输安全与保障技术、高效海运物流系统与运营管理技术、船舶污染防控与节能技术、智能船舶开发及运用技术、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和国际海事规则与海法创新等六大主攻方向,强化工程类、信息类、人文社科类学科群建设。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建有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4个辽宁省一流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生态、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大连海事大学坚持统筹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布局、培育和建设,围绕“双一流”重点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装备精良、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科研基地集群。截至目前,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60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33个市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按照“搭平台,建团队,育人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学校不断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努力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全力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引擎注入强劲动力。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62名,其中教授374名,专职博士生导师205名,聘任二级教授46名,三级教授97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通过共享院士、讲座教授等形式聘任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44人,定期邀请名师大家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在校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45个国家和地区的160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党委书记、校长孙玉清教授作为亚太及大洋洲唯一代表入选国际海事大学执委会。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 (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栉风沐雨百十载,桃李芬芳续华章。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发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的海大传统,致力于引领海事教育,推动交通发展,以“造就业界精英、社会栋梁,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为使命,向着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以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大连海事大学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录取后进一步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完全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航海类专业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根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可不参加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在完成船上见习并通过直属海事局组织的船员适任评估后,分别直接申领无限航区二副(含GMDSS通用操作员)、二管轮、电子电气员证书。相关政策具体以毕业时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对我校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等效认可政策为准。

二、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

2.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人数比例约为6:3: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专业方向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具体分流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行分流。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均按照ABET(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标准执行教学计划。

2.在报到时,学校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大连海事大学学籍;按照休斯顿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休斯顿国际学院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结束前须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多邻国测试105分的标准方可注册休斯顿大学学籍,未按要求时间达到语言标准的学生,须按照《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调整学习计划,编入下一年级,进一步强化英语学习,达到语言标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23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4800元/生·学年:政治学与行政学。

2.52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安全工程、海事管理、轮机工程(陆上专业)、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金融工程、日语、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公共管理类(所含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退大类培养期间学费差额)。

3.5520元/生·学年:法学。

4.598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

5.80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200元/生·学年。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辽宁省教育厅新批标准执行。

四、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设有高额度、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是学生应聘的“特色名片”;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采用奖学与支持海外游学相结合的奖励形式,是海大学子力争上游的奋斗目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现全覆盖,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三条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毕业后选择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 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启航计划”。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9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人数比例,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3年4月10日-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考生只需网上提交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1.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科特长按顺序申报5个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

2.填写个人陈述。须诚恳陈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特长爱好,个人发展规划,申请我校及第一志愿专业的理由等。

3.上传附加材料。须上传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上传申请表。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须确认志愿,下载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审核基本条件。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2.审核报名材料。经有关省(区、市)基本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认定入选资格。学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高校专项“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1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高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学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情况,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3076。

2.严格遴选审核专家。选派师德师风高尚、责任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高的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3.考生须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相关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为进一步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共5人,各专业计划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类)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类)目录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电子照片;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5)考生诚信承诺书;

(6)中学成绩证明;

(7)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具体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3.录取:学校依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等,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专业,并通过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及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若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相关程序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监督机制

1.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411-84723076。

2.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具体事宜请查看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大连海事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19日。

4.征集志愿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31日。

5.征集志愿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25日。

6.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7月中旬。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86-411-84727233

传       真:+86-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为进一步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共5人,各专业计划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类)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类)目录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电子照片;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5)考生诚信承诺书;

(6)中学成绩证明;

(7)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具体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3.录取:学校依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等,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专业,并通过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及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若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相关程序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监督机制

1.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411-84723076。

2.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具体事宜请查看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大连海事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19日。

4.征集志愿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31日。

5.征集志愿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25日。

6.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7月中旬。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86-411-84727233

传       真:+86-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保送生招生工作管理,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经教育部认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被遴选为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具备保送资格、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均接受考生申请。

2.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说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表

请点击下载《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1)内容要求

①《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

②符合保送生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考生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

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⑤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⑥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手写《个人自荐信》(说明报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长特点、参加课外活动情况、今后自我发展规划和想法等)。

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邮寄要求

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请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邮寄地址: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邮编:116026)。邮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同时,须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kzs@dlmu.edu.cn)。

四、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保送生招生考核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保送生考核的人选。

2.笔试。各科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数学、外语两科。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总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专业,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由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3.所有保送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六、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3076。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保送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bkzs.dlmu.edu.cn

八、其他说明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大文化

大连海事大学作为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高等航海学府,拥有底蕴深厚、独具特色的海大文化。海大文化源于每个海大人、每件海大事的积累和积淀;源于海大一草一木、一石一像、一楼一景的装饰和建造;源于海大建设发展过程中付出汗水和心血的凝练和凝聚。近年来,学校致力于“以物化文、以文化人”的校园文化载体建设,坚持“弘扬海大文化,建设文化海大”,构建了具有时代特征,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

海大文化:

海大校训——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海大精神——坚定 严谨 勤奋 开拓;

育人主线——尚德修身 励志敦行 感恩铭心 济世经邦;

文化理念——待生如子 爱校如家;

海大传统——同舟共济 艰苦卓绝 科学航海 爱国为根。

1、海大校训: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学汇百川”出自东汉王充《论衡•别通篇》:“人含百家之言,犹海怀百川之流也。”意指海大人具有大海般的胸襟,虚怀若谷;海大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善于汇聚八方英才,汲取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

德济四海”系化用《周易•系辞上》“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中的“道济天下”。意指海大人以德为本,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德才兼备,具有服务社会、经邦济世、造福人类的志向、责任和能力。

2、海大精神:坚定 严谨 勤奋 开拓

坚定——船锚——海大人像船锚一样信念坚定、目标坚定、意志坚定;

严谨——船钟——海大人像船钟一样严谨求真、严谨求实、严谨求是;

勤奋——船桨——海大人像船桨一样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无私奉献;

开拓——舵轮——海大人像舵轮一样开拓进取、开拓向前、开拓发展。

3、育人主线:尚德修身 励志敦行 感恩铭心 济世经邦

尚德修身——以圣人之言感怀当下,凭金玉良言清明心境;

励志敦行——景仰其风范,继承其精魂,发奋于当下,成就于未来;

感恩铭心——眷恋海大、感恩师长、饮水思源、回报母校;

济世经邦——成就事业、润物无声、振兴航运、惠世强国。

4、文化理念:待生如子 爱校如家

对待学生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

对待学校像对待自己家庭一样;

大连海事大学虽然不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但我们要努力成为对学生最好的大学。

5、海大传统:同舟共济 艰苦卓绝 科学航海 爱国为根

同舟共济——休戚相关、患难与共,体现风雨同舟的团结精神;

艰苦卓绝——力排万难、追求卓越,体现自强不息的超越精神;

科学航海——崇尚科学、钻研技术,体现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  

爱国为根——热爱祖国、热爱海洋,体现勇于奉献的爱国精神。

张  艳: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管理专业2019级本科生。高中前三年就读于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复读于平邑赛博高中。第一年高考分数496分,第二年高考分数591分。现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

这是一段心中藏之,无一日忘记的珍贵记忆。

和你们不同。2015年,我中考。是的,2015年。我以625分进入县重点高中。刚进入班里时,我是班里的前五名。高一一年我仍然保持着自己的成绩,不上不下。高二那一年,我到达学习巅峰,多次考取东校区理科第一名,赶超实验班的很多同学。那一年,我也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我曾在红旗下讲话,光荣榜上经常出现我的身影。然而,直到高三,所有的荣耀都散失了它的光芒。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一年,我开始莫名地出现复习各种的不适。在“一模”考试的时候,我凭借自己原本的基础(可以说成另一种意义上的“啃老”)仍然考取了590分这一很不错的成绩。后面的二、三轮复习,我开始跟不上节奏。面对众多的考试,我很多时候只追求数量而不去管质量。我的成绩开始慢慢起伏不定,开始下滑。当我开始想要去改变自己的状态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来不及。

2018年6月8号,当我走出考场,我心中根本没有之前想过的那种如释重负。在等待高考成绩的那段时间里,我心中仍然有一种未被判刑的“幸运”。高中三年所有的荣耀,都在2018年高考分数发布的那一刻化为一场巨大的讽刺。6月24日下午,我登陆山东省考试官网,点开查询通道,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我想的“系统繁忙”等提示,过程似乎很成功。然而当我点开——496分!直击心脏的分数。没有人会想到我落榜,面对所有人的错愕与惋惜,我却知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一切的一切,只能自己背负。复读!我只有这一条路。后来好几天我都在低沉,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我就只是记得,哭的自己不想哭了就爬起来学习。

日子并不允许我低沉太久。八月底我就背起行囊开始了我的“高四”生活。我来到了西校区。在高中期间,也因为一些原因来过西校区,但当时的我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以“复读生”的身份再次来到这里。西校区和新校区——东校区相比,各方面的设施都差一些。从六人间到十人间,从一楼到五楼……有一次因为不习惯西校区的设施,打开水的时候开水洒到了手上,那一刻真的很委屈,很想哭。可是我自己心里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抱怨这些。坐在这里,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孔,心中却只有好好学习这一个想法。我们和高三年级在一个学校里,有时候会看见高三因为成绩哭又因为成绩笑,想起自己的曾经。复习班里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真正的是三点一线的生活,就算是高三年级很普通的百日誓师大会,我们也没有。

迎着星光来,踏着月光去。很多时候,早上坐在空荡荡教室里,心里有的却是一种莫名的踏实。晚上很多时候都是在教室待到最后一个(有时候听舍友说我曾说梦话在解数学题)。认认真真的听每一堂课,抓住每一个问题并加以解决。下课的时候,我也不会像先前那样坐不住,很多时候只是起来上个厕所。高中三年几乎都是在餐厅吃饭,而到了高四,却把在餐厅吃饭看成了一种奢侈。很多时候你会看见一边吃饭一边解题的我,甚至有时候把饭放在一边,后来上课了,饭也吃不成了。三点一线的生活中,每两点之间都是用小跑完成的(这也正是我后来想去曾复读过的学校去看看的原因之一,因为太过匆忙……)。每学会之前不懂得一个知识点,心中就会开心;每解出之前不会解的题目,心中都是满足。我也曾在心里调侃过自己,这一年做的语文习题比高中三年做的还多。

很多人把复读看成是一件很“悲惨”的经历,而我却把在复习班里的每一天看成是一种享受,一种即将实现理想的享受。这一年平坦但却不平淡。我也会偶尔因为一次考试被数学老师在办公室凶的很惨(当然我知道老师这是为了我好),也会因为偶尔的小情绪而丧失一会儿斗志……这一年,很少和家里联系,只是报喜不报忧,每一次和家里打电话都是:我很好。


这一年,曾汗流浃背;这一年,曾被冻得手脚通红;这一年,曾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一年,曾梦想破茧成蝶……

不快不慢,一年刚刚好。

2019年6月8日,我终于体验到了如释重负的感觉。591分,也许并不高,但这也是我一年的见证吧。后来为了实现我的“大海梦”,我选择了大连海事大学,也很庆幸进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许多美好的东西,在心灵经历沧桑之后变成永恒。

当踏入大连海事大学的那一刻起,我们便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交小通。在这里,我认识了帅气认真的指导员,认识了待我们如弟弟妹妹的学长学姐,认识了五湖四海的同学……在没上大学之前,我们听过来自家长、老师们“善良的谎言”:等你上了大学之后就轻松了。当自己亲自体验时,并没有他们所说的轻松。的确,没有高中老师那样揪着你做作业,没有班主任在后门时不时的吓你一跳,也没有父母在耳边时常唠叨你学习……然而,这才是新征程的开始。你可以选择59分,你也可以选择60分,又或者是95分。一张毕业文凭并不能给你太多,其他的都是自己争取来的。我时常可以看见身边的同学早上早起去练习口语,下了课匆匆忙忙的跑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满座的现象。参加了“十佳大学生”的颁奖仪式又让我心潮澎湃。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同学突然不适应这种“放飞”的生活,而我却凭借自己住校七年的基础,很快的适应了这种生活,在宿舍更多的时候像个大姐姐。我也在班干部竞选中成功入选为团支部书记,这真的是个很锻炼自己的过程,我也努力完善自己,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现在你见到我时,更多的时候是在自习室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学习。大学与高中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大学的课外活动丰富。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让我们眼花缭乱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知识。对于社团活动,我也在“百团大战”中加入了自己心仪的社团,去实现自己的迷彩青春支教梦……我知道自己的大学来之不易,我应当倍加珍惜,未来可期。


如果第一年,我选择将就,那么现在我就不会在海大。好在,我选择了奋斗……梦想也许会迟到,但因为奋斗,梦想永不会缺席。愿广大高三学子们都能够梦想成真,金榜题名!

 科研基地概况

近年来,学校坚持统筹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布局、培育和建设,以国家级科研平台为牵引,围绕“双一流”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梯次明晰、特色鲜明、装备精良、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科研基地集群,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平台保证。截至目前,学校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60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35个市级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

按照“搭平台,建团队,育人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学校不断创新科研组织模式,稳步推进实体科研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全力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引擎注入强劲动力,为服务交通强国、航运强国战略,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大连海事大学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录取后进一步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完全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航海类专业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根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可不参加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在完成船上见习并通过直属海事局组织的船员适任评估后,分别直接申领无限航区二副(含GMDSS通用操作员)、二管轮、电子电气员证书。相关政策具体以毕业时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对我校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等效认可政策为准。

二、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

2.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人数比例约为6:3: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专业方向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具体分流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行分流。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均按照ABET(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标准执行教学计划。

2.在报到时,学校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大连海事大学学籍;按照休斯顿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休斯顿国际学院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结束前须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多邻国测试105分的标准方可注册休斯顿大学学籍,未按要求时间达到语言标准的学生,须按照《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调整学习计划,编入下一年级,进一步强化英语学习,达到语言标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23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4800元/生·学年:政治学与行政学。

2.52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安全工程、海事管理、轮机工程(陆上专业)、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金融工程、日语、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公共管理类(所含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退大类培养期间学费差额)。

3.5520元/生·学年:法学。

4.598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

5.80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200元/生·学年。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辽宁省教育厅新批标准执行。

四、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设有高额度、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是学生应聘的“特色名片”;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采用奖学与支持海外游学相结合的奖励形式,是海大学子力争上游的奋斗目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现全覆盖,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三条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毕业后选择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 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启航计划”。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9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人数比例,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3年4月10日-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考生只需网上提交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1.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科特长按顺序申报5个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

2.填写个人陈述。须诚恳陈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特长爱好,个人发展规划,申请我校及第一志愿专业的理由等。

3.上传附加材料。须上传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上传申请表。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须确认志愿,下载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审核基本条件。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2.审核报名材料。经有关省(区、市)基本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认定入选资格。学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高校专项“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1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高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学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情况,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3076。

2.严格遴选审核专家。选派师德师风高尚、责任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高的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3.考生须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相关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为进一步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共5人,各专业计划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类)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类)目录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电子照片;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5)考生诚信承诺书;

(6)中学成绩证明;

(7)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具体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3.录取:学校依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等,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专业,并通过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及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若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相关程序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监督机制

1.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411-84723076。

2.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具体事宜请查看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大连海事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19日。

4.征集志愿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31日。

5.征集志愿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25日。

6.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7月中旬。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86-411-84727233

传       真:+86-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为进一步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共5人,各专业计划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类)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类)目录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电子照片;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5)考生诚信承诺书;

(6)中学成绩证明;

(7)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具体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3.录取:学校依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等,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专业,并通过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及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若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相关程序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监督机制

1.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411-84723076。

2.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具体事宜请查看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大连海事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1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19日。

4.征集志愿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31日。

5.征集志愿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25日。

6.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7月中旬。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86-411-84727233

传       真:+86-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保送生招生工作管理,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经教育部认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被遴选为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具备保送资格、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均接受考生申请。

2.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说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表

请点击下载《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1)内容要求

①《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

②符合保送生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考生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

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⑤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⑥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手写《个人自荐信》(说明报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长特点、参加课外活动情况、今后自我发展规划和想法等)。

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邮寄要求

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请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邮寄地址: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邮编:116026)。邮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同时,须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kzs@dlmu.edu.cn)。

四、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保送生招生考核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保送生考核的人选。

2.笔试。各科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数学、外语两科。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总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专业,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由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3.所有保送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六、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3076。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保送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bkzs.dlmu.edu.cn

八、其他说明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大文化

大连海事大学作为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高等航海学府,拥有底蕴深厚、独具特色的海大文化。海大文化源于每个海大人、每件海大事的积累和积淀;源于海大一草一木、一石一像、一楼一景的装饰和建造;源于海大建设发展过程中付出汗水和心血的凝练和凝聚。近年来,学校致力于“以物化文、以文化人”的校园文化载体建设,坚持“弘扬海大文化,建设文化海大”,构建了具有时代特征,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

海大文化:

海大校训——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海大精神——坚定 严谨 勤奋 开拓;

育人主线——尚德修身 励志敦行 感恩铭心 济世经邦;

文化理念——待生如子 爱校如家;

海大传统——同舟共济 艰苦卓绝 科学航海 爱国为根。

1、海大校训: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学汇百川”出自东汉王充《论衡•别通篇》:“人含百家之言,犹海怀百川之流也。”意指海大人具有大海般的胸襟,虚怀若谷;海大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善于汇聚八方英才,汲取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

德济四海”系化用《周易•系辞上》“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中的“道济天下”。意指海大人以德为本,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德才兼备,具有服务社会、经邦济世、造福人类的志向、责任和能力。

2、海大精神:坚定 严谨 勤奋 开拓

坚定——船锚——海大人像船锚一样信念坚定、目标坚定、意志坚定;

严谨——船钟——海大人像船钟一样严谨求真、严谨求实、严谨求是;

勤奋——船桨——海大人像船桨一样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无私奉献;

开拓——舵轮——海大人像舵轮一样开拓进取、开拓向前、开拓发展。

3、育人主线:尚德修身 励志敦行 感恩铭心 济世经邦

尚德修身——以圣人之言感怀当下,凭金玉良言清明心境;

励志敦行——景仰其风范,继承其精魂,发奋于当下,成就于未来;

感恩铭心——眷恋海大、感恩师长、饮水思源、回报母校;

济世经邦——成就事业、润物无声、振兴航运、惠世强国。

4、文化理念:待生如子 爱校如家

对待学生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

对待学校像对待自己家庭一样;

大连海事大学虽然不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但我们要努力成为对学生最好的大学。

5、海大传统:同舟共济 艰苦卓绝 科学航海 爱国为根

同舟共济——休戚相关、患难与共,体现风雨同舟的团结精神;

艰苦卓绝——力排万难、追求卓越,体现自强不息的超越精神;

科学航海——崇尚科学、钻研技术,体现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  

爱国为根——热爱祖国、热爱海洋,体现勇于奉献的爱国精神。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先进技术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2023年先进技术联合培养专项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类型及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5人,每位招生导师1个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全日制定向或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按定向研究生统计。非定向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前,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的,不予注册学籍。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须是校内导师先进技术联合培养单位。

二、招生学院、专业、方向和导师

招生导师名单、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

航海学院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3.航海仿真

   

航海学院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1.海上信息工程

张振铎  

轮机工程学院

轮机工程

03.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

宋永欣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1.运载工具摩擦、磨损机理与控制技术

徐久军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03.环境毒理学与监测技术

孙野青  

三、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四、考生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4)须为本校2020级或2021级非定向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23530-202365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注:无需缴纳报名费。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23530日至202366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接受材料邮寄)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三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 1)。

②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⑤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外语能力等证明材料。

另外,报考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3),以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学业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报考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以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学业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六、考核

学院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36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并保留至少3年。

七、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且考核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分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1.有关学费、学制、奖助等相关事宜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执行。

2.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如遇疫情等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工作时间或方式等,并及时发布通知。

5.本通知如有与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学校会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6.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邮箱

航海学院

0411-84723953

dmu_navigation@163.com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

15998607971

lunjiyjs2020@dlmu.edu.cn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411-84729330

dlhs2005@163.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28910

mengzhen@dlmu.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508)。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院、专业、方向及导师组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组

013)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6)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部专项计划)

曲建武 教授(组长)

吴云志 教授(组员)

二、招生人数

3人。其中专职辅导员不少于2人,专职辅导员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3人中,本校生源最多1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在此范畴。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5.报考人员需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获得报考导师组组长的书面推荐意见,并获得其他至少一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含)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程序

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缺少任一阶段,报名无效。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 间:2023411-2023418日。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注意事项:不需缴纳报名费。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时间:2023411-2023419日。(工作日的上午 8:10-11:00,下午13:40-16:3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3.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接受材料邮寄)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三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 1)。

②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⑤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外语能力等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⑨体检表(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模板见附件3)。

⑩《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此表需经由报考人员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人事部门以及所在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并盖章确认。如以专职辅导员身份报名,需另填写《专职辅导员报名资格证明》(见附件5

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五、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本简章、《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于2023430日前,以申请-考核的方式完成相关考核工作。

六、录取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且考核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分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被录取为此专项计划的考生,就业方式为定向。相关考生需在正式录取前向我校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

3.被录取为此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博士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应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七、入学时间及学制

2023年秋季入学,学制为4年。

八、学费

学制内10000//人。

九、联系方式

1.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411-84728926,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海楼307),联系人:王老师。邮政编码:116026

2.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

十、其他

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如遇疫情等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工作时间或方式等,并及时发布通知。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作为首批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大连海事大学自1955年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到目前为止,已为9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本、硕、博等各类来华留学人才5000余名。


学校一直将来华留学工作视为国际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服务国家交通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学校坚持“发挥特色、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稳步扩大”的办学理念,秉持“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国声音”的办学宗旨,以培养知华、友华、爱华高层次国际人才为目标,以发展来华留学提质增效和内涵建设为核心,持续打造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来华留学教育品牌,为“一带一路”沿线国交通运输发展持续输送人才,为国家交通外交战略储备人脉资源。

2023年11月28日,学校召开教师干部大会。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领导干部管理处处长刘强出席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教授、机关中层干部、二级单位党政正职参加会议。

会上,刘强宣读了交通运输部党组和交通运输部的任职通知。经交通运输部党组研究决定,曾庆成同志任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常委;经交通运输部研究决定,曾庆成同志任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

曾庆成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部党组的决定,将矢志奉献学校、献身交通、服务强国,全力以赴协助书记、校长,坚决维护学校领导班子团结,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紧紧依靠干部师生,恪尽职守、接续奋斗、廉洁自律,奋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信任和师生支持。

党委书记许民强代表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学校党委完全拥护、坚决服从部党组的决定。希望曾庆成同志尽快转变角色、敢于善于担当、锐意创新进取,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会上许民强通报了学校近期的重点工作,他强调,学校正处在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部省市领导高度关心重视学校发展,对海大寄予厚望。全校教职员工要团结一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不辜负部党组和辽宁省委、大连市委的信任重托和殷切期望,把握住重大发展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坚决扛起建设世界一流海事大学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面向未来,学校领导班子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契机,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团结带领全校干部师生一道,守正创新、接续奋斗,在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融入辽宁振兴发展的时代大潮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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