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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03 09:38:36 45
官方电话:0532-66782426,0532-66781723
电子邮箱:ouczsb@ouc.edu.cn
学校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学校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学校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有4个校区,其中,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共占地2400余亩;西海岸校区规划占地约2800亩,2022年9月一期建成启用。设有1个学部、20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中心。现有在校生3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6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900余人、博士研究生3000余人、外国留学生480余人。教职工4025人,其中专任教师2096人,博士生导师635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7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9人。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度,努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中已有14人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先后担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参加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

学校积极支持崂山实验室建设,协同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持建设我国地球科学领域首个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深海圈层与地球系统前沿科学中心),主持海洋领域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多场多体多尺度耦合及其对海工装备性能与安全的影响机制)。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基地平台40余个。拥有科学考察实习船舶3艘,包括5000吨级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东方红3”、3000吨级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东方红2”、300吨级的“天使1”科考交通补给船,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

学校在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微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1项。“十三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18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82项,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2800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380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2000余项,其中授权国际发明专利35项。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建成世界一流的综合性海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

办学有关指标

“双一流”建设学科

2个

山东省高水平学科

9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8个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个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5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5个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

2个

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2个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1个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2个

本科招生专业

75个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试点专业

7个

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2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

12个

国家级一流专业

38个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个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个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个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

25门

国家级一流课程

26门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2项

两院院士

15人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19人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3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7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15人

“四青”人才

54人

山东省“泰山学者”

118人

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个

国家级教学团队

8个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

1个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

3个

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

4个

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3个

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个

博士后流动站

15个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0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8项

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

23项

全国重点实验室

1个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1个

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

1个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7个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5个

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1个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1个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5个

山东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

2个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

2个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6个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

1个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个

教育部-科技部“111”创新引智基地

7个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共建)

1个

教育部高校国别区域研究基地

2个

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1个

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

1个

山东省高等学校文科实验室

2个


 (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

学校校徽


学校校旗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

201410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通过

根据2022725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海洋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序言

中国海洋大学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几个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2001年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的创校宗旨,坚持“重特色、求质量,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策略,遵循“强化发展特色、协调发展综合,以特色带动综合、以综合强化特色”的学科发展思路,坚持“特色立校、科学发展、树人立新、谋海济国”,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的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国家海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实现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国海洋大学,中文简称为中国海大,英文译名为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名称缩写为OUC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学校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和西海岸校区,地址分别为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青岛市鱼山路5号、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和青岛市三沙路1299号,在校区外也设置实习、实训场所和教学、研究机构。

第四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行政主管部门是教育部。学校由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建。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为基本职能。

第七条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八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九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海纳百川,取则行远的校训,秉承崇尚学术、谋海济国价值追求,以扎根中国大地办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发展方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章  学校与举办者

第十条  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学校拥有指导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免学校负责人、考核与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配置和调整学校必需的教育资源,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事项,对学校不当使用办学自主权的行为予以纠正及调整等职权。

第十一条  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制止任何侵犯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并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学校提供必需的办学资金和相关资源,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的学术自由,支持学校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组织机构

党委行政

历任领导

私立青岛大学时期

  • 高恩洪

    私立青岛大学校长

    (1924.8——1924.11)

  • 宋传典

    私立青岛大学校长

    (1925.1——1928.5)

国立青岛大学时期

  • 杨振声

    国立青岛大学校长

    (1930.4——1932.9)

山东海洋学院时期

  • 曲相升

    山东海洋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1959.7——1966.7)

  • 张国中

    山东海洋学院革委会主任

    (1974.11——1979.9)

    山东海洋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1979.9——1980.10)

  • 华山

    山东海洋学院党委书记

    (1981.8——1984.4)

  • 文圣常

    山东海洋学院院长

    (1984.4——1987.4)

  • 施正铿

    山东海洋学院党委书记

    (1984.9——1987.4)

    山东海洋学院院长

    (1987.4——1988.1)

  • 冉祥熙

    山东海洋学院党委书记

    (1987.4——1988.1)

青岛海洋大学时期

  • 冉祥熙

    青岛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1988.2——1992.7)


  • 曾繁仁

    青岛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1992.7——1994.6)

  • 施正铿

    青岛海洋大学校长

    (1988.1——1993.7)

  • 管华诗

    青岛海洋大学校长

    (1993.7——2002.10)

    青岛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1994.6——1999.9)

  • 冯瑞龙

    青岛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1999.9——2002.10)

中国海洋大学时期

  • 冯瑞龙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2002.2——2009.2)

  • 管华诗

    中国海洋大学校长

    (2002.10——2005.7)

  • 吴德星

    中国海洋大学校长

    (2005.7——2014.7)


  • 孙也刚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2014.7——2015.6)

  • 鞠传进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2015.7——2018.7)


  • 于志刚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2009.1——2014.6)

    中国海洋大学校长

    (2014.6——2017.4)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17.4——2023.11)

现任领导
  • 党委书记:
  • 党委副书记:
  • 党委常务副书记:
  • 党委副书记: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党委常委:
    田辉、张峻峰、张静、卢光志
    杨茂椿、王剑敏、刘勇、范其伟
    林旭升、王雪鹏、蒋秋飚、陈鷟
  • 校长:
  • 副校长:
  • 副校长:
  • 副校长:
  • 副校长:
  • 副校长:

    中国海洋大学历史沿革



    中国海洋大学的前身——私立青岛大学创建于1924年,是国人在齐鲁大地上创办的第一所本科起点的现代大学。学校实行董事会制,胶澳商埠督办高恩洪兼任校长,聘任国内学界名流梁启超、蔡元培、张伯苓、黄炎培等为名誉董事。学校开宗明义,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19241025日,私立青岛大学举办开学典礼,并定本日为成立纪念日。

    学校初创时期的学科设置为:1924年设置工科、商科;1925年增设土木工程科、铁路管理科、采矿工程学科、机械学科、电机学科。修业期满实验及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私立青岛大学校门(校门正对的建筑是今天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海洋馆)


    1928年,学校因北伐战争而停办。战争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决定在原私立青岛大学校址上筹建国立青岛大学。1929年,国立青岛大学成立,文学家、教育家杨振声任校长。杨振声采取兼容并包,民主办学的方针,广聘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学校声誉日隆、蜚声学界。在学科建设上,杨振声提出要渐次增设海边生物学、海洋学、气象学等与海洋有关的学科,并在生物学系重点发展海边生物学,矢志将学校建设成为中国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此为中国海洋大学特色学科的第一个源头。这为后来学校海洋、水产等特色学科享誉国内外,青岛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海洋科技与教育城市奠定了基础。 

    这一时期的学科设置为:1930年,文学院设置了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教育学系;理学院设置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生物学系。1931年将教育学系扩充为教育学院,下辖教育行政系、乡村教育系。

    国立青岛大学校门

    19329月,学校更名为国立山东大学,戏剧家、教育家赵太侔任校长,增聘名家学者,注重基础建设,扩大院系规模,严格教学管理,鼓励科学研究,铸就了学校历史上第一个黄金发展期。 

    1937年,因抗战爆发,国立山东大学被迫迁往四川万县。19386月停办。停办后,成立国立山东大学校产保管处,延续学脉。

    1946年春,国立山东大学在青岛复校,赵太侔复任校长。复校后,学校加强师资力量,扩大院系规模,改善教学设施,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学科和人才基础。

    这一时期,学校创立了海洋研究所、水产系和水产研究所,此为中国海洋大学特色学科的第二个源头,开启了中国培养高等水产人才之先河。这一时期的学科设置分阶段不断拓展。

    1932-1938年,三院八系

    文理学院——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生物学系;

    工学院——土木工程学系、机械工程学系; 

    农学院——研究部、推广部。 

    1946-1949年,五院十四系。青岛医学院并入 

    文学院——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 

    理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动物学系、植物学系、地质矿物学系;

    工学院——土木工程学系、机械工程学系、机电工程学系;

    农学院——园艺学系、农艺学系、水产系。

    医学院不分系。


    国立山东大学校门

    194962日青岛解放,国立山东大学获得新生。1951国立山东大学与华东大学合并,定名为山东大学,华岗任校长兼党委书记。合校后学校规模空前壮大,形成了五院十八系和两个研究所的格局。学校逐步形成了文史见长,加强理科,发展生物,开拓海洋的办学特色,成就了学校历史上第二个黄金发展期。 

    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厦门大学海洋系理化组的部分师生北迁青岛,与学校的海洋研究所合并,成立了海洋系。19539月,河北水产专科学校停办,部分师生和仪器并入学校水产系,水产学科力量进一步加强,成为学校的重点发展系科。

    这一时期的学科设置为:

    1949年至1951年,五院十四系 

    文学院——文史系、外国文学系;

    理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动物学系、植物学系、地质矿物学系;

    工学院——土木工程学系、机械工程学系、机电工程学系;

    农学院——园艺学系、农艺学系、水产系。

    医学院不分系。

    1951年至1952年,五院十八系

    文学院——中文系、外文系、历史系;

    理学院——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动物学系、植物学系、地质矿物学系、水产学系;

    工学院——土木工程学系、机械工程学系、机电工程学系;

    农学院——园艺学系、农艺学系、病虫害学系。

    医学院不分系。

    两个直属研究所:历史语文研究所、海洋研究所。

    两个直属系:政治系、艺术系。

    1952年至1956年,设十系、一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1955年取消)、历史学系、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动物学系、植物学系、水产学系、海洋学系、医学院。

    1953年,动物学系与植物学系合并为生物学系。

    1956年至1959年,设九个系。医学院独立为青岛医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生物学系、水产学系、海洋学系、地质学系(1958年创办)。

    山东大学校门(今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一校门)

    1958年秋,山东大学奉命迁至济南,所设9个系中,海洋系、水产系、地质系以及生物系的海洋生物专业、物理系和化学系的部分教研组和直属教研组部分人员留在青岛,以山东大学(青岛)名义继续办学,并建立党委和校务委员会,党政工作的重点是山大原校址、以留在青岛的部分为基础,筹建一所面向海洋的大学。1959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第一所海洋高等学府——山东海洋学院成立。曲相升担任院长兼党委书记。学校结束了与山东大学长达30年的共同期。


    山东海洋学院成立大会

    196010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列出了64所全国重点高校,山东海洋学院被列为13所综合性大学之一。由此,学校步入了在曲折中不断开创特色发展道路的历史新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在国民经济遇到极大困难的情况下,国家仍十分重视海洋科教事业,斥巨资为学校建造了我国第一艘2500吨级的海洋实习调查船——“东方红号。


     “东方红”号海洋实习调查

    1962年学校接收了山东地质学院部分人员和仪器设备,至1965年,学校已发展为6个系、9个专业,为国家输送了大批海洋、水产科技人才,提供了大量急需的海洋、水产科技成果。

    这一时期的学科设置为:

    19593月至197911月,共设六个系

    海洋水文气象系、水产学系、海洋物理系、海洋化学系、海洋生物学系、海洋地质地貌系(1963年更名海洋地质系)

    山东海洋学院校门

    20世纪80年代,学校着眼于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在重点保证海洋和水产学科发展的同时,大力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促进基础学科、人文社会学科、应用学科以及新兴交叉学科发展。1988,学校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1994年实现了国家教委与山东省政府共建体制,获得重点支持,学校首批进入“211工程序列。进入21世纪,学校在全国率先举起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的旗帜,全力促成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学校由此跻身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210学校获准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这一时期的学科设置为: 

    197911月至19869月,共设9个系

    物理海洋与海洋气象系(1980年原海洋水文气象系更名)、海洋物理系、海洋化学系、海洋地质系、海洋生物学系、海洋工程系、水产学系、应用数学系(197911月增设)、外语系(19839月增设)。

    19869月至19883月,共设两个学部,13个系

    水产学部——水产养殖系、海洋渔业系、食品工程系;

    应用数学与管理学部——应用数学系、管理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物理海洋与海洋气象系、海洋物理系、海洋化学系、海洋地质系、海洋生物学系、海洋工程系、外语系。


    青岛海洋大学校门

    进入21世纪,中国海洋大学确定了重质量、求特色,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策略,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圆满完成了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任务。20179月,学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获得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山东省、青岛市四方重点共建。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30年,建成世界一流的综合性海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一校门)


    中国海洋大学浮山校区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

      本站讯 10月25日,值建校99周年华诞之际,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活动暨校友企业总部基地建设启动大会,在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隆重召开。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副书记、区长王清源,青岛古镇口核心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军民融合办主任刘玮,青岛西海岸新区副区长周诚,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副主任曲艳阳,青岛古镇口核心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李福斌,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胡贤甫,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所长王凡,山东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祝秀,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李海军,山东港口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韩恩泽,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田辉、校长于志刚,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华军,中国海洋大学党政领导、有关合作单位负责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核心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驻区兄弟高校领导,中国海洋大学师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等约500人欢聚一堂,共襄盛典。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张静主持大会。

      田辉代表学校向长期关心支持中国海大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校友、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向与会嘉宾、学校师生员工和全体海内外校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他表示,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红色基因、蓝色梦想,与国家和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大学。建校99年来,学校秉承“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的创校宗旨,坚持把特色一流作为必由之路、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国家作为最高追求,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始终走在高等教育前列,在科教兴国、海洋强国建设上勇立潮头,谱写了一曲不懈奋斗、向海图强的蓝色华章。

      田辉指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高质量完成首轮一流大学建设任务,多个学科方向实现国际领跑;西海岸校区一期建成投入使用,全球最大静音级5600吨“东方红3”船建成入列,重大基础设施和支撑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汇聚10位住鲁院士、86位杰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打造了世界海洋科技人才高地;“透明海洋”重大科技战略和“蓝色药库”“蓝色种业”等重大科学计划取得重要进展,引领国家海洋和水产创新人才培养。一流大学建设迈向新高度,为齐鲁发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了应有贡献。

      田辉表示,在迎接建校100周年、迈上建设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学校胜利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期待、机遇和挑战,明确了学校已经稳劲迈上一流大学建设的攀升阶段这一历史方位,提出和部署实施新时代海大工程,着力打造新时代海大范式,擘画了学校百年跨越发展的美好蓝图。迎接和庆祝百年华诞,是学校加快建设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里程碑和描绘蓝图的加油站。期待在各界的鼎力支持下,通过庆祝百年华诞系列活动,总结办学经验、弘扬海大精神、激发奋进斗志、凝聚办学合力,加快建设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为齐鲁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清源在致辞中指出,校依城而立,城因校而兴。近年来,西海岸新区积极支持高校建设,把校城融合作为实现“经略海洋”国家战略的重要路径,驻区高校达到21所,在校生21万人,形成了校城同频、和谐发展的良好生态。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所在的古镇口,是海军城,也是大学城、科技城和创新城,这里还同时集聚了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科院海洋学院等一批国内一流高校,是山东省部属高校最为密集的区域,正在加速释放创新潜能和发展活力。中国海洋大学百年校庆的启动和校友企业总部基地的启用,是西海岸新区和中国海洋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激发新动能、抢抓新机遇,全面实现融合发展、校城共赢的重大举措,期待双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更大跨越。下一步,西海岸新区将持续深化与中国海洋大学等驻区高校的合作,全面推进高校周边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打造满足人才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打造双向赋能、同频共振的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在服务海洋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专业1995级校友、58集团董事长姚劲波在发言中表示,在母校设立“58创新创业基金”,共建中国海洋大学“58卓越人才班”,共同探索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希望能够团结带动更多校友一起,支持母校发展。

      大会公布了百年校庆标识、主题词,为校庆倒计时电子屏揭幕,发布了中国海洋大学100周年校庆公告(第一号),上线了校庆专题网站,正式启动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活动。庆祝活动以“世纪海大 谋海济国”为主题,以师生和校友为主体,坚持思想性、学术性、文化性、开放性,将举办“百年辉煌”“百岁流芳”“百家争鸣”“百川归海”“百花齐放”“百年盛典”系列活动,彰显办学成就,致敬百年华诞,促进创新发展。

      大会上,校长、校友会会长于志刚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部长董军宇授旗,启动庆祝建校100周年校旗全球传递活动。

      大会还举行了中国海洋大学校友企业总部基地揭牌仪式。青岛古镇口海洋科创中心暨环古镇口大学城人才创新圈揭牌启用。副校长魏志强代表中国海洋大学首先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共建海洋工程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协议;随后与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合作企业签约。李福斌代表青岛古镇口核心区管委会与入驻校友企业总部基地的近20家校友企业现场签约。副校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剑敏为相关校友及社会各界友好人士颁发捐赠证书。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学校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学校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2400余亩。设有19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硕士研究生9400余人、博士研究生1900余人。教职工3547人,其中专任教师1726人,博士生导师474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6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2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8人(含双聘院士5人)。著名作家王蒙担任学校顾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誉院长,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受聘学校顾问、海洋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国际著名物理学家钱致榕受聘学校顾问、特聘讲席教授、行远书院院长,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12位知名作家受聘为学校“驻校作家”。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度,努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中已有14人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先后担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参加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

学校拥有教学和科学考察船舶3艘,包括5000吨级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东方红3”号、3500吨级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东方红2”号、300吨级的“天使1”号科考交通补给船,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学校是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的主要依托单位,主持其中“海洋动力过程与气候”“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2个功能实验室的工作,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其他6个功能实验室的建设。

学校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9个学科(领域)名列美国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十二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14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44项、人文社科奖励51项,被 SCI、EI、ISTP等三大收录系统收录论文1900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2086项,授权发明专利1067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29项。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30年,建成世界一流的综合性海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

   

办学有关指标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

2个

二级学科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1个)

10个

山东省重点学科

21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6个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98个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工程博士,国家首批)

1个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35个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191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

17个

本科专业

73个

国家级教学团队

4个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个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个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2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

28门

国家级特色专业

12个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试点专业

7个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个

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2个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9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7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11人

山东省“泰山学者”

47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9人

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0人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6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

2个

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2个

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

4个

博士后流动站

13个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7个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4个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1个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3个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

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9个

青岛市重点实验室

5个

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个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

1个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共建)

1个

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海洋学、化学)

2个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1个

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111创新引智基地”

5个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个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1个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4个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个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供稿单位:高辉 发布日期:2023-03-22 访问次数:12651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

一、专业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音乐表演专业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学制四年,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9000/年(如有变化按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本专业拥有留学英国、法国、奥地利、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及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等国内外顶尖艺术院校的博士、硕士在内的优秀师资队伍。同时还聘请了青岛艺术研究院、青岛音乐家协会、青岛交响乐团、青岛演艺集团等艺术团体的专家担任部分演奏专业主课与特色艺术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高水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本专业除进行音乐理论教学外,还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化学生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设丰富的音乐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供学生选修,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须参加多种艺术实践活动,参加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2023年面向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浙江、山东、河南7个省份招生55人,具体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且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统考测试科目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统考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测试主项(山东省要求专业技能1)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

四、录取规则

1.考生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五、相关说明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2.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对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5.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有关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


一、专业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音乐表演专业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学制四年,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9000/年(如有变化按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本专业拥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导师在内的高水平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长期聘请中央音乐学院、国家交响乐团、青岛交响乐团、青岛民族乐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承担演奏、演唱等专业主干课的教学工作,设有“音乐文学”硕士点。

本专业除进行音乐理论教学外,还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化学生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设丰富的音乐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供学生选修,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须参加多种艺术实践活动,参加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2022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7个省份招生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将于20226月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具体招生专业项目如下:

民族乐器:二胡、琵琶、中阮、古筝、笙、竹笛、扬琴、唢呐、民族打击乐;

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萨克斯、圆号、小号、西洋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键盘乐器:钢琴;

声乐:美声唱法。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所在批次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统考测试科目(山东省要求专业技能1)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


四、报考程序

1.参加统考考试:

考生须报名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

2.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即日起至2022421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选择我校,进行艺术类报名信息填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将作为我校编制2022年音乐表演专业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录取规则

1.考生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生源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我校成绩使用办法计算)。

我校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使用办法为: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1×85%)×3,各单科(乐理、听音、视唱、技能1)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相关说明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不能替代高考志愿填报,也不作为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前提条件。

4.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对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5.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7.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有关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

招生专业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生物科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物理

化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2023410日至3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

(二)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需于610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

2.入围校考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3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3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74日前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2.体质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原则上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总成绩,但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或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

(1)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前向我校提出免测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免测资格。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

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

3.确定录取名单

在学校考核合格基础上,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实施“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

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电邮:ouczsb@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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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9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各省(区、市)审核确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23425日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我校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不需要考生或中学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注: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的材料如下:

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陈述(字数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写);

3)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个人陈述无需盖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及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报名材料不全、所在省户籍学籍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审核)。

2. 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235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3. 招生计划确定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五、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 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 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 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邮箱:ouczsb@ouc.edu.cn

网址: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是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排球(女)

2.招生计划:总计40人。各小项或位置(分性别)的招生计划数均为0-2人,排球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6人,2022年拟招生的小项(位置)详见表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生源及测试情况确定各小项(位置)录取人数,个别项目无合适生源则不招生。

  

二、报名条件

完成生源所在地2022年高考报名,在各类考试、竞赛等活动中无作弊、违纪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比赛成绩达到我校专项成绩附加要求(详见表1)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排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田径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排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小项(位置)及附加成绩要求

注: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田径小项须严格对应);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满足专项成绩附加要求的比赛,一般应为获批等级证书的达级赛事或省级(含)以上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相关赛事等,跨栏和投掷项目认可国际田联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的成人比赛器材规格成绩。

  

三、报名办法

考生首先需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要求邮寄有关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211012:00前,考生进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注册帐号”,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登录”,录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在“填报个人信息”页面按照要求完成内容填写,在“志愿管理”页面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填报全部志愿信息并确认。

2.邮寄报名材料

即日起至110日,考生将本人报名材料,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到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2112日前务必寄到,以签收信息为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426),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样。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阳光高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省级(含)以上比赛秩序册(本人页)、成绩册(全册)、成绩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5)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排球项目考生须提交能证明其运动水平的正式比赛录像光盘,录像时长要求在15分钟以上,在光盘非刻录面注明考生球衣颜色和号码。

报名所需材料除比赛录像外,均以A4纸打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考生自留备份,不再退还。

  

四、选拔办法

(一)审查报名材料

学校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结合考生运动专项水平以及各小项的报考情况对报名考生进行筛选,并将于118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ouc.edu.cn/)上公布参加专项测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需按要求对是否参加测试进行确认。

(二)体育专项测试与文化考试

1.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育专项测试预计将于20223月开展,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所需证件:身份证、测试期间人身意外险保单(提前自行购买)、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

2.文化考试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考生应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自主注册、报名及交费(注册时间为202227日至3712:00;报名时间为202231日至31012:00)。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时间按时打印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按时参加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则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各项目专项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到时通知。

(三)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公示

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的比赛成绩、运动员技术等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学校需求等各方面情况,分项目、性别、报考小项(位置)进行排名,择优确定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对参加统考的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者,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可降低至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2.对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运动员,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我校将按生源所在省招办的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通过此类方式录取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3.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并需要参加高考的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2.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从严查处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将运动队学生参加训练和比赛的情况,作为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4.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招生体检标准》。

5.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6.本招生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2022118日至219日为我校寒假,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E-mail: 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包括:水产养殖学、化学、德语、日语,计划招生总人数:50人。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对于报考专业有强烈的学习兴趣与爱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2.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合格;

3.分专业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分专业报考条件

水产养殖学

10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择其中1门即可报考)

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在生物学习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欢迎在高中阶段曾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考生积极报考

化学

10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在化学学习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欢迎在高中阶段曾获得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考生积极报考

德语

15

不提科目要求

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在外语学习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欢迎在高中阶段曾获得全国英语权威性赛事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考生积极报考

日语

15

注:

1)考生需提供证明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证书落款单位为相应国家级学会,如: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化学会;

2)学校可视生源情况对各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4日至1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系统材料:

(1)网上报名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限,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思考、个性特长、取得的成绩及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证明等,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4)《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需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经扫描后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三、资格审查及学校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厅反馈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2.考试确认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于6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核资格。

我校按照山东省《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的有关标准收取招生考试费用。

3.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为面试,水产养殖学和化学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4.考核时间和地点

学校将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5.公布考核合格名单

学校将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我校综合评价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考核合格的专业保持一致。

2.录取规则。考核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附加分)不得低于2023年山东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提前批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五、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附件: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被誉为“中国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国人在齐鲁大地上创办的第一所本科起点的现代意义上的高等学府。历史上,闻一多、梁实秋、老舍等一大批学界名人曾在此治学育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96人,博士生导师635人,两院院士15人。“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王蒙先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14位知名作家受聘为学校“驻校作家”。

学校以海洋和水产为显著特色的学科体系综合齐全、全球唯一,海洋科学和水产学科位列全国第一,并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同时,学校有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并拥有教学和科学考察船舶3艘,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

学校实施“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实现“有限条件”下的自主选修课程;学校还设立了行远书院、崇本学院,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建校以来,学校已有14位毕业生成为两院院士,3人先后担任国家海洋局局长,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本校毕业生。

二、保送条件

符合2024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并参考平时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2024年在澳门计划招收保送生5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表。

五、相关要求

澳门保送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海大教字〔20175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六、其他

1.澳门保送生学费与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原则上与内地学生同住。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3.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部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

电话:86-532-66782426

传真:86-532-66782478

电邮:ouczsb@ou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ouc.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从事体育运动的教学、训练、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办学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毕业生可到各类体校、运动队、体育部门、高等院校、公安、部队和研究机构等单位工作。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5800/年,如有变化按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60人。

2.报名条件: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省招办组织的高考报名;身体健康;各专项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招生专项报名条件招生计划
测试项目男子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45人
女子篮球
男子跆拳道
女子跆拳道
女子排球
田径(性别不限)
女子沙滩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游泳(性别不限)
帆船(性别不限)
柔道(性别不限)
保送项目女子拳击、女子沙滩排球、女子排球、田径、射箭、击剑、跆拳道、柔道、短道速滑、篮球、游泳、帆船、现代五项获得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资格15人

注:1.各专项招生人数将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及专业需求制定;

2.保送项目相关要求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3.女子排球项目分为非自由人、自由人两类招生;田径项目分为田赛、径赛、全能三类招生,招生小项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全能。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321日至31012:00

报名时间为202331日至31012:00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保证高考报名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2)考生运动等级以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考试

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我校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考试定于415日、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考试时间为2023320日至5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招生专项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女子篮球

70分(含)以上

帆船(性别不限)

男子跆拳道

75分(含)以上

女子跆拳道

女子排球

女子沙滩排球

男子篮球

78分(含)以上

田径(性别不限)

83分(含)以上

柔道(性别不限)

90分(含)以上

游泳(性别不限)


2.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录取规则

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专项进行排名,结合学校各运动队需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最终的拟录取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其它

1.保送录取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授课,其他考生均需按照运动训练专业普通学生的教学模式开展学习。

2.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3.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4.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5.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du.cn/

202311日至218日为我校寒假,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E-mail: ouczsb@ouc.edu.cn)。

  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招生

主要招收用汉语授课且高考语文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自治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党和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有效措施,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需要。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标准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本科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简称新疆协作计划),旨在利用内地高校优质高校等教育资源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报考协作计划的学生在录取时给予一定的倾斜照顾、适当降分录取。我校新疆协作计划招收双语版考生,预科学习年限为一年。

我校2019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学生在我校基础教学中心进行培养,被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我校报到。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我校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状况,结合学生的志愿确定专业,发给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同当年本科新生一起办理报到手续。预科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可保留一年预科学籍,考核仍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内地西藏班招生

    生源范围为教育部指定的内地西藏班应届高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的招生工作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后严格按我校收费标准交纳学杂费,对贫困学生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

  

内地新疆班招生

    生源范围为教育部指定的内地新疆班应届高中毕业生。内地新疆班的招生工作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后严格按我校收费标准交纳学杂费,对贫困学生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实施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

    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学校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单位考试大纲联系电话
001海洋与大气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2372
00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点击查看0532-66781176
003化学化工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2605
004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2460
005水产学院点击查看0532-82032973
006海洋生命学院点击查看0532-82031601
00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点击查看0532-60891639
008医药学院点击查看0532-82031901
009工程学院点击查看0532-60896375
01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2058
011数学科学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7211
012管理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2622
013经济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2576
014外国语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7311
015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7202
016法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1763
0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点击查看0532-60891690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7145
019基础教学中心点击查看0532-66787105
020MBA教育中心点击查看0532-85901181
021MPA教育中心点击查看0532-85901632
022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点击查看0532-85902396
024旅游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点击查看0532-66782615
030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点击查看0532-66787570
032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点击查看0532-85902727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教育管理专业除外);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会计(05-06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2年以上的人员。

五、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请考生务必关注各报考点相关通知)。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站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统一考试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将于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与考生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否则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十五、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基本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硕士预修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我校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六、其他

(一)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基础课程学习原则上在校本部完成)。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3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考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部分专业学位(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报考学部(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7.符合报考学部(学院)的其他要求。

8.硕博连读报名条件详见报考学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报考学部(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五、网上报名

1.2023年1月4日-2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进行报名。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及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硕士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硕博连读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所有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文件最大不得超过30M。
     2.报名费220元/人(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缴费),请考生缴费前慎重考虑,报名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相关表格于报名期间在系统内下载。

六、纸质材料提交

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部(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

2.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单位推荐信(仅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

10.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1.报考学部(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博士材料邮寄地址请关注相关通知。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材料审核

学部、各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九、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2.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部、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6.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1.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可分年缴纳)。

十四、奖助体系

奖助体系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ouc.edu.cn/13070/list.htm),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五、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六、其他

1.博士研究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4.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处,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

我校录取的港澳台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网报信息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报信息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报信息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确认方式由各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三)报考点

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初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将于2023年4月底前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给考生本人。入学的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三)新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二)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16000元/年/生。

 十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学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十三、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四、其他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可登录报考院系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ouc.edu.cn/bmsz/)。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行远楼141室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86-532-66782080 图文传真:+86-532-66782151

 Email: grad_admission@ouc.edu.cn

2023年硕士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何查询?

答:请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yz.ouc.edu.cn/。此网站为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且唯一发布渠道,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2.问:各招生单位网站及联系方式如何查询?

答:点击查看

  

3.问:硕士研究生报名网站及时间是什么?

答: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023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点此查看

  

4.问:学制与学费在哪里查询?

答:点击查看。学费可以分年缴纳。

  

5.问:各专业的统考招生人数是多少?

答:2022年10月中下旬会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统考计划,请及时关注。

  

6.问:只有本科毕业证,没有学士学位,是否可以报考?

答:可以报考。

  

7 问:没有通过英语四六级是否可以报考?

答:可以报考。

  

8.问:是否可以跨专业报考?跨专业需要加试吗?

答:只要符合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即可报考,不需要加试。

  

9.问:哪些专业可以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如何录取?

答: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至各专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全校统筹划线录取。

  

10.问:产教融合方向的具体培养方式及内容?

  答:产教融合是学院根据所设专业研究方向及培养内容,积极加强与相关企业及产业的联合培养及教学,旨在促进产学研融合,提升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所设立的方向。其培养方式及具体内容须咨询相关学院。

  

11.问:产教融合方向录取的研究生其毕业证和学位证与本部同专业是否有区别?

  答:没有区别。

   

12.问: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是在三亚吗?

  答: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地点第一学年在青岛,第二、第三学年在三亚。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地点三年均为三亚。

  

13.问: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其毕业证和学位证与本部同专业是否有区别?

  答:没有区别。

  

14.问:网报信息有误是否可以修改?

  答: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均不得更改。如需修改以上三项信息之一,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费。

  

15.问:网报期间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校验有问题怎么办?

  答:具体查看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相关提示》的通知(点击查看)。

  

16.问:曾更名、更改证件号码的考生如何填写网报信息?

答:须用现身份信息报考,并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名或更改证件号码的证明材料备查。

特别提醒:研究生考试招生整个过程中,请慎重对待改名改身份证信息事宜,若造成无法参加初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7.问:学校更名了,网上报名时毕业学校如何填写?

答:按照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的学校名称填写。若网报时系统中毕业学校可选列表中没有原毕业学校,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动输入即可。

  

18.问:境外(含港澳台)学历考生如何填写证书编号?

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旧版认证书编号样式为:俄[2020]12345;新版认证书编号样式为:120190000001。

  

19.问:网报时联系方式如何填写?

答:请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网报及复试录取阶段可能会联系考生,所以请准确填写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尽量不要填写家属或朋友电话,以确保信息有效传达。

  

20.问: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学生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一般为录取当年的9月1日,具体日期请以当年招生当年简章之规定为准)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录取当年入学前无法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21.问:哪些属于同等学力考生?

答:本科结业和高职高专为同等学力考生,请仔细阅读《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请勿报考。

  

22.问: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选择“定向就业”。

  答:不可以。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为“非定向就业”。

  

23.问: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

答:不可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须选“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及定向就业单位。

  

24.问:报考非全日制选择定向就业,如报考或在读期间更换单位是否影响?

  答:不影响。非全日制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内容可参考2022年通知(点击查看),以当年拟录取通知为准。

  

25.问:非全日制的授课时间及地点。

 答:非全日制授课方式须咨询相关单位。

  

26.问: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所在地不在青岛,是否可以选择中国海洋大学(3752)报考点?

 答:不可以。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

  

27.问: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青岛,是否可以选择中国海洋大学(3752)报考点?

 答:不可以。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

  

28.问:哪些人可以选择中国海洋大学(3752)报考点?

  答:点击查看

    

29.问:考试科目有没有参考书目?

答: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可以查看自命题考试大纲进行复习(点击查看)。

  

30.问:是否公布往年真题?

答:2022年试题不再公布。2018-2021年自命题初试试题请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往年数据栏目查看,网址:http://yz.ouc.edu.cn/5924/list.htm。

  

31.问:学校的报考人数及报录比是否可以公布。

 答:不予公布。

  

32.问:学校是否有考研辅导班?

 答:没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招生单位均没有开办任何考研辅导班。

  

33.问:身份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身份证丢失请尽快补办,若网上确认或考试期间丢失来不及办理身份证可尽快办理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交通路线(仅供参考)


1.线路1青岛北站—崂山校区

(1)乘地铁3号线(青岛站方向)至“李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泰山路方向)至苗岭路站换乘地铁11号线(钱谷山方向)至“海洋大学站”下车。

(2)步行至“铁路北站东广场站”,乘387路公交到“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3)步行至“铁路北站东广场站”,乘113路公交到“北龙口西站”下车。

2.线路2青岛北站—鱼山校区

(1)乘地铁3号线(青岛站方向)至“人民会堂站”下车,由B口出。

(2)步行至“铁路北站东广场站”,乘坐325路公交至“北岭山森林公园站”,换乘367路至“登州路莱芜二路站”下车。

(3)步行至“铁路北站东广场站”,乘坐325路公交至“铁路青岛站广西路2站”,步行至“铁路青岛站兰山路1公交站”换乘220路至“红岛路站”下车。

(4)步行至“铁路北站东广场站”,乘坐325路公交至“承德路站”下车。

(5)步行至“铁路北站东广场站”,乘坐23路公交至“水清沟长沙路站”下车,步行至“水清沟站”换乘367路至“登州路莱芜二路站”下车。

3.线路青岛火车站崂山校区

(1)乘地铁3号线(青岛北站方向)至“五四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李村公园方向)至“苗岭路站”,换乘地铁11号线(钱谷山方向)至“海洋大学站”下车。

(2)步行至“铁路青岛站费县路站”乘223公交路至“尚东区站”,同站换乘641路或381路或628路公交至“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3)步行至“西陵峡路太平路”乘304或321路公交至“徐家麦岛站”,同站换乘382、125、110路公交至“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4.线路4青岛火车站—鱼山校区

(1)乘地铁3号线(青岛北站方向)至“人民会堂站”下车,由B口出。

(2)步行至“西陵峡路太平路”乘坐25路至“人民会堂站”下车。

(3)步行至“西陵峡路太平路”乘坐217路上行至“龙江路大学路站”下车。

(4)步行至“铁路青岛站兰山路1公交站”乘坐220路至“红岛路站”下车。

(5)步行至“铁路青岛站西广场站”乘坐307路至“人民会堂站”下车。

5.线路5四方长途汽车站、内蒙古路汽车站—崂山校区

(1)乘303路公交至“郑庄站”换乘385路至终点站“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2)乘607路公交至“汽车东站”换乘381、641、628路至“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3)乘126路公交至“浮山后小区站”换乘381路至“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4)乘210路公交至“宁夏路站”下车,换乘地铁3号线(青岛站方向)至“五四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李村公园方向)至“苗岭路站”,换乘地铁11号线(钱谷山方向)至“海洋大学站”下车。

6.线路6四方长途汽车站、内蒙古路汽车站—鱼山校区

(1)乘221、367路公交至“莱芜二路齐东路站”下车。

(2)乘372路公交至“台东郭口路站”,步行至台东站换乘217路下行公交至“登州路莱芜二路站”下车。

7.线路7汽车东站—崂山校区

(1)乘617、619、381、641、628路公交至“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2)乘地铁2号线(泰山路方向)至“苗岭路站”,换乘地铁11号线(钱谷山方向)至“海洋大学站”下车。

8.线路8汽车东站—鱼山校区

(1)乘地铁2号线(泰山路方向)至“台东站”,换乘217路下行公交至“登州路莱芜二路站”下车。

(2)乘地铁2号线(泰山路方向)至“五四广场站”,换乘地铁3号线(青岛站方向)至“人民会堂站”下车,由B口出。

(3)乘312、501路公交至“大学路站”下车。

9.线路9青岛流亭机场崂山校区

(1)乘机场1线(701路)至“汽车东站北门”换乘地铁2号线(泰山路方向)至“苗岭路站”换乘11号线(钱谷山方向)至“海洋大学站”下车。

(2)乘机场1线(701路)至“汽车东站北门”换乘628、381、641路至“海大崂山校区站”下车。

(3)乘机场3线(703路)至“深圳路仙霞岭路站”下车换乘地铁11号线至“海洋大学站”(B口)下车。

10.线路10青岛流亭机场鱼山校区

(1)乘机场2线(702路)至“瑞昌路站”同站换乘367路至“登州路莱芜二路站”站下车。

(2)乘机场2路至“铁路青岛站广西路1公交站”步行至“铁路青岛站兰山路1公交站”换乘220路至“红岛路站”下车。

(3)乘机场2路至“铁路青岛站广西路1公交站”换乘地铁3号线(G口入)(青岛北站方向)至“人民会堂站(B口)”下车。

  

由中国海洋大学承办的2023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与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培训班结业典礼在崂山校区举办。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张峻峰、斐济驻华使馆代办锐迪什·辛格、中共青岛市委副秘书长林镔出席典礼。

张峻峰在致辞中表示,气候变化和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海洋大学始终以服务国家海洋事业、促进全球海洋合作、推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为己任,深入开展跨学科有组织科研、高水平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高度肯定了学校海洋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及各相关单位对组织此次培训班所做的努力,并希望持续推动学校与太平洋岛国在高等教育、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共同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锐迪什·辛格在致辞中代表斐济政府对本次培训班的主办方生态环境部、承办方中国海洋大学以及中共青岛市委、各有关部门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表示,斐济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培训班对于促进海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将继续倡导并加强宣传此类国际培训,期待与中国海洋大学和青岛市进一步拓展交流合作项目,联合建立政策智库、科研中心等,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中国和斐济友好关系。

林镔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培训班既契合了青岛“活力海洋之都”的城市特色,也凸显了承办方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特色学科的世界顶尖优势。在过去两周的培训中,校方精心组织、高效实施,31位岛国学员热情参与、认真学习,共同留下一幕幕难忘的瞬间和美好的记忆。我们愿在未来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框架下,继续为太平洋岛国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学员代表瓦努阿图农业学院理事会首席执行官彼得·纳帕特在发言中表示,经过这次国际培训,学员们所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提高到了新的水平,非常感谢中国政府的投入和帮助。海洋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把所学用于当地发展,促进太平洋岛国民众参与相关活动,减少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带来的损失。他表示,太平洋岛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前沿阵地,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伙伴,加强中国太平洋岛国合作,让太平洋岛国的国民持续受益,实现合作共赢。他相信学员们回国后会在各自岗位上对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造福子孙后代,共创美好未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李卫东主持典礼。大家共同观看了培训班精彩回顾短片。与会代表为所有参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结业典礼在学员大合唱中圆满落幕。

据悉,此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承办、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协办,为期两周,国际培训班以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与海洋环境保护为主题,开设了12个主题课程,邀请知名学者授课,同时为学员们订制了6条考察参观线路、2次国学课堂和2次中国文化研学,丰富和加强学员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与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意识,为太平洋岛国更好地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保护能力提供助力。来自斐济、基里巴斯、密克罗尼西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巴布亚新几内亚、新西兰库克群岛共7个太平洋岛国的31名官员和学者参加培训。

通讯员:张晶晶 图: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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