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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3 11:23:56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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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北京化工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目前,学校共设有17个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500余人,研究生8600余人(其中博士1400余人),函授、夜大等继续教育学生2200余人,学历留学生350人。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4人(含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双聘院士6人),其他国家院士5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2人、青年学者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5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奖者等青年人才57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9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0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8人,“首都科技领军人才”获得者5人,“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7人,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3人,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65人。

学校学科实力稳步增强。聚焦“四个面向”,努力构建“强工厚理兴文重交叉”学科体系。在国家第五轮学科评估中A类学科取得显著突破。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位列ESI 排名前1‰,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农学5个学科位列ESI 排名前1%。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63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9个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社科类省部级基地。8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涌现。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7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级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个北京市级素质教育基地;1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虚拟仿真“金课”,4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项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特等奖,2项全国本科院校化工类专业教师课程思政能力竞赛一等奖,37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17门北京市优质本科课程,1门北京市级虚拟仿真“金课”,7门北京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北京高校教书育人“最美课堂”,5门教育部双语示范课程;1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4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0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6部北京高等教育优质本科教材课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9 项,北京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2项、二等奖53项;国家级教学团队5 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1个。

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迅速。承担重大项目、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2001年以来,学校有32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获批化工领域全国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拥有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6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一大批科研成果在Nature、Science 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各类科研成果应用于国家尖端科技领域。2022年学校科技经费到款突破10亿元,获国内专利授权622项,国外专利15项。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加强。学校紧抓产学研融合等重要发展战略机遇,不断增强“四个服务”能力,引领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做贡献。学校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第四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产业拥有10余个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的科技产业实体,依托学校科技和人才优势,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经营宗旨,形成了具有北化特色的高科技产业,在生物化工、日用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已形成系列技术和多种产品。近年来,结合校内优势学科、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需求,学校还重点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相继成立校地合作地方研究院3个、技术转移中心6个。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着力健全国际交流合作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全球合作网络体系,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学校与美、英、法、俄、德、澳、韩、日、意等48个国家(地区)的161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2022年新(续)签校际合作协议26份,新增合作伙伴16个。建有3个北京市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和3个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坚持以“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为重点,31项引智项目获得科技部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立项;在校长期任职的外籍专家共13人;积极推进学生国际化交流,与19个国家(地区)的6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80余项学生赴海外学习项目。继续推进“北化-世界百强高校本硕博精英计划”,28名优秀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等资助赴境外进行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举全校之力推进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重视对学生的全过程就业指导,积极发挥学校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过程中的主导作用。25位老师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多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名列全国高校前茅。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1%,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为96%。

今天的北京化工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继续秉承“宏德博学、化育天工”的校训和“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实力行、博学创新”的化大精神,深入实施“育人为先”“人才强校”“全球发展”“交叉突破”四大战略,打造更加卓越的“育人北化”“创新北化”“开放北化”“幸福北化”,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贡献北化力量。

(相关数据统计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校训

释义:宏德博学:志向宏大,道德高尚,学问广博,学力深厚。宏:广博。陆机《吊魏武帝文》:“丕大德以宏覆,援日月而齐晖。”德:道德。《易·乾·文言》:“君子进德修业。”博学:学问广博。《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化育天工:探索自然之奥秘,变革自然之工巧为人类服务,暗寓校名“化工”。化育:自然生成和长育万物。《管子·心术》:“化育万物谓之德。”天工:自然天成的工巧,与“人工”相对,成语有“巧夺天工”,元赵孟頫《赠放烟火者》:“人间巧艺夺天工,炼药燃灯清昼同。”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一书是世界科技名著,表现了我国劳动人民在科技工艺方面的智慧和创造。

北化精神

北化精神

大学赋

国之名校者,化工大学也。学领中外,贯通古今。宏明德而博学志,秉化育而铸天工。甲子薪传,弦歌谱江河锦绣;筑梦百年,钟灵毓日月华光。砥砺化大,峥嵘甲子。新中国之开基,立治学报国之远景;戊戌年之始建,展化工教育之宏图。时忆创业之艰苦,筚路蓝缕,矢志育才之担当,任重道悠。刮摩淬励,索隐探赜;餐风宿草,傲雪凌霜。冬寒抱冰,夙夜阅经史而匪懈;夏热握火,朝夕竞修业而不辞。凛文革之浩劫,云扰幅裂;乘改革之风劲,策马扬鞭。陵谷沧桑,赤诚未改,春秋代序,初心不移。火红年代,竭精诚之奉献,崭新纪元,奋激流而扬帆。师表化大,菁莪甲子。四方辐辏,十步芳泽。学为人师,铸陶钧而启心智,德为世范,扬正气而树高风。含英咀华,吐纳潘江陆海,滋兰树蕙,躬表清风峻节。博文约礼,春风时雨善教化,养正修能,桃李馥郁竞争妍。英才渊薮,蓓蕾葳蕤。人文标秀,理工俊彦,学人风华正茂,才子德润圭璋。祥麟威凤,智绝斗南真国士;楚璧隋珍,才耀穹顶倚星辰。学术之中坚,路漫求索而征险峻,行业之翘楚,恪尽职守而树丰碑,商界之精英,运筹帷幄而筑实业,治国之栋宇,兼善苍生而耀邦途。弘毅旷达,天地立心披肝胆;铁肩道义,生民立命树脊梁;踵武前贤,继往绝学赓庠序;忧乐天下,万世开泰振中华。钟灵化大,风华甲子。母校之光,乾坤朗照。侯德榜之尊雕,高山景行励学子;毛泽东之巨像,家国情怀崇伟人。图书馆之卷帙浩繁,横观四海传道,主教楼之黉门肃穆,纵览百家争鸣。玉屏山上,层染草木绘葱茏,燕贺亭间,泽沐轻风送爽朗。启荣园内,晨晓书声相传,实验楼中,夜静深灯为伴。春发玉兰,夏挂紫藤,秋落银杏,冬凛白雪。柳湖畔,碧玉丝绦弄清影,荷塘边,泛水清波漾池心。海棠花溪,姹紫嫣红争国色,紫藤廊岸,密叶香风掩珠帘。雄心化大,辉煌甲子。圣手琢星宇,匠心蕴天工。化工之为根基,稳居前列,文理而兼相长,各有专攻。十五学院,皆有鸿儒泰斗,三大校区,俱是学宫圣坛。明伦流瀚,绛帐授徒。捭阖学海,纵横文江。茂绩殊勋,喜望科研结硕果,蹙金结绣,欣企学术攀高峰。创一流之学问,声震八荒,培优等之人才,名扬宇内。嘉客盈门,广结天下之雅士,高朋满座,畅谈天道之真知。胜友来贺,歆慕龙章凤彩,鸿雁归巢,思忆心照情交。扶摇万里,一流大学鹏程启;坦荡千秋,中华复兴伟业担。

校歌

校歌为《母校之光》。王凯传作词,张丕基作曲,佟铁鑫领唱。确定时间:2004年9月内涵解释:我校校歌创作历时一年多,歌词由著名词作家王凯传创作,主要反映了我校师生员工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实力行,博学创新的精神。曲谱由著名曲作家张丕基创作,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整首歌曲唱起来昂扬激越,催人奋进。

校徽

北京化工大学图形标识是北京化工大学VIS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承载文化精神并映射文化内涵,既是形象的外在展示,也是自我身份的内在认同。北京化工大学标识由北京文化发展集团创意总监、著名设计师朱维理先生设计。标识以中国传统的铜钟为主体,使人耳边仿佛回荡淳朴厚重、穿越时空的钟声。校园钟声犹如激越的人生号角,犹如悠扬的青春乐曲,它代表着有序的校园,象征着和谐的氛围。铜钟钟体最醒目的位置上镌刻着学校的校训上半句“宏德博学”,中部横平竖直线条既是钟体的纹饰,又是汉字的“工”字,与铜钟顶部的祥云图案配合,隐含着学校校训的下半句“化育天工”的寓意。铜钟底部的“1958”字样,表示我校建校时间。铜钟周围以学校的中英文校名组成一个对称的图案,规整中有变化,静止中有动感,寓意着有突破、有创新的校风学风。

学校聚集了一大批致力于教书育人、科教兴国、探索真理的名师、学者。

其中,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1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3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3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人,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者9人,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7人,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69人,“北京市科技新星”入选者59人,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7人,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8人。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958年7月14日,邓小平同志签发中共中央文件(中发[58]574号),同意化学工业部筹建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1960年成为全国64所重点院校之一,1994年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1998年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学校经过60余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

   

    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学校设有宏德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化学学院、数理学院、文法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侯德榜工程师学院、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艺术与设计系等17个学院(直属系)。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重点学科), 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63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9个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个社科类省部级基地。


    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7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级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个北京市级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图书馆中外文书刊总藏量达190.10万册,电子图书130.34万册,电子期刊61.68万册,已成为以化学、化工、材料为特色的综合性馆藏文献库。

 

    学校聚集了一大批致力于教书育人、探索真理的名师、学者。其中,有两院院士 14人(含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双聘院士6人),其他国家院士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 2人、青年学者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5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1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1人、国家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9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0人(其中在岗28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2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中国青年科技奖” 获得者8人,“首都科技领军人才”获得者5人,“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7人,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3人,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65人。


    另外,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在内的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名誉教授,聘请了包括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在内的300多位专家学者担任各类名誉学衔和兼职教授。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我校是首批(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高校。现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虚拟仿真“金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6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3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37门,北京市优质本科课程17门,北京市级虚拟仿真“金课”1门,北京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北京高校教书育人“最美课堂”2门,教育部双语示范课程5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部,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4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0部,北京高等教育优质本科教材课件16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9项,北京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42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二等奖53项;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1个。


    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创新工作,努力营造校园创新氛围。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全国、北京市级各种竞赛,2021年至2022年,我校在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总决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精创教育杯”创新创业竞赛等学科竞赛均取得过多项最高奖励。

 

   学校的科研工作生机勃勃、成果累累。一大批科研成果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前面提到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基地,为学校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优秀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实践平台。2001年以来,学校有32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拥有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 6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22年学校科技经费破10亿元,获国内专利授权622项,国外专利15项。以教师人均计,学校的科技经费、SCI收录论文数、发明专利和获国家科技奖数量均名列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注重拔尖人才培养。2008年起开办了法学试验班,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在2009年创办了工程试验班,与企业合作培养高层次工程类创新人才。2010年学校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充分调动校内、企业界、工程界和国内外各种资源,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的平台,强化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学习和锻炼,培养具有“卓越工程师”素质的专业人才。2013年学校依托高水平科研团队的教师与科研资源优势,成立基于不同学科背景下的“学科交叉班”,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跨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2021年,学校推进书院制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开设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试验班采取导师制,有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资深教授担任学生导师,作为“学术引路人”引导学生步入学术殿堂。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先后与英、美、德、法、澳、韩、日、俄、意等48个国家(地区)的161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形成了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目前,学校已经与19个国家(地区)的6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了包括交换学生、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海外暑期学校等在内的80余项学生海外学习项目,2017年学校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化工大学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开始招生。学校招收从语言生到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的多层次的留学生。学校拥有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海外名师项目” 等,正逐步引领我校科研团队走向世界。

 

   北京化工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十八余万名毕业生,报国人才遍布华夏大地。在这些人才之中,有的成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的成为了省、部委领导人;有的担当国家大型企业的管理者;更有大部分人才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科技、教育战线的栋梁和骨干。学校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更多的辉煌靠我们来创造。全国乃至全球的莘莘学子,北京化工大学热忱欢迎你们!

 

(数据统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宏德书院

 

◎   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英才班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精英班

·      生物工程高精尖班

◎   法学(卓越实验班)

·      法学

◎   化学(基础拔尖)

·      化学(基础拔尖班)

·      化学(优培计划)

 

书院简介

   宏德书院是在北京化工大学十余年实验班计划、交叉融合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以及专业大类改革等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学校深入研究论证并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在2021年9月正式设立的首个书院,标志着学校开启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新篇章。同年,“宏德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拔尖计划2.0。

   书院以“宏才远志、德厚笃行”为院训,致力于培养宏德博学、通专融合、中西融汇,能够引领化学、化工、材料、生物、法学等科学领域发展,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家国情怀、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拔尖创新人才。

    “宏德博学”就是要把学生培养为志向宏大、道德高尚、学问广博、学力深厚的人才;“通专融合”要求在突出书院素质教育特色的基础上,与相关学院建立育人共同体,实现学科交叉基础上的差异化、特色化人才培养;“中西融汇”指通过引入国际化课程组以及选派学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交流、学习或联合培养方式,使学生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培养模式

   (1)宏德书院采用“三年书院管理模式”,实施“三制三化”(书院制、双院制、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教育模式。

   (2)宏德书院学生在大一期间实施大类培养,由书院完全管理;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大类分流,大二和大三将按照“双院制(书院+专业学院)”安排相关管理工作,学生拥有学院、书院双重身份;大四期间将转由专业学院负责培养,更好地对接就业、深造和发展。为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实行学生转入转出书院机制。

   (3)宏德书院学生在大二至大三实施“双院制“培养期间,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第二课堂)按书院制培养模式,专业培养(第一课堂)按学院制培养模式,专业学习由学院进行安排。

 

培养特色

   (1)书院根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点和要求,专门制订了富有广度、深度和挑战度的通专教育相融合的培养方案,增加人文基础课、文史哲、艺术选修课、多学科交叉深化课程、小学期各类实践课以及融合多学科专业project一体的科研、学术综合训练,强化学生通识教育基础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2)宏德书院着力搭建“导师引领育人平台、文化环境育人平台、特色活动育人平台、自我管理成长平台”的“育人四平台“建设,采取“引领式教育、互联式教育、体验式教育、浸润式教育”等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多层次导师育人体系

   (1)导师制是宏德书院的重要特色之一,是书院落实“三全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书院建立了以院士为主体的特聘导师、以高层次人才(长江、“四青”人才等)为主体的学业导师、以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干部为主体的班级导师、以杰出校友为主体的成长导师、以优秀高年级学长为主体的朋辈导师等多层次导师育人体系。

   (2)导师们以不定期开展导师微沙龙、学术研究、竞赛指导、课业辅导、师生座谈、个别访谈、团队活动等方式,给学生提供学习、生活乃至人生目标的全方位指导,让同学在温馨而舒畅的气氛中,受到教育,得到人生启迪,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成长、发展的路径,引导学生明确报国志向、厚植家国情怀、扎根中国大地,放眼人类命运。

 

完善的师生共享社区空间

   (1)完善社区物理空间和设施,精心设计书院文化标识,辅导员和办公人员入驻书院,构建师生共处、同学为伴的师生共同体,打造书院社区“家”文化氛围。

   (2)科学划分出住宿区域、学生活动区域、书院办公区域,设置有书院研讨室、咖啡厅/水吧、多功能厅、党团活动室、兴趣小组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学生可以在社区内组织开展各种师生交流、党团活动。

 

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

   书院注重社区主题活动建设,健全党团组织、学生会、兴趣小组等活动体系,围绕“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要求,在学生社区活动中构建“德智体美劳”项目化集群,组织开展“宏德志愿行”“宏德学术坊”“科技竞技场”“文体活动室”“班级风采展”“学习助教团”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激发学生拼搏进取、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的精神,进一步强化书院社区“家”文化建设,增强书院学生凝聚力和归属感。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省市类型科类批次计划数
2023北京普通类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117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省市类型专业科类批次计划数学费住宿费
2023北京普通类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6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化学(基础拔尖)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4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法学(卓越实验班)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2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9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14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自动化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24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计算机类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19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电子与管理)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9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15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英语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4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4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生物工程(生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2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化学(化学、生工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35000900
2023北京普通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本科普通批25000900
录取概况
年份省市类型科类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2023北京普通类综合改革635611617.35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省市类型专业科类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2023北京普通类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综合改革621611614.73
2023北京普通类自动化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综合改革621611613.92
2023北京普通类英语综合改革615611613.25
2023北京普通类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综合改革622612615.93
2023北京普通类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电子与管理)综合改革621613616.6
2023北京普通类计算机类综合改革630615618.68
2023北京普通类化学(化学、生工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624616619.33
2023北京普通类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综合改革622617619.11
2023北京普通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624618620.5
2023北京普通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619618618.5
2023北京普通类生物工程(生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综合改革626620623
2023北京普通类化学(基础拔尖)综合改革628621623
2023北京普通类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综合改革635623626.67
2023北京普通类法学(卓越实验班)综合改革627625626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2023年“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学校根据考生入选情况,确定高校专项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完成。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网上报名

    2023年4月12日至25日期间,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及年级排名(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确无相关成绩项可填“无”),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800字左右,综合说明申请理由、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

    以上除第4、5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彩色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考生必须本人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名,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五、资格认定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户籍、学籍资格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获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5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入选考生所在省份学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除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学校的入选考生中,根据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分配专业。录取时,学校可调专项计划生源不足的省份计划至专项计划生源充足省份。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3.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学校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专业类内设有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专业介绍

    1.产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系。该专业立足于现代社会对于设计人才的需求,力求培养具有较高设计水平和广阔国际视野的优秀设计师。近年来,我校产品设计专业教师编著高校教材45部,专著28部,发表论文累计300篇,参加国内外设计类、绘画类比赛获奖、获得荣誉称号30余项。本科生、研究生现已发表论文180余篇,参与国内外设计比赛获奖300余项。产品设计专业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签订“2+2”、“3+1”本科和“2+2+1”、“4+1”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签订“2+2”本科和“2+2+1”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热那亚大学签订“2+2”本科和“2+2+1”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韩国东西大学签订“2.5+1+0.5+2”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先后已有60多名学生通过以上项目参与交换学习或留学深造,学生国际化视野开阔。

    产品设计专业目前下设产品造型设计方向和展示展览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产品设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在产品造型艺术设计、商业环境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人机工程、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设计技能。学生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单位和专业设计公司等从事与产品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施设计相关的设计、教学和科研工作。展示展览设计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从事现代广告、装潢设计、室内环境设计、企事业展示方案设计及会展策划、陈列布置、企业形象设计的高级技术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服务于展示展览公司、展览场馆、广告公司、室内装潢公司、高级商场、服装服饰企业、时尚品牌设计机构,从事品牌形象设计、商业空间设计、旅游景区导向系统设计、人居空间设计、文化空间设计及视觉营销设计等工作。

    2.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系。特色研究方向包括动画制作、游戏开发、影视编辑、数字图像处理等,在行业内具有鲜明的特色和知名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坚持国际化的视野,走科学与艺术与人文相融合的综合培养之路,培养德才兼备的数字媒体艺术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不仅强调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注重学生的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高校创意之星发掘计划暨NGC大赛,同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国际和国内学科竞赛并屡获突出成绩。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法国等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学和科研合作,实现了多种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开设了多门由外国专家讲授的国际化课程,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研讨式教学的氛围,学习学科基础和前沿知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既懂技术又懂艺术、能利用计算机新的媒体设计工具进行艺术作品的设计和创作的复合型应用设计人才。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掌握传统数字媒体艺术内容创作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图形图像处理的基本算法,熟练使用各种数字媒体制作软件,掌握各类数字媒体设计、开发、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美术素养和扎实的编程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专业设计公司从事平面设计、网络媒体制作、游戏和动画制作、数码影视编辑以及虚拟现实等领域的应用和研发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无色盲、色弱。

    2.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省份

招生计划

省份

招生计划

安徽

9

吉林

5

北京

13

江苏

16

广东

17

江西

7

河北

11

辽宁

6

河南

11

内蒙古

5

黑龙江

6

山东

11

湖北

6

山西

9

湖南

7

四川

6

    注:预留计划5人;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具体招生计划(文/理)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计划为准。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五、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且外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外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六、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23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s://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简章如果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或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 jiwei@mail.buct.edu.cn

    招生网址:https://goto.buct.edu.cn

    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010-64435706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相关规定,2023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保送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教育部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外语类保送生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

    (2)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仅可选择英语专业)

    2.运动员保送生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3.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2023年1月1日14:00—2023年1月7日17:00,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材料

    请报名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申请者将保送生申请表(每一页均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还需要上传《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保送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上传),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凡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信息不符真实情况,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均将无法通过下一步初审。

    3.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2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请初审通过考生务必在2023年2月28日前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报到及复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复试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上午报到结束后,考生须参加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下午笔试,外语类保送生笔试内容为英语,其他类保送生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由学校自主命题。

    四、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保送生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招生办公室将保送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保送生预录取资格。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保送生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考生须自行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被学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2023年高考。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六、其他说明

    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在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通知。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相关规定,2023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学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3人,拟签约6人,各项目拟签约计划如下。

 

类别

项目

拟签约人数

器乐类

唢呐

1

扬琴

2

钢琴

1

戏剧类

话剧

1

舞蹈类(女)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1

 

    说明: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项目相一致;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学校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较好文化课成绩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符合高考报名要求,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所报项目统一专业测试,则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2.报考器乐类的考生,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一定的乐队合奏经验,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

    3.报考戏剧类的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2)具备市级及以上演出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市级以上单位证明);(3)有其他主持经历(出具相关证明和现场视频)。

    4.报考舞蹈类的考生,只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女生,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身高不低于1.65,有独舞能力,形象气质好。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确认志愿并上传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一致的扫描版申请表(需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2月22日8:00—2023年2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各类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

    2.需要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扫描版)包括:

    (1)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并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证明材料:如参加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参加文艺比赛的获奖证书、与特长项目一致的业余考级证书、其他体现艺术水平的材料等(请在报名系统“综合信息”栏目中上传材料)

    (4)《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上传)

注: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结合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发展需要,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合格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符合报名要求者,初审不予通过。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3月6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及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只有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业线上测试。

    初审结果查询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

    2.线上测试

    艺术专业测试为按要求在线录制并在指定平台提交视频的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线上测试时间:2023年3月8日14:00—3月15日14:00

    学信网“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

    请通过初审的考生按照要求在线录制并提交测试视频(各专业项目的测试要求详见附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视为自动放弃学校的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必须采取在线录制的方式,线下录制提交的视频无效,视频应确保清晰、真实、完整。请务必严格按要求提交作品,对于不符合测试要求的作品,将不予评审。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提交的测试视频进行评审。分项目依据评审成绩的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认定,认定考生的评审成绩须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进行递补。

    2.签约

    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学校与入选考生签订《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录取政策,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将依据《协议书》中各有关约定,报请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进行考生专业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艺术团签约认定资格。

    3.公示

    各项目签约名单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签约名单亦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4.录取原则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审查、录取。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X分(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同时所填报专业(类)必须满足学校2023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由学校审查、录取。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浙江

山东

海南

X

65

35

0

15

55

65

 

省份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湖北

湖南

广东

重庆

物理类对应X值

85

75

50

45

55

90

40

80

历史类对应X值

75

65

20

20

30

55

20

50

 

    六、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2.按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如下:

    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七、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10-64435706(政策咨询);13718882414(专业咨询)

    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du.cn

 1.请简单介绍一下学校今年招生情况?

      答:我校今年计划招收本科生3950人,与去年持平。设有4个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专业,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首次招生;新增3个本科专业,分别是氢能科学与工程、资源化学和应用物理学。化学招生专业设置调整,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大类招生专业中不再设置化学(优培计划)专业,化学(基础拔尖)招生计划增加至60人,大一结束后分流为化学(优培计划)一个班与化学(基础拔尖班)一个班。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大类招生专业中不再设置化学专业,增设资源化学专业。

2.学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详细内容请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3.学校是否认可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只认最高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请简单介绍一下新增专业以及如何招生?

      氢能科学与工程专业隶属于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按照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进行大类招生。该专业力求建成国家一流交叉学科本科专业,为我国氢能行业和能源事业的发展培育专门优秀人才,推动氢能产业从基础理论走向工程应用。

      资源化学专业隶属于化学学院,2023年按照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进行大类招生。该专业是全国首个化学类特色新专业,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力争在全球资源化学领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应用物理学专业隶属于数理学院,2023年按照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电子与管理)进行大类招生。该专业突出与工科学科交叉,培养具备扎实的数理基础、突出的科学创新能力,能够从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计算物理、生物电子学等领域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5.学校有哪些特殊招生类型?

      答:保送生:我校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具有接受保送生资格的高校之一,凡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保送生。

      高校专项计划: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中毕业生,详细招生及录取规则请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高水平艺术团:已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高考志愿请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相应批次要求填报,方能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高水平运动队:我校是教育部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之一,重点培养网球、篮球方面的优秀运动员。凡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协议的考生,高考志愿请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应批次要求填报,方能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属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设计学类内设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文理兼收,属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设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相应比例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详细录取规则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民族预科生:生源为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标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80分。学生在预科培养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根据预科学习成绩、当年高考分数以及预科招生专业已录情况,方可转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由于民族预科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学生毕业后原则上要回到本省就业。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生源为在内地西藏班或内地新疆高中班学习的高中毕业生。

      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6.请简单介绍一下学校今年体育类和艺术类录取政策?

      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设计学类专业:2023年该专业面向安徽、北京、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四川16个省份招生。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无色盲、色弱。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外语语种建议为英语,外语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外语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具体录取规则请参照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凡报考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我校填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各学校的录取。

7.学校艺术类专业是否有校考?

      答:没有。

8.社体考生入校后能转专业吗?

      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9.学校的哪些专业按大类招生?如何分流?

      答:为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需要的培养体系,学校进一步推进大类招生培养改革。2023年我校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共有9个,一年级不分专业,实施大类培养。一年级第三学期根据个人意愿和择优考核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按专业培养(化工与制药类(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除外)。具体涵盖专业情况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

10.学校免试研究生的选拔比例多大?

      答:学校每年推荐18% 左右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进入包括本校在内的国内知名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相关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11.学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如何?

      答: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举全校之力推进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重视对学生的全过程就业指导,积极发挥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主导作用。多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名列全国高校前列,深造比例51%左右,保研率18%。我校毕业生就业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和东部地区,主要就业单位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毕业生在世界500强企业以及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就业的学生比例稳步提升。

12.学校举办哪些教学改革实验班?

      答: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全国招生计划为90人,内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英才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精英班、生物工程高精尖班3个试验班。在大一期间实施大类培养,由书院完全管理;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大类分流,大二和大三将按照“双院制(书院+专业学院)”安排相关管理工作,学生拥有学院、书院双重身份;大四期间将转由专业学院负责培养,更好地对接就业、深造和发展。试验班采取导师制,选聘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资深教授担任学生导师,作为“学术引路人”引导学生步入学术殿堂。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投档成绩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的前50%。

      化学(基础拔尖):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内含:化学(基础拔尖班)和化学(优培计划)2个试验班,大一结束后进行分班。化学(基础拔尖班)侧重学科志趣、批判性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培养,为国家战略发展培养化学领域世界一流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化学(优培计划)重点培养学生优秀的专业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培养交叉融通型拔尖研究人才。

      法学(卓越实验班):全国招生计划30人,纳入宏德书院管理,单独招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突出的外语能力、兼具理工科知识和知识产权专长的高层次复合型法治人才。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60人,单独招生,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同时授予“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学学士学位和“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管理学学士学位。该双学位的设立适应化工行业对数据管理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一流学科优势和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特色,共同培养具有扎实的化工基础知识,能够熟练使用大数据管理与分析平台进行数据挖掘与应用的化工-大数据复合型本科人才。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大数据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60人,单独招生,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同时授予“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学士学位和“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管理学学士学位。该双学位的设立适应材料行业对数据管理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一流专业优势和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特色,共同培养具有扎实的材料类基础知识,能够熟练使用大数据管理与分析平台进行研究与应用的材料-大数据复合型本科人才,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的机会。

      生物工程(生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60人,单独招生,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同时授予“生物工程”工学学士学位和“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管理学学士学位。该双学位项目依托学校生物工程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生物工程是全国首批四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之一。该双学位面向社会对生物工程和数据科学领域交叉人才的需求,在生物工程专业基础上强化数据科学的基础理论和数据分析、处理及应用能力,培养能够解决生物工程领域大数据应用问题的复合型人才。

      化学(化学、生工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60人,单独招生,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同时授予“化学”理学学士学位和“生物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该双学士学位依托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优势专业,面向社会对学科交叉领域的需求,培养扎实系统地掌握化学和生物工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有较高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够在化学及生物交叉的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等工作的交叉复合型人才。

      工程实验班: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等6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开设工程实验班,分别从相应的专业进行选拔,实施小班化、导师制和本硕一贯制培养。

      学科交叉班2013年创办,依托高水平科研团队的教师与科研资源优势,成立基于不同学科背景下的“学科交叉班”。每个“学科交叉班”一般由来自至少3个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10-15名在校本科生组成。学生在学科交叉教师团队的指导下,通过参加相关课程、团队组会、科研项目研发等学术活动了解相关学科的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激发科研兴趣,培养创新能力与实践动手能力;通过承担综合性项目或课题的研究,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

13.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推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际意义是什么?

      答:我校于2010年被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行列,学校将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平台,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把工程教育作为学校的重点建设内容之一,充分调动校内、企业界、工程界和国内外各种资源,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的平台,强化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学习和锻炼,培养具有“卓越工程师”素质的专业人才。

14.学校是否重视人文教育?是否具有影响学生成长的足够人文教育资源?

      答:我校非常重视人文教育工作。自2001年起,我校启动了300门人文系列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并将人文课程教育纳入本科生培养方案,规定在本科生完成学业所修学分中,必须包含至少6个学分以上的人文学分。直至目前,我校人文系列选修课程从最初的50门课程发展至280门左右课程,所开课程包括文、史、哲、艺、教育、心理以及与人文教育相关的学科交叉性课程。2013年3月,我校又启动了新一轮的人文教育课程建设规划,即创办“化大人文讲堂”,分期按学科方向,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本科生开设人文高端系列讲座课程,将人文多学科多领域中的学术理念、学术视野以及学术研究方法展现在学生面前,带领学生步入更广阔的精神探索空间。“化大人文讲堂”的创办,使我校进入全国高校开设人文高端系列讲座课程的前列。

15.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训练计划的内容有哪些?

      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选题。该计划项目打破了常规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生自主项目研究为主要学习方式,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学习和探索。学校采取各种措施为学生提供各类优质资源(包括各类实验室开放、名师指导等),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性设计,加强思维和方法训练,鼓励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探索科学前沿,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我校于2006年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教育部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首批60所高等学校之一,近五年共资助校级项目2417个,参与学生9282人次。近五年我校有400个国家项目获得资助,每项国家资助经费8000-10000元,另有532个北京市项目获得北京市资助,国家级、北京市级累计资助经费超500万元。上述这些项目经费,完全由学生支配。

16.学校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校承诺,不会让任何一位被我校录取的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为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助力学生全面成才成长,学校为学生提供“奖、贷、助、勤、减、补”六位一体联动经济资助工作体系。专项奖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至10000元不等,国家奖学金数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2000元。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类型的企业奖学金等。2010年我校获得教育部首批38所“全国高等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7.学校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2023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化工与制药类(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不包含法国院校硕士文凭注册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工业设计(中意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23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

18.什么是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答: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允许经济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到学校开辟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19.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0.预留计划是什么?怎么使用?

      答: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21.学校调档比例为多少?

      答: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2.学校调档后会退档吗?

      答:平行志愿批次,考生身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调档后不会退档。

23.往届生和应届生是否有区别?

      答: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

24.各专业是否有男女比列限制?

      答: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25.学校各个专业的选科要求是什么?

      答: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化学(基础拔尖)、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大数据双学士学位)、生物工程(生工、大数据双学士学位)、化学(化学、生工双学士学位)、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绿色化学)为 物理+化学

      自动化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计算机类、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电子与管理)为 物理

      法学(卓越实验班)、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英语、设计学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为 不限选考科目

      中外合作办学:化工与制药类(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 物理+化学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为 物理。

26.学校有无转专业的机会?

      答:学校提供多次转专业机会,一般是在大一、大二、大三春季学期,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转专业申请,由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考核,考核通过者择优录取。

      其中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学生不得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内申请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处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27.学校住宿条件如何?

      答:学生公寓配备标准化家具及智能化用电管理系统,每间宿舍都安装了空调和网络,每层都有提供24小时开水的电器设备及全自动洗衣机。宿舍4人一间、上床下桌、有阳台,每层楼有公共卫浴。

28.学校有几个校区?分别在哪儿?本科生在哪儿就读?

      答:学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设有朝阳校区、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朝阳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海淀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

      新生入校后首先进入昌平校区就读,后续阶段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适时调整就读校区。目前,经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文法学院和艺术与设计系的学生本科期间都在昌平校区学习生活。

29.学校本科学生是否有出国(境)学习的机会?

      答: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是北京化工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自2004年以来,北京化工大学积极发展与国外院校,尤其是国外知名大学和企业的国际交流工作,推进学生国际化交流,学校已经与多所国外院校开展了包括交换学生、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海外暑期学校等在内的80项左右学生海外学习项目。

      在本科联合培养项目中,目前我校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英国思克莱德大学、英国女王大学(贝尔法斯特)和英国伯明翰大学等开展了“2+2”双本科学位的项目;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英国拉夫堡大学、美国阿克隆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等开展了本硕“3+1+1”的项目。此外,还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各类交流交换项目和暑期交流项目,比如我校与美国加州伯克利分校联合举办北化-加州伯克利暑期学校。

      随着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推进,学校积极开展“北化-世界百强高校本硕博精英计划”,选拔我校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赴世界百强高校或世界高水平大学进行暑期学习、短期研修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旨在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国际化培养新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宽广国际视野、能融入全球化发展并具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30.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何特色和优势?

      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美国底特律大学优势专业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1”培养模式(国内3年,国外1年)。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我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以及外方大学学位。2023年计划招生80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招生计划。

      “生物工程(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ESF分校优势专业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1”培养模式(国内3年,国外1年)。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我校“生物工程”专业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以及外方大学学位。2023年计划招生60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招生计划。

      “工业设计(中意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热那亚大学优势专业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办学项目,采用“4+0”培养模式和国际化的培养体系,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的、具有学科交叉特色的创新人才。学生完成学习且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外方大学学位。2023年计划招生30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招生计划。

      “化工与制药类(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招生计划90人,隶属于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学院引进法国优质工程教育资源,融合中外两校的专业优势,以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严格按照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简称CTI)认证标准制定学生培养方案,在教学内容、实习安排、教师聘任、企业合作机制等方面达到法国工程师教学同等水平。

3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各自用什么语言授课?

      答:化工与制药类(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入学后大一强化法语,除法语视听说以外,课程讲授以中文为主。大一下学期数学和化学课程由中教老师用中文和法语授课,为大二数理化课程由法籍外教授课做准备。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入学后会学意大利语,大三大四的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意大利语授课。

3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以不出国吗?有什么影响?

      答:中美合作办学的两个专业,3+1的培养模式,3年国内,1年国外,原则上必须要出国,但不符合国外合作院校入学标准,或未获得留学签证,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不能赴国外合作院校学习者,可以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学习完成四年级课程。

33.中外合作办学能不能参与保研考研?

      答: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可以参加北京化工大学国内考研保研。

34.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入校后能转专业吗?

      答: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与普通专业相比是否有区别?

      答:无区别

 

本文内容若与《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不一致,则以招生章程为准。

 学校概况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7-03       点击量: 11956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958年7月14日,邓小平同志签发中共中央文件(中发[58]574号),同意化学工业部筹建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1960年成为全国64所重点院校之一,1994年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1998年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学校经过60余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

   

    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学校设有宏德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化学学院、数理学院、文法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侯德榜工程师学院、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艺术与设计系等17个学院(直属系)。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重点学科), 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63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9个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个社科类省部级基地。


    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7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级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个北京市级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图书馆中外文书刊总藏量达190.10万册,电子图书130.34万册,电子期刊61.68万册,已成为以化学、化工、材料为特色的综合性馆藏文献库。

 

    学校聚集了一大批致力于教书育人、探索真理的名师、学者。其中,有两院院士 14人(含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双聘院士6人),其他国家院士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 2人、青年学者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5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1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1人、国家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9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0人(其中在岗28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2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中国青年科技奖” 获得者8人,“首都科技领军人才”获得者5人,“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7人,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3人,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65人。


    另外,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在内的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名誉教授,聘请了包括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在内的300多位专家学者担任各类名誉学衔和兼职教授。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我校是首批(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高校。现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虚拟仿真“金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6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3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37门,北京市优质本科课程17门,北京市级虚拟仿真“金课”1门,北京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北京高校教书育人“最美课堂”2门,教育部双语示范课程5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部,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4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0部,北京高等教育优质本科教材课件16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9项,北京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42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二等奖53项;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1个。


    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创新工作,努力营造校园创新氛围。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全国、北京市级各种竞赛,2021年至2022年,我校在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总决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精创教育杯”创新创业竞赛等学科竞赛均取得过多项最高奖励。

 

   学校的科研工作生机勃勃、成果累累。一大批科研成果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前面提到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基地,为学校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优秀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实践平台。2001年以来,学校有32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拥有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 6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22年学校科技经费破10亿元,获国内专利授权622项,国外专利15项。以教师人均计,学校的科技经费、SCI收录论文数、发明专利和获国家科技奖数量均名列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注重拔尖人才培养。2008年起开办了法学试验班,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在2009年创办了工程试验班,与企业合作培养高层次工程类创新人才。2010年学校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充分调动校内、企业界、工程界和国内外各种资源,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的平台,强化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学习和锻炼,培养具有“卓越工程师”素质的专业人才。2013年学校依托高水平科研团队的教师与科研资源优势,成立基于不同学科背景下的“学科交叉班”,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跨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2021年,学校推进书院制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开设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试验班采取导师制,有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资深教授担任学生导师,作为“学术引路人”引导学生步入学术殿堂。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先后与英、美、德、法、澳、韩、日、俄、意等48个国家(地区)的161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形成了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目前,学校已经与19个国家(地区)的6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了包括交换学生、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海外暑期学校等在内的80余项学生海外学习项目,2017年学校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化工大学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开始招生。学校招收从语言生到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的多层次的留学生。学校拥有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海外名师项目” 等,正逐步引领我校科研团队走向世界。

 

   北京化工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十八余万名毕业生,报国人才遍布华夏大地。在这些人才之中,有的成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的成为了省、部委领导人;有的担当国家大型企业的管理者;更有大部分人才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科技、教育战线的栋梁和骨干。学校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更多的辉煌靠我们来创造。全国乃至全球的莘莘学子,北京化工大学热忱欢迎你们!

 

(数据统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研究生院各部门简介


招生办:

工作职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考务管理、复试录取等工作。

办公地址:行政楼201 

办公电话:64433759

 

培养办:

工作职责:教学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编排、考试安排、专业实践组织管理、教学环节督导、培养方案修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选拔及派出、学籍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行政楼200A

办公电话:64451373

 

学位办:

工作职责: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查重、盲审、答辩),学位授予与管理,学位授予数据整理、审核与报送,学位证书制作,导师资格审查,新增博导遴选、硕导备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等工作。

办公地址:行政楼200C

办公电话:64449549

 

学科办:

工作职责: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水平评估,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年度动态调整等工作。

办公地址:教学楼216A

办公电话:64434857

 

综合办:

工作职责:日常事务处理、部门协调、对外联络、资产管理、财务报销、信息发布、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

办公地址:教学楼216A

办公电话:6443485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简介


工作职责:

党建思政:研究生党团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党员骨干培养班、研团委及研究生会的建设;组织开展主旋律教育、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等工作。

奖助资助:负责研究生奖助资助的管理和发放;指导各学院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的评定,以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临时困补的发放等工作。

就业指导: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系列活动及心理健康教育;对接用人单位,开拓就业市场;毕业研究生的派遣、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办公地址:教学楼233

办公电话:64435161

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各类学生50000多人,各类教职工4000多人(含离退休人员)。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在91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和“弘文励教 至臻至善”的“独秀”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专业人才。现有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广西民族药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拥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中宣部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研究基地、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共青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等一大批重要的教学科研平台(各类省级教学科研平台略)。学校是CERNET华南地区网桂林主节点依托单位,是广西实施“人文强桂”建设工程主体单位。

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75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2大门类。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文科的学科门类、博士点、硕士点及自治区级文科重点学科均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学校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700多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70多人。学校 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60多人次;有广西院士后备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西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人才140多人次。全校馆藏纸质图书377.93万册,中外文期刊287.81万册,电子图书267.38万册。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生人数将不低于上年3340的规模,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1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3名以及其他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不限报考专业。我校拟接收推免生200名以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我校部分专业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专业或方向拟招人数均基本确定,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必须认真填写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信息。部分招生学科、专业或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等限制性条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阅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的限制条件,因误填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因个人失误、错误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另行通知),推免生录取专业和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国家专项计划,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按上级部门通知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间报名,即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领域。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平行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经我校核验后方能参加考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可报考。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选项),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凡被我校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往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名信息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初左右进行,已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要求由相关考点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务必正确填写通讯信息(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4年6月底前有效。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或网络)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

4.考生应当在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考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1.我校一般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其中加分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2.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和拟录取。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⑵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⑶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面试;

⑷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5.跨专业报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六、调剂

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

(一)我校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三)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公布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及调剂信息,按国家政策及我校调剂办法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七、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中,按一志愿优先兼顾专业平衡原则,综合考评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条件择优录取。

(三)我校新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一般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必须提交定向协议书。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按我校具体另行通知执行。

九、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生,其他详见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等文件,另行公布。

十、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2.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 5000 元、4000 元。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开展评定。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自考入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70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5000 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7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50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3000 元/人。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非定向)。3.其他校设类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 5 名,奖金 12000 元/(学年•人);硕士 15 名,奖金10000 元/(学年•人)。学术之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 5 名,奖金 8000 元/(学年•人);硕士 12 名,奖金6000 元/(学年•人)。升学创业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升学奖学金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名额,创业先锋奖学金 5名,奖金均为 3000 元/(学年•人)。社会公益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根据实际参评人数确定名额,最多不超 10 名,奖金 3000元/(学年•人)。体艺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10 名,奖金 3000 元/(学年•人)。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为 13000 元/人/年,硕士研究生为 6000 元/人/年。2.其他校设类助学金,(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 3 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 5%,每人资助 2000 元/学年。(3)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2000-10000 元。(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 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三、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2024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三)我校非定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近年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一般稳定在93%左右。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一)我校教育部院校代码:10602

(二)网址:http://www.yz.gxnu.edu.cn(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四)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五)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我校共有21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15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详见《大连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024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22人,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会有适量增减。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名额(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二、学制、学习方式

(一)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

(2)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至少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受此条限制)

高职高专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发送报名申请,附上毕业证、进修课程成绩单、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免加试)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除旅游管理专业外,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三)报名注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具体以研招网报考要求为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备用。填写毕业院校信息时,如毕业院校已经更名,须按照毕业证上的“毕业院校”名称,在“其他”选项中将毕业院校名称手动录入报名系统。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考生须将认证报告电子版于2023年 10 月 25 日前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

4.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证号与学位证号,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证书编号,如“教留服认英[2015]01234号”。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有关证书认证网址如下:

应届生认证学籍,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生认证学历,https://www.chsi.com.cn/xlcx/;

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认证,www.chsi.com.cn/xlrz/;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zwfw.cscse.edu.cn/。

5. 符合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当正确填报个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编号,如《入伍批准书》编号“(2020年)辽字第001号”,《退出现役证》编号“(辽)退字第001号”。

7.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按考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五、初试

(一)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8:30—12:30)进行。

(二)地点:考生报考考点所在地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三)方式:笔试。考试科目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四)分值:除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外的其他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四门。第一、第二科目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科目的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总分500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两门。第一科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第二科为外语,单科分值分别为200分、100分。初试总分300分。

(五)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拟定于2024年2月中旬-3月中旬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六、复试

复试拟定于2024年3月底至4月中旬进行。我校具体复试方案将于教育部分数线之后公布。

七、调剂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调剂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只从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中调剂。调剂生源充足的,可对考生提出其他调剂要求。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调剂程序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三)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

十、学宿费标准

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十一、奖助政策

我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生奖助专栏。

十二、其他事项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作为首要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

(二)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三)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最新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72

单位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校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邮政编码:116044

电话(传真):0411-86111234

研招办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微信公众号:大外研招(dawaiyanzhao)

研究生处网站:https://gd.dlufl.edu.cn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是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三所地质院校之一,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成长为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学校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学校现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批权。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

学校是国家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拥有自然资源部、教育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的科技平台30个。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地调计划等一大批重要项目。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等各项奖励1040项(次),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9项。学校以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发展建设为己任,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油气地质勘探、能源开发、大型水电、区域及城市环境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

学校位于成都市主城区,地理位置优越,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2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7名。2024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32名)432名,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将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考生报考范围:地质学[代码为070900]、机械工程[代码为085501]、生物技术与工程[代码为086001]、管理科学与工程[代码为120100]、金融[代码为025100]。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我校在以下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测绘工程[085704],土木水利[085900],通信工程[085402],工程管理[1256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国际商务[025400],地球物理学[070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仅限地球物理学院招生),核科学与技术[082700],风景园林[0862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计算机技术[085404],法律(非法学)[035101],环境工程[085701]。

(六)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该计划只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西藏自治区地震局、青海省地震局在职工作人员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为成都理工大学,还须在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的时间为准。成都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专家推荐书两份(届时请至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成都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中下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详见《成都理工大学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凡符合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初试科目包括单考思想政治理论、单考英语、两门专业课共计四门,全部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划定A类分数线且达到各专业或各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4年3月下旬,复试具体程序及要求,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环节。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初试合格、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5.我校认为如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程序及条件要求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经济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2)、法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3)、文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5)、管理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12)门类专业7200元/生·年;艺术硕士20000元/生·年;会计硕士18000元/生·年;除以上的其他招生学科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1]20000元/生·年、项目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2]20000元/生·年;

学费最终标准以学校财务处正式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含调剂录取)、入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各专业所列的参考书目仅供参考,考试范围不受参考书目限制。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四)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cdut.edu.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4078699

邮政编码:610059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宏德导师”培训暨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聘任仪式在会议中心二层报告厅举行。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谭天伟出席并作培训报告,副校长王峰主持会议。


    王峰在主持时表示,我校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导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分类招生、分类培养、分类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作,这对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阶段学校将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分类制定专业型和学术型导师的评价标准,对导师进行分类遴选和评聘,建设一支具有丰富工程技术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和一支具有强大科研能力与深厚专业理论研究背景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

    谭天伟作培训报告,重点从“立德树人,做育人大先生”、“勇于创新,担民族复兴大任”等方面阐述新时代研究生导师的使命担当,并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四方面诠释如何做一名“四有”好导师。他指出,研究生教育处于国民教育体系顶端,研究生导师尤其是博士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他强调,广大研究生导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职责,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抱负,扎实落实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求,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做到“四个相统一”,努力成为研究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他要求,新增博士生导师要入国家的主流,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也要入学校的主流,将个人发展融入学校发展中,带领团队快速成长,努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聘任仪式上,谭天伟为新增博士生导师颁发了聘书。

    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22年、2023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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