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壮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际,兴盛于高等教育强国大势之中,与共和国同向同行七十余载。自1951年起,学校前身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1956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7年成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安大学,掀开学校跨越式发展新篇章。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2011年入选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正式成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学校着力塑造人文、创新、智慧、绿色和平安的魅力校园,校内绿树成荫,景色优美,设施完备,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40多个民族,全球100多个国家的莘莘学子,在多样性、国际化的校园里,潜心求学、读书问道。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担当“人才培养的摇篮、科学研究的殿堂、社会服务的基地、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国际交流合作的前沿”的崇高使命,坚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愿景,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86个本科专业,其中50个专业入选“双万计划”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学校稳居中国大学百强,土木与交通学科、水资源学科分别位列U.S.News全球大学第20名和第10名,被誉为公路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科技创新的“金名片”。
学校设有25个学院(系、中心),具备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7大门类,贯通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全过程的学位授予体系。新时代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立了现代交通研究院、秦岭生态环境研究院、黄河研究院、川藏铁路工程研究院、雄安现代产业研究院等一批实体研究院。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392人、硕士生导师1151人。拥有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各类杰出人才逾百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万余人,来华留学生1700余人。
学校平台条件完善,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5个(含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19个(含4个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91个,联合共建陕西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内高校唯一的“车联网与智能汽车试验场”,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全国首批三大“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之一。
学校育人成果丰硕,累计向海内外输送优秀毕业生30余万人,其中来华留学生1万余人。优秀校友遍及五湖四海,以“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著称于业界,涌现出以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为代表的承担重大工程建设的“总工程师群体”,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丁汉为代表的引领学术前沿的“科学家群体”,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冯正霖为代表的“政界翘楚群体”和造就一批上市公司的“商界精英群体”。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矢志原始创新,构建“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大服务、大贡献”六位一体科技创新体系,年度科研经费突破9.6亿元,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1项、课题37项。近年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23项。年度授权专利1300余项。先后攻克了特殊地区公路建设成套科学技术难题,研发了黄土滑坡及大型崩塌临灾预警系统,解决了地铁建设中的地裂缝风险防治问题。新时代,学校积极布局“智慧+”“绿色+”“大数据+”等学科交叉战略,旨在改造传统、升级产业、赢得未来。
学校注重成果推广,科研成果应用于被誉为“国之重器”的港珠澳大桥、全球空港新标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超级工程建设,支撑了世界最大跨径的公铁两用斜拉桥沪通长江大桥、世界海拔最高的青藏公路、亚洲最长公路隧道秦岭终南山隧道、第一条沙漠高速公路榆靖高速等诸多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纪工程建设。与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学校精心打造卓越学术期刊矩阵,主办8种学术期刊,稳立中国高校学术出版业界之潮头。《中国公路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Journal of Traffic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已成为国内交通运输领域三大顶刊,均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位。创办国内道路工程领域第一本英文期刊《Journal of Road Engineering》。主办的5种期刊入选公路运输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和《地球科学和环境学报》均具有显著的行业影响力。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马尔代夫维拉学院汉语中心(孔子学院)、特殊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5个国家级“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发起组建了“中俄交通高校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举办了中美、中俄、中法、中国南非公路工程标准系列对接国际论坛,推进交通国际标准协同计划。深度参与世界交通运输大会(WTC)的策划、组织、运行。与中国路桥、中交、中铁、中铁建等大型企业携手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伙伴计划。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0余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雁塔钟声悠悠,渭河波涛浩浩,太白山峦皑皑。几代人初心不改、豪情如瀑,数十载厚积薄发、行久致远。面向未来,长安大学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在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中谱写新的长大辉煌!
(数据最后更新:2023年9月)
党委书记: | 陈志坚 |
校长: | 沙爱民 |
党委副书记: | 沙爱民 | 彪晓红 |
徐引正 | 黎开谊 | |
陶继东 |
副校长: | 朱杰君 | 王建伟 | ||
范 文 | 彪晓红 | |||
裴建中 | 陈建勋 |
纪委书记: | 陶继东 |
党委常委: |
校长助理: | 杜 强 |
长安大学历任主要领导 | |
陈 峰 党委书记(2019.01- 2020.10) | 杜向民 党委书记(2013.09- 2019.01) | ||
马建 校长(2006.07- 2017.05) | 雷 达 党委书记(2000.04-2013.09) | 周绪红 校长(2002.05-2006.07) | 陈荫三 校长(2000.04-2002.05) |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历任主要领导 | |||
霍维德 | 钱维人 | 刘良湛 | 雷荣 |
杨笑萍 | 程飞白 | 庄泽华 | 白治民 |
董实丰 | 杨非 | 李斌 | 孙祖望 |
王秉纲 | 马尔立 | 陈荫三 | 雷达 |
西安工程学院历任主要领导 | |||
王炳坤 | 雷炜 | 王博文 | 高保扬 |
罗春山 | 刘三寿 | 张伯声 | 廉登赢 |
李永昇 | 孟宪来 | 朱自尊 | 任端芳 |
喻晓 | 杜东菊 | 杜向民 |
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历任主要领导 | ||
牛福海 | 李应 | 郭三田 |
田禾丰 | 刘治中 | 杜希文 |
张旭 | 张之凡 | 安昆 |
高全禄 | 党新益 | 霍维国 | 刘伯权 |
(数据最后更新:2020年10月)
|
(数据最后更新:2020年10月)
校名 | |||
校徽 | |||
校训 | |||
大学精神 | |||
长安大学赋 | |||
校旗 | |||
长安大学之歌 | |||
(数据最后更新:2020年10月)
|
汤中立,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地质矿产勘查专家、矿床学家,长期致力于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和岩浆矿床的研究工作 | ||||
李佩成,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从事农田水利、水资源与环境及国土整治等教学、科研与工程实践 | ||||
彭建兵,中国科学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工程地质与灾害地质专家,长期聚焦于灾害动力学与防控科学问题,围绕地裂缝,黄土滑坡,区域稳定等开展研究工作 | ||||
FWA Tien Fang,新加坡工程院院士,新加坡道路工程学会创始人兼主席、国际路面养护与维修学会主席,长期从事路面工程及交通基础设施管理的科研及教学工作 | ||||
周绪红,中国工程院院士,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长安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结构工程专家 | ||||
杨元喜,中国科学院院士,长安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大地测量学家,北斗导航系统副总设计师 | ||||
毛景文,中国工程院院士,长安大学地质学科院士工作站聘任院士,矿产地质与矿产勘查学家 | ||||
吾守尔 斯拉木,中国工程院院士,长安大学交通工程学科院士工作站聘任院士,多语种信息处理专家 | ||||
赵春江,中国工程院院士,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科院士工作站聘任院士,农业信息化专家 | ||||
崔鹏,中国科学院院士,长安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院士工作站聘任院士,自然地理学与水土保持学家 | ||||
陈晓非,中国科学院院士,长安大学地球物理学学科院士工作站聘任院士,地球物理学家 | ||||
马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商用车辆动力学特性、电动汽车及清洁能源汽车技术、车辆检测技术及理论等。主持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地方政府研究项目及和大型企业合作研究课题3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获得各类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50余项,先后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SCI、EI检索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4部。 | |
马骉,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特殊地区道路修筑、新型路面结构与材料。主持承担国家、省级研究项目4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1项软件著作。先后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SCI、Ei检索60余篇,出版专著3本,参编教材1部。 | |
王元庆,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当前研究关注从规划、管理与智慧化角度高效绿色的交通基础设施重构技术。主持有智能交通、智能运维国家重点研发课题与专题各1项,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2项,部省级和国际合作项目10多项。为陕西省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霍英东基金会全国优秀教师。获省级以上奖励十余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6项,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SCI、EI检索论文59篇,出版专著6部。 | |
王文科,长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旱区地下水文与生态效应的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国家重大水专项课题、省部级重大(点)项目等6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与教材13部,发表学术论文270余篇(其中SCI检索 94篇,EI 164(含会议论文))。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银质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共1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各1项,获国家发明和实用专利23项。 | |
王春生,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有长寿命高性能桥梁设计理论、钢桥和组合结构桥梁、桥梁疲劳断裂与安全维护技术。主持承担国家、省部级及重大工程科研项目2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茅以升桥梁青年奖各1项,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特等奖2项(主持),取得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近20项,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100余篇,SCI、EI检索论文近80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和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4部、地方和协会标准近10部。 | |
王震洪,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流域生态学研究。主持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及地方研究项目20余项。获首届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突出贡献奖1项、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技二等奖1项、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贵州省优秀论文奖2项,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90多篇,其中,SCI、EI检索30多篇,出版专著6部。 | |
申爱琴,二级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基于智能化的道桥隧构造物混凝土裂缝防控技术,高性能水泥混凝土设计与施工、高掺量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多功能隧道路面阻燃抑烟材料制备及施工、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新技术、水泥混凝土内养护及构造物防腐。围绕公路建设与养护中出现的诸多理论技术问题,先后主持了70余项研究课题,包括多项国家自然基金、规范修订项目以及交通部西部项目等。已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9项,公开发表论文200余篇,SCI、EI检索近100篇。出版论著和教材7部,获国家授权专利30余项;主持的“道路工程材料”获国家级精品课程。 | |
付锐,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人-车-路系统安全理论与技术,自动驾驶人机协同技术,道路运行风险主动防控技术,驾驶人视觉与驾驶行为。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5项;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交通部教育部重点项目及企业合作项目3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公安部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出版论著2部,参编国家行业政策蓝皮书1部,主编教材1部,发表论文154篇,三大检索78篇;获国家发明专利25项。 | |
关卫省,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交通部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水环境与水污染控制工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高级会员。主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主审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各一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交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2部。 | |
刘永健,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钢桥与组合结构桥梁。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4项,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3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二等奖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50余项,先后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50余篇,SCI、EI检索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3部。 | |
沙爱民,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国公路学会道路工程分会副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方向):道路工程及建筑材料。主持完成项目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5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0项。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出版科研著作和教材8部 | |
贺拴海,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桥梁结构理论及结构评估。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O余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5项、专利2项。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出版著作5部 | |
李庆春,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多分量地震勘探、储层横向预测和地球物理信号处理。主持参加国家863重大项目等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攻关项目,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 |
赵均海,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固体力学、结构工程、生物力学、古建筑结构性能等。主持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20多项。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8部 | |
孙朝云,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方向):道路交通智能检测与信息处理、数字图像处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与数据库应用系统研发。主持参加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国家专利27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5项。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3部 | |
郝培文,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博士后,交通部道路结构与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交通部青年科技英才,陕西省优秀青年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近年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多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共发表科研论文八十余篇,其中五十多篇论文被SCI、EI、ISTP、CA收录 | |
宋焕生,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 图像/视频分析及ITS应用、图像处理与人工智能、ITS理论及关键技术。获省部级科技奖4项,发明专利13项,开发的牌照识别和交通视频检测产品被国内广泛应用,在IEEE Trans VT,SP和自动化学报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 |
钱壮志,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区域构造与成矿、铜镍(铂族)岩浆硫化物矿床。主持和主研国家、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4部 | |
张勤,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误差理论与测量数据处理;GNSS高精度静态和动态定位理论、技术与方法;GNSS卫星钟质量评价和钟差预报;InSAR理论及其应用研究;基于GNSS和InSAR技术的滑坡、危岩体、地面沉降和地裂缝高精度监测的理论、技术与方法研究;地质灾害机理反演与解释。主持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及地方政府研究项目4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得各类国家专利和... | |
钱会,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过程与防治,地下水水化学。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水利部公益基金、陕西省重大科研专项等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30余篇论文被SCI检索,出版专著(教材)6部 | |
高江平,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路基路面工程。主持和参加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二等奖各1项,三等奖二项;获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出版著作1部 | |
范文,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方向):地质灾害防治、岩土本构与强度理论、岩土体工程、地震工程。主持参加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部级项目的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2部 | |
国家级重点学科 | |||||||||||||||||||||||||||||||||||||||||||||||||||||||||
| |||||||||||||||||||||||||||||||||||||||||||||||||||||||||
省部级重点学科 | |||||||||||||||||||||||||||||||||||||||||||||||||||||||||
|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
|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 |||||||||||||||||||||||||||||||||||||||||||||||||||||||||
| |||||||||||||||||||||||||||||||||||||||||||||||||||||||||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 |||||||||||||||||||||||||||||||||||||||||||||||||||||||||
|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 |||||||||||||||||||||||||||||||||||||||||||||||||||||||||
|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 |||||||||||||||||||||||||||||||||||||||||||||||||||||||||||||||||||||||
| |||||||||||||||||||||||||||||||||||||||||||||||||||||||||||||||||||||||
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 |||||||||||||||||||||||||||||||||||||||||||||||||||||||||||||||||||||||
| |||||||||||||||||||||||||||||||||||||||||||||||||||||||||||||||||||||||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 |||||||||||||||||||||||||||||||||||||||||||||||||||||||||||||||||||||||
| |||||||||||||||||||||||||||||||||||||||||||||||||||||||||||||||||||||||
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 |||||||||||||||||||||||||||||||||||||||||||||||||||||||||||||||||||||||
| |||||||||||||||||||||||||||||||||||||||||||||||||||||||||||||||||||||||
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
| |||||||||||||||||||||||||||||||||||||||||||||||||||||||||||||||||||||||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 |||||||||||||||||||||||||||||||||||||||||||||||||||||||||||||||||||||||
| |||||||||||||||||||||||||||||||||||||||||||||||||||||||||||||||||||||||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 |||||||||||||||||||||||||||||||||||||||||||||||||||||||||||||||||||||||
| |||||||||||||||||||||||||||||||||||||||||||||||||||||||||||||||||||||||
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 |||||||||||||||||||||||||||||||||||||||||||||||||||||||||||||||||||||||
| |||||||||||||||||||||||||||||||||||||||||||||||||||||||||||||||||||||||
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
|
国家级教学团队 | |||||||||||||||||||||||||||||||||
|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 |||||||||||||||||||||||||||||||||
|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
|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
| |||||||||||||||||||||||||||||||||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
|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
| |||||||||||||||||||||||||||||||||
|
总访问量125,556,598
今日访问量155,255
今日访客数8,772
总课程数43,798
公开课数141
非公开课数43,657
主题教育活动铸魂育人: | |
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用理想信念塑造青年,用“青马工程”武装青年,用网络思政引领青年,用鲜活榜样带动青年,让思想政治引领更有高度、更有深度、更有温度,筑牢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着力发挥共青团在“大思政”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 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青春告白祖国”“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养选树青年典型,林启和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称号,19人次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等国家级称号;李培月教授荣获第17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35人次(团队)荣获“陕西好青年”“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等省级称号。打造“有思想、有态度、有深度”的团属新媒体,校团委网站被评为“全国高校百佳网站”,团委官方微信、微信视频号、微博影响力在全国和陕西省高校名列前茅。 学校青马工程秉承“培训和培养并重、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并举”的理念,依托党性教育等九大模块,着力锻造信念坚定的新时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五年来,共培训学生骨干近3800余人,打造的“世界读书日”经典诵读会活动品牌被遴选为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青马工程已成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闪亮名片,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中央领导赵乐际、刘云山同志来校调研期间勉励青马学生骨干努力成为又红又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
承办2019年度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总结分享会 | 青马学校“书香校园·品读经典”经典诵读会 |
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先进事迹分享会 | 学生骨干赴延安开展“学党史·悟初心”主题教育活动 |
学校紧密围绕“双一流”建设,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整合资源,举办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高端论坛等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报告和培训等,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营造氛围,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以大学生科技节为重要载体,举办班团“五小创”、创业先锋挑战赛、专利发明与创造大赛、科创成果展等各级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培育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搭建平台,运营学生创客空间、恺英众创空间,服务学生专利申请,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孵化和成果转化,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近五年来,学校开展各项创新创业活动150余场,直接参与学生18000余人,资助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费达100余万元,在各项创新创业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奖项23项,省级奖项100余项。学校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众创空间被认定为陕西省、西安市创客空间,学生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居陕西高校前列。 |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答辩 | ”渭梦“创客空间 |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 |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高端论坛 |
校园文化活动涵养情操: | |
学校坚持以“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为目标,以“拓展知识、提高能力、完善素质、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为宗旨,坚持融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为一体,不断擦亮“四节三进”活动品牌(大学生艺术节、文化节、体育节、科技节和名家讲座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电影进校园),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近年来,先后邀请中国交响乐团、中央芭蕾舞团、国家京剧院、中央歌剧院、国家话剧院等高水平艺术团体来校演出;邀请张曙光、余秋雨、李开复、王英凡、罗援、曲建武、俞敏洪等知名学者、社会名流来校讲学。学校校园文化育人成果曾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各1项,学校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在近两届全国和陕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我校《丝路古道》等原创作品荣获各类奖项54项。 | |
“缤纷四月·诗约长安”青春诗会 | 纪念“一·二九”运动青春歌会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 | 我校话剧《爱,不殊不忘》获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最高奖 |
社会实践活动锤炼品格: | |
学校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基地化建设、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日常化开展”的原则,构建社会实践协同育人工作机制。通过丰富实践主题、创新实践形式,规范开展流程、注重工作指导,强化宣传报道、抓好总结表彰,教育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近五年来,学校共立项资助实践团队815支,获得“全国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等国家级荣誉7项,获得“陕西省示范学校”等省级荣誉32项。社会实践活动受到了新华社、人民网、中国青年网、《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 深入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网络化管理,不断优化组织机制;择优招募并遴选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志愿者赴陕西商南县、留坝县等地开展支教服务工作;积极打造“生命之光计划”“点亮微心愿”等活动品牌,43人次捐献造血干细胞,位居全国高校首位。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锻造青年优秀品格上取得良好成效,受到了中央和省市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荣誉30余项。积极动员团员青年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自发捐赠或募捐36万元善款和一大批抗疫物资,1036人参与抗疫志愿服务,服务时长16万小时。 | |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 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开展“七彩四点半”课后辅导活动 |
校领导慰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 学生骨干赴深圳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
(数据最后更新:2021年3月,校团委供稿) |
主题教育活动铸魂育人: | |
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用理想信念塑造青年,用“青马工程”武装青年,用网络思政引领青年,用鲜活榜样带动青年,让思想政治引领更有高度、更有深度、更有温度,筑牢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着力发挥共青团在“大思政”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 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青春告白祖国”“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养选树青年典型,林启和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称号,19人次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等国家级称号;李培月教授荣获第17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35人次(团队)荣获“陕西好青年”“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等省级称号。打造“有思想、有态度、有深度”的团属新媒体,校团委网站被评为“全国高校百佳网站”,团委官方微信、微信视频号、微博影响力在全国和陕西省高校名列前茅。 学校青马工程秉承“培训和培养并重、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并举”的理念,依托党性教育等九大模块,着力锻造信念坚定的新时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五年来,共培训学生骨干近3800余人,打造的“世界读书日”经典诵读会活动品牌被遴选为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青马工程已成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闪亮名片,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中央领导赵乐际、刘云山同志来校调研期间勉励青马学生骨干努力成为又红又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
承办2019年度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总结分享会 | 青马学校“书香校园·品读经典”经典诵读会 |
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先进事迹分享会 | 学生骨干赴延安开展“学党史·悟初心”主题教育活动 |
学校紧密围绕“双一流”建设,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整合资源,举办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高端论坛等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报告和培训等,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营造氛围,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以大学生科技节为重要载体,举办班团“五小创”、创业先锋挑战赛、专利发明与创造大赛、科创成果展等各级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培育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搭建平台,运营学生创客空间、恺英众创空间,服务学生专利申请,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孵化和成果转化,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近五年来,学校开展各项创新创业活动150余场,直接参与学生18000余人,资助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费达100余万元,在各项创新创业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奖项23项,省级奖项100余项。学校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众创空间被认定为陕西省、西安市创客空间,学生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居陕西高校前列。 |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答辩 | ”渭梦“创客空间 |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 |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高端论坛 |
校园文化活动涵养情操: | |
学校坚持以“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为目标,以“拓展知识、提高能力、完善素质、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为宗旨,坚持融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为一体,不断擦亮“四节三进”活动品牌(大学生艺术节、文化节、体育节、科技节和名家讲座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电影进校园),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近年来,先后邀请中国交响乐团、中央芭蕾舞团、国家京剧院、中央歌剧院、国家话剧院等高水平艺术团体来校演出;邀请张曙光、余秋雨、李开复、王英凡、罗援、曲建武、俞敏洪等知名学者、社会名流来校讲学。学校校园文化育人成果曾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各1项,学校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在近两届全国和陕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我校《丝路古道》等原创作品荣获各类奖项54项。 | |
“缤纷四月·诗约长安”青春诗会 | 纪念“一·二九”运动青春歌会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 | 我校话剧《爱,不殊不忘》获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最高奖 |
社会实践活动锤炼品格: | |
学校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基地化建设、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日常化开展”的原则,构建社会实践协同育人工作机制。通过丰富实践主题、创新实践形式,规范开展流程、注重工作指导,强化宣传报道、抓好总结表彰,教育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近五年来,学校共立项资助实践团队815支,获得“全国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等国家级荣誉7项,获得“陕西省示范学校”等省级荣誉32项。社会实践活动受到了新华社、人民网、中国青年网、《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 深入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网络化管理,不断优化组织机制;择优招募并遴选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志愿者赴陕西商南县、留坝县等地开展支教服务工作;积极打造“生命之光计划”“点亮微心愿”等活动品牌,43人次捐献造血干细胞,位居全国高校首位。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锻造青年优秀品格上取得良好成效,受到了中央和省市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荣誉30余项。积极动员团员青年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自发捐赠或募捐36万元善款和一大批抗疫物资,1036人参与抗疫志愿服务,服务时长16万小时。 | |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 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开展“七彩四点半”课后辅导活动 |
校领导慰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 学生骨干赴深圳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
(数据最后更新:2021年3月,校团委供稿) |
学校紧密围绕专业特色,构建“大方向、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大贡献”六位一体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一系列标志性科研成果。近年来,共承担了包括国家“973”“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国土资源调查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10000余项,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科技奖励22项、省部级奖励300余项。学校编辑出版8种学术期刊,其中3种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 | |||
(数据最后更新:2023年3月)
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纵向项目与横向项目并重、科研基地与智库建设并重、传统学科与交叉学科并重、质量与数量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发展理念,不断探索理工科高校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新路径,取得迅猛发展。 | |||
我校现有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系)等5个人文社科学院(系),33个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和智库;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教学的专职教师500余人,其中博士180余人,教授60余人;设有物流工程与管理、环境与社会发展等2个自设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8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点,以及资产评估、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艺术等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获批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理事单位、陕西省文化产业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国家安全与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研究基地、中华传统文化普及基地、交通强国科普教育基地、陕西省公众科技素质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等7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 | |||
“十三五”以来,我校承担人文社科科研项目700余项,科研经费8000余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9项、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66项、其他各类省级社科基金课题225项;发表学术论文900余篇,其中CSSCI、SSCI及A & HCI 等期刊论文600余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发表理论文章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60余部;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项、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7项、陕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22项;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 1 次、省部级领导批示5次;举办大型国际国内学术会议30余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500余人次。 | |||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经过多年发展,我校人文社科全力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科研质量和规模不断提升,多项指标实现突破,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提供重要支撑。 (数据最后更新:2021年3月) |
国家级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陕西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数据最后更新:2023年9月)
流动站名称 | 学科 | 学院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人 |
交通运输工程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公路学院 | 马峰 | 葛楠 029-62630068 genan@chd.edu.cn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汽车学院 | 赵轩 | 陈光琦 029-82334473 qchxybgs@chd.edu.cn |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信息工程学院 | 王威 | 康勇 029-82334889 yongkang@chd.edu.cn |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运输工程学院 | 王建军 | 魏菲 029-82334079 379438867@qq.com |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 闫茂德 | 熊强 029-82338710 xq@chd.edu.cn | |
机械 工程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工程机械学院 | 张春国 | 樊海龙 029-82334483 fanhailong@chd.edu.cn |
车辆工程 | 汽车学院 | 赵轩 | 陈光琦 029-82334473 qchxybgs@chd.edu.cn | |
土木 工程 | 岩土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公路学院 | 马峰 | 葛楠 029-62630068 genan@chd.edu.cn |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建筑工程学院 | 邢国华 | 陈英 029-82337341 yingchen@chd.edu.cn | |
岩土工程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 邓亚虹 | 杨友健 029-82339021 dicebgs@chd.edu.cn |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地质工程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 邓亚虹 | 杨友健 029-82339021 dicebgs@chd.edu.cn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李荣西 | 郭艳杰 029-82339065 yanjieg@chd.edu.cn | |
测绘科学 与技术 | 摄影测量与遥感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 邓亚虹 | 杨友健 029-82339021 dicebgs@chd.edu.cn |
水利 工程 | 水文学与水资源 水利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水利与环境学院 | 段磊 | 魏玮 029-82339956 weiwei66@chd.edu.cn |
地质学 | 地球化学 构造地质学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第四纪地质学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李荣西 | 郭艳杰 029-82339065 yanjieg@chd.edu.cn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 水利与环境学院 | 段磊 | 魏玮 029-82339956 weiwei66@chd.edu.cn |
地球 物理学 | 固体地球物理学 空间物理学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 邓亚虹 | 杨友健 029-82339021 dicebgs@chd.edu.cn |
长安大学博管办电话:029-61105190
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管理中心是长安大学直属单位,成立于2019年9月,负责长安大学编辑出版的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和管理,为长安大学的教学科研服务、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服务,为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
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管理中心下设总编室、办公室2个行政科室及《中国公路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英文)》《地球科学与环境学报》《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道路工程学报(英文)》8个编辑部。总编室的主要职责是指导8个编辑部的业务工作,制定期刊的各种编排规范、标准,协助各个编辑部制订年度报道计划, 监督报道计划的执行情况、对编辑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及期刊的审读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行政工作、财务工作、发行工作及对行政人员进行考核。
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管理中心现有职工3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其他人员2人。
学校科技工作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以国家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为中心,注重成套技术创新,在集成基础上为行业服务。在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领域形成了特色和优势,取得了丰硕成果。 | ||||||||||||||||||||||||||||||||||||||||||||||||||||||||||||||||||||||||||||||||||||||||||||||||
“十一五”以来获国家级科技奖项一览 | ||||||||||||||||||||||||||||||||||||||||||||||||||||||||||||||||||||||||||||||||||||||||||||||||
|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壮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际,兴盛于高等教育强国大势之中,与共和国同向同行七十余载。自1951年起,学校前身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1956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7年成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安大学,掀开学校跨越式发展新篇章。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2011年入选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正式成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学校着力塑造人文、创新、智慧、绿色和平安的魅力校园,校内绿树成荫,景色优美,设施完备,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40多个民族,全球100多个国家的莘莘学子,在多样性、国际化的校园里,潜心求学、读书问道。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担当“人才培养的摇篮、科学研究的殿堂、社会服务的基地、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国际交流合作的前沿”的崇高使命,坚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愿景,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86个本科专业,其中50个专业入选“双万计划”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学校稳居中国大学百强,土木与交通学科、水资源学科分别位列U.S.News全球大学第20名和第10名,被誉为公路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科技创新的“金名片”。 学校设有25个学院(系、中心),具备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7大门类,贯通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全过程的学位授予体系。新时代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立了现代交通研究院、秦岭生态环境研究院、黄河研究院、川藏铁路工程研究院、雄安现代产业研究院等一批实体研究院。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392人、硕士生导师1151人。拥有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各类杰出人才逾百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万余人,来华留学生1700余人。 学校平台条件完善,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5个(含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19个(含4个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91个,联合共建陕西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内高校唯一的“车联网与智能汽车试验场”,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全国首批三大“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之一。 学校育人成果丰硕,累计向海内外输送优秀毕业生30余万人,其中来华留学生1万余人。优秀校友遍及五湖四海,以“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著称于业界,涌现出以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为代表的承担重大工程建设的“总工程师群体”,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丁汉为代表的引领学术前沿的“科学家群体”,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冯正霖为代表的“政界翘楚群体”和造就一批上市公司的“商界精英群体”。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矢志原始创新,构建“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大服务、大贡献”六位一体科技创新体系,年度科研经费突破9.6亿元,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1项、课题37项。近年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23项。年度授权专利1300余项。先后攻克了特殊地区公路建设成套科学技术难题,研发了黄土滑坡及大型崩塌临灾预警系统,解决了地铁建设中的地裂缝风险防治问题。新时代,学校积极布局“智慧+”“绿色+”“大数据+”等学科交叉战略,旨在改造传统、升级产业、赢得未来。 学校注重成果推广,科研成果应用于被誉为“国之重器”的港珠澳大桥、全球空港新标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超级工程建设,支撑了世界最大跨径的公铁两用斜拉桥沪通长江大桥、世界海拔最高的青藏公路、亚洲最长公路隧道秦岭终南山隧道、第一条沙漠高速公路榆靖高速等诸多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纪工程建设。与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学校精心打造卓越学术期刊矩阵,主办8种学术期刊,稳立中国高校学术出版业界之潮头。《中国公路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Journal of Traffic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已成为国内交通运输领域三大顶刊,均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位。创办国内道路工程领域第一本英文期刊《Journal of Road Engineering》。主办的5种期刊入选公路运输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和《地球科学和环境学报》均具有显著的行业影响力。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马尔代夫维拉学院汉语中心(孔子学院)、特殊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5个国家级“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发起组建了“中俄交通高校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举办了中美、中俄、中法、中国南非公路工程标准系列对接国际论坛,推进交通国际标准协同计划。深度参与世界交通运输大会(WTC)的策划、组织、运行。与中国路桥、中交、中铁、中铁建等大型企业携手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伙伴计划。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0余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雁塔钟声悠悠,渭河波涛浩浩,太白山峦皑皑。几代人初心不改、豪情如瀑,数十载厚积薄发、行久致远。面向未来,长安大学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在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中谱写新的长大辉煌! (数据最后更新:2023年5月) |
“学院介绍” “专业介绍” 浅蓝色列可以直接点击 学院名称和专业名称,听教授为你解读专业。(点击:) | ||||||||||||||||||||||||||||||||||||||||||||||||||||||||||||||||||||||||||||||||||||||||||||||||||||||||||||||||||||||||||||||||||||||||||||||||||||||||||||||||||||||||||||||||||||||||||||||||||||||||||||||||||||||||||||||||||||||||||||||||||||||||||||||||||||||||||||||||||||||||||||||||||||||||||||||||||||||||||||||||||||||||||||||||||||||||||||||||||||||||||||||||||||||||||||||||||||||||||||||||||||||||||||||||||||||||||||||||||||||||||||||||||
| ||||||||||||||||||||||||||||||||||||||||||||||||||||||||||||||||||||||||||||||||||||||||||||||||||||||||||||||||||||||||||||||||||||||||||||||||||||||||||||||||||||||||||||||||||||||||||||||||||||||||||||||||||||||||||||||||||||||||||||||||||||||||||||||||||||||||||||||||||||||||||||||||||||||||||||||||||||||||||||||||||||||||||||||||||||||||||||||||||||||||||||||||||||||||||||||||||||||||||||||||||||||||||||||||||||||||||||||||||||||||||||||||||
|
长安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安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071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包括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招生等。 长安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五条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我校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入学即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采用“4+0”(即四年均在长安大学学习)双学位培养模式。学院开设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生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都柏林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长安大学与法国高等信息工程师学院合作举办人工智能专业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本科学历教育项目。新生入学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采用“3+1”双学位培养模式,前三年均在长安大学学习,第四年在法国高等信息工程师学院学习。学生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法国高等信息工程师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八条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长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学校分省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长安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阅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高考投档成绩。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提供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省份,在专业调剂录取中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十七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我校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侨等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编导不组织校考,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批次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按省指导线),学校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按照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执行,学校对口试不另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大类招生,通过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大类招生方案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按年度进行信息公开。如学校对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国家资助、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成才型资助育人体系,满足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学生经济层面与成长发展层面的双重精准需求。 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资助、社会捐赠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冬寒补助等;成长与发展机制中设有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学生技能提升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等。学校资助咨询电话:029-61105098、61105385。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传真:029-82334099。监督电话:029-82334612。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chd.ed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长安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安排通知 |
按照教育部关于2023年台湾学测生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考生实际,面试工作拟采用第三方平台远程线上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 二、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查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面试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面试方式 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系统作为面试首选平台,考生需自行下载并安装相关软件系统。面试会议地址将通过官方QQ群通知考生。 四、面试准备 1.考生需准备好带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手机或电脑等,并在面试时保证电量充足,建议连接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等,建议使用支架、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面试。 2.自行下载好腾讯视频会议系统,并自行提前进行熟悉、测试,特别是能够打开/关闭视频和音频。 3.考生需按“姓名-专业志愿”格式设定参会名称,并能够以该参会名称进入面试会场,例如:“张三-交通工程”。 4.考生需准备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环境,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五、面试程序 1.面试当天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面试会场,面试全程中需听从考官安排,准备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件以及笔、纸等相关文具。 2.进入面试会场后,考生应将摄像头和语音功能全程开启,并将影像位置调制成如下正确视角:要求能看到本人和周围环境,摄像头应能反映考生双手、上半身及整个桌面,面试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可随时要求考生调整摄像头角度。同时,考生全程不得佩戴耳机、电子手表等,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东张西望,不得擅自离场;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面试的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并于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进行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录取志愿确认。 七、其他说明 1.面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截图等任何泄露面试过程的行为,面试会场禁止他人进出,违反者视同违纪处理。 2.面试时间段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029-82334813,029-82334104。 |
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列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试验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84个本科专业,其中50个专业入选“双万计划”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系),具备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7大门类,贯通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全过程的学位授予体系。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359人、硕士生导师1056人。拥有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各类杰出人才逾百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万余人,来华留学生1600余人。学校育人成果丰硕,累计向海内外输送优秀毕业生近30万人,其中来华留学生7000余人。 二、报名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学习优秀,身心健康,能适应内地学习环境。 2.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3.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 3 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 2 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三、招生计划 拟招10人。 四、招生专业
注:1.若学校进行机构改革或专业调整,以入学后实际运行方案为准。 2.体检受限标志代码说明:2.2色盲,3.7双耳听力3米或单耳聋,3.8面部疤痕、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等,该专业不招收有相应体检受限标志的学生。 3.学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zsb.chd.edu.cn/查看专业介绍。 五、考核方式/录取方式 我校将采用远程面试或视频评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参考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等,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并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考生具体考核办法。 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3年8月核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住宿费与内地学生一致,理工类专业学费人民币6600元/年,文史外语类专业学费人民币5500元/年。住宿费人民币900至1200元/年不等。如果主管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香港学生除可与内地学生同等申请学校各类奖学金外,还可以申请国家为港澳台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授予长安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相关事宜请咨询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4 电话:86-29-82334813、62630062(马老师) 传真:86-29-82334099 招生网址:http://zsb.chd.edu.cn 电子邮箱:zsb@chd.edu.cn 2.出入境相关事宜请咨询长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29-61105294(夏老师) 九、本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二维码】欢迎【扫一扫】关注 |
长安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 |||||||||||||||||||||||||||||||||||||||||||||||||||||||||||||||||||||||||||||||||||||||||||||||||||||||||||||||||||||||||||||||||||||||||||||||||||||||||||||||||||||||||||||||||||||||||||||||||||||||||||||||||||||||||||||||||||||||||||||||||||||||||||||||||||
长安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要求,为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23年学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男子足球(11人制)。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A类(即执行文化课单考)不超过2人,B类(即执行本二线65%)不超过3人,C类(即执行本二线)不超过6人。
注:A、B、C类政策详情见“五、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部分。 二、报考条件及分组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不得报考。 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需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二)考生分组 男子足球项目分为“A文化课单考组”和“B/C普通高考组”两组报名,“A文化课单考组”选拔A类资格考生,“B/C普通高考组”选拔B类或C类资格考生。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组报名、测试和签约,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变更组别。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同时报名并填报长安大学志愿。 1.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请于2023年1月11日-2月10日18:00前登录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后,下载打印《长安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同时在系统内上传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姓名等级页,纸质证书正在签批的,请上传电子等级证书截图);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姓名页、成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5)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或高考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认定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运动员技术等级认证结果截图; 8)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认证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 报名材料要确保真实、清晰、完整,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2.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 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3月10日12:00前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填报长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考生可在2023年3月1日左右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体育专项考试 获得我校2023年男子足球项目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足球项目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我校将以考生参加足球项目全国统考的成绩作为认定依据。 3.文化课考试 报考“A文化课单考组”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进行文化课考试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和考试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通知为准。报考“B/C普通高考组”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五、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 学校将结合报名组别及招生计划,分别按照足球项目统考成绩择优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文化课成绩优惠相应等级。 足球项目统考成绩(体育专项分)相同情况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足球(十一人制)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分项成绩择优录取。若分项成绩仍相同,则“A文化课单考组”比较单招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B/C普通高考组”比较运动技术等级择优录取。 A类: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2名。 B类: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国家二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3名。 C类: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少数国家二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后卫不超过4名,前卫不超过3名,守门员不超过1名。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六、名单公示及录取 1.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正式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资格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单招文化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被择优录取。 2.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3.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在其生源所在地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 4.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合格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七、专业安排 1.专业选择范围 A类考生可选专业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B类和C类考生可选专业范围如下:
2.专业安排 合格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科类选择专业志愿填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其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B类和C类考生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网上查询的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签字,中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sb@chd.edu.cn,逾期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 八、其他事项 1.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工作。 2.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4.若教育部和有关部门有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5.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2.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科招生网:http://zsb.chd.edu.cn 4.电子邮箱:zsb@chd.edu.cn 十、本招生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
|
“学院介绍” “专业介绍” 浅蓝色列可以直接点击 学院名称和专业名称,听教授为你解读专业。(点击:) | ||||||||||||||||||||||||||||||||||||||||||||||||||||||||||||||||||||||||||||||||||||||||||||||||||||||||||||||||||||||||||||||||||||||||||||||||||||||||||||||||||||||||||||||||||||||||||||||||||||||||||||||||||||||||||||||||||||||||||||||||||||||||||||||||||||||||||||||||||||||||||||||||||||||||||||||||||||||||||||||||||||||||||||||||||||||||||||||||||||||||||||||||||||||||||||||||||||||||||||||||||||||||||||||||||||||||||||||||||||||||||||||||||
| ||||||||||||||||||||||||||||||||||||||||||||||||||||||||||||||||||||||||||||||||||||||||||||||||||||||||||||||||||||||||||||||||||||||||||||||||||||||||||||||||||||||||||||||||||||||||||||||||||||||||||||||||||||||||||||||||||||||||||||||||||||||||||||||||||||||||||||||||||||||||||||||||||||||||||||||||||||||||||||||||||||||||||||||||||||||||||||||||||||||||||||||||||||||||||||||||||||||||||||||||||||||||||||||||||||||||||||||||||||||||||||||||||
|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4(2名学术学位,2专业学位),仅限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四、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十二省(区、市)少数民族考生。
五、报考条件(需满足普通计划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满足的条件与我校普通招考人员条件相同,请查阅《长安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复印件。
六、报名与考试
报名、初试和复试与我校统一组织的普通招考入学考试的考生一致。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考生报名前到该部门办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试登记表》。复试时,该表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交给复试学院。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复试、考试科目等信息请查阅《长安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长安大学2022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计划,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地省级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奖助学金及费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费用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相同。
九、其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直接入校学习,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至少连续服务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2334775
邮 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培养目标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方式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三、报考条件
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三)在企业及科研院所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四)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五)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名,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五、学习方式及学制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
六、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
只接受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招生专业为“086100交通运输”。
七、材料提交及时间
(1)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考生自我评价等;
(6)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推荐书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及承担或实质性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的证明、参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7)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医院要求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8)提交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4月5日,详细工作安排见各招生学院官网。
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审,由相关学院具体安排。
八、信息采集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根据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信息采集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采集前或采集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凡不按要求采集、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后续不能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招生学院组织考核的方式。为确保选拔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学院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
(一)招生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复试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二)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关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复试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
十、奖助学金及费用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政策,学费为165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发改委核准的金额为准。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有特殊困难需要住宿,学校将根据宿舍实有床位余量进行安排,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十一、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6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 学校自主设置学科不招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报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4)对国家经济、行业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6.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8.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21〕19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4月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3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外国语考试时间3为小时,两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3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奖助学金及费用
1.学费
我校2023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发改委核准的金额为准。
2.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有特殊困难需要住宿,学校将根据宿舍实有床位余量进行安排。
3.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定向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2334775
邮 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至26日举行。长安大学(6133)考点地址位于我校北校区(渭水校区),校区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南侧。考场分布在明远、修远、鸿远教学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前健康管理
1.请每位考生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戴口罩、勤洗手、多喝水、不聚集、常通风、少流动。
2.考生每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小程序进行考前打卡。
3.考生下载《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1),于12月19日至23日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自行打印并签字确认。
二、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1.考生须于12月21日0时至15时完成当日“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小程序打卡。考点将依据当日打卡填报内容分类设置考场。
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填报或上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场安排
考场示意图如下图所示,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2。
四、考生入校
1.考试当天学校开放汽车试验场北门,校外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测温后,进入我校考点,通过汽车试验场、含章路到达明远一区、三区教学区参加考试。特别注意:校内外考生通道不得交叉,因此校内考生须通过学校南侧金石路达到考场。请各位考生合理规划出行时间,按时到达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最好佩戴N95口罩),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的考生须佩戴N95口罩。
五、进入考场
1.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将身份证、手机、准考证、木质铅笔、签字笔全部拿在手上(请勿装在衣兜或裤兜里),同时提交填写完整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2.考生如携带手机,须关闭手机、取消闹钟设置,装入提前准备的包、信封中,放在教室外指定位置,若考生未按上述要求放置手机、拒不上交(包括忘记上交)或随身携带多部手机,在考试过程中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
3.考点为各位考生统一提供橡皮(不得自行携带),其它文具、图板(设计类)自备。严禁携带手表、水杯(含瓶装水)、电子产品等进入考场。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报考档案,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午间休息
1.考点为校外考生统一供应盒饭,考试结束后可在所在教学区一楼领取,午间可在考场休息,考试开始前需离场重新入场进行检查。
2.标准化考场内安装有全天时、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午间休息期间,请各位考生注意行为规范,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七、考后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离场,佩戴口罩,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
八、其他事项
1.校外考生可于12月23日下午14:00至16:00,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查看考场位置,不得进入考场内。因需进行考场布置等工作,逾期不再允许进入校园查看考场。校内考生在12月23日12:00前查看考场位置。
2.本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各位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堵塞等不确定性因素,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准考证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7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31名,专业学位硕士1539名。
2.非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10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22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8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进行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复试时将该表原件交至报考学院。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报考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校验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时间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为2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6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4)如有调整,以录取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7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31名,专业学位硕士1539名。
2.非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10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22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8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进行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复试时将该表原件交至报考学院。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报考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校验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时间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为2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6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4)如有调整,以录取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长安大学从事国际学生招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汉语言生以及短期交流生)、管理以及专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科研的部门。学院主要职责是负责海外留学生的招生录取、涉外手续办理、注册登记、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2018年学校成立国际学生工作处,与国际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国际学院下设学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外汉语培训中心、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2017年为积极承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模式多元化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学校设立“一带一路”工程教育中心,办公室设在国际学院。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自1956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迄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院校之一,还是我国最早承担援外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先后培养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古巴、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1万余人。2017年,长安大学顺利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2022年,高质量完成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再认证工作,并顺利通过专家组线上评审。
截至2022年底,长安大学在校国际学生规模保持在1705人,学历生占比73.4%,研究生占比50.4%,来自巴基斯坦、俄罗斯、刚果(布)、厄瓜多尔、智利等全球105个国家,分布在我校18所学院。2010年起我校分别开设了本科土木工程(建工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电子信息(信息学院)三个英文授课本科专业。2017年学校开设了MBA、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等7个英文授课硕博士专业。截至2020年,长安大学共开设了13个英文授课本科专业,35个英文授课硕士专业和23个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在60余年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基础上,国际学院确立了“突出特色、扩大规模 、优化结构 、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打造“留学长大”品牌,着力提高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与国际影响力。
本科专业(中文) | |||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或大类 | 分流专业 |
1 | 公路学院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
2 | 汽车学院 | 智能车辆工程 | 智能车辆工程 |
车辆工程 | 车辆工程 | ||
物流工程 | 物流工程 | ||
汽车服务工程 | 汽车服务工程 | ||
3 | 工程机械学院 | 机械类 | 智能制造工程 |
机械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机械电子工程 |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
市场营销 | |||
会计学 |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管理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经济学类 | 经济统计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5 |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 自动化类 | 自动化 |
机器人工程 | |||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
6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软件工程 | |||
物联网工程 |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 | ||
7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 测绘类 | 测绘工程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 |||
地质工程 | 地质工程 | ||
地球物理学类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
地球物理学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8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地质学类 | 地质学 |
资源勘查工程 | |||
矿物加工工程 | |||
碳储科学与工程 | 碳储科学与工程 | ||
9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工程造价 | |||
10 | 水利与环境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工程 | ||
环境科学 | |||
水利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
11 | 建筑学院 | 建筑类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
风景园林 | |||
1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13 | 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
土地工程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
14 | 土地整治工程 | 土地整治工程 |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16 | 人文学院 | 法学 | 法学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 | ||
公共事业管理 |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 | ||
汉语言文学 | |||
17 | 理学院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应用物理学 | 应用物理学 | ||
18 | 外语学院 | 英语 | 英语 |
日语 | 日语 | ||
19 | 体育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20 |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 | 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 | ||
21 | 未来交通学院 | 工科试验班(未来交通) | 工科试验班(未来交通) |
22 |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