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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电子与信息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目前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945.8亩,校舍建筑面积154.03万平方米。 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无线电学校,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亲手创建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延续着中国高校最长的红色根脉。建校后先后于江西瑞金、陕西延安、河北获鹿、河北张家口等地办学,1958年迁址陕西西安,1960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简称“西军电”),1966年转为地方建制,1988年定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毛泽东同志曾先后三次为学校题词:“你们是科学的千里眼顺风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朴素”。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开辟了我国电子与信息学科的先河,是国内最早建立雷达、信息论、微波天线、电子机械、电子对抗等专业的高校之一。学校1959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1998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组建的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2011计划”认定,2017年、2022年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是全国首批9所设有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设有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首批2所设有全国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试点基地、首批7所设有一流网络安全学院、首批33所设有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校之一,是全国8所设有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5所承担建设国家级密码科研实验平台的高校之一,建有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教育部集成攻关大平台。 学校聚力电子与信息领域,着力打造“根基牢、实力强、后劲足、特色鲜明”的一流学科体系,设二级教学科研机构26个,建有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7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6个本科专业。第五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实现全面进步,信息类学科实力国内领先。 学校不断深化拓展“学风扎实、基础厚实、工程实践能力强”和“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优势,致力于培养爱国进取、基础厚实、术业精湛、求是创新、身心健康、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骨干人才和未来领军人才,为党和国家输送“信息尖兵、强国先锋”。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958人,其中本科生22718人,硕士生13119人,博士生3121人;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国家级一流课程45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2项;获批国家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国“区块链+教育”应用试点高校、工信部“5G+教育”应用试点高校、全国首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开放基地、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国家级特色人才培养平台。近年来,学生获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和科技竞赛奖6000余项,学科竞赛成绩稳居全国前列,在8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中共获18金,连续6度摘取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最高奖,8获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3次捧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最高奖“英特尔杯”。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99%左右,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多次入选全国高校“就业最佳典范奖”“年度就业最受欢迎奖”。 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国家输送了34万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到国家急需重点行业领域就业超过80%,锻造了以“院士校友多、将军校友多、航天总师多、所长总工多、创业英雄多”著称的人才培养“西电现象”,以行业领军人才、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创业先锋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人才第一资源、人才强校第一战略、人才工作第一抓手”的基本理念,深化推进一流师资汇聚战略,致力于建设国家重要的信息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现有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00余人、硕士生导师1900余人。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队伍,现有两院院士3人,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双聘院士17人;聘有1位院士担任学院院长,5位院士担任学院名誉院长。汇聚了一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其中国家级人才294人次、省部级人才210人次、青年托举人才80人次,国家级创新团队18个、省级创新团队52个。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现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次、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次、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教学名师4人次、省高校教学名师31人次。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基础前沿和核心关键技术汇聚,致力打造支撑国家电子与信息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体系。学校历史上曾创造了我国电子与信息领域多项第一,包括第一部气象雷达、第一套流星余迹通讯系统、第一台可编程雷达信号处理机、第一台毫米波通讯机,以及多套新体制雷达。现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1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67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基地,以及70个校企联合实验室。近年来,在通信、雷达、微波天线、电子对抗、计算机、电子机械、微电子、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空间技术等国家急需领域形成明显科研优势,牵头承担了一批重大重点项目,产出一大批标志性成果,广泛应用于北斗、天眼、嫦娥、天问、天和、羲和、奋斗者号等国家重大工程。2016年以来,共获国家科技奖16项(其中牵头10项,包括一等奖1项)、陕西最高科学技术奖2项。 学校坚持开放融合、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打造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创新体系。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融入陕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助力西安“双中心”建设,与西安市高新区共建西安电子谷,助力乡村振兴,连续四届入选教育部直属高校精准帮扶典型项目。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校地共建研究院所、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业产业升级发展,与中国电科、中国电子、中国航天、中国星网、中国兵器工业、中国航空工业、中国航天科工、中国信科,华为、中兴、阿里、腾讯,以及三大运营商等行业领军企业深度协同,成立战略联盟、设立企业基金、建立联合实验室及学生实习基地。 学校落实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要求,服务国家外交战略,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39个国家的180所知名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交流协议,与海外知名高校、跨国公司等建立67个联合实验室。学校与德国法兰克福高等研究院成立“西电-法兰克福高等研究院中德联合研究中心”并纳入中德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成果。学校在德国、多米尼克、马来西亚建有3所孔子学院(课堂),与美国、英国、法国著名大学合作运行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2013年入选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2016年通过全国首批来华留学质量认证。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学宗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而不懈奋斗!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 历任领导 学校校历
校园导游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南郊,校园绿树成荫,碧草连片,典雅古朴,环境优美,是我国信息与电子科学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终南山脚下。 省部级重点学科(35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高考总分(不含排序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3所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2023年我校“录音艺术”专业面向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六省计划招生35名。具体各省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23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5400元/学年。 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科类为音乐学类)和全国统一高考。根据各省情况,我校要求取得艺术类(音乐类)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合格证,并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艺术类(音乐类)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省统考子科类要求河北省和河南省为器乐,陕西省为录音艺术(A3),其它省份的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山西省、河南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通过所在省份要求标准后,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 对于河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 对于湖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0.7)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5.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注:录取期间,若各省招生计划未完成,我校不会降低该省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完成招生计划。 四、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注册电子学籍,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建议,涉及刑事犯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追责。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202335 传真:029-88204236 纪委监督电话:029-81891725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政编码:710071 招生网址:https://zsb.xidian.edu.cn 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六、其它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最新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考试培训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3所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编报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2〕51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加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的经济建设与事业发展,培养更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专业特色,经研究,决定招收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入学报到时间以我校公布为准,下同)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入学报到前取得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招生总规划,确定2023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共计100名,学制两年。 1.招生专业及咨询方式: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5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网址: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网(https://jwc.xidian.edu.cn),进入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扫描件,无需邮寄材料。 (四)材料提交: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考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 3.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本科四年成绩排名证明; 4.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注: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原则上各专业以不超过1:1.5的招生名额比例进入复试)。具体初审细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质量与要求由初审评分细则专家组统一制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与相关网站信息。 请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5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复试 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2日; 安排:具体安排与要求见后续各学院复试相关通知。 六、录取方法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各专业培养质量与要求,考生可以报考一个志愿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以初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按照所填报的志愿专业依次排队录取,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如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初审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可进行其他未满名额专业的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的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则不予录取。 (二)录取 1.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审和复试成绩,结合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和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七、培养模式 根据各专业培养特色与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生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本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中心 2.咨询电话:029-88204236 3.查询网址: https://jwc.xidian.edu.cn 4.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5.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3所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计划招生120人,不限制应届、往届,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最终各省招生专业(类)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选拔对象 1.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所在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4.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均可报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考生选考科目为必须选考物理;“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24点。 【上传资料】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原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原件; 3.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等),另考生不需要将专利、论文、软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有关获奖证书原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字数在1000字以内; 5.考生承诺书。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以上材料要求中学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对公示材料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成绩单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原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1.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类)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录取办法 1.我校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招办划定的等同于本省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数线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类);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对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则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资助政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学校将解困与育人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偿”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和引导型资助拓展。学校不仅关注学生当前困难,更关注学生长远发展,根据学生需求,从多维度对困难学生开展未来适应能力培训,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提升,构建从入口到出口完整有效的资助通道。 九、其他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xidian.edu.cn 2. 按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1998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组建的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2011计划”认定,2017年2022年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是全国首批9所设有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设有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首批2所设有全国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试点基地、首批7所设有一流网络安全学院、首批33所设有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校之一,是全国8所设有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5所设有国家级密码科研实验平台的高校之一,建有教育部集成攻关大平台。学校第五轮学科评估进步明显,取得历次学科评估最好成绩,学科建设整体成效取得历史性突破,学科发展整体水平取得跨越式提升,泛电子信息一流学科方阵初步形成,在全国信息领域领先优势地位持续巩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在语文、英文考试科目中成绩达到均标级,数学(理工科专业需求报送数学A成绩)考试科目中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申请者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台湾地区学测招生专业目录》。计划招生10人,各专业不限人数。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2.申请材料目录 (1)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2)下载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须中学盖章); (4)《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5)本人自荐信; (6)所在高中的推荐信(至少1封); (7)能够充分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8)个人证件照片(白底)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学测”成绩及面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报教育部港澳台办确认后,进行电子注册。我校预计8月初向核准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时间 新生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之前向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 按照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七、奖助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各类奖助学金百余项,台湾学生可与大陆学生同等申请学校各类奖助学金。 此外,台湾学生可申请“教育部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八、就业服务 学校为台湾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台湾学生在大陆就业。 九、联系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29-81891022 传真:86-29-81891671 邮箱:xdhmt@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9-88202335 传真:86-29-88204236 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的规定和要求,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全日制本科四年。依托学校信息特色鲜明的学科优势,培养具有高水平运动技术和执教能力,掌握扎实的体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擅长采集分析运动训练、体育赛事运营等方面大数据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30人以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运动专项设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 2.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3.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要求的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相符。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且2023年报名的考生等级证书审批日期: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执行。考生需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3.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具体要求按当地招办规定执行(如果填写的高考报名号错误或虚假而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专项只能填写我校规定项目中的一项。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不得改动。 5.考生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现象,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内容为准。 (一)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考生必须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具体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一级运动员降低30分,运动健将级运动员降低50分);篮球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网球、技巧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蹼泳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90分。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照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考生文体综合分数不得低于60分。 3.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分项目择优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结果信息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六、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到其他专业。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233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1891207 2.纪委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 4.招生办网址:https://zsb.xidian.edu.cn 5.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本招生简章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我校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高考总分(不含排序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5:15来源:点击:6257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6113)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报考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的所有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并生成报名号,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网上进行确认。 二、确认方式和时间 1.确认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https://yz.chsi.com.cn/wsqr/stu/或扫描网上确认二维码)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注:网上确认阶段不再修改报考信息。 网上确认二维码 2.网上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2:00; 补充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6:00; 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5日,每天9:00-17:00; 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确认通知,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及时补充确认材料,尽量选择前期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无法完成确认工作。 二、网上确认必传材料 1.准考证照片 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小于50K,不超过10M,宽高比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及额头;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不得佩戴任何外部饰品(包括但不限于耳机、口罩、发饰、耳环、项链等); (9)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不得过分美化准考证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化妆、磨皮、瘦脸、美白等操作); (10)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标准示例照片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要求: (1)拍摄时,双手持本人身份证(不得单手持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不得佩戴外部饰品(包括但不限于发饰、耳饰、手表、手环、戒指等);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3)确保人像清楚且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 (4)手指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 (5)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7)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不得使用自拍镜头,不得上传被水平翻转的手持身份证照片;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手持身份证示例照片 三、网上确认其他上传材料 考生根据自身类型,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 2.户口在陕往届生:陕西省内地区户口本中本人页和户主页。 3.工作在陕往届生:陕西省内地区近三个月(8、9、10月)社保缴纳证明。 4.在陕就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5.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或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自考或网络教育的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6.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 (1)国(境)内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内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示例照片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示例照片 《学历认证报告》示例照片 (3)国(境)外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 (4)国(境)外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示例照片 (5)姓名/身份证号修改的考生,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身份证号修改证明。 所有考生须查询本人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建议仔细核对个人和学历信息(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日等),进行修改。如仍未通过审核,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等补充材料进行核验。 要求: (1)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务必上传身份证实物照片,不得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人像面示例照片 身份证国徽面示例照片 8.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及时联系西电研招办。 四、网上确认流程 1.确认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特别注意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本人学历、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等信息,确认无误进入下一步。 2.上传材料:按照西电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系统内上传材料,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无须提供的材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 3.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完成。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等待再次审核,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西电研招办。 4.完成上述步骤流程且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网上确认成功。 特别注意: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其他 1.所有统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无法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不得进行统考网上确认。 2.学校通过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之一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西电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选择“611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根据所选择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4.考试地点为西电南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891244 电子信箱:yzb@xidian.edu.cn 办公地点: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 关于招收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7:22来源:点击:90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继续招收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现就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2024年少民骨干计划招收15人。 二、生源范围 生源地在内蒙古、宁夏、新疆、陕西,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 招收少民骨干计划不限专业。 四、复试分数线 2023年复试分数线为报考学科专业对应的国家线(单科不限)。 五、报名流程 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所在生源地省份取得盖章版《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纸质表格。考生在报名时需在专项计划一栏填写“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六、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将《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盖章版原件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确认时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其他事项 1.少民骨干计划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2.少民骨干计划录取考生除录取类别不同外,其他政策与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无区别。学费及学制等政策参照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研招办) 电话:029-81891244 邮箱:yzb@xidian.edu.cn 2024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11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面向对象 本次招生仅面向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满足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硕博连读招考方式报考要求,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已在推免生录取阶段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期间通过系统报名(具体网址见报名流程),完成博士招生相关流程。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要求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操作指南见附件1)。 2.提交材料 将《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于2023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注意事项:未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未提交纸质版报考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报名未成功,无法进行后续复试及录取。 五、资格审核 学院审核考生资格,进行相关材料评议。 六、复试录取 复试考核由学院组织,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整体素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七、报名咨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资格审核、复试等请查看报考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报考学院,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要求执行。 红色铸魂 技术赋能 融合聚力 熔铸德才兼备的双创先锋 ——记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铸魂·赋能·聚力’ 工科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与实践”项目 ■记者 王冠玉 “深入实际,服务人民,熔铸德才兼备的双创先锋……”2017年9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远望谷体育馆,伴着彩带和欢呼声,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圆满落幕。 同期,学校发起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获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被教育部誉为“全国最大一堂国情思政课”。 厚德育人,栋梁成林。六年来,学校培育创新团队6500余个,覆盖学生超3万人,有效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先后培育创业团队150余个,在“互联网+”大赛中获18金,连续8年获国赛金奖,全国仅五所高校;获批西北高校首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首批国家级双创学院等20个国家级基地…… 近期,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揭晓,《“铸魂·赋能·聚力”,工科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高等教育(本科)类二等奖。这一人才培养领域的创新成果,正为中国高校提供着可复制推广的双创育人模式支撑。 红色基因“铸魂” 夯实双创教育价值引领 夏日炎炎,西电校园在暑假期间显得格外宁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本科生党奇伟正在宿舍电脑前进行着暑期实践的行前学习。 这是全国首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理论必修课程。这套网课里,不仅有实践所需的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更有着“信息强国+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包括“FAST中的西电智慧”等106个优秀案例,激励学生聚焦国家紧缺领域开展科技创新。 西电是我党我军亲手创办的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是中国红色通信人才培养的摇篮。建校以来,西电始终传承红色基因,以家国情怀为魂,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这套理论必修课程,将“聚焦国家需求、服务国家战略”的红色基因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将典型的“人、物、事”融入课堂教学,“精彩纷呈、引人入胜,前辈们的故事让我们砥砺奋进、接续奋斗,”党奇伟如此评价道。 张旺是西电2010级本科生,2015年暑假,他回到学校和学弟学妹们一起参加了“走进梁家河、踏寻红色路”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走进革命老区,在实践中领悟延安精神。从此,“用信息技术助力农业生产”的想法在张旺心中扎了根。 2017年,学校承办第三届“互联网+”大赛,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大赛同期活动并成为大赛固定活动和赛道,期间,张旺创建的精准帮扶典型“小满良仓”农产品项目在这里孵化。 第三届“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聚沙成塔,积水成渊。多年来,“小满良仓”累计带动农户350余家,改良基础农田55000亩,完成品质农产品销售超5.6亿元。同期项目“农掌门—科技惠农服务平台”项目服务蒲城西甜瓜17万亩,直接帮扶1300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随着一批又一批西电青年将创新创业“青春梦”融入伟大“中国梦”,学校《“红色筑梦”社会实践理论基础》课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育人模式先后获批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连续三年获教育部精准帮扶典型项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截至今天,累计有170万名大学生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对接农户近100万户、企业3万余家、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逾100亿元,已经成为全国青年学生最有温度的“国情思政大课”。 技术创新“赋能” 构建专创融合教育体系 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对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教育改革、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学校坚持以国家和产业需求为导向,立足学生能力培养目标补短板、强内涵、促提升,”提及与工科人才培养体系相融合的“专创融合”教育体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兼创新创业学院院长苏涛介绍道。 “补短板、强内涵、促提升”三位一体赋能“专创融合”教育体系 《工程概论》是通信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李岱勋印象最深刻的课程,这门必修课覆盖大学四年,会同时与实践项目相结合开展经济管理、成本核算等知识讲授。结合必修课《创业基础》,以及邀请海外和企业专家来校开设437门双创通识课程的国际双创实践周,“我本身就对创业实践兴趣浓厚,在这样的学业氛围里,很多灵感会不由自主地蹦出来,”李岱勋说。 改造专创融合课程是学校的重点抓手,“学校鼓励老师将专业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尹鹏说。 现在,如《程序课程》此类课程的考核,学生也可以用ACM竞赛和CCSP竞赛的成绩来获得学分。 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形式,学校更加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李岱勋深感受益良多,“在《工程设计》课程上,有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我们好像也能解决企业的真问题、真需求,成就感满满。” 人工智能学院2018级本科生林泽毅是极创工作室的一员,也是人工智能双创实验班的学员。实验班按照“学生+企业导师”的形式开展项目制学习,推动创新实践项目落地转化。 2021年,林泽毅带领团队上线了公司的第一款产品,“焕影一新”影像修复系统微信小程序,涵盖AI证件照制作、照片修复等功能,获“互联网+”国赛银奖。产品至今已收获30余万用户与10余万客户订单,并同步上线到了中国移动生态平台。 实验班培养了一批像林泽毅一样敢创会创的西电英才,这种培养模式也作为典型案例在国家发改委《双创示范基地进展情况评估报告》中推广。 政产学研“聚力” 形成双创实践产业导向 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国务院认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为第二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是西北地区首家入选基地建设的高校。 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获批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多年来,学校汇聚企业、政府、资本和校友力量,开展以产业需求为驱动力的双创实践,依托“创意创新创业全链条实践支撑体系”,形成“住宿书院+专业学院+双创学院”的三院联创人才培养机制。 “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我们着力于开展个性化的创新创业实践,让所有学生掌握双创能力,”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主任刘毅说。 创意创新创业全链条实践支撑体系 “不参加星火杯,枉为西电人,”这是西电学生中打趣流传的一句话。“星火杯”校内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连续举办33届,在住宿书院,学校建设了“宿舍24小时工作坊”,每年供1.3万余名学生孵化出4000多件科技作品,同时引入教师横向课题子项目作为“星火杯”赛事命题发布。 在专业学院,学校坚持校企共建共育,依托国家级实验中心与华为、中兴、科大讯飞等74个企业共建实验室,将项目实践认定为课程设计学分,每年培育国创、挑战杯、互联网+等实践项目1300余个,超过80%的项目来源于企业需求。 在双创学院,学校坚持扶持激励,举办全球校友创业大赛,成立创投基金,与10余个地方政府、80余家孵化器、创投机构共建电子信息工科特色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每年孵化创业项目50余项。 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 漫漫求索,创新之火熊熊燃烧。 铸魂 赋能 聚力 熔铸德才兼备双创先锋 破土而出千枝翠,乘风破浪万里航。 近三年,学校本科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732项,省级奖项2572项;连续两年获教育部创新创业英才奖,全国仅3所高校;连续三年获创“芯”大赛最高奖,位列高校第一;26个项目登陆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创业英雄汇》栏目,连续两年获CCTV中国十大创业榜样,居高校唯一。 创新发展谱新篇,砥砺前行育英才。 近三年,学校本科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国防重点单位就业每年超千人(教育部直属高校第一),连续三年获中国高校“就业最受欢迎奖”,2020年获中国高校“就业最佳典范奖”。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钟登华,教育部副部长吴岩等领导先后莅临学校调研西电创新创业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参观西电创新创业成果。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钟登华,教育部副部长吴岩来校调研 学校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创业英雄汇》和《中国经济大讲堂》栏目分享创新创业和人才培养工作经验,先后在教育部教指委会议等百余个会议做报告。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等150余所兄弟高校来校调研双创工作,学校双创教育成果被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120余次。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申报并入选国家级“电子信息类大学生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针对工科高校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使命,在全国率先提出培养“技术创新的创业者”的教育理念。 勇立潮头敢为先,繁星似火筑未来。 站在新的起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充分发挥工科高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一批聚焦国家急需、服务国家战略的优秀工科双创人才,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举措,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更多西电力量。 |