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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网网站

2023-12-04 21:56:00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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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历史积淀深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1956年,北京农业大学造园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部分并入学校。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由原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同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研究生院。2001年获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支持。2004年正式成立研究生院。2005年获得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2008年,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1年与其他10所行业特色高校参与组建北京高科大学联盟。2012年,牵头成立中国第一个林业协同创新中心——“林木资源高效培育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学校“林木分子设计育种高精尖创新中心”入选北京市第二批高精尖创新中心。2017年,首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林学和风景园林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9年,生态修复工程学、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学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2021年,成功获批雄安校区,成为首批入驻雄安的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林学、风景园林学2个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办学特色鲜明。学校以生物学、生态学为基础,以林学、风景园林学、林业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草学和农林经济管理为特色,是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自1952年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20多万名毕业生和一批外国留学生,其中包括国家科技部原部长、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在内的16名两院院士。


学科实力强大。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可自行审定教授任职资格的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一级学科内可自主设置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高校。1个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含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二级)、1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一级)、6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一级)(含重点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二级)、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


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校现有17个学院,有64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66个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30个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交叉学科和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生25693人,其中本科生13730人,研究生8102人,各类继续教育学生3861人。实施导师制、主辅修制,拥有国家理科基地、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梁希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现有2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12门,国家级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3项,北京市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门,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12门,北京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项。获得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优秀奖1项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3项。有北京市教学名师31名,青年教学名师6名,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4名,北京市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4名。5篇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论文”,8篇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研究生60余人次在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国际学生风景园林设计竞赛(IFLA-UNESCO)、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中日韩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竞赛中获得金奖。近两年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12人,其中正副教授1020人,在任研究生导师9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07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含双聘院士2人)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特聘专家1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42人次。“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9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2人,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支,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3支,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人才计划入选者112人,北京市青年人才称号入选者4人。教师获奖众多,其中有2人获全国创新争先奖,1人获何梁何利科技进步奖,1人获国际环境贡献奖,1人获Luc Hoffmann湿地科学与保护奖,3人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2人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3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称号,1人获北京市人民教师奖。


科学研究和科技平台建设实力雄厚,成果丰硕。学校现有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野外台站共85个。其中,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野外观测科学研究站1个,北京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中心4个、教育部野外台站2个、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2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林草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国家林草局野外台站9个、国家林草局长期科研基地3个、国家林草局质检中心1个、国家林草局创新联盟27个、国家能源局能源研发中心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8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建校以来累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60项,省部级科技奖励350余项。“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0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88项,获全国性学会社会力量奖一等奖20余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3项,课题97项;获资助国家自然基金项目891项(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3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项,重点项目9项,联合基金项目3项),累计到账科研经费总计32.88亿元。


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主动对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率先在全国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为“三北”工程、“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作出重大贡献;风景园林学科完成实践设计项目遍布全国,其中,花港观鱼项目开创中国现代公园设计典范,西湖西进、珠三角绿道等项目引领全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全方位支持2019年北京世园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赛区景观规划与生态建设;深度参与第二轮、第三轮青藏高原综合科考行动;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近90项,全面助力地方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深度参与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技术服务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和西藏“美丽珠峰”建设,支持中原绿色崛起,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北林智慧。全面助力内蒙古科右前旗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连续3年获得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考核“好”等级。


绿色文化不断传承创新。获批全国高校唯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传统插花;编纂全国林业领域最重大文化工程《中华大典·林业典》;在全国率先发布《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黄河生态文明绿皮书》和《国家公园绿皮书》;深度参与《中国林业百科全书》编纂;师生原创话剧《梁希》在社会各界广受好评,绿色长征、生态文明博士生讲师团等绿色活动品牌享誉全国,为弘扬绿色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主办的2个英文学术期刊《森林生态系统(英文)》《鸟类学研究(英文)》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建设项目,成为展现学校学术水平与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平台。


国际合作和开放办学广泛推进。与海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水平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教合作;积极推动国际学术交流,牵头建立亚太地区林业教育协调机制和“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引进十余名世界顶尖学术大师来校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连续18年承办商务部援外培训,累计培训发展中国家林业官员600余人次;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国际竹藤组织等国际组织签署战略协议;与法国农业科学院共同组建“中法欧亚森林入侵生物联合实验室”,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共同组建“中加国家公园联合实验室”,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共同组建“景观水文联合研究中心”等;执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40余项。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联合举办木材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欧、美、澳等高校开展多个联合培养项目。获批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基地,选派优秀学子赴外学习深造。先后加入“全球挑战大学联盟”“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为开展全方位国际合作搭建高层次平台。与港澳台地区多所高校建立伙伴关系,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学术人文交流活动。目前学校独立设置国际学院,是“全国留学生工作平台试点高校”之一,成立林业院校首个以“留学生”为主体的非洲地区校友会。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落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间合作协议,2022年共有来自65个国家的281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其中学历生比例占95%。


学校总占地面积13176亩,其中,校本部占地面积696亩,实验林场占地面积12480亩。图书馆建筑面积2.34万㎡,现有馆藏纸质文献197余万册,各类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文献837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及资源平台76个。


目前,学校正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按照学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新时代“三步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一校两区”新发展格局,为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一流林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备注: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学校概况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副校长

校内地图

党群部门
行政机构
教辅机构
挂靠单位
教务处领导班子分工一览表

姓 名
职务
分  工
联系学院
徐迎寿
处长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主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与教学规划、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宣传与对外联系、信息公开、工会方面工作;分管教学研究科。
思政课教学
公共课教学
 
王毅力
副处长
  主管专业建设、教材、实践教学、产教融合方面工作;负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方面联络与协调工作;协助处长分管学科建设与评估、教学研究、教指委联系、北林讲堂工作;分管实践教学科、计划与教材科。
生物学院
工学院
理学院
材料学院
李春平
副处长
  主管教学运行、教学考核、教育教学评价、劳动教育、语言文字、新农科、学业辅导方面工作;协助处长分管思政课、聘期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体系建设、教学联系、教学理念培训、宣传专项、保密方面工作;分管教学运行科、考试中心。
园林学院
生态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尹大伟
副处长
  主管学籍管理、信息化、固定资产与办公用房管理、日常行政事务方面工作;负责体育、健康教育方面联络与协调工作;协助处长分管课程思政、宣传、信访、对外联系、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学籍管理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综合业务科。
经管学院
外语学院
环境学院
体育部
宋国勇
副处长
(挂职)
  主管创新创业教育、新工科方面工作;协助处长分管聘期工作、理学素养、科教融合方面联络与协调方面工作;分管梁希班管理中心。
林学院
草学院
信息学院
万  璐
副处长
(挂职)
  主管监控、新文科、美育、通识与素质教育、国际教育方面工作;协助处长分管教学研究、教学联系等工作;分管质量评价科。
水保学院
艺术学院
人文学院
重点学科

●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林学、风景园林学

 

●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

      林学(含7个二级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国家重点学科(二级)

      植物学

      木材科学与技术

 

●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林业经济管理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一级)

      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生物学、生态学、农林经济管理、草学、国家公园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木本粮油加工利用方向)、机械工程(林草智能装备方向)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二级)

      科学技术哲学(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方向)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国际贸易学(林产品贸易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慧林草方向)

      金融学(绿色金融方向)

      法学(林业草原国家公园法治方向)

 

●  北京市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一级):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重点(培育)学科(一级):生物学

      重点学科(二级):生态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草业科学、土壤学

      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生态环境地理学

 

●  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生态修复工程学

      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学

院士风采

攻读硕博

●  博士后流动站

      生物学、林学、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草学 

 

●  博士招生学科

      植物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森林生物资源利用、计算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生态学、生态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林业装备与信息化、林业信息工程、森林土壤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自然保护区学、城市林业、森林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林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硕士招生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

      哲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计算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机械工程、林业装备与信息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林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土壤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自然保护区学、城市林业、草学、农林经济管理、设计学、动画艺术学、森林学、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  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硕士学位)

      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英语笔译、机械、城市规划、电子信息、农艺与种业、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村发展、风景园林、林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美术、艺术设计、应用心理、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林业工程、林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学、设计学

 

●  专业学位授予点

     风景园林、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翻译、农业、林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应用心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金融、城乡规划

 

注:以上各学科专业依据具体情况可能有相应的调整,以当学年实际公布的内容为准。

水土保持学院

Scho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  特色优势 Characteristics & Advantages

水土保持学院是北京林业大学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研究型学院。学校在1952年建校之初即开设水土保持课程,1958年开设水土保持专业,1980年成立我国第一个水土保持系,1992年成立我国第一个水土保持学院。目前也是世界唯一的水土保持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水土保持理论与高新技术研究中心、高层次水土保持人才培养中心、高水平科研成果集成转化和示范推广中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国内外交流合作中心。

●  院系设置 Departments & Disciplines

学院现有3个系、6个教研室,设有3个本科专业,分别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土木工程,其中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土木工程入选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地理学和土木工程3个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13个硕士授予方向、5个博士授予方向,其中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既是博士学位授予点也是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高精尖学科重点支持学科。

●  师资队伍 Faculty

学院现有教职工109人,其中专任教师86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4人,副教授33人,博士生导师37人,硕士生导师61人。所有的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中国青年科技奖1人,德国“洪堡学者”计划2人、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3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1人,获全国野外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奖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奖2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奖4人。

●  资源设施 Resources & Facilities

学院拥有水土保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林业生态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水土保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拥有2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拥有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山西吉县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4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站(首都圈、重庆缙云山、宁夏盐池、云南建水),形成了覆盖华北土石山区、黄土高原、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区、西北风沙区和西南喀斯特地区的野外定位观测研究网络体系。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防治荒漠化培训中心、北京林业大学边坡绿化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防灾减灾与国土安全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中德干旱地区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血防林研究所等学术团体和机构挂靠在学院。

●  资质荣誉 Awards & Honors

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卓著,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科技攻关(支撑)计划、省部级及国际合作等各类项目400余项。共获得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7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成果1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二等奖33项、三等奖23项。学院曾获全国科技先进集体、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  人才培养 Talent Cultivation

学院紧密结合国内外生态环境科研前沿及国内的重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训练,促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期”;培养过程中实行全程学业导师制和论文导师制,从大一第一学期开始,每位学生确定一位教师为学业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选课、科研创新、社会活动等全方位的指导,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空间和机遇。

 

 学院网址:http://shuibao.bjfu.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6324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特色优势 Characteristics & Advantages

人文学院秉承“立德、立言、立功”的院训,注重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鼓励学生兼收并蓄、融会贯通、敢成一家之言,要求学生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增进全社会的福祉为奋斗目标。

●  院系设置 Departments & Disciplines

学院设有法学、应用心理学两个本科专业,具有心理学、法学理论两个科学硕士学位点和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学位点,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博士点。

●  师资队伍 Faculty

学院现有教职工50多人,他们或是才华横溢、名声在外的学术新锐,或是耐得寂寞、潜心学问的青年才俊,共同形成了学院学科背景丰富、知识结构完整的师资队伍。教师中有多名老师担任北京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多人担任全国和北京市学术学会的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  资源设施 Resources & Facilities

学院建有模拟法庭、基础心理学实验室、心理咨询实验室、催眠实验室、心理测量室等实验室,3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为学院师生的实验教学及学术研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  资质荣誉 Awards & Honors

学院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教师多次获得北京市级和校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一、二等奖,以及北京市级、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与此同时,学院教师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建院以来,学院共主编、参编专著、教材300余部,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改项目50余项。学院教师在科研方面积极投入,“十三五”期间,学院总的课题项目达120余项,总经费达1900余万元。

●  交流合作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主办和承办了如“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论坛”等有影响的学术会议。

学院网址:http://renwen.bjfu.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6539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秉承学校“知山知水、树木树人”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构建绿色生态下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复合型创新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学科特色鲜明。艺术设计学院现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五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产品设计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北京市一流专业。现有设计学一级硕士学科授权点1个,动画艺术学二级硕士学科授权点1个,涵盖了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装饰与公共艺术设计及理论、工业设计与理论、视觉传达设计与理论、动画艺术学等研究方向。现有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包括艺术设计和美术两个领域,涵盖了环境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装饰与公共艺术设计、动画与交互设计、国画、油画及综合材料艺术方向。

      艺术设计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学术水平高、服务社会与实践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年龄及学历结构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3人;教师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美术专业分委会专家1人,全国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联盟主任委员1名,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10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信息与交互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北京设计学会副会长1人。

      艺术设计学院的教学条件良好,实验设施先进,已建有视觉与平面媒介实验室、装饰工艺制作实验室、陶艺雕塑实验室、模型数控加工中心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动画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摄影工作室、图形渲染工作室等。学院教师成绩显著,教师出版个人专著(画集)及教材100余册;参加全国美展及国际重要学术展77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各专业委员会比赛荣誉172项;发表SCI、EI、CSSCI/CSCD中文核心刊物论文及作品300余篇(幅),各类授权专利40余件,承担国家、省部级项目16项。学院现与美国奥本大学签订了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两个专业的联合培养项目,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一、招生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分设计学类动画两个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其中,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专业,入学后第一学年内不分具体专业,第二学年结合学生的成绩及志愿确定具体专业,设计学类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4个子专业。

      (一)设计学类 Designing

      1.环境设计 Environment Art Design

      环境设计专业立足北京林业大学“知山知水,树木树人”的办学理念,结合艺术设计专业学科特点,致力创建以生态与艺术为核心特色的环境设计专业。本专业面向宏观的人居环境,并着眼于微观的生活空间。强调基于微观视角设计去探索艺术、人文和生态的平衡。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同时,着重加强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及创新能力。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理论水平、综合实践技能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方向不仅包括传统的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建筑及公共设施设计,同时依托我校学科特色,注重拓展学生在家具设计、室内陈设设计、综合材料设计制作等特色领域的创新设计能力。

主要课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陈设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家具造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建筑设计初步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相关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院所、各类型设计和施工企业从事设计、设计管理、设计施工等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产品设计 Product Design

      产品设计专业是以当代工业化和信息化为背景,综合运用科技成果结合美学、工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色彩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设计活动。

      培养目标:培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产品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产品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的基本能力和技能,了解本专业设计前沿,具备社会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的职业素质,能在产品设计、文创产品设计、人机交互设计、设施设计等领域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方法学、市场调查与产品策划、产品设计、系统设计、产品色彩设计、设计程序与分析、创新快题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机械、交通、轻工、互联网、时尚消费、电子信息、环境等行业从事创新设计工作,或进入国内外高校进一步深造。

      3.视觉传达设计  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以学习绿色生态信息可视化设计为重心,综合多种媒体传播特点,注重现代设计的思维、表现与传统文化精神的结合,强调艺术、科技、文化与设计的有机融合,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与绿色生态设计观的高素质复合型视觉传达创新设计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设计艺术行业发展需要,掌握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综合性的设计创意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文素养,塑造具有兼收并蓄、锐意进取学习精神的高素质视觉传达设计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书籍装帧设计、CI设计、导向标识设计、交互设计、品牌设计、广告媒体与策划、广告创意与表现、包装设计、广告摄影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类设计相关行业,从事策划、设计、创意等视觉设计传达工作,同时也可以在设计类教学科研、设计管理等工作岗位就业。近年来,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设计大奖,大量毕业生进入国内外一流企业和知名高校进一步深造。

      4.数字媒体艺术 Digital Media Art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培养兼具信息技术、数字艺术与网络科技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强调利用全新的数字手段进行设计与艺术作品的创作。注重教学与科研中的前瞻性与创新性,紧密衔接互联网+时代浪潮,充分发挥数字媒体创意与手段在环境、科普、可持续化、林业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培养目标:面向当今社会围绕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发展的设计、创意和文化产业市场需求,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核心,兼顾学生艺术与科技的交叉学科专业方向。学生将在新形式的数字媒介研发、数字信息创意设计策划,以及以用户为核心的设计理念上得到系统的培养与训练,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手段表达艺术设计思想,或为解决实际社会需求探索解决方案。将生态文明、绿色中国与环境关爱等人文精神,整合到数字媒介设计与信息创意设计的教学与研究当中,打造特色鲜明的林业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主要课程:基于交互设计、游戏设计与数字影像三大方向开设交互设计、界面设计、用户研究与设计、新媒体艺术、动态图形设计、数字动态影像设计、游戏交互设计、游戏引擎应用、前端设计与开发等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均为国家重点发展且市场资金集中领域,包括信息服务设计、互动媒体产业、用户研究与咨询行业、新闻与娱乐媒体、新兴自媒体行业、多媒体应用与内容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机构,以及游戏研发与制作行业等。

      (二)动画 Animation

      动画专业致力于培养结合动画、美术、设计全方位创作思维及艺术与技术的综合表现技能,适应创意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与岗位需求。。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动画产业需要,服务于动画设计与制作,掌握扎实的动画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与专业相关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动画艺术鉴赏能力和一定的动画创作能力,熟练掌握各种动画制作工具和软件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于影视动画、插画漫画与游戏美术三大方向开设视听语言、中外动画史、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分镜设计、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美学、游戏三维技术、游戏美术设计、商业插画设计、漫画故事创作等课程。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传媒、动画教育等领域从事动画设计、漫画设计、插画设计、游戏美术设计、多媒体内容设计和动画教育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计划为180人,动画专业招生计划为3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安徽

北京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设计学类

5

5

4

4

19

6

4

19

11

5

6

8

2

动画

2

2

2

-

3

-

-

3

3

-

-

3

-

省份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云南

浙江

重庆

设计学类

11

7

8

4

19

4

5

 

6

2

4

8

4

动画

-

-

2

-

4

-

-

2

2

2

-

-

-

      注: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考生需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履行其他相关手续。

      2.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

      3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等省份有明确要求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0%(含),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150分制)及以上。

      4. 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因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四川等省份有明确要求的,考生需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五、录取原则

      1. 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及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确定的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100

      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均相同者,则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分数高、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历史科目组)和理科(物理科目组)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科类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2.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征集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未完成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六、学生待遇

      1. 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10000元,如有调整,按北京市教委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 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全部统一安排住宿,每生每年住宿费为900元,如有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3.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监督复查机制

      1. 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有舞弊、顶替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八、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2. 联系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82381399(传真)

      3. 招 生 网:http://zsb.bjfu.edu.cn

      4. 电子邮件:blzsb@bjfu.edu.cn

      5. 官方微信:BJFU8216

      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2023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2023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

        一、报名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且特长项目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3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本年度招生项目和拟签约人数具体如下:

专业类别

专业项目

拟签约人数

民乐

二胡

0-2

琵琶

0-2

交响乐

双簧管

0-2

        说明:

        (1)合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需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改革省份的考生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2)如符合签约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或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签约要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项目拟签约人数。

        (3)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专业测试,则考生须参加该测试且成绩合格。

        (4)考生根据相关考试要求自备服装、乐器等物品。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23年1月9日10:00-2月21日17:0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无需交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2.扫描上传材料(20232月21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截图):

        (1)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所获艺术专业最高等级证书、中学阶段参加过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等能证明考生艺术特长的材料。

        3.发送影像资料(20232月22日17:00前以E-mail形式发送至blzsb@bjfu.edu.cn):

        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曲目视频,考生视频内不得出现伴奏。视频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姓名-省份-小项”。

        四、资格初审

        初审结果公布:2023年3月6日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具体通知,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1.测试时间:

        2023年3月19日(如有变化见北林招生网)。

        2.测试形式:

        线上测试(具体方案详见初审结果及复试通知)。

        3.测试要求:

        考生需准备自选曲目一首(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

        六、资格认定

        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合格名单经北林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为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高考达到相应分数,可予以录取。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区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不得擅自退团。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10:00-2月21日17:00

        2.影像资料发送时间:2023年2月22日17:00前

        3.初审结果公布:2023年3月6日

        4.复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

        5.复试结果查询:2023年4月底前(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十、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艺术团训练和其他相关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6.咨询电话:010-62338216(招生办)、62338222(招生办)、13011077306、82381399(传真);010-62336808(艺术团)、010-62336145(艺术团)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了选拔具有体育特长和发展潜质的学生进入我校,进一步繁荣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发展,带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2023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34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43人,各项目拟签约计划及资格类型如下:

招生类别

招生项目

A类

B类

C类

田径

女子跳远

0-1

 

 

男子100米

0-1

 

 

男子400米

0-1

 

 

女子竞走5公里

0-1

 

 

男子竞走10公里

0-1

 

 

男子跳远

0-1

0-1

0-1

男子110米栏

0-1

0-1

0-1

男子400米栏

 

0-1

0-1

男子5000米

 

0-2

0-2

女子400米

 

0-1

0-1

女子铁饼

 

0-1

0-1

女子铅球

 

0-1

0-1

男子跳高

 

0-1

0-1

女子100米

 

 

0-1

女子200米

 

 

0-1

女子400米栏

 

 

0-1

女子跳高

 

 

0-1

女子1500米

 

 

0-1

男子标枪

 

 

0-1

男子铅球

 

 

0-1

足球

女子足球-守门员

 

 

0-1

女子足球-非守门员

 

0-2

0-8

合计

0-7

0-11

0-25

        A类: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单招文化课统考,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B类: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高考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说明:

        1.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不做分省计划;

        2.以上所述“高考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包含政策性加分;

        3.对于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4.对于田径项目的A类计划,如招生项目无合格生源,或合格生源数低于拟签约数,则该项目空余计划调整至有该类计划且有合格生源的其他项目中,每个项目每轮调整时可额外接收的对应类别拟签约数均为1,接收A类计划的项目优先次序为:女子跳远、男子100米、男子400米、女子竞走5公里、男子竞走10公里、男子跳远、男子110米栏;

        对于田径项目的B类计划,如招生项目无合格生源,或合格生源数低于拟签约数,则该项目空余计划调整至有该类计划且有合格生源的其他项目中,每个项目可额外接收的对应类别拟签约数均为1,接收B类计划的项目优先次序为:男子400米栏、男子跳远、男子110米栏、男子5000米、女子400米、女子铁饼、女子铅球、男子跳高。如按以上规则执行后,计划仍有空余,则将之调整至女子足球-非守门员项目对应类别,相应调减C类计划,以确保女子足球-非守门员项目B、C类拟签约数的总额不变。

        二、报名资格

        1.凡报名参加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3.田径项目不招收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等比赛。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4.足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的运动员。若以本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提前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后不受此限。

        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0:00至2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无需交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2.扫描上传材料(2023年2月21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截图):

        (1)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

        (4)比赛获奖证书、成绩证书及对应比赛秩序册本人页(含首页)、成绩册本人页(含首页)。

        注:田径项目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需与报考项目一致;集体项目(女子足球)考生还须上传由团队组织和训练单位盖章确认的考生在相应比赛为主力队员的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

        四、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所有考生须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其统测成绩方能被我校认可。初审合格名单将在2023年3月6日前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五、专业测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规定,田径、足球项目要参加专项全国统测。我校2023年田径、女子足球项目以考生参加统测所取得对应项目的最高成绩作为认定的依据。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全国统测的报名,凡拟争取我校单招录取资格的一级运动员,须同时报名参加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专业统测及文化统考的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我校将严格审核测试考生资格,不具备测试资格或未参加报考项目对应测试的,我校均不认可其专业统测和文化统考成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测试报名和实测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

        统考成绩要求:学校设置70分资格线,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须达到资格线,方有机会进入合格名单。

        文化课成绩要求:A类资格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我校确定的2023年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线为180分。B类、C类资格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须达到对应资格类型要求。

        2.确定合格名单:对于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分项目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资格类型和合格名单。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后,方可被我校确定为合格名单。

        3.同分排序规则:

        (1)田径项目各类别排序中,在全国统测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进行判定;仍相同的,以考生提供的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上标明的成绩进行评判。

        (2)女子足球项目中,在全国统测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进行判定;若仍无法判定,按照如下排序录取: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② 在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③ 在中国中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④ 在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甲组)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4.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安排时,结合考生志愿及学校专项训练需要等情况进行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时建议从以下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选择: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学、应用心理学。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以上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6.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13011077306、82381399(传真)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以各省(区、市)审核公示的信息为准。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类)我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相关分省分专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件。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上传材料:

        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打印下载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应与报名系统一致;就读中学发生过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考)需同时加盖原就读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注:个人陈述,限800-1000字,内容建议包含以下方面:①申请理由,含思想品德、爱好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②学业表现情况,尤其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请切合自身情况进行陈述,切勿照抄网上搜索内容)。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籍材料原件: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上传内容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分别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科技创新研究经历或成果等(专利、论文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注:以上材料中,(1)-(4)为必填项,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材料完整且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评审。

        3.完成报名:

        上传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务必保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志愿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更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请务必在2023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时完成上述操作视为放弃报考。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对于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专家评审组依据报名条件、申请材料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请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五、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取得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按相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并在我校公布的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未按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2.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物理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

        (2)专业录取规则参照《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3.其他说明: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审核结果公示:2023年5月31日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25人。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严格规范、公平公正。

二、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其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学科专业、学制、学费标准以及奖助政策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招生学科专业、学制、各学院及研究生院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欢迎报考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将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三种初试方式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执行,拟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50%,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会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三、报名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可登陆http://yz.chsi.com.cn/查询)。

2.以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另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并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至少一篇)。在专业目录中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在校应届本科生可在2023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期间进行预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选择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林业大学为报考点。

3.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详情请查看所在省级招办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确认前缴纳报考费。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报考资格审查和复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我校复试工作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进行,在此期间须对达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选报导师的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可以登录研究生院、学院网站或“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查询导师信息。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安排等将在复试前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四)考试大纲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任何辅导班,考生可以参考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各学科的复试测试科目要求。

(五)违纪处罚

对报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学费及奖助

2024年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奖助学金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全日制专业硕士中的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2)全日制会计硕士为13000元/年,(3)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为29000元/年,(4)其余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工程硕士(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农业硕士和林业硕士为10000元/年,(2)公共管理硕士为20000元/年,(3)金融硕士为64000/年,(4)会计硕士为40000元/年,(5)工商管理硕士为45000元/年。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六、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农村发展和英语笔译学制为2年外,其余均为3年;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为2.5年,其他均为3年。

七、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京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均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工商管理硕士相关报考事宜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2336238、62336463

官方网址:http://mba.bjfu.edu.cn;电子邮箱(E-mail):mbawy@bjfu.edu.cn。

公共管理硕士相关报考事宜请咨询我校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2336730。

九、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邮箱

学院网址

001

林学院

62336354

lxyyanzhao@126.com

http://lxy.bjfu.edu.cn/

002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62336210

yangdi@bjfu.edu.cn

http://biology.bjfu.edu.cn/

003

工学院

62337050

pzj1023@bjfu.edu.cn

http://gxy.bjfu.edu.cn/

004

信息学院

62338814

xinxiyanzhao@yeah.net

http://it.bjfu.edu.cn/

005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62336304

cailiaoyjs@bjfu.edu.cn

http://clxy.bjfu.edu.cn/

006

园林学院

62338079

bjfuyuanlinxueyuan@163.com

http://sola.bjfu.edu.cn/

007

经济管理学院

62337227

jgyz@bjfu.edu.cn

http://em.bjfu.edu.cn/

008

水土保持学院

62338198

sbyjsgl@163.com

http://shuibao.bjfu.edu.cn/

009

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

62336724

baohu@bjfu.edu.cn

http://zrbhq.bjfu.edu.cn/

0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62338383

g_bjfurw@163.com

http://renwen.bjfu.edu.cn/

011

外语学院

62336412

blwyyz2020@163.com

http://waiyu.bjfu.edu.cn/

012

理学院

62338375

figureyu@163.com

http://cos.bjfu.edu.cn/

01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62336615

dongxiaojing_bjfu@163.com

http://hjxy.bjfu.edu.cn/

014

艺术设计学院

62336564

wangjianhao@bjfu.edu.cn

http://ad.bjfu.edu.cn/

0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62338065

842580192@qq.com

http://marxism.bjfu.edu.cn/

016

草业与草原学院

62338527

329345543@qq.com

http://cxy.bjfu.edu.cn/

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336079或62338214或62338380;传真62337873;邮箱:yzb@bjfu.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6014/62338237,邮箱:jiwei302@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4年北京林业大学计划招收1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

一、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须严格执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生源范围

原则上招收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各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报考方式

考生应根据《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http://graduate.bjfu.edu.cn/zsgl/bszs/f120d56f689444d695f96add888aab1b.html)选择报考方式。考生的纸质报考材料直接提交至报考学院,考核资格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初审,再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复审确定。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确认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参加考核,后续不得再转为普通类型考生。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录取事项

1.   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照硕博连读、申请-审核招生方式依次录取。硕博连读招生方式考生同等条件下向一流学科倾斜,申请-审核招生方式考生按照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特殊情况由学校成立专家组评议决定。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3.   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先与我校签订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

4.   其他规定请参看教育部公布的文件及《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五、就业管理

     1. 管理: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就业。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3. 派遣。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近日,河北省副省长金晖一行来校调研,就《塞罕坝机械林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编制情况进行座谈交流。校党委书记王洪元与金晖一行会谈。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尹伟伦,国家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司、森林资源管理司、森林草原防火司、规划财务司、保护地司、林场种苗司、科技司相关负责人,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林业和草原局、塞罕坝机械林场相关负责人,我校校长安黎哲、副校长张志强出席座谈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主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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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晖充分肯定了我校在科技支撑河北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在塞罕坝“二次创业”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她指出,我校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底蕴和雄厚的科研基础,希望通过持续输出智力成果,为推动河北生态文明建设和塞罕坝“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能。她强调,河北省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聚焦重点关键、强化推进举措,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推动《意见》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见效。


王洪元指出,河北省委、省政府委托我校起草《意见》,是对我校的高度肯定和充分信任。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塞罕坝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保障实现塞罕坝“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他强调,我校将进一步深刻理解和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发挥学科优势、凝聚人才力量,不遗余力支持塞罕坝“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安黎哲指出,我校与塞罕坝机械林场合作历史久远、感情深厚、成效显著。支持塞罕坝“二次创业”发展是我校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塞罕坝精神的光荣使命和责任。我校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更实的工作举措,谋划好“生态文明,北林何为”的战略布局,为推进塞罕坝“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动实践新范例贡献北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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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张志强对《意见》编制背景、过程、思路和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与会领导、专家进行研讨交流。


我校科技处、林学院、水保学院、生物学院、信息学院、经管学院相关负责人,校内外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据悉,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意见》起草工作,成立了以安黎哲为组长、张志强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科技处组织9个学院30余名专家多次前往塞罕坝机械林场进行实地踏查调研,并与河北省林草局、塞罕坝机械林场定期开展研讨,广泛凝聚共识,持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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