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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05 22:10:48 58
招生电话:025-58731378,025-58731333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 学校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另在南京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683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73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230人。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等9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学校设有24个专业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雷丁学院(中英合作)、沃特福德学院(中爱合作)、长望学院(拔尖培养)、龙山书院(大类培养)、藕舫学院(创新创业)、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高水平办学机构。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2000余名专任教师中包括中科院院士2人、海外院士16人、IAA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17人、省部级人才500余人。现拥有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江苏双创团队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50个。

学校坚持科教融合理念,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全国唯一省属院校首批入选大气科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获批计算机科学、数学江苏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学院获批国家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实践教学平台。30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个专业分别通过英国皇家学会和CLIP国际认证,3个专业获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3个专业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开设大气科学拔尖班、华为实验班、腾讯实验班、京东实验班、国科大联培班、社科大联培班、奇安信英才班、海康威视英才班等。31门课程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获批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以及4门省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获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建有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气候与环境变化国际联合实验室、数学取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水利部水文气象灾害机理与预警重点实验室(筹)、中国气象局气溶胶与云降水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局生态系统碳源汇重点开放实验室(培育类)等40多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建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和“大气环境与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其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入选教育部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中国科协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有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共建基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4个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大气科学学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阅江学刊》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65万余册,数据库总量近60种,中外电子图书199万余种,电子期刊227万余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期刊996种,是国内大气科学类文献最齐全的高校图书馆。

学校秉承“艰苦朴素、勤奋好学、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优良校风,恪守“明德格物、立己达人”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拔尖精英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国际化人才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获2022年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学生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等众多竞赛最高奖项。毕业班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超60%。学校位列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第33位。近三年,研究生省级以上竞赛获奖614项,其中,国家级获奖251项。本科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升学率(含出国)43.04%以上。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20余万人,校友中涌现出一批两院院士、部委领导、央企高管、战略专家、国际组织官员等杰出人才,众多校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气象行业的业务骨干和科研精英,学校被誉为“气象人才的摇篮”。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引领。自“十三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00余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含课题专题)201项、省部级项目363项,获批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气候系统预测研究中心”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标志性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2项、(人文社科类)省部级项目343项,获授权专利3638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185项,获批国家首批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学校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和省部级科技奖百余项,另获卡尔·古斯塔夫·罗斯贝奖章、美国地球物理学会全球环境变化职业中期奖、美国地球物理学会霍尔顿青年科学家奖等国际性奖项多项。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中心。学校获批“天气气候变化与预测技术”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外专项目42项,2名外籍专家荣获江苏省外专最高荣誉“江苏友谊奖”,5名外籍专家入选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名单。多项研究成果刊发于《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推动海内外合作共建,着力汇聚办学资源、拓展办学空间,与全国各省市区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所、海洋所、遥感所、自动化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中船重工724所、716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社科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惠普企业服务集团(DXC)、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全面深化合作,与南京钢铁、亨通光电、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航天宏图、国睿科技、腾讯云、奇安信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联合成立校企研究院。建有北京研究院,南京、苏州、无锡、南通和安徽天长等校地联合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深入推进“中国气象谷”产教学研融合式发展,高标准推进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建设,谱写学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曼彻斯特大学,俄罗斯国立水文气象大学等100多所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创办的雷丁学院,是首批“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高校;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的沃特福德学院,开展面向信息工科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是全国少见的同时拥有两个本硕一体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校。建有国际教育学院,拥有中国政府、商务部、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南京市政府奖学金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创办巴哈马大学“孔子学院”;设在学校的“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及“亚太经社会/台风委员会培训中心”,已为15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5100余名高级气象科技人员和管理者,是全球学员覆盖范围最广、质量名列前茅的培训中心,多次获世界气象组织高度评价和嘉奖。

迈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展望“十四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永恒主题,以服务支撑国家和地方创新驱动发展为战略导向,聚焦“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战略目标,坚持“开放、协同、特色”发展理念,秉承“笃行以生为本、厚植大学精神”办学宗旨,“面向行业、面向地方、面向国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作出更大贡献。

管兆勇    党委书记

李北群    党委副书记、校长

闵锦忠    党委副书记

周乃贵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监察专员

胡明保    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韦忠平    党委常委、副校长

金自康    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海山    党委常委、副校长

朱大梅    党委常委、副校长

马   嫣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   博    副校长

吴   攀    党委常委、副校长(挂职)

管兆勇  党委书记

李北群  党委副书记、校长

闵锦忠  党委副书记

周乃贵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监察专员

胡明保  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韦忠平  党委常委、副校长

金自康  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海山  党委常委、副校长

朱大梅  党委常委、副校长

马   嫣  党委常委、副校长

吴   攀  党委常委、副校长(挂职)

张新厂  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

吴   波  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

陈   涛  党委常委、党委统战部部长     


校训

明德格物 立己达人

校风

艰苦朴素 勤奋好学 追求真理 自强不息

校标

校歌

同心创辉煌

同心创辉煌(抒情版)音频.mp3

同心创辉煌(进行曲版)音频.wma

战略目标

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

发展理念

开放发展 特色发展 协同发展

办学宗旨

笃行以生为本 厚植大学精神

战略布局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大气科学学科群建成世界一流为主体,环境生态和信息工科学科群建成国家一流为两翼,形成基础学科群、支撑学科群和一流学科群的三维学科生态体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法语、日语。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和外教的基本要求以及学校办学实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

(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学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投档时,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五)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若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六)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七)我校只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八)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九)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十)对于艺术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各类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相关工作。

(十一)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与大院大所进行联合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学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20%的学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第七章  与知名企业进行联合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腾讯实验班)、通信工程(华为实验班)、软件工程(海康威视实验班)、信息安全(奇安信实验班)、供应链管理(京东实验班)。

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间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八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学校雷丁学院就读。

学校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五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学制为四年。以上五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学校沃特福德学院就读。

学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前三年在学校艺术学院就读,第四年赴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就读。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57000元/生•年。沃特福德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5400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378

招生监督电话:025-58731002

江苏省招生咨询QQ群:830860267

省外招生咨询QQ群:671159544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办官方微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

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信箱:zsb@nuis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中蝉联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8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确定)。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专业、与大院大所联合培养专业、与知名企业联合培养专业、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本年度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专业

备注

物理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腾讯实验班)

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通信工程(华为实验班)

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信息安全(奇安信实验班)

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软件工程(海康威视实验班)

与海康威视联合培养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遥感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供应链管理(京东实验班)

与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大气科学类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应用气象学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电子科学与技术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安全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自动化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信息工程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环境工程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

海洋科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应用统计学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应用物理学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材料物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测绘工程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师范类

物理学(师范)

师范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师范类

物理

地理或化学二选一

地理信息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农业资源与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地理科学(师范)

师范类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历史

不限

财务管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金融工程(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法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汉语言文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供应链管理(京东实验班)

与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汉语言文学(师范)

师范类

英语(师范)

师范类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物流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行政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翻译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汉语国际教育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英语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日语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备注:

1.与大院大所进行联合培养: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学校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2023年起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与知名企业进行联合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腾讯实验班)通信工程(华为实验班)软件工程(海康威视实验班)、信息安全(奇安信实验班)、供应链管理(京东实验班)

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间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 科特长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编号

比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2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数学会

组织单位:省数学学会

3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物理学会

组织单位:省物理学会

4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

组织单位:省化学化工学会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组织单位:省遗传学会

6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计算机学会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7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江苏赛区)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8

江苏省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9

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10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11

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

中国电子学会

12

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13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中国航空学会

14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中国科协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15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

16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中国天文学会

17

“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

中国地理学会

18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19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科协

20

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1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2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3

丘成桐中学科学奖

清华大学

24

全球发明大会中国区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25

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26

“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27

“驾驭未来”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教育竞赛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28

全国青少年模拟飞行锦标赛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29

“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30

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

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组织单位:省科学传播中心

31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32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33

“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省电化教育馆

34

“领航杯”江苏省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应用能力竞赛

省电化教育馆

35

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

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36

江苏省青少年普及机器人大赛

省教育厅、省科协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编号

比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2

“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

北京外国语大学

3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4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5

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

中国老教授协会

6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中国写作学会

7

“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8

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

中华环保联合会

9

全国版图知识竞赛(中小学组)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10

全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11

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

12

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

中国禁毒基金会

13

“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省电化教育馆

14

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

省教育报刊总社

15

“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2.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

排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60%(含);

(2)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3)来自其它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含)。

4.创新技能类: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学科特长类)、2(思想品行类)和4(创新技能类)的必须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备注:满足条件3(学业优秀类)附加材料无须上传,高中阶段期末或者模考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及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0日至11日。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4.优录政策

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项 目

权重

说  明

高考成绩

70%

根据高考投档成绩折算分(折算成100分)乘以70%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折算成绩

5%

根据考生最终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折算原则: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10门科目中每获得一门合格得10分,全部合格得100分。折算成绩乘以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高校考核成绩

25%

根据高校考核成绩乘以2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3.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与举报。

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南信大2023年综合评价咨询QQ群:
1群:655157052(已满)

   2群:830860267(已加入1群的考生及家长请勿重复加入2群)

十、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5-58731002

十一、其它

1.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法语、日语。

3.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4.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服务于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近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先后获评全国第一和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等8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教师博士化率超过85%,具有一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的超过67%。专任教师中包括中科院院士2人、海外院士18人、教育部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11人、国家特聘专家16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人、“97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首席科学家2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学者、教育部特聘青年学者、国家优青、万人青拔等其他“四青”人才27人,以及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省教学名师等近700人次。现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部长江创新团队、江苏双创团队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44个。

招生录取

1.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年。

2.录取办法:

(1)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核与录取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3)“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定后,我校将《录取通知》直接寄送推荐学校,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事项: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等均按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执行。

三、学生培养

1.培养方式:“专转本”学生由我校应用技术学院单独编班,按照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培养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3.学籍管理: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学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按时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文凭发放: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其他本科生的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5.就业政策:“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四、招生计划

计划类型

专业大类代码

专业大类

专业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语种

统考科目(一)

学费

普通类

03

电子信息专业大类

01

080801

自动化

29

不限

高等数学

5800

01

财经专业大类

02

120203

会计学

34

不限

高等数学

5200

04

计算机专业大类

0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8

不限

高等数学

5800

退役军人

03

电子信息专业大类

04

080801

自动化

6

不限

高等数学

5800

01

财经专业大类

05

120203

会计学

6

不限

高等数学

5200

04

计算机专业大类

0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不限

高等数学

5800

贫困专项

03

电子信息专业大类

07

080801

自动化

5

不限

高等数学

5800

(注: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06

招生网址:https://zs.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235210

监督电话:025-58731002

电子信箱:yjyzb@nuist.edu.cn

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服务于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近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先后获评全国第一和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等8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我校于200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获准招收排球、乒乓球和跆拳道三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2019年又获准招收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过十余年发展,校高水平运动队取得了显著成绩。校男女排球队在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中取得了骄人战绩,多次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亚洲和世界大学生排球比赛。男排荣获2015-2016年全国大学生男排联赛总决赛冠军。乒乓球队荣获2018年泛波罗的海大学生运动会男子单打冠军、2017年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超级组男子团体冠军、2017年第八届中国大学生阳光体育乒乓球比赛冠军,2019年全国大学生锦标赛高水平组女子团体亚军。跆拳道队荣获2017年中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女子49公斤第二名。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乒乓球、排球、跆拳道、女子足球。

2.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纳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不超过2022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总计划不超过71人。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招生计划

计划数

单考

本二线65%

本二线

备注

男子跆拳道

68KG(0-1人)

+78KG(0-1人)


54KG(0-1人)

+78KG(0-1人)


0-4人


≤8

女子跆拳道

57KG(0-1人)

69KG(0-1人)

49KG(0-1人)

62KG(0-1人)

69KG(0-1人)

0-3人


≤8

男子乒乓球

0-2人

0-2人

0-12


≤16

女子乒乓球

0-2人

0-3人

0-11


≤16

女子排球


二传0-1人

主攻0-1人

副攻0-1人

自由人0-1人


接应0-1人

主攻0-1人


≤6

男子排球

二传0-1人

副攻0-1人

主攻0-1人

副攻0-1人

主攻0-1人

接应0-1人



≤6

女子足球

中锋0-2人

中后卫0-1人

守门员0-1人

中前卫0-3人

非守门员0-4人


≤11

合计

≤14

≤21

≤36


≤71

注:若某一项目测试合格的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该项目的剩余计划将调至生源充足的项目;排球项目男女队每年最多各招6人,女子足球每年最多招11人。

特别提醒:单考、本二线65%、本二线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二、招生专业与选考科目

招生专业

科类

"3+3"模式省份选考要求

"3+1+2"模式省份选考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

大气科学

理科

须选考物理

仅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须选考物理

仅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须选考物理

仅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财务管理

文理兼招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行政管理

文理兼招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金融工程

文理兼招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

文科

不提科目要求

仅历史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法学

文科

不提科目要求

仅历史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

“3+1+2”模式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科生可以报考理科、文理兼招专业;文科生可以报考文科、文理兼招专业。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

2.报考乒乓球、跆拳道、排球(非自由防守队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报考女子足球项目,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单考: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含五人制)(主办单位为:中国足球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2)本二线65%: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3)本二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根据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制定的比赛参赛资格和我校组队需要,凡曾参加全国女子足球联赛(含超级、甲级)、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全国女子足协杯赛者均不得报名(含联赛预备队和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4.报考排球项目的限制条件:

(1)报考自由防守队员的学生,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同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根据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制定的比赛参赛资格和我校组队需要,凡参加过以下赛事的学生不得报名: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1男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20沙滩排球锦标赛。

5.报考跆拳道项目的限制条件:

(1)根据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制定的比赛参赛资格和我校组队需要,凡参加过以下赛事的学生不得报名:全国跆拳道锦标赛系列赛(分站赛)、全国跆拳道总决赛、全国跆拳道冠军赛、全国跆拳道精英赛。

(2)跆拳道考生报考级别需与所取得的运动等级证书上的体重级别一致。

6.报考乒乓球项目的限制条件

根据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制定的比赛参赛资格和我校组队需要,凡参加过以下赛事的学生的不得报名: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参加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

四、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网“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每人限报2所高校。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4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①考生在报名时须在系统确定所报考的专业,不得兼报,确认后不得更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②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确定报考类别:单考、本二线65%、本二线,不得兼报,且不得更改。

③报考我校跆拳道、乒乓球、排球、女子足球项目的所有考生均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报名,由我校进行资格初审。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3.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初审材料包括:

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后打印,须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我校报名截止日);

④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页面截图(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的查询结果截图);

⑤近三年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扫描件;

⑥近三年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⑦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者学生证扫描件)。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4.资格审核

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材料不全,扫描件不清晰者不予审核),并于2023年2月底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nuist.edu.cn)上公布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5.缴费

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平台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1.乒乓球、跆拳道、女子足球

我校乒乓球、跆拳道、女子足球专项测试实行采取全国统考。

(1)报考乒乓球、跆拳道、女子足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统测报名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

(2)乒乓球、跆拳道、女子足球项目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考试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

(3)专业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乒乓球、跆拳道、女子足球项目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确定并公示我校乒乓球、跆拳道、女子足球、乒乓球项目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注: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报考我校的考生,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专项测试考试报名时,须同时选择报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排球

(1)2023年我校排球测试采取校考的组织方式。

(2)参加测试的考生在2023年3月10日13:30-16:00报到,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3)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3月11日,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须知将提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5)体育专项测试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文化考试

1.文化课统考招生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须通过我校、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依据招生政策和考生所填志愿择优录取。

(3)少数体育专项测试特别突出、符合我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提交录取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决定是否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注: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的政策为准,将不低于当地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2.文化课单考招生办法

(1)凡一级(含)以上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运动员考生,应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交费。请自行关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该分数线以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七、保障监督措施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我校招生监督电话: 025-58731002),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

3.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学籍。

八、其他说明

1.凡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围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填报我校高考志愿。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协议书》,明确进校后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3.学校体育部网站(http://sport.nuist.edu.cn/)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在校期间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情况。

九、咨询方式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731378

体育部高水平运动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699893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编:210044

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nuist.edu.cn(本科招生网)

公众号:nuist1960(学校官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招办官微)

QQ官方咨询群:671159544(南信大2023高招咨询群)

十、附则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也将作相应的政策措施调整。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我校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

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23年保送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专业为我校文学院本年度外语类招生专业(英语、翻译、日语),各专业具体录取人数视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三、报名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流程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4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2.下载申请表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3.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初审材料包括: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保送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材料不清晰者不予审核),并于2023年2月下旬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2.缴费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平台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

笔试:内容包括听力、语法和词汇、阅读和作文等,满分100分。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特长、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考核安排

考核暂定2023年3月上旬,具体的考核安排将提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原件以及保送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现场报到时查验。

4.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公示

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在生源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为我校2023年拟录取保送生,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

6.录取

被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须填写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制的《2023年保送生登记表》,连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于2023年3月31日前寄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过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支持计划

1.一年级开始,“一对一”配备学业指导名师;

2.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创新训练科研项目1项;

3.在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派出国(境)学习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监督

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保送资格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咨询方式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25-58731378,传真:025-58731333;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网址:http://zs.nuist.edu.cn(本科招生网)

官方咨询QQ群:655157052;

招生监督电话:025-58731002。

八、其他

1.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及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接收外语类保送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考试院2023年保送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我校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


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校代码:10300(国标代码)

1106(江苏省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校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服务于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无锡研究院、无锡校区国教院;另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580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62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300人。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近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先后获评全国第一和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等8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二、艺术学院介绍

艺术学院(原名:传媒与艺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5月,下设四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和美术系)两办(学院办公室、学生办公室)一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办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艺术与科技、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六个本科专业。其中,动画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3+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获批江苏省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涵盖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中国画、油画、雕塑)、广播电视(动画、影视编导、播音主持)3个专业领域的8个专业方向。依托学校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博士点,培养文化遗产与传统工艺方向博士研究生,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以设计学为主体(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美术学与影视学为两翼的学科布局。学院是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合作基地、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筑彩画)、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

现有教职工7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39名,硕士、博士生导师42人次,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博士后出站7人)、硕士学位。教师主要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四川大学以及意大利、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教师队伍中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各类专家人才15人次。聘请凌继尧、张晓凌、朱定真、宋英杰、王廷信、汪小洋、徐子方、佘玉奇、桑建国、朱明健、武星宽、徐晓庚、顾伟玺、何晓佑、樊波兼职教授20人;聘请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以及刘波、张兴来、金田、唐强、谢清峰、万立新、李中秋、黄孝仕、姚锦烽、张勇、权磊、陈钻、王海波、崔进、顾平、石玉明、李亮、胡一哲等行业及研究生实践导师20人。师资队伍学缘、年龄、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协同发展。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雕塑院创作基地--见山园,是吴为山教授创作基地、雕塑艺术作品陈列馆,总面积近4000平方米。陈列着吴为山教授雕塑作品百余件。见山园既是学院学生进行学习创作的场所,还是学校重要的人文艺术教育基地。

学院数字创意实践教育省级示范中心,涵盖专业画室、动画拷贝室、动作捕捉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苹果机房、互动媒体实验室、视听室、影视后期制作实验室、录音棚、摄影棚等。拥有硬件设备总值1000万元。

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及教育部、文旅部、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等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80余项,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教材培育奖6项。出版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学术专著等30余部,在《文艺研究》《民族艺术》《美术》《装饰》《美术与设计》《艺术百家》等发表论文作品300余篇幅,入选全国美展、全国青年美展及省部级以上专业展览近100余次。为新加坡及香港中华书局、中国气象局等设计开发宣传片多部,多部动画片、科普动画在中央电视台、南京电视台播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50余项。

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1300余名。学院紧密围绕气象科普与美术创作、文化遗产与传统工艺数字化保护传承和人居环境生态文明三大研究集群,跟进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等各类展赛屡创佳绩,获得金奖、特别奖、一等奖等奖项400多项。本科生考研升学率达28%以上,高质量就业率均达到99%,就业范围广泛,就业单位层次较高,毕业生受到企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专业咨询电话:025-58699885 025-58695619 025-58699884

网址:https://mediaandart.nuist.edu.cn/

三、专业介绍

●动画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数字动画与新媒体交互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影视特效动画、数字沉浸式交互影像、数字孪生及虚拟现实、AI数字藏品创作、动漫文化IP策划与设计等方面应用型数字创意人才。

主要课程:角色造型设计、场景设计、原画设计、后期非编软件、ZBrush数字雕塑技法、Maya软件基础、三维角色绑定与动画、三维动力学特效、三维材质与灯光渲染、商业图形动画设计开发、动态图形设计、微电影创作、情节主题短片制作、气象主题短片创作、三维短片创作。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相关融媒体中心、国家气象局影视中心、国家省部级电视媒体影视中心、影视电影特效公司、游戏公司及等单位从事项目策划、研发、设计等工作。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连续五年在中国科教评价网专业排名中位列全国前十。专业定位立足于国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发展战略,面向气象行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着力培养艺术基础扎实、创新意识突出和国际视野开阔的数字媒体艺术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满足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技术技能和美学修养,掌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制作的相关软件技术,熟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创作的一般规律,具有较强的艺术鉴赏能力,将信息技术与文化艺术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以交互媒体、数字影视为主要发展方向,国际化合作办学为特色,通过理论课程与实训课程融合教学、工作室实践训练、校企合作实习锻炼,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设计心理学、新媒体技术基础、交互设计、动态图形设计、用户体验设计、影视广告与数字包装、影视剧作与实践、数字特效合成、游戏概念设计、互动编程艺术、信息可视化设计、虚拟现实技术、数字营销与策划等。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影视传媒、互联网、设计、游戏、动画、新媒体等行业从事产品研发、艺术策划、美术设计、影视创作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也可从事研究、管理、教育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江苏省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

本专业为江苏省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专业特色优势显著、行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升学深造率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比例高,国际合作深度发展,目前建立有中英创意中心、中英联合创意工作坊等合作平台。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艺术素养,具备双语技能并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国内外游戏公司、影视传媒、互联网企业、动画制作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究、原创开发、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项目合作方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起源于1858年的剑桥艺术学院,是一所艺术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该项目依托的艺术学院是当地唯一一所隶属于大学的艺术学院,已有150多年历史,其艺术学科2014年获英国政府卓越框架(REF)“世界领先”荣誉头衔。该校在2015年成为英国Stonewall Diversity Champion成员。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还因为在国际化领域的出色表现,荣获全球最佳20位“上升之星”特色大学。

学制及运作模式:采用“3+1”学制。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就读,由中英双方以中英文双语授课并辅以专业语言训练。完成前三年学习且成绩合格者,第四学年学生转入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在英方学习的主要专业方向为电脑游戏艺术方向,内容涉及游戏概念设计、角色设计、场景设计、数字合成与动画等。学生完成学业且符合各项相应条件的,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由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电脑游戏艺术专业,该文凭与在英国本土获得的文凭一致)。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游戏、动画、互联网、影视、设计类行业以及各级电视台中就职,从事游戏研发、艺术策划、美术设计、影视特效创作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也可从事研究、管理、教育工作,并具备自主创业能力。

●艺术与科技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本专业是基于艺术设计与科学技术深度融合的基本理念,系统掌握现代展示设计、计算机技术、空间环境设计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装饰技术与材料工艺、展示项目策划与管理等知识,能在展示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文化部门、博物馆部门、大中型展馆、设计团体、旅游部门、会展机构等单位从事展示艺术设计与制作、展示多媒体设计项目的实践与管理工作,以及在艺术与科技相关教育行业从事教育、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空间构成、展示设计、人体工程学、设计工程制图、设计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基础、展示设计、材料与施工工艺、现代装置技术、展示策划与管理、展示设计研究专题、光环境设计、展示策划与管理、气象科技展示。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文化与创意产业的相关教育、科研机构或相关企业、博物馆、展示馆、包括科技展示企业、室内空间及环境设计企业、IT公司的用户体验与产品开发部门、传媒艺术机构等行业从事科研、教学、业务、管理等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贯彻落实新时期教育方针,依托学校特色学科优势,走“环境设计+气象应用”的融创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开设交叉学科课程模块,拓宽专业知识体系。培养系统掌握环境设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与创新思维,从事各种尺度与类型的环境设计项目实践与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包括景观设计原理、设计表现技法、设计心理学、创意设计思维、居住区景观设计、街区环境设计、植物与种植设计、景观生态学、景观微气候设计、植物与种植设计、气象生态学(混合)、环境生态设计专题实践、景观建筑设计专题实践等。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城乡建设与公共管理机构、设计企事业单位、园林及环境设计公司、相关院所、房地产公司从事景观设计师、室内设计师、灯光设计师、软装设计师、环境设计师、展示设计师、工程监理员、工程管理员、专业教师、公务员等相关工作,也可到国内外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的高校、研究机构学习深造。

●美术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美术学(师范)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健全人格与高尚情操,具备扎实文化艺术素养、美术专业技艺,了解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美术教育教学能力与研究能力,熟练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创作能力与创新精神,能够在中小学、社会美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机构、出版传媒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科研、创作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美术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教育导论、教育心理学、美术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素描、色彩、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透视与解剖学、花鸟画、山水画、人物画、油画静物写生与创作、油画风景写生与创作、油画人物写生与创作、书法基础、篆刻基础、绘本艺术、版画艺术、构成设计、字体设计等。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去向为小学、初中及高级中学美术教师,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工作,同时,可以在互联网公司、文化传媒集团、出版社等专业机构从事网页、页面美术编辑工作,还可以在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画廊、拍卖行等从事美术创作与管理工作。

四、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

1

动画

2

数字媒体艺术

3

艺术与科技

4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5

环境设计

6

美术学(师范)

注: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详情以生源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学费标准

普通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一、二、三学年)学费标准为26400元/年,转入英国(第四学年)学习后按照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当年国际生的学费标准执行。(注:以上国内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六、报考对象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3.已知晓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和了解国外学习阶段的生活费情况的考生。

七、录取原则

(一)专业成绩

我校只认可各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文化成绩

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录取

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四)同分排序规则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艺术类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5-58731378(招生办公室)

025-58699885  58695619(艺术学院)

025-58731002(招生监督)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编:210044

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nuist.edu.cn(本科招生网)

http://mediaandart.nuist.edu.cn(艺术学院网站)

微信公众号:nuist1960(学校官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招办官微)

QQ官方咨询群:671159544(南信大2023年高招咨询群)

                  721938787(南信大美术专业专业报考咨询群)

九、附则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3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采用“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报名的方式(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z/tw/)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择优选拔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服务于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美丽校园:学校坐落于中国国家级新区—南京市江北新区,校园占地面积两千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院、无锡研究院、无锡校区国教院;另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所有学生宿舍均已安装空调,同时集中供暖学生公寓,成为江苏省内非强制供暖区第一家供暖的高校,被称为“最温暖大学”。

学科齐全: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近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先后获评全国第一和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等8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人才培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教师博士化率超过85%,具有一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的超过67%。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580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62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300人。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96%以上,升学率(含出国)达42.47%。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20万余人,校友中涌现出一批两院院士、部委领导、央企高管、战略专家、国际组织官员等杰出人才,众多校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气象行业的业务骨干和科研精英,学校被社会誉为“气象人才的摇篮”。


国际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曼彻斯特大学、雷丁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德国汉堡大学,日本海洋研究开发机构,俄罗斯国立水文气象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等100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合作关系。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创办雷丁学院,是首批“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高校;设在我校的“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及“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培训中心”,已为15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4500余名高级气象科技人员和管理者,成为全球培训规模最大、质量名列前茅的培训中心,受到世界气象组织的高度评价和特别嘉奖;学校每年派出500多名学生赴世界各地知名高校学习交流。学校为学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出国交流访学的资助。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5人。

2.招生专业: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海洋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工商管理类、金融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申请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校专业目录里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录取时优先满足学生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申请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3年度台湾地区学测考试,且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 (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五、选拔及录取


1.审核:以学测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

2.面试:计划于5月上旬进行,面试形式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安排将通过电邮方式告知。


3.录取:根据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重要日程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1日

首轮初审及考核:4月1日-5月14日

考生确认录取结果:5月15日至5月19日

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5月20日

考生征集志愿报名:5月21日至5月31日

征集志愿初审及考核:6月1日至6月20日

公布征集志愿录取结果,考生确认录取结果:6月21日至6月25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日至31日


七、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提前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收取申请、面试等任何费用。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

2.被录取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杂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在大学阶段表现优秀的台湾学生,除可申请由学校或院系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外,还可申请国家和江苏省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3.除本简章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58235179(于老师)

传真电话:025-58699852

招生网页:http://zs.nuist.edu.cn/

电子邮件:hmt@nuist.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培训楼S318室

邮政编码:210044


九、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历史悠久,1978年启动筹建成人高等教育,成立函授短训部;1981年更名为进修部;1990年更名为成人教育中心;1999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学校根据新时期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需要,成立继续教育处,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2022年撤销继续教育处。

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着学校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好发展、规范、服务的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学院下设综合管理科,成教管理科,自考管理科,培训管理中心四个职能科室。

多年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航指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品牌、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为办学思路,坚持“内涵发展、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办学理念,以“两促进一转型”为主要抓手,充分依托学科门类齐全优势和丰富的办学资源,主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以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继续教育品牌为目标,以保证继续教育办学质量为根本,形成了非学历教育培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并举,办学类别齐全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目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层次),开设专业20个,服务9100余名在籍学生,涵盖省内外16个函授站。24个自学考试合作单位,5大培训平台。自学考试设有本科段专业7个,在籍考生2600余人;社会大自考开设物联网工程专业。面向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等四类人员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现已成为南京市领导干部进高校专题培训、江北新区党校专题培训、中国气象局核算中心财务专题培训、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专题培训等多家合作培训基地,参训学员年培训人次达万人以上,为社会培育高质量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教育创新,服务社会,进入新时代,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始终致力于办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以“服务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干部成长”为己任,大力发展高层次非学历教育培训,与时代齐奋进,致力于向社会提供名师资、名课程和名服务,不断加快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步伐,逐步实现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品牌发展,办学重心从学历继续教育向非学历教育培训转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国家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学校建设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继续教育合作!热忱欢迎广大学员选择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各层次各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深造!

学院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办公室

办公电话

施威

副院长(主持工作)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分管行政、改革发展、合作办学、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网络信息、图书与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综合管理科、培训管理中心。

金牛湖园区行政楼701

亚培楼W406

0550-7798066
025-58731212

章胜

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分管党建、组织、宣传、思政、纪检、保密、统战、学生、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关工委、自学考试等工作。
分管科室:自考管理科。

金牛湖园区行政楼709

0550-7798096

朱进军

副院长

分管成人教育等工作。
分管科室:成教管理科。

金牛湖园区行政楼707

亚培楼W402

0550-7798159
025-58731401


学院概况:
应用技术学院成立于2017年10月,是应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主动适应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而设置。学院设有基础部、经济管理系、信息与控制系、计算机系、资源与环境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设置了17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2000余人。学院坚持“开放发展、联合发展、产教融合、多元共建”的方针,高起点、高标准建成“ 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动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17个本科专业,覆盖理、工、经、管、艺术五大学科门类,均属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优势特色专业。学院积极推进与省内国家级示范、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开展江苏省现代职教合作办学项目,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4+0”项目,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3+2”项目,与无锡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开展“3+4”项目,覆盖包括测控技术与仪器、物流管理、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在内的9个专业。

师资队伍:学院依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本院骨干教师,打造了一支年富力强、学历与职称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5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50人,博士62人,研究生导师22人,共有十余人获得省级人才工程项目。

人才培养:学院秉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良办学传统,坚持“厚基础、强实践”人才培养理念,利用灵活的办学机制,在加强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突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所有专业实施分类教学,并开设嵌入式课程,同时拓展了一大批包括研究院、知名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合作单位,实现了对17个本科专业的全覆盖,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创新人才。2019年,学院首届毕业生中,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占比超过学生总数的24%,其中被华东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录取的学生占比超过录取人数的60%。大批学生进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国内外重要民营企业工作,如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等,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

三、招生计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名左右。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他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应届定向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的部分专业(具体以研招网报名系统为准),且只接受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网上确认、考试地点均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填写《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中下载)并于报名结束后五日内EMS快递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网上确认。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条件,我校理工农类学科招收该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确切招生人数及生源范围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我校仅在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说明

1.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雷丁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司办学〔2021〕34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英国雷丁大学联合开设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电子信息(数据科学)专业。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20年8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年1月《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要求,该专业名称自2022年起调整为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招生计划:30人。

招生学院:自动化学院,学院代码009,教育部许可证编号MOE32GBA02DNR20151697N。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的1、2、3点,学业水平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第4点中的(1)、(2)或(4),同时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须不低于75分。

培养模式:学制3年,培养任务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雷丁大学教师共同承担。

学位申请: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满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满足雷丁大学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雷丁大学审核批准,可获得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证书。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学费标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59000元/年,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在雷丁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雷丁大学的要求为准。

2.电子信息(沃特福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函〔2022〕10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联合开设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电子信息专业。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30人。

招生学院:(1)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院代码011;(2)自动化学院,学院代码009。教育部许可证编号MOE32USA02DNR20222290N。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的1、2、3点,学业水平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第4点中的(1)、(2)或(4),同时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须不低于75分。

培养模式:学制三年,采取“3+0”全日制培养模式,即全部三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培养任务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教师共同承担。

学位申请: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满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满足东南理工大学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东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东南理工大学审核批准,可获得东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证书。东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学费标准:人民币56000元/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专业代码135400135600135700的艺术学科(专业学位)唯一指定考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初试地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作弊等所受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于报名系统中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4.我校执行国家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确认;

(2)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确认系统要求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本人图像原则须拍摄本人真实图像,不得过度美颜;

(4)考生须慎重填写并牢记本人通信地址(原则上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及移动电话,确保后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能顺利寄送到本人。

(5)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联系我校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将无法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4年5月),遗失不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管理类综合能力(199)、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教育学专业基础(311)、教育综合(333)及法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其中部分科目(科目代码以2、3、4开头,除336艺术基础和244二外法语等)请查询相应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时间及各学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初试科目包含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报到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学制与奖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以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公布的为准。

(二)学制

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参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三)奖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yzb.nuist.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的相关通知均发布在该网站,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3.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且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4.报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本人及定向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调取考生个人档案。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联系部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联系电话:025-58731201/58235871

传     真:025-57792648

电子邮箱:yzb@nuist.edu.cn

研招网站:https://yzb.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国优计划”教育硕士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年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文件要求,我校于2023年起正式启动“国优计划”招生培养工作。

我校接收“国优计划”教育硕士推免研究生报名及录取细则如下:

一、申请材料与程序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国优计划”教育硕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提交教师院,后期须登陆研招网“全国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国优计划”教育硕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附件1);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1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5.外语水平证明1份;

注: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合成1份PDF文档,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就读专业。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做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二)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9月21日中午12:00前(后续不接收任何补交及替换请求)交至指定邮箱,邮箱接收地址: 002015@nuist.edu.cn

(2)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完全一致,材料不一致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2.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交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下午15: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

(2)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请材料要求进行排序;

(3)纸质材料送达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苑揽江楼S417

(4)接收邮编:210044;电话:025-58235867

(5)接收方式:现场送达或快递接收,其中快递仅接收顺丰和邮政速递EMS,如使用其他快递,我方无法接收。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教育情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择优选取入围复试,并将于9月24日前邮件通知入围考生。

2、我校将针对入围考生的申请学科方向开展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含教育情怀及科学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从教意愿、专业能力、英语水平、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3、考核安排:综合面试将于9月28日在我校揽江楼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录取办法:

推免选拔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选报我院,学院最终将根据接收规模依序发放拟录取通知。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25-58235867 朱老师,025-58235852 刘老师

邮箱:002015@nuist.edu.cn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苑揽江楼S417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58731201

邮箱:yzb@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拟接收2024年度“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年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3年起正式启动“国优计划”招生培养工作。

我校面向校内外接收2024年度“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不少于30名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或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

接收途径一:推免至“国优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我校教育硕士专业见下表),修满教育专业学位要求后,获得教育硕士学位。

接收途径二:推免至我校相关专业攻读理学、工学门类硕士,录取入学后可享受直通车入选“国优计划”“双学位”研究生,修满理工科专业和教育专业学位要求后,可获得理工科硕士和教育硕士双学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要求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理工科相关专业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理工科相关专业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理工科相关专业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理工科相关专业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理工科相关专业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理工科相关专业

注:每位申请者限选一个专业,各专业可根据具体生源质量适当调整。

政策支持:

(1)教资免试认定

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探索“订单”培养

我校与江苏省教育厅以及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联动,探索建立学校与基础教育学校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任教。

(3)专业发展支持

我校将建立“国优计划”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与江苏省内以及其他省市重点中学、教师教育学院实习实践基地等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服务“绿色通道”。有计划地支持从教“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我校接收2024年度“国优计划”推免研究生的具体政策与工作流程,近期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uist.edu.cn)公布,敬请期待。


咨询方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苑揽江楼S417

咨询电话: 025-58235867 朱老师,025-58235852 刘老师

QQ群:81067271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等相关通知


各位拟录取博士考生:

我校2023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拟录取名单为待上报教育部审核的名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为方便考生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现将部分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定向协议书签订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1.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中下旬左右以邮政快递(EMS)方式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包含推免生),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附件1)后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调档,党员材料请与人事档案一起以邮政EMS快递(或机要邮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硕博连读考生将调档函送至档案保管老师处,由老师负责转送档案。往届考生请将完整的个人档案材料在6月15日之前寄达,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2023届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尚不完整,现阶段需将调档函回执(附件2)6月15日前寄至我校,全部档案待硕士毕业后寄至我校。

考生的档案是非常重要的招生录取材料,为避免出现遗失、延误等意外情况,我校只接收邮政EMS专递(或机要邮件)。考生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寄送、调档函回执可由考生本人或档案管理部门寄送。

考生档案接收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44。

3.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培养协议书,考生须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定向)》(附件3)一式四份,与定向单位协商后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包括姓名、录取学院、录取专业、学习形式、乙方单位名称、乙方盖章、乙丙方签字等),于6月15日前通过邮政EMS或者顺丰快递至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321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5-58731201。逾期不提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接收协议书并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三方签字盖章完备的协议书其中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存入档案馆。另两份在新生入学后由辅导员返还给考生,其中一份由考生本人保留,一份须交由定向单位保留。

4. 录取通知书发送方式默认为邮寄,如考生决定自取,请在6月5日前登录https://www.wjx.top/vm/YaBdz4s.aspx# 进行登记,登记后不做更改。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考生在报名时登记的通信地址及移动电话为准,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更改。通知书自取安排请关注进一步的通知。

二、体检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三、户口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我校集体户口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或江苏省南京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户口迁移需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情况及社会关系调查表(附件4),报到后由学院统一收缴,集中办理。

户口迁移证内容需打印清楚,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求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和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要求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报到须转团组织关系,学生党员未满28周岁仍保留团籍,也须转接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接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部分:线上部分,各学院团委将于8月底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支部相关工作,新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尽快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由个人发起转接申请,转入学院具体的新生团支部;线下部分,新生报到后,将以学院团委为单位,集中至校团委办理团员证注册及关系转入,若学生团员证已丢失,请各班团支书收齐相关学生的一寸照片及工本费(2元/人)后交由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指派专人在相关时段来校团委办公室进行统一补办。

党组织关系转接:江苏省内考生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接收单位为新生所在学院***党支部(具体学院对应支部名称见附件5);江苏省外考生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接收关系党组织名称为新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时提供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盖章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到后交至所在学院。

身份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每个字要完全一致,所有的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

五、咨询电话:025-58731201


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招生学院: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各学院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复试管理力度;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培训、严肃纪律;完善复试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要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

二、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研究生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将审查通过准考并确认的考生报考材料发放至各学院,各学院需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思路、计划等再次进行评审,给出初步意见以供复试时参考。

2.复试

学院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分专业博士复试小组(复试专家不少于五人,专家须为博导),按照前期制订并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3.具体安排

复试安排在4月25日至4月28日进行,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工作部署在上述时间段内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及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准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请各学院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复试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由各学院保存3年。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复试,并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学院和导师确定。

4月28日前,各学院负责报送考生复试结果。复试时导师意见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月25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及发布调档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工作群通知为准。

四、其他

1.考生报名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涉及考生隐私,须按保密规定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位考生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需缴纳报名费120元、复试费80元(两项合计200元)。上交学校财务处(可为需要的考生开具正式发票)。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参加复试的人数,严格执行预算(按80元/生的标准支付,超出部分由各学院自行解决)。

3.各学院对报考本学院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排序负责,对考生的质疑和异议做出必要、合理的解释。

4.报送研究生院的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58731201

办公地点:行政楼321办公室

邮箱:yzb@nuist.edu.cn

本科专业



学院

本科专业

入学时间

学制

授课语言

学费(元/年)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应用气象学院

应用气象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秋季

4

汉语

15000

生态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大气物理学院

气象技术与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应急管理学院

安全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应急管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秋季

4

汉语

150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秋季

4

汉语

15000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秋季

4

汉语

15000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水利科学与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海洋技术

秋季

4

汉语

15000

海洋资源与环境

秋季

4

汉语

15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环境科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环境生态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自动化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秋季

4

汉语

15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秋季

4

汉语

15000

自动化

秋季

4

汉语

15000

机器人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秋季

4

汉语

15000

机械电子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

秋季

4

汉语/英语

15000

信息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医学信息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秋季

4

汉语/英语

150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秋季

4

汉语

15000

通信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计算机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秋季

4

汉语/英语

15000

信息安全

秋季

4

汉语

15000

物联网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网络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应用统计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化学与材料学院

应用化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材料物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法政学院

法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行政管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管理工程学院

金融工程

秋季

4

汉语

150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秋季

4

汉语

15000

物流管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经济统计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保险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秋季

4

汉语

15000

数字经济

秋季

4

汉语

15000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秋季

4

汉语/英语

15000

会计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财务管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人力资源管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供应链管理

秋季

4

汉语

15000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秋季

4

汉语

15000

汉语国际教育

秋季

4

汉语

15000

日语

秋季

4

汉语

15000

艺术学院

动画

秋季

4

汉语

15000

数字媒体艺术

秋季

4

汉语

15000

艺术与科技

秋季

4

汉语

15000

环境设计

秋季

4

汉语

15000


11月5日,气候预测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筹建方案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南京师范大学和国家气候中心共同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进行咨询论证。参会的论证专家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中国科学院院士郭正堂、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发虎、中国科学院院士张人禾、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小曳、中国科学院院士朴世龙,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史培军、宫辉力。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毕宝贵,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司长熊绍员,江苏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张少华,江苏省科技厅科研机构处副处长张洪钢,我校党委书记管兆勇、校长李北群,中国科学院院士、我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王会军,副校长陈海山,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副校长黄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中心研究员丁一汇,国家气候中心原主任宋连春,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高荣出席会议,我校和南师大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和实验室骨干参加会议。专家咨询会开幕式由管兆勇主持。

会上,李北群致欢迎词,感谢中国气象局、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对南信大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自建校以来,南信大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目标,始终坚持服务行业不动摇,聚焦大气科学一流学科建设、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和重大平台建设,不断汇聚优质资源、释放强劲动能,为南信大、南师大、国家气候中心三方联合筹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奠定了基础。他表示,重大平台建设是一流学科建设和集聚创新要素的顶端承载。学校格外珍惜机遇,将筹建全国重点实验室作为头号工程,整合资源、迎难而上。他说,此次论证会是实验室筹建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恳请各位院士、专家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南信大将全力支持实验室筹建工作,在体制机制上创新有为,为提升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继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贲国栋致辞,他说,全国重点实验室承担着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使命。南信大、南师大和国家气候中心在气象、地学、数理等各自领域都拥有深厚的科研基础和一流的科研实力。相信在中国气象局、江苏省科技厅的全力推动下,三家单位携手共进,攻坚克难,力争成功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应有贡献。

高荣致辞,他表示,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加强气候预测尤为重要。此次南信大、南师大、国家气候中心三方联合筹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汇聚了气候与环境变化优势单位。国家气候中心期待与南信大、南师大在应对气候变化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上开展联合攻关,强化局校合作,推进气候预测技术发展,支撑服务国家战略。

张少华讲话,他说,江苏肩负国家科技创新格局“第一方阵”的使命,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切关怀和期望。作为首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江苏瞄准国家需求,立足江苏基础,大力推进重大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努力在创新高原上竖起高峰。他表示,此次由南信大牵头,联合南师大和国际气候中心筹备组建,汇聚优势力量,顺应了国家需求导向,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省科技厅将全力支持三方联合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并希望三方单位以创建促发展,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毕宝贵讲话,他说,气候变化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的严峻挑战,开展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是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他对三方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思路表示认可和支持,并提出了殷切的期望。期待三方单位进一步梳理重点研究方向、汇聚高水平科技人才、加强开放合作、加强专家研讨并完善筹建方案,为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陈海山作实验室筹建方案汇报。他从建设意义、目标定位、研究团队、建设基础等方面向与会专家汇报了筹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论证环节由专家组组长郭正堂院士主持。会上,与会专家认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南京师范大学和国家气候中心在气候预测领域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定位明确,方案可行,基础扎实,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论证,并对实验室未来建设给予了指导意见。李北群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深受鼓舞,学校将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案,聚焦国家战略和行业需求,进一步谋实做细,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全力支持。

李北群讲话

贲国栋讲话

高荣讲话

张少华讲话

毕宝贵讲话

陈海山汇报

郭正堂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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